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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違約程序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知道畢業生違約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畢業生違約程序,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畢業生違約程序:
1、畢業生本人向用人單位提出違約申請,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2、若用人單位同意解約,請用人單位出具加蓋公章的《解約函》,即證明該單位與該畢業生已解除之前簽訂的就業協議的證明函件,傳真件也可;
3、畢業生登錄新版就業網,通過違約申請模塊進行違約申請。申請提出后,畢業生須聯系學院就業工作辦公室老師進行審核,在線打印違約申請表,并加蓋公章。
具體為:
a) 學生登錄新版就業網、點擊違約申請。學生申請違約的前提是在就業服務系統中有簽約記錄。
b) 學生點擊左側面板的違約申請、再點擊頁面右上角的違約申請,填寫違約申請單。需要填寫違約類型、申請理由、違約金等信息方可點擊提交。
c) 學生提交違約申請后,聯系院就業工作辦公室老師,審核違約申請單。
d) 審核通過后院系在線打印該學生違約申請表、蓋章后交給學生。
4、畢業生攜帶由用人單位出具的《解約函》、原《就業協議書》以及《違約申請表》到學校招生就業處(本部南門科技園大廈103)辦理違約手續,領取新的《就業協議書》。
附加說明:
1、學校將在違約之后新的《就業協議書》上注明該生違約一次;
2、每個畢業生只有一次違約機會,如果已經有違約申請記錄后則不能再提出違約申請。請畢業生慎重考慮之后再簽約;
3、畢業生須在與用人單位在達成意向并確定簽約后再向協議書上填寫單位信息,若協議書上已填寫了單位信息,即便單位尚未加蓋公章,畢業生因個人原因需重新申領協議與其他單位簽約,也視為違約。
三方合同毀約流程是什么
1、與原單位協商,向原單位接收違約,按照三方協議規定,交納違約金(有些單位不收違約金),從原單位開出退函。
2、從新單位獲取接收函。
3、拿著原單位退函和新單位接收函到就業指導中心領新三方(有時也不需要接收函)。
4、拿新三方與新單位簽約。這個過程中,關鍵在于第一步:如何與原單位協商,拿到退函。具體的情況,不同單位不一樣,有的單位可能會拖很久。所以,如果新單位的簽約時間很緊,而原單位又不會很快給你開退函的話,那結果很可能是你兩家單位都簽不了。
三方協議違約后果
1、用人單位花人力、物力財力,參加人才交流會等,做了大量工作,錄用人員的后期工作已考慮、安排,一旦違約,一切工作付之東流,全得另起爐灶,造成工作被動。
2、用人單位往往將畢業生違約當成是學校管理不嚴,影響學校和用人單位長期合作關系,由于對學校懷疑,以后可能不會再到學校挑選畢業生。現在買方市場競爭激烈,沒有需求,也就沒有畢業生的就業。隨著高校擴招,畢業生將成培增加,學校作為簽字方之一不會為極個別人的利益影響到明年乃至今后就業工作的整體利益和聲譽。
3、對其他畢業生有影響。一個單位,你不去,別人可以去,用人單位不錄用你,完全可錄用別人,錄用你,就不能錄用其他畢業生,日后違約,當初想去的畢業生也不一定能補缺,造成信息浪費。高校大學生應是講誠信、講法制的踐行者,因此學校再次強調畢業生在簽約過程中要做到慎重選擇,認真履約。
三方就業協議書不同于勞動合同。首先,三方就業協議書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確三方的基本情況及要求。三方就業協議書制定的依據是國家關于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有效期為:自簽約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止的這一段時間。而勞動合同是受《勞動法》和《民法典》的限定和保護,有些用人單位如許多外企在確定錄用時(注:在到用人單位報到前),就同時要求和畢業生簽訂一份類似勞動合同的協議;而更多的用人單位則要求先簽“就業意向書”,畢業生報到后再簽訂勞動合同。
其次,就業協議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學校、用人單位、學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關聯但彼此獨立;而勞動合同是雙方合同,它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兩方的權利、義務構成。第三,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時仍然是學生身份,但是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是勞動者身份。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業協議的效力應當喪失。若勞動合同與三方協議附件內容矛盾,則以勞動合同為準。
三方合同是還沒有畢業的大學生跟學校和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是簽訂了合同,也是可以不用去的,但是最好是跟用人單位打葛電話說明一下原因,這樣也是對公司的尊重,也是體驗出個人的人品,有違約金的情況下可以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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