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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員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一、總則
第一條 為落實國有資產經營責任,促進企業管理水平提升,客觀、準確評價部門及員工工作績效,調動好、發揮好企業員工工作積極性、主動性,根據集團《全員業績考核辦法》,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重要意義
全面實施“工作有標準、管理全覆蓋、考核無盲區、獎懲有依據”的全員業績考核,核心在于推行全面目標管理、落實全面責任管理,是企業將戰略轉化為行動的過程,是完善經營業績考核制度的重要舉措,是分解責任到每個部門,壓力傳遞到每個崗位,獎懲覆蓋到每個員工的制度保證。目的在于引入目標管理、規范運作流程、有效實施管控,確保企業戰略目標的實現。
第三條 考核原則
(一)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二)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
(三)堅持全員覆蓋、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
(四)堅持考核工作為經營管理服務的原則。
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屬各分(控股)公司。
二、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管理機構
為加強全員業績考核管理工作,促進各級績效考核管理工作的有序開展,成立公司全員業績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公司董事長
副組長:公司總經理
成 員:公司副總經理、財務總監
公司全員業績考核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黨群工作部,作為考核工作的具體組織執行機構,其成員為: 辦公室主任:人事考核工作分管領導
辦公室副主任:黨群工作部負責人
成員:黨群工作部人力資源管理員
第六條 職責
(一)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審核公司全員業績考核管理辦法及相關重要制度的制訂、修訂和發布;
2、負責公司副職領導、本部中層管理人員及分(控股)公司負責人業績考核方案的審定、考核結果的綜合評定和發布;
3、負責員工考核申訴的最終處理。
(二)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對全員業績考核管理各項工作進行培訓與指導;
2、對考核過程進行監督與檢查;
3、各部門配合,具體負責本部中層管理人員及分(控股)公司負責人的考核資料匯總統計,完成初步考核審定,提出獎懲建議;
4、負責對本部中層管理人員及分(控股)公司負責人考核結果的反饋;
5、協調、處理本部職能部門負責人、員工及分(控股)公司負責人關于考核申訴的具體工作;
6、匯總統計考核結果,建立考核檔案,作為薪酬調整、職務升降、崗位培訓、獎勵懲戒等的依據;
(三)本部職能部門負責人職責:
1、負責本部門員工的考核管理。包括制訂考核實施細則,明確考核打分方式,建立員工考核檔案,負責本部門員工考核申訴;
2、在本部門職能范圍內對分(控股)公司負責人的業績考核提供信息收集、參與考核評分、提出考核獎懲建議;
3、參與公司領導班子副職的考核打分。
(四)分(控股)公司負責人職責:
1、參照公司全員業績考核相關管理辦法,負責本單位全員業績考核工作的整體組織及監督管理。包括制訂本單位員工考核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及考核申訴等各項考核管理工作。
2、參與公司領導班子副職的考核打分。
三、員工考核管理
(一)公司班子副職考核管理
第七條 考核指標
領導班子副職主要從關鍵績效、素質能力、黨風廉政、管理協作以及勤勉工作五維度指標開展。
1、關鍵績效:每年初,依據集團下達的“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目標”以及公司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分解和明確各位副職領導的關鍵工作任務。年終依據各項任務的完成情況,由考核領導小組其他成員考核打分,權重60%;
2、素質能力:主要反映各副職領導考核期內的各項綜合素養和能力。具體包含管理學習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分析決策能力、計劃執行能力等,由考核領導小組其他成員、該領導的分管部門和分(控股)公司負責人考核打分,權重10%;
3、黨風廉政:主要反映思想道德修養、廉潔從業、黨建工作等方面的表現,由考核領導小組其他成員、本部及各分(控股)公司各支部書記考核打分,權重10%;
4、管理協作:主要反映工作分配、員工發展、班子成員間協作配合等方面表現。由考核領導小組其他成員、本部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分(控股)公司負責人考核打分,權重10%;
5、勤勉工作:主要指勤政及工作努力情況,由考核領導小組其他成員、本部職能部門負責人及分(控股)公司主要負責人考核打分,權重10%。
第八條 考核方式
為全面、客觀體現領導班子副職的業績表現,采取360度考核方式,即由公司主要領導、其他班子副職成員及職能部門負責人、分(控股)公司主要負責人等其他相關人員共同參與考核打分。
第九條 考核周期:以一年為周期實施經營業績考核。
第十條 考核程序:由公司黨群工作部負責收集相關考核信息,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初步考核打分,匯總統計并提出考核獎懲建議;提交考核領導小組進行綜合審定(被考核領導不參與本人的考核結果審定),由考核領導小組組長將最終考核結果反饋給被考核副職領導。
第十一條 考核結果運用及考核申訴:考核結果應體現客觀公正,體現勞動結果差異,各位領導班子副職的年度獎勵績效應適當拉開差距。如對考核過程或考核結果有異議,由業績考核領導小組組長負責處理考核申訴。
(二)本部職能部門負責人考核管理
第十二條 考核方式
職能部門負責人的業績考核采取季度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第十三條 季度考核。主要根據部門季度重點工作完成情況,由黨群工作部考核打分,報考核領導小組審定實施。
第十四條 年度考核
本部職能部門負責人年度考核指標分為:業績考核、管理協作和勤政廉政。
1、業績考核:對本部職能部門負責人的業績考核,主要依據機關部門績效目標考核管理辦法》(渝三峽開發〔2011〕97號)。每年初公司下達各部門年度重點工作任務,明確各重點工作事項及完成要求,作為年末業績考核的主要標準。次年初由黨群工作部統計考核信息,進行初步考核打分,報考核領導小組審定實施,權重70%;
2、管理協作:反映管理能力、工作分配、部門間協作配合等方面表現。通過職能部門負責人年度述職及民主測評情況打分,權重20%;
3、勤政廉政:主要指黨風廉政、勤勉工作、遵章守紀情況。由考核領導小組負責考核打分,權重10%;
第十五條 考核結果運用。職能部門負責人的考核得分與本人的職務升降及年度獎金分配直接掛鉤。考核得分的百分比作為本人年度獎金的分配系數,以此適當拉開差距。
第十六條 考核申訴。如職能部門負責人對考核過程及結果有異議,可于考核結果下發10個工作日內向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申訴。不能協調的,由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考核領導小組處理。
(三)分(控股)公司負責人的考核管理
第十七條 分(控股)公司主要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以年度為考核周期,以年度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為主要依據,結合素質能力、管理協作、黨風廉政、勤勉工作等指標進行360度考核。
1、績效目標:每年初,依據公司分解下達的各“分(控股)公司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目標”以及公司績效考核管理辦法,明確分(控股)公司負責人的工作績效目標。年終依據各項任務的完成情況,由黨群工作部負責收集資料,報公司考核領導小組考核打分,權重60%;
2、素質能力:主要反映分(控股)公司負責人考核期內的各項綜合素養和能力。由本部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分(控股)公司其他班子成員考核打分,權重10%;
3、管理協作:主要反映工作分配、員工發展、班子成員間協作配合等方面表現。由本部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分(控股)公司其他班子成員考核打分,權重10%;
4、黨風廉政:主要反映思想道德修養、廉潔從業、黨建工作等方面的表現,由各分(控股)公司其他班子成員及中層管理人員考核打分,權重10%。權重10%;
5、勤勉工作:主要指勤政及工作努力情況,由各分(控股)公司其他班子成員及中層管理人員考核打分,權重10%。
第十八條 分(控股)公司班子副職、中層管理人員、其他員工的經營業績考核,由分(控股)公司公司自行擬定,報公司備案。
(四)本部員工考核管理
第十九條 本部員工的業績考核,由各職能部門負責制訂考核實施細則,明確考核打分方式,建立員工考核檔案等。采取月度考核、季度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四、監督檢查
第二十條 監督檢查。全員業績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將不定期對各部門、各子分(控股)公司的業績考核管理工作開展監督檢查,每年不少于2次,確保各級人員的考核管理合法合規、客觀公正,對檢查中出現的不規范行為進行糾正、指導與處罰。
五、考核反饋
第二十一條 考核反饋。各級人員的業績考核,必須在考核結果公布后五個工作日內將考核結果反饋至被考核人人,同時與被考核人進行考核溝通,聽取被考核人的意見和建議,尋求改進方向,就下階段工作目標達成一致。
第二十二條 信息公開。
(一)各級業績考核管理辦法及相關制度須對本單位員工公開,確保相關工作機構、考核辦法、操作方式等規定讓各級被考核人充分知曉;
(二)各級人員的業績考核結果須在一定范圍內公開,確保操作合規,接受相關人員質疑,使被考核人了解自己在同級被考核人中的位置及差距。
六、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實施,由公司黨群工作部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公司全員業績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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