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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員崗位職責
現如今,我們都跟崗位職責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崗位職責是一個具象化的工作描述,可將其歸類于不同職位類型范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崗位職責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書記員崗位職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書記員崗位職責1
崗位職責:
1、制作庭審記錄模板;
2、加強與審判人員的溝通,了解案情和庭審的重要情況;
3、提前到達法庭,進行庭前準備,開庭審實時記錄,庭后資料整理等相關工作。
崗位要求:
大專學歷,法學專業畢業。
書記員崗位職責2
1、協助檢察員(助理檢察員)辦理民事、行政申訴案件和審判活動的'監督工作。
2、協助檢察員(助理檢察員)制作各類法律文書,并負責各類文書的記錄、復印、校對、送達等日常性事務。
3、負責案件材料的整理、案卷的裝訂和其他有關事項工作。
4、配合檢察員(助理檢察員)出庭抗訴記錄工作。
5、完成處長、檢察員(助理檢察員)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書記員崗位職責3
任職資格
法學專業,本科
崗位職責
1、制作庭審記錄模板
2、加強與審判人員的溝通,了解案情和庭審的重要情況
3、提前到達法庭,進行庭前準備,開庭前準備; 庭審實時記錄、庭后資料整理等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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