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薪酬管理制度(通用15篇)
現如今,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銷售薪酬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銷售薪酬管理制度 1
一、行政制度
為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證銷售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該守則
1、銷售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法規、法令,自覺維護公司利益,不謀求公司制度規定之外的個人利益。
2、銷售人員必須敬業愛崗、盡職盡責、勤奮進取,按質按量完成銷售工作任務。
3、銷售人員之間應團結協作、密切配合、發揚集體主義精神,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
4、待人接物熱情有禮,著裝儀表整潔大方,自覺維護良好的辦公環境,保持統一規范的辦公秩序。
5、嚴格保守公司機密,以公司利益為重,不得做任何有損公司及客戶利益的事情。
6、銷售人員應及時做好客戶登記、成交登記和值班記錄工作,發生接待客戶沖突,不得爭搶,均按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7、遇特殊情況由銷售經理判別客戶歸屬及業績和傭金得分配。
8、銷售人員在整個銷售過程中必須口徑一直,凡有疑難問題應向銷售經理請示,嚴禁向客戶承諾有關本項目不詳、不實的事宜。
9、銷售人員應時刻注意自身的素質修養,對項目的業務知識熟練掌握,對周邊項目做到知己知彼。不斷提高房地產專業知識及銷售技巧,具備獨立完成銷售工作的能力及較強的應變能力。
二、銷售人員的管理
(一)銷售人員日常管理制度
為了規范銷售人員的工作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二、按時參加公司舉辦的各類培訓活動,提高自我工作能力。
三、認真對工作進行記錄,按時完成各類市場管理報表與月度總結。
四、嚴守公司產品價格、銷售政策等機密,不得打探他人工資。
五、服從并積極配合上級對工作的安排與調整。
六、與客戶保持良好聯系,不得拒絕接聽客戶電話或敷衍客戶。
七、認真按照公司銷售政策引導目標客戶,不得向客戶做出超出公司規定的個人承諾。
八、公司禁止員工在外兼職工作。
九、做好工作計劃,認真安排客戶拜訪與銷售促成工作。
十、定期向上級匯報工作進展情況,反映市場中存在的問題。
十一、每天上午向部門經理上交前一天工作記錄,每周一上交上周工作報表;每月3日前上交上月工作總結。
十二、銷售人員上班期間不得上網聊天或玩游戲,一經發現,每次罰款50元/人。
十三、按時參加銷售人員每周例會與公司相關會議。
十四、銷售人員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與客戶爭吵,每發現一次,扣工資或提成200元。
十五、對于報銷中弄虛作假者,每發現一次,按弄虛作假金額的兩倍進行處罰。
十六、不得泄露公司商業機密,不得利用公司名義做與業務不相關的事,否則一經發現,除辭退外,將嚴格追究其責任。
(二)銷售人員報表管理制度
1、銷售人員每月應當填寫的報表包括日報表、周報表、月度工作總結、客戶檔案資料與重要客戶月度銷售分析表。
2、銷售人員必須每十天將自己所接觸的客戶進行資料整理,內容包括客戶名稱、電話、地址、聯系人、采購品種、月采購量、客戶規模、成交意向等資料。整理后上交部門經理。
3、銷售人員的日報表,必須在當日工作結束后填寫,次日上午在上交前一日工作記錄的同時,必須對次日工作進行計劃。同樣,在上交本周工作小結時必須對下周工作進行計劃。
4、對于已成交客戶,銷售人員應按照公司規定詳細記錄客戶檔案資料。
5、不按時上交報表的,根據實際情況,將給予警告或罰款。無故不上交報表的,每次罰款30元。
6、對于已成交客戶的每月成交量,銷售人員應當認真記錄分析,尋找其中的規律性或反常性,做好客戶跟進與客情維護工作。
(三)銷售人員薪酬與補助制度
1、銷售人員月薪1500元/月。
2、因出差需要在外就餐,每餐補助20元/人。
3、為了有效激勵銷售人員,在銷售人員試用期內,如銷售人員每月完成與100家以上的有效客戶溝通并完善其檔案,同時獲得15家以上的意向客戶,可獲得月度獎勵300元。銷售人員試用第一個月如成交額高于5萬元,獎勵300元。
4、在計算底薪的情況下,銷售人員提成比例為月度回款額的1%。如銷售人員提出不拿底薪,銷售人員的提成比例按回款額的2%計算,但差旅費用由銷售人員自己承擔。
5、銷售人員當月應得工資與提成在次月發放工資時一并發放。
6、銷售人員出差應經部門經理批準并經行政部備案。
7、在成交客戶的過程中,如銷售人員需業務招待費用支出,應征得公司同意,在部門經理參與的情況下方可支出。
8、客戶招待費用標準一般為80元/人(按照參與的人數)以內。
9、銷售人員出差的交通費用,實報實銷。
10、銷售人員電話費補助每月200元/人。
11、在特殊情況下,如銷售人員因業務洽談無法返回公司而需在外住宿,應及時向部門經理反映。經批準后公司給予100元住宿補助。
12、銷售人員銷售產品過程中,高于公司規定價格以上成交部分,按照公司得70%,銷售人員得30%的分配方式處理,鼓勵銷售人員維護產品價格。
16、屬于公司分配給銷售人員的客戶,月銷量在3萬元以下的,按照上述規定進行提成。月銷量在3萬元—10萬元之間,給予每月500元的獎金;月銷量在10萬元—20萬元之間,給予每月800元的獎金;月銷量20萬元以上,給予每月1200元獎金。以上獎金不累計,且只有銷售回款到位后方可兌現獎金。凡公司分配的客戶,銷售人員統一不計算溢價獎勵。
(四)銷售回款管理規定
1、為了規范銷售回款工作,降低公司財務風險,特制定本規定。
2、剛成交的普通客戶(月采購量5萬元以下),原則上一律收取現金或三日內的現金支票。未經pc銷售部經理與財務確認同意,任何銷售人員均不得收取客戶的轉賬支票或其他期票。
3、經pc銷售部經理與財務確認同意可以收取轉賬支票的客戶,負責跟進的'銷售人員應當對其檔案資料進行詳細登記,對客戶的經營狀況進行詳細、準確、定期的了解,以有效降低貨款風險。
4、銷售人員所回收的現金、現金支票或轉賬支票,應當在收到當日交給公司財務,不得拖延。如所收回的現金有假幣或貨款金額不符,由銷售人員承擔責任。
5、凡經公司同意收取期票的客戶,在合作的前三個月內必須對支票的轉賬期限進行嚴格限制。原則上當月發貨,只能開具當月26日以前到賬的支票,非經公司相關領導同意,不允許例外。
6、月結客戶的供貨價格,原則上應當高于現結客戶。
7、對于經過嚴格評估可以月結的客戶,銷售人員必須在其內部建立內線,做好相互關系處理,盡可能降低貨款風險。每月應對客戶的經營狀況出具一份評估報告。
8、非現金結算客戶每次下單均應經pc銷售部經理確認訂單,確認無誤,方可安排發貨事宜。
9、因銷售人員對貨款風險認識不足,對客戶缺乏了解分析導致出現呆賬或壞賬,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按照下表標準承擔責任。
銷售薪酬管理制度 2
1、 高底薪+低提成制
以高于同行的平均底薪,再以適當或者是略低于同行業之間的提成發放獎勵,該制度主要在外企或者國內大企業中執行的比較多的,比如說國內某家企業在上海的業務代表底薪是為4000,而提成是為1%。這就屬于典型的高底薪+低提成制度。
該制度是容易留住具有忠誠度的老業務代表,也容易穩定一些能力相當的人才,但該制度往往針對的業務代表學歷、外語水平、計算機水平方面有一定的要求,因此業務代表不會容易輕易進去的,門檻也是相對高點的。
2、 中底薪+中提成制
以同行的平均底薪為標準,再以同行的平均提成發放提成,該制度主要是在國內一些中型企業運用的相當多,該制度對于一些能力不錯而學歷不高的業務代表是有很大的吸引力。業務代表考慮在這樣的企業長期發展,主要是受中國傳統的中庸思想所影響,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樣子。現在國內大部分公司是采取的制度。
3、 少底薪+高提成制
以低于同行的平均底薪甚至是以當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為底薪的標準,以高于同行業的平均提成發放獎勵,該制度主要在國內一些小型企業運用的相當多的,該制度不僅可以有效促進業務代表的工作積極性,而且企業也是不用支付過高的人力成本的,對于一些能力很棒、經驗很足而學歷不高的業務代表也是有一定的吸引力。
其中最具創新的可以說是國內某保健品企業,該企業走的就是服務營銷體系,其薪水制度為:該城市最低生活保障(450元)+完成業務量×制定百分比(10%)
需要注意的是這種薪水制度往往會造成兩種的.極端,能力強的人常常吃撐著,而能力弱的人常常吃不著的。
這里需要明白的是薪水制度遠遠不止以上三種的,無論是哪種薪水制度,只要能留住人才并且讓企業可持續發展才是最終目的,對于一個企業來說的話,絕對沒有給業務人員發高了薪水或者發低薪水了這一說法的,只有發對了薪水或者沒有發對薪水之分。
銷售薪酬管理制度 3
以薪資為杠桿激勵員工為公司創造更高的價值是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內容。為此,特做規定如下:
第一條基本原則
第1款本公司的薪資分配制度必須貫徹按勞分配、獎勤罰懶和效率優先并兼顧公平的三個基本原則。
第2款根據激勵、高效的原則,在薪資分配中要把職工的收入與其為公司創造的效益及工作業績掛鉤,實行浮動考核。
第3款根據簡單、實用的原則,公司在建立平等競爭、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制度及相應的崗位職務系列基礎上,倡導實行崗位薪點薪資制以及其他符合公司生產經營實際需要的薪資分配辦法。
第二條管理規則
第1款根據聘任、管理、考核、分配四權一體化的原則,公司總部各類人員、各分公司、各事業部的經理、副經理以及其他由總公司直接聘任員工的薪資分配統一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管理,并實行統一的崗位薪點薪資制。
第2款各分公司、事業部聘任的人員薪資分配辦法由聘任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工作實際需要,自行確定。
第3款總公司的年度實發薪資總額由董事會決定?偣救肆Y源部根據總經理的指令對總公司的年度薪資總額與總公司年度經濟效益指標掛鉤,實行浮動管理。
第4款總公司對所屬各分公司、各事業部的薪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實行浮動考核管理。并要求各分公司、事業部對所屬單位實行工效掛鉤考核管理。
第三條薪資總額的管理
第1款總公司的年度薪資總額計劃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總公司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實施總量管理。薪資總額及經濟指標的核定分別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和監控部負責,由人力資源部匯總后于執行年度前兩個月度內報公司總經理審定,經董事會批準后發布實施。
第2款公司總部及各分公司、事業部的薪資總額均要嚴格執行總公司年度分解計劃。超工掛鉤指標支付薪資或未經公司總部批準在薪資總額外向員工個人發放錢物,均應視為越權行為,除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外,責任人還要受到經濟處罰。
第四條薪資總額及效益指標基數的核定
第1款全公司的薪資總額掛鉤基數以各單位實際發生薪資總額的匯總額為基礎加以調整確定。全公司的效益指標為稅后凈利潤。稅后凈利潤指標基數以公司下達給各二級單位的計劃指標為準。
第2款各分公司、事業部的薪資總額基數在各單位實際執行額度基礎上經總公司人力資源部、監控部審核后略做調整。調整的依據是全公司的平均利潤薪資率,即:
當二級單位的利潤薪資率與全公司的利潤薪資率發生±5個百分占以上的差異時,就要對其進行調整。在調整工作中,要考慮該單位所在地區的年度薪資水平、該單位歷年創利情況及員工構成等因素。
第3款全公司的薪資總額基數及公司總部、各分公司和事業部的薪資總額基數確定后報公司總經理審定,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后發布實施。
第4款經審核確定的各單位薪資總額基數一般不再調整。
凡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的,要經總公司總經理審定,董事會批準,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修訂。
第五條工效掛鉤的計算
第1款職工薪資總額的增長必須以經濟效益有較大增長為前提條件。只有全公司每年的凈資產收益率在1%以上,全公司的薪資總額才能增加;各分公司、事業部的凈資產收益率在11%以上,才能增加本單位的薪資總額。
第2款在完成前款凈資產收益率基本指標基礎上,薪資總額與稅后凈利潤緊密掛鉤,上下浮動,上不封頂,下不保底。
第3款核定各單位下年度薪資總額計劃指標的計算依據是各單位的利潤薪資率,即:
所有分項基數的加權平均即為全公司的利潤薪資率。
已核定的利潤薪資率相對固定,當實現凈利潤指標增長或下降時,薪資總額指標相應自動調整。
第4款稅后凈利潤指標的調整和完成情況以總公司監控部門的核定為準。人力資源部提出薪資掛鉤決算方案,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第5款工效掛鉤實行半年預算、年終決算。在計劃執行年,如上半年的利潤指標不能完成公司下達的進度計劃時,本單位要扣發所有人員的半年獎金;當稅后凈利潤比前一年下降時,除扣發獎金外,還要按其利潤薪資率調減其下半年的薪資總額。全公司的利潤指標下降或增速下降時,全公司所有員工都要調減薪資或扣發獎金。
第六條薪資構成
第1款本公司員工的薪資由以下三個單元構成:
1、基本薪資(崗位薪點資等);
2、崗位工作津貼,包括①崗位職務津貼;②公務車津貼;③住房津貼;
3、獎金。
第2款薪資各單元考核結果相加為員工月實得薪資。
第3款獎金為年中和年末根據半年和全年經濟效益指標完成情況發放。
總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分公司、事業部的總經理及銷售人員不參加本單位員工的獎金分配,根據公司預先規定的經營銷售標準,實行經營者年薪制或經營目標責任制獎金制度,其獎懲兌現與本單位獎金分配同步實施。
第七條基本薪資制度
第1款崗位薪點薪資制本公司首選基本薪資制度。
員工的'月實行基本薪資=本單位薪點值×本人薪資薪點×本期考核結果×職責系數。月考核系數為月工作目標完成情況考核結果,職責系數取值。8,另外。2對應的基本薪資根據年終工作結果決定是否兌現。
第2款本單位薪點值是根據員工所在單位的薪資總額與本單位全體員工薪點之和計算出來的,即:各單位薪點值變動情況要在實施前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3款員工個人薪資薪點是根據員工個人的條件或工作業績決定的下列七個方面薪資薪點之和:
1、崗位職務薪點(詳見附件1—1)
崗位職務薪點根據員工所在工作崗位或所擔任的職務確定。
崗位職務發生變動,其崗位職務薪點從第二個月一日起調整。
2、學歷薪點(詳見附件1—2)
①為吸引高素質人才并鼓勵在職員工提高自己的素質,特設學歷薪點;
、趯W歷薪點以國家教育部正式承認學歷為準;
、蹖W歷薪點從中專開始計算;
、軐W歷薪點從人力資源部正式認定之日開始享受;
、輪T工有義務向人力資源部提供真實有效的相關證件。凡弄虛作假享受相應待遇,一經查實,即該追償,并給予相應處分。
3、崗位年功薪點
崗位年功薪點只限于在本級別崗位最高薪點檔位上工作滿2年的員工。
增薪的標準是:
、倌杲K工作業績考核優秀者,可增加相當本崗位現檔位級差1%的薪點;
、谀杲K工作業績考核良好者,可增加相當本崗位現檔位級差5%的薪點;
、勰杲K工作業績考核稱職者,不增加薪點;
、苣杲K工作業績考核不稱職者,可增加相當本崗位現檔位級差——3%的薪點;
、莘惨虮救素熑谓o公司造成較大損失者,除給予相應處分和賠償經濟損失外,還要從處罰之日起增加相當本崗位現檔位級差—5%至——3%的薪點。
崗位年功薪點從滿崗2年起實施,至調整到高級別崗位為止。調整到高級崗位后,其原崗位薪點按有關規定正常調整,保留崗位年功薪點。
4、兼職薪點
兼職薪點是對在工作量滿崗崗位上工作的員工兼職工作的兼職報酬。標準是:
、偌嫒我粋滿崗業務工作崗位,平均需要每天加班4個小時以上者,其兼職薪點為所兼崗位薪點中檔檔位標準的1%;
②兼任一個滿崗業務工作崗位,平均需要每天加班4小時以下者,其兼職薪點為所兼崗位薪點中檔檔位標準的5%;
③一個員工從事兩個業務工作或所兼工作不需要經常占用非工作時間者,不享受兼職薪點;
、芗嫒吸h政工作,需要占用非工作時間每周3小時以上者,兼職薪點為本崗位現檔位1個級并非的薪點;
⑤兼職薪點從兼職工作的第二個月起執行。兼職工作結束,兼職薪點即行取消。
5、技能薪點(詳見附件1—3)
、贋楣膭顔T工的積極鉆研業務和提高專業技術水平,特設技能薪點。每個員工都可以根據本人的專業技術資格或技術等級取得相應的技能薪點。
、诩寄苄近c的取得,需要本人申請,以人力資源部考核或審查認定結果為準。
6、獎勵薪點
獎勵薪點有分配權的業務領導對所屬員工工作表現的臨時性獎勵。
。1)獎勵范圍包括:
、俜羌媛毠ぷ鳠o報酬的加班或兼職工作超量加班;
、诮诠ぷ鞅憩F優異;
、蹖竟ぷ髯鞒鐾怀鲐暙I;
、茉谏鐣钪,見義勇為等高素質行為,為公司贏得了社會聲譽;
、萜渌枰碚锚剟畹男袨。
(2)獎勵幅度從一個本檔位級差的薪點至一個本崗位滿崗薪點。一般不應獎勵過多而造成管理單位的薪點值下降。
。3)獎勵期限分別為一個月;三個月;六個月;十二個月4種。期滿,獎勵自行結束。
7、特聘薪點
特聘薪點是對社會熱門人才、高新技術人才、有特殊才能的經營管理人才及其他公司需要的各類急城人才在薪酬方面的補償。
。1)補償幅度為該員工應聘崗位全部薪酬與當期此類勞動力市場價格的差額。
。2)特聘薪點的決定權屬有聘雇權的單位主管。
第八條崗位工作津貼
第1款崗位工作津貼包括:
、賺徫宦殑战蛸N;
、诠囀褂媒蛸N;
、酃g津貼。
實行銷售包干提成薪資等承包薪資、計件包干薪資制的員工,其包干薪資中已包含了崗位職務津貼和公車使用津貼,所以不再享受此二項津貼。
崗位工作津貼是薪資外對員工自費支付工作費用的補償,所以不與薪資一起發放,應根據公司經營情況和員工業務范圍、核定標準另行按月制表計發。
第2款崗位職務津貼根據員工的業務工作范圍和等級按實際出勤工作日計發,非因工未到崗工作均不發放崗位職務津貼,特殊情況由本單位主管審批。崗位職務津貼標準詳見附件4。
第3款工齡津貼按照員工實際工齡每年增發一個薪點。
第九條獎金
第1款本公司每半年發放一次獎金。公司根據半年和年終業績報告對企業當期經濟效益作出較大貢獻的員工給予獎勵。
第2款獎金兌現的前提標準是,凈資產收益率等經濟效益指標達到了董事會的要求。凡未達到分解標準要求的單位一律不得發放獎金,除銷售人員外一般都不再補發。
第3款獎金支付的標準:
1、簽訂經營目標責任書的經營管理人員和銷售人員按照事先約定的標準兌現獎懲;
2、其他員工的發放標準:個人本期月實得平均薪資額×加發月數加發月數由各分配單位根據實際應分配獎金總額自行決定。
第4款各單位應分配獎金總額根據本單位工效掛鉤預決算結果在應增資額中列支。
第十條試用及新到崗人員的薪資待遇
第1款公司新進人員在試用期內薪資標準按本崗位本檔位薪資標準的7%執行。
第2款新到崗人員薪資標準從本級別崗位最低檔位執行,滿一年考核良好以上,晉升一個檔位,至滿崗為止。同級別轉崗執行原崗位新薪資標準。滿崗2后沒有晉級晉崗的,可依照本規定第七條第3款的有關規定增加崗位年功薪資。
第十一條特殊情況下的薪資計發
第1款加班薪資
1、直接生產、經營、技術服務人員因工作需要,經有薪資支付權的領導批準加班加點,可以依照其加班加點時間計發加班薪資。
非直接生產經營技術服務辦員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工時工作制,每月請病事假3個工作日以內不扣發薪資,在正常工作日和休息日加班加點一般也不計發加班薪資。在節假日加班,經有薪資支付權的領導批準可以按照同一標準計發加班薪資。但應盡量先給予休息補償。
2、加班薪資的計算標準為:正常工作日加班薪資為本人小時薪資的15%;休息日加班薪資為本日薪資的2%;節假日加班薪資為本日薪資的3%。
3、由于公司施行薪資制,所以加班薪資也按薪點計算,統一到月薪資中計發。
第2款公司安排員工參加社會活動或經有薪資支付權的領導批準參加的各類社會活動應視為正常到崗工作,可享受一切在崗工作的薪資待遇。
第3款員工依法享受本公司規定的年休假、探親假、喪假期間,不扣發本人薪資。但不得因個人休假影響公司正常工作。
第4款員工請病事假,依據本制度第十一第1款規定標準各發薪資。
第十二條薪資支付
第1款支付時間
本公司執行下發月薪制度,每月5日根據上月的工作業績考核結果向員工支付上月的薪資。各獨立發薪單位可根據本地區的特殊情況適當調整發薪時間。并及時發薪時間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2款支付形式
總公司執行下發月薪制度,每月5日根據上月的工作業績考核結果向員工支付上月的薪資。各獨立發薪單位可根據本地區的特殊情況逐步向銀行代發薪資的形式過渡。
第3款支付責任
1、薪資要支付給員工本人或受其委任的本公司員工、本人親屬以及持有員工本人委托書的其他有關人員。
2、公司為每個員工設立獨立的薪資支付清單。薪資領取人要在薪資清單上簽章。薪資支付清單每年一張,長期保存。
3、薪資計發人員及其他各類公司員工均不得隨意打聽、傳播別人的薪資收入情況,更不得以此要挾公司為其加薪。違者,按嚴重違章違紀處罰。
第4款代扣繳責任
1、各獨立薪資支付單位都有義務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及其他法定薪資代扣繳行為。
2、因員工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應賠償的,可以在本人月薪總額2%范圍內扣繳。
第5款最低薪資標準
1、在員工正常到崗并完成本職工作提前下,月薪資支付總額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薪資標準。
2、如發生非員工個人原因一個月以上停工,公司要保證支付給員工不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代生活費標準。
銷售薪酬管理制度 4
一、工資標準:
1、實行職務等級崗位工資制;
2、管理人員以現任職務確定工資等級,職工以現崗位納入相應工資等級;
3、管理人員職務發生變動、職工工作崗位發生變動,自調令發布下一個月,其工資也將隨之相應調整;
二、工資構成:
1、個人總收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獎金;
2、基本工資:依據擔任職務經過考核確定;
3、崗位工資:依據崗位職責,技能高低,經過考核確定;
4、獎金:效益、工作業績及表現由部門經理提名,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5、業務提成:為促進一線員工銷售積極性,部份崗位根據其所在崗位銷售特點在達到一定基數后按相應比例提成,激勵員工積極促銷。
三、職務崗位變動后工資級別確定:
1、職務提升:凡被提升為領班以上各級管理人員,自提升之日,在其所在職位下一級基礎上試用一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試合格,方可納入相應職位等級;
2、崗位變動:凡在內部調動,自調動之日起均須經過一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試合格者,若原等級低于本崗位者納入本崗位等級;若原崗位等級與現崗位等級相同者,其級別不變;若原崗位等級高于現崗位等級,按現崗位等級執行;
四、新進店員工等級確定:
1、調入人員:有相同工作經歷,調入本店后,經試用期滿合格,可參照原工作時間和工作能力,納入相應崗位等級;
2、各專業學校畢業生直接來本店工作:所在崗位試用三個月后,根據其條件和本崗位要求,確定崗位等級;
3、職業高中畢業生、定向培訓生:定向培訓期間發生活補貼,經實習期滿后,享受公司一切待遇,并依其所在崗位要求逐步晉升;
五、審批權限:
1、主管及以下各級員工等級工資確定,由所在部門根據編制和實際工作需要,進行考核,提出意見報人事培訓部批準;
2、部門副經理及以上管理人員等級工資確定,根據總經理任職命令,人事培訓部負責執行。
銷售薪酬管理制度 5
第一條總則
為有效貫徹落實集團發展戰略,健全員工與集團合作共贏、利益分享機制,充分激發各級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集團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及各子公司所有員工。
第三條薪酬分配依據
以“按勞分配”和“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為原則,以崗位價值及個人技能為基礎,以公司效益及個人業績為依據,參照行業及地區薪酬水平,確定薪酬分配標準。
第四條職系職級劃分
根據職務形態差異,所有崗位分為五大職系,即管理職系、職能職系、技術職系、銷售職系和生產操作職系。其中,管理職系又分為高層管理職系、中層管理職系和基層管理職系。
在各職系中,根據崗位價值差異,分為若干職級,不同職級的薪酬區間不同。集團崗位的職系、職級劃分參見《職系、職級劃分表》。
第五條薪酬發展通道
所有職系職級設置七個薪檔,作為員工在崗位不變情況下隨著技能及績效水平提升的薪酬發展通道。
技術職系另外設置初級工程師、中級工程師、高級工程師、資深工程師四個技能等級,作為補充薪酬發展通道。
第六條崗位薪酬標準
崗位薪酬標準反應了崗位的基本薪酬水平,由員工的職系、職級、薪檔決定,崗位薪酬標準的計算公式為:
崗位薪酬標準=薪酬系數×薪酬基數
每個薪級、薪檔對應的薪酬系數參見《薪酬系數表》
薪酬基數為單位薪酬系數對應的`月度薪酬標準。
第七條薪酬模式
集團設置六種薪酬模式,分別為年薪制、崗位績效工資制、銷售提成工資制、項目績效工資制、計時計件工資制和協議工資制,各種薪酬模式分別適用不同的職系。
第八條年薪制
1、適用范圍
年薪制適用于集團及各公司中高管層。
2、薪酬結構
高層年薪總額=月度基本年薪+季度效益年薪+年度效益年薪+年終超額獎勵
中層年薪總額=月度基本年薪+月度效益年薪+年度效益年薪+年終超額獎勵
3、薪酬基數
月度基本年薪根據出勤情況發放,月度、季度、年度效益年薪根據績效考核情況進行季度、年度匯總發放,中層管理人員月度考核、季度匯總核發;高層管理人員季度考核季度核發。計算公式如下:薪酬核定
月度基本年薪核定=月度基本年薪基數×出勤天數比例
月度效益年薪核定=月度效益年薪基數×月度績效考核系數
季度效益年薪核定=季度效益年薪基數×季度績效考核系數
年度效益年薪核定=年度效益年薪基數×年度績效考核系數
季度、年度績效考核系數參見集團《績效管理制度》(本制度所有考核系數均參見集團《績效管理制度》)。
中、高管年終超額獎勵計提參見《中、高管薪酬方案》,公司年終超額獎勵計提分配規定具體參見集團及各公司《年終超額獎勵方案》。
注:
。1)季度補回:中層管理人員的單月度考核如未能達到考核業績要求,但季度考核時完成了整個季度的考核要求,則單月的考核未達標部分可以自動補足;季度超額完成部分優先補足該季度未達標月份的產值業績。
。2)年度獎金兌現:全年任務指標分解后,上半年度總任務業績完成的前提下,可以在7月進行年薪核算發放年薪的25%,其他75%于年終統一平衡發放;
。3)風險共擔:年終進行全年度獎金核算時如業績完成或超額完成,年終獎金1.5----2倍增長),如全年業績指標未完成年終獎金的0.5----1不予核發,中高層承擔共同經營的虧損風險;
第九條崗位績效工資制
1、適用范圍
崗位績效工資制適用于基層管理職系、職能管理職系、技術職系(不含研發人員)
2、薪酬結構
崗位薪酬=月度崗位固定工資+月度崗位績效獎金+年度崗位績效獎金
3、薪酬基數
月度崗位固定工資基數=崗位薪酬標準×月度固定比例
月度崗位績效獎金基數=崗位薪酬標準×月度考核比例
年度崗位績效獎金基數=崗位薪酬標準×年度考核比例
月度崗位固定工資根據出勤情況發放,計算公式為:4.薪酬核定
月度崗位固定工資核發=月度崗位固定工資基數×出勤天數比例
月度、年度崗位績效獎金根據月度、年度考核情況發放,參見集團《績效管理制度》。
第十條銷售提成工資制
1、適用范圍
銷售提成工資制適用于銷售職系及銷售部門負責人。
2、薪酬結構
崗位薪酬=月度崗位固定工資+月度崗位績效獎金+銷售提成
3、薪酬基數
月度崗位固定工資基數=崗位薪酬標準×60%
月度崗位績效獎金基數=崗位薪酬標準×40%
4、薪酬核定
月度崗位固定工資根據出勤情況發放,月度崗位績效獎金根據月度考核情況發放,其計算公式分別為:
月度崗位固定工資核發=月度崗位固定工資基數×出勤天數比例
月度崗位績效獎金核發=月度崗位績效獎金基數×月度個人考核系數
月度固定比例、月度考核比例及銷售提成規定具體參見各公司《銷售激勵方案》。
第十一條項目績效工資制
1、適用范圍
項目績效工資制適用于技術職系研發人員及研發部門負責人。
2、薪酬結構
崗位薪酬=月度崗位固定工資+項目績效獎金
3、薪酬基數
月度固定工資基數=崗位薪酬標準×月度固定比例
4、薪酬核定
月度崗位固定工資根據出勤情況發放,計算公式為:
月度崗位固定工資核發=月度崗位固定工資基數×出勤天數比例
月度固定比例、項目績效獎金具體規定參見各公司《技術項目管理及激勵辦法》。
第十二條計時計件工資制
計時計件制適用于生產操作職系,根據工作性質不同,分為計時工資模式和計件工資模式,其基本薪酬結構分別為:
1、計時工資模式
崗位薪酬=月度崗位固定工資+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模式
崗位薪酬=月度崗位固定工資+計件工資
月度崗位固定工資根據出勤情況發放,其標準及計時計件工資有關規定具體參見各公司《一線員工薪資管理規定》。
第十三條協議工資制
對于不適用以上各類薪酬模式的特聘、返聘、臨聘、兼職、實習、市場化用工等各類人員,采用協議工資制。
對于此類人員,公司與其簽訂聘用協議,明確約定工作內容、工作方式、工作標準、工作周期、薪酬標準、薪酬支付、雙方權利義務等有關內容。
第十四條固定薪酬與績效獎金
各職系薪酬結構中,根據出勤情況每月固定發放的為固定薪酬,其余全部為浮動獎金。
第十五條年功工資
年功工資是對員工為本集團持續服務貢獻的補償,根據出勤情況按月固定發放,年功工資也屬于固定薪酬,適用于崗位績效工資制、銷售提成工資制、項目績效工資制、計時計件工資制,具體標準見下表2、表3。
表2:年功工資等級表(崗位績效工資制、銷售提成工資制、項目績效工資制)
第十六條福利薪酬員工離職結算時,年功工資按照出勤天數折算。
集團為每位正式在冊員工提供國家規定的各項社會統籌保險,同時根據崗位性質提供各項福利和津補貼,具體參見《員工手冊》。
銷售薪酬管理制度 6
一、總則
為實現“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勵人才”的目的,公司實行公平合理的薪酬福
利管理體系,端正員工工作態度,激發員工工作熱情,提升優秀員工保留度和提升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度,根據公司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薪酬結構
1、員工薪酬由固定工資和浮動工資兩部分組成。
2、固定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固定薪酬是根據員工的職務、崗位、技能、學歷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
3、浮動工資包括:績效工資。浮動薪酬根據員工的工作績效表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作報酬。
4、員工薪酬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稅、代扣社保費、缺勤扣款、違規罰款等。
5、員工薪酬發放時,均應當認真核算;對公司計發的勞動報酬有異議的,須在收到勞動報酬之日起兩周內提出異議;收到報酬兩周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員工認可公司已經足額支付當月勞動報酬。
三、薪酬系列
1、公司根據不同的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技術、銷售三類薪酬系列。
2、管理薪酬系列適用于行政、人事、財務、生產管理等工作的各級管理人員。
3、技術薪酬系列適用于從事產品研發、生產技術支持、售后服務技術支持以及系統成套項目工作等相關人員。
4、銷售薪酬系列適用于從事市場銷售工作的人員。
5、員工薪酬系列適用范圍詳見下表。
。1)管理系列分為五個薪酬等級:
。2)技術系列分為五個薪酬等級:
。3)銷售系列分為三個等級:
四、薪酬計算方法
1、薪酬計算方式: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浮動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2、薪酬標準的確定:
、殴潭üべY根據員工的職務及所屬薪酬系列,確定員工薪酬等級,再根據員工的薪級,確定對應員薪酬標準。參見《員工職務等級表》、《員工基本薪酬等級表》
、瓶冃ЧべY根據《員工績效工資標準表》確定績效標準,每月根據其工作表現,每一層級的績效工資按考核結果確定個人績效系數,計算績效工資?冃ЧべY=績效工資標準x績效系數,具體內容詳見《績效考核辦法》。
五、員工福利
員工除了按照國家相關勞動法規,享受社會保險福利、法定帶薪假等基本福利外,經考核合格,還享受以下福利:
1、工齡補貼
從員工進入本企業之日起計算,連續工齡每滿一年,可得工齡補貼30元/月。工齡補貼實行累進計算,累計10年后不再增加。
、艈T工被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勞動關系)后,重新進入公司工作,工齡補貼從最后一次進入公司工作之日算起。
、乒竟蓪W習、培訓的員工,培訓考核合格者,可享受工齡補貼,不合格者取消年度工齡補貼。
⑶事假當月或跨月達10個工作日以上;病假當月或跨月達30個工作日以上的從達到之月起取消當年度的工齡補貼。
、让總工齡年度中違規違紀累計3例以上(含3例)的員工,及發生質量責任事故的主要責任人、安全生產重傷事故的主要責任人,取消當年度工齡補貼。
⑸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達1000元以上者、或受到國家行政處分及刑事處理的,取消其當年度工齡補貼。
2、考勤補貼
根據《員工考勤補貼等級表》確定各職務的補貼標準,每月根據其實際考勤表現,計算實際補貼額度。具體為:
考勤補貼=補貼標準x(1-∑考勤系數),考勤系數確定方法:
3、年終效益獎
根據企業效益決定,具體發放辦法以每年年底人力資源部與財務部的文件為準。在公司虧損情況下,無年終效益獎。年終效益獎在次年1-2月核算,2-3月核發。對于年終效益獎核發時已經離職或提交離職申請的員工、年度累計請假30日的員工、以及本年度最后一日未轉正的員工不享受本年度年終效益獎。
4、特殊人才津貼
為吸引特殊人才加盟公司,公司特設立特殊人才津貼。特殊人才津貼分為三檔,一檔為300-500元/月,二檔為500-800元/月,三檔為800-1000元/月。員工享受特殊人才津貼必須要經總經理辦公會審批通過。
六、試用期薪酬
1、公司新招聘員工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特殊情況下最長可以延伸至六個月。
2、試用期員工基本薪酬根據崗位確定薪等,為標準薪酬的百分之八十;績效工資標準按照大學以下標準確定:?疲ū究茻o學位)1級;本科學歷(高級職稱、研究生無學位)2級;雙學士(正高級職稱)3級。
3、試用期員工試用期間參加績效工資考核,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其它福利。
七、薪酬調整
薪酬調整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1、整體調整:指公司根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公司發展戰略變化以及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總經理辦公會根據經營狀況決定。
2、個別調整:主要指薪酬級別的`調整,分為定期調整與不定期調整。薪酬級別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對員工崗位薪酬進行的調整,詳細情況參見公司績效考核辦法。薪酬級別不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職務變動等原因對員工薪酬的調整。
3、各崗位員工薪酬調整由薪酬管理委員會審批,審批通過的調整方案和各項薪酬發放方案由辦公室執行。調整后的薪酬生效日以辦公室部的人事調令為準。
八、薪酬的支付
1、薪酬支付時間計算
A、執行月薪制的員工,月薪結合每月出勤天數核算,計算周期為每個自然月,按照國家最新規定,日薪資標準為月薪資總額/21.75天。
B、薪酬支付時間:當月薪酬為次月10日,如遇節假日等發放時間順延。
2、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A、員工薪酬個人所得稅;
B、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C、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薪酬中扣除的款項;
D、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賠償;勞動者本人因違反公司制度,根據公司制度規定給予的經濟處罰金。
E、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3、薪酬計算期間中途聘用人員,當月薪酬的計算公式如下:
實發工資?月工資標準
實際工作日數規定月工作日數
4、各類假別薪酬支付標準
A、產假: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但不包括績效工資、考勤補貼。
B、婚假: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補貼。
C、喪假: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補貼。
D、哺乳假:薪酬按正常的出勤支付。
E、護理假:(配偶分娩)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補貼。
F、工傷假:根據國家工傷保險條例執行。
G、事假:按日減發崗位基本薪酬。針對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如因特殊情況確需請假者,經總經理批準,可按正常出勤對待。
H、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在醫療期內按照基本工資的60%支付其病傷假期工資,但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銷售薪酬管理制度 7
。ㄒ唬┬匠
1、發薪日期
公司按員工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薪金,付薪日期為每月月未。公司將在每月月末將薪金轉入員工個人銀行帳號,并將工資條發至員工郵箱。
2、收入保密
員工薪金、獎金及其它收入屬員工個人隱私,禁止員工相互間以任何方式傳播、打聽及向外界透露。
3、收入構成
收入=固定報酬+浮動報酬。
固定報酬=(崗位工資+學歷工資+工齡工資)×固定系數。
其中部門經理固定系數為70%,普通員工為80%。
浮動報酬=(崗位工資+學歷工資+工齡工資)×(1-固定系數)+年終獎金+其它津貼等。
(二)福利
1、假期(詳見后章《考勤與假期》)
2、社會保險
公司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當地政府的規定為員工購買四險一金[養老、醫療(含女職工生育險)、失業、工傷,住房公積金]。員工個人應承擔的部分在員工個人工資中代扣。
3、公司活動
為保障員工的身心健康,公司為符合規定的員工提供每兩年一次的例行體檢,并組織體育鍛煉;公司根據經營狀況,為符合規定的員工提供免費或員工承擔部分費用的.公司旅游;定期或不定期地舉行各項活動,如公司周年慶典、年終活動、季度員工生辰會等。
4、其它
①節日補貼:公司根據經營狀況,在元旦、勞動節、中秋節、國慶節、三八婦女節(僅限女員工)等節日發放節日補貼,發放形式:貨幣或等價福利用品。
、诠究筛鶕洜I狀況調整自行制定的福利項目。
銷售薪酬管理制度 8
1、 高底薪+低提成制
以高于同行的平均底薪,再以適當或者是略低于同行業之間的提成發放獎勵,該制度主要在外企或者國內企業中執行的比較多的,比如說國內某家企業在上海的業務代表底薪是為4000,而提成是為1%。這就屬于典型的高底薪+低提成制度。
該制度是容易留住具有忠誠度的老業務代表,也容易穩定一些能力相當的人才,但該制度往往針對的業務代表學歷、外語水平、計算機水平方面有一定的要求,因此業務代表不會容易輕易進去的,門檻也是相對高點的。
2、 中底薪+中提成制
以同行的平均底薪為標準,再以同行的平均提成發放提成,該制度主要是在國內一些中型企業運用的`相當多,該制度對于一些能力不錯而學歷不高的業務代表是有很的吸引力。業務代表考慮在這樣的企業長期發展,主要是受中國傳統的中庸思想所影響,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樣子。現在國內部分公司是采取的制度。
3、 少底薪+高提成制
以低于同行的平均底薪甚至是以當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為底薪的標準,以高于同行業的平均提成發放獎勵,該制度主要在國內一些小型企業運用的'相當多的,該制度不僅可以有效促進業務代表的工作積極性,而且企業也是不用支付過高的人力成本的,對于一些能力很棒、經驗很足而學歷不高的業務代表也是有一定的吸引力。
其中最具創新的可以說豎內某保健品企業,該企業走的就是服務營銷體系,其薪水制度為:該城市最低生活保障(450元)+完成業務量×制定百分比(10%)
需要注意的是這種薪水制度往往會造成兩種的極端,能力強的人常常吃撐著,而能力弱的人常常吃不著的。
這里需要明白的是薪水制度遠遠不止以上三種的,無論是哪種薪水制度,只要能留住人才并且讓企業可持續發展才是最終目的,對于一個企業來說的話,絕對沒有給業務人員發高了薪水或者發低薪水了這一說法的,只有發對了薪水或者沒有發對薪水之分。
銷售薪酬管理制度 9
一、工資結構:
月度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月(年)度獎
說明:
1、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按照公司總體人力資源制度來計算和執行;
2、“月(年)度獎”通過以下第三點來說明其計算方法。
二、崗位級別、工資體系:
三、銷售員(經理)月(年)度獎的計算方法:
1、月(年)度獎的算法與發放,采取月度和年度雙重考核,計算方法是主要根據當期個人或部門整體預算完成情況,從個人或部門本期的銷售回款總額中提取。
月度考核:1月-11月單獨進行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在月未結束后的次月發放獎金的70%,前11個月未發放的30%獎金、第12月獎金均與年度考核合并進行,不單獨對第12月進行考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有效調動營銷系統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促進公司營銷業績的不斷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考慮營銷體系的特殊性,營銷系統的薪酬體系有別于公司其他人員的薪酬體系,以增加對優秀營銷人員的吸引力。
第三條:營銷系統薪酬體系適用的員工對象包括:
從事終端業務工作的推廣代表;
管理終端業務工作的推廣專員;
管理銷售渠道的銷售代表;
管理銷售渠道的銷售主管;
銷售分公司經理、銷售部經理;
銷售總監助理;
表是有非常大的吸引力。業務代表考慮在這樣的企業長期發展,主要是受中國傳統的中庸思想所影響,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樣子,F在國內大部分公司是采取的制度。
3、 少底薪+高提成制
以低于同行的平均底薪甚至是以當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為底薪的標準,以高于同行業的平均提成發放獎勵,該制度主要在國內一些小型企業運用的相當多的,該制度不僅可以有效促進業務代表的工作積極性,而且企業也是不用支付過高的人力成本的.,對于一些能力非常棒、經驗非常足而學歷不高的業務代表也是有一定的吸引力。
其中最具創新的可以說是國內某保健品企業,該企業走的就是服務營銷體系,其薪水制度為:該城市最低生活保障(450元)+完成業務量×制定百分比(10%)
需要注意的是這種薪水制度往往會造成兩種的極端,能力強的人常常吃撐著,而能力弱的人常常吃不著的。
這里需要明白的是薪水制度遠遠不止以上三種的,無論是哪種薪水制度,只要能夠留住人才并且讓企業可持續發展才是最終目的,對于一個企業來說的話,絕對沒有給業務人員發高了薪水或者發低薪水了這一說法的,只有發對了薪水或者沒有發對薪水之分。
銷售薪酬管理制度 10
一、薪酬構成
銷售人員的薪酬通常包括底薪、提成、獎金、津貼、福利等部分。底薪為銷售人員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而提成則與銷售業績直接相關,用于激勵銷售人員積極銷售。獎金和津貼可以根據公司的具體政策進行設定,例如完成特定任務或達到特定業績目標時給予獎勵。
二、底薪制度
底薪一般有三種形式:
1. 無任務底薪:這種底薪與業績完成情況無關,可以理解為固定工資。
2. 帶任務底薪:這種底薪與業績完成情況直接相關,根據業績完成率按比例或既定標準發放。
3. 混合底薪:底薪中有一部分是固定發放,另一部分與任務完成掛鉤。
三、提成制度
提成是銷售人員薪酬中的重要組成部分,通常與銷售額、銷售利潤等業績指標掛鉤。提成的發放方式可以根據公司的具體政策進行設定,例如按照銷售額的百分比計算提成,或者按照銷售利潤的百分比計算提成。
四、獎金和津貼制度
公司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設置各種獎金和津貼,以激勵銷售人員更好地完成工作。例如,可以設置季度、年度銷售冠軍獎、新客戶開發獎、超額完成任務獎等。此外,還可以根據銷售人員的工作表現和業績情況給予一定的.交通補貼、通訊補貼等。
五、薪酬調整機制
為了保持薪酬管理制度的靈活性和有效性,公司需要建立薪酬調整機制。這包括根據市場情況、公司業績、銷售人員個人表現等因素對薪酬進行調整。例如,當市場薪酬水平發生變化時,公司可以相應調整銷售人員的底薪和提成水平;當銷售人員表現出色時,可以給予一定的加薪或獎金獎勵。
六、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定原則
在制定銷售薪酬管理制度時,需要遵循以下原則:
1. 公平原則:相同崗位的不同員工享受同等級的薪酬待遇;同時根據員工績效、服務年限、工作態度等方面的表現不同,對職級薪級進行動態調整。
2. 競爭原則:使公司的薪酬體系在同行業和同區域具有一定的競爭優勢,以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
3. 激勵原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動態管理,對相同職級的薪酬實行區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4. 經濟原則:在考慮公司承受能力、利潤和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員工與企業能夠利益共享。
5. 合法原則:方案建立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基礎上。
七、總結
銷售薪酬管理制度是企業為了激勵銷售人員、提高銷售業績而制定的一系列薪酬政策和規定。通過合理的薪酬構成、底薪制度、提成制度、獎金和津貼制度以及薪酬調整機制等方面的設計,可以激勵銷售人員積極工作、提高銷售業績。同時,遵循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制定原則,可以確保薪酬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持續性。
銷售薪酬管理制度 11
一、底薪制度
1. 底薪形式:底薪是銷售人員的基本工資,一般有三種形式,包括無任務底薪、帶任務底薪和混合底薪。無任務底薪是固定工資,與業績完成情況無關;帶任務底薪與業績完成情況直接相關,根據業績完成率按比例或既定標準發放;混合底薪則是底薪中一部分固定發放,另一部分根據目標完成率核算發放。
2. 底薪與提成組合形式:底薪和提成在工資總額中的比例設計可根據公司所在行業、市場地位、品牌影響力以及產品特性等因素確定。一般來說,高底薪+低提成制度主要在外企或國內企業中執行,該制度簡單留住具有忠誠度的老業務代表,也簡單穩定一些實力相當的人才。
二、提成制度
提成是銷售人員根據銷售業績所獲得的額外報酬,一般根據銷售額、銷售利潤或銷售目標完成情況來計算。提成制度可以激勵銷售人員努力提高銷售業績,但也可能導致銷售人員過于關注短期業績而忽視長期發展。因此,企業需要合理設計提成制度,確保既能激勵銷售人員,又能保持銷售隊伍的穩定性。
三、獎金制度
獎金是根據銷售人員的整體表現或特定貢獻給予的額外報酬,如季度獎金、年度獎金、團隊獎金等。獎金制度可以激勵銷售人員保持長期穩定的銷售業績,提高團隊合作精神。
四、其他福利待遇
除了底薪、提成和獎金外,企業還可以為銷售人員提供其他福利待遇,如社會保險、公積金、帶薪休假、節日福利、培訓機會等。這些福利待遇可以提高銷售人員的生活質量和工作滿意度,從而增強他們的歸屬感和忠誠度。
五、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定流程
1. 員工調研:企業需要通過問卷調查、座談會等形式了解員工對薪酬制度的看法和期望,收集員工的意見和建議。
2. 內部討論:企業內部可以設立專門的工作組或委員會對薪酬管理制度進行深入討論和研究,達成共識并確定權責清晰的制度執行團隊。
3. 制度設計:基于需求分析和制定方案,企業可以著手具體的薪酬管理制度設計包括具體的薪酬結構、福利待遇、績效評價標準等內容。
4. 試行和調整:在制度設計完成后企業需要進行試行階段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和完善以確保薪酬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適用性。
六、薪酬管理制度的注意事項
1. 公平性和透明性:薪酬管理制度需要確保公平性和透明性避免出現薪酬不公或暗箱操作的情況。
2. 激勵性和穩定性:薪酬管理制度需要既具有激勵性又具有穩定性既要能夠激勵銷售人員提高銷售業績又要能夠保持銷售隊伍的穩定性。
3. 合法性和合規性:薪酬管理制度需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避免出現違法違規行為。
4. 可操作性和可衡量性:薪酬管理制度需要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衡量性方便企業管理和評估銷售人員的績效。
總之,銷售薪酬管理制度是企業激勵銷售人員提高銷售業績、穩定銷售隊伍的重要手段。企業需要合理設計薪酬管理制度并不斷完善和調整以適應市場變化和企業發展需求。
銷售薪酬管理制度 12
一、薪酬管理制度的目標和原則
銷售薪酬管理制度的目標是為了激勵銷售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提高銷售業績,吸引和留住優秀的銷售人才。在制定薪酬管理制度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1. 公平公正:薪酬應當公平公正,基于銷售人員的工作表現以及市場薪酬水平來確定。
2. 激勵導向:薪酬制度應當能夠有效地激勵銷售人員,使其產生持續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力。
3. 靈活性:薪酬制度應當具有一定的靈活性,能夠根據市場變化和企業業績進行調整。
二、薪酬管理制度的具體內容
1. 底薪制度:銷售人員通常享有一定的底薪,作為其基本生活保障。底薪的確定應綜合考慮銷售人員的經驗、能力、職位等因素,并與市場薪酬水平相匹配。
2. 提成制度:提成是銷售人員薪酬的重要組成部分,通常與銷售業績直接掛鉤。提成的比例和計算方式應明確、合理,能夠激勵銷售人員積極開拓市場、提高銷售業績。
3. 獎金制度:企業可以根據銷售人員的業績表現、團隊貢獻等因素,設立相應的獎金制度,以表彰優秀銷售人員,激發團隊士氣。
4. 福利制度:企業可以為銷售人員提供豐富的福利待遇,如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帶薪年假、節日福利等,以提高銷售人員的歸屬感和滿意度。
三、薪酬管理制度的實施和調整
1. 實施:企業應明確薪酬管理制度的實施流程和責任人,確保制度得到有效執行。同時,應加強對銷售人員的培訓和指導,使其了解并遵守薪酬管理制度。
2. 調整:企業應定期對薪酬管理制度進行評估和調整,以適應市場變化和企業發展的需要。調整時應充分考慮銷售人員的意見和建議,確保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四、薪酬管理制度的監督和考核
1. 監督:企業應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對薪酬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制度得到公正、公平地執行。
2. 考核:企業應定期對銷售人員的.業績進行考核,以評估薪酬管理制度的效果。考核結果應作為調整銷售人員薪酬的重要依據。
總之,銷售薪酬管理制度是企業管理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激發銷售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提高銷售業績具有重要作用。企業應制定合理、公平、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并加強實施、調整、監督和考核工作,以推動企業的整體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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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原則
銷售薪酬管理制度應遵循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具體來說,要確保相同崗位的不同員工享受同等級的薪酬待遇;使公司的薪酬體系在同行業和同區域具有一定的競爭優勢;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動態管理,以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在考慮公司承受能力、利潤和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制定薪酬;同時,方案應建立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基礎上。
二、薪酬結構
銷售人員的薪酬結構通常包括底薪、提成、補貼和獎金等部分。
1. 底薪:底薪是銷售人員的基本生活保障,一般有三種形式,包括無任務底薪、帶任務底薪和混合底薪。無任務底薪是固定發放的,與業績完成情況無關;帶任務底薪與業績完成情況直接相關,根據業績完成率按比例或即定的標準發放;混合底薪則是底薪中有一部分固定發放,另一部分與任務完成掛鉤。
2. 提成:提成是銷售人員薪酬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個人或團隊的銷售額或利潤的一定比例進行計算。提成的比例和計算方式可以根據不同的行業、產品和市場情況進行調整。
3. 補貼:補貼包括電話補貼、交通補貼、住宿補貼等,用于補償銷售人員在工作過程中產生的額外費用。補貼的發放標準和方式可以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進行制定。
4. 獎金:獎金是對銷售人員優秀業績的額外獎勵,可以根據個人或團隊的業績完成情況、客戶滿意度、工作態度等方面進行評估和發放。
三、薪酬管理
1. 薪酬預算:企業應根據銷售目標和利潤目標,合理制定薪酬預算,確保薪酬總額與公司的財務狀況相匹配。
2. 薪酬核算:企業應建立完善的薪酬核算體系,確保銷售人員的薪酬能夠準確、及時地核算和發放。
3. 薪酬調整:企業應根據市場變化、公司業績和銷售人員的個人表現等因素,適時調整銷售人員的薪酬水平,以保持薪酬的競爭力和激勵性。
4. 薪酬溝通:企業應定期與銷售人員溝通薪酬情況,解答疑問,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和滿意度。
四、注意事項
1. 銷售薪酬管理制度應與公司的整體戰略和銷售目標保持一致,確保薪酬制度與公司的發展目標相協調。
2. 銷售薪酬管理制度應公開透明,確保員工對薪酬制度有充分的了解和信任。
3. 銷售薪酬管理制度應具有靈活性,能夠根據市場變化和公司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和優化。
4. 銷售薪酬管理制度應注重激勵和約束并重,既要激勵銷售人員積極工作,又要約束銷售人員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道德規范。
以上是一個銷售薪酬管理制度的概述,具體制度需要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進行制定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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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度目標
銷售薪酬管理制度旨在通過合理的薪酬結構和激勵機制,激發銷售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力,提高銷售業績,促進企業的持續發展。
二、薪酬結構
1. 底薪:銷售人員的基本工資,用于保障銷售人員的基本生活需求。底薪水平可以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行業標準和銷售人員的個人能力等因素進行設定。
2. 提成:銷售人員根據銷售業績所獲得的額外收入。提成比例可以根據產品類型、銷售渠道、銷售難度等因素進行設定,以激勵銷售人員積極開拓市場、提高銷售業績。
3. 獎金:根據銷售人員的整體表現、銷售業績、客戶滿意度等因素,給予銷售人員一定的獎金獎勵。獎金的發放可以定期或不定期進行,以激勵銷售人員持續努力、追求卓越。
三、薪酬發放
1. 底薪發放:按照企業的薪酬發放周期,按時足額發放銷售人員的底薪。
2. 提成發放:根據銷售人員的銷售業績和提成比例,計算提成金額并按時發放。提成發放可以采用月結、季結或年結等方式進行。
3. 獎金發放:根據企業的獎金政策,對表現優秀的'銷售人員給予獎金獎勵,并在規定的時間內發放。
四、薪酬調整
1. 底薪調整:根據企業的薪酬政策和銷售人員的個人能力、市場表現等因素,定期對銷售人員的底薪進行調整。
2. 提成比例調整:根據市場情況、產品類型、銷售渠道等因素的變化,適時調整提成比例,以保持銷售人員的積極性和市場競爭力。
五、其他規定
1. 銷售人員需遵守企業的規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態度和職業道德。
2. 銷售人員需按時完成銷售任務,并積極配合企業的市場推廣和客戶服務工作。
3. 銷售人員需定期向企業匯報銷售情況和市場動態,為企業決策提供參考依據。
總之,銷售薪酬管理制度是企業激勵銷售人員、提高銷售業績的重要手段。在制定銷售薪酬管理制度時,企業應充分考慮市場情況、產品類型、銷售渠道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薪酬結構和激勵機制,以激發銷售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力,促進企業的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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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標和原則
1. 目標:銷售薪酬管理制度的目標是確保銷售人員能夠全力以赴地投入工作,通過合理的薪酬結構激勵他們創造更高的銷售業績。
2. 原則:
公平公正:薪酬應當基于員工的工作表現、業績以及市場薪酬水平來確定,確保公正合理。
激勵導向:薪酬制度應當能夠有效地激勵員工,使其產生持續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力。
靈活性:薪酬制度應具有一定的靈活性,能夠根據市場變化和企業業績進行調整。
二、薪酬結構
1. 底薪:根據公司的薪酬制度和銷售人員的職位等級,確定底薪水平。底薪是銷售人員的基本保障,確保他們在沒有完成業績時也能獲得一定的收入。
2. 提成:提成是銷售人員的主要收入來源,與銷售業績直接掛鉤。提成的'比例應當能夠激勵員工,同時也要考慮到企業的實際經營狀況。提成的計算方式可以根據銷售額、回款率、銷售量等多個維度進行設定。
3. 獎金和津貼:根據公司的業績情況和銷售人員的個人表現,可以設立一定的獎金和津貼,如季度獎、年終獎、電話補貼、交通補貼等。
三、薪酬發放
1. 試用期薪酬:對于新入職的銷售人員,可以設置一定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可以根據員工的業績表現來發放相應的薪酬。
2. 提成發放:提成的發放應當與業績的完成情況緊密相關。在設定提成發放規則時,應當明確提成的計算方式、發放時間以及發放條件等。
3. 獎金和津貼發放:獎金和津貼的發放應當根據公司的業績情況和銷售人員的個人表現來確定。同時,應當設定明確的發放標準和流程,確保發放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四、其他規定
1. 銷售人員需要每周上報業務進展情況,包括聯系人、電話、地點等信息。公司每月會核準業績完成情況,并根據業績情況對銷售人員進行薪酬發放。
2. 銷售人員需要遵守公司的銷售政策和規定,不得擅自降價或違反公司定價策略。同時,銷售人員需要積極開拓市場、維護客戶關系,提高客戶滿意度和忠誠度。
3. 公司將對銷售人員的業績進行定期評估和考核,并根據評估結果對薪酬制度進行調整和優化。同時,公司也會根據市場變化和企業發展需要,適時對薪酬制度進行修訂和完善。
總之,一個合理的銷售薪酬管理制度應當能夠激勵銷售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提高整體業績、吸引和留住優秀的銷售人才。在制定銷售薪酬管理制度時,企業需要充分考慮到市場情況、企業實際情況以及銷售人員的需求和期望,確保薪酬制度的公正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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