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績效考核方案錦集10篇
為了確定工作或事情順利開展,常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項目。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績效考核方案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績效考核方案 篇1
績效考核辦法通常也稱為業績考評或“考績”,是針對企業中每個職工所承擔的工作,應用各種科學的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對職工行為的實際效果及其對企業的貢獻或價值進行考核和評價。小編整理了超市的績效考核,供參考!
第1章 考核的目的
第1條 績效考核的目的:提升組織運營效能、提高員工工作效率。
第2章 考核的范圍
第2條 公司及下屬分店。
第3章 定義
第3條 績效——員工在一定時間和條件下,利用必要的資源為實現預定的工作目標而采取的有效工作行為和實現有效的工作成果,包括工作效果、效率和效益等。
第4條 績效管理——對員工實施動態指導與管理,以促進其績效水平的提升與公司發展目標一致的管理過程。
第5條 工作目標——為使工作成果達到規定要求而設定的目標。
第6條 關鍵績效指標——決定或密切影響員工實現工作目標的關鍵工作層面和工作要素。
第7條 績效標準——界定關鍵績效指標的實現程度對工作目標的實現是否有效的規定尺度和衡量標準。
第4章 職責
第8條 總經理
1.制定公司戰略發展格局,確定公司保持長期發展的方針、政策、策略和目標。
2.審批公司年度或階段性經營目標。
3.審批分管副總經理的年度或階段性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及標準。
4.分管副總經理的績效評估和改進指導工作。
第9條 總經理辦公室
1.擬定公司年度或階段性經營目標。
2.擬定分管副總經理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及標準。
3.審批各部門、分公司、分店的總體工作目標。
4.審批各部門負責人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及標準。
5.審批各級管理人員和重要崗位人員的績效評估結果。
6.分管副總經理的績效評估和改進指導工作。
第10條 分管副總經理
1.擬定分管部門的年度或階段性總體工作目標。
2.擬定分管部門負責人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3.審批各級管理崗位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4.審核各級管理人員和重要崗位人員的績效評估結果。
5.部門負責人的績效評估和績效改進指導工作。
第11條 各部門、分店負責人
1.擬定管理崗位的年度或階段性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2.審批其他工作崗位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3.所屬員工的績效評估和改進指導工作。
第12條 各級管理人員
1.擬定管理范圍內各工作崗位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2.所屬員工的績效評估和改進指導工作。
第13條 員工
1.與主管人員共同擬定所屬崗位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2.完成設定的目標、績效指標和標準。
第14條 人力資源部
1.提供有關績效管理體系相關內容的培訓和咨詢。
2.協助制定和評估各級工作崗位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3.監督績效管理過程符合規范操作要求。
4.就績效管理過程的有效性和效率與公司高層保持順暢溝通。
5.績效管理過程形成的文件、資料和其他信息的收集、保存和管理。
6.受理績效投訴。
第5章 考核的程序
第15條 績效管理原則
1.工作目標及關鍵績效指標管理原則。以各層級工作目標為績效導向,以支持工作目標達成的關鍵績效指標的實現程度為績效評估的重要參數。
2.實效原則。通過績效管理過程的實施,促成實際工作成果和業績的實效提升。
3.關鍵績效指標設定原則。關鍵績效指標的設定來源于財務、顧客、內部經營和學習成長四個方面。
4.職業規劃原則。將員工績效評估和改進提升與其職業生涯規劃緊密結合起來。
5.物質激勵原則。將員工績效水平與其工作收入部分掛鉤。
第16條 績效管理手冊
1.建立《績效管理手冊》的部門包括:
(1)本部各部門;
(2)本地分公司;
(3)異地分公司、分店各部門。
2.《績效管理手冊》采用活頁文件夾的形式,由人力資源部統一制作和發放,各建立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領取、記錄和管理。
3.《績效管理手冊》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所屬部門各崗位的《崗位說明書》;
(2)年度或階段性的《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
(3)“關鍵績效指標明細表”;
(4)“績效管理日志”;
(5)“績效面談(指導)記錄表”;
(6)“績效信息(數據)采集表”;
(7) 《績效評估報告》。
4.確保加入《績效管理手冊》中的任何有關信息都是經其直接上級確認和隔級上級承認的。
5.各部門每月25日至30日將《績效管理手冊》送交人力資源部審核檢查:本地分店的手冊送交人力資源部審查;異地分店的手冊送交行政人事部門。
第17條 績效管理區間
1.完整的績效管理區間應包含以下內容和階段。
(1)設定工作目標。
(2)設定關鍵績效指標、標準和統計方法。
(3)制訂工作計劃和進行績效面談。
(4)中期改進指導。
(5)績效評估與面談。
(6)績效評估結果輸出。
2.設定階段性績效管理區間一般不超過半年;設定年度績效管理區間,應在每個季度終了時進行中期改進指導與修正。
第18條 設立工作目標
1.依據公司經營發展戰略,相關管理人員在各管理層面上設定年度或階段性工作目標。部門的工作目標由部門負責人的直接上級設定;各工作崗位的工作目標由該崗位的直接上級設定。
2.根據不同的工作內容和性質,應擬定合理和適當的工作目標。當業務狀況須形成階段性成果時,應設立階段性工作目標;當業務狀況以年度為總結區間時,應設立年度工作目標。
3.設定年度工作目標或跨季度的階段性工作目標時,應在每季度對工作目標的實現情況進行評估、檢查與修正,以確保目標的達成。
4.設定好的工作目標應與責任人簽訂“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經直接上級確認、隔級上級承認后,加入《績效管理手冊》。
第19條 設定關鍵績效指標、標準和統計方法
1.設定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的原則
(1)關鍵績效指標、績效標準、測量、統計方法和評估信息收集渠道的確定,由員工與其直接上級共同進行,員工應服從直接上級合理的設定與安排。
(2)設定的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必須能夠直接支持工作目標的實現,否則視為無效指標標準。
(3)設定的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必須滿足SMART原則。
2.關鍵績效指標的設定維度
(1)財務類指標。指從財務管理的角度影響目標達成和績效水平的指標,可列為但不限于財務類關鍵績效指標的包括現金流、投資回報率、銷售額、支出費用等。
(2)顧客(含內部顧客)類指標。指從顧客與關聯方的角度影響目標達成和績效水平的指標,可列為但不限于顧客類關鍵績效指標的包括服務滿意度、工作效率、服務人性化、市場份額等。
(3)內部經營(業務流程)類指標。指從主干業務流程的角度影響目標達成和績效水平的指標,可列為但不限于內部經營過程類關鍵績效指標的包括項目周期、項目開發等。
(4)學習與成長類指標。指從學習與成長的角度影響目標達成和績效水平的指標,可列為但不限于學習與成長類關鍵績效指標的包括培訓、獎懲等。
3.設定關鍵績效指標應能夠直接證實工作目標的達成,即當各項指標達標時,可以確認工作目標達成。管理崗位的關鍵績效指標每一維度設定1~3個;其他工作崗位的關鍵績效指標每一維度設定1個。
4.設定關鍵績效指標后,結合工作目標的可完成情況,應制定出各指標的績效標準、測量與統計方法和評估信息的收集方。
5.關鍵績效指標、標準、測量、統計方法和評估信息收集方確定后,應填報“關鍵績效指標明細表”,經員工直接上級確認和隔級上級承認后,加入《績效管理手冊》。
6.公司制訂績效考核計劃(一)(見附表)來考核員工績效中的可量化部分,制訂績效考核計劃(二)(見附表)考核員工績效中的不可量化部分,各個部門和人員可采用其中符合的指標制定相應的考核表進行考核。
第20條 制訂工作計劃和進行績效面談
1.每一績效管理區間開始時,部門或工作崗位的直接上級應與部門負責人或在崗員工進行績效面談,確保員工了解:
(1)績效管理區間和流程;
(2)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達標標準;
(3)目前的準備狀態和可使用資源情況;
(4)達成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標準必須制訂的工作計劃。
2.績效面談應使直接上級與員工在績效管理區間內達成工作目標和達到關鍵績效指標標準方面雙方認可與接受,如有分歧,可圍繞上一級工作目標達成的可能性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上報隔級上級裁定,裁定結果應獲得遵守并執行。
3.當員工在達成工作目標、達到關鍵績效指標標準方面面臨困難時,直接上級應協助其制訂完成工作目標的工作計劃,并提供必要的幫助和指導。
4.績效管理面談結果填報績效面談(指導)記錄表,經直接上級確認、隔級上級承認后加入績效管理手冊。
第21條 中期改進指導
1.直接上級應密切關注所屬部門或員工的績效水平和工作狀況,及時掌握相關信息,記入績效管理日志。
2.在績效管理區間內,員工出現無法達成目標和關鍵績效指標標準的征兆或工作表象時,直接上級應對其進行中期改進指導。無法達標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能力不足與技能欠缺;
(2)客觀情況轉變,完成工作部門難度加大;
(3)個人情況變化。
3.進行中期改進指導的時間一般為每季度末,緊急情況下可隨時給予改進指導。
4.進行中期改進指導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1)直接上級面談;
(2)隔級上級面談;
(3)現場工作指導;
(4)修正工作計劃;
(5)參加培訓。
5.中期改進指導的信息與結果應記入績效面談(指導)記錄表,經該部門或工作崗位的直接上級確認和隔級上級承認后,加入《績效管理手冊》。
6.通過改進指導仍無法達成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標準的,經隔級上級批準,直接上級可與員工討論修改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標準,但應確保修改后不影響隔級工作目標的實現。
7.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標準須修改的,應重新填寫“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和“關鍵績效指標明細表”,報經直接上級確認、隔級上級承認。
第22條 績效評估與面談
1.績效管理區間終了時,直接上級對員工的績效狀況進行評估,評估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
(1)工作按計劃完成的進度和效果;
(2)設定的各項關鍵績效指標的達標情況;
(3)設定的工作目標的達成情況;
(4)其他能夠反應績效水平高低的信息。
2.績效評估信息的收集、整理與分析
(1)績效評估信息向關鍵績效指標明細表上規定的信息提供方收集,績效評估信息應經信息提供方的部門負責人簽署確認,認可其有效性。
(2)直接上級對收集到的信息進行整理與分析,必要時向人力資源部尋求協助,確定在績效管理區間內該員工的工作目標、指標標準達成狀況。
3.績效評估等級
(1)優秀——指達成制定的工作目標,達到且超過制定的關鍵績效指標標準。
(2)合格——指達成制定的工作目標,達到制定的關鍵績效指標標準。
(3)有待改進——指未達成制定的工作目標,個別未達到制定的關鍵績效指標標準,通過努力和指導可以達成。
(4)不合格——指未達成制定的工作目標,全部或多數未達到制定的關鍵績效指標標準,判斷其無法達成。
4.經對績效信息進行分析后,直接上級形成績效評估報告,報經員工隔級上級和人力資源部(分店行政人事部門)審核與備案。
5.績效面談
(1)績效評估結果形成并經隔級上級和人力資源部(行政人事部門)審核后,直接上級應盡快安排與員工進行績效面談,績效面談包括但不限于:
① 工作目標和關鍵績效指標的達標評估結果;
② 績效管理區間內的工作表現優點;
③ 績效管理區間內的工作表現不足;
④ 工作改進方法、途徑和計劃。
(2)員工對績效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向隔級上級或人力資源部(行政人事部門)申訴,獲得答復為最終回復。
(3)績效面談的信息與結果記入績效面談(指導)記錄表,經直接上級確認和隔級上級承認后,加入《績效管理手冊》。
第23條 績效評估結果輸出
1.獎懲輸出
(1)績效評估等級評定為優秀的,依據員工基本工資標準,給予0.1~0.3的獎勵系數,即獎金=績效管理區間內員工的月基本工資總額×獎勵系數。
(2)績效評估等級評定為合格的,全額發放工資總額。
(3)績效評估等級評定為有待改進的,依據員工基本工資標準,減發0.1系數的工資。即減發金=績效管理區間內員工的月基本工資總額×減發系數。
(4)績效評估等級評定為不合格的,如預計在下一績效管理區間內可以改善,則依據員工基本工資標準,減發0.2~0.3系數的工資;如預計不可改善或績效水平過低的,給予調整崗位或辭退處理。
2.規劃輸出
用于制定下一績效管理區間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標準和工作計劃時參照使用。
第24條 其他規則
1.績效管理區間的間隔時間最多不超過兩周,逾期而未形成的,由員工隔級上級向公司人力資源部做出詳細解釋,無合理理由的,將對隔級上級按二級處罰執行罰款并限令形成。
2.績效管理區間內,出現下列情況的,將對責任方直接上級處以月工資總額的20%罰款,不能改善或情節嚴重的,給予調整崗位或辭退處理:
(1)關鍵績效指標的設定不能促成工作目標達成的,員工直接上級不能向公司人力資源部做出合理、詳細解釋的;
(2)績效評估信息收集方不能提供準確信息的,直接上級不能向公司人力資源部做出合理、詳細解釋的;
(3)員工在績效管理區間內發生嚴重工作失誤和造成嚴重工作事故的。
第25條 記錄
1.《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關鍵績效指標明細表、績效管理日志、績效面談(指導)記錄表、績效信息(數據)采集表由各部門、分店保留三年。
2.績效評估報告一式兩聯,分別由各部門、分店和人力資源部保留三年。
績效考核方案 篇2
一、指導思想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教人(XX)1 5號)、(廣西壯族自治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意見)(桂教人(XX)6 8號)、(南寧市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意見(試行))和(橫縣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意見(試行))(橫教發(XX)11號)及(云表鎮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意見)精神,結合我村委小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分配方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在教職工中公示通過,報鎮中心學校批準后實施。
二、實施對象
橫縣云表鎮南康村委小學在編在崗教職工。
三、考核細則
1、考勤(基分10分)
上課、集會、例會及各種會議:
遲到:每次扣0.1分。
請假:超出(橫縣中小學教職工管理條例)所規定的節數每節扣0.5分。
曠課:每節扣1分。
以上分數扣完為止。
2、工作量(基分20分)
量化出學校所有崗位周工作量。全體教職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學校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除以全校教職工總數,得出學校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除以學校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為教職工工作量得分。計算公式為: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學校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教職工總數。教職工工作量得分=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20分。
3、職業道德(基分10分)
教職工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得歧視后進生,否則每次扣2分。
造成后果或不良影響的每次扣5分;不顧全大局,不按時完成學校布置的工作的每次扣2分;鬧不團結,挑撥離間的每次扣5分。以上分數扣完不止。
4、教育教學過程(基分30分)
①上課:(1)認真上課,嚴格實行點名制度,保持教室紀律良好(體育課學生不能在校園內亂跑),否則,每次扣1分。(2)上課期間出現不安全事故,由任課教師負全部責任,并根據情節輕重扣10——15分。(3)精心組織教學,教學切合學生實際,關注每一個學生全面發展,注重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否則,每落實不到位,上課應付了事一次扣3分。
②備課、聽課、作業批改等
(1)各任課教師必須認真備課,做到書寫工整、環節齊全、具有創新性,符合課改精神,并有教后感,否則,每缺一節扣2分,質量差者扣1分。(2)堅持聽課,做好聽課筆記,寫好聽課批語,達不到要求的每缺一節扣1分,無評語者扣0.5分。(3)作業批改認真,無錯批、漏批現象,作業作文按要求完成任務,批改要求詳批,具有指導作用。不按要求完成每缺一次扣1分,出現錯誤扣0.5分。(4)授完每一個單元后,不進行測試小結的每次扣2分。
③ 班主任工作
班隊會、安全衛生課不認真授課,當作自習課的,每節扣1分;學校布置的其它班級工作,班主任不認真組織的,每次扣1分;獲得流動紅旗的班級,班主任每次加1分。
④值周員工作不認真,不按時開、鎖大門,不履行值周要求的,每次扣2分,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5分。以上分數扣完為止。
4、教育教學及科研業績(基分30分)
(1)期終測試科任成績超出鎮達標分的,每超一分加5分每低一分減3分,減完為止。(2)獲得校級以上教育教學科研和其它活動獎的校級和學區級每次加2分,鎮級加3分,縣級加4分,縣以上加5分。(3)發表論文或獲獎的每篇縣級加2分,市級加3分,自治區級加4分,國家級加5分。(4)參與課題研究的每個課題加5分。
四、本方案由橫縣云鎮南康村委小學校辦室負責解釋。
績效考核方案 篇3
為進一步完善我校班主任績效考核體系,加強對班主任工作的指導、管理和考核,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要求,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
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班主任的師德水平、業務能力及工作實績,引導和促使班主任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發揮班主任工作在教育教學管理中的主導作用。考核結果作為班主任老師續聘、獎懲及績效工資中班主任津貼發放的依據。
二、考核方式
每月考核一次,一類班級以100分為基礎分,二類班級每月以103分為基礎分,三類班級每月以106分為基礎分。按月累計班級文明分,每年級前2名為一等,發放班主任津貼200元;3-5名為二等,發放津貼100元;
三、考核細則
1.未在規定時間內上交計劃、總結或學校布置的各項材料,每項扣5分。
2.每月檢查一次《班主任手冊》,沒有正常使用和填寫的扣2分。
3.沒有按時上好班會課的每節扣2分。
4.不接受各項臨時性班主任工作任務的每次扣5分。
5.未做好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扣5分。
6.未在規定時間內制定班規和綜合素質評估方案的扣5分。
7.沒有進行教室布置的扣2分。
8.檢查到儀容儀表不合要求的每人次扣1分。
9.教室和清潔區衛生打掃不合要求的每次扣2分。破壞公共衛生環境的每人次扣2分。
10.學生遲到一人次扣1分,未帶學生證進出學校每人次扣0.
5分。
11.班級財務每月檢查一次,有公物損壞情況視情節每次扣2-10分(總務處查)并進行賠償。
12.學生認真對待考試,有舞弊行為的每人次扣2分。
13.對教室和宿舍中存在的安全隱患未及時排除或上報的扣2分,出現安全事故不及時報告或不及時處理的每次扣5分。學生未到校沒及時通知家長和學校的每次扣2分,如出現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影響的扣10-30分。如班級積分特別低或出現重大安全事故,扣除當月班主任費。
14.有侮辱學生人格的言行或體罰,變相體罰學生的行為每次扣10分。
15.認真組織學生參加升旗儀式等各項集體活動,如秩序混亂或效果差每次扣5分。如下雨未升旗,班主任未按時下班的每次扣5分。
16.不做和不認真做兩操的每人次扣0.
5分。
17.認真參加班主任例會并做好記錄,遲到或無記錄的每次扣2分,無故缺席的扣5分。
18.自習課秩序混亂的每次扣2分。
19.組織學生在校用餐人數不足50﹪的扣5分。
20.學校其它各項制度規定的細則均為考核參照的標準。
四、獎勵加分
1.班級學生團體比賽校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計5、4、3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為7、6、5分,省級9、8、7分(個人以半折算,不累計計算)。
2.班級學生校內、校外突出好人好事加1-5分。
3.班級學生積極參加學校活動,如捐款、捐物等方面表現突出(全校前五名)加1-5分。
4.班主任參加與班主任工作相關的各項比賽、競賽及論文等方面獲獎加分參照第一條。
5.以大局為重,積極服從學校的工作安排并取得一定工作業績加1-5分。
6.每周評為文明班加2分,主持升旗儀式加3分。
7.經廣播站選用播出的稿件每篇加0.2分。
8.組織學生中午在校用餐人數達到100﹪的加10分,達到90﹪的加8分,達到80﹪的加6分,達到70﹪的加5分。
五、有下列行為者,扣除當月班主任津貼,不參與年度評優
1.經查實有亂收費行為的。
2.學校布置各項收費不及時上交私自挪用的。
3.未經學校批準私自接收學生進班的。
六、學期結束評優一、二類班級和三類班級按比例分配名額,按班級積分,從高到低,同時參考班級文化成績、參照班主任7:40前到校情況統計進行評定。
績效考核方案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化公辦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促進中小學校長專業化、職業化發展,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校長職級制,是指在本市公辦中小學設置獨立的校長職級序列,建立獨立的校長職務通道和專業的職級評定標準,對符合資格條件的校長進行綜合評定、分級聘任的校長管理制度。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中小學校長,是指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含高等院校)所屬的全日制公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和工讀學校(統稱中小學)的正、副職校長。
第四條 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管理權限,負責所屬中小學校長職級制的實施。市、區人事主管部門對校長職級制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章 職級設置
第五條 校長職級制分別設置正校長、副校長兩個職務序列。正校長職務共設5個等級,自上而下分別為特級正校長、一級正校長、二級正校長、三級正校長、四級正校長;副校長職務共設4個等級,自上而下分別為一級副校長、二級副校長、三級副校長、四級副校長。
第六條 二級以上正、副校長實行職數控制。特級正校長不超過正校長總崗位數的5%,一級正校長不超過正校長總崗位數的10%,二級正校長不超過正校長總崗位數的15%。一級副校長、二級副校長分別不超過副校長總崗位數的20%。
第三章 選拔聘任
第七條 中小學正、副校長按現行人事管理權限,由市、區組織人事部門、教育行政部門選拔產生,其后納入職級制管理。
第八條 受聘校長崗位的,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一)受聘正校長崗位的,應在副校長崗位聘任滿3年及以上;或具備受聘正校長的其他條件。
(二)受聘小學副校長崗位的,應在一級教師(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崗位)聘滿3年及以上且具有3年及以上學校中層管理崗位正職工作經歷;受聘中學(含九年一貫制、中等職業、特殊教育、工讀學校)副校長崗位的,應在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崗位)聘滿3年及以上且具有3年及以上學校中層管理崗位正職工作經歷;或具備受聘副校長的其他條件。
受聘校長的其他條件,由市教育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第九條 中小學校長按現行人事管理權限聘任,每一聘期為4年。
第四章 職級評定
第十條 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分別成立中小學校長職級評定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定委員會”),負責對校長職級進行評定。評定委員會由教育專家、名校長、名教師組成,人數不少于11人。評定委員會開展職級評定時,評定委員會成員是參評校長的近親屬或者與參評校長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評定的.,應當回避。應當回避而未回避的,取消其評定委員會成員資格,取消與其有具有回避情形的參評校長的評定結果。各區評定委員會成員組成應報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 市評定委員會負責評定全市二級及以上正、副校長和市教育行政部門直屬學校校長的職級。區評定委員會負責評定本區三級及以下正、副校長的職級。區評定委員會評定結果應自確定之日起5日內,報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 校長職級評定,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學歷條件。應達到國家規定的學歷要求和具備相應的上崗證書。
(二)任職年限條件。特級正校長須擔任一級正校長兩年及以上,一級正校長須擔任二級正校長兩年及以上,二級正校長須擔任三級正校長兩年及以上,三級正校長須擔任正校長兩年及以上。一級副校長須擔任二級副校長兩年及以上,二級副校長須擔任三級副校長兩年及以上,三級副校長須擔任副校長兩年及以上。
第十三條 市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學校規模、類型及校長工作資歷、專業能力和工作成效等因素,制定符合本市實際的中小學校長職級評定辦法和評價量化指標體系。
第十四條 中小學校長職級原則上每2年評定一次。評定委員會根據職級數量空缺情況,在核定的職級數量范圍內對中小學校長進行評定。特殊情況下,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可臨時召集評定委員會進行評定。
第十五條 首次受聘為校長職務的,原則上均從該職務最低職級起任,其中正校長認定為四級正校長,副校長認定為四級副校長。屬本市引進的市外校長或者從本市其他單位聘任校長的,可由市、區評定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評定職級。
第五章 考核、交流和轉聘
第十六條 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完善中小學校長考核辦法,由聘任機關進行考核。
第十七條 三級及以上正、副校長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的,降低一個職級。四級正、副校長在一個聘期內年度考核有兩次為基本合格的,撤銷職級并予以解聘。
中小學校長年度考核為不合格的,撤銷職級并予以解聘。
第十八條 市教育行政部門制定中小學校長交流辦法,鼓勵優秀校長向偏遠或基礎薄弱的學校交流,提升教育質量。
第十九條 中小學校長不再擔任校長職務的,可以根據職級工資執行情況,在本市教育系統內轉聘等于或者高于受聘校長前崗位等級的崗位,但被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解除聘任的除外。需調任、交流至其他機關事業單位的,按本市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職級工資
第二十條 市人力資源保障、教育、財政等部門,結合校長職級制改革,完善校長工資分配辦法。
第七章 紀律與監督
第二十一條 為確保職級評定的公開、公平、公正,市教育行政部門應建立申訴委員會,受理實施中的投訴與申訴,對職級評定工作進行監督。申訴委員會由教育專家或者社會知名人士3人,與市教育、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負責人各1人組成。
參評校長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發現評定委員會成員有應當回避而未回避情形,或者存在其他違反本辦法規定情形的,可自知曉上述情形之日起15日內,向申訴委員會書面提出異議。申訴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0日內做出處理。
第二十二條 校長職級評定委員會成員在評定過程中,出現失職失責情況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門予以通報,取消其評定委員會成員資格,并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第二十三條 參評校長存在偽造資料等不正當手段或者實施不誠信行為的,由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管理權限取消聘任,并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處理。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引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第二十五條 中小學校長首次實施校長職級制的定級辦法由市教育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績效考核方案 篇5
一、考核目的
加強現場管理,提高管理人員工作的積極性,明確工作方向,提高工作效率,提高部門的凝聚力。
二、考核效果
(一)考核以量化的方式評比出優劣,為相關工作提供有效依據。
(二)考核使各樓層清楚知道目前工作中的不足,有計劃有目的的進行改進,提高工作效率。
(三)避免濫竽充數現象,端正工作態度。
三、考核形式
運營經理或授權人帶領運營部事務主管及樓面主管進行不定期的全面細致檢查。
考核分別為聯檢考評(權重25分)、部門考評(權重65分)、市場調研報告和培訓考評(權重10分)以上三項組成。
四、考核對象
考核以樓層為單位, 以管轄區域為個人界定進行。
五、考核規定
(一)聯檢考核每周不定期進行一次,每月四次。
(二)每次由運營部經理帶領事務主管及相關樓面主管進行聯檢。
(三)每次聯檢按樓層所劃分區域,保證每位管理人員所負責的區域均能受到同樣人次的檢查,以保證聯檢的公平、合理。
(四)每次聯檢需要聯檢人員公平進行,并在考核結束后由運營經理及相應樓面主管簽字確認。
(五)聯檢回避周六、周日,在周一到周五期間進行。
(六)聯檢結束后,由事務主管將周聯檢結果進行統計記錄,并將結果發至各樓層。
(七)每月初2號將上個月的聯檢最終結果在部門內工作績效公告欄上公布,并抄送人事行政部以備績效考核之用。
(八)樓層最后聯檢考評成績以每月檢查得分的平均值為最終得分結果,公式:(四次得分總和/四次=聯檢考評成
績),以使考核更加公平、合理,提高工作積極性。
(九)聯檢中遇商鋪接待顧客較繁忙時,聯檢人員可靈活更換被檢商鋪(在本區域內選擇),以不影響商戶的正常銷售工作。
注:部門會在實施過程中不斷修改并完善。
預覽:
六、考核范圍、項目
附表一:各樓層聯檢基礎管理部分 (權重:25分)
注意事項:上述公共區域和公共設施存在問題的,需要求物業部相關人員及時到場處理,重大事務需保存工作聯系函件,以備后期查閱;如若物業部無法及時處理,需以工作聯系函的形式,要求其說明原因,并落實處理完成時間, 簽字確認;
附表二:業務能力、執行力、個人行為、投訴解決考核部分(共權重:65分)
附表三:市場調研報告和培訓考評考核部分(共權重:10分)
七、考核規則
(一)聯檢考核月度得分低于18分(含),則本月績效考核成績無效,同時也不計入本年度全年考核成績。 (二)部門考核月度得分低于51分(含)或樓層費用收繳率(含租金、物業費、水電費)未達到75%(含)以上,則本月考核成績無效,同時也不計入本年度全年考核成績;若達到96%--100%,則此考核項權重得分上調50%,且成績與年底獎金掛鉤。
(三)市場調研報告和培訓考評考核月度得分低于6分(含),則本月績效考核成績無效,同時也不計入本年度全
年考核成績。
(四)運營部樓面管理員工工資結構為:基本工資+績效工資(主管績效600元|助理500元)*(月度總得分/100)
+年底獎金=全年工資;
運營部事務主管工資結構為:基本工資+年底獎金(一個半月的基本工資)=全年工資;
前臺及廣播室工資結構為:基本工資+年底獎金(一個月的基本工資)=全年工資;
(五)全年以自然月計算,全年考核成績以全年檢查得分的平均值為最終得分結果,公式:(自然月得分總和/自然月=全年考核成績);
(六)全年以自然月計算,連續有兩個月或累計有三個月績效考核成績無效者,則做調崗或辭退處理;
(七)全年以自然月計算,累計費用收繳率達96%--100%有十個月(含)及以上或全年考核成績90分(含)以上者,年底獎金為三個月基本工資,來年作加薪或晉升;
(八)全年以自然月計算,累計費用收繳率達96%--100%有八(含)至九個月或全年考核成績85分(含)以上者,年底獎金為兩個月基本工資,來年作加薪;
(九)全年以自然月計算,累計費用收繳率達96%--100%有六(含)至七個月或全年考核成績80分(含)以上者,年底獎金為一個月基本工資;
(十)全年以自然月計算,全年考核成績80分以下者,年底無獎金,來年考察三個月;
(十一)公司積極鼓勵運營部員工提出好的建議并形成可實施方案(如:商家活動的組織、街區景觀的布置、現場
工作的優化、對外宣傳與推廣的意見等),公司給予通報表揚或予以200--1000元不等的獎勵;
注:部門會在實施過程中不斷修改并完善。
績效考核方案 篇6
一、指導思想:
1、加強學校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充滿活力的校內管理機制。
2、有利于激發全體教職工愛校、愛崗、敬業、奉獻的精神,有利于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于引導教職工集中精力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
3、進一步體現獎勤罰懶,多勞多得,優質優酬,向關鍵崗位傾斜,向一線教師傾斜,向效率高、成果顯著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結果,將作為年度《目標管理獎發放辦法》的配套考核方案。
二、考核內容與分值:考核基本分為100分,加分不封頂,扣分最多為100分。
1、教學常規(基本為20分)。
(1)按時參加學科組活動。無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請假者每次扣1分(因公、當天病、事假除外,必須有書面請假條)。(由教研組長考核)
(2)教師備課筆記由教務部門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別計加2分、0分、扣2分(一學期評比一次)。
(3)作業布置、批改由業務校長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別計加2分、0分、扣2分(每學期評比一次)。
(4)聽課節數達到規定要求,并有評課意見加2分,每少聽一節扣1分,每缺一節評課意見的扣0.5分。弄虛作假者,查實一節扣2分。
(5)未經學校同意私自調課,每次扣2分,曠課一節每次扣5分。
(6)無故不監考一次扣10分,監考遲到一次扣5分,私自調監考一次扣2分。監考不認真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扣10分。
(7)閱卷不服從學校安排一次扣5分,無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閱卷不認真或弄虛作假造成成績不真實,一次扣10分。
(8)各種成績及質量分析不及時上交者一次扣2分。
(9)不服從學校課務安排一次扣10分,不接受學校安排的臨時性工作每次扣5分。(校長室考核)
(10)上課時,坐著上課的、接聽手機的、發短信的發現一次扣5分,手機鈴聲響扣2分。
(11)早讀課、技能課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無故缺席一次扣1分。
(12)未經校長室同意私自為學生訂閱資料的,責任人每次扣10分,并追究其相應責任。(校長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學工作成績及其它(基本分60分)。
(1)實開公開課和示范課超過規定標準的并及時上交教案、評課表的教師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開課的教師加4分,面向區以上開出公開課的教師加3分。學期應開公開課或匯報課而未開的,未開課教師扣5分。(三年未達標教師開課要求以考核要求為準,其他教師每學年必須在校內上公開課一節)。
(2)任教學科理論考試及格率在80%以上的,加2分;60%以下扣3分。
(3)教師任教學科參加考級考證通過率在規定標準以上的加2分-5分。
(4)輔導學生學科競賽獲獎,校級競賽獲一等獎輔導教師加2分;區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3、2、1分;市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4、3、2分;省級以上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6、5、3分(超過3人獲獎的,按3個最高級別累加,國家級另加)。
(5)有計劃開展興趣小組或第二課堂,并有活動記錄、教案,輔導教師加3分。
(6)學生、家長來電、來信、來訪意見較大,經查實確有責任的一次扣5分。
(7)教師參與黃、賭、毒,經查實,視情節扣10-30分。(校長室考核)
(8)教師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向家長索要錢物的,視情節扣10-20分,工作期間上網游戲的一次扣2分。(工會、校辦等部門考核)
(9)上級主管部門的調研性聽課,評為好課加2分,評為差課扣2分。
(10)學校領導巡課,發現教師教學不認真,課堂秩序混亂的扣5分。
(11)學生滿意率超過85%加2分,70%——84%加1分,低于60%的扣2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為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20分)。
(1)每遲到或早退1次扣0.5分。(校辦考核)
(2)請假半天以上要填寫請假單,由校長批準。一學期累計事假超過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必須出具醫院診斷證明 ,否則以事假考核。(校辦考核)
(3)未經批準不參加教職工會、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每次扣1分。(校辦考核)
(4)行政人員隨機查崗,無故不在崗一次扣3分。
(5)凡請婚假、產假應學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師,每提前一天加1分。
(注:要及時辦理銷假手續,以銷假時日為準)(校辦考核)
(6)曠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為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鉤
1、教師績效考核每學期統計一次,每年考核計分。考核分前10%的教師為優秀,考核分不滿70分的教師為基本合格,其余教師為合格。
2、在《目標管理獎發放辦法》中,增設績效考核系數,凡考核為優秀的,增加系數0.1,考核為基本合格的,在總系數中扣去0.1系數。
四、說明
1、此《方案》教代會通過后,自20xx-2012學年第一學期起實施,考核期間為學制年度,即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資料提供期),統計時間為每學期末,每學年第二學期末計分評定等第。
2、《教師績效考核方案》的考核對象為全校任課教師,其中考核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鉤的對象為高級以下普通教師(行政干部與高級職稱教師、職員、職工除外)。
3、高級職稱及獲得區教學新秀稱號的骨干教師其績效考核結果是骨干教師考核的依據之一。
4、本辦法解釋權屬校長室。
四
根據(仙桃市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指導意見(試行))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如下績效考核分解辦法:
1. 師德考評: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5%用于師德考評,考評辦法見學校教師師德考評細則。
2. 教學業績考評: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5%用于業績考評,考評辦法見學校教師教學業績考評細則。
3. 教學行為考評(備、教、改、導、輔):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0%用于行為考評,考評辦法見學校教師教學行為考評細則。
4. 考勤考評: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5%用于考勤考評,考評辦法見學校教師考勤考評細則。
5. 控流考評: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0%用于控流考評,考評辦法見學校教師控流考評細則。
6. 課時考評: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0%用于課時考評,總課時除以總教學人數為人平課時,高于人平課時的部分為超課時,辦法是:
總額10%
————×教師超課時=教師超課時津貼,若平均一節超課時津貼小于現行標準
總超課時
(8元/節),按8元計算。
7. 成果獎考核: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0%用于成果獎考評,考評辦法見學校教師成果獎勵細則。
8. 學校領導、班主任考評: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5%用于領導、班主任工作考評,考評辦法見班主任考評細則,領導靠蹲點年級班主任的平均數。
9. 機動: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0%用于以上8項考評費用的機動費用,若以上某項費用不足可在機動費用中開銷,若以上考評有余額,則將余額平均分解到每個教師。
績效考核方案 篇7
一、總則
為激發員工潛能,更好的工作,促進優秀員工脫穎而出,為了能更好的評估每位專業技術人員考核期內的德、能、勤、績綜合表現,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周期
根據外出施工的工作性質,專業技術人員績效考核每年進行1次。
三、考核對象
工程建設事業部專業技術人員(包括自有職工、勞務工和退休返聘人員)。
四、考核要求
嚴格程序標準,充分發揚民主,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結合,自我評分和領導評分相結合的辦法,保證考核結果的公平與公正。
五、考核內容
1 .工作態度和責任感。
2 .工作能力。
3 .工作任務。
4 .工作質量。
5 .協調性。
6 .紀律性。
六、考核方式
1 .成立考核小組,小組成員由事業部領導、各中心負責人和績效管理相關人員組成。
2 .被考核人員填寫相關表格,對考核內容加以描述。
3 .采用定量、定分的方法進行員工自評、員工互評和領導評分,員工自評占30%,領導評分占70%,90分以上為優秀,80-90分為良好,60-80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4 .優秀人員比例占所有考核人數的10%,良好人員比例占所有考核人數的15%。
七、考核時間
每年的1月份進行上一年度的考核,考核結果在本年度2月上旬公布。
八、加分
加分項最高10分。
1 .每通過公司培訓取得證件1個,加1分。
2 .每通過社會上的考試每取得證件1個(證件需到工程建設事業部備案),加2分。
3 、在項目上工作人員,每參與編寫1份文件,加2分。
4 、技術總結獲獎按等級加1-3分。
5 、年度內獲得公司及以上的表彰,加2分。
九、其它
專業技術人員績效考核依據公司每年的年度績效考核,在公司年度績效考核分的基本上加上加分項。在考核中評為優秀和良好的員工,將在下一年度的績效工資和培訓中體現。
績效考核方案 篇8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目的
1.客觀公正評價員工的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及工作態度,促使員工不斷提高工作績效和自身能力,提升企業的整體運行效率和經濟效益。
2.為員工的薪酬決策、培訓規劃、職位晉升、崗位輪換等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提供決策依據。
第2條、適用對象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客服人員,但考評期內未到崗累計超過2個月(包括請假及其他原因缺崗)的員工不參與當期考核。
第二章 績效考核內容
第3條、工作業績
工作業績主要從月銷售額和對上級主管安排的任務的完成情況來體現。
第4條、工作能力
根據本人實際完成的工作成果及各方面的綜合素質來評價其工作技能和水平,如專業知識掌握程度、學習新知識的能力、溝通技巧及語言文字表達能力等。
第5條、工作態度
主要對員工平時的工作表現予以評價,包括客戶糾紛、積極性、主動性、責任感、信息反饋的及時性等。
第三章 績效考核實施
第6條、考核周期
對員工實施月度考核,考核實施時間為:每月的 5 ~10 日考核上月績效。
第7條、考核實施
1.考核者依據制定的考核指標和評價標準,對被考核者的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方面進行評估,并根據考核分值確定其考核等級。
2.考核者應熟悉績效考核制度及流程,熟練使用相關考核工具,()及時與被考核者溝通,客觀公正地完成考評工作。
第四章 考核結果應用
第8條、考核應用
根據員工的考核結果,將其劃分為5個等級,主要應用于職位晉升、培訓需求、績效提成發放、崗位工資調整等方面,具體應用如下表所示:
考核結果應用表
評估等級
考核得分
所需培訓強度
職位晉升
崗位級別
崗位工資調整
第9條、個人銷售績效提成計算方法:
第10條、公共銷售績效提成計算方法:
公共銷售績效提成=公共銷售業績總額×0.5%÷客服人數
第11條、最終工資計算方法:
當月工資=崗位工資+個人績效提成+公共績效提成+工齡工資
第12條、考核獎懲
連續3個月考核排名第一的,將給予一次性200元的獎勵;連續3個月考核不及格的,自動請辭。
績效考核方案 篇9
為加強管理,充分調動每一個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加強每一個員工的工作責任心,結合審計部的工作實際,在審計部內實行績效考評制度,以督促、激勵審計部員工更好的開展工作,并不斷的提高和完善自己。績效考評制度實行的是扣分制,每日100分與當日工資掛鉤;對工作中表現優秀,提出合理化建議者實行獎勵加分。
獎勵加分:
一、工作任勞任怨,非因自己工作失誤或非上班時間未充分利用而需加班加點完成工作任務的加20—50分。
二、積極參加酒店、集團公司組織的各項活動,受到表彰獎勵的加20—100分。
三、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的加30—50分。
四、好人好事。加20—100分。
五、被評為酒店優秀員工榮譽稱號的加50—100分。
處罰扣分:
一、工作紀律:
1、每天必須準時到崗,作好各項交接班工作;交接班要做到仔細、認真,如因交接不清楚而造成工作失誤,出現責任不明確的扣接班者30分。
2、在當值時不得空崗,違者按《員工手冊》處理,未按要求做好離崗記錄的扣50分。
二、工作態度及工作責任心:
1、未跟進日審留言事項及安排的工作任務。扣30分。
2、在對客服務或與其他部門協作時,如因自身服務不好,工作不利,造成客人或其他部門投訴的每次扣50分。
3、各崗位未盡事宜,都要做好留言,做好溝通與協調。由于溝通、協調不夠造成工作被動的扣30分。
三、業務知識:
1、在審核房租時,要查看有無多入、少入的現象,每個房間的房租是否符合規定,如有問題未及時指出者扣30分。
2、根據報表審核各種調整單據,核對手工入租、撤回離店,免收房租等通知單是否齊全,是否有必要的人員簽批。對存在的問題未查出的扣30分。
3、審核收銀員所做的報表和帳單,分解出賠償費和稅金等不屬于營業收入的項目;未指出者扣50分。
4、根據夜審每日營業收入報表與出納核對每天的現金、支票、信用卡收入,并保證準確一致。30分。嚴格審核掛帳帳單,制作掛帳明細報表并保證與營業收入報表的掛帳數一致。與應收人員做好交接。30分。
5、對審核的各種報表要做到準確無誤,30分。
四、工作質量:
1、在前臺審核客人的離店帳單時,要仔細、認真,要查看房費、結算方式、住離店日期、有關單據是否完整、齊全、填寫是否規范等,有無違反酒店的規定,如有問題未及時發現者每次扣20分。
2、審核各種收費單據,要做到帳實相符,查看每份單據的收費情況是否標準,是否入帳,金額計算是否正確。是否與營業部門的報表一致,發現差錯是否做了必要的跟進修正工作。扣30分。
3、每天對電腦系統中應為“O”的主帳單進行檢查、清數,有遺漏的扣20分。
4、根據審核無誤的餐廳、客房報表和帳單制作《每日營業收入匯總報表》,表表相符,并確保無誤。50分。
5、嚴格審核掛帳帳單、單據,確保每一筆掛帳的帳單和單據都符合有關規定;對不符合規定的帳單和單據要退至運作部門,對審核反映出來的問題要做好記錄。30分
6、將核對無誤的《客房商品銷售日報表》《餐廳香煙酒水銷售報表》以及相關單據轉交成本部,并確保各報表數字、單據保持一致,在已審核過的報表上簽字確認。30分。
7、核對廚房ORDER單和酒吧ORDER單并轉交成本部。30分。
8、日審根據廚房高檔原料控制表與電腦進行核對,確保數據的準確、一致。50分。
以上所指出的扣分項目是不足以進行過失處理的,若違反酒店的有關規定,達到過失程度的,要按酒店規定給予過失處理。
績效考核方案 篇10
一、考核辦法
護士績效考核總分為100分,其中包括科護士長對護士的綜合考評、護理部專項考核、住院患者滿意度、加分/減分項目等。
1、護士長考核(滿分100分,占績效總分30%):各科室建立護理人員工作考核記錄本,科護士長每月對本科室護理人員的工作進行考核評價一次。考核內容有思想品德、工作責任心、業務能力、 工作效率、團隊精神、溝通協調、服務態度、安全意識、出勤、差錯及投訴等。
2、護理部專項考核(滿分100分,占績效總分30%):護理部每月組織專項檢查一次,檢查內容有:臨床基礎護理服務質量等。
3、住院患者滿意調查(滿分100分,占績效總分40%)
護理部每月對住院患者發放滿意調查表。
4、加分項目
(1)獲得患者口頭或書面表揚者當月加10分
(2)發表論文者予當月加10分。
(3)三基理論考試或技術操作考試合格者當月加5分。
(4)參加全院業務學習一次加0.5分。
5、扣分項目
(1)發生差錯或被患者投訴,當月扣10分。
(2)三基理論或技術操作考試不合格當月扣5分。
護理部根據每月考評情況,年終進行總評,并作為評優及年終獎金發放依據。
護士個人績效總分=護士長考核分×30%+護理部考核分×30%+科室患者滿意分×40%+個人加分/減分。
二、考核測評要求
各科室要高度重視考核工作,護士長要做到注重實績、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給每一位護理人員進行公正的評價。
三、考核測評內容:
(一) 護士長對護士考核內容包括:
①工作完成情況(10分)
②業務能力(10分)
③工作效率(10分)
④工作質量(10分)
⑤勞動紀律(10分)
⑥工作態度(10分)
⑦出勤率(10分)
⑧團結協作(10分)
⑨發生差錯事故(10分)
⑩服務態度(10分)
以上滿分為100分,其中100分~91分為優秀,90~80分為良好,79~60分為合格,59分以下為不合格。
注:優秀占科室護士總數30%,良好占科室護士總數50%,一般占科室護士總數20%。
(二)護理部組織專項考核內容包括:
1、檢查患者基礎護理質量,滿分100分,合格分為90分,合格率100%。一例不合格扣責任護士2分。
2、護士對患者基礎護理落實分值,滿分100分,按分級護理要求對患者給予基礎護理和生活護理。不按要求落實的一例扣2分。
四、護理人員職稱系數
中級為1.4,護師為1.2,護士為1.0,見習期護士為0.8。
五、護理人員崗位系數
病房崗位:參加夜班系數為1.5,不參加夜班為1.4。
急診科崗位:1.4。
輸液室崗位:1.2。
防保科、供應室崗位為1.1。
門診部崗位:系數為1.0。
六、護理人員獎金組成
個人績效考核總分%×職稱系數×崗位系數×獎金基數=該護士的獎金數。
附件:1、《護士工作考核評分表》
2、《基礎護理質量檢查評分表》
3、《護士績效考核匯總表》
護理部
二OXX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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