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員工宿舍的管理制度精選
餐飲員工宿舍管理制度篇1
第一條 目的
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為員工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第二條 寢室長職責
1.每間寢室設立寢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寢室長每月2日前,須核對本宿舍住宿人員及宿舍內的所有餐廳財產報宿管員,再由宿管員報餐廳辦公室。
3.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衛生值日表。
4.寢室長有義務向酒樓辦公室及時匯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
第三條 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4: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 的形式報宿管員請假,每月每人不能超過3次。如超過1次,宿管員有權對違紀者處以50元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歸宿的,須由部門最高主管填寫夜歸證明單。如沒有按時歸宿,且無夜歸證明單或未向宿管員以書面形式請假的,也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連續兩次者則取消住宿資格。如寢室長未對其明確指出或勸阻,則予以過失處理。如外來人員留宿期間造成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第四條 衛生制度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衛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衛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后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5.凡在檢查中發現衛生不合格的寢室,該寢室長將受到過失處理,如有明確責任者,則同時給予該責任者相應的處分。
第五條 水、電管理
1.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違者將對責任人進行罰款,如查不出責任人,則對所在房間人員處以50元,人的處罰。
3.不得使用電爐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4.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門。
6.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之電器,則處以50元/次的罰款。
7.由于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后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并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第六條 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墻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10元,次的處罰。
2.床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于靠窗戶的方向,枕頭置于床的另一頭,床單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擺放有序。
3.被套、床單須經常清洗,保證干凈無異味。
4.鞋子有序擺放于床下,鞋內勿放置襪子,并保證其干凈無異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干凈無水跡。
7.衣物、毛巾掛放在兩床間的橫桿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飾品等雜物。
8.垃圾置于桶(袋)內,并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門,如屬人為破壞,除照價賠償外,罰款20元,次。
第七條 管理規定
1.23:00以后禁止放音響和大聲喧嘩,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內放音響、大聲喊叫、酗酒鬧-事等,影響他人及鄰居休息,使餐廳聲譽受到損壞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負外,餐廳將對當事人給予違紀處罰;如寢室長沒提出或勸阻,則負連帶責任。
2.對凡有公物損壞的宿舍,有明確責任者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責任。本宿舍員工視而不見、知情不報、相互包庇而導致責任不明者,除全體宿舍員工賠償損失外,并將給予重罰。
3.出入宿舍要隨手關門,注意防盜;對因故離開酒樓者,宿舍長負責督促將宿舍物品鑰匙回收,并上交宿管員。嚴禁私自配制鑰匙和調換門鎖,如發現此類情況,將處以宿管員100元,次的罰款。
4.宿舍內嚴禁打架斗毆,因打架斗毆造成公物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況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5.宿舍區域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7.每位員工必須按時辦理好暫住證,并將復印件交行政人事部門備案。
8.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后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罰款。
餐飲員工宿舍管理制度篇2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良好的住宿環境,特制訂本規定:
一、宿舍統一由宿舍管理人員管理,其工作任務如下:
1.整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安全、衛生等;
2.監督輪值人員對環境衛生的清理和維護;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及時上報;
4. 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公司領導并送醫院。
二、管理制度:
1. 員工宿舍為員工休息場所,每位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保持環境清潔。
2. 住宿人員需排輪值人員,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物品修善,水、電、門窗等的.巡視、管理及其他聯絡事項。
3. 員工應自覺保持衛生間的衛生干凈,講究公德,便后沖廁,管理人員應加強巡視。
4. 確保宿舍衛生,被褥要放整齊,生活用品擺放有序。內務管理及物品擺設應規范、整齊,衣物掛在指定區域。 5.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放射物品、槍1支彈1藥、特種刀具等危險物品不得放置寢室。嚴禁在宿舍內亂寫亂畫,亂釘釘子。
6. 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或從事其他違法活動,一經發現視按酒店相關制度進行處罰。
7. 宿舍內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不準在宿舍內尋釁鬧事,嚴禁斗毆、賭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動以及傳播放映反動、淫穢書畫、照片、錄音、錄像,堅決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不法行為。電視、收音機使用時聲音不得過大,以免妨礙他人休息。
8. 未經他人同意不得隨意翻動他人物品,違者按照酒店相關制度處罰。 9. 不得隨意損壞宿舍內的物品,違者按價賠償。
10.宿舍人員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公司宿舍,超過24:00時未返回,宿舍長有權拒絕進入宿舍,工作原因除外。晚上24:00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20元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后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1. 有損壞公共設施設備的,并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沒有發現肇事人的,由宿舍人員均分承擔賠償金。
12. 住宿員工必須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的管理,不許大聲喧嘩,做到按時就寢,員工歸寢后無論任何情況,員工一律不得留外人。
13. 員工對所居住宿舍,應盡管理人責任,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床位。不準擅自轉調床位,不準冒名頂替住宿,不準私自留宿他人,如有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關系及進出時間。
14. 不得在員工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寢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不準在宿舍內臥床吸煙生產火取暖,不準使用電爐、電炒鍋、煤爐、煤氣灶、酒精爐、電飯煲燒飯炒菜,不得隨意亂拉私接電線、電燈和用電燈烘鞋,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15. 住宿人員的現金、貴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或被盜個人自負,嚴禁把門鑰匙轉交他人,進出房門時,要隨手關好門和窗。
16. 洗浴時注意安全,正確使用熱水器,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17. 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宿舍管理人員檢查。
18. 住宿人員不得私配、調換宿舍鑰匙,如有特殊需求上報酒店管理部門,由酒店管理部門統一配置。
19. 請工程部與每月1日、15日協同宿舍管理人員對宿舍水電、設施設備、安全等進行檢查、維護,如酒店部門在抽檢中發現違規安全之類問題,將對其管理人、工程人員考核。
三、水、電的分配使用及規定:
1. 住宿人員住宿產生的相關水電費用由住宿人員統一平攤,具體費用劃分由宿舍管理人員統計。
2. 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3. 淋浴的水、電用畢即關閉,換下衣物及垃圾不得丟棄于浴室。
四、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外,并呈報公酒店管理 部門議處:
1. 不服從宿舍長的監督、管理者。
2. 在宿舍賭博(打麻將)、斗毆及酗酒。
3. 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 擅自于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 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誡不改者。
6. 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7. 有偷竊行為者。
對有違反上述規定的人和事,酒店管理部門有權處理并根據違反情況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警告、罰款、情節嚴重者提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餐飲員工宿舍管理制度篇3
為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規范公司員工的住宿行為,給員工休息創造一個干凈、整潔、舒適的生活居住環境,實現員工宿舍規范管理化,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適用于XXX有限公司所有宿舍的管理。宿舍的管理以活躍集體生活,實現民主自治為原則。在此原則下,由綜合管理部(簡稱:綜合部)負責公司宿舍的綜合管理和協調。
第二條 每一位員工必須服從綜合部的統一安排和調配,入住時必須到綜合部辦理有關手續。綜合部根據員工的變化和宿舍的使用情況,適時對宿舍的安排進行調整。
第三條 員工的住房標準:中層及以上管理及技術人員在條件許可下,按1人一間安排;其他人員一律按2人以上一間安排。
第四條 員工宿舍的家具及設施,視財力情況由公司統一配置。原則上每間配備單人床兩張、沙發一張、寫字臺一張、茶幾一張、椅子一把。公用設施視房屋本身情況進行配置。
第五條 按規定應安排2人及以上合住的房間,如其中一人退出床位,綜合部隨時安排其他符合條件的員工入住,現住員工不得以各種理由抵制安排。
第六條 入住員工宿舍的員工應遵守以下規定:
(1)入住員工應服從管理,尊重并配合宿舍管理人員開展工作。
(2)入住員工應愛護公共財產,嚴禁破壞室內設施和結構,人為損壞或丟失,按原價賠償。
(3)入住員工必須隨時保持宿舍及周邊的環境衛生,嚴禁隨地吐痰,及在走廊內或在公共園區內亂扔紙屑、果皮、煙頭等垃圾雜物。
(4)入住員工嚴禁在室內及門上等影響公共形象的地方亂寫、亂貼、亂刻、亂畫。未綜合部批準不得在墻上打孔安裝物品;嚴禁將鞋或其他雜物擺放在走廊或通道處;為保證人身安全,在晾曬衣物或被子時嚴禁站在窗臺上面。
(5)入住員工必須注意安全用電,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禁止使用大功率電器及違章電器。違反者,綜合部有權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因違章用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責任人負責承擔。
(6)員工宿舍內禁止留宿外人,有客人來訪時應注意不影響宿舍內其他成員的正常生活和休息。禁止從事違反國家法律的活動。否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承擔。
(7)宿舍內成員之間應團結友愛,相互關心,相互幫助,共同搞好宿舍室內、外的環境衛生及管理工作。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注意防盜。
第七條 凡已分配員工宿舍的員工,如長期不在宿舍居住(一個月以上),應主動退出員工宿舍,如發現長期不在宿舍居住又不退出員工宿舍的,由綜合部進行相應考核。
第八條 入住員工必須嚴格按公司規定的宿舍用水、用電定額標準(用水標準【冷熱水合計】:夏季單人間4噸/月,雙人間8噸/月;冬季單人間5噸/月,雙人間10噸/月。用電標準:夏季單人間200度/月,雙人間600度/月;冬季單人間240度/月,雙人間400度/月),請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在上班或離開宿舍前,
必須關掉電燈、空調、電視等電源開關及水管閥門等,不得有“長明燈、長流水”現象。月度超出公司定額標準的水、電費用部分,由本宿舍人員共同分攤。超額費用將從員工工資中扣除。(注:由于每年7月份為最炎熱月份,用水標準可適當上調,單人間7噸/月,雙人間14噸/月;用電標準為單人間380度/月,雙人間760度/月。每年1月份為最寒冷月份,用電標準可調整為單人間240度/月,雙人間400度/月。)
第九條 本辦法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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