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薪酬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于薪酬管理制度(通用5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薪酬管理制度1
組織架構:
開店、閉店時間: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夏季(5月1日--9月30日)
開店時間:07:50
閉店時間:冬季21:00(夏季:21:30)
工作時間(兩班三倒):
員工:
早班:07:30-12:00(4小時30分)
晚班:17:30-冬季21:00(3小時30分鐘)/(夏季:21:30)
中班:11:30-18:00(6小時30分)
防損、生鮮蔬菜員工:
早班:07:00-12:00(5小時)
晚班:17:30-冬季21:00(3小時30分鐘)/(夏季:21:30)
中班:11:30-18:00(6小時30分)
行政班:07:30--12:00(4小時30分) 13:30--18:00(4小時30分)
吃飯時間:
上三班倒的,無吃飯時間。
上行政班的,12:00—13:30為吃飯時間。
工作時間(兩班倒):
員工:
早班:07:30-15:00(7小時30分)
晚班:14:30-冬季21:00(6小時30分鐘)/(夏季:21:30)
防損、生鮮蔬菜員工:
早班:07:00-15:00(8小時)
晚班:14:30-冬季21:00(6小時30分鐘)/(夏季:21:30)
行政班:07:30--12:00(4小時30分) 13:30--18:00(4小時30分)
吃飯時間:
早班吃飯:10:40--11:20--12:00(40分鐘),或11:00—11:40—12:20(40分鐘)
晚班吃飯:16:40--17:20--18:00(40分鐘),或17:00—17:40—18:20(40分鐘)
收銀部、防損部吃飯時間可分為3批,每批30分鐘。
薪資制度:
日均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當月日歷天數。
實際工作日:不包含休假、法定節假日、請假的天數。
計薪工作日:包含休假、法定節假日,不包含請假天數。
應發工資= 日均工資x計薪工作日+全勤獎-缺勤應扣+工齡工資+其他應發-其他應扣+績效工資基數x績效系數。
全勤獎:每月100元,請假或曠工超過一天(含),扣除當月全勤獎,正常休假不扣全勤獎。新員工不是從每月1日開始上班的不發全勤獎。
工齡工資:工作滿一年加50元,6年封頂。
工資發放日期:每月15日之前發放上月工資,工資按自然月計算。
工資、獎金保密制度。
試工期:3天(無薪)。
試用期(實習期):3個月,工作表現優異者可提前轉正,但不得低于1個月,試用期執行試用期工資標準,一般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x80%+全勤獎-缺勤應扣+其他應發-其他應扣。
新員工工作不滿15天離職的,工資不予發放。
員工工服押金:300元,工牌費10元。員工離職時工服和工牌須交回。
促銷員工服押金:300元,工牌費10元。促銷員離職時工服和工牌須交回。
入職滿6個月以上的,離職時全額退還工費押金和工牌費;未滿6個月的,離職時不予退還。
員工健康證費用:先自費辦理,保留發票,工作滿1年給予報銷。
促銷員健康證費用:先自費辦理,由促銷員跟廠家協商能否給予報銷。
收銀員備用金:500元,由收銀員自備,存放在財務室,收銀員辭職時方可帶走。
延時加班費:
工作未完成,延時2小時以內不計算加班費。超過2小時的部分,按小時計算加班費,滿半小時的按半小時計算。加班前,各部門經理需填寫加班申請單,報店長、總經理審批。
法定節假日:
春節休假3天,如果加班,按3倍工資計算(含當日工資)。其他法定節假日不休假,不計加班費。
請假制度:
1、員工請事假、病假
請假1天的由部門經理、人事批準;2至3天的由部門經理、人事、店長批準;4天及以上由部門經理、人事、店長、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交人事存檔。
2、助理及以上的管理人員
請假1至3天的,由部門經理、人事、店長審批;請假4天及以上的,由部門經理、人事、店長、總經理審批。請假手續交人事存檔。店長直管的部門,員工請假參照本條規定。
3、請假規定
(1)員工每月換休最多3次(含),換休連休最多3天(含)。非特殊原因不準調班。調班的簽字權限參照請假的簽字權限。
(2)員工請假由部門經理指派其他人作為其職務代理,代理人全權代理請假人的工作。
(3)員工連續請假或休假超過7天(含),其所跨越的節假日將計入假期。
(4)連續請假不得超過15天(含),特殊情況者,須先辦理離職手續,假期休完后至人事部辦理復工手續。
(5)員工請假,應于事前親自辦理請假手續。
(6)凡未請假、請假未經批準、假滿未經批準續假者視為曠工,按曠工有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7)若有急病或急事,來不及填寫請假單者,須提前半小時打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事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8)上早晚班的員工,每月休假2天。新進員工,出勤滿14天(2月份出勤滿13天),可休假1天。
(9)上行政班的員工,每月休假3天。新進員工,出勤滿9天(2月份出勤滿8.5天),可休假1天。(30/2=15;30/3=10;30/4=7.5)(28/2=14;28/3=9.33;28/4=7)
(10)員工考勤卡一個月內未打卡簽卡次數不能超過3次(除正常公休和換休外)。未打卡的需部門經理簽字。
4、婚假(有薪假)
法定婚假3天,假期內工資按當月的日平均工資計算。婚假只限一次休假,須提前15天申請。工作不滿一年的員工,不享受婚假。
5、員工產假(無薪假)
須先辦理離職手續,假期休完后至人事部辦理復工手續。
6、喪假(有薪假)
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子女、配偶)去世,可批準3天喪假。員工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公婆、岳父母去世,可批準1天喪假。喪假假期內工資按當月日平均工資計算。
7、事假(無薪假)
員工不得無故請假,若因特殊原因需請假者,須提前填寫《員工請假單》經批準后方可休假。時間較長的假期,須提前15天申請。凡請假未經批準或假滿未經批準續假者視為曠工,按曠工有關規定處理。
8、病假(無薪假)
申請程序與事假申請程序相同。若有急病,來不及填寫請假單者,須提前半小時打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事后憑醫院證明補辦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薪酬管理制度2
一、工資制度總則
1、為體現公平、效率以及按勞分配的原則,根據《勞動法》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結合酒店實際情況,經總經理室研究批準,制定本辦法。
2、酒店工資標準的制定,主要依據外部均衡調查。
a)人力資源部定期通過各種渠道了解同行業、同職位工資水平相關信息,形成酒店薪資調查表,以此作為酒店制定工資標準的主要依據;
b)薪資的外部均衡調查每年進行一次。根據外部均衡調查結果,結合酒店經營狀況及員工績效的考評情況,酒店工資實行動態管理。
3、本辦法適用于酒店所有聘用人員;
二、工資結構
酒店采用以崗位等級工資為主的結構工資制度,體系如下:
一)崗位工資;
二)績效獎金;
三)津貼;
四)年終獎金。
三、崗位工資
等級 職別 相應崗位及工種 崗位工資 績效工資 合計
1 總經理 總經理
2 副總級 副總經理
3 總監級 總經理助理·總監 1800元 1200元 3000元
4 部門經理級 總辦·人力·財務·營銷·餐飲·工程·(房務)·(娛樂) 1680元 1120元 2800元
5 前廳經理·客房經理·KTV經理·桑拿經理·保安經理 1500元 1000元 2500元
7 部門副經理級 部門副經理 1380元 920元 2300元
8 部門經理助理 1200元 800元 2000元
10 主管級 行政主管·部門主管·行政秘書·大堂副理·財務主管·主辦會計、采購主管、電腦主管 1080元 720元 1800元
11 1020元 680元 1700元
12 960元 640元 1600元
13 領班級 人事文員·銷售代表·部門領班·會計·采購·員工食堂司務長·司機·出納· 840元 560元 1400元
14 780元 520元 1300元
15 720元 480元 1200元
16 員工級 迎賓員·行李員·工程技術員·總臺(接待、收銀)·餐飲預定·倉管、收貨、調酒師、商務中心·總機·收銀員·點菜·美工· 600元 400元 1000元
570元 380元 950元
17 員工食堂廚師·酒水員·房務中心·布草員、餐飲服務員·保安員·海鮮工客房服務員·桑拿服務員·KTV服務員、 540元 360元 900元
510元 340元 850元
480元 320元 800元
18 PA·員工食堂勤雜工·洗碗工· 600元
19 培訓生 培訓生、實習生 300元
1、根據酒店對各崗位在工作能力、技能、責任、強度及對酒店的貢獻度等方面的不同要求,確定不同等級的崗位工資標準。
2、工資總額以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為主體,其中崗位工資為固定部分,占主體工資的60%,與績效考核結果不直接掛鉤;績效工資為相對靈活的部分,占40%,與績效考核結果直接掛鉤。
3、酒店實行聘用制,聘期均為一年,各崗位根據考核結果,能上能下。因此,各類人員具體崗位工資等級的確定同樣堅持能高能低、能上能下的原則,主要根據本人業績表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因素而定。
4、具體的人員工資確定應根據起薪標準,由人力資源部門提出建議,由總經理最后簽字確定。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金直接由總經理確定;對于特殊人才的薪金標準,由總經理提議,報董事會特批。
5、新進人員試用期工資的確定主要根據其所從事的工作崗位評定,原則上員工級按每月600元計發,領班以上管理人員享受崗位工資,(試用期內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特殊人才由酒店總經理特批。
6、管理人員身兼兩職,按較高級別標準計發工資。
四、績效工資
1、績效工資以個人崗位工資為基數,占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之和的40%。
2、個人績效工資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實發績效工資=應計績效工資×計發系數(績效考評分數)
其中:應計績效工資占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之和的40%;
績效工資計發系數根據考核評分結果而定。
3、績效考核按照酒店相關規定執行。
4、試用期內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
5、績效工資實行"上不封頂、下不保底"的原則。
五、津貼
根據具體工作崗位工作量的差別而給員工不同程度的補償,體現多勞多得的原則,同時兼顧職工收入的穩定增長,特在工資結構中設立津貼一項。
a)特殊崗位津貼:此類津貼并非普遍享受,僅僅針對于工作表現優秀的人才。具體標準主要按照個人能力與對酒店貢獻大小,崗位責任大小、辛苦程度及額外工作量多少而定。
b)其他補貼:
1)店齡補貼:員工在酒店連續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店齡補貼50元/月,以四年為最高年限。(一年內員工請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曠工1次,取消年限增資資格)
2)住房補貼:非溫州市區員工可享受住房補貼50元/人,(酒店如安排住宿,則住房補貼自動取消)
六、年終獎金
酒店實行年底雙薪的年終獎勵制度,即十二月份發放兩個月的薪水作為鼓勵。具體發放額度根據個人在酒店工作時間長短確定,不足一年者,按實際工作月數折算。
薪酬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提高工作效率,使員工能夠與公司一同成長,并分享公司發展所帶來的收益,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辦法適用于公司試用期結束正式聘用員工。公司高層管理人員薪酬不屬于本辦法范圍。公司顧問及特聘人員、臨時人員,視實際另行約定或參考本辦法確定。
第三條支付原則:本辦法體現以下分配原則:
1、以效益為中心的原則。導入市場勞動價值理念,建立起同行業具有競爭力的薪酬制度。
2、有效激勵的原則。強化崗位勞動要素,以崗定薪,崗變薪變,體現崗位責任、任職能力、勞動條件、崗位業績與收入相對統一,體現內部的公平。
3、堅持嚴考核、硬兌現的原則。薪酬分配以績效考核為依據。
第二章薪酬體系與結構
第四條薪酬內容與結構
1、本辦法中所指的薪酬主要是指經濟性的報酬,包括固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年終獎金、福利等。
2、員工工資采用崗位績效工資制,即以員工的教育程度,所從事工作或崗位的職責大小、勞動強度、智能要求、崗位業績為基礎來確定員工的工資水平,其額度是結合公司經營管理目標實現情況和市場行情等因素為依據來確定。
員工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
3、薪酬內容與結構釋義:
(一)員工工資:
(1)為公司與員工最終合約確定的月工資收入,并按一定比例分為固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參見員工工資比例表)。
(2)員工工資依照公司員工職類共劃分為4個序列,各職類、各崗位的工資調整范圍詳見附表一《員工工資列表》;相同層級、相同崗位的員工工資級別可以不同,可在相應的調整范圍內晉升或降級。
Ⅰ.管理序列:涉及各部門中層經理級(含副職、代理職)員工;
Ⅱ.技術及工程專業序列:涉及工程、采購、裝飾、造價、設計等各類員工,依照《員工工資列表》主管及以上級標準確定工資級別;
Ⅲ.營銷序列:涉及營銷體系相關職能部門各類員工,銷售部經理、樓面主管、一線營銷人員按照《營銷部薪酬激勵管理辦法》執行,營銷部其他人員在未出臺新規定之前依本辦法執行,并參照職能及業務輔助序列工資比例標準;
Ⅳ.職能及業務輔助序列:涉及財務、人力資源、行政、后勤、項目開發等各類員工。
(3)《員工工資列表》的定級標準僅適用于本制度施行后的工資調整和新員工入職定級。在此之前進入公司的員工在原工資不變的前提下進行套級和微調。
(4)員工工資比例表:
固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備注
管理序列60%
技術及工程專業序列65%15%
職能及業務輔助序列70%10%
(5)員工工資的確定:
所有新入職員工,由綜合部會同用人部門分管副總經理參照《員工工資列表》擬定其工資及職級,報請總經理確定;總經理對公司所有員工工資有最終的審定權。
(二)固定工資:為員工的生活保障工資,屬于基本不變工資,按月度發放。
(三)績效工資:是指崗位工作效果的價值量化。視員工工作業績考核結果發放績效收益。其額度是彈性浮動的,并于考核周期結束后發放。不同崗位的員工績效工資不同。《績效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四)津貼:為員工完成工作所發生收益性補貼。含交通、通訊等其他補助,員工一律持有效票據報銷發放。
(五)年終獎金
(1)年終獎金是公司根據年度經營業績和年度員工績效評估結果,進行的綜合獎勵。
(2)年終獎金以員工月工資為基礎,依據年度績效評估結果確定。具體計算公式為:年終獎金=員工工資×年度評估系數(或撥付專門資金,由總經理及各部門主管副總經理根據年度考核結果發放)。
(3)一年當中若發生崗位或職務變動,則取全年實際月平均工資基數。
(4)年終獎金按員工入職的實際月數發放(15日前入職算全月,15日后入職從下月開始計算)。(年終獎÷12月×實際工作月數)
(5)年終獎金通常在春節放假前一周發放。在此之前離職的員工不再享有。
(六)福利:
(1)依國家政策規定,公司為正式員工(試用期滿)購買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2)其他福利是員工薪酬待遇的必要補充;其標準另行制定。
(3)試用期員工按正式員工標準的一半享受公司福利。
第五條員工缺勤及請休假管理期間薪酬標準參見《人事行政事務管理制度》
第六條扣除金
1、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中依規定應由個人交納的部分。
2、員工依法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3、其他適用法律法規或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項目。
第三章薪酬的發放與調整
第七條薪酬的發放
1、綜合部具體負責全公司員工的薪酬發放以及對本辦法執行情況的監督與指導工作,并向員工出具薪酬發放單據;
2、支付日:每月15日前發放上月(從上月1日起至上月月底止)基本薪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安排在最近工作日支付薪酬。
3、支付形式:由財務部匯入指定銀行員工個人賬戶。
4、員工薪酬自服務之日起薪至退職之日止停薪,新任用及辭職員工當月工資均以其實際服務之日數乘以日工資。
5、所有新入職的員工試用期為3個月,按工資80%換算發放,特殊崗位另行規定。
第八條薪酬的動態調整
1、員工薪酬實行動態管理,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2、整體調整:指公司根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地區競爭狀況和企業發展戰略的變化以及公司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
3、個別調整:指因員工試用轉正、職務變動、績效評估、獎懲等原因對員工工資級別進行的調整,分為不定期調整與定期調整。
4、各崗位員工工資級別調整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審批通過的調整方案和各項薪酬發放方案由綜合部執行。
第四章附則
第九條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公司在不違反國家勞動主管部門核定的工資最低標準的前提下,有權自主決定公司內部一般員工的工資關系和工資標準;有權決定一般員工調崗調薪及其獎懲制度。
第十條公司實行每年12個月工資制。
第十一條公司薪酬管理實行制度標準公開、個人收入保密原則。任何員工不可泄露個人收入和打聽他人收入。
第十二條本制度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組成部分,由綜合部起草并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本制度所未規定的事項,由綜合部依照其他管理制度執行,需要時可及時編制新的補充辦法。
第十四條本制度從20xx年x月1日起開始執行。
薪酬管理制度4
隨著我國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化,所有制結構調整的日益完善,薪酬管理作為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一個重要手段,對其進行改革迫在眉睫。應根據企業內外的特點,建立完善的薪酬管理制度和富有竟爭力的薪酬體系,使其逐步科學化、系統化和規范化,真正起到調動企業員工積極性和創造性的作用。
一、薪酬管理含義及內容分析
企業的薪酬管理,就是企業管理者對本企業員工報酬的支付標準、發放水平、要素結構進行確定、分配和調整的過程。傳統的薪酬管理僅具有物質報酬分配的性質,而對管理者的行為特征考慮較少。現代企業薪酬管理理念發生了實質性的變化,薪酬管理包括狹義和廣義兩種。按照傳統的類別劃分,工資、獎金和福利等物質報酬屬于狄義的薪酬概念;而崗位的多樣化、從事挑戰性的下作、取得成就、得到認可、承擔責任、獲得新技能和事業發展的機會等則屬于廣義的薪酬概念。
企業薪酬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薪酬昔理的目標,企業薪酬政策和薪酬結構等。薪酬管理目標根據企業的人力資源戰略確定,具體包括三個方面:
一是建立穩定餓員工隊伍,吸引高素質的人才;
二是激發員工的工作激情,創造高績效;
三是努力實現組織目標和員工個人發展目標的協調。
企業薪酬政策是企業管理者對企業薪酬管理運行的目標、任務和手段的選擇和組合,是企業在員工薪酬上所采取的方針政策。而薪酬結構是企業員工之間的各種薪酬比例及其構成,主要包括;企業工資成本在不同員工之間的分配;職務和崗位工資率的確定;員工基本和浮動工資的比例及基本工資和獎勵工資的調整等。發達國家的企業早已將薪酬管理看成是人力資源管理系統中的一個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而我國企業長期以來卻一直將薪酬管理或者說企業內部收入分配問題當成一個獨立的系統。這種根本上的差異,再加上我國市場化程度不夠,以及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系統發育的不成熟,造成我國企業在薪酬管理上總是處于“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狀態,經常是為了解決一個棘手的薪酬問題,卻又在不知不覺中落入另外一個薪酬陷阱。那么薪酬管理應該注意哪些問題,才能降低薪酬體系的運行成本并真正發揮其吸引、維系和激勵人才的作用呢?
二、務必保證領先型薪酬策略
對企業發展戰略的支撐作用一方面,企業的發展戰略決定了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策略;另一方面,人力資源管理策略應該有效支撐企業的發展戰略。薪酬管理作為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核心組成部分,其管理策略應充分體現企業發展戰略意圖,保證發展戰略有效落實。
三、充分發揮績效、薪酬組合對企業經營管理的牽引作用
企業經營管理從內容上說,包括生產、供應、銷售、人力資源、財務、研發等諸多方面,歸結為一點:績效管理。企業管理=績效管理。企業經營績效好壞,與廣大員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工作行為密切相關。在我國現階段,對大多數人而言,相對精神激勵,物質激勵的需求更現實、更普遍,激勵效果更明顯、更直接。薪酬作為個體績效的回報,應當是企業對個體表現出來的符合企業期望的業績行為的肯定和酬勞。因此,在設計薪酬支付策略時,應充分調研,精心設計績效考核指標,通過績效考核和薪酬支付體系,對員工表明企業所期望的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和行為方式,也就是明確對員工個體績效的目標,進而對組織和各生產經營單位的績效進行有效激勵,充分發揮薪酬管理對企業經營管理的牽引作用。
四、必須保持薪酬制度穩定性與靈活性的有機統一
薪酬制度是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對企業的薪酬策略、薪酬實踐作出了制度性規定,關系到廣大員工的切身利益,影響各級組織和生產經營單元的經營管理行為。因此,薪酬制度不宜輕易變動,必須保持相對的穩定性、連續性,以便于個體、組織形成清晰、可靠的薪酬理念、收入預期,進而保持比較穩定、可以信賴的工作行為和工作業績。另一方面,隨著企業發展戰略和經營重點的調整,尤其是外界環境發生的劇烈變化,薪酬制度不能固守舊式,一成不變。例如,近年來CPI指數逐年攀升,就要求在薪酬制度中予以及時、必要的修正;組織管控模式發生變化,各下屬單位由成本中心轉變為利潤中心,就要求在薪酬制度設計上必須作出重大調整。
五、薪酬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依法規范操作
現實中,同工不同酬、不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工資支付體外循環、不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任意克扣工資獎金等現象仍然存在。這些做法,不僅直接損害了廣大員工的切身利益,而且給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管理埋下了巨大的隱患,對構建法治社會、和諧社會也造成了十分嚴重的影響和沖擊。這就要求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和人力資源工作者,必須強化法制觀念,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真正做好企業經營管理層的參謀,擔當起廣大員工利益的代言人、保護者,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認認真真、不折不扣地做好本職工作。
薪酬管理制度5
一、目前我國中小企業薪酬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忽視薪酬體系中的“內在薪酬”。目前,中小企業對員工的報酬一般采用基本薪酬加績效薪酬或基本薪酬加提成的辦法。根據赫茨伯格的雙因素理論,經濟性薪酬這種“外在薪酬”主要屬于一種保健因素而非激勵因素。企業忽視非經濟性報酬即個人發展機會、成就感等“內在薪酬”。
(2)薪酬結構中可變比例太低。當今大部分中小企業薪酬戰略的最重要特征之一,就是除了組織的高層管理人員和銷售部門的`人有資格獲得不確定的獎金或參與年度獎金計劃之外,大多數其他人都只能拿基本工資,再加上績效加薪和生活成本加薪,薪酬結構中可變比例太低。
(3)薪酬體系缺乏激勵作用。很多中小企業工資普遍偏低、福利少,很多中小企業的員工除了每月的工資,很難享受到諸如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補貼或其他福利待遇。大部分中小企業沒有實行對核心員工的長期激勵,企業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
(4)高管人員與普通員工之間的薪酬待遇差距過大。近幾年來,國內中小型企業在薪酬管理方面存在的另一個問題就是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的薪酬待遇與普通員工之間差距較大,易引起普通員工的不滿。
二、中小企業薪酬問題產生的原因分析
1、制度缺陷。目前,我國中小企業主要由民營企業構成。一般是有血緣關系相連的家族作為大股東控制企業經營,單個業主集所有權與經營權一身,形成了家族制的企業治理結構,不重視企業制度建設,缺乏對決策層的有效約束機制,企業內外的大小事務都由企業主一人當家作主,這在創業初期能夠發揮較好的作用。當企業走上了發展之路,規模逐漸擴大時,家長式的管理模式便會誘發一系列的問題。
2、薪酬的不合理。
(1)定額不合理。部分采用計件付酬的企業,由于定額的制定缺少科學性,任務飽滿時造成員工收入過高,于是便降低定額,減少工資支出,導致員工收入下降;而任務不飽滿時,又將導致員工收入過低。
(2)薪酬的不公平。現階段,我國中小企業規模普遍較小,資金力量薄弱,有限的資金主要投向了產品研發和市場開拓,很難再有力量開出高額的薪資。由于我國中小企業普遍缺少合理、規范的薪酬體系,缺少崗位分析,不同崗位的相對職能價值體現不出來,導致重要崗位的薪資與一般普通崗位的薪資無明顯差距,造成事實不公平。一些中小企業的薪酬體系不能體現員工的個人貢獻。而另一些實行績效考核的中小企業,其薪酬體系雖與績效直接相關,但由于考核不規范,缺乏客觀的依據和科學的方法,考核流于形式,績效薪酬的發放主要還是依據主管人員的判斷,與員工的業績掛鉤少,導致員工工作“干多干少一個樣”。
(3)薪酬管理理念滯后。不少中小企業對廠房、設備方面投資熱情頗高,對于員工的薪酬水平提高卻心有不甘。將薪酬視為企業的純支出,薪酬管理理念相當滯后,方法與技術導入不足。在企業創業階段,那時企業初創,規模孝人員少、結構簡單、薪酬單一,作為企業家的業主可以事必躬親、游刃有余地監控企業運作,掌握每個員工的思想動態,劃分員工績效等級,對于員工的薪酬發放也在“隨意”中合情合理。
三、對我國中小企業薪酬管理對策建議
薪酬結構要適應中小企業各階段的戰略目標。企業有其生命周期,分為創業期、成長期、成熟期、衰退期。每個時期,企業都會有不同的戰略目標,所以薪酬結構設計應該根據其自身情況,選擇適應企業各個階段戰略目標的薪酬結構,這樣才能很好地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企業選擇薪酬戰略在依據其經營戰略的同時,還需結合企業所處的不同階段,實行不同的薪酬戰略。對于那些處于迅速成長的企業,經營戰略是以投資促進企業成長。為了與這個經營戰略保持一致,薪酬戰略應該具有較強的激勵性,形成一個有魄力的、企業型的領導班子。要做到這一點,企業應該著重將高額報酬與中高程度的獎勵相結合。雖然這種做法風險較大,但是,企業可以迅速成長,回報率也高。對于處于成熟階段的企業,其經營戰略基本上以保持利潤和保護市場為目標。與此相應,薪酬戰略應以獎勵市場開拓和新技術開發及管理技巧為主。要做到這一點,須以平均水平的報酬與中等的獎勵相結合。對于處在衰退階段的企業,恰當的經營戰略是收獲利潤并轉移目標,轉向新的投資點。與這種戰略目標相適應,薪酬戰略則應實行低于中等水平的基本工資、標準的福利水平,同時采用適當的刺激與鼓勵措施并直接與成本控制相聯系,避免提供過高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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