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薪酬管理制度(匯編15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員工薪酬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員工薪酬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按照國家勞動法規和《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四川省公司工資指導線》,按照勞務派遣公司管理工作特殊性,結合勞務派遣公司生產經營和經濟效益等實際狀況,公司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建立健全公司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合理確定職工工資增長幅度和工資水平,特制定本勞務派遣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條 勞務派遣公司被派遣員工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員工同工同酬的權利。我公司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工資調整幅度不超過本年度勞務派遣公司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水平調整幅度5% -10%原則。
第二條 結合勞務派遣公司生產特點,與勞務派遣公司經濟效益掛鉤,建立勞務派遣公司規范合理的工資分配制度。
第三條 勞務派遣公司實行年薪制和月薪制兩項,以職工的生產、崗位責任、工作績效、獎懲記錄、專業技能,以及本勞務派遣公司實際工作年限等指標綜合考核職工薪酬。
第四條 勞務派遣公司在經濟效益增長的同時,依據職工績效考核結果適當調整職工工資標準,勞務派遣公司支付職工的工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五條 建立健全職工工資晉級檔次。以調動勞務派遣公司職工積極性,職工的工資收入分配實行重實績效、重貢獻的工資分配激勵機制。工資調整重點向關鍵性管理、技術、生產崗位和重要科技人才崗位傾斜,實行重實績效、重貢獻的工資分配激勵機制。
第二章 年薪制
第六條 適用范圍:適用于勞務派遣公司總經理等高層管理人員。
第七條 工資模式:勞務派遣公司經營者與其業績掛鉤,其工資與年經營利潤成正比。
年薪=基薪 提成薪水(經營利潤×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預發,根據年基薪額的1/12支付;
2、提成薪酬,在勞務派遣公司財務年度經營報表經審計后核算提成薪酬。
第八條 年薪制考核指標與單位資產增值幅度、業績的提高、勞務派遣公司業務管理、安全生產等重要指標掛鉤,進行綜合性評價。
第九條 年薪制須由總經理作出決定。
第三章 月薪制
第十條 適用范圍:適用于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務派遣公司職工。
第十一條 工資總額構成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各種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其他工資。
1、計時工資:按計時工資標準和工作時間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包括:
(1)對已完成的工作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
(2)新參加工作職工的見習工資;
(3)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因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事假、探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執行國家和社會義務等原因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
(4)實行崗位技能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技能工資及崗位(職務)工資等。
第十二條 計時工資結構:
計時工資總額=基礎工資 崗位工資 績效工資 工齡工資 專業技術職稱津貼 資金
一、基礎工資:
基礎工資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等指數確定,在工資總額中占一定百分比。
二、崗位工資:
根據職務高低、所在崗位的職責、專業技能、工作績效等確定,勞務派遣公司堅持變崗變薪原則,晉職晉薪、降職降薪。
三、績效工資
1、根據職工生產任務、經營指標、職責履行情況的考核成績確定:
(1)由部門提供各自完成生產利潤的經濟指標數據。
(2)由部門提供職工的出勤率和專業技術崗位職責履行情況。
(3)勞務派遣公司根據當月實際生產經營狀況測算出當月職工定量或定性應完成生產任務及工作績效,確定每位職工績效工資水平(計件工資)的計算數據。
2、績效考評與各自生產經營利潤指標掛鉤。(績效工資考核標準=出勤率 崗位職責履行 每月生產任務完成經濟指標)
四、計件工資:指對己完成的工作任務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
(1)按工作任務包干方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2)按營業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應發計件工資=計件單價×正常工作時間完成量 計件單價×150%×日延長工作時間完成量
五、工齡工資:
(1)按職工在本單位實際工作年限確定,鼓勵職工長期、穩地為勞務派遣公司工作
(2)工齡工資按 元/年遞增,即每工作滿一年后按 元/月執行,職工工作年限沒有連續者不計累加工齡工資,務派遣公司之日起計算工齡。
六、獎金: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
(1)生產(業務)獎:
(2)節約獎;
(3)勞動競賽獎;
(4)年終一次性獎金;
(5)其他獎金。
七、津貼: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包括:
(1)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及崗位性津貼;
(2)保健性津貼;
(3)技術性津貼。
八、加班加點工資:指對法定節假曰和公休節假日工作的職工,以及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職工,按規定支付的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三條 職工個人所得稅
職工個人所得稅由其本人承擔,由勞務派遣公司代扣
員工薪酬管理制度2
為了切實有效地激發職工的生產積極性,確保公司XX年經營目標的實現,經公司研究決定,XX年職工的效益工資與本單位的思想政治工作、生產經營成果、質量、安全、生產組織與管理掛鉤考核發放。具體考核細則如下:
一、工資的構成
結合公司的工資分配狀況和生產經營特點,公司從各單位工資總額中劃出20%作為效益工資;工資總額中的80%作為基本工資。基本工資按職工每月實際出勤情況考核放發,以保障職工的正常收入,效益工資與本單位的思想政治工作、生產經營成果、質量、安全、生產組織與管理考核發放,其中生產經營成果占效益工資的 60%,質量占效益工資的10%,安全占效益工資的10%,生產組織與管理占效益工資的10%,思想政治工作占效益工資的10%。
二、各單位生產經營成果具體考核指標
(一)創產值單位考核的指標
1、供石粉一隊、供石粉二隊、泥漿站、研究所主要考核上繳管理費指標。完成上繳公司的月(季)管理費且收支平衡,公司核撥全部效益工資;若發生虧損,虧損百分之幾,扣效益工資的百分之幾,但扣發額最多不超過效益工資的70%;完不成月(季)上繳費用,公司扣發全部的效益工資,欠繳的上繳費用超過1%,按超過部分的10%扣發基本工資。
2、制劑廠主要考核其承包合同規定的責任指標,即在月允損額符合月(季)考核指標時,公司核撥當月(季)全部效益工資;若允損額超出考核指標時,效益工資按超額比例扣發,但扣發額最多不超過效益工資的70%;但當虧損額超過月(季)全部的效益工資,同時虧損額在此基礎上,每超1%,按照超過部分的10%扣發單位的基本工資。
3、特車隊的考核指標主要有虧損指標、生產組織管理、安全管理、車輛完好率、車輛工作率、優質服務率六項指標。其中虧損指標占效益工資的70%,安全指標占效益工資的10%,生產組織管理占效益工資的10%,車輛完好率、車輛工作率、優質服務率占效益工資的10%;實虧額每超虧損指標1%,扣效益工資的1%,但扣發額最多不得超過效益工資總額的70%;但當實損額超過月(季)虧損指標 100%時(含100%),公司扣發該單位月(季)全部的效益工資,同時虧損額在此基礎上,每超1%,按照超過部分的10%扣發該單位的基本工資;車輛完好率、車輛工作率、優質服務率每降低百分之幾,扣發相應比例的效益工資,但扣發額不得超過效益工資總額的10%;生產組織管理與安全管理考核均按公司XX 年的考核管理辦法中的第七條與第八條之規定執行。
(二)不創產值單位的考核指標
修保廠效益工資的考核指標為成本、車輛完好率、修保出廠及時率、修保返修率。考核時,其中成本占效益工資的50%;車輛完好率占效益工資的10%;修保出廠及時率占效益工資的20%;修保返修率占效益工資的20%。各項指標均達到承包合同的規定,公司核撥全部效益工資。若成本發生超耗,每超耗百分之幾,扣效益工資的百分之幾,但扣發額不超過效益工資的50%;車輛完好率、修保出廠及時率每降低百分之幾,扣效益工資的百分之幾,但扣發額不超過各占的效益工資的比重;修保返修率每上升百分之幾,扣效益工資的百分之幾,但扣發額不超過效益工資的20%(因車輛報停或缺司機停駛、事故車的修理、待料、材料配件的質量問題,而造成的車輛完好率、修保出廠及時率的降低;返修率的升高的情況除外)。
三、其他規定
1、職工因病休假,可憑醫院出據的休病證明休假,一次連續休病假10天以內,享受50%的基本工資和50%效益工資,休病假期間不享受誤餐費和獎金(基本獎與效益獎)。10天以后繼續休病假,按事假考核。
2、職工因病住院,住院期間基本工資和效益工資均按80%計發,不享受獎金和誤餐、車貼、保健、職務津貼等。出院后需繼續休病假的,必須持醫院出據的休假證明休假,休假期間基本工資和效益工資均按80%計發。不享受獎金和誤餐費、車貼、保健、職務津貼等。(一般病癥出院后休假不能超過5天,手術和疑難病癥出院后休假時間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延長,但必需出示醫院休假證明。)
3、符合規定的探親假、婚喪假期間和公派學習、療養期間,基本工資和效益工資由原單位全部計發,獎金按基層的考核辦法執行;事假期間,工資、獎金全部扣發。
4、因公受傷病休(非事故責任者),住院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按油田有關規定執行。
5、因工作需要進行加班加點的職工,要盡量給與倒休。確實無法倒休的,按國家規定的加班加點工資計發辦法執行。但加班天數,全月不超過四天,特殊情況(自然災害、事故或其他原因、生產設備、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加班的,不受時間限制。
員工薪酬管理制度3
編號:
項目勞務派遣員工薪酬管理辦法(試行)
四人字[20xx] 號
1 目的
為進一步完善項目勞務派遣員工薪酬分配制度,充分調動項目勞務派遣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增強責任感,根據局有關規定,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2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項目經理部所有勞務派遣員工(公司正式及公司聘用以外的所有員工)。
3 職責
3.1 公司人力資源科負責項目勞務派遣員工薪酬標準的制訂、監督、檢查工作。
3.2 項目綜合辦公室人力資源管理員負責項目勞務派遣員工薪酬的管理、申報、發放工作。
3.3 項目其他部門負責協助項目綜合辦公室人力資源管理員調研員工意見,進行溝通反饋工作。
4 規定和要求
4.1公司屬項目經理部勞務派遣員工薪酬由四個部分組成,包括:崗位薪酬、獎金、過節費和路費。
4.2 項目勞務派遣專業技術人員薪酬
4.2.1 勞務派遣專業技術人員需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正規院校中專以上學歷,土木工程、路橋、測量、試驗、財務、人力資源管理、物資管理、工程造價、機械等相關專業;
(2)持有安全工程師、試驗檢測員、試驗檢測工程師、高級技師等執(職)
業資格證書人員;
(3)具有較高專業技術水平,從事相關技術崗位工作經驗5年及以上; (4)其它經公司審批的特殊人員。
4.2.2 崗位薪酬:按照項目正式員工薪酬管理辦法執行。
4.2.3 獎金:項目領導班子根據公司項目領導班子考核管理辦法執行;一般員工根據公司項目季度績效獎金考核管理辦法規定執行,發放獎金人員不超過項目勞務派遣人員總數的30%。
4.2.4 過節費:不超過公司正式員工過節費的50%。
4.2.5 路費:在公司工作滿一年,路費按火車硬臥票價計算(不通火車的按汽車票價計算)包干使用,每年年底發放來回兩趟路費(以從項目部到家庭住址之間的最短距離計算)。
4.2.6 公司緊缺的專業技術人員,可采取談判工資的方式確定薪酬標準,必須報公司人力資源科審批后方可執行,執行談判工資的人員不發放獎金、過節費、路費等。
4.3 項目勞務派遣輔助性崗位薪酬 4.3.1 司機
4.3.1.1 崗位薪酬:1600-20xx元/月。
4.3.1.2 獎金:司機行車堅持多勞多得的原則,全面實行行駛里程補助,按0.15元/公里的標準按月發放(最多1500元),月行駛20xx公里以上,全月無交通事故且無違章罰款,當月可以獲得300元安全獎勵,如果出現車輛違章,按施工管理科下發的《交通車輛違章處理辦法》文件執行。
項目綜合辦公室人力資源管理人員需按月及時統計里程數以便發放里程獎金。
4.3.1.3 過節費:不超過公司正式員工過節費的20%。
4.3.1.4 路費:在公司工作滿一年,路費按火車硬臥票價計算(不通火車的按汽車票價計算)包干使用,每年年底發放來回兩趟路費(以從項目部到家庭住址之間的最短距離計算)。
4.3.2 廚師
4.3.2.1 崗位薪酬:1300-20xx元/月。
4.3.2.2 獎金:項目廚師按月考核,每月月初對上月工作情況進行考核,獎金基數1300元/月,考核內容詳見附件,項目可根據實際情況對考核表內容進行部分修改,但需報公司人力資源科進行審核,考核結果與獎金系數分配見下表:
每月獎金=獎金基數*當月出勤天數/當月該出勤天數*考核系數 4.3.2.3 過節費:不超過公司正式員工過節費的20%。
4.3.2.4 路費:在公司工作滿一年,路費按火車硬臥票價計算(不通火車的按汽車票價計算)包干使用,每年年底發放來回兩趟路費(以從項目部到家庭住址之間的最短距離計算)。
4.3.3 門衛、炸藥庫管理員、幫廚、保潔員等相關崗位 4.3.3.1 崗位薪酬:1200-20xx元/月。
4.3.3.2 過節費:不超過公司正式員工過節費的20%。
4.3.3.3 路費:在公司工作滿一年,路費按火車硬臥票價計算(不通火車的按汽車票價計算)包干使用,每年年底發放來回兩趟路費(以從項目部到家庭住址之間的最短距離計算)。
4.4 記錄控制
4.4.1 公司人力資源科負責項目所有勞務派遣員工薪酬檔案的建立、保存。 4.4.2 項目綜合辦公室人力資源管理員負責本項目勞務派遣員工薪資檔案的建立、保存。
4.4.3 記錄控制范圍: 項目勞務派遣人員薪酬標準 廚師考核表
5 持續改進
5.1 持續改進內容:保持項目勞務派遣人員薪酬管理辦法的公平性、有效性。 5.2 持續改進方法:定期調研,收集反饋意見。
6 考核
6.1 考核層級:人力資源科對項目人力資源管理員工資發放、保存實施考核。 6.2 考核時間:公司所屬項目勞務派遣人員薪酬管理情況的考核主要體現在人力資源科對項目的季度考核中。
6.3 考核內容及接口:
(1)工資發放及時性:未按時發放扣0.5-1.0 分。 (2)工資發放準確性:出現錯誤1 次扣0.5-1.5 分。 (3)工資申報:不及時申報扣1.0-3.0 分。
(4)記錄控制:記錄不充分、保存不完整扣1.0-2.0 分。
7 附則
7.1 本辦法修訂權、解釋權屬公司人力資源科。
7.2 本辦法自 20xx 年 2 月 1 日起實行。
員工薪酬管理制度4
一、總則
(一)通過有效的薪酬管理,激勵員工,提高工作效率,穩定員工隊伍。
(二)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將所有崗位的薪資結構合理化、規范化,激勵員工成長,提高后勤服務集團管理水平。
(三)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崗位的員工試用期、崗位工資、晉升、調動和工資核算等相關程序,使薪酬體系的各環節有章可循。
二、制定依據
(一)依據集團的歷史、現狀和未來戰略發展定位的需要;
(二)依據同行業、同地區、同等職位的薪酬福利水平;
(三)依據員工付出勞動量的大小;
(四)依據職務的高低;
(五)依據技術與訓練水平的高低;
(六)依據工作的復雜程度;
(七)依據年齡與工齡;
(八)依據勞動力和人才市場的供求狀況。
三、權責
(一)各部門經理有對本部門員工錄用、薪資調整的建議和決策權。
(二)人力資源部按此制度執行各崗位員工的試用期工資、崗位工資、薪資調整、工資核算等工作的建議權限和審核權限。
(三)人力資源部依此制度對特別調薪案例的申請、審批、上報。
(四)人力資源部根據社會和集團發展需要,及時對此制度進行修訂。
四、薪資結構及相關規定
(一)薪資結構:基本工資(基礎工資+績效工資)+補貼+其它;
(二)基本工資部分,依據崗位和級別的不同而定。
(三)績效工資根據各部門各崗位的績效考核標準,核算不同人員的月績效工資。
(四)補貼部分,有工齡補貼、學歷補貼、職稱補貼等。
(五)其它部分,主要包含全勤獎、扣款、獎懲等不屬
基本工資、提成和補貼部分的內容。
(六)特薪人員的年薪部分,結合集團的經營業績和其工作業績給予發放。
(七)年度績效工資的發放1、對于工作未滿半年的員工不予發放年度績效工資。
2、對于年度工作受到三次(含三次)以上警告處分且全集團通報批評的員工不予發放年度績效工資。
3、對于年度工作受到一次(含一次)以上記過處分且全集團通報批評的員工不予發放年度績效工資。
4、對于年度累計曠工超過三天(含三天)的員工,不予發放年度績效工資。
5、對于年度累計請假超過十五天(含十五天)的員工,不予發放年度績效工資。
6、對于年度考核平均成績低于七十分(含七十分)的員工,不予發放年度績效工資。
五、試用期工資
(一)外聘或有相關工作經驗的員工試用期均為1—2個月。應屆生或其它沒有相關工作經驗的員工,試用期為3個月。(根據實際工作業績確定)。
(二)普通員工試用期工資一般不低于貴州省人社廳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六、轉正定級
(一)一般員工在試用期最后一個月15日前填寫《員工轉正申請》報直接主管部門審批,其主管部門根據其試用期內的工作表現,確定其是否應轉正,如轉正于當月20日前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二)人力資源部依據各部門試用期內員工的工作表現予以審批,于當月25日前報集團主管領導審核批準。
(三)所有員工的轉正工作,都必須依以上流程和要求上報人力資源部。
七、薪假的相關規定
(一)請假類別分為: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產假、喪假等六種假別。
(二)八種假別中,有薪假為:工傷假、婚假、喪假、共三種假別。
(三)法定節假日包括:春節(7天)、清明(1天)、勞動節(3天)、國慶節(3天)、端午(1天)、元旦(1天)。
(四)法定節假日因工作需要而加班者,基本工資按2倍執行。
(五)事假,每月不能超過4天;病假,一次請假不能超過30天,如確實是病情需要,需出示縣級以上醫院證明。
(六)請假手續嚴格依《考勤管理辦法》中的權限報批,在假期未批準卻自行休假者,按曠工處理。
八、考勤管理辦法
1、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聽從指揮,服從分配,努力做好本職工作,保質保量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各部門考勤由各部門工資核算員監督執行,各部門于次月5日前將員工考勤統計匯總,上報人力資源部。
3、員工請事假、病假、休息和離崗前必須填寫“工作交接單”,離崗人員與繼任人員做好工作交接,以保證工作的連續性。
4、員工外出前必須填寫“員工外出登記表”,未填寫者按曠工處理。
5、人力資源部將對考勤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檢查結果作為各部門年度考核內容之一。
6、對嚴重違反考勤制度,經教育不改者,除按上述規定予以處罰外,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直至辭退處理。
7、如各部門考勤統計嚴重失實,被查實后,考勤員、部門負責人將負連帶責任,與當事人受到同等處罰。
九、薪資核算及支付
(一)各部門工資管理員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考勤情況、人員增減變動情況、工資發放明細表報人力資源部。
(二)每月10日前人力資源部將工資核算情況報總經理簽批,簽批完報學校財務部,每月15日前發放上月工資,以上工資核算時間,請各部門嚴格執行。
(三)從薪酬中直接扣除的款項:
1、員工工資個人所得稅;
2、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3、與集團訂有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4、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集團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
5、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十附則
(一)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后勤服務集團人力資源部。
(二)本制度由后勤服務集團人力資源部制定,經集團領導批準之日起試行。未盡事宜,隨時修訂補充。
(三)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實施。以前所有與本制度相沖突或違背本制度之處,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后勤服務集團人力資源部
20xx年xx月xx日
員工薪酬管理制度5
1、目的
為適應企業發展要求,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進一步拓展員工職業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對密閉、循環、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根據集團公司現狀,特制定本規定。
2、制定原則
本方案本著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制定。
2.1 公平:是指相同崗位的不同員工享受同等級的薪酬待遇;同時根據員工業績、服務年限、工作態度等方面的表現不同,對職級薪級進行動態調整,可上可下同時享受或承擔不同的工資差異;
2.2 競爭:使公司的薪酬體系在同行業和同區域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2.3 激勵: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動態管理,對相同職級的薪酬實行區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2.4 經濟:在考慮集團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潤和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員工與企業能夠利益共享。
2.5 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管理制度基礎上。
3、制定依據
本規定制定的依據是根據內、外部勞動力市場狀況、地區及行業差異、員工崗位價值(對企業的影響、解決問題、責任范圍、監督、知識經驗、溝通、環境風險等要素)及員工職業發展生涯等因素。(崗位價值分析評估略)
4、崗位職級劃分
4.1 公司所有崗位分為四個層級分別為:一層級(A):公司總經理、副總;二層級(B):高管級;三層級(C):經理級;四層級(D):專員級。
5后勤類職級薪資表(A、B級除外)
6、薪酬組成
基本工資+崗位津貼+各類補貼+業務提成+獎金
6.1 基本工資:是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根據相應的職級和職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無出勤不享受。
6.2 崗位津貼:是指對經理以上行使管理職能的崗位或基層崗位專業技能突出的員工予以的津貼。
6.3 各類補貼:包括手機補貼、出差補貼等。 6.4 個人相關扣款:
扣款包括各種福利的個人必須承擔的部分及個人所得稅 6.5 業務提成:公司相關業務人員享受業務提成。
6.6 獎金:獎金是公司為了完成專項工作或對做出突出貢獻的等員工的一種獎勵,獎金發放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而定。
7、試用期薪酬
7.1 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的80%。
7.2 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而終止勞動關系的或試用期間員工自己離職的,不享受獎金。
8、薪酬的支付
8.1執行月薪制的員工,日工資標準統一按國家規定的當年月平均上班天數計算。 8.2薪酬支付時間:當月工資為次月20日。遇到雙休日及假期,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9、薪酬保密
人力資源部、公司財務及財務所有經手工資信息的員工及管理人員必須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將員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給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員。薪酬信息的傳遞必須通過正式渠道。 有關薪酬的書面材料(包括各種有關財務憑證)必須加鎖管理。工作人員在離開辦公區域時,不得將相關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關薪酬方面的電子文檔必須加密存儲,密碼不得轉交給他人。員工需查核本人工資情況時,必須由人力資源部會同財務部門出納進行核查。違反薪酬保密相關規定的一律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情形予以開除。
公司執行國家規定發放的福利補貼的標準應不低于國家規定標準,并隨國家政策性調整而相應調整。
員工薪酬管理制度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充分發揮薪酬在商業銀行公司治理和風險管控中的導向作用,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公司治理機制,促進銀行業穩健經營和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參照金融穩定理事會《穩健薪酬實踐的原則》等國際準則,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本指引所稱薪酬,是指商業銀行為獲得員工提供的服務和貢獻而給予的報酬及其相關支出,包括基本薪酬、績效薪酬、中長期激勵、福利性收入等項下的貨幣和非現金的各種權益性支出。
第三條本指引所稱商業銀行,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等業務的企業法人。
第四條商業銀行應制定有利于本行戰略目標實施和競爭力提升與人才培養、風險控制相適應的薪酬機制,并作為公司治理的主要組成部分之一。薪酬機制一般應堅持以下原則:
(一)薪酬機制與銀行公司治理要求相統一。
(二)薪酬激勵與銀行競爭能力及銀行持續能力建設相兼顧。
(三)薪酬水平與風險成本調整后的經營業績相適應。
(四)短期激勵與長期激勵相協調。
第二章 薪酬結構
第五條 商業銀行應設計統一的薪酬管理體系,其薪酬由固定薪酬、可變薪酬、福利性收入等構成。固定薪酬即基本薪酬,可變薪酬包括績效薪酬和中長期各種激勵,福利性收入包括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
第六條 基本薪酬是商業銀行為保障員工基本生活而支付的基本報酬,包括津補貼,主要根據員工在商業銀行經營中的勞動投入、服務年限、所承擔的經營責任及風險等因素確定。津補貼是商業銀行按照國家規定,為了補償員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以及受物價變動影響導致員工實際收入下降等給予員工的貨幣補助。商業銀行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津貼、補貼的政策標準確定津補貼。
商業銀行應科學設計職位和崗位,合理確定不同職位和不同崗位的薪酬標準。不鼓勵商業銀行設立保底獎金,如果確有實際需要,保底獎金只適用于新雇傭員工入職第一年的薪酬發放。
商業銀行的基本薪酬一般不高于其薪酬總額的35%。
第七條 績效薪酬是商業銀行支付給員工的業績報酬和增收節支報酬,主要根據當年經營業績考核結果來確定。績效薪酬應體現充足的各類風險與各項成本抵扣和銀行可持續發展的激勵約束要求。
商業銀行主要負責人的績效薪酬根據年度經營考核結果,在其基本薪酬的3倍以內確定。
第八條 商業銀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行中長期激勵計劃。商業銀行應確保可變薪酬總額不會弱化本行持續增強資本基礎的能力。
第九條 福利性收入包括商業銀行為員工支付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對于福利性收入的管理,商業銀行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商業銀行支付給員工的年度薪酬總額要綜合考慮當年人員總量、結構以及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風險控制等多種因素,參考上年薪酬總額占上年業務管理費的比例確定,國有商業銀行還應執行國家相關規定。
第三章 薪酬支付
第十一條 薪酬支付期限應與相應業務的風險持續時期保持一致。商業銀行應根據不同業務活動的業績實現和風險變化情況合理確定薪酬的支付時間并不斷加以完善性調整。
第十二條 基本薪酬按月支付。商業銀行根據薪酬年度總量計劃和分配方案支付基本薪酬。
第十三條 商業銀行應合理確定一定比例的績效薪酬,根據經營情況和風險成本分期考核情況隨基本薪酬一起支付,剩余部分在財務年度結束后,根據年度考核結果支付。
第十四條 中長期激勵在協議約定的鎖定期到期后支付。中長期激勵的兌現應得到董事會同意。鎖定期長短取決于相應各類風險持續的時間,至少為3年。
第十五條 住房公積金、各種保險費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納入專戶管理。
第十六條 商業銀行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對風險有重要影響崗位上的員工,其績效薪酬的40%以上應采取延期支付的方式,且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其中主要高級管理人員績效薪酬的延期支付比例應高于50%,有條件的應爭取達到60%。在延期支付時段中必須遵循等分原則,不得前重后輕。
商業銀行應制定績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規定,如在規定期限內其高級管理人員和相關員工職責內的風險損失超常暴露,商業銀行有權將相應期限內已發放的績效薪酬全部追回,并止付所有未支付部分。商業銀行制定的績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規定應同樣適用離職人員。
第四章 薪酬管理
第十七條 商業銀行應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薪酬管理組織架構。
董事會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負責本行的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設計,并對薪酬管理負最終責任;董事會應設立相對獨立的薪酬管理委員會(小組),組成人員中至少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財務專業人員,且薪酬管理委員會(小組)應熟悉各產品線風險、成本及演變情況,以有效和負責地審議有關薪酬制度和政策。
管理層組織實施董事會薪酬管理方面的決議,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具體事項的落實,風險控制、合規、計劃財務等部門參與并監督薪酬機制的執行和完善性反饋工作。
商業銀行審計部門每年應對薪酬制度的設計和執行情況進行專項審計,并報告董事會和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
外部審計應將薪酬制度的設計和執行情況作為審計內容。
審計、財務和風險控制部門員工的薪酬應獨立于所監督的業務條線,且薪酬的規模和質量應得到適當保證,以確保其能夠吸引合格、有經驗的人才。
第十八條 商業銀行應制訂科學、合理、與長期穩健可持續發展相適應的薪酬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銀行員工職位職級分類體系及其薪酬對應標準。
(二)基本薪酬的檔次分類及晉級辦法。
(三)績效薪酬的檔次分類及考核管理辦法。
(四)中長期激勵及特殊獎勵的考核管理辦法等。
第十九條 商業銀行應建立科學的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并層層分解落實到具體部門和崗位,作為績效薪酬發放的依據。商業銀行績效考核指標應包括經濟效益指標、風險成本控制指標和社會責任指標。
(一)經濟效益指標按國家有關規定選取。
(二)風險成本控制指標至少應包括資本充足率、不良貸款率、撥備覆蓋率、案件風險率、杠桿率等。信用風險與市場風險成本度量時應考慮經濟資本配置和資本成本本身變化以及撥備成本和實際損失。流動性風險成本在度量時應主要考慮壓力測試下的流動性覆蓋率和流動性資源本身的成本等因素。
(三)社會責任指標一般應包括風險管理政策的遵守情況、合法性、監管評價及道德標準、企業價值、客戶滿意度等。
董事會應于每年年初確定當年績效考核指標,并報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條 本指引第十九條所列風險成本控制指標對績效薪酬的約束參照如下標準執行:
(一)有一項指標未達到控制要求的,當年全行人均績效薪酬不得超過上年水平。
(二)有兩項指標未達到控制要求的,當年全行人均績效薪酬在上年基礎上實行下浮,高級管理人員績效薪酬下浮幅度應明顯高于平均下浮幅度。
(三)有三項及以上指標未達到控制要求的,除當年全行人均績效薪酬參照第(二)款調整外,下一年度全行基本薪酬總額不得調增。
第二十一條 商業銀行應建立有效薪酬監督機制,不得為員工或允許員工對遞延兌現部分的薪酬購買薪酬保險、責任險等避險措施降低薪酬與風險的關聯性。
第二十二條 商業銀行董事會應每年全面、及時、客觀、詳實地披露薪酬管理信息,并列為年度報告披露的重要部分。商業銀行的薪酬信息披露情況應報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和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年度薪酬報告的信息披露內容主要包括:
(一)薪酬管理架構及決策程序,包括薪酬管理委員會(小組)的結構和權限。
(二)年度薪酬總量、受益人及薪酬結構分布。
(三)薪酬與業績衡量、風險調整的標準。
(四)薪酬延期支付和非現金薪酬情況,包括因故扣回的情況。
(五)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和對銀行風險有重要影響崗位上的員工的具體薪酬信息。
(六)年度薪酬方案制定、備案及經濟、風險和社會責任指標完成考核情況。
(七)超出原定薪酬方案的例外情況,包括影響因素,以及薪酬變動的結構、形式、數量和受益對象等。
第五章 薪酬監管
第二十三條 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應將商業銀行薪酬管理納入公司治理監管的重要內容,至少每年一次對商業銀行薪酬管理機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作出評估。
第二十四條 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應動態跟蹤監測商業銀行薪酬管理制度的實施情況,并根據實際情況對商業銀行風險控制等考核指標的執行情況進行現場檢查。
第二十五條 對于商業銀行薪酬管理制度和績效考核指標不符合有關規定的,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有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的相關規定責令糾正,并對下列問題予以查處:
(一)薪酬管理組織架構、薪酬管理制度不符合規定的。
(二)未按規定核定、執行和報備績效考核辦法或年度薪酬方案的。
(三)績效考核不嚴格、不符合規定或弄虛作假的。
(四)未按規定計發基本薪酬、延發績效薪酬的。
(五)未按規定追索或止付績效薪酬的。
(六)未按規定披露薪酬信息的。
(七)其他不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
第二十六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商業銀行薪酬結構與水平應報救助機構和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確定:
(一)已經實施救助措施的。
(二)商業銀行面臨重大聲譽風險并有可能對其持續經營產生實質性影響的。
(三)商業銀行瀕臨破產、倒閉的。
(四)商業銀行被依法接管的。
(五)商業銀行被關停的。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商業銀行在參加基本社會保險的基礎上為員工建立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的,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扣回的薪酬應按照有關規定沖減當期費用。
第二十八條 商業銀行在境外設立的子行、分行、非銀行金融性公司由母行根據本指引的原則并結合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法律規定、監管要求對其薪酬進行調控。
由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監管的其他類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參照本指引執行。
銀行員工薪酬管理制度制定原則:
1.公平性原則
以工資內、外部公平為導向。對內,員工薪酬應該與個人的工作難度、強度以及工作質量相符合;對外,員工薪酬要與相同職位甚至行業的其他員工有以致的發放標準。
2.競爭性原則
提高薪酬對市場上人才的吸引力。當然這不能理解為銀行行業薪酬;應該盲目提高。員工薪酬應當維持在一個合理的水平,過低會導致人才流失,但是過高會將銀行推向虧損的邊緣。
3.激勵性原則
通過工資和獎金等激發員工對工作的積極心性。激勵的方式可以多樣化,不能局限于現金這種短期的激勵方式。可以適當輔以中長期的激勵來提高效果。
4.經濟型原則
即員工薪酬水平要與銀行的經濟實力相匹配。如果銀行的經濟實力較強而員工薪酬水平偏低的話怎對人才的保留產生不良影響。
員工薪酬管理制度7
一、總則
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定制度,特制定本規定。
二、目的
本著“以人為本”原則,建立 公平、公正、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充分發揮所有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實現公司的經營目標。
三、范圍
本制度適合于本公司員工薪酬支付與計算管理。
四、指導思想
4.1結合公司的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范合理的工資分配制度。
4.2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結合考核員工報酬。
4.3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實,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五、權責
5.1 本制度由總經理負責起草、頒布、修訂、解釋并監督施行,各部門共同執行。
5.2 修訂由總經理根據部門意見和公司經營目標調整需要提報修改方案,經董事長核準后,方可修訂。
5.3 此制度經董事長批準后正式生效施行。
六、薪酬構成并定義
6.1薪酬構成
6.1.1 底薪:依據崗位責任、經營風險、技術含量制定工資標準。
6.1.2 績效工資:按公司生產經營業績為基數,以餐具數量(結算數量)為單位設定一定標準,為獎勵員工辛勤工作而設立的薪資項目。資金按系數設定。
6.1.3獎金:為表彰員工在某工作方面做出特殊成績或貢獻而設定一定金額作為獎勵。
6.2 員工薪酬模式:
6.2.1管理人員:固定底薪+生產績效工資=月薪
6.2.2配送司機 固定月薪
6.2.3質檢員:固定底薪+生產績效工資+獎金=月薪
6.2.4一線工人:固定底薪+生產績效工資=月薪
6.2.5營銷人員:底薪+營銷績效工資及其他補貼=月薪
營銷績效工資見業務考核與獎勵管理辦法。
6.3獎金及提成相關績效考核說明
6.2.3.1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6.2.3.2績效考評由公司安排統一進行,與回款收入總額,特殊業績,貢獻相聯系。
七、扣除項目
7.1按公司相關處罰條例需要扣除項目。
7.2其它必要扣款。
八、支付方式
現金支付。
九、公司每月支付薪酬日為下月12號。
十、薪金作業流程
10.1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標準進行測算。
10.2計算結果呈報總經理批準后財務部發放。
10.3財務部將過程中的文件存檔。
附1:員工薪酬標準
員工薪酬管理制度8
一、目的
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促進公司及員工的發展與成長。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____________ 。
三、內容
1.新雇用的員工,公司通過考查本人的學歷、工作經驗、工作能力等綜合資歷和所擔任的職務,確定其薪級。試用期結束后,公司將根據其本人的實際表現,決定是否調整其薪級。并且在員工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公司有權根據員工的表現情況隨時調整(高、低)員工的薪級。
根據公司政策,工資每年____月調整一次。
國家相關政策、行政法規變更或公司人員結構有較大變化及其他原因時,公司可對工資做臨時調整。
2.工資構成
員工的薪酬由月薪及年終雙薪(年終分紅)構成。
月薪=標準工資+獎金
標準工資=基本工資+福利津貼+崗位工資
標準工資為員工的合同工資,根據每位員工的任職崗位、資歷、能力等確定。
基本工資占標準工資的40%,為員工的最低生活保障工資,應不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福利津貼占標準工資的30%,含國家規定的所有生活津貼及政策性補貼。不在職工作的員工不享受福利津貼。
崗位工資占標準工資的30%,不同崗位的員工,崗位工資不同。不在職工作的員工不享受福利津貼。
年終雙薪(年終紅利)是為體現公司對員工的關心而設立。于每年的二月份(春節一前)根據公司上年度的營業情況給與額外發放一個月的工資。年終雙薪只限于對公司的正式員工發放。
獎金(效益工資):
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績效考評由人事部統一進行,與經營利潤、銷售額、特殊業績、貢獻相聯系;
獎金在工資總額中占_______%左右,也可上不封頂;
“獎金考核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獎金通過隱秘形式發放。
3.加班費計算公式
工作日:加班至20:00以后,____________元補助
休息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補貼)/22×200%×加班時間(天)
員工缺勤、曠工期間的工資計算依照本公司制定的《員工休假規定》、《員工考勤規定》。
5.新進員工第一月工資或離職員工最后一月工資將根據實際出勤天數按以下公式計算:(實際出勤天數/月規定出勤天數)×月工資總額
6.支付方式
員工工資以________方式直接在公司規定的發薪日支付給員工本人或存入員工的銀行賬戶。新進員工的銀行卡于第一次發薪日發給員工,員工工資以月為單位計算,如有本月未能計入的加班,將與次月工資一起發放。
標準工資:標準工資于每月的________日發放,遇節假日或公休日則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發放。
月獎金:月獎金于每月的__________日由人事部級財務部核算后發放。
年終雙薪:年終雙薪于每年的春節前發放。
(1)個人所得稅;
(2)社會保險費(養老、失業、大病、住房公積金)中個人負擔的部分,住房公積金為員工自愿參加的社會保險,員工可根據自身情況聲明放棄此項保險;
(3)應由個人負擔、但公司已預支的費用;
(4)其他扣款;
(5)其他個人應負擔部分。
四、薪酬保密
1.公司實行薪金保密制度;
2.除公司指定管理人員知道員工薪水外,任何員工泄露薪酬秘密,嚴重者將受到開除的處分。
五、附注
1.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2.本規定的解釋權及修改權在人事部。
員工薪酬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增進職員的工作積極性,促進其發展,同時使職員的努力方向與公司的目標相一致,以創造最佳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實行效益工資制。職員根據全方位規范管理目標的實現情況限額遞增或遞減標準效益工資。
第三條職員工資隨著公司的發展和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增加。
第四條公司正式錄用的專職職員、兼職職員、特邀職員和顧問的工資發放依本辦法為準。
第二章工資總額構成
第五條工資總額是指公司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職員的勞動報酬總額,其計算應以直接支付給職員的全部勞動報酬為依據。
第六條工資總額包括下列六個部分:
1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獎金;
4津貼和補貼;
5加班加點工資;
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第七條計時工資是指按計時工資標準和工作時間支付給職員的勞動報酬,包括:
1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
2在效益工資制情況下,支付給職員的基礎效益工資和崗位工資;
3新聘職員試用期間的見習工資。
第八條計件工資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
1接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限額計件、超定額計件單價支付給職員的工資;
2按工作任務包干方法支付給職員的工資;
3按營業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職員的工資。
第九條獎金是指因職員完成任務或超額完成任務或創收節支而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
1任務(定額)獎;
2超額獎;
3創收獎:
4節約獎:
5管理獎;
6勞動競賽獎;
7其他獎金。
第十條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員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員的津貼和為保證職員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員的.物價補貼,包括:
1津貼包括補償職員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年功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2物價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員工資水平不受物價變動的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
第十一條加班加點工資是指按規定支付的加班工資或加點工資。
第十二條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括:
l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或公司規定,因病、工傷、產假、婚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等原因,接計時工資標準或計件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
2附加工資和保留工資。
第十三條工資總額不包括下列項目:
1在有關部門或公司取得的創造發明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獎、技術改進獎廈為公司引進資金、人才、信息、技術、產品獎和卓越貢獻獎;
2職員保險和福利方面的各種費用;
3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
4出差伙食補助費、誤餐補助費;
5職員包干完成工作任務的風險性補償收入;
6因錄用職員向有關單位支付的手續費、管理費、停薪留職費;
7稿費、授課費、校對費廈其他勞務性報酬;
8其他經認定不應包括的事項。
第三章工資級別和工資標準
第十四條公司將職員分為高級、中級和一般等三類,工資級別定為五個檔。
第十五條職員分為下列三婁:
l高級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
2中級職員:主管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經理秘書、總會計師、主編、各部室主任:
3一般職員:上述兩項職員范圍之外的人員。
第十六條公司職員的工資級別和工資標準如下:
1高級職員分為一級和二級。
一級:總經理,標準月薪20xx美元;
二級:副總經理,標準月薪1600美元。
2中級職員分為三級和四級。
三級:主管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經理秘書、主編,標準月薪1400美元;
四級:總會計師、各(部)室主任,標準月薪l200美元。
3一般職員為五級。
五級:一般職員,標準月薪1000美元。
第十七條職員的標準月薪包括下列項目:
1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獎勵工資(完成方案責任指標后核發的工資);
4各種津貼和補貼;
5經認可的其他項目。
第十八條職員的標準月薪不包括下列項目:
1獎金;
2加班加點工資;
3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4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項目。
第十九條公司顧問、兼職職員、特邀職員不享受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工資標準。
第二十條公司顧問實行結構工資制,包括基礎工資和崗位工資。
第二十一條公司顧問工資按級別不得高于下列標準:
1高級顧問:標準月薪1000美元;
2專業顧問:標準月薪500美元;
3一般顧問(具有特殊專長的):標準月薪300美元。
第二十二條公司兼職人員、特邀職員實行計件或計時工資制,具體標準由兼職人員和特邀職員管理部門制定。
第四章工資及非工資收入的評定
第二十三條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由部門主管根據公司管理目標逐級評定。
副總經理的工資由總經理評定;主管經理、總經理秘書、總經理助理、總會計師、各(部)室主任的工資由主管副總經理評定;一般職員的工資由各(部)室主任評定。
第二十四條職員效益工資的評定依據為:
l任務占工資標準的30%。其中定額為15%,質量為15%;
2效益占工資標準的50%。其中利潤為40%,創收為5%,節約為5%:
3管理占工資標準的20%。其中出勤為7%,制度執行情況為6%,衛生與安全為2%,紀律為3%,綜舍考評為2%。
第二十五條職員效益工資的核發辦法如下:
1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從效益工資實行之日起,月發效益工資標準的50%。年終核定指標后,達標者一次補清。
2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年終核定本部門未達標時,按未完成指標的比例遞減標準效益工資。
3已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經定期考核發現其完成的指標低于當月指標的50%以下時,按效益工資標準的20%發放。
4已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3個月均未能完成核定指標時,停發標準效益工資。
第二十六條職員年終獎勵工資和獎金采取與核發工資比值等同比例的辦法評定發放,職員每年平均月薪收入比例即為公司職員年終獎勵工資和獎金比例,計算方法為:
年平均月薪收入標準月薪的50%100%=獎勵工資比例或獎金比例
第二十七條對按期完成責任指標、超額完成責任指標、創收節約者的獎金評定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獎金評定以公司或部門核定責任指標的完成情況為依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職員不得享受獎金:
l公司或部門沒有按核定的方案實現其利潤指標,且創收和節約等實際收入不能補足利潤指標的。
2公司或部門的創收和節約指標均低于核定方案的30%以下的。
3公司或部門管理指標低于核定方案的50%以下的。
4公司或部門在實施方案中出現一次以上責任事故以致造成嚴重社會影響和重大經濟損失的。
5總經理辦公室認定其他不應當享受獎金情況的。
第二十九條高級職員的獎金從公司核定方案實施后的效益指標中提取,其數額一般不得超過效益指標的3%。
第三十條中級職員的獎金額依下列情況確定:
1能夠按期完成責任指標的部門,該部門負責人有權取得高于本部門職員平均獎金收入兩倍的獎金數額。
2能夠超額完成責任指標的部門,該部門負責人有權取得高于本部門職員平均獎金收入3倍的獎金數額。
3超額完成效益指標,且超過該部門核定方案效益指標的30%以上的,該部門負責人有權取得高于本部門職員平均獎金收入4倍的獎金數額。
4部門負責人完成上述l、2、3項,且本人為公司做出卓越貢獻,或本人創收超過lo萬元的,部門負責人有權取得高于本部門職員平均獎金收入5倍的獎金數額。
第三十一條公司職員非工資收入的評定接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公司沒有明文規定的,由總經理辦公會或總經理辦公室評定。
第五章核發程序
第三十二條公司財務部是發放工資廈非工資收入的惟一合法機構,其他任何部門無權發放工資及非工資性收入,財務人員根據總經理簦批的工資表及領款單發放。
第三十三條由各部門主管,按月份、部門逐級編制公司職員工資表。編制工資表必須做到:內容具體有依據、項目齊全有事實、金額準確無差錯、字跡清楚無涂改,且必須使用碳素墨水鋼筆或簽字筆。
第三十四條部門編制的工資表經復查無誤,由部門主管和編制人簽名蓋章后交總經理辦公室。總經理辦公室會同財務人員對工資表逐一進行審核,認定內容、項目和金額等準確無誤后,由審核人員簽字蓋章,送交總經理批準。
第三十五條總經理辦公室在審核中,若發現部門編制的工資表有誤,應及時指出并退回有關部門重新編制,并限定編制時問。審核中對某些問題或事項有爭議的,應報副總經理或總經理認定。
第三十六條公司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批準的工資表及時提款,按時發放工資。
第三十七條非工資性收入由財務部定期或不定期發放。由公司職員填寫領款單,部門主管批準井簽字,財務人員審核并進交總經理簽批。
第三十八條公司職員的獎勵工資和獎金經年終核定部門選標,并辦理獎金領款單和編制獎勵工資表等手續后,經總經理辦公室審核,送總經理簦批后,由財務部在年終指定時間一次性發放。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在實施中可根據具體情況制定實施細則,或提出修正意見提交總經理辦公會予以修正。
第四十條本辦法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員工薪酬管理制度10
1、目的
為適應企業發展要求,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進一步拓展員工職業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對密閉、循環、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根據集團公司現狀,特制定本規定。
2、制定原則
本方案本著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制定。
2.1公平:是指相同崗位的不同員工享受同等級的薪酬待遇;同時根據員工績效、服務年限、工作態度等方面的表現不同,對職級薪級進行動態調整,可上可下同時享受或承擔不同的工資差異;
2.2競爭:使公司的薪酬體系在同行業和同區域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2.3激勵: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動態管理,對相同職級的薪酬實行區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2.4經濟:在考慮集團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潤和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員工與企業能夠利益共享。
2.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管理制度基礎上。
3、管理機構
3.1薪酬管理委員會主任:董事長成員:總經理、財務行政總監、人力資源部經理、財務部經理
3.2薪酬委員會職責:
3.2.1審查人力資源部提出的薪酬調整策略及其他各種貨幣形式的激勵手段(如年終獎、專項獎等)。
3.2.2審查個別薪酬調整及整體整薪酬調整方案和建議,并行使審定權。本規定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機構為薪酬管理委員會,日常薪酬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4、制定依據
本規定制定的依據是根據內、外部勞動力市場狀況、地區及行業差異、員工崗位價值(對企業的影響、解決問題、責任范圍、監督、知識經驗、溝通、環境風險等要素)及員工職業發展生涯等因素。(崗位價值分析評估略)
5、崗位職級
劃分蘇州嘉坤泰商貿有限公司集團所有崗位分為4個層級分別為:
A等,基本工資2500;
B等,基本工資4000;
C等,基本工資6000;
D等,基本工資10000。
6、薪酬組成
基本工資+各類費用報銷+崗位津貼+個人相關扣款+業務提成
6.1基本工資:是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根據相應的職級和職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無出勤不享受。
6.2每月各類費用報銷:
A等,通訊費100,交通100,午餐費200;
B等,通訊費200,交通200,午餐費200;
C等,通訊費300,交通300,午餐費300;
D等,通訊費500,交通500,午餐費500(經股東會決議,根據公司發展情況,予以期權獎勵)。
注:銷售人員本月度費用報銷依據其工資等級及上一月銷售績效考核決定。
6.3崗位津貼:為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根據員工工作年限及本年度績效考核核定,從下一年起加入員工薪酬,逐年累加直至達到下一個工資等級為止。
6.4個人相關扣款:扣款包括各種福利的個人必須承擔的部分、個人所得稅及因員工違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而被處的罰款。
6.5業務提成:銷售提成分成四個部分:
1、基礎提成:任何員工只要介紹客戶發生銷售額,即可獲得銷售額2%的提成;
2、維護提成:銷售員工有效維護客戶,可在銷售發生額上額外提成1%作為維護提成。
3、管理提成:銷售主管可以在指定商品的銷售總額上,提成1%作為管理提成
4、臨時計劃獎勵:臨時計劃獎勵由銷售部負責人制定具體計劃,上級領導批核,是具有實效性的計劃獎勵,不計入員工基本工資,在規定時間后停止。
6.5.1公司員工對于豪客酒行進口紅酒、賴茅、土特產、有機商品、家具用品、雅致生活具名卡等指定業務范圍的銷售,可獲得2%的基礎提成,具體范圍見《公司銷售范圍》。
6.5.2公司員工對于指定業務范圍外的酒類銷售,按5元/瓶提成。
6.5.3公司員工對特定產品的銷售有效銷售額可享受上述業務提成,并且在該筆交易發生中若公司員工將客戶交由銷售部員工進行維護,則銷售部員工只要對該客戶進行有效維護即可得到銷售額的1%作為維護提成。
員工薪酬管理制度11
員工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規范公司薪酬管理工作,建立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職員。
第三條 遵循原則
1.合法性:符合《勞動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
2.公平性:外部與內部具有相對公平性。
3.競爭力:與同地區同行業同等要求同等職位相比,薪酬具有競爭力。
4.激勵性:職位結構設計和薪酬策略能夠調動職員的積極性。
5.經濟性:薪酬水平與公司經濟效益和支付能力保持一致。
第四條 管理組織
薪酬管理組織包括績效與薪酬管理委員會、人力資源部、總經理。
1.績效與薪酬管理委員會職責
(1)負責薪酬管理制度及相關規定的審議;
(2)負責薪酬調整方案的審議;
(3)負責薪酬管理制度、規定及方案執行的監督。
2. 人力資源部職責
(1)負責薪酬管理的整體工作,包括工資管理、福利管理和考勤管理;
(2)負責薪酬管理制度、方案、工具等資料的制定、修改和解釋;
(3)負責薪酬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申訴和調解;
(4)負責薪酬總額、人力成本預算的制定;
(5)負責公司年度調薪方案的制定;
(6)負責薪酬核算及工資發放;
(7)負責薪酬檔案的建立和保管工作;
(8)其他與薪酬管理相關的工作。
3.總經理職責
(1)負責薪酬管理制度、方案的審批;
(2)負責公司年度調薪方案的審批;
(3)負責薪酬總額、人力成本預算的審批;
(4)負責工資發放的審批。
第二章薪酬構成
薪酬分為經濟性薪酬和非經濟性薪酬。非經濟性薪酬主要包括:舒適、便利的工作環境;優秀的企業文化;具有挑戰性和成就感的工作;有良好的發展空間;公司社會地位高、形象好等。本制度規定的主要是經濟性薪酬部分,即包括工資、福利和獎勵。
第五條 工資
工資主要包括四部分: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司齡工資、加班工資。
1.固定工資:根據各崗位不同,職級不同,每月固定發放的工資。
2.績效工資:依據職員的績效評價結果而支付的可變工資,根據績效評價結果進行調整、發放。
3.司齡工資:按照職員在本公司服務年限長短來確定,鼓勵職員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4.加班工資:公司依法安排職員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所支付的工資報酬。
第六條 福利
1.法定福利: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企業必須支付的福利。法定福利包括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2.統一福利:公司為所有職員提供的福利。包括通訊補助、交通補助、餐補、健康檢查、職員活動等。
3.專項福利:指公司為特殊人員或某些特定情況設立的福利。包括職員生日祝福、節日禮金、職員培訓、住房補貼及其他等。
第七條 獎勵
指對公司有重大貢獻的職員給予的特別獎勵。依據獎勵的不同標準進行發放獎金,詳見《獎懲制度》。
第三章 工資管理
第八條 薪酬總額
指企業一年內支付給全體職員的勞動報酬總額。
第九條 薪酬預算
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上一年度薪酬總額和本年度薪酬調整預期等因素,制定年度薪酬預算。
第十條 工資核算
1. 核算周期
以每月自然日作為一個會計核算周期。
2.工資計算項
(1)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應扣款項
(2)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司齡工資+加班工資+補助+獎勵
(3)應扣款項=社保和公積金扣款+個人所得稅+考勤扣款+其他扣款
(4)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5)小時工資=日工資÷日工作小時數
(6)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22天
(7)計算時,過程數據保留兩位小數,結果數據四舍五入(即實發工資)以整數計算。
3.工資應發項
(1)固定工資
固定工資標準與勞動合同簽訂的工資標準相同。
(2)季度績效工資
①職能類。包括:人力資源部、行政部、財務部、運營部、信息部、市場部、儲運部。
績效工資=績效系數×固定工資×80%
②銷售類。包括:銷售部大區經理、地區招商經理、地區招商專員。
績效工資=績效系數×業績提成×80%
③銷售附屬類。包括:銷售部助理(文員)、推廣經理。
績效工資=績效系數×固定工資×80%
④新入職職員工作不滿一個績效評價周期的,績效工資發放以整月為核算標準,即從入職次月開始計算績效工資。
⑤離職職員只有完成整個績效評價周期的工作,才可享有當期績效工資。
(3)年度績效工資
根據年度評價結果發放,具體對應標準如下:
①職能類、銷售附屬類
A級:100-104分,審議通過后年底雙薪;105分以上,年底雙薪。
B級:80-89分,審議通過后年底一薪;90-99分,年底一薪。
② 銷售類
績效工資=績效系數×年度業績提成總額×20%
③績效周期
(4)加班工資
①凡是安排職員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②休息日安排職員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③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5)司齡工資
①計算公式:司齡工資=職員司齡×司齡工資發放標準
②發放標準: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職員,享受司齡工資待遇。司齡工資按每月50元的標準計入工資總額,并以每年50元的標準遞增。
③計算方法:從職員入職當日至核算日當月為一個司齡周期。工作滿一年后的當月開始享有司齡工資。
(6)補助
補助包括餐補、通訊補助、交通補助。計算標準詳見第四章福利管理。
4.工資應扣項
(1)社保和公積金扣款:由職員個人承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
(2)應納個人所得稅=(應發工資合計 -五險一金個人繳納金額-個稅起征點)× 適用稅率 - 速算扣除數
(3)缺勤、休假工資的計算
①缺勤扣款:扣款金額=日工資×缺勤天數。具體標準參照《考勤管理制度》執行。
③ 產假:女職員產假期間享有國家生育津貼,公司代發工資及節假日福利,其五險一金按正常規定繳納。如職員工資高于生育津貼金額,差額部分由公司支付。由于工作需要無法按時休產假的職員,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除可享受本條規定的產假待遇外,同時還享有正常工作的福利待遇。
③婚假、哺乳假、喪假、年假在規定時間范圍內,固定工資、績效工資、通訊、交通補助照常發放,餐補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如超過規定的時間范圍,按事假標準處理。
(4)其他扣款:公司制度規定的其他代扣費用。如職員個人借款償還金及《獎懲制度》規定的扣款金額等。
第十一條 工資發放
1.發放時間
(1)每月末前支付上一會計月度工資,如遇節假日順延。
(2)原則上,任何人不得影響工資正常發放,但由于不可抗力或公司特殊情況等因素,影響延緩工資支付時,財務經理或公司領導應提前一個工作日通知人力資源部,確定延緩發放日期,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全體職員。
2.月度工資發放流程
(1)沈陽本地職員考勤由前臺負責統計,外阜職員考勤由各大區助理負責統計。22日前,前臺和大區助理將《月度考勤匯總表》提交薪酬關系主管進行審核;職員關系專員將《五險一金變動情況匯總表》和《公司職員變動匯總表》提交薪酬關系主管作為核算工資的依據。
(2)22日-23日,薪酬關系主管依據《月度考勤匯總表》、《五險一金變動情況匯總表》、《公司職員變動匯總表》和《調薪審批表》等相關表單核算工資。
(3)25日前,財務部工資審核人應完成對工資表的審核。由于公司在薪酬管理上實行保密原則,故財務經理僅對工資總額具有監督管理職能,其他人員不得以任何名義打聽、了解工資標準,一經查處將嚴肅處理。詳見公司《獎懲制度》。
(4)薪酬關系主管25日將審核后的工資表提交總經理審批。
(5)薪酬關系主管在信息系統中填寫《工資發放審批表》,提起工資發放審批申請。審批流程為:薪酬關系主管——工資審核人——總經理——財務分管總經理——財務部資金主管——出納——薪酬關系主管。審批通過后,薪酬關系主管實施工資發放。
(6)工資發放次日,職員可以到人力資源部領取本人工資條并簽字確認。
3.績效工資發放流程
績效主管在績效評價周期次月20日前,將績效評價數據交給薪酬關系主管做為核算依據。績效工資核算完畢后與月工資一并發放。
第十二條 工資查詢與保密
1.工資查詢
(1)公司職員僅限于查詢本人工資。如有異議,可在工資發放后三個工作日內到人力資源部查詢。過期未進行查詢,視為默認發放結果。
(2)總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有權查詢所有職員工資。
2.工資保密
(1)每位職員都有義務為自己的工資保密,不允許打探其他職員的工資,也不允許將自己的工資情況告訴其他職員。
(2)涉及工資核算、復核、審批等工作的人員對工資信息有保密義務。
(3)對于違反工資保密規定的職員,將依據公司《獎懲制度》給予一定的處罰。
(4)任何職員發現有違反此規定的,均可向人力資源部舉報,情況一經證實將給予舉報者獎勵。
第十三條 工資調整
1.年度調薪
根據公司年度經營效益、市場工資水平和職員績效表現,以年為周期對職員工資進行調整,調整時間為每年4月份。人力資源部應于每年3月確定本年度調薪方案,經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2.工作變動調薪
職員因晉升、降級、調動等人事活動造成職級、薪等發生變化時,薪酬關系主管應及時變更人事信息。并于次月進行工資調整。
第四章 福利管理
第十四條 公司福利體系
公司福利體系包括法定福利、統一福利和專項福利。
第十五條法定福利
1.類別
法定福利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2.繳納規定
(1)公司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依法繳納各項費用。
(2)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的繳費金額由公司和個人共同承擔。其中,個人承擔部分由公司代扣代繳。
(3)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大額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的繳費金額全部由公司承擔。
(4)外阜職員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原則上在工作所在地繳納。公司委托人力資源管理公司在職員工作所在地為其繳納。
第十六條統一福利
1. 餐補
公司為職員提供工作餐補助。發放標準為每天15元,按實際出勤天數以整天為標準進行核算,與當月工資一并發放。
2.通訊、交通補助
職員入職、離職當月出勤大于等于10個工作日,通訊、交通補助100%發放。補助按其職務級別劃分不同標準。
3. 帶薪休假備注:銷售部、市場部助理崗位參照其他部門相應職級標準執行。
詳見《考勤管理制度》。
4.健康保障
(1)健康檢查:公司每年組織一次職員體檢。
(2)健康醫藥箱:公司為職員提供基本常用藥品,滿足日常需求。
第十七條專項福利
1.節日禮金
(1)五一勞動節、十一國慶節,端午節、中秋節、春節,公司分別發放節日禮金或等額實物表示慶賀。
(2)三八婦女節,女職員放假半天。
(3)六一兒童節,有子女的職員放假半天。
(4)節日禮金具體發放標準根據公司經營情況由總經理定奪,人力資源部負責節日禮金方案的擬定。
2.培訓福利
根據績效評價結果,由人力資源部制定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以使職員的知識、技能與不斷變化的專業技術、外部環境相適應。包括職員在職培訓、公費進修、獲得培訓基金等。詳見《培訓管理制度》。
3.生日、結婚、生育祝賀
(1)生日祝賀:人力資源部代表公司為過生日的職員發送電子生日賀卡,送生日蛋糕、禮品或舉辦集體慶祝活動等,參考標準為每人100元。
(2)結婚賀金:職員初婚,公司將給予每人500元賀金。
(3)生育賀金:職員初育,公司將給予每人500元賀金。
4.慰問金
職員直系親屬去世,公司將給予500元慰問金。
5.住房補貼
公司給予外派人員或特別職員關于房屋居住的一種補償性福利待遇,具體適應范圍及標準由總經理定奪。
6.其他
是公司對上述福利項目未盡事宜的補充,具體適應范圍及標準由總經理定奪。
第五章 職位結構和薪酬確認
公司按組織結構,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將職位劃分為不同的職層、職等、職級、職類和薪等。詳見《職務級別與薪酬等級對照表》、《職種、職類、職級、職位歸類表》和《薪酬帶寬及固定工資標準明細表》。
第十八條職層
不同職系之間,職責的繁簡、難易、輕重及任職條件充分相似的所有職位集合稱為職層。公司職層分為五層,即基層、操作層、中層、中高層、高層。
第十九條職等
按不同職層劃分的等級稱為職等。公司職等分為五等。
第二十條職級
一定職務層次所對應的級別稱為職級,體現職務、能力、業績、資歷的綜合標志。公司職級分崗位職級與技術職級兩類。崗位職級分為職員級、主管級、經理級、總監級、總裁級五類;技術職級分為初級,中級,高級三類。
第二十一條職類
若干工作性質相似的職種組成的集合稱為職類。公司職類分管理事務類和專業技術類。其中管理事務類包括經營管理類和事務類;專業技術類包括人力資源、營銷、財務、企管。
第二十二條薪等
職位薪酬范圍的歸納稱為薪等。公司薪等分十二級,同一薪等的所有職位,薪資水平相同。
第二十三條 薪酬確認
1.新入職員工薪酬確認
依據《職員錄用審批表》內薪等對應的具體工資標準作為確認依據。試用期工資標準為該崗位正式錄用工資的80%。
2.轉正員工薪酬確認
依據《轉正申請表》內轉正時間和工資標準作為確認依據。審批前按試用期工資標準核算,審批后按轉正工資標準核算。具體核算日根據《轉正申請表》內的轉正日期及領導意見為準。
3.薪酬調整的確認
職員晉升、降級、調薪等涉及工資變動的情況,均需按《人事變動審批表》內審批的調薪時間和標準作為薪酬變動依據。并于次月進行調整。
4.外地人職員資確認
(1)外地人員類別
外地人員這里指外阜人員和外派人員。
①外阜人員指公司在沈陽以外地區常設機構的工作人員。
②外派人員指由于公司業務發展需要,派駐外地短期工作的人員。一般指三個月以上,一年以內的短期工作人員。外派人員勞動關系和保險繳納均在原工作地點不變。
(2)工資確認標準
外地人職員資確認流程和依據與本地職員相同,但由于各城市薪酬水平和物價指數存在差異,所以工資標準略有不同。地區薪酬差異采取固定工資差異系數進行調整,詳見《各地薪酬差異系數》。
外地人員固定工資標準=固定工資標準(沈陽)×固定工資差異系數(轄區)
員工薪酬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建立與現代化企業制度相適應的企業工資收入分配制度,充分發揮勞動力市場對未來企業工資分配基礎性調節作用,根據當地政府規定的社會平均工資水平以及國家體改委印發的《股份有限公司勞動工資管理規定》(勞部發〔1994〕497號),并參局關于實行薪點工資的指導意見、成功企業工資分配標準,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工資管理分為管理崗薪酬管理、操作崗薪酬管理、其它輔助崗薪酬管理三部分。第一部分管理崗薪酬管理第三條管理崗工資由薪點工資、津貼和效益工資三部分組成。(技術人員、營銷人員除外)。
一、薪點工資:薪點工資是以勞動崗位為對象,以點數為標準,以單位經濟效益定點值,以職工個人勞動貢獻大小為依據,確定勞動報酬的一種彈性工資分配形式。薪點工資由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和崗位工資三部分組成。
1.基本工資:參照省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標準,確定基本工資為每人每月315元;
2. 2。工齡工資:為了體現職工勞動的積累,對同崗位不同工作年限人員勞動差別給予平衡,工齡工資按職工連續工齡計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5元。
3. 3。崗位工資:按職工的技能、學歷及不同崗位的責任大小、勞動強度、勞動復雜程度等根據“管理人員崗位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報酬。
二、津貼:是一種福利性的補助和附加工資,包括七項內容:
1、書報費;2、洗理費;3、高溫費;4、物業管理費;5、取暖費;6、交通費;7、水電費。
三、效益工資: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狀況,每季度初欲兌現上一季度效益工資,年終結算。
第三章操作崗薪酬管理
第四條操作崗工資由薪點工資、津貼、效益工資三部分組成。
一、薪點工資:薪點工資由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和崗位工資三部分組成。
1、基本工資:參照省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標準,確定基本工資為每人每月315元;
2、工齡工資:工齡工資按職工連續工齡計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5元。
3、崗位工資:按職工的技能、不同崗位的責任大小、勞動強度、勞動復雜程度對照標準,制定操作崗崗位工資。
二、津貼:同管理崗薪酬管理中相應內容,。
三、效益工資:以職工完成的工作量對照薪點標準,結合點值,依據企業效益情況兌現效益工資。
第四章其它輔助崗薪酬管理
第五條環衛工、綠化工、保衛、行政維修工等其他輔助崗薪酬由薪點工資構成:薪點工資由崗位薪酬和津貼二部分組成。
1、崗位薪酬:600元/人月。
2、津貼:此項數額與前述管理崗工資(保安人員享受保安夜班補貼)。
第五章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六條員工養老保險等各種保險以薪點工資為基數計提。
第七條員工工齡以與公司建立勞動關系始算起。在本規定中,原參加帶資分流人員的原有工齡按每年5元計算工齡補貼;原局以現金方式有償解除勞動合同人員出資入股并在公司內應聘上崗,其原有工齡不予計算工齡補貼。
第六章附則
第八條本制度由人事工資部附則解釋第九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員工薪酬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員工薪酬管理、創建公平合理的薪酬體系、通過合理的
薪酬安排吸引優秀人才,保證公司的長期可持續發展,結合公司組織機構、部門職能和崗位職責相關要求,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制訂的原則:
1) 守法及現實的原則:在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的基礎上,結合公司自身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2) 戰略一致性原則:與公司發展戰略相一致,通過彈性設計,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和導向作用,以保證公司的可持續性發展;
3) 公平性原則:關注內部公平性,通過崗位評估確定崗位在公司內部的相對重要性,進而確定相應薪酬水平;
4) 市場競爭力導向原則:強調薪酬競爭力,有效吸引高素質人才。達到通用人才薪酬水平在本地區有競爭力,骨干人才薪酬水平在全國同行業有競爭力;
5) 績效掛鉤原則:建立以業績為導向的薪酬分配機制,體現企業效益與員工利益相結合,加大變動收入的激勵力度,使員工薪酬隨績效變化而相應變動,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薪酬指員工為本公司完成相應工作而獲得的貨幣性報酬。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所有正式員工和試用期員工。
第五條 本制度所稱的員工,除特殊注明外,系指本公司所有員工。本制度所稱的公司高管人員系指董事會全體成員(含董事會秘書)、監事會全體成員、經營班子全體人員。
第二章 薪酬總額
第六條 公司薪酬總額由工資性收入、福利二部分組成。
第七條 工資性收入包括:標準工資、司齡工資、交通補貼、誤餐補貼等。
第八條 福利包括:法定福利、企業福利等。
1) 法定福利:依據國家和地方勞動法規、必須向企業員工提供的福利項目。包括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保險等)和住房公積金等。
2) 企業福利:依照集團管理制度向企業員工提供的福利項目——主要包括節慶費等;
3) 具體福利項目和標準依照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第九條 薪酬總額的確定:在綜合考慮公司發展戰略、成本控制策略的基礎上,在每財政年度末,依據本年度經營業績、薪酬水平和薪酬總額、下年度經營目標,并參照人力資源市場情況、地區及同行業薪酬水平變化情況,由人力資源處擬定下年度薪酬總額計劃,經總裁辦公會批準后實施。
第三章 薪酬結構
第十條 公司高管人員的薪酬包括標準工資、司齡工資、年終效益獎、補貼、福利等,具體如下:
1) 標準工資由董事會確定;此標準工資按月足額發放;
2) 高管人員享受用車補助、職務津貼、年節福利等相應福利。
第十一條 其他員工薪酬由標準工資、司齡工資、年終效益獎、補貼/津貼構成。具體如下:
1) 標準工資按員工職級不同而不同。此標準工資按月足額發放;
2) 員工試用期工資標準為相關等級正式員工標準工資的70%;試用期結束,履行考核手續并轉為正式員工后,按正式員工待遇執行。
第十二條 為激勵員工長期為集團服務和貢獻,保持并提高員工忠誠度,設立司齡工資,按月發放。司齡工資標準為:在公司工作年限×30 元/年,上不封頂。
第十三條 在每年度終了時,按該年度公司效益情況,由人力資源處提出年底效益獎金方案,報總裁辦公會批準后提取和發放年終效益獎金;年終效益獎金在每個考核年度結束后一個月內結算并一次性發放;在考核期間離職的員工,不補發年終效益獎金。
第十四條 員工兼任多個崗位,則依據其核心崗位(就高不就低)進行定級。
第十五條 公司亟需的特殊人才,可據市場薪酬狀況確定其薪酬水平,其薪酬水平不受此制度的限制。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制度由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處起草和修訂,經由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批準后發布。
第十七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條 本制度由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處負責解釋。
員工薪酬管理制度14
維護員工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調動員工工作的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勞動合同法》及公司的相關規章制度,制定本規定。
第一章一般規定
1、公司實行工資制。員工工資總額由基本工資、補助津貼、加班工資、獎金組成。
2、員工工資需扣除國家規定員工個人應負擔部分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個人所得稅。
3、公司根據本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綜合職工的工作能力、崗位、職務、當地生活物價水平等因素,公平合理地制定職工各人的工資標準。
公司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制定職工工資標準、工資形式、津貼等勞動管理制度。公司嚴守當地政府最低工資支付標準和其他的有關規定,根據勞動合同約定的期限按時向職工支付勞動報酬的全部金額。
公司的正、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待遇,由董事會決定。
4、公司將根據公司效益以及員工全年的工作表現評審結果對員工工資進行調整,具體調整幅度由公司決定。
第二章基本工資
根據公司職務等級系統,每個工作崗位都有一個相應的職務等級,每一職務等級有對應的基本工資范圍。公司根據員工的職務等級確定員工的基本工資范圍。員工崗位變動的,應執行變動后的崗位工資。
職務等級基本工資范圍
第三章補助津貼
1、補助津貼由交通費津貼、獨生子女費和工作費津貼構成。
2、職工上下班乘用自備或公共交通工具酌,每月一律發給交通津貼100元。
3、對于按國家有關規定,生育撫養一個子女的職工,發給獨生子女費每月2.5元。職工配偶無經濟來源的,發給獨生子女費每月5元。
4、對于正常出勤工作的職工,每月一律發給工作餐津貼200元。
第四章加班工資
1、在休息日出勤工作的職工,可在一個月以內要求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的,可延長調休期限。職工未在規定時間內申請調休或無法安排調休的,公司將向其支付加班工資。
2、加班工資以小時計算。加班工資按如下方法計算:
①每小時加班工資計算基數=(正常出勤的月工資÷21.75÷8)×0.7;
②周一至周五加班工資按加班工資基數的1.5倍計算;
③周六、周日和公司假日加班工資按加班工資基數的2倍計算;
④法定假日加班工資按加班工資基數的3倍計算。
第五章獎金
公司根據職工完成業務指標的情況和對公司貢獻的大小,發給獎金。具體計算方法、發放時期和發放次數由公司另行規定。
第六章工資計算
1、工資總額。
(1).組成:基本工資、交通費津貼、工作餐津貼、獎金、加班工資以及帶薪假期的工資。
(2).不列入工資總額的部分項目:有關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各項費用、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稿費及講課費、出差時的餐費津貼、出差補助費、獨生子女費、解除勞動合同時企業支付的醫療補助費和經濟補償金。
2、工資計算期間。
工資的計算期間力上月16日至當月15日。
3、人事變動職工的當月工資計算。
(1).當月中途進入公司的職工,工資按核定的工資標準和當月實際出勤天數計算。
(2).當月中途離職的職工,按職工離職當月的工資標準和實際出勤天數一次性計發工資。
(3).上述職工的當月工資,根據本規定中工資構成的不同類別及其計算方法分別計算。
4、月工資收入計算。
符合公司勞動合同規定的條件,需要公司按月工資收入作為經濟補償計發基數,其月工資收入可按如下的方法計算:
①月工資收入是指列入本規定所確定的工資總額的工資;
②計算日前12個月內該職工的工資之和除以12;
③職工本人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④日工資收入為月工資收入除以月工作日21.75日(每周40小時工作制)。
5、工資調整。
職工因職務或工作崗位變動,其月工資,除特殊的情況外,以變動之日為界限分別計算。
6、病假工資。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病假期間以法律規定為準,病假期間工資的計算基數為當地最低工資,滿1個月的按月額計算,不滿1個月的按日額計算。
7、事假工資
員工經單位批準的事假,不計算工資。工資計算期間事假超過三天的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算工資。
8、其他假期工資
員工年休假、休探親假期、婚、喪假及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
七、工資發放
1、公司用人民幣按月支付員工工資,于每月25日支付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距休息日最近的一個工作日。一般情況下,每季度的第1個月的日發放上季度的獎金,每年度的第月發放上年度的獎金。
2、如遇以下情況,公司可在征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后,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為1個月:
(1)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
(2)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在征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后,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
3、公司一般通過銀行發放員工工資。員工持個人申請的卡領取薪資。員工須于每月日前將個人準確的卡號書面呈交部。由于員工延誤或錯誤提供卡號造成的損失公司將不負任何責任。
4、任何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告訴他人(含公司同事)有關薪資情況,公司將根據情節輕重對違反此規定的員工予以相應的懲處。
八、工資的扣除
因員工本人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員工本人的工資中扣除。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根據政席規定或法定的授權委托,下列費用可由公司在工資計算和支付時代扣。
1、政府規定職工個人應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
2、受職工本人委托繳納的其他費用。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等。
4、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從職工工資中代扣的其他費用。
員工薪酬管理制度15
第1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規范集團公司及各成員企業薪酬管理,充分發揮薪酬體系的激勵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制定原則
(1)競爭原則:企業保證薪酬水平具有相對市場競爭力。
(2)公平原則:使企業內部不同職務序列、不同部門、不同職位員工之間的薪酬相對公平合理。
(3)激勵原則:企業根據員工的貢獻,決定員工的薪酬。
第3條適用范圍
本企業所有員工。
第2章薪酬構成
企業薪酬設計按人力資源的不同類別,實行分類管理,著重體現崗位(或職位)價值和個人貢獻。鼓勵員工長期為企業服務,共同致力于企業的不斷成長和可持續發展,同時共享企業發展所帶來的成果。
第4條企業正式員工薪酬構成
(1)企業高層薪酬構成=基本年薪+年終效益獎+股權激勵+福利
(2)員工薪酬構成=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各種福利+津貼或補貼+獎金
第5條試用期員工薪酬構成
企業一般員工試用期為1~6個月不等,具體時間長短根據所在崗位而定。
員工試用期工資為轉正后工資的70%~80%,試用期內不享受正式員工所發放的各類補貼。
第3章工資系列
第6條企業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將企業的工資劃分為行政管理、技術、生產、營銷、后勤五類工資系列。員工工資系列適用范圍詳見下表。
工資系列適用范圍表
工資系列適用范圍
行政管理系列1.企業高層領導
2.各職能部門經理
3.行政部(勤務人員除外)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審計部所有職員
技術系列
產品研發部、技術工程部所有員工(各部門經理除外)
生產系列生產部門、質量管理部門、采購部門所有員工(各部門經理除外)
營銷系列
市場部、銷售部所有員工
后勤系列一般勤務人員如司機、保安、保潔員等
第4章高層管理人員薪酬標準的確定
第7條基本年薪是高層管理人員的一個穩定的收入來源,它是由個人資歷和職位決定的。該部分薪酬應占高層管理人員全部薪酬的30%~40%。
第8條高層管理人員的薪酬水平由薪酬委員會確定,確定的依據是上一年度的企業總體經營業績以及對外部市場薪酬調查數據的分析。
第9條年終效益獎
年終效益獎是對高層管理人員經營業績的一種短期激勵,一般以貨幣的形式于年底支付,該部分應占高層管理人員全部薪酬的15%~25%。
第10條股權激勵
這是非常重要的一種激勵手段。股權激勵主要有股票期權、虛擬股票和限制性股票等方式。
第5章一般員工工資標準的確定
第11條崗位工資
崗位工資主要根據該崗位在企業中的重要程度來確定工資標準。企業實行崗位等級工資制,根據各崗位所承擔工作的特性及對員工能力要求的不同,將崗位劃分為不同的級別。
第12條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根據企業經營效益和員工個人工作績效計發。企業將員工績效考核結果分為五個等級,其標準如下表所示。
績效考核標準劃分
等級SABCD
說明優秀良好合格差
績效工資分為月度績效工資、年度績效獎金兩種。
月度績效工資:員工的月度績效工資同崗位工資一起按月發放,月度績效工資的發放額度依據員工績效考核結果確定。
年度績效獎金:企業根據年度經營情況和員工一年的績效考核成績,決定員工的年度獎金的發放額度。
第13條工齡工資
工齡工資是對員工長期為企業服務所給予的一種補償。其計算方法為從員工正式進入企業之日起計算,工作每滿一年可得工齡工資10元/月;工齡工資實行累進計算,滿10年不再增加。按月發放。
第14條獎金
獎金是對做出重大貢獻或優異成績的集體或個人給予的獎勵。
第6章員工福利
福利是在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以外,為解決員工后顧之憂所提供的一定保障。
第15條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是企業按照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規定為員工繳納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
第16條法定節假日
企業按照《勞動法》和其他相關法律規定為員工提供相關假期。法定假日共11天,具體如下。
元旦(1月1日)1天
春節(正月初一)3天
勞動節(5月1日)1天
清明節(4月5日)1天
端午節(五月初五)1天
中秋節(八月十五)1天
國慶節(10月1日~10月3日)3天
第17條帶薪年假
員工在企業工作滿一年可享受×個工作日的帶薪休假,以后在企業工作每增加一年可增加×個工作日的帶薪休假,但最多不超過×個工作日。
第18條其他帶薪休假
企業視員工個人情況,員工享有婚假、喪假、產假和哺乳假等帶薪假。
第19條津貼或補貼
(1)住房補貼
企業為員工提供宿舍,因企業原因而未能享受企業宿舍的員工,企業為其提供每月×××元的住房補貼。
(2)加班津貼
凡制度工作時間以外的出勤為加班,主要指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以及八小時工作日的延長作業時間。
加班時間必須經主管認可,加點、加班時間不足半小時的不予計算。其加班津貼計算標準如下。
加班津貼支付標準
加班時間加班津貼
工作日加班每小時加點工資=正常工作時間每小時工資×150%支付
休息日加班每小時加點工資=正常工作時間每小時工資×200%支付
法定節假日加班每小時加班工資=正常工作時間每小時工資×300%支付
(3)學歷津貼與職務津貼
為鼓勵員工不斷學習,提高工作技能,特設立此津貼項目,其標準如下。
學歷津貼、職務津貼支付標準
津貼類型支付標準
學歷津貼本科×××元
碩士×××元
博士及以上×××元
職務津貼初級×××元
中級×××元
高級×××元
(3)午餐補助
公司為每位正式員工提供×元/天的午餐補助。
第7章附則
第20條本制度由企業人力資源部制定經總經理核準后實施,修改時亦同。
編制日期審核日期審核部門修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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