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簽約應該要注意的問題
就業離不開簽協議, 應屆畢業生小編為大家收集了一篇有關簽協議書的注意事項,供大家參考。
1、三方協議是由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之間就學生就業方向簽訂的一種協議 ,由三方共同簽署后生效。對簽約的三方都有約束力。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經過雙向選擇達成就業意向后,必須簽訂學校統一發放的《高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畢業 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其他就業協議書無效。
2、就業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終止。就業協議是明確 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勞動合同是畢業生上崗后,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以及相關的權利和義務的法律依據) 。
3、就業協議的主體合法原則。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須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對 畢業生而言,就是必須取得畢業資格,如果畢業生在派遣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用人單位可 以不予接收而無須承擔法律責任。
4、填寫用人單位名稱時,務必注意,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鑒上的名稱一致,如不一 致,協議無效。
5、學生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6、試用期與見習期的時間。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采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 長度,可以由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試用期和見習期只取其中之一,將另一項劃去。
7、違約金。由學生和用人單位雙方協定。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以高額違約 金約束學生。學生應該在協商中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
8、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格式合同,但備注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 的權利義務。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承諾一套,做一套,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 、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注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及時向法庭舉證,維護自己的合法 權利。
9、學生在簽訂協議時,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 后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鑒證蓋章。有的學生偷懶,自己填寫完畢后就直接到學校畢業生 就業指導中心要求蓋章。后果是,單位在填寫時,工資待遇等與過去承諾的大相徑庭。學生不滿卻因為自己和學校都已經簽字蓋章,回天無力。要不逆來順受,要不就被迫違約, 賠償用人單位。
事后諸葛亮
找份工作不容易,找份好工作更不容易,于是你也許會草草就范,讓那些忽略的 細節擾亂你進入職場后的心情。且聽此地事后諸葛亮,幫你防范可能對你的傷害。
現象一 :工資大縮水。
很多學生在進單位后實際拿到的工資與協議書上寫好的'工資數額相比大大縮水,原因是公司依法代扣了有關費用。有的學生大呼上當,一氣之下想跳槽,但又因為就業協議或 勞動合同上的違約金壓力而猶豫不決。其實在簽就業協議前與用人單位充分的溝通,則完 全可以避免了這樣的煩惱。
你不妨問清幾個問題:
1、你的工資是稅前工資還是稅后工資。稅前工資是包含了你依法應當承擔的個人所 得稅,你實際拿到的工資還要扣除個人所得稅金額。如果用人單位答應支付你稅后工資,則建議你要求用人單位在就業協議中予以明確,否則發生爭議時將被認定為稅前工資。
2、明確用人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即明確用人單位將為你交城保還是鎮保 。如是鎮保,工資中就不必扣除個人負擔部分。如果是城保,你要與用人單位明 確你的工資當中是否包含社會保險金的個人承擔部分。
如果用人單位答應為你承擔社會保險金的個人承擔部分,則建議你要求用人單位在就 業協議中予以明確。
3、確認你的工資中是否包括住房公積金。你的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按照你被錄用后 首月的工資金額的7%計算,經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批準的單位,最低比例不低于5% ,你的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上下限分別為388元和32元。如果沒有明確約定,那么你的工資一般都包含了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都會代扣代繳。
現象二 :試用期陷阱變更
試用期是勞動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如果用人單位以試用期為由拒絕簽訂勞動合同或者承擔義務是違法的行為。同時,試用期的延長或縮短都屬對雙方約定的變 更,包括對勞動合同其他條款的變更,都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如任何一方不能接受,則應 按原約定繼續履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工資:勞動報酬包括試用期工資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確定,但不應低于法定標準,即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上海市最低工資標準每年公布一次,2004年7月1日起上海市的最低月工資標準是人民幣635元。
培訓費:在用人單位為特定勞動者提供某些特殊待遇的前提下,用人單位可以與享受 這些特殊待遇的勞動者約定一個附屬期限,即服務期。在這個期限內,勞動者不得隨意跳槽,否則要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這些特殊待遇通常是單位花費了一定的成本提供的,并 且這些特殊待遇不是普遍提供給其他勞動者的。
試用期內單位出資提供了各類技術培訓,若是在試用期內辭職的,單位不得要求支付 該項培訓費用。在試用期滿后辭職的,則應按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畢業生簽協議要注意四點:
違約金有最高限額備注欄可巧妙利用
進入2005年后,應屆畢業生開始進入就業高峰期,在簽訂就業協議時經常會出現一些問題給日后工作帶來麻煩。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特別提醒,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必須要注意四點:
一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就業意向后,必須簽訂就業協議書。因為要憑協議書轉人事檔案、戶口等關系。就業協議書上除了用人單位蓋章外,還需用人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蓋章。一些民營企業、三資企業、鄉鎮企業無上級人事主管部門,就需要單位持營業執照和公章辦理。辦好開戶后,所有就業協議書的鑒證、檔案的接收、進杭落戶、黨組織關系甚至駕駛員安全組關系等都可由人才交流中心來接收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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