簽訂勞動合同注意事項
部分用人單位為了實現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千方百計在勞動合同中設立種種陷阱,侵害大學畢業生的合法權益。而勞動合同只有主體合法、內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才能產生法律效力。不合法的勞動合同,無效的勞動合同,難以真正得到法律的承認和保護。那么,大學畢業生在應聘和簽訂勞動合同時應該注意哪些問題,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注意一:用人單位的`合法性
按照勞動法律,用人單位應當是經過合法登記或備案的單位。非法用人單位是指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大學畢業生在求職應聘時對此應加以注意,查證招用人員的單位是合法的,以免被類似“黑磚窯”的非法單位欺騙。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仔細查看用人單位是否經過法定部門登記、備案以及注冊登記、備案的有效期限。否則,所簽訂的勞動合同是一份無效合同。
注意二:合同內容的合法性
用人單位應當與大學畢業生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首先必須是合法的,不能違法,否則是無效的。勞動部門制訂了勞動合同范本,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勞動合同內容進行適當增減。
但是以下內容是勞動合同必須包括的: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大學畢業生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上述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大學畢業生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注意三:合同條款應明確細化
有些用人單位,為了在人才市場上招到自己需要的人才,在勞動合同中將工資定得似乎很高,應聘者上班后才發現,勞動合同中的工資不是標準工資,是總的收入,這樣一來,大學畢業生的加班費、獎金等都沒有了。勞動合同中約定的應該是標準工資,指正常工作時間內的正常勞動應得的報酬,而不包括加班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等內容。為了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權益,大學畢業生在訂立勞動合同時,約定的勞動報酬要明確、具體。
勞動報酬問題是勞動合同中的一項重要內容,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報酬,但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大學畢業生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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