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人員的崗位職責(精選5篇)
在當下社會,崗位職責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定崗位職責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相信很多朋友都對制定崗位職責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出納人員的崗位職責(精選5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出納人員的崗位職責1
1.認真執行國家財經法規、現金管理制度,遵守本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
2.遵守財務人員職業道德,堅持實事求是、廉潔奉公的工作原則。
3.保守本公司商業機密,不經過領導同意,不許泄露公司的會計信息。
4.負責貨幣資金的收付與管理工作。
5.負責每天辦理各項經營收入的收款工作,每日逐筆核對收入款的到賬情況,收到款在第一時間開出收據并交會計開送貨單。
6.出納員直接收到的現金銷售款,要在第一時間存入公司指定賬戶,不能挪用公款與私自外借,如有以上問題公司將嚴懲不怠。
7.每日根據憑證逐筆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賬簿一律采用訂本式,做到記賬準確、整潔、日清月結。不得隨意更換、涂改賬簿。
8.支出報銷、借款時,要對原始單據進行審核,符合報銷程序與管理制度、金額準確后才能付款。不見會計、市場部經理的'簽字,出納不得付款。無論經理是否簽字同意,借款要本著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
9.負責每日清點庫存現金,核對現金日記賬,保證賬實相符,保證現金安全。如出現現金長短款要及時查明原因,原因不明出納要負責賠償。
10.服從領導安排,及時配合會計做好其他日常工作。
出納人員的崗位職責2
1.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收付款后,應在收付憑證上簽章,并加蓋“收訖”或“付訖”戮記。
2.嚴格遵守現金開支范圍,不屬于現金結算范圍的不得用現金收付。
3.遵守庫存限額規定,超限額的現金按規定及時送存銀行。如現金超額部分要妥善保管,如遇失竊及損失超額部分由本人負責。
4.根據會計制度的規定,在辦理現金和銀行存款收付業務時,應嚴格審核有關原始憑證,然后據此編制收付款憑證,并逐項順序登記現金日記帳與銀行存款日記帳。
5.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避免簽發空頭支票。
6.不得出租銀行帳戶給其他單位辦理結算。
7.管理庫存現金與各種有價證券,保證其安全完整。嚴格執行支票領用審批制度,支票領用登記制度。
8.管好各種空白支票、空白收據。收據與支票領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使用完畢應辦理注銷手續。
9.出納人員因工作調動或其他原因調離出納崗位的應按規定辦好交接手續。
10.下班前鎖好保險箱,關好防盜門窗,切斷電源。
出納人員的崗位職責3
1、在國家規定的現金開支范圍內使用現金;支付給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銀行所規定的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2、嚴格遵守核定的庫存現金限額,超過核定的限額,必須介入銀行,不得自行保留,需調整庫存現金限額,應向開戶銀行申請。
3、按照規定的手續辦理現金收付業務,單位收入現金必須開給交款人正式收據。從銀行提取現金,應寫明用途,由單位財務負責人簽字蓋章,支付現金應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
4、及時辦理現金收支的帳戶處理,必須單獨設立現金日記帳。出納人員應每天核對現金庫存,做到日清月結,不得坐支,不準白條頂庫,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日記帳,并編制記帳憑證,保證帳款相符。
5、辦理銀行存款的收付業務,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日記帳,并結出當日的存款余額。月度末,銀行日記帳余額要與銀行對帳單相符。如未達帳,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6、不準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不準出租、出借銀行帳戶,不準公款私存。遵守銀行結算制度和現金管理制度,接受銀行和上級單位的監督。
7、保守保險柜的秘密,保管好鑰匙。各種有價證券應登記造冊,要確保安全無缺,如有短缺,負責賠償。
出納人員的崗位職責4
一、嚴格按照國家有關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在指定的開戶銀行辦理規定限額以內的收、付款業務和現金支取計劃,并自覺接受銀行的監督;
二、正確使用和嚴格審核各種銀行結算憑證,對逐筆循序登記的銀行存款日記賬,應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余額和發生額,保證帳款相符、帳帳相符。如銀行存款日記帳余額銀行對帳單的余額不符,要及時與銀行核對清楚,查明原因。調整未達帳項;
三、必須嚴格遵守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不準出租、出借合同或轉讓帳戶,要嚴格支票領用審批權限和使用登記手續,不準簽發空頭和遠期支票,不準套取銀行信用,不準將公款以個人名義轉存銀行儲蓄部,不準將個人存款以單位名義存入銀行;
四、嚴格按照規定保管和使用印章、空白支票等,銀行結算票據應妥善保管,支票遺失要及時聲明,到銀行辦理掛失手續從而確保銀行存款的安全;
五、銀行出納應隔日到銀行辦理結算手續,辦理存取單業務對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結算業務,應及時跟有關單位聯系,若有問題,應在付款期內向銀行提出異議,辦理相關拒付手續,防止學校資金的被騙或流失;
六、各項收入票據應及時轉送銀行,加強對用款的計劃和控制,不得出現帳戶空頭現象;
七、及時辦理在外地學習、實習和工作的教職工工資,在外地居住的離退休職工工資,已故職工遺屬補助的匯款業務;
八、接受銀行、學校、處內有關方面的監督和檢查。
出納人員的崗位職責5
1、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稽核人員審核簽章的收付款憑證,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對重大的開支必須經過主辦會計、單位領導審核方可辦理。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在支票上應注明收款單位、用途名稱、簽發的日期,規定報銷的日期。過期沒用的支票及時收回注銷,必須加蓋“作廢”的印章,與存根一起保存,支票遺失要辦理銀行掛失手續。
2、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付憑證,一筆筆記賬,并結出余額。月未要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使賬面數字和余額單上相符,對于未達賬要及時查詢辦理結算。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出借賬號。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薄的登記工作及稽核工作和會計檔案保管工作。銀行賬、現金賬做到日清日結,不超日做賬。
3、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對于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要保守保險箱密碼的秘密,保管好鑰匙,不得任意轉交他人。
4、保管空白支票和收據對于空白支票和收據必須嚴格管理,專設登記薄登記,認真執行領用、注銷手續。
5、對原始發票必須具備憑證名稱、填制單位、填制單位公章、填制日期、接受單位名稱、業務內容、數量、單位、金額、經辦人簽章、大小寫相符方可報銷。
6、對于發放給個人的工資報酬超過《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要及時地計算所得稅。
7、認真學習《發票管理辦法》《銀行法》等法規,提高業務水平和專業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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