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總承包合同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施工總承包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施工總承包合同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責任人:
依照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友好、誠信的原則,甲方將_________工程交由乙方承包,就相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
2、工程內容:
3、工程總量:
4、承包期限:
計劃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計劃完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總共_______天。
5、工程價款:
6、支付方式:
7、工程質量:
二、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1)負責施工前的準備工作,保證工程交接時符合施工條件。
(2)及時交付圖紙,設計變更時要及時與乙方協商。
(3)對工程進行安全監督、檢查。
(4)工程竣工時,及時組織人員進行驗收。
(5)按時支付工程款,不得無故拖延。
2、乙方職責
(1)熟悉圖紙與合同的所以內容。
(2)積極配合甲方在設計變更時的工作。
(3)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酒后不得作業,不得穿拖鞋進場。
(4)工程完工時及時通知甲方驗收。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整個項目直接或變相轉包給第三方。
三、安全條款
1、甲方負責監督乙方的生產作業,制定安全生產規范供乙方執行。
2、乙方確保施工環境的安全,一旦施工環境不符合施工條件,必須馬上停工。
3、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行業的安全規范,安全會議要經常開,安全知識要時時普及。
4、乙方必須規范每個工人的行為,不戴安全帽不得進場。
四、工程驗收
1、乙方工程施工完成,已具備了竣工驗收條件,必須提前______天按國家有關規定向監理單位和開發商提供完整的竣工圖紙、相關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等。
2、由于_________工地是幾個工程隊同時在進行施工,所以工程量的測量以承包經營開始的紅線范圍、測量報告以及完工測量報告作為依據。如乙方對工程量有異議,乙方可委托有政府認可的測檢資源進行測繪。根據測繪報告協商解決工程量問題。
五、違約責任
1、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違約方均須向守約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
2、如乙方嚴重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則此合同自行解除,甲方有權交予其他單位施工。
六、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無法開始履行或在履行過程中需要終止的,各方當事人均無須承擔違約責任。本協議另有規定的除外。
2、本條款所稱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及國家、省、市、主管部門有關法律、政策及規定發生變化和調整,而使項目無法繼續進行下去。
七、合同的'解除
任何一方出現違約情形,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的解除以收到對方的解除通知為準。
八、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九、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2、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附則
1、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代表人:
聯系方式: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責任人:
聯系方式:
合同簽訂地:
施工總承包合同2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歷天
計劃開工日期: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計劃竣工日期: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五、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六、合同文件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中標通知書;
投標函及其附錄;
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含暫估價的材料和工程設備損耗率表);
合同條款專用部分;
合同條款通用部分;
技術標準和要求;
合同圖紙。
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所共同簽署或認可的`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且符合本合同實質性約定的指令、洽商、紀要或同類性質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的有效補充。
七、承包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工程缺陷承擔維修責任。
八、發包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本合同生效。
發包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總承包合同3
發包方:______(全稱)
承包方:______(全稱)
甲方因生產需要,擬在廠區(_________)建造廠房一幢,現將鋼結構制作及吊裝進行承包,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方向發包方承諾按圖紙或口頭約定進行施工,發包方要求進行鋼結構放樣,并負責放置預算埋螺桿。如有錯誤,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二、工程造價:面積約制作,進場運輸吊裝費、除銹、油漆,包括油漆材料。其余材料由發包方提供,造價為人民幣位+行車噸位)*800噸位計算。
三、質量保證及安全施工:安全規范,施工中一切安全事故與責任由承包方負責。
四、發包方要求承包方必須投保,內容包括:危險工種人員必須辦理人身保險。
五、工程款支付:工程完成后10天內付清工程全款。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發包方與承包方各執一份。
附:合同簽定地點_________有限公司,變動,雙方協商解決。
發包方:______
承包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施工總承包合同4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資金來源:
二、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三、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 小寫: 元,其中,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為:(大寫): 元(人民幣) 小寫: 元。
四、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 日歷天
計劃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計劃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六、合同文件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通知書;
2.投標函及其附錄;
3.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含暫估價的'材料和工程設備損耗率表);
4.合同條款專用部分;
5.合同條款通用部分;
6.技術標準和要求;
7.合同圖紙。
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所共同簽署或認可的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且符合本合同實質性約定的指令、洽商、紀要或同類性質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的有效補充。
七、承包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工程缺陷承擔維修責任。
八、發包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雙方約定 后本合同生效。
發包人:(蓋章) 承包人:(蓋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施工總承包合同5
發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決定委托乙方進行裝修,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1、工程概況
(1)裝飾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裝飾施工內容:詳見附件.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天.逾期竣工的按照________元人民幣每天賠償.
2、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工程總價款: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對預算設計認可,簽訂合同之日,支付工程總造價30%合計_________元
2)第二次竣工驗收當天支付工程總造價70%合計_________元.
3)工程質量保修期1年.保修期從竣工驗收簽章之日起算.
3、關于材料供應與裝修過程的約定
(1)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2)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系,雙方同意后,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由此影響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商定.
(3)乙方在施工中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甲方負責和賠償;屬于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4)乙方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對其行為乙方應予認可.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業管理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結構及各種共用設備管線.
4、糾紛處理方式
雙方如對合同執行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訴訟.
5、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xx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xx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施工總承包合同6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_____ 項目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批準、核準或備案文號:
工程內容及規模:
工程所在省市詳細地址:
工程承包范圍:
二、工程主要生產技術(或建筑設計方案)來源
三、主要日期
設計開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施工開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工程竣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設計質量標準:
工程施工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金額: 元)。
詳見合同價格清單分項表。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六、定義與解釋
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條件全部滿足之后生效:
發包人: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簽字) (簽字)
工商注冊住所: 工商注冊住所:
企業組織機構代碼: 企業組織機構代碼: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施工總承包合同7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
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愿將工程項目交由承包人實施,并接受承包人遞交的勘察、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后試驗、試運行考核及承擔質量保修責任承諾的投標書。發包人承諾按合同約定支付進度款及相應款項,并結清竣工結算的款項。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勘察、設計、實施過程完成工程,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工程總承包主要事項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項目
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地點:_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使用功能:_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規模:_________________
(由若干單項工程組成的工程總承包項目,應附單項工程一覽表,作為本合同協議書的附件。)
發包工程項目的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
二、技術及標準
技術來源: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專利技術、使用功能)要求: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設計標準:_________________
三、在合同中應明確的主要日期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設計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施工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包括或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_竣工試驗):_________________
竣工后試驗開始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開工至竣工的日歷天數:_________________天
四、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中標通知書的合同價格(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元,外幣(大寫并須標明幣種):_________________(須標明貨幣單位)。
除雙方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在實施過程中需要變更、追加、調整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得調整。
五、合同的組成文件
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招標文件及其附件
4、投標文件及其附件
5、商務報價
6、合同通用條款
7、合同專用條款
8、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列出清單)
9、其他相關文件(列出清單)
10、構成合同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通知、會議紀要、指令、傳真、電子郵件、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
六、需要附在合同協議書之后的備忘錄和文件
(列出備忘錄及文件目錄序號、清單,附:_________________附件)
七、合同協議書生效
合同協議書自發包人、承包人的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并實施。
經發包人和承包人商定,具備下列前提條件,并得到滿足的日期內,本合同協議書生效并實施(應列出協商一致的各方的前提條件、要求內容和時間。作為合同協議書的附件)。如果,前提條件未能得到滿足,本協議書應作廢或無效。此時,應退還任何有關本工程的擔保。
協議書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協議書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公章)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公章)
工商注冊住所:_________________工商注冊住所:_________________
企業代碼:_________________企業代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
施工總承包合同8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責任人:
風險提示:發包人的相對義務
購根據法律規定發包人應辦理法律規定由其辦理的許可、批準或備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施工所需臨時用水、臨時用電、中斷道路交通、臨時占用土地等許可和批準。且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辦理法律規定的有關施工證件和批件。
若發包人因未能及時辦理完畢前述許可、批準或備案,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依照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友好、誠信的原則,甲方將_________工程交由乙方承包,就相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
2、工程內容:
3、工程總量:
4、承包期限:風險提示:關于實際竣工日期的規定
當因實際竣工日期的確認發生糾紛時,可以以相關規定參照具體情形:
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證書中載明;因發包人原因,未在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42天內完成竣工驗收,或完成竣工驗收不予簽發工程接收證書的,以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占有工程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 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計劃完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總共_______天。
5、工程價款:
6、支付方式:風險提示:工程質量未符合標準的歸責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為止,并由承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
7、工程質量:
二、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1)負責施工前的準備工作,保證工程交接時符合施工條件。
(2)及時交付圖紙,設計變更時要及時與乙方協商。
(3)對工程進行安全監督、檢查。
(4)工程竣工時,及時組織人員進行驗收。
(5)按時支付工程款,不得無故拖延。
2、乙方職責
(1)熟悉圖紙與合同的所以內容。
(2)積極配合甲方在設計變更時的工作。
(3)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酒后不得作業,不得穿拖鞋進場。
(4)工程完工時及時通知甲方驗收。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整個項目直接或變相轉包給第三方。
三、安全條款
1、甲方負責監督乙方的生產作業,制定安全生產規范供乙方執行。
2、乙方確保施工環境的安全,一旦施工環境不符合施工條件,必須馬上停工。
3、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行業的安全規范,安全會議要經常開,安全知識要時時普及。
4、乙方必須規范每個工人的行為,不戴安全帽不得進場。
四、工程驗收
1、乙方工程施工完成,已具備了竣工驗收條件,必須提前______天按國家有關規定向監理單位和開發商提供完整的竣工圖紙、相關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等。
2、由于_________工地是幾個工程隊同時在進行施工,所以工程量的測量以承包經營開始的紅線范圍、測量報告以及完工測量報告作為依據。如乙方對工程量有異議,乙方可委托有政府認可的測檢資源進行測繪。根據測繪報告協商解決工程量問題。風險提示:明確違約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履行應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五、違約責任
1、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違約方均須向守約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
2、如乙方嚴重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則此合同自行解除,甲方有權交予其他單位施工。
六、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無法開始履行或在履行過程中需要終止的,各方當事人均無須承擔違約責任。本協議另有規定的除外。
2、本條款所稱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及國家、省、市、主管部門有關法律、政策及規定發生變化和調整,而使項目無法繼續進行下去。
七、合同的解除任何一方出現違約情形,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的解除以收到對方的解除通知為準。
八、保密一方對因本次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九、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2、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附則
1、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代表人:聯系方式: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地址: 責任人: 聯系方式: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總承包合同9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11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8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9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說明本合同。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適用標準、規范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范但有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范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范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圖紙
4.1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相關的合同范本弱電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綠化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裝修施工協議書 4.3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托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征得發包人批準的.,工程師應征得發包人批準。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不實行工程監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 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于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于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項目經理
7.1項目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7.3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系時,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并征得發包人同意。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1234567
10.2群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11.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三、質量與檢驗
15、工程質量
15.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6.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17.2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后,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8、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19.1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范圍相一致。
19.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雙方責任
(1)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設計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采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采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人采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并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后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后,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6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四、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3.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23.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應當在23.3款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工程師接到報告后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本通用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后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五、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實行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一覽表,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覽表包括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并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1234567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于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于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貨時間早于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貨時間遲于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負責采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
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六、工程變更
29、工程設計變更
29.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
31.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七、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2.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32.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通知經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后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3.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33.4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1234567
33.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3.6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4、質量保修
34.1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4.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人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范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八、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 發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24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第33.3款提到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2承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條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3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6、索賠
36.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6.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4)規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36.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7、爭議
37.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7.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8.4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0、保險
40.1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1234567
40.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人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
40.3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托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0.4承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0.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1、擔保
41.1發包人承包人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41.2一方違約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41.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42、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2.1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并承擔有關費用。
42.2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3.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發現后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2施工中發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 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44、合同解除
44.1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發生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3發生本通用條款第38.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4.5一方依據44.2、44.3、44.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與終止
45.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條款第34條外,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45.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6、合同份數
46.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施工總承包合同10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自籌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建筑、安裝施工圖紙的工作內容。不包括基礎土石方挖運(但樁間挖土、鑿樁頭、基底清槽由承包人完成)、樁基、門窗、消防、電梯、智能化、燃氣、通風排煙、變配電、精裝修、外墻保溫、外墻涂料、欄桿、百葉工程等發包人需要單獨發包的工程。
三、合同工期
05#地塊多層工期:開工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總工期_________天(自工程具備基底清槽施工條件之日起算)。
05#地塊17層工期:開工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總工期_________天(自工程具備挖樁間土、鑿樁頭施工條件之日起算)。
05#地塊33層工期:開工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總工期_________天(自工程具備挖樁間土、鑿樁頭施工條件之日起算)。具體開工時間以監理公司發布的開工令為準。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達到國家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合格要求。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暫定)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萬_________元整(人民幣)
金額(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本合同通用條款;
4、中標通知書;
5、投標文件及其附件;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合同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意見:____________
鑒證機關(章)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審查意見:____________
審查機關: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施工總承包合同11
業主: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與義務,確保工程質量、工期和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地點名稱
本工程位于北路中部,兩間兩屋加屋面、磚混結構居民樓兩棟。
第二條工程工期
本合同工期為四個月。
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遇大雨、天災等人力不可抗拒力工期順延。
第三條工程設計與材料
本合同為包工包料工程,甲方設計圖紙,并由乙方交一份工程圖給甲方,乙方承擔包工包料,其中包括砌體、內粉、外粉、外墻搓砂、面墻貼磁磚,乙方付擔每間大門折價款壹仟元,甲方負擔水電、門窗內部裝飾、土地款、土地證、產權證。
第四條工程質量
嚴格按圖紙精心施工,外觀造型一定要美觀好看,屋面不得有凹凸現象。
第五條工程造價及付款辦法
本工程包工包料,按建筑面積550元/平方米單價包干,屋面折半,付款方式分三期,第一期開工前,第二期屋面封頂,第三期竣工。
第六條工程負責人和工傷事故
甲方派同志為駐現場負責人。
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在施工中發現的一切工傷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總承包合同12
甲方:代表(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代表(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本著友好、誠信、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
_______
二、工程地點:
_______
三、工程承包范圍工程范圍與內容:
施工圖內所有的水電暖及弱電安裝工程(施工圖重大改變后工程量另行計算)。
1、室內電氣照明線路、電纜、橋架、盤箱柜預埋及安裝;
2、室內照明燈具及開關預埋及安裝;
3、從專變、發電機低壓屏至用電設備的所有線路、設備安裝;
4、防雷接地安裝;
5、弱電預埋及設備安裝。
四、工程承包方式:
依據國家定額下浮7%預以結算,以實際工程量為依據。材料價格按施工時的價格信息為依據(材料價格信息),材料購買后需甲方認可方可施工。
五、工期要求:
乙方必須在__年__月__日前竣工。甲方預驗收前完成所有施工任務,經調試并自檢合格,甲方要求的竣工是指該工程全部完成,驗收合格。
六、質量標準工程質量:
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程必須達到質量評定合格等級。
七、工程造價、付款方式及價款:
工程造價:預計元付款方式:前期五層完工后付五層總造價的'60%,以后每施工完五層后付五層總造價的100%,最后施工完成,調試完畢驗收合格付款至工程款結算價的97%,余3%作為保修金,按國家有關規定退還。
八、雙方責任:
1、按時甲方提供的給排水、電氣及弱電安裝圖紙、圖說、圖紙會審、設計變更、設計通知、設計變更中涉及的工作內。
2、甲方指定現場負責,負責協調配合管理施工現場,負責有關簽證。
3、甲方提供施工用水、電源連接點及施工現場材料保管場所。
4、甲方隨時檢查乙方施工質量、進度、安全、材料使用保管情況,檢查乙方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和持證上崗情況。乙方如違反規定或工作達不到要求的標準時,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返修,相應費用由乙方承擔。
5、按工程進度和合同約定,及時支付乙方的工程款。甲方不能按合同支付乙方工程款造成的工期貽誤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由甲方負責。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__年__月__日
日期:__年__月__日
施工總承包合同13
發包人(簡稱甲方):
承包人(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和造價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范圍:室內裝飾部分。
承包方式:
4、合同暫定價款: 元,人民幣(大寫):
“合同暫定價款”是甲、乙雙方對設計方案、工程報價確認后的金額, 雙方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后,若甲方施工圖方案在施工過程中不再做更改,則造價工程量即以報價清單(見附件)中工程量為最終結算依據結算,報價清單中列明的但最終實際未施工的項目驗收時直接從合同價款中扣除。
5、工期:
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23天。(開工日期具體以甲乙雙方確認為準)。節假日若物業不禁止施工(包括周六周日),則工期按實際工期,節假日若物業禁止施工(包括周六周日),則工期向后順延。
第二條 材料供應
1、如乙方負責材料采購的,應嚴格按合同附件中的材料表、報價清單所列材料及品牌組織材料采購。若所使用的材料一旦被發現未按上述表單供應或出現以次充好、低劣假冒等情況,應禁止使用并承擔假一罰十的懲罰;若已使用,不僅應承擔懲罰還應承擔因此給甲方和工程所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相應工程重做,相應款項扣減,工期不順延等。(以報價清單價格及數量為懲罰依據)
2、如甲方負責材料采購的,應嚴格按合同附件中的材料表、報價清單所列材料及品牌組織材料采購,并嚴格按照施工進度負責材料及時到場。材料到現場后,乙方應負責驗收確認,且工程竣工未移交前對材料的毀損滅失承擔責任。
第三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
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JGJ73--91)、《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訂的施工驗收規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質量評定 合格 級標準。
3、本工程由 方設計,向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為一式 份。
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6、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變更修改設計、增減工程項目或者變更材料設備,須提前與乙方聯系,在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后,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因此影響竣工日期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7、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能按預約日期參加驗收的,甲方有權另訂驗收時間,如甲方屆時仍未按期參加的乙方才有權組織人員進行驗收,該驗收結果甲方應予承認。事后,若甲方要求復驗,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也予順延;若復驗不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8、工程竣工后,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后在2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的,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并由甲方按照約定付清全部價款。如果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如通過竣工驗收,甲方應承認原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
9、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乙方提出工程結算并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材料 7 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乙方應再次向甲方確認審查結果,如甲確認無異議,應在3個工作日內結清尾款;如有異議,由雙方另行協商尾款支付時間。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甲、乙雙方簽署《工程保修單》,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竣工圖等資料。
10、工程保修期為 2 年,憑保修單實行保修,保修期從竣工驗收合格簽字或蓋章之日算起。如該工程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在甲方提出維修需求后 24 小時內響應,并在 指定 天內修復完畢,如乙方怠于履行前述義務,導致甲方遭第三方索賠或訴訟的,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四條 安全生產和防火
1、圖紙提供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施工說明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給排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單位的安全,防止相鄰單位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的,甲方負責修復或賠償;屬于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2、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裝飾裝修和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變房屋承重結構,拆、改承重墻。
第五條 工程價款及結算
1、本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
2、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甲方應予以保存,竣工結算后乙方應在 3 天內收回收據并應開具稅務統一發票交甲方。否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照發票金額的 0.3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在裝飾施工前,向施工地的物業管理企業申報登記。
(2)甲方應在開工前 2 日全部或者部份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應當采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等必備條件,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3)指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4)做好施工中因臨時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響鄰里關系等協調工作。
(5)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6)甲方或其所屬物業部門應書面告之乙方施工人員有關物業管理的規定,以便乙方施工人員遵守執行。
2、乙方工作:
(1)在開工前檢查水、電、燃氣、管道、樓(地)面、墻面,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解決和協調。
(2)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施工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指派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全權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如更換人員,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4)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6)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7)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8)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設備管線等不受損壞并處理好由于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系。
(9)乙方施工人員在本協議生效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不負責任何連帶責任及一切經濟賠償。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經過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應當按照本條第2款承擔違約責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按合同價款的 0.3%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達 7 自然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 每日0.3%合同總價 為違約金,乙方的工程款則按照實際完成情況予以支付。且乙方同意,該違約金可優先從工程款中扣除,不足的部分甲方有權追償。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賠款、律師費、公證費)。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結構或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責任。因乙方原因造成消防噴淋有損壞的(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責任。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順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權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5、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賠償給乙方 應支付金額0.3% ,工期順延。
6、甲方未辦理有關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結構及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承擔責任。
7、工程未辦理驗收、結算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該工程成品或自行入住由此造成無法驗收和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8、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過程中大量增加施工項目、變更施工內容和裝飾材料的,甲方應和乙方協商相應順延工期。
9、施工期間除本合同約定外由乙方其他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負完全責任,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因第三人原因引起的安全等事故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負責處理,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糾紛處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內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向上海市裝飾裝修行業協會或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申請調解。
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將不選定的解決方式劃去)
(1) 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經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合同簽訂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終止合同,應以書面形式提出,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其它約定
1、 乙方必須為施工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承擔保險費用。乙方承諾對施工期間或因工程質量問題而產生的乙方工作人員或任意第三方、甲方及其人員的人身及財產損失負責,此類損失或糾紛與甲方無涉。
2、 甲方必須為工程項目投保相應保險,承擔保險費用。
3、甲方必須承擔分包合同范圍外所有一切費用包括物業交付裝修押金。
第十一條 附則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分包。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如第三人已對工程施工的,乙方應對第三人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3、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動終止。
第十二條 合同附件
1、工程造價預算書
2、安全施工規范
3、工程施工進度表
4、其他
甲方(簽章):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乙方(簽章):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總承包合同14
項目編號:
北京xxxxxx有限公司
合同文件目錄
第一部分
一、 合同協議書
二、 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書
三、 承包人銀行履約保函
四、 承包人履約擔保書
五、 承包人預付款銀行保函
第二部分
中標通知書
第三部分
一、 投標文件中的商務標及附件
二、 投標技術部分及附件(另冊裝訂)
第四部分
一、 合同專用條款
二、 投標須知附錄:xxxxxx中心工程承包范圍一覽表
第五部分
合同通用條款
第六部分
工程規范和技術說明
第七部分
一、 施工圖紙
二、 地勘報告(另冊裝訂)
第八部分
招標補充文件和答疑
第一部分
一、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資金來源:
2.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3.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
4.質量標準和獲獎等級
工程質量標準:達到國家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工程獲獎等級: 市優樣板工程、省優樣板工程、魯班獎工程
5.合同價款
待施工圖出齊45天內,按下述原則編制總承包價款:
本工程實行“統一量、定額結合市場價、競爭費”的計價原則,待施工圖出來后,45天內,總承包方根據招標說明的有關規定和20xx年《**省建筑工程綜合定額》、20xx年《**省安裝工程綜合定額》、《**省市政工程綜合定額》及1991年《**省園林建筑定額》,采用綜合定額的計價辦法和委托編制中介預算時,建設局發布的相應季度材料信息價或市場價及承包人承諾的費率計算出整個工程價格。
6.組成合同的'文件
6.1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如有時)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6.2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7.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通用條款》中的定義相同。
8.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9.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訂立時間:20xx年7月12日
10.2合同訂立地點:**市興xxx**務區610棟
10.3本合同雙方約定 簽字、蓋章 后生效。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施工總承包合同15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作為發包方,為預防欺詐問題,發包方應當事先了解承包方主要的情況,包括確認承包方的主體資格是否真實與合法,該工程公司是否是經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的企業法人,是否具有從事民用建筑工程的資質,資質等級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對方委派代表簽約人的,應該要確認簽約人的資格,若是委托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權委托書;同時要事先了解承包方的經營范圍、社會信譽等以確定其履約能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保證工程順利實施,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完全理解本協議條款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協議》(以下簡稱協議書),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
3、建筑面積:建筑面積暫定為:_____㎡
4、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關于材料提供的事項,約定由承包方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同時必須符合國家環保標準。若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不符合標準,應當立即更換和重做。
第三條、工程承包范圍和內容
1、承包方總承包工程范圍和內容如下:
承包范圍為:除甲方直接指定的項目施工單位外,其余施工圖紙上的全部內容及甲方指定的施工任務。
甲方直接指定的項目工程:(電梯工程;消防、)
第四條、工程質量標準為:優質
第五條、合同工期與要求
1、合同工期:____天(日歷天)
2、開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具體以發包人取得開工報告后具備施工條件后書面下達的《開工通知》為準)。
3、竣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4、合同工期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簽證同意,可作相應順延;
1)、因人力不可違抗因素而延誤工期。
2)、非承包方原因累計停工超過15日時工期相應順延。
第六條、合同價款確定
1、合同價款暫定:___元/平方米,大寫:___萬元整(人民幣),暫定價不作為撥款及結算依據,最終結算以雙方確認的預算及變更、簽證等為依據。
2、工程價款的確定
合同價款依據施工圖紙,構成工程實體的各項費用及非工程實體費用,其工程量計算、定額套用及取費;土建工程執行《_________建筑工程計價定額》;取費執行《______建筑工程計價定額費率標準》按二類工程取費。材料檢測試驗費確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積費用金額后列入工程款。由乙方先行墊付。結算時由甲方支付。
3、總承包管理費及現場配合費
1)、承包方對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款承擔全部承包方管理責任,在施工過程中承包方給予各專業單位提供必要的施工配合:塔吊運輸、施工電梯垂直運輸機械、腳手架利用等。
2)、分包工程用水、電費,由分包單位自行提供的地面或樓面的水、電掛分表計算,由分包單位按照實際發生額支付(此費用為單列費用)。
3)、甲方直接指定的施工項目工程、甲供材料、的工程造價,需乙方開具工程發票,則由具體施工單位與乙方商議支付繳納金額。
第七條、工程款的審核與支付
1、工程款審核:承包方在到達付款節點前,提交《撥付計算書》,經監理、甲方審核后作為進度款支付依據,承包方如未按實提交進度計算書,甲方有權推遲支付進度款最終以結算為準多退少補。
2、工程款支付辦法:
為地下室主體工程,乙方完成地下室主體工程后,甲方支付地下室主體工程款完成了的60%,地上主體工程完成五層支付完成量的80%,封頂后支付完成量的80%,二次結構工程按月進度結款90%,工程竣工后結清97%,甲方留質量保證金5%,二年內結清。
第八條、工程竣工結算方式
1、自竣工確認之日起,半個月內編制完成《工程竣工結算書》及附件、甲方收到承包方所報《工程竣工結算書》后予以確認,在三個月內完成《工程竣工結算書》審核工作,承包方應積極配合,超過一個月承包方未能及時上報《工程竣工結算書》視為發包方默認承包方所報工程結算價款屬實,并承擔由此給承包方造成的損失。
2、施工用水、用電:由承包方從甲方指定水源、電源地自行接入至施工現場,水源、電源地至施工現場發生的線、管由甲方承擔,承包方單獨裝表計量,甲乙雙方確認表號,承包方按水表、電表結算,價格按當地自來水公司及供電局實際價格計算。施工期間每月按現場總水表、電表的計量數,并由甲乙雙方指定負責人按指定分表計量數簽字確認,由承包方自行繳費。
3、人工、材料造價結算辦法:
1)、本合同中約定甲供材料外,其余均由承包方自行采購。
2)、按定額人工費+相關調整文件實施。
3)、甲供材料:鋼材按甲供價格計入預、決算。所有節約材料歸承包方所有。如承包方超領,則超領部分的材料甲方按進場價從承包方的工程款中扣回。
4、工程結算以合同、補充協議、竣工圖、施工方案、竣工驗收報告、變更聯系單、來往文函、技術資料及簽證單位依據。
5、工程聯系單與現場簽訂單審批流程:甲方收到此類、工作聯系單、簽證單在3個工作日內給予確認。15個工作日審核完成否則視為確認。承包方未按聯系單的管理制度執行的,原則上不作為結算依據,簽證、變更結算依據參見本合同相關條款。
第九條、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1)、甲方派駐__為項目總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甲方委托___監理公司委派___為總監理工程師,根據監理合同的約定,代表甲方負責施工進度和質量的監督與控制,遵照甲方的指示完成其職責。承包方應服從、接受監理對項目工程監督、進行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的檢查、現場簽證的審核、工程進度款的審核,并負責工程例會的組織及其他監理工作。
2)、開工前提供有效施工圖五套及有關地質資料一套,并在乙方協助下負責安裝施工臨時總水表和電表。
3)、辦理施工許可證和應由甲方辦理有關證件、批文及辦證需要的費用。
4)、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架空高壓電線、隱蔽文物、古樹名木保護要求:負責提供現有的資料,對地下隱蔽文物、光纜管線、古樹名木、建筑物、構建物及2米以下的障礙物,如需保護或清除,由承包方提交保護措施報甲方審批,費用由甲方負責。
5)、以書面形式向承包方提交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并會同監理工程師進行現場校驗。
6)、負責與設計單位的協調工作,組織承包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并參與超高層結構方案,構造施工處理等研究,優化設計降低建設成本。
7)、負責審查承包方編制的《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總工期控制計劃表》和各《建安工程分布分項(單項)施工方案》以及《工程材料與設備要貨計劃表》。會同監理對承包方自行驗收通過后的隱蔽工程和預檢分項工程進行檢查、驗收,組織有關單位對承包方的施工質量、進度、安全和文明施工進行監督和檢查。參加由監理主持的工程例會。
8)、組織設計、監理、施工、政府有關部門進行工程竣工驗收。
9)、負責按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因甲方原因不能支付工程款或支付不足,甲方則將發售樓盤分塊作為工程款支付給乙方,樓盤價格則按甲方售樓同等價格。該樓盤乙方接受后有權自行出售,甲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2、乙方職責
1)、本工程承包方委派的項目經理為___;項目總工程師為___。承包方須派遣具有國家認證資格的工程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程師(高級技術人員)常駐工程現場,全面負責工程現場的管理和協調工作,并負責建設檔案資料的管理和整理匯總。所有甲方向項目部經理發出的書面通知均經承包方項目經理簽字后方被確認已發給了承包方。項目經理經甲方同意后,中途不得任意更換,如需更換須經甲方同意方可。
2)、履行本合同中規定的.承包方有關權利和責任,按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和工期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施工。
3)、遵守有關法律和規定的承包方有關權利和責任,按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和工期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施工。
4)、負責工地現場臨時設施、道路、管線的施工和保養;從甲方指定的水電接駁施工用水用電,并采取措施避免工程對周圍地下管線、臨近建筑物及市政設施造成破壞。
5)、參加項目全部的施工圖會審、參加設計交底并及時提出完善設計的修改意見。
6)、《月施工進度計劃》和《月工程量的確認》:每月25日前向甲方建立書面報送《下月施工進度計劃表》和《本月完成工程量月報》后,根據承包方提供的《月工程量計劃書》,7天內核實已完工程量。承包方的《月施工進度計劃》,必須具體、詳細,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來源、工程量、分包工程進行及《材料設備供應計劃》等。否則甲方有權不予支付該月進度款或順延支付工程款時間。
7)、每周例會前一天向甲方和監理報送周報,包括本《周施工計劃》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工作的情況說明(包括擬采取措施和最終完成時間)。
8)、負責與現場內臨近工程的施工工序、施工流向、后澆帶施工等工作進行管理和協調,并參與配合質量評定工作。
9)、承包方必須遵守國家及政府有關施工擾民、噪聲控制及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并且承擔因自身原因而導致的責任和費用。嚴格遵守現場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保、消防、治安等各項甲方管理規定,如承包方違反規定造成的責任及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10)、負責本工程現場成品保護工作,如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損壞,承包方應自費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予以修復,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若承包方未能及時修復,甲方可自行委托他人進行修復,修復費用從承包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11)、負責整個項目(包括甲方指定施工項目在內)的全部工程竣工技術資料和竣工圖的收集、匯總、整理工作,符合市城建檔案館的要求之后,辦理存檔手續。甲方指定施工項目單位由其自行整理分項歸檔。按檔案管理相關要求完整交承包方,承包方負責全部檔案整理并辦理存檔手續。
第十條、工程質量與檢驗
1、工程質量管理
1)、本合同規定由承包方總承包范圍的各部各項工程,均須按施工圖、設計變更、相應的國家規范規程及驗收標準和內蒙古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要求進行施工和驗收,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
2)、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設計要求及甲方的指令進行施工,隨時接受甲方和監理的檢查,為檢查提供便利條件,及時根據要求向甲方提供與工程質量有關的技術資料,并按驗查結果進行整改。
3)、為保證施工質量,施工難點以及容易發生質量通病的地方,承包方應先報施工方案經甲方確認(但甲方確認并不解除承包方的質量等責任)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要求承包方按甲方提供戶型圖設計要求先做施工樣板(包括砌體、抹灰、涂料、門窗安裝、防水、裝修及水電安裝等)和樓道公共部分裝修,經甲方檢驗合格后,承包方方可進行大面積施工。
4)、本合同執行國家施工規范、規定與質量評定標準。
2、工程檢查和返工: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標準的部分,承包方應按甲方和監理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合同約定標準。因承包方原因達不到合同標準,承包方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程不予順延。
3、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本合同約定的中間驗收部分,承包方應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和地點。承包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監理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方在監理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2)、重新檢驗與返工:當甲方代表提出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承包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驗收后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查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方承擔返工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不予順延。
4、水、電安裝工程的設備調試與試車
1)、承包方承包的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調試條件,承包方組織設備調試內容,時間,地點。承包方準備好設備調試記錄。設備調試合格,甲方主管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在設備調試記錄上簽字。
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設備調試條件,由甲方或監理組織設備聯動調試,并就設備聯動調試內容合格,各方在調試記錄上簽字。
第十一條、甲供材料與設備
1、本工程在具備施工圖紙的前提下、由甲方明確的提供材料和設備的名稱和范圍、既甲供范圍:按《甲供材料、設備清單一覽表》為據。其余均由承包方自行采購、供應。該“清單表”包括甲供材料設備的名稱、品種、規格、型號、數量、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等。并向承包方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質量負責。甲方在所供材料與設備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由承包方派人與甲方監理方共同清點、登記入冊。由承包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應保管費。因承包方丟失說損壞,承包方負責賠償。材料和設備使用前,由承包方負責檢查,不合格產品不得使用。
2、甲供建安材料與設備的結算方法:甲供材料款管理辦法:在甲方每次支付給承包方工程進度款時,按撥付工程款同比例扣回,在工程款支付至90%時,按實際供應價全部扣回。
第十二條、承包方提供材料
承包方供應的材料的品牌必須符合施工圖和甲方指定品牌的要求。凡土建外墻涂料、石材、面磚、防水材料和給排水及電氣材料的品牌,施工前,產品的品牌、色彩甲方將進行指定。采購時,必須甲方簽字認可才能采購;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使用。甲方或監理人員有權在施工過程中要求承包方將有缺陷的材料拆除、運走,并由承包方承擔重置材料費用。材料檢驗試驗費按規定計取。
第十三條、設計變更與簽證
施工中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需向承包方發出《設計變更通知單》,承包方按《設計變更通知單》進行施工。由于設計變更而引起的合同工作量和合同價款的變化按規定處理,具體的變更款項經確認后隨工程款撥付,工期按實際發生相應順延。
第十四條、工程竣工驗收與移交
風險告知:為了保障發包方的合理利益,在合同中應當明確約定對建設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在建設合同中應當約定,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應通知發包方驗收,發包方在合理時間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果發包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組織驗收,及時通知承包方另行安排時間驗收。若發包方在驗收時發現不符合質量標準的,可要求承包方賠償或返工。
1、本工程以《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為評定工程質量依據,工程質量等級由甲方、承包方、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四方共同評定。
2、當工程竣工驗收前、承包方應將是共產生的垃圾廢料、障礙物及臨時設施全部清除,并提前十天提交工程驗收報告,通知甲方組織驗收。如承包方未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清除建筑垃圾及設施,甲方可以委托其他單位進行清理,相關費用由承包方承擔,甲方有權從承包方工程款中代扣支付。在驗收中,如發生有不合格工程,承包方應無條件進行整改或返工,直到驗收合格為止。
3、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且確認無疑后,在10天內組織物業等有關部門進行內部范圍的竣工驗收,并與驗收5天內給以批準和提出修改意見,承包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擔自身原因造成的費用。
4、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資料和竣工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驗收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后備案,甲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5、竣工日期:為經甲方組織質檢部門驗收通過審批后的日期。
6、工程竣工驗收后,移交甲方使用。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承包方等原因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范圍和期限按規定執行。
7、竣工資料管理要求及違約賠償:
1)、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后,承包方按當地市建設工程竣工檔案歸檔的要求,在3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報送竣工檔案資料。
2)、承包方編制和管理匯總的竣工資料和竣工圖,如未達到歸檔管理要求,甲方可視情要求承包方重新編制,直到竣工圖,如未達到歸檔管理要求,甲方可視情要求承包方重新編制,直到竣工檔案通過檔案館驗收后為止(因甲方及甲方分包單位資料除外)。
第十五條、工程保修
1、工程交付后,承包方應按國家建設部第80號令《房屋建設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有關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期限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保修金定為工程結算價的5%,由乙方向甲方交納。
2、本工程質量保修期起始日為承包方獲得竣工驗收合格證明之日起。
3、保修期內因承包方施工質量引起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4、在保修期間內,承包方應在接到甲方修理通知之日起448小時內派人免費修理,如承包方不在約定時間派人修理,甲方有權委托第三方工人員修理,修理費用從工程保修金中扣除,承包方對此不得有任何異議。
5、保修金的退還:竣工驗收自承包方取得竣工驗收證明之日滿五年返還保修金。如承包方不能及時保修,甲方扣除因另行委托他人所發生的保修費用后返還剩余部分,保修金均無息退還。
第十六條、現場管理
1、安全施工與檢查
1)乙方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2)甲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有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安全防護
乙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影響監理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監理認可后實施。
3、事故處理
1)承包方必須嚴格遵守相關安全操作規程,采取必需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人員傷亡事故責任由承包方承擔。
2)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監理,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有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3)甲方乙方對事故責任發生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或參照爭議解決條款。
4、文明施工
1)承包方應嚴格遵守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條例,隨時接受甲方、監理以及政府主管部門的檢查,并落實檢查整改意見,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本工程施工場地,以該項目總平面施工范圍內為施工場地,施工平面須考慮周全,并經甲方失眠審核后方可實施。
3)乙方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頒發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規范、條例和甲方的現場管理規定,甲方將定期邀請主管部門的認定處到場進行檢查。
4)乙方現場辦公室應配備齊全、完好的辦公設備,包括電腦、打印機等。
5)施工期間,乙方及時整理和安排所有機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主導完工場清,工程建設中每個樓層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須通過井架或垃圾槽運輸到地面,嚴禁從高空直接向下投拋。
6)乙方嚴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的規定,并辦理施工場地交通、噪音、環境衛生和場外污染等有關手續。
7)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循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采取有效措施,保護好施工現場和周邊地區的環境。承包方對施工中產生的各種垃圾和廢棄物及時清運出場并妥善處置(相關費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擔),保證現場整潔,防止對環境造成污染,并嚴格控制施工噪音。
5、對乙方文明施工的基本要求
1)有完善的施工組織設計,有健全的施工指揮系統和崗位責任制,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重大修改時,應報原審批人批準。
2)嚴格進行施工總平面管理。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監理各種臨時設施,各種材料、構件、半成品按平面布置堆放整齊,并且有標識及負責人管理,施工場地平整,道路暢通,施工用水、電設施及線路按規定假設整齊,排水系統使用狀態良好,每項均需要安排專人管理。
3)機具設備按規定位置布設,進場前經過維修檢查,實行持證上崗。
4)符合建設部發布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規范要求。
5)建立防火管理制度,材料儲存、消防器材布置、易燃易爆器材保管及施工作業符合消防條例要求。
6)有對施工粉塵、廢氣、廢水、垃圾、噪音、震動的控制措施,防止環境污染。
7)建立宿舍、食堂、廁所等生活設施的管理制度,保證符合衛生要求。廚師要有健康證。
6、現場施工管理
1)、乙方配合甲方和監理公司對現場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方面的定期檢查。
2)、甲方和監理公司在分享工程施工中將建立施工樣板(樣板間)制度,乙方在分型施工時配合完成。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風險告知:合同必須要有違約條款,應明確一般違約的后果以及嚴重違約的不同后果。二是若約定違約金,原則上約定的違約金不能超過其損失的30%,違約金如果約定過高,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予以降低,最好是約定一方違約后向另一方賠償損失的計算方法。
1、工程質量: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合格率100%,如達不到要求,承包方應無償返工和整改,直至工程達到合格標準,并承擔未達標單體結算造價千分之三的質量違約賠償金。若因返工使工程逾期竣工,由于返工造成的費用由承包方自己承擔,并承擔工期賠償違約金。
2、承包方違背合同各相關條款所述承包方職責、義務和承諾時,應按合同承擔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其中合同未盡述的違約情況,均依上述原則比照類推處理。
3、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終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后終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賠償損失。
4、施工工期日歷天數。因承包方原因延誤一天,承包方賠償違約金50000元/天。
5、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逾付款應承擔尚欠工程款的固定資產投資類同期銀行貸款利息,工期順延。
6、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竣工結算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按固定資產投資類銀行同期貸款利息,向承包人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
7、雙方違約責任: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終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后終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賠償損失。
8、甲方指定分包責任及賠償:
9、因安全事故給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0、拖欠民工工資而給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外購造成的經濟糾紛、訴訟給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2、質量事故給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3、文明現場混亂造成停工、罰款給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4、工期拖延不能按時交付使用給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5、其他原因給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八條、保險條款:
1、承包方辦理自己所轄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并支付相應費用。
2、農民工保證金由乙方向有關部門繳納,甲方對于乙方和勞務人員的勞務糾紛不負任何責任。
風險告知:工程保險的責任范圍由二部分組成,第一部分主要是針對工程項下的物質損失部分,包括工程標的有形財產的損失和相關費用的損失;第二部分主要是針對被保險人在施工過程中因可能產生的第三者責任而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導致的損失。建議辦理相關人員有關保險。
第十九條、暫停施工
1、因設計圖重大調整等原因若需暫停施工,承包方實施甲方作出的暫停施工處理意見后,可視具體情況,提出復工要求,甲方將及時給予承包方答復。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順延,累計停工超過一個月時視為甲方解除合同并給予結算、承擔給承包方造成的損失、全額支付工程款,在順延工期期間所增加的實體項目按原合同單價計算,損失部分雙方按實際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二十條:工程緩建:
1、甲方認為卻有必要工程緩建施工時:應當以書面要求承包方停止施工,承包方應當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并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人員、設備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支付承包方已完成工程的全部價款,并承擔由此給承包方造成的損失。
2、本工程按國家政策挺緩建:除結清全部工程款外造成承包方工期延誤和損失,按到時有關規定補償。
第二十一條、爭議
1、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應本著客觀、公正、公平的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2、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時,雙方同意由工程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風險告知:關于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法院訴訟或者選擇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約定仲裁解決仲裁一裁終局,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兩審終審。在約定管轄時注意,約定了法院管轄就不能在約定仲裁管轄,兩者只能選擇其一。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協議一式10份,甲方6份,承包方4份,雙方蓋章后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承包方將工程交付完畢,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二十三條、其他事項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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