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打卡的考勤制度(通用28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公司員工打卡的考勤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公司員工打卡的考勤制度 1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制度,嚴肅工作紀律,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作作息時間,在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時自覺打卡,以打卡記錄作為考勤登記的依據。
三、無論執行夏季作息時間,還是冬季作息時間,上午、下午打卡時間界線均以中午1:00劃分。在1:00以前打卡的,相應計入上午上下班時間紀錄;在1:00以后打卡的,相應計入下午上下班時間紀錄。
四、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工作時間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五、經單位統一安排,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加班,執行正常作息時間,并需要兌現加班工資的,應按規定打卡,并以打卡記錄兌現加班費。沒有打卡記錄的,不予兌現加班費。
六、遇停電或考勤機發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時,考勤人員在當月考勤表后附文字說明。
七、工作人員每次打卡須得到考勤機確認有效。在沒有確認打卡有效情況下放棄打卡或因疏忽忘記打卡、無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機記錄為準,分別按以下情況處理:
1、上班時打卡,下班時不打卡的,按照早退處理;
2、上班時不打卡,下班時打卡的,按照遲到處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曠工處理。
八、經多次打卡考勤機不予確認者,須在本班次內及時通知辦公室考勤人員重新錄入指紋,由此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本人應在班次內向辦公室辦理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不主動向辦公室打招呼重新錄入指紋或辦理核銷登記手續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九、工作人員因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辦公室根據本人的請假條辦理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事先未向辦公室遞交請假條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十、部門職工因下列情況之一,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本人負責,于當天或次日持部門負責人簽批的《因工缺勤記錄核銷登記表》向辦公室辦理核銷登記。未及時辦理核銷登記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1、因公出差的;
2、需連續在外工作,不能到單位打卡的;
3、確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開會、辦事的; 4、上班后外出辦事、下班時不能按時返回的;科室、部門負責人有上述情況者,由分管領導簽批《核銷登記表》,并由本人負責向辦公室辦理核銷登記。
干部、職工或部門負責人在形成上述事實之前,應分別征得部門領導或局分管領導的同意。
十一、經調查核實,工作人員確因疏忽忘記打卡的,可按照本制度第十項規定的方法和程序,經部門負責人或局分管領導審批后辦理更正。
十二、故意不打卡形成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即認同為遲到、早退或缺勤,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十三、工作人員因個人失誤,在非打卡時間打卡或打卡次數不夠、操作不當,導致考勤機錯誤記錄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十四、干部、職工個人考勤記錄由局辦公室負責定期公布,干部職工有異議的,可以到辦公室查詢。
十五、本制度與《房管局干部職工工作考勤和請假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結果作為兌現工資獎金和工作人員考核、晉級晉職的重要依據。
十六、為了維護房管局的整體形象,嚴肅工作紀律,干部職工要樹立大局意識,自覺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現有損于團隊的言論和行為。工作人員出現無理取鬧,與考勤管理人員爭執的,或行政管理人員營私舞弊的,給予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本局有關規定處理。
十七、局機關各科室及公房管理所的考勤登記適用本制度。
公司員工打卡的考勤制度 2
一、上班要求
1、全體行政工勤人員(含行政兼課人員。下同)實行全員坐班制,并進行簽到(經學校批準的特殊崗位除外)。專職教師逐步實行坐班制,目前繼續實行周二、四坐班制,并嚴格簽到。
2、正常上班時間按國家規定及學校作息時間表執行。
3、全體教職工必須嚴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上班期間校園不準有閑散人員,嚴禁下棋、打牌或利用辦公電腦上網聊天、打游戲、看電影、炒股及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
4、任課教師(含兼職教師。下同)早晚自習按課程表到班上課。
5、兼職教師白天有課時按時上課,其它時間堅持坐班處理行政事務或備課,遇有行政工作與上課沖突的,應優先保證上課,確需調課的要做好調課工作,不能出現空堂。
6、特殊崗位不適宜執行正常上班時間的,由學校根據工作需要確定適當的上班時間。
二、考勤制度
(一)上班、上課的考勤
1、任課教師上課的考勤,由教務科負責;
2、專職教師每天(現為周二、四)上、下午由教務科組織簽到,簽到截止時間以上班時間推后5分鐘為準,簽到結束后20分鐘內到教務科補簽者為遲到,超過20分鐘,按曠工1/4天或半天處理。
3、行政工勤人員實行一日兩簽到制度,由辦公室統一組織,簽到截止時間以上班時間推后5分鐘為準,簽到結束后20分鐘內到辦公室補簽者為遲到,超過20分鐘,按曠工1/4天或半天處理。
4、特殊崗位工作人員由所在科室組織考勤。
5、請假或出差者要將請假條或出差手續至少提前一天交送辦公室,若遇特殊情況需緊急請假或出差者應按教職工管理權限經有關校領導批準后電話通知相關考勤部門,返校后2個工作日內補辦請假條或出差手續。
6、全體教工在簽到過程中要相互監督,嚴禁代簽行為。如發現有代簽行為者,一經查實代簽人和被代簽人均按曠工處理。
(二)會議的考勤
1、各種會議由會議組織者考勤,會議結束后將考勤結果報送辦公室。
2、凡學校通知的'會議,均應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會,有事請假。
3、出席會議不準帶孩子、高聲喧嘩、來回走動、閱讀書報、接打手機、把玩手機等,并按會議要求就座。
4、會議通知的時間開始點名,只點一次,會議結束時,會議組織者可根據情況決定是否二次點名。特殊崗位確需值班或有出差手續的,按到會對待。
5、學校通知的會議一般不準請假,特殊情況需請假者,必須辦理請假手續。科級領導會議,向會議主持人請假,并及時向辦公室主任通報。教職工會議請假到所在科室負責人,并寫出書面假條,由科室負責人批準后于會議前將請假條交會議組織人員。因特殊情況,本人無法在會前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的,由所在科室負責人代為書寫請假條,經學校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后在會前交會議組織人員。
三、請假、銷假規定
(一)各種假期的規定
1、事假。個人確有重要事情必須請假者,可批準事假。
2、病假。因病不能堅持工作,必須請假住院治療或病休者,可批準病假。
3、婚假。一般批準為7天,屬晚婚者,可再增加7天。因故需要延長者,按事假處理。
4、喪假。直系親屬亡故者,可給假7天,并根據路程遠近(按探親假路程確定)給予路程假,因故需要延長者按事假處理。
5、產假。產假一般給假90天,實行晚育的再增加3個月(產假含節假日)。
6、經學校批準的學習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請、銷假手續及批準權限
1、校級領導請假,一律由校長批準,校長出差不在時,由主持工作的領導批準,并且要告知辦公室。
2、科室負責人請假,3天以內者由主管領導批準,4天以上者由主管領導簽字后,校長批準;校長出差不在時,由主持工作的校領導批準。
3、其他人員請假,3天以內者由科室負責人批準,4—7天由科室負責人簽字后,主管領導批準,7天(不含,包括雙休日)以上者在科室負責人、主管領導簽字后,校長批準;校長出差不在時,由主持工作的校領導批準。
4、請假必須寫出書面假條,履行批準手續,專職行政工勤人員將手續交辦公室;任課教師應一式2份,1份交教務科,1份交辦公室。
5、請病假須有平頂山醫保中心指定醫院或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證明,方可辦理請假手續。每次請假最多只能請半月,確需繼續請假的,須提供入院證明、病歷等。出院時須提供入、出院手續及病歷等(急診病人除外)。
公司員工打卡的考勤制度 3
一、考勤打卡
1、員工工作日必須打卡,打卡時間為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共四次。
2、嚴禁代(托)人打卡。
3、員工因公外出或安排其他臨時性工作,而未能打卡的,應于次日填寫《未打卡說明單》說明情況,經部門經理簽批后送辦公室辦理。若部門經理因公外出而未能打卡的,由分管領導或總經理批準后,交辦公室備案。
二、遲到和早退
1、超過上班時間5分鐘以上到崗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下班者,即為早退。
三、曠工
1、因公未能打卡,又未填寫《未打卡說明單》予以說明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2、未經公司領導批準而擅自不到崗者,即為曠工。
3、未按正常程序請假而休假者,即為曠工。
4、超過國家規定的有關假期或所請病、事假的.期限,未能按時上班又未及時通知公司領導者,即為曠工。
四、病假
1、員工請病假,除了填寫《請假條》,由部門經理簽批后送辦公室備查外,還要持有區級以上醫院的病假條(含病歷),沒有病假條的一律按事假計,得到批準后方可休假。
2、每次請病假3天以內(不包括第3天)者,必須通過部門經理簽批。3天以上(包括第3天)者,必須由部門經理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送辦公室備案。
3、如遇突發疾病或所請病假天數已到,不能按時達到公司者,必須在當日上班時間10分鐘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
五、事假
1、請事假必須提前一天遞交《請假條》,得到批準后方可休假。
2、每次請假3天以內(不包括第3天),必須由部門經理批準,3天以上(包括第3天),必須由部門經理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送辦公室備案。
3、如因突發事件不能按時到達公司者,必須在當日上班10分鐘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
4、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辦私事,如情況緊急,必須向部門經理請假。
公司員工打卡的考勤制度 4
公司考勤制度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公司員工打卡的考勤制度 5
1.本公司凡部門經理以下員工(含部門經理)均需打卡:
2.員工上下班必須到規定的'地點(宿舍門崗)打考勤卡,由門崗保安監督打卡工作;
3.打卡前,請認真核對卡鐘時間,以免打錯卡位,否則需要簽卡;
4.員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違者以曠工一日處理,如果門崗保安代人打卡,違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5.凡非因工作原因(下同)超過規定的上班時間一分鐘打考勤卡或打卡后沒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工作崗位,即視為遲到;提前一分鐘以上打卡下班,即視為是早退。遲到和早退每次均以十分鐘為限,每增加十分鐘加算遲到或早退一次。
6.凡超過規定的上班時間三十分鐘尚未到工作崗位,或是一個月內累計遲到和早退超過三次(含三次),即視為是曠工一天。
7.員工打重卡、漏打考勤卡、(指實際已在規定時間內工作的),應在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說明情況,并由部門經理在工卡及說明上加上意見,經人事部核實后,在月底連同考勤資料一并報人事部,(一個月內累計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視為是遲到或早退一次)。
8.部門經理(主管)和主任級干部漏打考勤卡或打重卡,須在當日寫明原因上交人事部,經核實后由總經理簽卡;
9.所有打卡人員簽卡次數不可以多于三次,超過三次,員工每次扣罰10分,經理(主管)、主任級干部每次扣罰20分(特殊情況須總經理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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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公司規定時間為基準:
早8:00-----中午12:00;下午13:30-----17:30
二、打卡規定
1 、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在職的`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按時親自打卡,員工打卡時要求有保安監督。
2 、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1)早上8:00----12:00下午13:30-----17;30
(2)晚上加班時間:18:30------21:30
3 、因事不能打卡: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須提前遞交請假或相關申請,注明請假起止日期和事由,經主管簽字批準后,交至考勤負責人員;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4 、上、下班忘打卡者,一個月不得超過三次,超過次數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罰(20元)。
5 、在月末統計考勤時,既沒有主管簽字審批也沒有打卡者,記為曠工。
三、缺勤、全勤情況
1 、遲到:上班時間已到因非工作原因而晚到崗者;(1:1)3分鐘---8分鐘按5元扣款,9分鐘------15分鐘扣款10元。
2 、不到下班時間而擅自離崗者按曠工處理罰款(50元)
3 、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以上,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到崗者,均為曠工半天(扣款50元)
4 、每個月沒有遲到、早退、事假的員工給予全勤獎金(50元),員工公休日補貼每天按10元補貼。
5 、員工出差必須到部門主管辦理登記手續,填寫出差客戶地址,不完善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6 、員工因公外出的經部門主管批準補辦簽卡,部門主管保管好員工簽卡資料在本月底30日上交財務保管。
公司員工打卡的考勤制度 7
根據集團總公司人力部要求,對員工上、下班的.打卡制度必須嚴格執行,在核算工資時,嚴格按實際考勤計算當月工資。相關的打卡制度要求如下:
1、全體員工一律按工廠規定時間打上、下班卡,打卡時間超出上、下班時間范圍,按遲到或早退計算。
2、遲到或早退時間扣除工資規定
遲到或早退時間扣除工資額
5分鐘及5分鐘以內5元
5分鐘以上~10分鐘10元
10分鐘以上~15分鐘15元
15分鐘以上~20分鐘20元
20分鐘以上~25分鐘25元
25分鐘以上~30分鐘30元
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上班時間請假外出,按其本人當月工資計算扣除請假時間段的工資額。
4、總公司按實際考勤計算相關統籌福利等。
5、其它上、下班紀律按《員工勞動紀律制度》執行。
公司員工打卡的考勤制度 8
為進一步加強員工考勤管理,嚴格執行公司規章制度,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在職員工。
二、考勤打指紋規定
1、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曠工和擅自離崗、離司。
2、公司實行全員指紋考勤(特殊工種除外,須報生產部備案),上班、下班或中途出司、回司時,應到公司考勤點進行打指紋。
3、日班考勤:早上上班到司,員工到考勤點打指紋(上班考勤),下午下班后,員工到考勤點打指紋(下班考勤)。
4、中班考勤:下午上班到司,員工到考勤點打指紋(上班考勤),半夜下班后,員工到考勤點打指紋(下班考勤)。
5、夜班考勤:半夜上班到司,員工到考勤點打指紋(上班考勤),早晨下班后,員工到考勤點打指紋(下班考勤)。
6、值班考勤(廠部值班、公司值班、車間值班、機修值班、電工值班等):當天晚上值班的人員,早上上班按正常考勤,下午下班后需考勤一次,下班時間后相隔2小時至4小時的時間段內,需再次進行考勤,作為值班考勤記錄,否則將視未值班,次日早上按正常進行上班考勤。
7、憑“出門證”正常外出辦事人員考勤:
①、如外出地點較遠、時間較長且在下班后不能回到公司的,外出時需進行一次考勤,作為外出的記錄;
②、如早上先不到公司直接外出辦事的,外出人員需提前一天辦理好“出門證”交給門衛值班人員,返司時進行一次考勤;
③、短途外出或外出時間較短的,不再進行指紋考勤,憑證出門。
8、生產一線員工,按公司規定經部門領導批準提前洗澡、出門的,憑“洗澡證”、“出門證”可提前考勤下班。
9、員工上班、下班或中途離司、回司無故不打指紋的,分別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處理。
10、員工遲到、早退、中途無證離司在4小時及以上的,按曠工處理。
三、“出門證”管理規定
1、因公外出人員務必辦理“出門證”,憑“出門證”出門,由門衛值班人員簽收、保管。
2、“出門證”須由出門辦事人員填寫,填寫資料:出門日期、部門、姓名、事由,提交部門(主管)領導審批。
3、門衛值班人員在收到“出門證”時,當即在“出門證”上的“門衛值班簽收”欄中簽字并填寫簽收時間,如“出門證”為當天出門的須在出司時間欄上填寫好辦事人員的出司時間,辦事人員回到公司時填寫好回司時間,如出門時進行了指紋考勤的則不填寫回司時間。
4、門衛值班人員在收到出門日期為次日的“出門證”時,也須在簽收欄上簽字并填寫簽收時間,但不填寫出司時間,由次日的門衛值班人員在辦事人員到司時,在回司時間欄上填寫回司時間,同時辦事人員須進行指紋考勤。
5、無“出門證”等相關審批手續外出的人員,由門衛值班人員另行記錄出司、回司時間,每月匯總后報生產部或公司領導。
6、“出門證”由門衛人員定期上交到辦公室,作為員工考勤依據。
7、生產一線員工,根據公司規定可提前洗澡、出門的工種、崗位、人員,憑部門領導批準的“洗澡證”、“出門證”,可提前洗澡或出門,“洗澡證”、“出門證”由門衛保管,定期上交到生產部。
8、確因特殊原因無法事先辦理“出門證”,應征得部門(主管領導)同意,并在回司后一個工作日內補辦出門手續,否則分別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處理。
四、員工值班規定
1、各部門負責人應安排好節假日值班人員,確保所屬部門各項工作正常開展。公司根據需要安排員工值班,員工應服從值班安排,遵守值班紀律。
2、公司夜間值班按《關于公司值班及有關規定的通知》(20xx.3.28)、《關于規范公司夜間值班管理制度的通知》(20xx.4.5)執行。
五、員工請假審批
1、員工請假須按《公司員工守則》有關規定,提前辦理好請假手續,因特殊原因而無法提前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的`(采用電話請假等形式執行請假制度),并須在上班后當天補辦好書面請假手續。員工請假條每周一由各部門、車間統一上交公司辦公室,作為員工考勤依據。
2、中高層管理人員的請假個性規定:中高層管理人員有事或休息都務必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包括節假日),請假條審批原則為誰主管誰審批。
六、員工考勤統計
1、指紋考勤記錄由生產部牽頭負責(生產部、辦公室、品管中心分別負責各自管理的考勤機數據),每10天導出考勤記錄一次,交各車間、部門統計或負責人核對。
2、車間、部門根據指紋考勤記錄,對本車間(部門)人員的考勤記錄進行仔細核對,核對無誤后由統計和負責人簽字確認。
3、車間、部門對部分員工的考勤記錄有遺漏、空缺的,在考勤記錄表上予以注明具體原因(如:考勤失敗、公出、請假、出門等),由統計和負責人簽字。
4、各車間、部門仍正常使用“職工出勤表”,按正常的職工出勤記錄,并于次月3日前上交到公司辦公室,由辦公室負責書面考勤記錄的審查、統計工作。
5、由于員工個人原因,導致指紋考勤失敗或遺忘的,員工需第一時間向車間、部門領導說明狀況,車間、部門務必記錄在案;員工多次發生考勤失敗的,車間(部門)及時予以指紋重新采集;員工多次發生考勤遺忘的,車間(部門)負責需提出警告,一個月內遺忘超過2次的,第3次起按缺勤處理。
七、工作要求
1、實行考勤制度、嚴肅勞動紀律,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都務必嚴格遵守。公司將采取不定期突擊查崗方式檢查員工出勤及在崗狀況,由生產部牽頭,會同辦公室進行監督檢查。督查、考核結果由生產部上報公司領導。
2、公司副總及以上領導要帶頭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并督促主管(分管)部門嚴格執行。公司副總級領導考勤,由辦公室每月導出后上報公司總經理進行考核。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此前下發的《員工指紋考勤管理制度》廢止。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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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規范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給大家培養一個良好的工作習慣特制定本規定。
二、工作時間:上午8:30 —— 12:00下午13:30 —— 18:00
三、考勤規定
1、指紋簽到記錄是核算基本工資的唯一依據,無記錄者不計算工資。
2、所有在職人員實行指紋機簽到考勤,時間以指紋機時間為準。
3、凡超過規定上班時間后打卡均屬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離開均屬早退。遲到早退處罰標準:在5分鐘之內(含5分鐘)每次處罰5元,在6分鐘----10分鐘之間(含10分鐘)每次處罰10元,在11分鐘----30分鐘之間(含30分鐘)每次處罰20元,30分鐘以上者處罰50元。一月內遲到早退合計超過2次者(含2次)除相應的處罰外并取消當月全勤獎。
4、除正常休假外,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兩次指紋簽到,缺一不可。
5、關于在本單位內部工作性質流動的人員遵循你去那上班你的簽到考勤就在那,有指紋機的'進行指紋簽到無指紋機的進行書面簽到,月底由各部門匯總到財務作為工資核算的唯一依據。
6、除正常休假外,因故未能進行指紋簽到按此程序執行:當事人簽寫書面說明→部門負責人簽字→項目總監簽字→當事人保存→月未交財務。店長、經理、部長、項目總監本人的未簽到說明在上級簽字后必須要有總經理的簽字,方可有效。
此制度至2010-9-1日起執行,與以前制度有沖突的均以此制度為準!
公司員工打卡的考勤制度 10
一、出勤要求:
1、員工必需準時上、下班,并按公司規定進行出勤打卡,不得找人替代。違者賜予當事雙方經濟懲罰。
2、員工因工作無法到公司進行上、下班打卡登記,需提前向辦公室負責考勤人員進行說明,以便其補充登記。
3、員工不得無故遲到、早退、請假或曠工,違者視其情節輕重賜予警告或經濟懲罰。
4、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考勤登記,考勤分出勤、遲到、早退、事假、病假和曠工,每月最終一個工作日將考勤表匯總至辦公室。
二、出勤時間:
1、公司實行雙休日制度,每周五個工作日;
2、每日工作時間為:9:00~17:00,其中12:00~13:30為午餐時間。
三、考勤制度:
1、部門員工因事、病請假,須提前一天向部門經理申請批準,部門經理以上員工需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批準。
2、如遇突發大事不能準時到崗,須在上班后1小時內電話通知有關負責人。
3、員工請假時間不超過一天(含一天)可由部門經理派駐;一天以上的'須報請總經理批準。部門經理以上員工需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批準。
4、請病假三天者,須供應區以上醫院證明,請事假須提交假條給部門負責人。
5、員工超過上班時間非常鐘到崗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視為早退;半天無故不到視為曠工一天。
四、管理規定:
1、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
2、員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可由主管領導視工作需要,進行調休。
3、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
4、員工享受帶薪直系親屬喪假3天。
5、員工享受帶薪工資病假半天。
6、員工請事假并獲得批準,扣發當天伙食補貼。
7、員工在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請病、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按薪金全部扣發相應天數的工資。
公司員工打卡的考勤制度 11
為進一步強化公司考勤管理工作,公司決定全面啟用考勤機打卡,并制定打卡考勤管理規定。
1、全體員工共同遵守本制度。
2、使用ID卡打卡考勤,與售飯機共用一卡。一人一卡,自行保管,不得折彎、燒焦、丟失,否則每補辦一次,交納5元卡費。
3、公司正常班次為:8:00—16:30(調整時另行通知)。
(1)超過上班時間數據為遲到,下班前數據為早退。
(2)當日無數據為未上班或休息,上班或下班無數據為遺忘打卡。
4、員工確因工作需要,當班加班2小時以上的,由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申請單》,報綜合管理部備查。
5、考勤機是員工上下班的記錄和證實,上下班由本人打卡,嚴禁代打卡,否則處罰代打卡人50元/次。
6、在當班時間內因公外出的,必須憑綜合管理部開具的《出門證》打卡出門,返廠時打卡進門。因工作在當班前或下班前外出辦事不能按時打卡的,應及時向考勤管理員或綜合管理部負責人說明原因,可按考勤辦理登記手續。
7、在當班時間內請假外出的,憑領導簽字的`《請假條》到綜合管理部辦理出門手續,憑《出門證》打卡出門,當班時間內返廠時打卡進門。請假外出2~4小時的,按考勤半天計算。
8、因公出差外地,無法執行打卡規定的,應事先向綜合管理部報告,填寫《出差審批單》,經領導核準簽字后辦理考勤手續。
9、因卡片或考勤機故障不能按時打卡的,以當天部門點名考勤為準,并立即報綜合管理部,補辦打卡考勤手續。
10、遺忘打卡1次按遲到或早退1次處理;連續遲到或早退2次,按曠工半天處理; 連續3~5次按曠工1天處理;連續6次以上,予與除名。
11、當月遲到或早退1次,記警告1次;當月累計遲到或早退2次,處罰20元;當月累計遲到或早退3次,處罰50元;3次以上每超1次,加罰30元;超過6次(含6次),予與除名。
12、綜合管理部每周對考勤數據統計一次,對遲到、早退、遺忘打卡、曠工等違反打卡規定的進行通報,于月底匯總后,在當月工資中兌現。 13、各部門、班組,班前班后必須認真點到并登記,做好二級考勤統計工作。
14、公司考勤管理除本規定外,依照公司《企業規章制度》執行。
12、本規定解釋權歸綜合管理部,20xx年12月份試行,自20xx年1月1日起正式執行。
公司員工打卡的考勤制度 12
一,考勤范圍:
生產車間各部門規定打卡考勤的所有人員;
特殊人員需總經理簽字確認;
二,考勤管理規定:
1.正常上下班共需刷卡兩次,上班、下班各一次。
2.生產車間如遇到生產或者差假需要實行轉班時,部門各負責人將異常班次人員或班次時間統計上交于行政部,行政部根據生產情況另行通知并做考勤記錄。
3.因生產任務不同,改變作息時間的員工,由班組長負責將本班組不同班次人員名單進行統計,并交于行政部。
4.嚴禁脫崗現象。特別是收卷與涂布頭崗位,在任何情況下都要保證有一人在崗。若脫崗超過半小時,則扣除半日工資。
5.上班時間不準外出就餐,管理人員帶頭違反雙倍處罰。
6.加班要打卡,并由本人填寫好加班單。加班單必須要有上級主管簽字確認,否則將視為無效加班,不計考勤。
7.公司員工必須本人在指定機器上打卡,嚴禁員工代打卡。如他人投訴或行政部發現代打卡幫人打卡者、自行涂改卡面者、委托他人者當天考勤作曠工處理。
8.公司員工必須按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打卡。若漏打和未有任何說明緣由的請假單將判定為曠工或者早退,將參照公司相關管理制度處理。若因公外出辦事無法回公司打卡者,需寫證明單并由部門負責人簽字交于行政部。
9.需請假的人員需至少提前一天填寫請假單,并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獲得批準的上交行政部存檔。未得到請假批準而私自準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在外期間發生一切行為均與公司無關后果自負。
10.上班時間開始后未打卡到班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下班時間未到提前打卡下班按早退或曠工處理(具體處理方法參照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員工獎罰細則)。
11.到銷假時間而未回公司上班的作曠工處理,連續3天作自離處理。全年曠工達3天者作辭退處理。
12.正常情況下不允許調班情況產生,如有特殊事情需調班的.需根據部門實際工作情況,提前一天在相關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并交于行政部存檔后方可調班,否則按缺勤處理。
13.計件人員工作時間以完成當日生產任務為原則,以完成每天實際工作量為標準。
公司員工打卡的考勤制度 13
一、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1、全員出勤實行打卡考勤記錄制度;
2、所有工作日非計件人員按上下班作息時間上班前和下班后務必到指定的打卡機上進行刷卡;
3、計件員工根據生產需要按車間安排的上下班時間打卡,每一天將生產車間打卡刷卡記錄經車間主任確認簽名后報人力資源備案,以作工資的核算依據。
4、打卡機的監督管理:總裁辦人力資源與保安負責打卡機的監督管理。任何人不得損壞考勤設備,凡故意破壞考勤設備,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并處以二倍考勤機價格的賠償。
5、刷卡其它事項管理:
1)因工作或其它特殊原因導致不能按時刷卡,由本人帶給部門負責人簽名的相關手續證明(如出差申請單請假條外出申請單員工考勤異常單等,報人力資源作為考勤依據;
2)錄不到指紋、刷不到IC卡等特殊狀況時,務必有部門主管領導審批過的`相關手續交人力資源核查存檔,或主動到保安處登記進出廠時間。
3)因工作性質特殊而無法依公司統一作息時間上下班的,由部門負責人書面申請"特殊崗位作息時間",經人力資源審核、報總裁批準后按"特殊崗位作息時間"打卡。
4)董事長、總裁、副總裁、公司顧問、外聘項目組人員可不執行打卡考勤。
二、處罰規定
1、遲到:正常上班時間后進入公司作遲到處理,遲到一次扣發當月工資,30分鐘內扣10元、30分鐘至1小時內扣20元,遲到超過1小時以曠工半天處理,遲到3次者以曠工半天、6次者以曠工1天處理,依次類推。
2、早退:未到下班時間提前下班為早退,早退參照"遲到時間標準"雙倍處罰;
3、擅自離崗:非工作需要離崗達半小時以上視為擅自離崗,擅自離崗參照"早退"標準處罰;
4、曠工:按曠工時間以日工資的3倍比例扣罰,曠工3天以上的,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視為員工已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自行提出解除勞動關系。
5、對曠工或請假超期3日人員,各部門應在4個工作日內反饋至總裁辦、財務部凍結該員工的工資。員工私自連續離崗三天作連續曠工處理,部門應在第四天之內報總裁辦,逾期不報者,給予部門考勤員50元/人處理,直接領導以及部門主管領導各100~200元處罰。員工無故曠工連續3天以上或月累計五天以上者,均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公司也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6、對于員工離職,考勤員應將該員工的離職申請表及離職審批表在2天內交人力資源備案或存檔,否則,遲交一天考核考勤員10元/天,主管領導20元/天。
7、各部門未按時將手工考勤記錄上交人力資源審核的,罰職責人每遲一天10元(周日除外);手工考勤記錄不全或有誤者給予職責人每個問題點5元罰款,弄虛作假的,每次罰款100元。
8、人力資源未按考勤報表核算薪資的,罰職責人20元/次。
9、忘記刷卡者由本人申請,主管領導簽名可算有效考勤,但需扣罰5元/次。代他人打卡,一經發現,當事人雙方各扣罰200元/次。
公司員工打卡的考勤制度 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狀況,制定本制度。
其次條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熟悉,自覺地、仔細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第四條各部門經理、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2次)。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關心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關心打卡。
第六條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詳細規定
第七條工作時間
1、本企業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八小時為標準。
2、上午上班時間為8時30分,下班時間為12時;下午上班時間為13時,下班時間為17時30分。
第八條遲到、早退
1、班15分鐘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5分鐘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2、以月為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早退扣款10元,其次次遲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遲到早退扣款30元,累計增加。
3、遲到早退情節嚴峻屢教不改者,將賜予通報批判、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別狀況,屬實的,經公司領導批準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第九條請銷假
1、主管以下人員(含主管)請假一天的由部門經理批準,兩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領導批準,三天以上的由總裁批準;部門經理、總裁助理、副總裁請假由總裁批準。全部請假人員都須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考勤卡,應準時在考勤卡上注明緣由,并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
第十條病假
1、員工本人的確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報人力資源部備案,月累計超過兩個工作日者,必需取得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須由本人或由直系親屬于當日九點前向所在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經公司領導批準,當月累計病假兩日(含兩日)以內的,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員工如有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病假條的,當月病假累計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績效工資;連續病假超過三個月者試為自動辭職或按北京市相關政策執行。
5、員工必需在病愈上班兩日內將病假條主動交給人力資源部核查存檔。
第十一條事假
1、員工因合理緣由必要本人請假處理,并按規定時間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的休假,稱為事假。
2、請事假的員工必需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行猜測的緊急狀況,必需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照實說明緣由,經部門領導報經公司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根據日工資標準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點時間調休,但必需經過公司領導的批準,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
5、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狀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也按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年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享受每年7個日歷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長假期不超過14個日歷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其次年。
第十三條婚假
1、員工請婚假時,必需本人持法定的結婚證填寫婚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交人力資源部審核。
2、婚假假期為三天,男方25周歲、女方23周歲為晚婚,晚婚假期共計10天。
第十四條產假
1、女員工正常生育時,賜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賜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賜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賜予90天產假。
3、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所在部門經理同意后,報人力資源部批準,方可休假。
4、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為15天。
第十五條喪假
員工供給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依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部門經理簽字后,經人力資源部批準后,交考勤員考勤。
第十六條曠工
1、未向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書面申請并經批準者,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20%;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50%;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580元的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狀況賜予處理。
第三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員工打卡的考勤制度 15
第1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了使員工明確工作和休息時間,嚴厲紀律,保證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部門經理級以下員工。
第2章員工作息時間
第3條公司實行每天8小時工作制,周一至周五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若有特別狀況,可另行支配作息時間。
第4條上班時間為每天9:00至17:00,中午12:00至13:00為午餐時間。
第3章員工考勤規定
第5條打卡地點:公司行政部。
第6條打卡時間:8:30至9:00及17:00至18:00,每天打卡兩次。
第7條員工上下班必需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須在當天向上一級領導陳述緣由(出差者除外),并由部門領導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否則按曠工論處。
第8條全部員工上下班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反規定者,一經發覺,打卡者與持卡者每次各扣元。
第9條公司每天支配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監督人員負責將員工出勤狀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行政部,行政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10條如考勤卡損毀或丟失,須準時向公司辦公室備案。
第11條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考勤的'第一責任人,考勤員由部門負責人確定。
第12條各部門(或實體)于每月是日前依據考勤原始記載和打卡記錄狀況,對本部門上月的出勤狀況進行照實匯總,經部門主要負責人審定、簽字后報辦公室匯總。
第13條全體員工的年度考勤狀況,由公司辦公室在次年的元月10日前做出公示。
公司員工打卡的考勤制度 16
一、總則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作息制度
公司作息時間為早8:30——晚17:30中午12:00——13:30為休息時間(夏季作息時間)。
三、工作制
1公司(總部)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制度。實行每周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為40小時。節假日按國家規定的執行。
四、考勤范圍
1、公司除總裁外,其他全部員工均需在考勤之列。
2、特別員工不考勤須經總裁批準。
五、考勤方法
1、采納考勤機打卡制度。
2、本公司員工除總裁之外的其他員工均需打卡,每天打卡為兩次,早晚各一次,中午吃飯不用打卡,打卡前請認真核對姓名,以免打錯。由前臺文員負責監督,當打卡機出問題時應準時向人事部反映。
3、員工不得代人或托付他人打卡,違者雙方以曠工一日處理,假如前臺文員代人打卡,違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4、員工遺忘打卡、打重卡或打錯卡時,應在24小時內向部門經理說明狀況,由部門主管開據證明交人事部處理,并留存說明記錄。一個月內累計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視為是遲到或早退一次。
5、員工外勤需仔細填寫外勤表,并由相關部門簽字,如下班前不能回來者,臨走時打下卡。
6、外勤表由各部門的經理在人事部領取并保存,每月1號將上月的外勤表交人事部核對。如有遺失,由各部經理負責。
7、每月最終一天下班后,人事部需將下月的考勤卡預備好放前臺桌面,并在次日早上將上月的`考勤收回,然后將卡放入相應的位置。
8、考勤設置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出差。
(5)外勤。在外辦事。
(6)調休。
六、考勤統計及評價
1、人事部責收集各部門上交的外勤表,并做好工資預算表,然后將考勤卡及外勤表一同交財務核對建檔。
2、考勤計分方法。
a: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以上扣20分。
b: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以上扣20分。
c: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
d:請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為基數扣除,考勤成果分為四級:
優:85分以上;良:85~75分;中:75~65分;差:65分以下。
3、公司依據員工考勤成果打算員工的考勤嘉獎、懲罰。
七、附則
公司總裁辦公室會同人事部執行本制度,其他未盡事宜經公司總裁批準后擇時頒行。
公司員工打卡的考勤制度 17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除總經理副總經理外)
本公司所有員工。
三、工作制度
1、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經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2、打卡制度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
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
3、懲罰制度:遲到10分鐘以內扣5元、10-25分鐘扣15元、25-60分鐘扣30元、1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如有特殊情況須經許總同意)
四、休息與請假制度
每月定期休息2天,休息修提前至少一天向許總申請(同一天不能有兩人以上同時休息)請假需提前向許總申請,扣當月工資的1/30。
公司員工打卡的考勤制度 18
為了加強公司人員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作為對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補充,特制定員工打卡考勤制度。
1、打卡人員:在公司辦公室正式上班的員工,上、下班一律要求進行打卡考勤。
2、打卡時間:。上班時間開頭后6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6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3、打卡要求:除雙方當事人當月全勤獎,并通報批判一次。
4、其它狀況:凡因公外出不能按要求打卡的`,必需事先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示,并事后填寫好公出單,寫明緣由、請假事由和詳細時間,經部門經理簽字批準,交行政部簽字核實。
5、獎罰措施:行政部每月月底對員工的打卡狀況進行統計,依據打卡考勤結果進行獎罰。并全年存檔備查,作為其它福利發放的參考依據。
1)全月無遲到、早退及曠工狀況,全勤獎100元隨當月工資一起發放。
2)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第一次扣全勤獎10元,其次次扣20元。當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及以上作曠工半天處理。
3)員工正常上、下班忘打卡者(早上早到、晚上晚走為忘打卡者),同時有相關人員證明,視為忘打卡1次,忘打卡3次就視為遲到一次。
4)員工凡在工作日無假條、又不打卡的均計為曠工。按公司相關規定處理。
公司員工打卡的考勤制度 19
為了規范員工行為,加強對員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本規定適用于公司除市場部以外的所有員工。
二、公司夏季工作時間(冬季工作時間另定):上午:7:30——11:30下午:14:00——18:00加班:18:30起。
三、生產員工施行早會制度,早會時間未到者以遲到處理;
四、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正常情況下一天應打卡四次(行政、后勤人員只需打上、下班卡),中午連班不用打卡,如需加班的,也應按規定打卡,每次打卡后需及時將卡放入指定位置。
五、員工在打好上班卡后,即時開始上崗工作。未經生產車間管理者許可長時間離崗、脫崗視情節嚴重予以處理。
六、無故不打卡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依此累計。
七、凡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扣款10元/次;每個月累計三次以上,按一天事假處理;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直接按半天事假處理。
八、打卡時間以考勤鐘時間為準,出現紅字或違反規定的上、下班時間,按遲到或早退的規定來處理。
九、不得打重卡,更不得涂改考勤卡,凡是人為原因造成卡片時間識別不清,該時間段按事假處理。
十、上下班忘記打卡者,必須在當天交由直接上司簽卡確認(逾期無效),簽卡次數每個月限3次。超過3次以上,簽卡10元/次。
十一、上班時間因公外出未能依時打卡的,可以在2天內請直接上司簽卡證明。
十二、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人打卡者,一經發現,雙方當事人第一次予以警告,罰款10元;第二次記小過一次,罰款30元;第三次記大過,罰款90元并開除。
十三、因生產要求,需要加班的,須由生產部組長統一填寫《加班申請表》,才能計算加班時間。不在加班申請單內的'打卡,不計入加班時間。
十四、加班時間以半個小時起計,不足半個小時的不計入總加班時間。
十五、事假必須在前一天下班前獲得批準,未獲得批準而離開的作曠工處理。
十六、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作自離處理,不計當月工資。
十七、生產員工辭職必須提前15天提出申請,非生產員工辭職必須提前30天提出申請。急辭工(不足申請天數的)扣除基本工資的20%。
十八、員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為準,并以此為依據結算員工每月工資。
十九、本規定自公布日起開始嚴格執行。
公司員工打卡的考勤制度 20
一、目的:
為了規范員工行為,加強對員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則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二、公司工作時間:
依據不同崗位的特點統籌支配。
三、實施方法
(1)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正常狀況一天應打卡四次。每次打卡后需準時將卡放入指定位置。
(2)打卡時間以考勤鐘時間為準,消失紅字或違反規定的'上、下班時間,將按公司遲到或早退的有關規定處理。
(3)上班時間因公外出或請假者,須填寫出門單或請假單。集體外出需附人員名單,經部門經理簽批后,交門衛登記后方可外出。回17 / 34
到公司時須至門衛處登記時間。
(4)因公事不能打卡,回到公司后填寫《因公漏打卡注銷單》,由部門經理簽字認可。無故不打卡者,按公司曠工有關規定處理。
(5)托付他人或代人打卡者,一經查明屬實,將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6)員工延長工作時間,須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審批后交人事行政課歸,離開公司時需親自打卡。
(7)考勤卡遺失須馬上到公司人事行政課,辦理補領手續。員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為準,并以此為依據結算員工每月工資。
(8)每月30日之前,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至人事行政課,領取下月的員工上班考勤表及考勤卡。同時,交當月本部門的考勤卡及匯總后的考勤表,由人事行政課歸檔。
四、本制度從店長批準之日起開頭實施。
五、附件:
附件一:本公司《員工考勤卡》
附件二:本公司《員工考勤匯總表》
附件三:本公司《因公漏打卡注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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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訂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員工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規指紋考勤機的使用方法和管理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補充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圍
酒店所有員工(總經理指定的不參與刷指紋的考勤人員除外)。
三.刷指紋方法和注意事項
3.1按指紋前手指保持清潔,手指上不要帶有臟物,確保指紋考勤的.一次成功率。
3.2將已經存檔的手指平放于刷指紋鏡面上,指紋機語音提示“謝謝”即操作成功;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紋,直到成功為止。
3.3刷指紋要盡可能大面積接觸感應板,不要有翹、刮、滑、晃動、摳鏡面等動作。
3.4指紋考勤機上其他鍵盤不許隨便按動,刷指紋成功后,不得重復、隨意亂刷。
3.5指紋考勤機對手指干燥、太冷等會感應失靈,自己要提前處理后再試,(可用口呵溫、潤)但手不可有水。
3.6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時間向人事部反應并采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3.7指紋處脫皮嚴重,十指都無法準確采集指紋的應及時告知人事部。
3.8常用和備份指紋因各類原因刷指紋不順暢時可以到人事部重新采集指紋。
四.指紋考勤時間及規定
4.1每天刷指紋簽到時間為
各部門根據實際上班情況,上班點之前、下班點之后均要打卡;打卡時間段上班前30分鐘,下班后30分鐘。因工作需要提前上班、不能按時下班除外;員工外出辦理公務的,原則上應到酒店簽到后再外出;無法先簽到的應事先向上級主管說明,過后由當事人憑上級主管簽字的《人工補簽條》到人事部存檔,作為出勤記錄。
4.2 入職新員工3天觀察期進行手工考勤,觀察期過后,到人事部錄指紋,開始打卡機考勤。
4.3酒店各部門領導要加強對考勤工作的指導與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與人事部溝通處理。
4.4保安部負責對指紋機的管理,在非上下班時段,將考勤機的電源斷開,若因管理不善造成考勤機故障的,每次對負責人管理的當班人員每人罰款20元。
4.5管理人員因公不能按時打卡者,需提前填寫《公出單》或上班前致電人事部,告知事由,人事部登記后,作為考勤依據。
4.6 遲到:1~5分鐘(含5分鐘)口頭警告;5~10分鐘(含10分鐘)扣款5元;10分鐘~20分鐘(含20分鐘)扣款10元;20分鐘~30分鐘(含30分鐘)扣款15元;30分鐘以上按事假半天計算,早退逆同于遲到。
五.特殊情況考勤
5.1因公務無法執行刷指紋考勤的人員,必須在到酒店后本人填寫《人工補簽條》由總經理審批后,并遞交人事部,做為考勤依據,無《人工補簽條》者視為無故缺勤,按曠工處理。
5.2 員工遲到、早退、曠工、脫崗,按酒店《考勤制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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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規范考勤管理流程,加強考勤監督管理,為員工考勤統計及薪資計算提供客觀依據。
二、適用范圍
1、公司除總監以上級別的干部(目前只有董事長、總經理)以外的全體員工都必須按本制度要求打卡;
2、員工上下班(含加班)實施打卡制度,上、下班各打2次共4次打卡,如有加班需要單獨打卡,每個員工必須按規定打卡;
三、考勤辦法
1、考勤專員負責員工考勤管理與監督工作,同時負責監督現場上班的情況,抽查有無違規上班人員,公司其它各部門予以配合、協助、并嚴格執行;
2、員工漏打卡時應在24小時內由部門主管開據證明交考勤專員(連曉鳳、吳荷英)處理。一個月內允許累計漏打卡3次,超過3次即視為是遲到或早退一次;
3、員工因公外出未打卡,24小時內填寫《出差申請表》,經部門主管審批后報總經理審批,然后交考勤專員備案,逾期未交者視為是遲到或早退一次;
4、考勤設置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出差、出外勤:在外辦事;
(5)調休。
四、工作時間規定
1、上班時間分為冬季和夏季,工作時間包含正常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
2、休息日:除財務部、銷售部(非生產直接關聯部門)以外所有人員是xxx天考勤,但業務部在休息日必須安排有1人值班;
3、加班時間:加班時間由各部門主管根據工作任務安排,自行安排加班時間;生產部門安排夜班的,必須安排相關人員負責夜班考勤及安全工作。
五、管理規范及處罰細則
1、因考勤系統的設備原因造成無法打卡的,由財務部考勤專員負責簽卡,任何原因的簽卡時間都不得超過3天,逾期按遲到、早退處理;
2、員工出差或請/休假的,必須填寫《出差/請假申請表》,1天以內部門主管審批,1天以上生產總監或者總經理審批,未經審批的視作曠工處理,請假時間以打卡記錄為準。
3、嚴禁遲到、早退與曠工,工作時間內嚴禁擅自離崗或竄崗。員工上班打卡后必須立即進入工作區域,不得做如返回宿舍、去外面吃早餐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罰款10元/次。
4、計件員工上、下班時間和計時、月薪人員規定相同;但計件人員在生產任務完成的`情況下經車間主任同意可以提前下班但必須打卡。
5、計時、月薪人員每次遲到、早退或擅自離崗在10分鐘及以內的(含10分鐘),扣減工資10元/次;每次遲到、早退或擅自離崗超過10分鐘以上的,60分鐘以下的(含60分鐘),扣減工資25元/次;每次遲到、早退或擅自離崗達到或超過60分鐘的按曠工0.5天處理,按“第7條”規定進行處罰,已作曠工處理的,不再按遲到、早退或擅自離崗處理。
6、員工當月遲到與早退累計3次及以上者,除相應的處罰外給予警告并處罰25元/月;屬惡意行為的,視為嚴重違規,加倍處罰。
7、工作時間內,無請假、無出差單沒有有效的刷卡記錄或實際未出勤即為曠工。曠工以1小時為最小計算單位,不足1小時的計為1小時。曠工者按曠工的小時數的3倍扣罰工資;單次連續曠工達3天、月累計曠工達50小時或5次、年累計曠工達80小時或8次的,均作自動離職處理。
8、部門主管必須加強對員工上班時間的監管,員工有打上班卡,而實際沒有上班工作的,一經查出,從重處罰:在正常上班時間有打卡而實際沒有上班的,除作曠工處理之外,必須另外處以罰款:月薪員工每個班次罰款100元;員工每個班次罰款50元同時主管領導負有管理失職的責任處罰100元,并通報批評;
9、所有員工個人原因漏打卡申請簽卡超過3次(不含3次)以上的次數,每次扣減工資10元/次;簽卡必須在當日補簽,逾期辦理漏打卡簽卡手續的,扣減工資10元/次;無出勤卻申請補卡的,一經發現罰款1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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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落實“三講”教育整改措施,嚴肅勞動紀律,完善考勤管理,總行決定實行打卡考勤制度。為保證打卡考勤機制度的順利實施,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總行機關在冊正式職工、臨時用工(以下簡稱“總行職工”)均適用于本辦法。
第三條總行職工上班與下班均要打卡。實行打卡考勤機制度后,總行機關仍然堅持正常的工作作息時間,即每周1至周5為正常工作時間,每天上午8∶00上班,下午5∶00下班,但考慮到打卡占時等因素,因此,上午8∶10分以前和下午4∶50以后打卡,均視為正常出勤,其他情況則為非正常出勤。打卡機24小時不關機。上午8∶10分至8∶30分打卡按遲到記錄;下午4∶30分至4∶50分打卡按早退記錄;上午8∶30分以后到達和下午4∶30分以前離開,按缺時記錄;每個工作日只打一次卡按少卡記錄,兩次均未打卡按缺勤記錄。
第四條總行職工如有非正常出勤記錄,本人必須如實填寫《月度出勤及工作完成情況報告表》(以下簡稱《打卡考勤機報告表》),說明非正常出勤的原因,交本部、室考勤員審核,部、室主要負責同志簽字。
第五條總行職工因公出國、出差、市內公務等不能正常出勤時,須在《報告表》中注明,按正常出勤對待;否則,以打卡考勤機記錄為準。
第六條總行職工請事假、病假、婚喪假、產假、探親假、工齡假,須按打卡考勤機制度的有關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并在《打卡考勤機報告表》中注明;未履行請假手續又未在《打卡考勤機報告表》中注明的,按曠工對待。
第七條新入行人員和遺失考勤卡的人員,在領取(補辦)考勤卡以前,由本部、室考勤員負責考勤登記。有非正常出勤情況的,應填報《打卡考勤機報告表》。
第八條總行職工忘記打卡或忘記帶卡時,本人應在正常考勤所規定的時間內,向人事教育部勞資處報告,并在當月《打卡考勤機報告表》中注明。沒有報告或未在《打卡考勤機報告表》中注明,按曠工對待。
第九條經鑒定確因打卡考勤機失靈而沒有打卡記錄的',按正常出勤對待。班車因特殊情況晚到,按正常出勤對待。
第十條總行職工無正當理由考勤少卡,每少卡一次按缺時4小時對待,每月累積缺時4小時視同曠工半天。
第十一條打卡必須由總行職工本人履行,任何人不得請他人代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發現代打卡行為,扣除當事人雙方當月增收節支獎,并通報批評。
第十二條總行職工上班打卡后即應到崗工作,在工作時間內未經請假不準擅自離崗。
第十三條考勤機卡同時作為職工午餐的就餐卡,今后視情況還將開發其他功能,因此,總行職工應妥善保管好個人的考勤機卡,愛護打卡設施。丟失考勤機卡應及時向人事教育部勞動工資處申請補辦,并由本人負擔工本費100元。
第十四條各部、室要加強考勤管理,嚴格請銷假制度。總行職工遲到、早退、曠工、病事假以及各種假期待遇,按農發行人字(1994)14號《總行機關考勤辦法》、《總行職工享受各種休假的規定》及《總行機關增收節支獎金發放暫行辦法》辦理。
第十五條人事教育部于每月2日前將上月《打卡考勤機記錄明細表》印發各部、室核對,各部、室應于5日前將《打卡考勤機記錄明細表》、《打卡考勤機報告表》、《總行機關職工獎金及伙食補貼發放表》一并送人事教育部勞動工資處。
第十六條本辦法由人事教育部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20xx年十二月一日起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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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行打卡記錄上下班時間,包括上班時間因公或因私離開廠的時間。
二、上班時間一天內(不含一天)因公或因私離開廠的,要按層級報告(科員向部領導報告,副部長向正部長報告,正部長向廠級主管領導報告)。各部考勤員要在《管理人員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上注明離開時間和事由,并有層級領導的簽名同意,廠級領導由考勤員簽名確認
三、上班時間超過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離開廠,各部考勤員要在《管理人員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上注明天數和事由,科員和副部長要有部長的簽名同意;正部長需經廠級主管領導副廠長簽名同意;副廠長需經廠長批準,每底由辦公室呈廠長簽認。黨政主要領導執行紡織集團公司《關于領導干部外出請假的.有關規定》。
四、若廠級領導外出無法報告,應向辦公室考勤員請假備案。
五、每月底各部考勤員提交考勤表若與辦公室收取的《個人電腦打卡鐘專用表》出現不相符狀況時,則按照《考勤制度》處理。
六、凡發現代人打卡者每次罰款100元,被代打卡者每次罰款100元。
七、對忘記打卡或涂改打卡牌的管理人員,每次扣罰50元。
八、各部考勤員每月底要認真核對本部門管理人員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與打卡牌的狀況,發現違反廠有關考勤機使用規定以及廠的考勤制度應如實記錄在《考勤表》上,并經部長、主管廠級領導簽名,才能交至辦公室。如有意或無意將矛盾上交,不在本部門《考勤表》上記錄的違紀狀況,由辦公室或其它部門發現的每次則以雙倍扣罰當事人。
九、打卡機真實記錄員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時間,上至廠長、下至一般人員上、下班要打卡,回廠后外出(無論因公因私,也無論時間長短)也要打卡,否同,輕者作忘記打卡處理(本部門自報每次扣50元,抽查發現每次扣100元),重者視為早退或離崗。
十、各級管理人員應以身作則遵守以上規定,各部領導有職責指導考勤員執行考勤制度,若考勤員徇私失責,則酌情另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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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使公司正常運作,保障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全部員工要執行公司規定的上下班考勤紀錄制度,員工應自覺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遲到或早退超過半小時無合理解釋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三、因工作緣由不能按時打卡者,本人寫明緣由,經領導簽署看法后,報考勤管理人員處備查。
四、加班
1、確因工作需要,晚上下班后超時工作2小時以上的,視為加班半天(中午超時工作的不視為加班);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實際工作天數計加班天數。加班人員需填寫加班審批表,報領導批準后,送考勤管理人員處備查。
2、加班可以補假。不能用補假抵銷病假、事假和曠工,因公差占用休息時間的擔心排補休。不提出補休的,又擔心排工作餐的賜予發加班誤餐費,標準暫定為35元/人/天。
五、請假
1、員工不能正常出勤時,必需嚴格履行請假手續,提前填寫請假條,請假條需清楚填寫請假事由、時間,經領導批準后,報考勤管理人員備查。確因實際狀況不能提前請假的,需電話向領導請假,再行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全年病假累計超過3個月或事假累計超過20天或曠工累計超過5天或遲到、早退累計超過20次的',年終考核不能定為優秀。
3、全年曠工累計超過10天或遲到、早退累計超過51次的,年終考核為不稱職。
4、曠工或者假期滿后無正值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內曠工累計超過30天的,參照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5、參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一年中病假累計超過半年的,其超過的時間崗位津貼按60%發給;一個月,事假累計超過7天不足10天的,當月崗位津貼按50%發給,超過10天或曠工超過2天的,當月崗位津貼停發。
六、本制度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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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上、下班時間,嚴禁遲到、早退。
(2)員工遇病、事假須填寫請假報告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方可休假,否則視為無故曠工,員工病、事假三天以內(含第三天)部門負責人批準生效。
(3)員工三天以上病、事假須經主管總經理批準方可休假。
①員工病假須有區級以上醫療證明方可準假。
②員工休假無請假報告單視為無故曠工,連續三天視為自動離職。
③員工病、事假取消當日工資。
④員工休假超期未歸視為無故曠工,連續三天視為自動離職。
(4)員工當月病、事假三天以上取消當月公休,工資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算。
(5)員工當日遲到、早退5分鐘以內,扣除人民幣10元并取消當月滿勤獎。
(6)員工當日遲到、早退5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扣除半日工資并取消當月滿勤獎。
(7)員工當日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5小時以內,按曠工半天處理并取消當月滿勤獎。
(8)員工當日遲到、早退5小時以上按曠工一天處理并取消當月滿勤獎。
(9)每曠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資。
(10)員工當月無故連續曠工三天以上(含第三天)按自動離職處理,除退還工服保證金外,扣除一個月的工資及所有相關福利待遇做為對公司的經濟賠償。
(11)考勤卡必須員工本人親自打卡,嚴禁他人代打卡,各級工作人員如被發現有代打卡行為,除按規定扣除雙方當日工資外,追加雙方人民幣500元現金處罰;所屬部門員工如出現代打卡行為,予以部門第一負責人民幣500元現金處罰。
(12)關于員工打卡的規定:
①員工第一次忘記打卡,有主管級以上證明沒有事實遲到并且參加了點到會,保留滿勤獎,罰金5元(本條規定只限早、晚上下班;午休外出及歸崗有一次忘記打卡即取消當月滿勤獎,不扣罰金。)。
②員工第二次忘記打卡(早、晚上下班),不扣罰金,取消當月滿勤獎。
③員工自第三次忘記打卡,每次扣10元,以此類推(每次10元)。
④嚴格按照正確的日期、時間、位置進行打卡,如有打錯卡、打重卡應在24小時以內經部門負責人酌情簽字方可生效,并向人檢部門進行說明。
⑤公休、法定假日、病、事假應有部門負責人簽字說明,否則視為曠工。
⑥員工在沒有滿勤獎的.情況下,第一次忘記打卡罰金5元,自第二次忘記打卡每次罰金10元,以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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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了公司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所有員工都要考勤。
第三條冬季上班時間是8:00~12:00、2:00~6:00,夏季上班時間是8:00~11:30、2:30~6:00,具體以公司通知為準。
第四條上下班實行簽到制,辦公室人員在綜合部簽到,市場部人員和項目人員在現場簽到,簽到由本人自簽,代簽視為無效,各部門必須認真管好簽到記錄,綜合部監督檢查簽到情況。
第五條上班時間不按時到崗位的為遲到,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為早退,工作日不上班又沒有請假的為曠工,考勤以簽到薄簽到時間為準,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上為事假。
第六條負責考勤管理的人員要嚴肅考勤紀律,實事求是,認真負責,不得徇私舞弊、弄虛作假。
第七條職工請事假,須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長報請,五天以內(包括五天)由部長批準,五天以上由經理審批。請假期間,遇有休息日、法定節日不另給假,統一按事假計算,事假期間不計工資。
第八條遲到十分鐘以內扣五元,三十分鐘以內扣二十元。
第九條職工因工負傷,需要休息者,部門在五天內出據工傷事故報告報公司備案,由經理審批,享受工傷待遇。
第十條凡因婚、喪、探親、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崗位的.,必須事先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辦理工作交接手續離開崗位,否則視為曠工。
第十一條職工休假期滿及時到部門銷假,開始正常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返回工作的,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不履行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第十二條臨時工工資以天計,做滿一個月享受兩天休息,臨時工曠工一天扣一天工資,每月曠工累計三天除名。正式工曠工一天除扣除當日工資外,取消月度獎,連續請假三天以上者取消當月月度獎,年終獎相應下浮,全勤獎也相應下浮,一個月連續曠工超過十五日,按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部門月底匯總當月考勤,將考勤結果上報出納,不得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公司于每月5日發給員工上一個月的工資,并按規定代扣個人所得稅。
第十四條職工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國家法定節假日薪資及津貼照付,法定節日加班的工資計算遵守勞動法規定。
第十五條公司原則上不安排加班,因生產和工作上任務緊需要加班的,一般安排補休,不能補休的按單日工資補發。
第十六條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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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打卡,悉依照本辦法辦理。
第二條本公司內勤員工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應打卡;住在市區的業務人員,上午及下午到公司時打進卡,外出工作時打退卡。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下午加班者,普通下班時間不必打卡,待加班完才予打卡。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因事早退或出差需要離開公司,且當天不再返回公司者,應打退卡后才能離開公司。
第五條員工上下班,必須親自打卡,若替人打卡,打卡者及被打卡名均給予記大過一次處分。
第六條上班中因事外出者,其出入均不必打卡,但須向主管領導或定人員提出外出申請單,經核準后轉交前臺文員,前臺文員將其出入時間妥。于下班之前交人事部備查。工廠員工因事外出者,經直屬主管核準外申請單轉交門衛,門衛將出入時間填人,于次日早晨交工廠管理部門轉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第七條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持記錄卡請直屬主管領導證明上下班時間,簽名后,卡片放回原處。
第八條本公司上下班時間,由前臺文員(或由人事部派人)看守打卡情況及調整打卡鐘,工廠由門衛負責。
第九條在公司人員用餐時,內勤人員中午可免打卡(僅上下班打卡即可),在外面用餐時,則按規定每日打卡4次:
1、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悉依本細則行之;
2、本公司員工應按作息時間之規定準時到退;
3、上班時間3分鐘后15分鐘內為遲到,15分鐘后列為曠職(工);早退者一律作曠職(工)半日論,不得補請事假、病假抵充,違者作曠職(工)半日論;
4、遲到早退按下列辦理:
(1)遲到次數的計算,以當月為限;
(2)遲到折合的`事假,均按事假規定處理;
(3)當月第一次遲到不計,第二次以事假2小時計,第三次以4小時計,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2小時計算;
(4)15分鐘內早退者一律作曠職(工)半日論;
5、曠職(工)按下列規定處理:
(1)曠職(工)不發當日薪資;
(2)連續曠職(工)3天或1個月內累計6天,均予開除;
6、上下班因公外出經過門衛,如警衛人員有所詢問或檢查,應即接受,不得拒絕,違者將被處分;
7、上下班打卡及進出行動,均應嚴守秩序,原則如下:
(1)無論何種班次,上班者均應于規定的上班時間前先吃飯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飯或辦理私事;
(2)下班者應先打卡后外出;
(3)下班鈴聲響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鈴即等候打卡;如有故違,查實后即按擅離職守處分,主管人員應負連帶責任;
(4)下班時除保修人員外其他人員在廠區內至各單位洽辦公務,應一律于下班前返回本單位崗位上,再遵上條規定打卡外出;
8、上下班打卡均須本人親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則除予曠職(工)半日論處外,代人打卡者也受同等處分;
9、工作時間內,不論日夜班,凡有睡覺和擅離工作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形者均予以懲處;
10、日夜輪班工作,應按時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屆時未到,應報請主管處理,不得擅自離去;
11、工作時間內因事外出,須持有請假單位或公出證交門衛或控制室,否則警衛或人事人員有權禁止外出(總公司人員亦應將請假單、公出證交人事單位登記,否則按第九條辦理;推銷營業人員因公外出,不必填寫公出證,但應向其主管報備)。月底由各單位主管在式卡上簽證;
12、本細則由經理級會議研討通過并呈總經理核定后施行,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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