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員工薪酬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酒店員工薪酬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酒店員工薪酬管理制度 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規范員工工資管理,完善薪資分配體制,結合酒店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市有關勞動人事政策和結合本企業文化相關規章制度、商務酒店自身酒店經營規模,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指導思想
在考慮酒店市場銷售占有率和酒店經營的支付能力的基礎上,堅持工資總額增長幅度不超過酒店經濟效益增長,員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酒店勞動生產率增長總量的管理原則。
以員工崗位職責、工作復雜性、工作績效、工作技能、工作態度、勞動強度和工作環境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員工工資適當向風險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的崗位傾斜。
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暢通晉升渠道,調動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僅適應南京商貿商務酒店的酒店的各級員工,薪資管理辦法參照遵照本制度執行。
第四條 工資體系
1、為使員工工作績效和職位異動在工資上有所體現,酒店現采用月基本工資加效益提成的工資體系。
2、計件/計時工資制的工資體系。
第二章 月薪制
第八條 適用范圍
酒店所有員工均為臨時聘用,適用于臨時聘請的酒店所有員工。(酒店員工均為臨時聘請的員工)
外聘管理人員、特聘僅為執行總經理、值班經理級、廚房廚師長,相關部分在依據合同的基礎上,可參照本文使用。
第九條 工資模式
工資總額=固定工資+崗位工資+職務津貼+超時津貼
固定工資=基本工資+工齡工資+計件工資+計時工資
第十條 基本工資
參照市平均生活水平、最低工資標準、員工學歷、工作年限等因素綜合考量確定。具體標準詳見《員工工資確定表》
第十一條 職務工資
根據職務性質、崗位責任、工作復雜程度等因素確定,跨多職等的管理人員和專業人員應綜合考慮行業差別、專業差別等因素后,確定其適用的具體職等。具體標準詳見《員工工資確定表》
第十二條 工齡工資
為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酒店服務,員工為本公司服務每滿1年,每月計發工齡工資。(不含社會服務年限,見附表工齡工資確定表)
工齡工資計發滿5年不再增長。
員工1年內累計以病事假缺勤1個月以上的,不計當年工齡工資。
員工每月15號(含)前增加1年工齡的,從當月起計發全月的工齡工資,每月15號以后增加1年工齡的,從下月起計發全月的工齡工資。
第三章 獎勵制度
第十三條 績效工資
根據員工當月工作業績、工作態度和工作方法等因素確定。各職等員工績效工資標準詳見《員工確定表》。
1、員工的崗位工資+職務津貼+超時津貼,隨員工工作表現、勞動紀律每個月考核后變動或不作變動。
2、督導級(含)以下員工每月的崗位工資的百分之十作為工作績效預留金,依據部門經營績效和部門員工離職率、部門管理業績考核指標。結合效益提成的工資體系考核內容。
3、總經理室各級員工的崗位工資的百分之二十作為工作績效預留金,依據部門服務經營管理的績效和部門員工離職率、個人管理業績考核指標。結合年終效益提成的工資體系考核內容。
4、員工績效工資=酒店當月經營業績×員工當月績效終評分
績效工資還包括銷售業務提成、項目提成和計件、計時工資三種變通形式。
計件、計時或加班費的員工工資按酒店規定執行,其缺勤時間不在工資中體現。
第十四條 津貼
1、各類津貼津貼包括住房津貼(外地員工自行租房)、職位移動電話津貼、工種需求津貼、工齡津貼、值班津貼、假期調休津貼等形式。實行津貼配給的原則是在經營、管理的需要,是簡化人力資源成本需要的基礎上執行。
2、津貼以各相關部門提出,經總經辦審核并報請酒店執行總經理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為準,其他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設置津貼項目或給予津貼。給予津貼的理由消失后,即取消該項津貼。
3、住房津貼:因酒店原因未安排在酒店倒班宿舍內住宿的,可向所在部門提出申請,給予一定金額的津貼。
4、移動電話津貼:因職位和工作性質需要使用移動電話的,可向所在部門提出申請,報總經辦經按程序報批批準后執行。
5、工種需求津貼:相關部門工種不能按規定排班或酒店因崗位需要經協商后的員工,經所在部門認定的,給予一定金額的補償性工資津貼。
6、調休津貼:員工在節假日、公休日加班,在當月應調休無法安排的,員工所在部門,可向總經辦書面提出申請,按照酒店與員工協商的`工資標準給予津貼。
第十五條 績效獎勵
績效獎勵(包括銷售提成)分為月度和年終考核兩各類型。由酒店考核后,根據其實際情況,進行獎勵或扣列,在薪資管理制度制定體現。
年終效益獎勵依據酒店完成經營自標的具體實施細則,由酒店根據企業盈利狀況制定分配方案,報公司董事會批準后予以實施。
第四章 工資計算
第十六條 工資支付
1、凡新進員工,三天試工期,期內不合格可不計發工資。合格后其工資自報到上班之日起開始計算。
2、凡離職員工,于離職之日起停發工資。
3、正常支付:酒店員工工資發放日期,次月10日為工資支付日。
4、非常支付:員工或依靠員工收入維持生計的撫養家屬,遇到結婚、生育、受傷、疾病、意外災害或撫養家屬死亡等非常情況時,可以向酒店申請預支工資標準80%內的工資。但以出勤的時間應得工資的為限。
5、特別支付:員工死亡、離職(不含自動離職)時,從批準之日起,辦理相關手續后,酒店支付該員工已出勤工作日數的工資,或扣還應扣款項。
第十七條 月薪制工資按下列方式計算:
1、月薪制員工每月滿勤以30天為標準,如需要按日計算時,可將每月固定工資除以30天得出每日的固定工資。(不能按31天計算)
2、月薪制員工當月出勤天數= 30天―請假天數―2倍曠工天數。
月薪制員工入職、離職時,其當月出勤天數不包括入職以前的當月離職以后的有薪假日,應不予計算工資。
3、月薪制員工當月實發工資總額=(固定工資×當月出勤天數)+(崗位工資+職務津貼+超時津貼)+銷售提成獎勵。
第十八條 月薪制員工請假扣減工資特別規定:
1、跨公休日請假的,公休日有薪假日不予計算工資。
2、跨法定假日請假且當月請假天數低于5天的,享有法定假工資,反之則不享有法定假工資。
3、月請假天數達3(含)日的,銷售獎勵工資減半發放,月請假天數超過6日以上的,銷售獎勵工資不予發放。
4、事假,病假其在請假期間不予以計發任何工資。
5、對員工遲到、早退、曠工等缺勤情形,扣減工資當依酒店考勤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下列情況對員工的工資不予扣減:
1、工傷醫療期間;30天內發全工資,30天后發基本工資部分。
2、按出差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出差手續的。
3、按考勤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外出登記手續的。
第五章 薪資確定及異動
第二十條 新進員工
新進員工工資由用人部門、總經辦按照《員工錄用申請表》、《員工職務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表》和實際情況提出薪資建議,報執行總經理總經理核準。值班經理、外聘,特聘員工的工資標準,由執行總經理審核后,報酒店分管領導批準。
第二十一條 薪資異動
1、基于酒店業績成長和社會消費水平的變動,以及員工工作年限形成的工資曲線,對于員工在工作上努力程度,員工崗位變動時,有工資異動必要時,可對員工工資實施加算或減算處理。包括定期調薪、特別調薪、升等/晉級調薪和降等/降級調薪以及工齡異動、津貼異動等異動類型。
2、定期調薪是酒店在以下情況下,對員工基本工資進行調整,具體調薪幅度由酒店執行總經理提出,報分管酒店領導審核,呈報董事會批準后予以實施。酒店在每年把開業后3個月的(第四個月的1日,)根據上一個年度營業目標達成率,并參照當地消費水平變化等多項因素,由酒店提出底薪調整幅度。
3、特別調薪是指酒店對具備以下事由的員工工資進行調整,具體調薪幅度由員工所屬部門提出,呈報執行總經理批準。調薪于批準之指定日期起實施。
4、員工現有工資水平與同行業工資水平落差過大,由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提出工資調整幅度。
5、某個員工在職期間職位發生變化,部門可向酒店提出底薪調整申請,經考核后,按照《員工工資確定表》提出底薪調整幅度。
6、試用期轉正/晉級調薪,是對具備以下事由的員工進行職級或職級上調,具體調薪幅度由員工所在部門,依照各工資等級標準評核后,填寫《員工工資異動單》附件交總經辦審核,并報執行總經理批準。調薪于批準之實施日期起執行。
1)工作業績突出;
2)專業技能進步顯著;
3)對酒店有卓越貢獻;
4)試用期屆滿,確有調薪必要的;
5)其它原因的職務異動。
7、員工職級晉升按下列標準辦理;
1)原來支付的職務工資,高于所晉升職位等級中最低職級的職務工資時,仍按原職務工資在新的職等中重新歸入某個職級。如果所晉升職等中沒有與原職務工資相同的職級,則按相近的原則,歸入職務工資較高的職級。
2)原來支付的職務工資,未達到所晉升職等中最低職級的職務工資時,按所晉升職等中最低職級歸級。
3)降等/降級調薪是對具備以下事由的員工進行職等或職級下調,具體調薪幅度由員工所在部門,依照各等級標準評核后,填寫《員工工資異動單》,交總經辦審核并呈報總經理批準。調薪于批準之實施日期起執行。
4)工作業績較差;
5)工作技能明顯不符合所任職等職級;
6)工作態度極其惡劣;
7)試用期屆滿,確有薪資下調必要的;
8)其他原因的職位異動。
8、津貼異動是對符合津貼給付或取消條件的某個員工,由總經辦或員工所在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提出,并填寫《員工工資異動單》,呈執行總經理批準。調薪于批準之實施日期起執行。
9、工齡異動是對符合工齡工資給付條件的某個員工,由其所屬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提出,填寫《員工工資異動單》,呈執行總經理批準。
第二十二條 員工所領工資包括以下項目:
1、無論外聘、特聘、正常聘用的員工均為稅后工資。
2、社會保險中個人繳納部分。
3、員工所領工資應扣除符合酒店規定的各類扣款。
第二十三條 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單上簽字(蓋章)確認。
1、每次領取現金工資時應當面點清,如發現金額不符,應當場提出糾正要求,否則不予受理。
第二十四條 員工工資體系的改變
酒店可根據實際經營、管理情況的需要,需求對某部門的員工采取“計件/計時制”工資計算方式。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附表:《員工薪資確定表》《工齡工資確定表》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的解釋權、修改權屬于酒店總經辦,并報請董事會辦公會議審核,經董事長批準后頒布執行,修改時亦同。
酒店員工薪酬管理制度 2
一、總則
1、本制度需經酒店董事會審議才可通過,自★年★月★日開始執行。
2、本制度實行的準則:堅持按勞分配、多勞多得,支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3、本制度努力實現的方向:按效分配,唯才是用、唯功是賞的薪酬分配原則。
二、工資結構
員工工資的具體結構如下:
1、個人工資收入=職務崗位等級工資+店齡津貼+浮動效益工資;
2、職務崗位等級工資含: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生活津貼(包括員工中、夜班津貼,獨生子女費等)+技術津貼(僅限特殊工種)
3、職務崗位等級工資,依據擔任的職務、崗位職責、技能高低,經考核后確定;
4、工齡津貼:依據員工服務年資(含試用期間)計算(以每年1月1日為限(即頭年某日入店均以次年的一月一日起算)調整1 次,在酒店服務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工齡津貼。工齡津貼起點為每人每月30元,每月隨工資發放,并逐年按此標準遞增,工齡工資最高為300元,超出此數,酒店另外補貼)。
5、浮動效益工資:即獎金。隨酒店經營效益的高低,并結合管理質量的優劣而上下浮動,具體方案另擬。
6、每年6月30日前,依據崗位工資等級標準和員工的業務技能以及本年度考核結果進行調整。
7、上列計算結果若有小數點產生時,一律舍去不計。
三、崗位工資等級
1、酒店為公正評價每位員工的資歷能力和貢獻,將全店職能部門所有崗位自上而下劃分為10級30檔。管理人員以現任職務確定工資等級,職工以現有崗位確定相應的工資等級。
2、全店等級工資情況見附表《酒店崗位工資等級表》。
四、職務崗位變動后的工資級別確定
1、職務提升:凡被提升為領班以上的各級管理人員,自提升之日起,在其所在職務基礎上試用三個月,享受該職務等級試用期工資待遇。經考核合格,方可納入相應職位的轉正級別。
2、崗位變動:凡在酒店內部調動,自調動之日起均須經過三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內,若原等級低于本崗位者納入本崗位等級;若原等級與現崗位等級相同者,其級別不變;若原崗位高于現崗位等級,按現崗位等級執行,高出部分不予保留。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者,按相應等級轉正級別執行。
五、新進店員工等級的確定
1、新招人員:有相同工作經歷,招入本店后,經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按其工作能力,納入相應崗位等級。
2、各專業學校畢業生(職高、大專、本科)直接來本店實習,根據實習生級別確定生活補助標準。按實習合同期限(一般為6個月以上),實習期滿,愿留店工作的,根據所在崗位確定等級,可直接進入崗位等級工資,若變動崗位,則按上述第四點變動崗位的工資規定。
3、社會招聘錄用有熟練工作技能和工作經驗的`人員,根據所在崗位確定等級,進入試用期,經試用 三個月期滿考核之后,按現崗位等級轉正。
4、社會招聘錄用無工作經驗的服務人員,按實習生待遇執行。
六、調 薪
(一)酒店原則上根據經營業績的成長,每年6月份進行員工調薪。
(五)年終雙薪獎的其他說明:
1、總經理將依據本年度酒店和各部門的工作表現,管理水平,服務質量等,可適當調整年終雙薪獎。
2、凡酒店或部門,發生特殊或重大的惡性事故,全店或部門取消年終獎。
3、若涉及到個人收入的調節稅,由財務部根據酒店的規定,具體制定。
4、凡遇進店不足一年者,則按實際入店總天數,占該年度總天數,核算成占全年的百分之幾之比例計算(員工進店,一律按轉正之日開始計算)
5、若經營預算指標與實際情況發生較大差距時(不可抗力的因素等影響),酒店可作相應的調整。
6、酒店編外人數,不享受上述所有浮動效益工資,月度超產獎金和年終雙薪獎。
7、總經理對全店及各部門的年終雙薪獎有最后解析權。
酒店員工薪酬管理制度 3
1.設定市場競爭力的薪酬水平:定期進行市場調研,確保酒店薪酬在同行業中具有競爭力。
2.彈性績效考核:根據酒店業務周期性,設置靈活的績效目標,鼓勵員工在旺季發揮更大潛力。
3.職位技能矩陣:結合員工的職務和技能等級,確定薪酬范圍,體現技能價值。
4.定期評估與調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薪酬制度審查,根據業務變化和員工反饋進行必要調整。
5.透明溝通:公開薪酬政策,讓員工理解薪酬計算方式,增加信任度。
6.員工發展計劃:結合個人職業規劃,設計配套的`培訓和發展機會,提升員工職業素養。
通過上述薪酬管理制度的實施,酒店能夠構建一個激勵有效、公平公正的薪酬體系,促進員工與企業的共同成長,實現長期的業務繁榮。
酒店員工薪酬管理制度 4
1.基礎薪酬制度:設定銷售員的基本工資為市場平均水平,崗位工資根據銷售職位等級設定,地區補貼參照當地生活成本。
2.績效獎金制度:每月設定銷售目標,達到目標的100%可獲得全額獎金,超出部分按一定比例提成。未達目標則按比例遞減獎金。
3.提成制度:新客戶開發提成高于老客戶維護,大客戶和長期合作客戶的`提成比例更高,鼓勵開發高價值客戶。
4.福利待遇:按國家規定繳納五險一金,提供帶薪年假,并額外提供年度體檢和團隊建設活動。
5.激勵機制:設立季度銷售冠軍獎,年終根據全年業績排名發放年終獎。優秀員工可獲得晉升機會和額外獎金。
6.考核評估:每季度進行一次業績評估,結合客戶滿意度、團隊協作等因素,全面評價銷售員的績效。評估結果將作為調整薪酬和晉升的依據。
此制度的實施需全員知曉并遵守,公司將定期審查和調整,以適應市場變化和公司發展需求。我們鼓勵員工提出改進建議,共同構建一個高效、公平的銷售薪酬管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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