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員崗位職責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崗位職責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定崗位職責可以最大限度地實現勞動用工的科學配置。相信很多朋友都對制定崗位職責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保安員崗位職責,歡迎大家分享。
保安員崗位職責1
一、遵紀守法,熱愛本職工作,自覺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牢固樹立“業主至上、服務第一”,“忠誠企業,愛崗敬業”的職業道德。
二、精神飽滿、著裝整齊、站坐有樣;按規定時間上崗。不準遲到早退和脫崗,違者必究!
三、維護小區秩序,負責對外來人員和車輛進行文明、禮貌的詢問和登記,對外來的.閑雜人員和不符合規定進入小區停放車輛、小商、小販進行勸離,并作耐心仔細解釋。使小區內業主和單位的車輛停放規范有序,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保持暢通。
四、負責檢查小區內公共設備和消防設施的安全使用運行情況。根據當天值班時天氣情況,按時開關小區內公共照明路燈。
五、認真聽取業主的投訴意見,并作好記錄,熱情主動為業主排憂解難,當班確無法處理的要及時準確的向上級領導匯報,處理問題要講原則,講方法,講文明!努力保護單位和業主人身財產安全不受侵害。
六、提高警惕,消除隱患,以預防為主。加強小區內的安全防范工作,積極向住戶業主宣傳安全防范意識(關好門、窗、水、電、氣閘)。不定時對小區進行巡查,巡查時發現問題要及時通知提醒業主并協助解決。
七、愛護公物,保管好各道門鎖鑰匙和其它物品,并做好各種值班記錄。
八、服從上級領導和工作安排,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保安員崗位職責2
1、維持公司辦公場所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從嚴管理,確實做好人員、物品進出辦公區域的'管理、不定時巡查。
2、負責區域內的治安工作,保證公司和員工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3、負責停車場車輛指揮及交通通道的疏散工作;
4、認真提高安全防患意識,特別是防火、防盜方面做到檢查到位,巡檢到位。
5、聽從上級領導的安排,積極完成臨時交待的各項工作任務。
保安員崗位職責3
1.掌握巡邏路線,做好巡邏簽到和巡邏記錄工作;
2.維持轄區內治安秩序,巡查公共部位設施設備完好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3.監督停車場車輛擺放秩序,對外來可疑車輛進行跟蹤詢問;
4.其他上級交待的工作事項。
保安員崗位職責4
1、服從保安班長的指揮,認真做好校區內的安全防范、消防、正常的.工作秩序維護等本職工作;
2、保安員上班應提前15分鐘到達值班室,換好制服進行交接班工作;
3、保安員上崗前應列隊接受班長對儀容儀表的檢查,保安員服裝應干凈整潔,形象端莊;
4、保安員上崗時不得佩戴各類飾物,不得接聽與工作無關的電話,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5、保安員應愛護安保用具及校區內所有的設施設備,如發現有損壞行為的,應立即制止;
6、保安交接班由保安班長負責,交接清楚后簽字確認;
7、交接完畢由保安班長負責向上崗保安員布置工作;
8、保安員換崗在崗位上進行,由上、下崗保安互致敬禮后換崗;
9、保安員下崗后不得穿制服;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保安員崗位職責5
1、負責各責任區內的.通道,停車場,綠化地,車輛及其它公共場所的治安防范管理。在當班時間內對本區域的安全負有主要責任。
2、負責管好進入責任區的車輛,保持道路暢通,車輛停放有序。
3、負責責任區內公共設施設備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各服務中心進行處理。
4、負責責任區內裝修施工人員管理。裝修材料不準隨意堆放,在規定時限內不準施工,防止影響其他客戶辦公;余坭、裝修垃圾要及時清走,不準放入垃圾桶內。
5、負責停車場收費工作。
6、負責解決停車場糾紛。
7、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保障。
保安員崗位職責6
1、對于來訪車輛的進出進行登記《來訪車輛登記》(包含車牌號、進出時間、人數等內容);
2、負責檢查園區內車輛亂停亂放情況,保證交通順序;
3、負責外來人員的.控制,但需要做到有理有節,發現形跡可疑人員及時通知各崗位及巡邏保安員密切監視;
4、堅守崗位,在無人頂替的情況不得擅離職守;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保安員崗位職責7
1、維持公司辦公場所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
2、維護公司內部治安秩序,消除隱患于萌芽狀態,防患于未然。
3、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強防盜活動,及進發現可疑人和事,并逐出。
4、監督員工遵守安全守則工其他規則。
5、加強防火活動,及進發現火災苗頭,并消除之。
6、對違反治安條例的行為,查清事實,收集證據向公司或公安機關報告。
7、配合領導做好下班后值班工作,檢查公司辦公場所留宿情況。
8、支持、協助門衛履行了責。
9、妥善保管配發的安保器械,不得丟失和擅自使用。
10、正確記錄值班日志和案件筆錄,及進提出專案報告。
11、安保人員應做到:
1)服務領導,聽從指揮。加強組織紀律性,遇事勤請示、報告。
2)堅守崗位、克盡職守,不脫離睡崗、不閑聊。
3)明辨是非,保持警惕,遇到復雜問題,多思多想,對周邊情況仔細觀察。
4)遵守制度,文明服務。注意工作方法,著裝整潔、態度和氣。
5)堅持原則,機智靈活,做到反映情況快,解決問題快。
6)不得超越法律私設公堂、打罵、搜身、體罰、拘留,不能觸犯個人隱私權。
12、完成安保部部長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保安員崗位職責8
崗位職責:
1、確實掌握安全事宜,服勤指定之警衛崗;2、遵行上級之指示,服勤安全警衛勤務,確保財產與校園安全。任職資格:
1、4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容貌端正;
2、熟悉安全制度及安全器材使用、意外事件及緊急事故之預防與安排;
3、良好的親和力,有電工、木工等技能優先考慮。
1.根據保安相關規定,負責做好防火、防盜、防事故等工作,保障公司利益。
2.嚴格按照公司制度,防止未經許可的人員、車輛、物資擅自進入廠區,維護公司的治安秩序。
3.負責做好公司快遞的登記發放工作,做好貨物進出的登記查驗、車輛進出指揮有序停放。
4.及時處理大廈內發生的各種突發事件并及時報告。
5.樹立嶄新人員風貌、展現公司窗口,做好門衛室及周圍衛生保潔工作,維護公司形象。
6.完成領導安排的`其它臨時性任務。
任職資格
1.25-40歲,一年以上保衛工作經驗。
2.中專以上學歷,受過一年的保衛培訓及退伍軍人優先。
3.責任心強,服從公司管理,有較強的安全意識。
4.人品端正,愛崗敬業,工作態度細致,踏實,能吃苦耐勞。
5.頭腦靈活,能吃苦耐勞,有無經驗均可。
1、男女不限,年齡18—45歲,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
2、責任心強,組織紀律性強,服從公司管理,有較強的安全意識;
保安員崗位職責9
1.著裝整齊,按規定上崗交接班,忠于職守,在崗時不得與其他無關人員聊天。
2.負責外來人員和外來車輛的.檢查,嚴格按規定登記。對不符合要求進入小區的人員和車輛進行禮貌勸阻,對可疑情況提高警惕,及時報告,確保安全。
3.嚴禁收買、推銷、小販等閑雜人員進入小區內,不準裝修隊擅自進入小區自找“生意”。
4.禁止2.5噸以上貨車進入小區,嚴禁危險品進入小區。
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保安員崗位職責10
一 、宣傳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增強全民族全社會的文物保護意識。
二、負責對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可移動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陳列、展示,充實博物館展品的內容,提高展品的內涵。
三、對館藏文物按有關規定進行妥善保管。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盜,確保文物安全。
四、對全縣范圍內的歷史、民俗文物進行普查、征集和保護。
五、舉辦文物展出,發揮宣傳窗口作用,為縣域經濟發展服務,推動我縣旅游業發展。
六、對各個時期遺址、歷史建筑物進行保護,防止文物非法流通,打擊文物犯罪活動,創造健康有序的文物保護環境。
博物館安全保衛工作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二條 博物館安全保衛工作,必須認真貫徹執行“預防為主,確保重點,打擊敵人,保障安全”的方針,實行逐級安全崗位責任制,加強內部治安管理,積極推進綜合治理。
第三條 本規定由博物館的行政領導組織實施,上級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和當地公安機關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章 領導職責
第四條 博物館行政領導的主要職責是:
一、 認真貫徹國家和地方政府頒布的安全保衛工作的政策法令,以及公安機關有關的規定和部署。
二、 加強對保衛工作的領導。要把安全保衛工作納入全館重要議事日程,做到有計劃、有檢查、有總結、有評比。
三、 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克服麻痹思想,發動并依靠全館職工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四、 定期聽取安全保衛工作匯報,組織檢查各項安全保衛工作的執行情況。每逢重大節日和重要活動,會同公安機關進行全館安全大檢查,發現隱患,認真整改,及早消除。
五、 對本單位發生的事故和案件,應及時果斷處置,查明原因。對保護文物有功人員和失職人員給予獎、懲。
第三章 保衛組織
第五條 中央直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博物館和藏品較多的地、市博物館,應設立保衛處、科;其他地方的博物館,應設保衛股或專職保衛干部。
博物館保衛干部和警衛人員(含技術安全設備管理人員和巡邏人員)總數應占全館職工人數的百分之十左右;百人以下的或地點分散的博物館可超過百分之十的比例。配備保衛干部和警衛人員,必須保證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并根據博物館安全保衛工作的需要,給予適當的生活補貼。
第六條 博物館保衛組織要認真招待國家有關保衛處、科任務的規定。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 根據公安機關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提出安全保衛工作的實施意見,報請館領導統一部署。
二、 監督檢查本單位對國家和地方政府頒布的有關安全保衛工作的政策法令的貫徹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對公安機關有關規定部署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對危險隱患的整改落實情況。對違章作業,有權當場制止。
三、 經常檢查整頓包括開放路線在內的各重要部位的治安管理情況,配合公安機關認真做好重要內外賓客的安全保衛工作。
四、 制訂防盜、滅火的應急方案,半年組織一次演習。發生案件、事故,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和上級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并積極協助公安機關追查原因,組織偵破,對失職人員提出處理建議。單位負責人對失職人員包庇姑息的,保衛干部有權向上級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檢察機關如實反映情況。
五、 積極參與對新建、擴建、改建施工項目設計方案中安全防范部份的審查,并監督實施和竣工的驗收。
六、 經常了解要害部位人員的情況,發現不適合在要害部位工作的,要建議領導妥善調整。
第四章 重點要害部位
第七條 為了貫徹“預防為主,確保重點”的方針,博物館應研究確定本館的重要要害部位,切實加強安全防范工作。重點要害部位是指:
一、 文物存放部位,如庫房、展廳、修復室等。
二、 容易發生火災部位,如化驗室、配電室等。
三、 機要部位,如人事檔案室、控制室、文獻資料室等。
第八條 確定重點要害部位由館領導批準,并報上級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和當地公安機關備案。重點要害部位確定后,有關主管部門要發動職工討論制訂安全保衛措施,加強對職工的審查。保衛組織協助實施,檢查落實,建立要害部位檔案。
第五章 防盜
第九條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制訂防盜措施。各級負責人要經常檢查,監督落實。
第十條 文物庫房、展廳和其它存放文物場所的建筑必須堅固,門窗尤須保險可靠,并安裝報警器。凡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禁止存放文物。技術安全設備不夠完善的展廳,不得陳列一級品文物。
第十一條 凡收購、登記、鑒定、編目、入庫、使用、出庫和調撥、交換文物,必須制定嚴格,手續完備。文物保管人員應相對穩定。管理文物總帳人員不得兼管文物。
每年六月、十二月應對一、二級文物進行清理查核。
第十二條 凡文物庫房搬遷、修整,文物巡回展出,館內展覽布陳、撤陳期間等均應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分工,專人負責,保障安全。
第十三條 新設展室或文物巡回展出,事先須經保衛組織(重要的展出須報請公安機關)進行安全檢查,安全無保證的,不準展出。
文物巡回展出和提取文物到館外鑒定或調撥、交換,應派專人護送,提高使用交通工具的`級別。特別重要的,應請求當地公安機關派干警押送。
第十四條 展廳工作人員和警衛人員值勤時,必須忠于職守,不得擅離崗位,發現可疑跡象,立即報告領導。
認真做好開館前和閉館后的文物檢查和清館凈場工作,填寫安全檢查記錄或交接班登記。切實加強閉館期間的警衛巡邏和干部值班制度。
第十五條 對犯罪分子可能利用的登高工具和有利地形、建筑,要及時處理,并重點加強警戒。
第六章 消防
第十六條 博物館必須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公安部、文化部頒布的《古建筑消防管理規則》。
第十七條 博物館應建立由館領導為主要負責人的防火安全組織,全面負責全館的消防安全工作。按實際需要,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干部,組織群眾性的義務消防隊。
第十八條 在防火安全組織領導和公安機關消防部門的指導下,博物館保衛組織要根據本館具體情況,明確消防重點,制訂防火制度和滅火方案,配備滅火器具和報警設施,進行安全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追查發生火災的原因,并加強對消防干部和義務消防隊的領導和訓練。
第十九條 增設、更新文物庫房和展廳的陳列柜、架,要逐步改用金屬柜、架。
第七章 技術預防
第二十條 博物館要對文物庫房和陳列室安裝必要的防盜報警設備,并要因地制宜,制訂技術防范規劃。
第二十一條 選擇技術安全設備,應經過公安部門鑒定或經其它單位使用證明性能良好,并根據本館的自然環境和具體條件,選擇產品的種類和數量。一般應使用兩種或多種報警設備,形成點、線、面、空間綜合報警系統控制網,有條件的應安裝電視攝影、錄像裝置。
第二十二條 技術安全設備的種類、數量、性能和安裝的部位,電纜的走向,信號的使用及值班人員的工作規律等,均屬機密,不得泄露,并建立技術檔案。
第二十三條 控制室應盡可能選在控制設備的中心,必須隱蔽保密,不得兼做它用。控制室應注意防火、防塵、防潮、通風。設專線供電。應有備用電源和專用通訊工具。
第二十四條 技術安全設備較多的控制室,必須設專職人員負責安裝、檢查、維修和使用。值班員必須熟悉機器性能、信號使用和對緊急情況的鼾。要堅持雙人值班,建立嚴格的值班登記制度。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并注意培訓專門的技術人才。
第八章 獎懲
第二十五條 對在文物安全保衛工作中成績顯蓍,有下列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分別給予表揚、獎狀、獎金、晉級、提職和記功:
一、 安全措施落實,忠于職守,全年未發生案件、事故的單位和個人;
二、 主動發現防患,及時果斷處置,避免發生案件、事故者;
三、 積極反映情況,提供線索,協助公安保衛部門破案,有顯著貢獻者;
四、 為保護國家財產,與犯罪分子和自然災害斗爭中奮不顧身的有功人員;
五、 保衛干部和警衛人員對安全保衛工作認真負責,全年未發生較大的案件、事故者。
第二十六條 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政紀處分,經濟制裁,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一、 凡因對安全保衛工作不重視,對重大隱患不積極整改,或有條件安裝報名設施而不予安裝,以致造成案件、事故的單位和個人;
二、 有章不循,玩忽職守,違章操作,致使文物被盜或發生事故者;
三、 保衛干部和警衛人員不堅持原則,發現重大問題不請示匯報,造成案件、事故者;
四、 對文物被盜、損壞、丟失等情況,隱匿不報者;
五、 以權謀私、倒賣文物者;監守自盜者;內外勾結作案者;
六、 知情不舉,窩贓、銷贓者。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適用于全國各級博物館。文物店及其它文物收藏單位,可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參照執行。
第二十八條 各單位應根據本規定,結合具體情況,制訂切實可行的實施辦法。原有規章制度如與本規定相違背的,即行廢止。
保安員崗位職責11
學校門衛隸屬總務處領導,同時接受人保干事的指導,其主要職責是:
1.提高警錫,堅守工作崗位,善于觀察出入人員動態。對推銷產品等閑雜人員禁止進入校內,與學校有相關業務聯系的'人員,必須經有關部門準許后,方能進入學校。
2.指揮機動車輛按指定的位置放好,嚴禁亂擺亂放。
3.上課期間禁止校外車輛進人學校。與學校有工作或業務聯系的車輛,必須在不影響教學的前提下才能進人,并須經有關部門同意并進行登記后方可進入。
.4.上課期間禁止在校學生離開學校,特殊情況必須憑班主任寫條批準方能離開學校。
5.門衛電話是值班電話,原則上不對外。教師或學生如有急事需要打電話的,通話時間不得超過三分鐘。
6.負責報紙、雜志、文件、函件、電報等郵件的收發保管,要做到:發送及時、準確、不丟失、無差錯,并做好保密工作。
7.下午放學和晚自習后,要檢查教室、琴房、辦公室空調機、風扇、電燈是否熄滅,各處門窗是否關好、鎖好,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并做好登記,及時反映。
8.對校內異常動態和不安全因素,要仔細觀察,隨時記載,及時反映。如遇突發事件,立即與轄區派出所取得聯系或打110報警電話,取得他們的支援和及時解決問題。
9.晚上10點鎖校門,無特殊情況不開門。
10.超過10點回校的住校學生,必須進行登記,并在次日向學生科反映。
保安員崗位職責12
(一)保安部隊長
報告上級:辦公室主任
督導下級:各班組員工
職責規范:
1、在主任的領導下進行工作,直接對主管負責。
2、抓好班組思想建設,掌握員工思想和工作情況,團結員工相互關心,共同提高。
3、走動管理,隨時督導、檢查員工在崗期間的儀表、儀容、禮貌、禮儀、警械裝備和值班工作質量。
4、每天上崗前要開班前會,提出要求及注意事項。
5、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配置和使用方法。
6、協助其他部門處理好一般性的客人投訴。
7、嚴格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二)治安員、內保員
報告上級:治安領班、內保領班
職責規范:
1、在領班領導下,保衛好酒店的安全,執行上級交辦的各項安全保衛工作。
2、負責對客房、餐飲、娛樂等區域的巡邏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處理,并向上級匯報處理情況。
3、對酒店內、外車輛進行疏導,保證交通暢通。
4、對酒店內、外車輛進行疏導,保證交通暢通。
5、對來訪人員進行詢問登記。
6、負責檢查詢問零點以后進入客房區的有關客人的鑰匙牌和住房卡。
7、阻止無關、閑散人員進入酒店。對流氓滋事人員及可疑人員進店,除采取控制外,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8、制止一切實發生在酒店內的客人爭吵、打架、斗毆等不良情況,及時處理,防止事態惡化。
9、協助財務部做好押送有關款項工作。
10、制止入住人員攜帶易燃易爆、劇毒、放射物品進入酒店區域,發現后應將物品扣留。
11、熟練掌握滅火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
(三)各值班崗位
職責規范:
1、監控中心門崗。
(1)上崗前認真檢查佩帶的器材,注意在崗時的禮貌禮儀、儀容儀表,杜絕態度強硬、語言粗暴等現象發生。
(2)在崗期間,禁止吸煙、會客、聚堆聊天、與員工嬉鬧、脫崗,未經領班同意不得私自換崗。
(3)認真填寫各項登記,積極安排住宿、就餐車輛的停車位置。停車后仔細檢查車輛每個部位,發現問題,讓司機確認后簽字。
(4)在7:00-23:00之間將自動門只留兩人能通過的空隙,在23:00-7:00之間則將自動門全部關閉,如有車輛進入,要仔細檢查。
(5)阻止一切無關人員進入酒店,疏通門前車輛,防止車輛堵塞。
2、夜間大堂崗。
(1)上崗前仔細檢查佩帶的器材,在崗期間注意禮貌禮儀、儀表儀容,杜絕態度強硬、語言粗暴等現象的.發生。
(2)禁止在崗期間吸煙、會客、聚堆聊天、脫崗、睡崗等現象出現。
(3)大堂是客人出入酒店的必經之地,必須時刻注意客人的一舉一動,緦觀察客人動身,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如:對客人的行李及其他物品,要防止他人換領或順手牽羊,造成惡劣影響。
(4)維護好大堂的正常秩序,對在大堂爭吵、喧嘩、到處亂串的個別人員要婉言勸止。保持大堂高雅、肅靜。
(5)注意保護大堂設施,不準客人隨意刻畫、敲擊和損壞,不允許在大堂休息處睡覺,不準出租車司機進入大堂。
(6)深夜時加倍警惕,防止犯罪分子進行破壞。
(7)嚴禁與服務員嬉笑打鬧、喧嘩,嚴禁跟客人開玩笑或有不禮貌的動作。
(四)保安部的管理制度與規定
一)辦公室值班管理制度
1、員值班期間,要堅守崗位,認真值勤,嚴格履行崗位職責,無特殊情況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對于上級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必須積極圓滿完成。
2、對辦公室內的一切物品、設施負責。無特殊情況不得外借。
3、必須禮貌受理來自各方的電話,重要事情的電話要詳細做好記錄,并及時轉告受話人。
4、當接到其他部門報來的事故(事件)電話時,及時向部門經理報告。
5、嚴禁外部人員進入部門辦公室。嚴禁撥打私人電話。值班電話不得外借。
6、必須保持室內清潔衛生。嚴禁在辦公室內嬉笑打鬧。
7、要嚴格交接班制度,詳細填寫值班記錄。需要交下一班完成的重要事情,要詳細交接清楚。
二)保安部巡邏管理制度
1、人員在崗巡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酒店和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
2、巡邏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巡邏器械,不得隨意開啟巡邏鐘,應及時更換巡邏鐘電泄和打卡紙。注意維護保養,確保巡邏鐘正常運轉。
3、夜值巡邏人員,每班次巡查打卡不得少于6次。下班時認真張 貼、核算打卡時間記錄,報領班復審。
4、巡邏人員在巡查期間應與各崗位保持聯系。每次巡查時,應嚴格認真地對酒店各部位進行檢查,確保安全,對巡邏期間發現的情況應及時妥善處理,并報當班領班。
5、巡邏人員下班時應對所用器械進行交接,需下一班處置況應作完善交接,并有領班監督實施。
6、巡邏人員應服從當值領班的統籌安排,無特殊情況,不得更改巡邏路線和次數,改運巡邏路線時應作詳細記錄。
三)保安部各崗交接班制度
1、交班制度。
(1)由在崗班組領班提前30分鐘叫班。
(2)交班人員要仔細檢查所使用的警械器材,保持完好,交于接班人員。
(3)交班班組要認真將本班值勤情況和遺留問題交代清楚。
(4)交班領班和監控值班人員要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2、接班制度。
(1)接班班組聽到叫班后,迅速按規定著裝,做好班前準備工作。
(2)接班人員必須在上崗前10分鐘到部門辦理簽字。
(3)接班領班要集合本班人員,召開班前會,分配值勤任務,并提出要求。
(4)接班班組由領班整隊帶至值勤崗位,與上一班交接。
(5)接班時,確認警械器材完好,了解上一班情況后,接班值勤。
四)酒店會客登記制度
1、凡來店會客者,均應主動出示證件,說明要會見人的姓名、部門,并填寫會客登記單。
2、崗位值班人員要認真負責地查驗證件,并要求會客者嚴格按照會客單要求填寫會客登記單,經核實后,主動指引客人到會見地點。
3、員工上班期間一律不得會客,值班人員應禮貌地向會客者進行解釋,勸其離去。如會客者有要事須會見員工,值班人員主動幫助進行聯系,由會見員工進行接待。
4、來店會客者,如與酒店有預約,可通過電話聯系有關領導,經同意后,填寫會客登記單并禮貌地向會客者說明”請接見者在簽名處簽字,會見后將會客單交于會客登記處”。
5、來訪者會見住店人應問清姓名、會見何人及事由,經電話與住店客人聯系得到允許后,訪可帶到客人指定地點或樓層,并通知樓層服務員 ,加強監控。否則,未經住店客人允許,一律不得讓來訪者進入樓層。
6、外來推銷人員,如沒有與酒店預約,一般不予接待,如是酒店急需物品,可主動與供應部有關部門聯系,經回復后,填寫會客登記單在約定地點會見。
7、會客完畢后,值班人員主動收回會客單,看是否有接見人簽字,如沒有簽字,應禮貌地向會客者解釋,讓其返回簽了,并特別留意離店客人所攜帶物品,防止酒店物品丟失。
8、值班人員嚴禁精神病者進入酒店,并嚴防不法分子、圖謀報復者混入酒店。
9、晚上21:30以后來店會客者恕不接待。
五)保安部請銷假制度
1、保安人員為應付突發事件發生,必須集中值勤、待命,實行半軍事化管理,外出必須由領導批準。
2、保安人員外出必須由領班逐級請假,對私自外出者,按酒店有關規定處理。
3、下班后因事外出2小時的須向直接領導請假,外出4小時的須向主管請假,外出4小時以上的須向部門經理請假。
4、晚間21:00以后,無特殊情況一律不準外出。
5、保安人員休假3日內由部門經理視情況批假,超過3日以上的按酒店請銷假制度執行。
六)保安部員工著裝規定
1、保安人員上崗期間,必須根據天氣變化以班組為單位統一著裝。
2、著春秋裝時,扎武裝帶,攜橡皮警棍。并配戴工號牌和”保安”袖標。
3、著夏季短袖服裝時不扎武裝帶,將短袖襯衣下擺扎于褲內。配戴工事情牌和”保安”袖標,攜帶橡皮警棍。
4、因氣候變化需要更換服裝時,由班組領班向部門申請,經批準后統一著裝。
5、上崗保安人員嚴禁私著便裝,或不同種類服裝混穿。實習生上崗期間,應穿著整齊并配戴”實習證牌”。
6、上崗期間必須空酒店下發的工作皮鞋,嚴禁穿其他任何便鞋。
7、冬季要統一著風衣。戴白手套,穿棉皮鞋,警棍統一掛于右后側。對講機不用時置于右前方腰際。
七)保安部消防監控設備操作規定
1、火災報警設備報警操作規定。
當接到火災信號時,按”消音”鍵,在最短時間內查出火警發生的部位,按”復原”鍵。警報消除后,按下列程序操作:
(1)如果報警狀態不再出現,再到現場看,是否有火災參數。如有火災參數,例如有人向控測器吐煙等,屬正常報警,要進行制止,并進行批評。如沒有火災參數,屬誤報,可能控測器出現問題,應報設備部,及時進行維修,確保控測器的政黨運行。
(2)如果警報狀態又重新出現,應再按一次”消音”鍵。然后到現場查看。如果有許多人抽煙或是由施工等情況而引起的,屬政治報警。如有火情,屬正常報警,根據現場燃燒物質以及火情的大小采取措施:火情很小,可用來火器撲救;如火情較大,先把消防控制盤的”防誤動作”開關從禁止打向允許,手動啟動排煙機、送風機、送風閥、排煙閥和消防泵、噴淋泵以及切斷火災區域供電電源等一毓消防設施(消防控制盤可自動進行上述一系列動作),然后通過消防廣播把客人從火災區疏散到安全區。
2、故障警報發出后的處理規定。
(1)道德按”消音”鍵,看看能否自動復原,如能怎么復原,屬正常故障報警。
(2)不能自動復原,查出部位后,到現場查看,如無人動控測器,屬控測器故障,應報設備部維修。
(3)如出現不能自動復原、亂報號或不顯號時,屬于機身故障,監控人員應關機,經過一段時間看能否自動復原,再做檢查。
八)外來施工人員管理規定
1、外來施工人員來店施工前,必須由用工部門審核后出具證明,到保安部辦理臨時出入證。
2、辦理臨時出入證時每證需繳10元押金。完成施工后到保安部辦公室退證手續,退還押金。如損壞每證賠償5元。
3、使用臨時出入證不得超過所限時間。如施工工作沒完成。還需繼續使用時,應及時辦理續用手續。否則予以作廢,不輸退證手續。
4、施工人員在店期間,需佩戴臨時出入證,在指定區域工作。不得隨便進入與之無關的區域,要服從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對無故不戴證或持偽證者,視情節,批評教育或處10-50元的罰款。
5、外來施工人員在店施工期間,禁止流動吸煙,不得酗酒鬧事、打架斗毆、亂拉電源、偷盜酒店物品等。如有發現,視情節輕重給予一定處罰(50-500元的罰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6、外來施工人員在店施工期間要嚴格執行酒店的各項安全制度和規定。用工部門必須派專要監督管理。
7、用工部門應承擔外來施工人員的管理責任。如因用工部門管理不善,給酒店造成財產損失或責任事故的,酒店追究用工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8、凡外來施工人員帶入酒店的工具、材料等物資,在離店時用工部門開具出門證明,經門衛檢驗方可放行。
保安員崗位職責13
一、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及客戶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工作中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做到令行禁止,按章辦事。
二、負責轄區內外的守衛、巡邏、檢查消防等任務。防范治安、消防事故的發生。
三、執行門衛制度,大廳大門實施二十四小時崗位執勤制度,遇公共場所對進出人員、車輛與貨物要嚴格檢查,貨物商品要執行出門證制度,有商戶夜間加班要執行加班條制度。
四、執行夜間巡查制度,夜間巡查區域應覆蓋廣場及轄區全范圍。對檢查、巡邏期間發生和發現的問題和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做好登記和上報。
五、熟悉轄區地理位置,了解自身所處環境和要害部位,重點區域應做到心中有數,加強防范。
六、精通本職業務,明確自已所負責的警衛目標,勤務范圍和工作要求,熟悉報警裝置,通訊設備以及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七、執勤時要堅守崗位,精力集中,著裝整齊,姿態端正,要做到文明執勤,禮貌待人,遵守政策,依法辦事。
八、保持警惕,常備不懈。隨時準備應付突發事件,在任何情況下都要保持頭腦冷靜,不慌不亂,堅守崗位,盡職盡責。處理問題勇敢、沉著、冷靜、依法、果斷,及時請示報告,防止事態擴大。
九、在自已負責的勤務范圍內,一旦發生案件或突發事件一定要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領導和單位保衛部門報告,同時,維護好現場秩序,防止事態發展和壞人搞破壞。
十、做好執勤記錄,認真做好交、接班。在執勤過程中對發生、發現和遇到的問題,都要按照何時、何地、何人、何事、何原因,造成何后果,做何處理的“七何”要素來做好登記。對未處理完畢的事宜,交接時一定要交待清楚,由接班人負責處理。
十一、積極參加業務、法治文化、時事學習,不斷提高各方面素質,做一名即懂政治,又懂業務,能文能武,懂法守法,德才兼備的保安人員。
十二、不斷增強組織紀律觀念,搞好內、外部團結,發揚集體主義精神,增強集體榮譽感,遵守工作紀律,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保安員崗位職責14
3、持保安員上崗證或退伍軍人優先錄用。
一、工作內容:
1.維護市場檔口及公共區域的治安秩序
2.負責市場出入人員登記及物品放行
3.負責市場內車輛停放管理
二、任職資格:
1.身高1.70m以上,身體狀態良好
2.組織紀律強,具有良好的服從性
3.愛崗敬業,責任心強,無不良嗜好。
4.持有退伍軍人,保安上崗證者優先。
保安員崗位職責15
行政職責
1、遵守并執行酒店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從而達到統一及服務的最高標準。
2、完成當班領班交給的工作和其它任務。
技術職責
1、善于觀察,防止無關人員進入酒店客房區域。
2、注意發現和防止精神病患者、醉酒者在酒店滋事。
3、密切注意所有崗位管轄范圍的`一切治安消防隱患,做到及時發現,迅速處理和匯報。
4、配合人力資源部對員工更衣箱作定期檢查。
5、配合財務部確保銀行押款安全。
6、對酒店重點防火和治安區域做到心中有數,有針對性檢查并掌握應急處理程序。
7、制止酒店內部員工使用客用設施。
8、掌握火警、災警事故發生時自己的職責。
9、做好貴賓的安全保衛工作。
10、嚴格酒店出入口的物資進出、加強核對檢查和咨詢。
11、注意高峰期時段的車道安全,加強對車庫、車道的管理,做到井然有序,和認真檢查每一輛停放車輛的車況。
12、認真查包工作。
13、對治安負責場所嚴密做到初期控制。
14、合理安排車位。
商業職責
1、與酒店其他部門員工保持正常關系,做到按章辦事、不徇私舞弊。
2、與部門員工搞好關系。
3、認真參加酒店和部門組織的各項培訓。
4、注意作好涉及酒店或部門的保密工作。
人事職責
1、同事之間要互助理解、支持、幫助。
2、真實反映情況。
工作關系和法律職責
1、直接向保安領班負責、匯報。
2、按時參加培訓和會議。
3、定期反映工作中的問題或合理建議。
4、在工作中應嚴格遵循國家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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