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工資薪金制度(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員工工資薪金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員工工資薪金制度1
第一節薪酬
一、薪酬
1、原則:以貢獻、能力、態度和責任為分配依據,遵循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及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2、適用對象:本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3、薪酬組成:基本工資(含工齡工資、學歷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提成工資、獎金。
(1)崗位工資根據工作崗位和崗位所需要的技能確定,不同崗位對應不同的崗位工資級別。
(2)工齡工資根據員工實際參加工作時間和員工在本公司工作的時間來確定。
(3)學歷工資根據員工所具有的學歷水平來確定。
(4)績效工資根據公司對員工考評結果確定。
4、工資制度
(1)年薪制。適用于公司總裁、副總裁及其他經總裁批準的特殊人才。工資總額=基本工資+年終獎金。
(2)提成工資制。適用于從事營銷的工作人員。工資總額=崗位固定工資+績效工資+提成工資+年終獎金。
(3)結構工資制。適用于中基層管理人員、生產技術人員、職能人員、后勤管理人員。工資總額=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4)固定工資制。工作量容易衡量的后勤服務人員。
(5)計時工資制。適用于工作量波動幅度大的生產操作工人。工資總額=基本工資+績效工資+計時工資。
(6)新進人員工資:試用期內一般定為招聘崗位工資等級內第一檔工資的70%發放,試用期內無浮動工資。
5、公司按實際工作天數支付薪酬,付薪日期為每月15日,
支付上月薪酬。若遇節假日,順延至最近工作日發放。試用期員工以現金形式領取,正式員工以個人銀行帳戶形式領取。
二、調整機制
1、集團薪酬管理是根據公司實際發展情況,聯系市場薪資水平與人力資源供求情況實行“市場化動態薪酬管理”。管理委員會于每年底進行"議薪",人事部門根據公司效益及社會同行業工資變化情況,提出薪資水平合理化調整建議后報管理委員會審議。
2、員工工資級別調整的依據:
(1)公司范圍的工資調整。根據經營業績情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相應調整全公司范圍的員工工資水平。
(2)獎勵性薪金晉級。其對象為在本職崗位工作中表現突出,在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
(3)職級變更。員工職級發生變動,相應調整其在該職級內的基本工資。
(4)員工在年終考核中,工作績效低下者,將被下調崗位薪金。
(5)根據員工即期表現上浮或下調其崗位薪金,以及時激勵優秀、督促后進。
3、崗位薪金晉級,新崗位薪金從公司下發有關通知的下月一日起執行;崗位薪金降級從公司下發有關通知的當月起執行。
第二節福利
1、假期
(1)休息日:公司全體員工在法定工時以外,享有休息日。
(2)法定假日:全體員工每年均享有以下10天帶薪(視為上班)假日:
a、元旦(公歷1月1日)
b、春節(農歷新年初一、初二、初三)
c、勞動節(公歷5月1日、2日、3日)
d、國慶節(公歷10月1日、2日、3日)
e、婦女節(3月8日,女員工放假半天)
(3)婚假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員工結婚時,可憑結婚證書申請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4)產假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員工,持醫院證明書可申請有薪產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晚育的順產120天,難產135天。男26周歲、女24周歲以上初育為晚育。
(5)男員工護理假7天,晚育者為15天(限在女方產假期間,含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
(6)慰唁假公司員工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不幸去世的,可申請5天有薪慰唁假。直系親屬在外地的,帶薪路途假另計,路費自理。
(7)工傷假因工受傷休假視為上班,具體情況按國家社會保險法規辦理。
(8)公假員工參加國家法律規定的義務或公益活動、參加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入學或資格考試經所在部門及人事部門批準的,可按上班時間計發薪資。
員工工資薪金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則
第二條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
第三條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范合理的工資分配制度。
第四條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第五條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條適用范圍
1、公司董事長、總經理;2、下屬法人企業總經理;3、董事、副總經理是否適用,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條工資模式
公司經營者與其業績掛鉤,其工資與年經營利潤成正比。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經營利潤×提成比例)1、基薪按月預發,根據年基薪額的1/12支付;2、提成薪水,在公司財務年度經營報表經審計后核算。
第八條實行年薪制職員須支付抵押金,若經營業績不良,則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條年薪制考核指標還可與資產增值幅度、技術進步、產品質量、環保、安全等指標掛鉤,進行綜合評價。
第十條年薪制須由董事會專門作出實施細則。
第四章正式員工工資制度
第十一條適用范圍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十二條工資模式。
采用結構工資制。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津貼1、基礎工資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在工資總額中占%(如40%~50%)。2、崗位工資(1)根據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工作條件確定;(2)公司崗位工資分為(如5類18級)的等級序列,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分別適用于公司高、中、初級員工,其在工資總額中占%(如20%~30%)。3、工齡工資。(1)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2)年功工資根據工齡長短,分段制定標準,區分社會工齡、公司工齡;(3)年功工資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4、獎金(效益工資)(1)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2)績效考評由人事部統一進行,與經營利潤、銷售額、特殊業績、貢獻相聯系;(3)獎金在工資總額中占%(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頂;(4)獎金考核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5)獎金通過隱密形式發放。5、津貼。(1)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津貼、工種津貼、住房津貼、夜班津貼、加班補貼等;(2)各類津貼見公司補貼津貼標準。
第十三條關于崗位工資。
1、崗位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1)公司崗位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準;(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2、員工崗位工資核定。員工根據聘用的崗位和級別,核定崗位工資等級,初步確定崗位在同類崗位的下限一級,經1年考核,再調整等級;3、員工崗位工資變更。根據變崗變薪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后1個月起調整。
第十四條關于獎金。
1、獎金的核定程序。(1)由財務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潤的經濟指標數據;(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員工的出勤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記錄;(3)人事部依據匯總資料,測算考核出各部門員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績效,確定每個員工效益工資的計算數額;(4)考核結果和獎金計劃經公司領導審批后,發放獎金。2、獎金的發放,與崗位工資一同或分開發放。
第十五條關于工齡工資。1、員工1年內實際出勤不滿半年的,不計當年工齡,不計發當年工齡工資;2、試用期不計工齡工資,工齡計算從試用期起算。
第十六條其他注意事項。
1、各類假期依據公司請假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2、各類培訓教育依據公司培訓教育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3、員工加班、值班費用,按月統計,計入工資總額;4、各類補貼、津貼依據公司各類補貼管理辦法,計入工資總額;5、被公司聘為中、高級的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資可向上浮動1~2級;6、在工作中表現杰出、成績卓著的特殊貢獻者,因故能晉升職務的,可提高其工資待遇,晉升崗位工資等級。
第五章非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七條適用范圍:
訂立非正式員工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第十八條工資模式:
簡單等級工資制。見非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九條人事部需會同行政部、財務部對非正式員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匯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第二十條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并在月工資中支付。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公司每月支薪日為日。
第二十二條公司派駐下屬企業人員工資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條公司短期借調人員工資由借用單位支付。
第二十四條公司實行每年13個月工資制,即年底發雙月薪。
第二十五條以上工資均為含稅工資,根據國家稅法,由公司統一按個人所得稅標準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二十六條本方案經董事會批準實行,解釋權在董事會。
員工工資薪金制度3
一、總則
(一)為了合理確定公司員工的薪資,完善公司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公司所有員工的工作用心性,本著“以崗定職、以職定薪、績效考核”的原則,確定員工的薪資。
(二)公司薪資標準隨公司經營效益、社會薪資水平、物價指數變化以及個人所承擔的職責、所做的工作量及成效等因素進行相應調整。
(三)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二、宗旨
為了進一步提升企業規范管理和全員的工作行為,并結合公司的發展目標和用人育人的需求前題,努力建立科學、規范、公平、合理、激勵的薪資體系,尋求“對外具有競爭性,對內具有公平性、對新老員工具有激勵性”等為原則,使新老員工均能以公司為平臺,以個人技能的提升和對企業的忠誠貢獻度為依據,透過定期考核為自己的付出對照薪資組成的各類標準逐步提高所得薪資總和,確保每個員工的`“薪資總和”與其“個人技能提升和勞動的付出”相適應。公司為了企業各項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實,堅持以“能”為主導,以德才“全能”型人才為重點,以“一人多崗,一崗多能”為要素,以多勞多得為薪酬激勵體系,堅持獎勤罰懶。
三、薪資的構成
(一)公司員工的薪資由基本工資、補助津貼、全勤工資、業務提成、工齡工資等構成。
(二)員工工資與員工所在崗位掛鉤,是任職資格、工作職責在薪資中的體現。
四、薪資的確定與相應變動
(一)公司根據員工所聘崗位、工作職責、工作潛力、工作表現、工作業績和貢獻的大小,兼顧其工作經驗、學歷、職稱等綜合因素確定其相應的薪資級別。對同一職位的員工要根據其工作職能分類和工作性質的不同確定不同的薪資級別。
(二)員工調整工作崗位后根據其新的崗位和職責,確定相應的薪資級別。
(三)所有新進員工務必有1-3個月的試用期,若透過,則需要填寫轉正申請表,報部門領導及總經理的批準,方可轉正。
五、薪資的具體計算方式
(一)計算公式:員工薪資=基本工資+補助津貼+全勤工資+業務提成+工齡工資。
(二)基本工資以員工入職時與公司約定的工資金額為準。
(三)提成的計算方式如下:
1.市場業務員,電銷業務員績效考核可分為以下幾個標準:
1)工程半包價在3萬元以內的,市場業務員提成為3%,電銷業務員提成為2%;
2)工程半包價在3-8萬的,市場業務員提成為4%,電銷業務員3%;
3)工程半包價在8-15萬的,市場業務員提成為5%,電銷業務員4%;
4)工程半包價在15萬元以上,市場業務員提成為6%,電銷業務員5%;
2.主任設計師、設計師、實習設計師績效考核可分為以下幾個標準:
1)工程半包價在3萬元以內的,提成為3%;
2)工程半包價在3-5萬元的,提成為4%;
3)工程半包價在5-8萬元的,提成為5%;
4)工程半包價在8-15萬元的,提成為6%;
5)工程半包價在15萬元以上的,提成為7%;
六、附則
員工工資制度
第一條公司每月發放員工工資為10日,發放業務提成為15日,如遇節假日或公休日推遲至工作日發放。
第二條每月底各部門給財務匯總本部門業績,未及時匯總的部門主管自行解決。第三條本制度即日起執行,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員工工資薪金制度4
一、總則
1.1為規范職員工資的確定及調整辦法等有關事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職員(即惠州本部膠駐外工作的職員)。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津貼事項(技術系列的項目津貼除外)。
二、工資結構
2.1職員工資由固定工資、浮動工資兩部門組成。
2.2固定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技能工資、住房補貼、醫療補貼。固定工資是根據職員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
2.3浮動工資包括:考勤工資、績效工資、效益工資,項目開發人員還有項目津貼。浮動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
2.4項目津貼自研發項目經總經理批準立項后,于相關研發人員當月工資中發放。項目經理每月對相關研發人員進行考核,確定發放比例,最高為工資標準的20%。
2.5項目完成狀況由公司技術戰略發展委員會進行評估。項目如提前或按期完成,項目津貼自完成當月停發。在預定的截止時間,如項目完成率低60%,項目津貼自當月停發;如項目完成率高于60%,項目津貼繼續發放,直至項目完成當月為止。技術戰略發展委員會根據項目評估價值、完成的質量、進度狀況,確定項目獎的發放。
2.6職員工資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稅、教育金、缺勤、扣款(含押金、借款、罰款等)、代扣社保費、代扣補充保險費、代扣住房公積金。
2.7職員工資發放如有錯漏,或需退還捐款時,將在下月工資“補雜”項補發。
三、工資系列
3.1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行政、技術、營銷三類工資系列。
3.2行政工資系列適于于從事行政、財務、生產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職員。
3.3技術工資系列適用于從事產品技術開發、生產技術、品質管理等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3.4營銷工資系列適用于從事營銷、推廣及相關工作的職員,包括市場本部及難駐外機構所有職員。
3.5職員工資系列適用范圍詳見下表3-1:
表3-1工資系列適用范圍
工資系列適用范圍
行政工資
1、總經理辦公會成員
2、總部助理部長以上職員(市場本部及下屬部門除外)
3、總經辦、行政人事部、財務部、審計部、物料供應部所有職員
4、研究部、工業設計部、技術工程部、生產技術部、質量管理部、生產部從事非專業技術工作的職員
技術系列研究部、工資設計部、技術工程部、生產技術部、質量管理部、市場推廣部、客戶服務部所有職員
營銷系列
1、市場本部及下屬市場管理部、行業銷售部、市場推廣部、銷售計劃部、客戶服務部所有職員
2、駐外機構所有職員(含經理、財務經理等)
四、工資計算方法
4.1工資計算工式: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補雜項目-扣除項目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浮動工資
固定工資=基本工資+技能工資+住房補貼+醫療補貼
=工資標準×固定工資系數之和
浮動工資=考勤工資+績效工資+效益工資
=工資標準×浮動工資系數之和
4.2工資標準的確定:
根據職員所屬的工資系列職務,確定職員薪級.再根據職員薪級,確定對應的工資標準。參見《職員職務-薪級對照表》、《職員薪級表》。
4.3;固定工資與浮動工資的標準系數設定:
設工資標準為1,;固定工資標準系數為A,其中基本工資、技能工資、住房補貼、醫療補貼標準系數為別為A1、A2、A3、A4,A=A1+A2+A3+A4。
浮動工資標準系數為B,其中考勤工資、績效工資、效益工資、項目津貼標準系數分別為B1、B2、B3、B4,B=B1+B2+B3+B4。
以上系數的標準設定說明如下表4-1:
表4-1:工資項目標準系數高級定
工資系列固定工資標準系數(A)浮動工資標準系數(B)
合計基本工資(A1)技能工資
(A2)住房補貼
(A3)醫療補貼
(A3)
合計考勤工資
(B1)績效工資
(B2)效益工資
(B3)項目工資
(B4)
行政系列0.70.20.40.080.020.30.10.10.1/
技術系列0.70.20.40.080.020.50.10.10.10.2
營銷系列0.50.20.20.080.020.50.10.10.3/
4.4固定工資計算方法:
固定工資=基本工資+技能工資+住房補貼+醫療補貼
=工資標準*(A1+A2+A3+A4)
4.5浮動工資計算方法:
浮動工資=考勤工資+績效工資+效益工資+項目津貼
=工資標準*(B1*C1+B2*C2+B3*C3+B4*C4)
其中,C1為考勤考核系數,C2為績效考核系數,C3為效益考核系數,C4為項目考核系數。確定方法分別見下表4-2、4-3、4-4、4-5:
表4-2:考勤考核系數(C1)確定方法:
C1初始值=1
考勤結果C1扣除值
曠工0.5天以上1
病、事假每請一天0.25
月累計遲到/早退每滿5次0.5
月累計遲到/早退時間每滿1小時0.5
1次事前未辦請假手續0.2
C1=初始值―扣除值
表4-3:績效考核系數(C2)確定方法
考核
成績考核成績
含義占職員總數
的比例績效考核系數
C2的取值
S優秀5%1.3
A良好15%1.1
B合格60%1.0
C基本合格15%0.6
D較差5%0
表4-4:效益考核系數(C3)確定方法
效益指標達成率效益考核系數
C3的取值效益指標達成率效益考核系數
C3的取值
151%以上261%-80%0.8
121%-150%1.541%-60%0.6
101%-120%1.221%-40%0.4
81%-100%10-20%0
表4-5:項目考核系數(C4)確定方法
考核期內項目進程完成率項目考核系數
完成100%以上1
完成80%-100%0.8
完成60%-80%0.6
完成60%以下0
項目考核由項目經理負責。
五、試用期限職員薪級確定
5.1工資由總部發放的試用期職員
5.1.1透過招聘方式進入公司的試用期職員,其薪級應由本部門負責人在大幅度考核后提出推薦,填寫《》(附3),經行政人事部、主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準確定。
5.1.2透過畢業分配方式直進入公司的試用期職員,其薪級由行政人事部提出推薦,填寫《職員薪級調整表》,主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準確定。
5.1.3試用期職員如在職時即擔任總部課長以上行政職務,或分公司財務經理經理、副經理、經理等行政職務者,薪級一般應確定為其職務相應的下限薪級標準。
5.1.4試用期職員如在入職時未擔任以上行政職務者,根據表5-1執行表中“試用期職員學歷”均指國家承認的學歷標準。用人部門在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試用期職員確定試用期薪級時,應根據試用人員的潛力、經驗及試用職位的工作復雜程度,在上限范圍內酌情思考。基本原則: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技術系列試用人員,每滿1年薪級可上調節器3-5級,最多不能超過同等到學歷的上限;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非技術系列試用人員,每滿1年薪級可上調節器1-3級,最多不能超過同等到學歷的.上限。
5.1.5對于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試用期工資可突破以上5.1.3、5.1.4條規定和標準,需由用人部門在《職員薪級調整表》上寫明申請的工資標準及局面理由,經行政人事部、主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準確定。
表5-1部分試用期職員薪級確定辦法
[適用范圍:工資由總部發放,且未擔任行政職務者]
試用期職員
學歷0-2年工作經驗者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
薪級工資標準薪級浮動范圍及上限
博士336000可適當上浮1―15級
上限為第18級(9800)
碩士522600可適當上浮1―20級
上限為第32級(6200)
雙學士542400可適當上浮1―20級
上限為第34級(4600)
本科601800可適當上浮1―20級
上限為第40級(5800)
大專661200可適當上浮1―15級
上限為第51級(2700)
中專71700可適當上浮1―15級
上限為第56級(2200)
備注
1、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的技術系列試用人員,每滿1年薪級可上調3-5級,最多不能超過同等學歷標準上限。
2、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的非技術系列試用人員,每滿1年薪級要上調節器1-3級,最多不能超過同等學歷標準上限。
5.2工資由駐外機構發放的試用期職員
5.2.1分公司信下屬經營部、辦事處試用期職員的薪級由所屬分公司招聘考核負責人提出推薦,填寫《職員薪資調整表》,由分公司經理確定。分公司及下屬經營部、辦事處的試用期職員工資狀況應報所屬分公司經理備案,分公司經理、總部行政人事部、財務部、審計部有權對管轄的駐外職員工資狀況進行查詢、監督。
5.2.2駐外機構試用期職員薪級確定辦法參見5-2。表中“試用期職員學歷”均指國家承認的學歷標準。駐外機構可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社會平均工資水平,以及試用人員的潛力、經驗,試用職位的工作復雜程度,在上、下限范圍內確定試用期職員的薪級標準。
表5-2駐外機構試用期職員薪級確定辦法
[適用范圍:工資由駐外機構發放的試用期職員]
試用期職員
學歷下限上限
薪級工資標準薪級工資標準
碩士671100502800
雙學士681000542400
本科69900572100
大專70800601800
中專71700631500
5.2.3對于駐外機構急需的特殊人才,試用期工資可實在以上2條規定的標準,但需要由駐外機構填寫《職員薪級調整表》,提出書面理由,報行政人事部、市場管理部審核,主管領導批準確定。
六、薪級調整
6.1應屆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滿一年,或招聘人員試用期滿,試用考核合格,貼合轉正條件者,應辦理轉正手續,重新確定薪級。
6.2公司每年6月、12月進行兩次職員績效綜合考核,并根據考核成績,重新確定所有職員的薪級。
6.3以上試用期考核,績效綜合考核均采用“SABCD”評分制。考核成績與薪級調整幅度的對應關系規定如下:
表6-1.績效綜合考核與薪級調整幅度對就在關系
考核
成績考核成績
含義薪級調整幅度備注
S優秀上調5-6級
職員薪級調整的上限為職員考核時擔任的行政或技術職務的薪級上限。
A良好上調3-4級
B合格上調1-2級
C基本合格上調0級
D較差下調1-2級
6.4職員轉正薪級確定程序同試用期薪級確定程度,即同以上5.1.15.1.25.2.1條所述。
6.5原則上公司將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后,根據當年的經營業績,對全體職員工資標準予以普調,并發文公告。
七、工資發放
7.1職員每月工資發放時間為下月15日,如遇節假日應提前。
7.2職員的工資條應采用逐級發放的辦法:一般職員的工資由課長發放,課長的工資條由部長或助理部長發放,部工及助理部長的工資條由副總級主管領導發放,副總級領導工資由總經理發放。
7.3職員請假、休假時工資標準,按相關制度的規定執行。
7.4職員離職時的工資結算方法,按職員離職管理程序的規定執行。
八、其它事項
8.1所有職員的工資均為公司機密。任何泄露、探聽他人工資者,一經發現,予以一次書面警告,并處100―500元的處罰。
8.2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起草,總經理辦公會審定,總經理簽字生效。
附:不同工資系列工資計算案例
例1:設一名享受行政工資系列的職員,薪級為第48級,工資標準為3000元,當月考勤考核系數為0.8,績效考核系數為1.2,效益系數為0.8,則其工資項目分別為:
固定工資項目應發金額(元)浮動工資項目應發金額
基本工資3000*0.2=600考勤工資3000*0.1*0.8=240
技能工資3000*0.4=1200績效工資3000*0.1*1.2=360
住房補貼3000*0.08=240效益工資3000*0.1*0.8=240
醫療補貼3000*0.02=60//
固定工資合計2100浮動工資合計840
應發工資合計2940
例2:設一名享受技術工資系列、參與某一項目研發工作的職員,薪級為第48級,工資標準為3000元,當月考勤考核系數為0.8,績效考核系數為1.2,效益系數為0.8,項目考核系數為0.8,則其工資項目分別為
固定工資項目應發金額(元)浮動工資項目應發金額
基本工資3000*0.2=600考勤工資3000*0.1*0.8=240
技能工資3000*0.4=1200績效工資3000*0.1*1.2=360
住房補貼3000*0.08=240效益工資3000*0.1*0.8=240
醫療補貼3000*0.02=60項目津貼3000*0.2*0.8=480
固定工資合計2100浮動工資合計1320
應發工資合計3420
例3:設一名享受營銷工資系列的職員,薪級為第48級,工資標準為3000元,當月考勤考核系數為0.8,績效考核系數為1.2,效益系數為0.8,則其工資項目分別為:
固定工資項目應發金額(元)浮動工資項目應發金額
基本工資3000*0.2=600考勤工資3000*0.1*0.8=240
技能工資3000*0.2=600績效工資3000*0.1*1.2=360
住房補貼3000*0.08=240效益工資3000*0.3*0.8=240
醫療補貼3000*0.02=60//
固定工資合計1500浮動工資合計1320
應發工資合計2820
員工工資薪金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則
第二條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摿講懷瑪原則。
第三條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范合理的工資分配制度。
第四條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第五條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條適用范圍。
1.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下屬法人企業總經理;
3.董事、副總經理是否適用,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條工資模式。
公司經營者與其業績掛鉤,其工資與年經營利潤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經營利潤×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預發,根據年基薪額的1/12支付;
2.提成薪水,在公司財務年度經營報表經審計后核算。
第八條實行年薪制職員須支付抵押金,若經營業績不良,則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條年薪制考核指標還可與資產增值幅度、技術進步、產品質量、環保、安全等指標掛鉤,進行綜合評價。
第十條年薪制須由董事會專門作出實施細則。
第四章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一條適用范圍。
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十二條工資模式。采用結構工資制。
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津貼
1.基礎工資。
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在工資總額中占%(如40%~50%)。
2.崗位工資。
(1)根據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工作條件確定;
(2)公司崗位工資分為(如5類18級)的等級序列,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分別適用于公司高、中、初級員工,其在工資總額中占%(如20%~30%)。
3.工齡工資。
(1)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年功工資根據工齡長短,分段制定標準,區分社會工齡、公司工齡;
(3)年功工資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4.獎金(效益工資)。
(1)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
立;
(2)績效考評由人事部統一進行,與經營利潤、銷售額、特殊業績、貢獻相聯系;
(3)獎金在工資總額中占%(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頂;
(4)獎金考核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5)獎金通過隱密形式發放。
5.津貼。
(1)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津貼、工種津貼、住房津貼、夜班津貼、加班補貼等;
(2)各類津貼見公司補貼津貼標準。
第十三條關于崗位工資。
1.崗位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1)公司崗位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準;
(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2.員工崗位工資核定。
員工根據聘用的.崗位和級別,核定崗位工資等級,初步確定崗位在同類崗位的下限一級,經1年考核,再調整等級;
3.員工崗位工資變更。
根據變崗變薪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后1個月起調整。第十四條關于獎金。
1.獎金的核定程序。
(1)由財務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潤的經濟指標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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