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與錄用管理制度2篇
在當下社會,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招聘與錄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招聘與錄用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了適應公司不斷發展的需要,及時為公司提供各種所需人才,實現公司人力的合理配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原則
2.1 公開透明原則:公司所有崗位的招聘應面向所有符合條件的人員,在招聘過程中嚴格按照事先制定的招聘標準進行人員甄選。
2.2 擇優錄取原則:公司在錄用人員時,應遵循“先德后才”的觀念,擬錄用人員首先需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良好的品德,其次還應滿足公司要求的專業技能、管理能力等。
2.3 先內后外原則:為提高公司內部的激勵水平,建設員工晉升通道,當公司出現缺編崗位時,應先在公司內部進行公開招聘,內部人員不能滿足要求時,再面向社會招聘。
3.4 依據編制原則:招聘工作應根據每年《年度人員編制計劃》進行。《年度人員編制計劃》由總經理批準,計劃外招聘應提出具體招聘理由,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進行。
3.適用范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職位的招聘。
4.招聘程序
4.1 需求申請
4.1.1用人部門擬增補人員時,要根據年度用人計劃結合本部門編制情況填寫《人員需求申請表》,注明所需人員職責、數量、增加理由及到崗時間等。也可通過“釘釘辦公系統”發起申請,步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人事管理”“招聘”,然后依次填寫需求申請內容,審批人(總經理)、抄送人(人力資源部)。
4.1.2《人員需求申請表》由各部門先提交分管領導或總經理審批,審批通過后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招聘。(或在釘釘辦公系統上審批通過后組織實施招聘)
4.1.3人力資源部根據上級領導審批的《人員需求申請表》意見或釘釘辦公系統上的審批意見,結合用人部門所需崗位的《崗位說明書》確定招聘方式。
4.2 招聘方式(渠道選擇)
4.2.1公司內部招聘:公司出現缺編崗位時,應首先在公司內部進行公開招聘,發布《招聘啟示》,當內部人員不能滿足缺編崗位的要求時,再面向社會招聘。
4.2.2公司外部招聘:
4.2.2.1人才市場:能了解勞動力市場供求狀況,充分了解行業內最新動向,宣傳公司品牌形象,擴大公司知名度,適用于中級以下崗位。
4.2.2.2媒體招聘:包括網絡招聘和報紙招聘,能建立專業性人才庫,對公司品牌是一種軟性宣傳,適用于專業崗位和中級崗位。
4.2.2.3校園招聘:對專業對口院校有選擇性地參加學校雙選會,適用于人才儲備和初級崗位。
4.2.2.4獵頭招聘:須經多方比價并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使用,適用于高級崗位。
4.2.2.5內部推薦:公司鼓勵內部員工推薦優秀人才,由人力資源部本著平等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按程序招聘,適用于基礎類(車間工人、一般職員)崗位。
4.2.2.6行業推薦:業內相傳口碑,非工作場合交流,主動聯系公司所需人才,為我公司所用。
4.2.2.7其他合法招聘渠道。
4.3 信息發布
4.3.1人力資源部根據崗位特點和預算節約原則選擇適合的招聘渠道,發布招聘信息。
4.3.2發布招聘信息應參見《崗位說明書》包含:公司簡介、崗位名稱、崗位職責、崗位要求、聯系方式等。
4.4 面試甄選
4.4.1篩選:人力資源部應在每個工作日早上10點前更新網站,根據崗位要求初步進行簡歷資料篩選(審查重點為求職者的任職資格和相關工作經歷),并分部門、分崗位進行保存,確定好應聘人員電話、郵件,通知其到公司面試。對于異地候選人,可先釆用電話、視頻等面試方式進行。
4.4.2初試:初試工作因根據應聘職務大小,由人力資源部專員或部門負責人主持,應聘人員先填寫《應聘(入職)登記表》,主試人員根據《面試交流參考問題構成表》進行結構化面試,主要了解求職者基本信息、求職動機、薪酬要求 、自我評估等情況,并填寫《面試評估表》,如需進行筆試的人員按照專業部門提供的考卷進行測試。初試通過后的候選人,人力資源部應在3個工作日內與用人部門商討復試時間。
4.4.3復試:復試工作由用人部門負責人主持,人力資源部參與。主要對面試者的專業技能、從業經驗進行評價,進一步考察了解面試者,用人部門在面試完成后應填寫《面試評估表》做出面試決策。中層以下人員的`面試決策由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合議決定即可,中層及以上人員的面試決策還應有總經理進行終試后決定。
4.4.4終試:針對中層及以上人員的應聘,需由總經理親自面試,若遇特殊情況,時間另定。
4.4.5 綜合面試:為了提高面試效率,以上人力資源部主持的初試和用人部門主持的復試可以在同一天進行,即初度復試一起面。
5.錄用程序
5.1確定擬錄用人選和薪資標準:由人力資源部和用人部門最終確定錄用人選并根據薪酬制度確定薪資標準。
5.2擬錄用人員面試材料審批:所有面試通過人員需經總經理簽批后方可通知辦理報到手續,總經理理簽批應包括:應聘(入職)登記表、面試評估表、薪酬標準等信息資料。
5.3錄用通知:總經理審批通過后,人力資源部需在1個工作日內給予應聘人員電話確認到崗時間,告知入職需準備的資料,并發送《員工錄用通知書》以確認錄用。
5.4入職辦理:人力資源部為報到員工辦理入職手續,完善《入職登記表》,并在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建檔等。
5.5辭謝通知:對于未能錄用的員工,為了表示對應聘人員的尊重與參加面試的感謝,人力資源部可以發送《辭謝通知書》婉言謝過對方。
6.附則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起草修訂,經公司總經理審批通過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招聘與錄用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新進員工的招聘管理工作,完善招聘管理體系,促進招聘工作的規范化、程序化,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集團所有崗位的招聘錄用。
第三條:集團行政人事部為公司員工招聘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
第二章 招聘原則
第四條:員工招聘實行下列原則:
(一)編制控制,按計劃用人;
(二)內部競聘與外部招聘相結合;
(三)全面考核,擇優錄用。
第三章 權責劃分
第五條:權責劃分:
(一)行政人事部:
1、負責集團招聘制度的制定、修訂、完善工作;
2、負責招聘計劃的制定;
3、負責招聘渠道的選擇及招聘廣告的發布;
4、負責招聘簡歷的篩選及面試的組織;
5、負責應聘人員的招聘考核評價工作;
6、負責實習員工的轉正考核評價工作;
7、負責錄取人員的.手續辦理及分配工作。
(二)用人單位:
1、參與面試;
2、參與應聘人員的考核評價工作;
3、負責實習員工的工作安排及考評;
4、參與員工轉正的評審工作。
第四章 招聘計劃制定
第六條:根據集團各單位定崗定員,用人單位每月制定招聘計劃,報行政人事部審核經分管領導審批后實施招聘。
第五章 招聘錄用程序
第七條:崗位類別:集團公司所有崗位按照崗位性質分為二類,分別為行政管理及后勤服務崗位、一線司乘技術類崗位。
第八條:崗位招聘錄用程序:
1、遵章守紀,服從公司安排;
2、崗位職責掌握情況;
3、根據工作職責標準要求開展工作及完成工作任務情況。(某某集團招聘錄用評分表附后)。
第六章 招聘管理規定
第九條:公司三職等(含)以下行政崗位人員、一線后勤服務人眼試用期均為1個月(駕駛員、乘務員試用期為7-15天),四職等以上崗位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合格者錄用,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第十條:行政人事部負責人員招聘錄用的組織管理、監督、考核,原則上,對人員的招聘過程實行全過程參與,如因時間、地域等原因,不能夠參與招聘可由行政人事部委托用人單位招聘,受托單位及部門應嚴格按招聘程序及標準開展招聘,并接受行政人事部的監督,如發現受托單位及招聘人員違規違紀現象,要追究受托單位相關人員責任,對委托招聘事后行政人事部未按要求檢查審核,發現問題追究行政人事部的監管責任。
第十一條:公司招聘要嚴格按照年度定崗定員核定標準執行,若因工作業務量增加,需增崗位、增編人員,需履行人員增補簽批手續,如未履行簽批手續出現超員現象,扣除招聘部門及用人單位負責人工作考核分5分。
第十二條:集團所有崗位招聘需嚴格按照崗位招聘標準、招聘工作流程進行。參與招聘人員不得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收受賄賂,一經發現,被錄用人員立即辭退。參與招聘人員視情節給予5-10分的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降職、辭退處理。
第十三條:鄂市地區各級人員及某某、錫市地區四職等以上(含)行政人員由集團行政人事部統一組織招聘,某某、錫市地區三職等以下(含)行政人員、一線后勤服務人員由當地公司自行負責招聘,其他各用人單位除行政人事部委托外,不得私自開展招聘工作(包括一線員工)。如有自行招聘現象發生,扣除單位負責人考核分5-10分,所招聘人員予以辭退。
第十四條:集團員工招聘錄用審批手續及其它未規定事項按《某某集團組織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本制度從頒布之日起執行,以前相關規定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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