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范本【優秀14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勞動合同范本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勞動部《集體合同規定》以及江蘇省企業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規定
同江蘇華富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江蘇華富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工會(以下簡稱乙方)高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保險福利、勞動安全衛生等事項
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經集體協商可以達到一致意見的單項、多項或者所有事項簽訂集體合同)。
一、勞動報酬
包括工資分配方式,工資支付辦法,工資增減幅度,工資收入水平,延長工作時間付酬標準,特殊情況下工資標準等。
二、工作時間
包括工時制度方式,加班計劃和限制,特殊工種工作時間,勞動定額的確定等。
三、 休息休假
包括月休息時間、調休息安排、年休假標準,不能實行標準工時的職工休息休假等。
四、保險福利待遇
包括依法參加的各項社會保險,企業補充保險的設立項目、資金來源以及享受的條件和標準、企業福利設施的修建、職工文化和體育活動經費的來源
職工補貼和津貼標準,困難職工救濟、職工療養、休養等。
五、勞動安全衛生
包括安全衛生的目標、勞動保護的措施、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改善的具體標準和實施項目,定期健康檢查以及對職工未成年的'特殊保護。
六、勞動合同管理
包括簽訂、變更、解除、終止和續簽勞動合同的程序和辦法、經濟裁員的條件和辦法等。
七、職業培訓
包括職工上崗前和工作后的培訓,轉崗培訓、培訓的周期和時間表以及培訓期間的工資和福利待遇等。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經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討論通過,經雙方首席代表簽字上報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后生效,予以公布。有效期五年,從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九、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變更或者解除集體合同應當經雙方協商一致,變更集體合同按簽訂集體合同程序進行。
1、訂立集體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修改或廢止的。
2、集體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或者企業生產工藝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變化致使集體合同部分或者全部無法履行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集體合同或全部無法履行的。
4、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十、集體合同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因簽訂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勞動部門協商處理。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
可以向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違反集體合同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集體合同的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集體合同規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十二、雙方認可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集體合同生效后,簽約雙方應當認真履行,企業每年至少一次向全體職工報告集體合同履行情況。
2、簽訂兩年期以上集體合同的,可以每年就工資等不定因素方面的內容進行協商簽訂年度協議,作為集體合同相關內容的變更和補充。
甲方代表: (簽章) 乙方代表: (簽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見證監督方: (簽章)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范本 篇2
用人單位:
勞 動 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乙方已詳細閱讀并充分理解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內容,并承諾對該合同條款、附件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內容的理解與甲方的理解一致。
第一章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1.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形式:
2.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條 試用期
1、乙方應在試用期滿前15日內向甲方的行政人事部門提出轉正申請,并填寫轉正申請書。甲方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對乙方在試用期間綜合表現進行考核和評價,合格者正式上崗,不合格者書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2、在試用期間無論何方提出解除本勞動合同,甲方均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章 工作內容、工作地方
第三條 乙方同意并承諾甲方有權根據經營工作之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調整乙方之工作地點、崗位和工作內容,并同意甲方有權按本公司薪酬原則調整相應勞動報酬。乙方不接受或認為不適應甲方調整的工作地點、崗位和工作內容的,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章 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休假,并接受甲方的檢查與監督,具體按甲方制定的公司考勤管理規定執行。
第四章 勞動報酬
第五條 乙方每月工資構成為 底薪+提成+福利 的形式,同時甲方按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績效考核,考核計算后支付。乙方在試用期間的月工資標準不低于西安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六條 乙方入職及離職當月,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工資及相關待遇。
第七條 甲方每月15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發工資之日若遇節假日,則相應順延。若甲方資金確實周轉困難,則乙方同意甲方自應發工資之日起在30個工作日之內發放,且乙方并不認為甲方已經構成違約。
第五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八條 甲方根據乙方工作的性質、場所及工作條件,按國家法律規定提供相應的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若乙方從事的職業具有危害性,則甲方應采取措施防止職業危害的發生,努力改善勞動條件。
第九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按國家有關規定及甲方公司規章制度執行。
第十條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六章 培訓
第十一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各類有助于提高工作成效、個人管理能力的培訓。乙方因工作需要必備上崗證件的,乙方必須具備,由此產生的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章 保密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對在甲方工作中知悉的甲方及其子公司、分公司、關聯單位的動產、不動產、權利、銀行帳戶、財務信息、檔案證件、圖紙、經濟合同、客戶信息、項目信息、供方信息、價格信息、營銷方案、資源信息、規章制度等商業秘密、知識產權負有保密義務,即使是在雙方終止或解除合同后,乙方也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泄露、披露、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九章 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或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乙方承諾愿意與甲方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十五條 試用期內,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須提前3天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轉正后,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30天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
第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甲方認為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 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乙方應在與甲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3日內辦理相關離職移交手續。
第十一章 勞動合同的延續
第二十條 任何一方欲續簽勞動合同,應在本合同到期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續簽合同。本合同到期后若甲方既未與乙方續簽合同又安排乙方繼續工作且乙方已接受的,本合同期限自動延續一年。
第十二章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一條 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時,若乙方對甲方尚有欠款和其他費用,乙方同意甲方有權直接從應付的離職結算工資和經濟補償金中抵扣。若乙方在雙方協商不一致情形下離職(包括乙方在合同期內非甲方過錯未經甲方許可自動離職、乙方主動提出解除勞動關系但未按規定提交辭職申請、未按甲方要求完善交接手續等情形),甲方有權拒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并有權向乙方追討欠款和其他費用。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競業禁止事項或甲方的規章制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情況嚴重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三章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 甲方對涉及乙方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均系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組成部分。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行為規范和規章制度,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已經認真閱讀并予以認可。乙方愿意自覺接受甲方勞動紀律、行為規范和規章制度的約束。
第二十四條 乙方因工作需要領用的物品,乙方負有妥善使用及保管責任,因乙方原因導致的物品損毀,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乙方確認甲方在招聘時或在簽訂本合同時,已向乙方如實告知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事項。乙方承諾入職時向甲方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資質證等證件是真實的、無弄虛作假行為,同時承諾已如實告知甲方未有先天性或傳染性重大疾病以及影響從事崗位正常工作的疾病,并承諾如有提供上述虛假信息,就視為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甘愿按照公司規定接受包括解除勞動合同無離職補償金在內的處罰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相應法律責任。
第十四章 其 他
第二十六條 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規定存在無效或者不能執行的情形,本合同其它規定的有效性不受任何影響。
第二十七條 乙方確認并承諾: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列地址(住所地)系真實有效的,甲方的任何書面通知均能夠送達該地址。如乙方聯系電話發生變化、因故搬遷或要求變更送達住所地,應于變更之日1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郵寄送達該住所地的所有文書均視為有效送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范本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在臨居住地址: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個月。
(三)乙方應在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到崗。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注:加班加點工資標準應按國家相關規定明示于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第四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________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1、固定工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________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鐘點工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______月________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四)合同期內,甲方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
第五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第六條、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了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系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并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并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后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5)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6)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沖突的業務。
(7)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并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2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范本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乙方(職工)姓名、性別、居民身份證號碼
籍貫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以下列第x種類型確定本合同期限(A、B、C選其中之一):
A、固定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B、無固定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法定終止情形出現止。 甲、乙雙方選擇上述勞動合同期限之一的,如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該任務完成之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工作。
(二)、乙方同意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在x。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實行x工時制(A、B、C選其中之一)。
A、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B、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按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事項及內容執行。
C、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乙方根據工作需要,確保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下自行安排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為x元人民幣/月,其中試用期工資為x元人民幣/月;或雙方約定的其他工資分配形式:
(二)、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x日前。
(三)、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乙方待崗生活費。
五、社會保險
(一)、經雙方同意,甲方支付給乙方工資包含社保金部分,乙方自行辦理。
(二)、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并提供可能的幫助,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等級鑒定,并為乙方依法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七、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江蘇省的相關規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或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九、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事項雙方協商解決。
(二)、甲、乙雙方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勞動合同范本 篇5
甲方(工會或員工代表) 乙方(企業)
員工人數:____人
協商首席代表:
姓名:
職務:
身份證號碼:
協商代表人數:
代表產生方式:
聯系電話:
企業性質:
協商首席代表: 姓名: 職務:
身份證號碼: 協商代表人數: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聯系電話: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合法權益,增強合作共事,促進企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集體合同規定》及有關法規、規章,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工會是企業員工合法權益的代表,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本合同由工會(員工代表)代表員工與企業簽訂。
第三條 甲乙雙方依法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培訓、保險福利等事項,通過集體協商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四條 進行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有關規定; (二)相互尊重,平等合作; (三)兼顧雙方合法權益; (四)不得采取過激行為。 第五條 本合同依法生效后,對企業和全體員工具有約束力。
第二章 勞動合同
第六條 本企業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由企業與員工協商一致,并經企業與員工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蓋章后生效。勞動合同中的勞動條件和標準,不得低于本集體合同的規定。
第八條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員工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員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企業應當與員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九條 企業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員工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員工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十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企業與員工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
第十一條 企業或者員工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害或損失的,按《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第三章 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本企業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工資制度。
第十三條 本企業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工資支付形式。
第十四條 本企業員工月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第十五條 本企業以貨幣形式支付員工工資,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工資發放約定日為每月_______日(工資支付周期不超過一個月的,約定的工資支付日不得超過支付周期期滿后第七日)。工資發放日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的,應當在之前的工作日發放。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員工工資。
第十六條 員工加班工資計算標準以___________為基數。按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別支付 50%、xx年度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和本企業員工工資水平及企業經濟效益,經協商,確定本年度員工工資增(減)______%。員工增(減)工資具體辦法是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一條 本企業依法建立工時制度按下列條件、標準處理相關事宜:
(一)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小時,保證員工每周休息_____日;
(二)根據本企業生產經營特點,特殊工種特殊情況的'安排:
第二十二條 本企業因生產經營需要安排員工加班加點的,嚴格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并依下列要求處理相關事宜:
(一)乙方事先提出加班加點理由,確定工作量和加班人數;
(二)與甲方或參與加班的員工協商;
(三)乙方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加班加點時間不超過《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甲方和員工應當給予支持。
第二十三條 員工依法享受的帶薪休假以及本集體合同約定的其他假期:
第五章 保險福利
第二十四條 企業和員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員工依法享有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費的負擔按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企業可以根據經濟效益情況,建立企業年金制度。企業年金所需費用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企業根據經濟效益情況,逐步發展并改善員工的文娛設施、膳食、交通、住房等條件。
第六章 勞動安全與衛生
第二十七條 企業依照法律、法規及規章,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責任制。
第二十八條 企業應當提供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員工獲得職業衛生保護。
第二十九條 企業必須采用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并為員工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第三十條 企業對在_______工種(崗位)的員工定期作專項體檢。
第三十一條 員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勞動安全衛生規程。
第三十二條 對于危害員工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工作,工會有權代表或支持員工予以抵制。
第三十三條 發生員工傷亡事故,或出現危及員工身體健康和勞動安全的重大事故,企業應當及時處理,并在24小時以內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七章 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三十四條 企業禁止安排女員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4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三十五條 企業不得安排女員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3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第三十六條 企業不得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3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員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第三十七條 企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
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三十八條 企業應當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八章 職業培訓
第三十九條 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和完善職業培訓制度,制訂培訓計劃。員工必須接受職業培訓,提高勞動技能。
第四十條 企業應當按照員工工資總額的 .5%提取員工培訓經費,列入成本開支。員工培訓經費應當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一條 企業對員工進行的職業培訓,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第四十二條 根據實際情況,企業需要為員工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當事人雙方可以簽訂《培訓協議》,訂明培訓時間、地點、專業、費用、培訓后的服務期、違約責任等事宜。
第九章 集體合同的期限、履行及爭議處理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從依法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一經生效,雙方應嚴格遵守認真履行。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同意變更修改條款內容的,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程序重新協商,并將變更修改后的內容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查。
第四十五條 員工一方協商代表在其履行協商代表職責期間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至完成履行協商代表職責之時,除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不得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員工一方協商代表履行協商代表職責期間,企業無正當理由不得調整其工作崗位。
第四十六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規章有規定的,依規定執行;無規定的,雙方應進行集體協商,簽訂補充條款,并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部門審查。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個月,雙方應舉行集體協商,重新簽訂集體合同。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查,自審查登記完成之日起生效。送達 5日內審查機構未提出異議的,本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第五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行政部門存檔。
甲方首席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首席代表(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范本 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________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人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起到_____________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限需要,安排乙從事_______________工作、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
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甲方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時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應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第五條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六條甲方嚴格招待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找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
第八條甲方按下列第_____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__。
第九條甲方于每月________日前以貨幣或轉帳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二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并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范和操作規程。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六條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的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十九條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條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條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四條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的,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僉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解除、終止本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八、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甲方為乙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
第二十七條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第二十八條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九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三十條甲方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范本 篇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性別:________
現居住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戶籍所在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一下第一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用工之日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為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并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以下第一種工時制度: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士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報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元/月。
第十條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分局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底薪、加班費,其底薪標準為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十一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30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二條實行標準工時,綜合計算公式和不定時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的勞動工資報酬,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六、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甲乙雙方接觸、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接觸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七、雙方約定的事項
第十四條甲方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外培訓的約定:
(二)保守商業秘密的約定:
(三)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四)其他事項約定:
八、其他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從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從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附則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專項協議、勞動合同變更協議及甲方規章制度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及本省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范本 篇8
甲 方: 地 址 :
乙方: 住 址: 聯系方式: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規章制度,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勞動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具體的工作要求以《職位說明書》為準,乙方的錄用條件及崗位能力必須具有完成最低每月計件工資的能力。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誠信合理的原則,向乙方說明情況后,可以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三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計件工資,乙方的月工資總收入為計件工資單價乘于當月完工件數減去次品件數,具體計件工資標準雙方簽訂補充協議。甲方根據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規定,代扣代繳乙方個人所得稅及社會保險費用。
第四條 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五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制,工作時間統一為: 。
第六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八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甲方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方制訂了《員工手冊》,乙方已經知曉所有制度內容。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規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甲方應當對乙方承擔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十七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甲方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四)乙方退休、退職、死亡的。
甲、乙方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完全或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甲方不得終止本合同,但經雙方協商一致,并且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也可以終止。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于本合同第十八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乙方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___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間,甲方可以采取相應的脫密措施。
第二十五條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競業限制的范圍為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第二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人民幣十萬元整。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保守商業秘密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人民幣十萬元整。
第三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范本 篇9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家庭住址郵政編碼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本合同于工作完成時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甲方每月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元或按執行。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五、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七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欽州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九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欽州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范本 篇10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委托代理人):
住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甲乙雙方根據《______________》等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_________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 _年____月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限為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并達到質量標準。
第四條乙方應當服從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的臨時性派遣和調整。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以下第種工時制度: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乙方的休息、休假、探親假、帶薪年休假、婚喪假、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等,參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執行。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二條約定的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二條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的工資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位調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制度。
第九條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安排乙方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當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五、社會保險
第十條甲方按國家規定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競業禁止的約定
第十一條鑒于:
1、甲方與乙方確立了勞動關系,簽訂了勞動合同,且乙方在公司所任職位及所從事工作的保密性質;
2、乙方充分理解并同意甲方在協議中擬訂的.要求;
3、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間所獲悉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資料,文件,信息,軟件,數據庫及其他公司的以各種形式或載體存在的資料。
第十二條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任職期間不得從事以下行為:
1、自己開業生產或經營與甲方生產或經營產品同類的產品;
2、自營與甲方同類的業務;
3、為他人經營與甲方生產或經營的產品同類的產品;
4、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業務。
第十三條乙方離職后的競業禁止義務
1、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乙方應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職務開發中商業秘密的所有文件、記錄、信息、資料、器具、數據、筆記、報告、計劃、目錄、來往信函、說明、圖樣、藍圖及綱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內容之任何形式之復制品),并辦妥有關手續,所有記錄均為甲方絕對的財產,乙方將保證有關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關商業秘密信息,也不能得以任何方式再現、復制或傳遞給任何人,更不得利用前述信息謀取利益。
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2年內不得在與甲方從事的行業相同或相近的企業,及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內工作。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2年內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4、在乙方離職后2年內,不能直接地或間接地通過任何手段為自己、他人或任何實體的利益或與他人或實體聯合,以拉攏、引誘、招用或鼓動之手段使甲方其他成員離職或挖走甲方其他成員。
5、從乙方離職后開始計算競業禁止期時起,甲方應按競業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禁止補償費。補償費的標準為離職前月度平均工資的80%。補償費從離職次月開始按月支付,由甲方于每月的25日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6、競業禁止期滿,甲方即停止補償費的支付。
7、乙方應于每月20日前告知甲方其現在的住所地址、聯系方法及工作情況,甲方可以隨時去乙方的住所處核實情況(包括查看乙方的住所地的房屋租賃合同或房產證和向乙方鄰居了解乙方的工作情況),乙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應當視為違約并承擔與此相關的一切法律責任,并支付不少于100000元的違約金。
(1)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使用或許可他人使用研究成果、商業秘密、經營方案等;
(2)披露研究成果或商業秘密;
(3)將研究成果或商業秘密或其復制品據為已有或未經甲方授予權持有;
(4)為他人侵犯公司商業秘密提供信息或便利;
(5)違反脫密期約定之提前通知義務的;
(6)違反競業禁止義務的;
(7)其他違反本協議的行為。
2、甲方不履行規定義務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如果上述情形發生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甲方還有權單方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并且無需給予乙方任何補償,并追究乙方相應法律責任。
七、委派培訓、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第十五條甲方全額出資委派的專項培訓、學習(競賽),乙方在委派前簽訂培訓承諾書,并按承諾書的約定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符合國家辦理社會保險條件的,甲方按國家及公司規定為乙方辦理,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將給予辦理商業保險等。
第十七條甲方根據公司經營狀況、社會消費水平、個人表現等綜合因素適時有序對乙方的薪酬福利待遇進行調整。
八、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第十八條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提前七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九條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甲方依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相應費用,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九、爭議解決
第二十三條因本協議之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屬于勞動爭議的由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屬于民事訴訟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管轄。
十、其他
第二十四條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第二十五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沖突的,以補充協議為準。本協議與補充協議都沒有規定或規定不清的,中國有關商業秘密的法律法規及規章當然適用。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員工)(簽字):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日期:
日期:
勞動合同范本 篇1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不具備勞動法律關系的主體資格。根據《民法通則》、《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協議期限
第一條 本協議期限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終止,合同期限為年。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在協議期限內因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本協議期限內,乙方應將其相關執業證書(證件、證明)執業地點注冊在甲方,即____醫院,乙方在任何時間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在其它醫療機構兼職。
第四條 乙方須按照甲方工作崗位要求,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且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并接受甲方及其委托代理人的平時考核和年終考核。
第五條 乙方認為,根據已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
第六條 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愿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個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九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十條 甲方在協議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將按新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的工資。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二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10至15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
第十三條 乙方同意醫療費用自理,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六、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為乙方購買醫療責任保險及附加險,保險期限與本協議期限相同。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五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六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協議。
第十八條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甲方的保密規定, 維護甲方的知識產權、技術秘密 、商業秘密等。
八、勞務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九條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協議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協議。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違反本協議第三條約定,將相關資格證書、執業證書等執業地點注冊在其他單位,或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
4、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務協議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協議: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需提前十五天書面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二十四條本協議確定要終止、解除時,乙方應在一周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并附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二十五條本協議到期,勞務協議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協議。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六條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應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進行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二十七條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八條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范本 篇12
為了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確保甲方的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如下補充協議:
一、甲方在錄用乙方后,同時為其解決戶口的問題,乙方必須為甲方服務兩年。
二、乙方因本人原因不能為甲方服務二年的,須按每月_____元賠償金計算,有一個月算一個月,逐月累計,向甲方作出賠償。
三、甲方為提高公司員工的業務水平,根據乙方的實際工作崗位給予相應的業務培訓,凡甲方給乙方相應業務培訓的,乙方必須根據本人所在的崗位,為甲方服務不期限。
如:培訓一部:培訓師服務三年;培訓二部:野外運動教練 服務兩年;客服部 :客服專員服務兩年。銷售部:銷售代表 服務一年;策劃部:網頁設計 服務一年:
四、乙方因本人原因不能達到服務期的,一年的.須按每月_____元賠償金計,二年的須按每月_____元賠償金計,三年的須按每月_____賠償金計,有一個月算一個月,逐月累計,向甲方做出賠償。
五、本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同時生效。
六、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委托人:
身份證:
日期
日期:
勞動合同范本 篇13
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職工一方和企業(含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為維護職工和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發展和職工利益的提高,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北京市集體合同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確立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培訓、保險福利等各項勞動標準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 本合同對企業和本企業的全體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四條 企業依法經營,認真履行本合同,尊重并支持工會工作,積極落實《企業工會工作條例》,依法按時足額撥繳工會經費,保證工會各項工作的開展。
第五條 企業工會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協調勞動關系,組織職工參與企業的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工會教育職工自覺遵守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愛護企業財產,保守企業秘密,愛崗敬業;認真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恪盡職守;積極支持和參與企業改革,自覺執行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的重大決策和決議;立足本職,盡職盡責。
第二章 勞動報酬
第六條 企業工資分配制度
企業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經營風險為主要依據,制定工資分配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最低工資保障制度,以及國家勞動法律有關工資及職工福利制度。
企業工資分配制度遵循同工同酬、注重知識與技能、多勞多得、合法合規的原則,使工資與責任、利益和風險掛鉤。其內容包括職工工資分配原則、方式以及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等具體分配辦法等,確保制度透明。
企業在制定和調整工資分配制度、考核分配制度等涉及職工權益的方案及實施辦法過程中,應聽取工會意見,其方案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后實施。
第七條 工資制度
企業針對不同崗位職工采取的工資制度有計時工資制(含職務工資制、崗位工資制、聘用工資制等)、計件工資制、年薪制和完成一定任務的工資制。
其他收入分配形式有:科技承包兌現、新產品利潤提成、科技成果和技術專利折價入股、固定基數考核、銷售提成等。
第八條 工資性收入
企業工資性收入有:工齡工資、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計件工資、加班工資、特殊工資、獎金(績效工資)、津貼、補貼等。
企業確定的工齡工資、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津貼、補貼等按不同崗位組成職工的基本工資。
同一工種和崗位上工作的男女職工同工同酬。
企業實行年薪制、承包制、提成制等其他分配辦法,參照企業相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工資支付辦法
企業遵循按時足額、優先支付的原則,按月(小時、日、周)為周期支付工資。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計發工資的,應當在工作任務完成后即時支付工資。
企業應當至少每月向勞動者支付一次工資。企業在每月____日(遇節假日、雙休日提前),以貨幣形式(可通過銀行)支付職工工資,不得克扣和拖欠。
企業因生產經營困難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應當向職工說明情況,并經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協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資,但最長不得超過30日。企業超過30日無法支付工資,工會或職工代表可與企業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勞動保障部門反映,或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十條 職工工資增長機制
企業依據經濟效益并根據城鎮居民物價消費指數、最低工資標準、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工資指導線、北京市和行業的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企業勞動生產率等因素中任何一項的變化,與工會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簽訂工資專項協議,建立職工工資正常增長和調整機制,使職工工資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而正常增長。掛鉤幅度為:企業經濟效益增長_____%,職工工資增長_____%。
第十一條 職工工資增長原則
企業在經濟效益增長的情況下,按照工資分配辦法,將逐年提高職工工資水平。在工資增長過程中,對生產經營骨干、急需人才、突出貢獻職工予以傾斜;工資水平偏低的生產一線職工和技術工人的工資增長不得低于企業負責人工資增長幅度,逐步實現職工整體工資水平的提高。
第十二條 企業最低工資標準
企業全體職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每月工資不得低于企業最低工資標準。企業最低工資標準高于本市標準,每月____元,每小時____元。并根據企業經營情況和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變化每年進行調整。
第十三條 企業人均工資水平
企業上年度職工人均工資是______元,____年內將在企業經濟效益增長的情況下,使職工年人均工資達到______元。
第十四條 工齡工資
企業工齡工資標準為每年____元,以當年12月31日為核算截止日期。
第十五條 職務工資
企業按照經營管理崗位的不同確定職務工資(有法律規定的除外)。企業行政職務分為:______、______、______等。企業黨群系統職務按照規定與行政職務相對應。職務以黨政任免通知為準。(職務工資標準見附表)
第十六條 級別工資
企業在同等職務條件下,由于部門工作性質、職工任職年限、職工工作年限、職工技術職稱的不同,確定不同的級別工資。(級別工資標準見附表)
第十七條 崗位工資
在崗位評價的基礎上建立崗位工資,同崗同酬、易崗易薪,根據崗位責任、繁簡輕重、工作條件等因素確定,包括工人崗位、技術崗位、一般管理崗位、后勤輔助崗位等,共分為____個等級,工資額在____之間不等。(崗位和崗位工資標準見附表)
同一崗位連續工作滿____年經考核合格可以晉升得到上一等級崗位工資。
第十八條 技能工資
企業為鼓勵職工學習掌握更多的技能,制定技能工資標準,以職工個人具備知識及能力為評價依據,以可測評或已具備的知識技能和學歷、職稱為評價標準,以企業是否聘用為確定原則。
工人崗位按照職業資格可以分為: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等五個檔次。(各檔次工資標準見附表)
專業技術崗位按照職業資格可以分為:初級職稱、中級職稱、高級職稱、正高級職稱等四個檔次。(各檔次工資標準見附表)
同一職工同時具備兩個檔次的條件,按標準高的執行。
同一標準連續工作滿____年經考核合格可以晉升得到上一等級技能工資。
對企業生產經營產生較大影響,并取得直接經濟效益的技術進步及表現突出、成績卓著的特殊貢獻者,可以由企業技能評定委員會審定,報企業批準后晉級____個等級。
第十九條 獎金(績效工資)
企業依據經濟效益狀況、職工完成工作情況,核定職工考核期獎金基數和發放標準。(獎金基數標準見附表)
第二十條 計件工資
企業與工會協商制定《計件工資崗位和工資標準》,根據職工完成任務情況核定發放計件工資。(計件工資崗位和工資標準見附表)
第二十一條 加班工資
企業安排職工加班,所支付的加班工資標準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職工月加班工資基數可以由企業和工會協商確定,但不得低于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工資。計件加班工資基數按照職工每日勞動定額標準予以核計。
第二十二條 相關津貼和補貼
企業的津貼包括:高溫津貼、全勤津貼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高溫津貼:室外露天作業人員每人每月不低于____元標準;室內工作人員每人每月不低于____元標準。指安排職工在高溫天氣(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不含33℃)以下的工作情況。
全勤津貼:倒班崗位____元/月,值夜班崗位____元/月,白班崗位____元/月;當月發生遲到、早退或脫崗____次以上以及請假____天的,不享受全勤津貼。
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執行國家規定(如井下、高空、野外、高低溫、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勞模津貼等)(具體標準見附表)。
各種補貼:伙食補貼、交通補貼、通訊補貼、服裝補貼、住房提租補貼等。
第二十三條 勞動定額
企業制定勞動定額標準,應與工會進行協商,確定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在同等勞動條件下的同崗位90%以上職工能夠完成的工作任務量為崗位勞動定額標準。
企業由于技術創新、技術改造、勞動條件改變、人員調整、降低成本、原材料變化、增長工資等因素的影響,需要修改勞動定額標準時,依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企業實際提出方案,并與工會進行協商確定。(勞動定額標準見附表)
第二十四條 其他規定
職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病休期間,當月實發工資在扣除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不含勞模津貼),不得低于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待崗人員的基本生活費標準,在企業扣除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按照不低于于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
試用期職工工資不得低于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企業最低工資標準。
職工享受探親假、婚喪假等期間,所得工資不得低于企業最低工資標準。
女職工享受產假、集中哺乳時間,計劃內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已婚職工)依法享受休假期間,產前檢查和哺乳依法休假的,企業應當視同其正常勞動并支付工資。
內退人員的生活費支付按照企業相關規定執行。
企業依照規章制度對違紀職工進行扣罰后,其每月工資在扣除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剩余部分不得低于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的70%。
第三章 工作時間
第二十五條 標準工時制度
企業實行標準工時制職工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企業安排職工每天1小時的就餐時間,連續工作4小時內有15分鐘的工間休息時間。職工的就餐時間應當固定,連續工作5小時以內安排一次就餐時間。
第二十六條 不定時工時制
企業由于工作需要,安排一些部門和崗位的職工,以及工作性質特殊的職工在周六、周日工作,或晚上工作,或輪流換班,或在彈性時間工作,采用不定時工時制,須報勞動行政部門審批,并告知工會。
第二十七條 綜合計算工時制
企業因生產特點需要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分別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超出部分應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企業須報勞動行政部門審批后方可執行,并告知工會。
企業應在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與工會協商確定具體工作安排,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輪調等適當方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企業全年安排職工休息不少于_____天,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
企業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范圍的關系,需要機動作業,采用彈性工時的非全日制用工。企業實行非全日制用工職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周累計不超過24小時。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職工,企業參照標準工時制與工會協商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工資標準,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保證職工每周至少休息_____天。
第二十八條 加班安排的原則
企業經與職工代表或工會和職工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二十九條 加班時間的確定
平均每天工作超過8小時以上的時間;平均每周工作超過40小時以上的時間;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職工工作的時間。
第三十條 加班程序和約定
(一)企業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確定加班工作時間、人員和內容。
(二)如果企業未與職工協商,強迫職工加班加點,職工則有權拒絕。
(三)職工本人需要加班的,應征得主管部門審批,方能獲得加班工資。
(四)工會可以隨時查閱企業加班情況的記錄,并檢查職工倒休、加班工資的落實情況。
(五)對于超出法定時間并危害職工身心健康的加班,工會有權代表職工向企業和上級主管部門反映。
第三十一條 加班約定
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以外,還應遵守下列約定:
(一)企業除不可抗力因素和正常安排加班以外,職工在休假日被安排加班,除約定給予補休外,正常計算加班工資;加班時間少于4小時的,應當獲得不少于小時加班工資基數4小時的加班工資。
(二)企業要求職工在企業保持機動狀態,待命工作,而且職工不能自由來去的情況下,應當按照工作時間支付加班工資。
(三)對有損于職工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超過法定延長工作時間或制度性延長工作時間的行為,工會有權代表職工予以制止。
第三十二條 加班補休規定
企業按照規定應該安排補休的,應當在_____個工作日內安排職工休息;無法安排職工補休的,發放加班工資。職工可以根據自身需要提出補休時間,如果職工申請補休的要求被企業拒絕,可以繼續保留這些補休時間一年有效。
第四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三十三條 勞動合同制度
企業依法規范用工行為,加強勞動合同管理,與工會協商建立勞動合同制度。工會應當幫助、指導職工與企業依法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并對企業勞動合同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第三十四條 招聘職工
企業根據發展需要決定招錄職工,按照公開、公正、公平、合理、擇優錄取的原則,依據招聘條件錄用職工。企業在制定招聘條件時,應詳細、具體、量化、有一定可操作性,并告知工會,便于企業招聘職工、考核試用期職工。
企業在制定招聘條件、招收錄用職工時,不能因為性別、民族、信仰、宗教、婚姻、年齡等因素的影響而出現就業歧視的現象。
第三十五條 用工形式
(一)本企業全日制職工。企業與建立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依據勞動合同確定的工作崗位、內容、時間、標準等安排職工工作。
(二)勞務派遣職工。企業通過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協議,招用勞務派遣人員在一些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工作。企業長期性的工作崗位不適宜招用勞務派遣職工,且勞務派遣職工數量不能超過企業職工總數的_____%。
(三)非全日制職工。企業針對季節性、臨時性、輔助性的工作,可以招用非全日制職工,雙方可以訂立口頭協議。非全日制職工數量不能超過職工總數的_____%。非全日制職工以小時計算勞動報酬。
第三十六條 試用期
(一)試用期職工因事假、病假等原因超過____天休息的,需延長相應天數的試用期。經過試用期后繼續工作的即為本企業全日制職工,其工齡要從錄用日期算起。
(二)企業在試用期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的,應至少在解聘前____天通知該職工,并書面說明理由。
(三)企業招聘時,曾經在本企業工作、試用期達到1個月或以上的申請者,應優先于其他人員被聘用。
第三十七條 勞動合同期限
企業根據工作崗位、工作要求、工作性質確定勞動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三種。
職工獲得市級以上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稱號的,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
(一)企業制定和修改勞動合同時,當事人雙方應當就勞動合同的具體內容進行協商,并聽取工會的意見。勞動合同文本可以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討論。
(二)工會應當向職工宣傳與勞動合同相關的法律法規,幫助職工了解文本內容,增強職工履行勞動合同和依法維權的自我保護意識。
(三)工會對企業勞動合同的管理、簽訂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企業與女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不得規定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等內容。
第三十九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
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并采用書面形式記載,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工會應當監督變更勞動合同程序的合法性,幫助職工了解勞動合同變更的實質內容及今后可能產生的影響。
第四十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企業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工會認為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企業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企業糾正。企業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二)享受醫療期的職工,醫療期滿仍未病愈的,應由北京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合同,辦理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病退、退職、退休手續;被鑒定為五至十級的,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
(三)國有企業在實施裁員過程中,裁減人員方案應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四)企業裁減人員時,應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1.獲得市級以上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稱號的;
2.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3.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4.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5.企業特困職工、困難職工。
(五)工會應當監督企業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保證解除程序合法、解除理由充分、職工有申訴的權利。
第四十一條 勞動合同的續訂
工會應當監督續訂勞動合同工作的合法性和程序的規范性,在企業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人數超過職工總數30%、續訂率低于80%時,應向勞動保障部門和上級工會匯報,確保企業勞動關系的穩定。
第四十二條 其它約定
(一)企業招用勞務派遣職工、非全日制職工在重要生產崗位連續工作____年以上,應安排本企業全日制職工接替該崗位的工作,或將勞務派遣職工、非全日制職工轉為本企業全日制職工。
(二)企業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以及續訂勞動合同,應當遵循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當事人雙方應就勞動合同具體內容進行平等協商。
(三)企業工會專職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員自任職之日起,其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延長期限相當于其任職期間;非專職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員自任職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勞動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至任期期滿。但是,在任職期間本人有嚴重過失或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除外。
工會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滿,企業不得隨意變更其工作崗位或者調動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變更工作崗位或者調動時,應當事先征得本級工會委員會和上一級工會的同意。
第五章 休息休假
第四十三條 一般規定
職工每周必須有一天的休息日。
職工各種假期遇國家法定休假日自動順延。
企業在五四、六一(子女14歲以下的職工)、重陽等特殊節日和少數民族傳統節日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職工休息____天,工資照發。
職工在病假、婚假、喪假、產假、計劃生育假、育嬰假、探親假、事假、工傷假等期間的工資按照考核規定發放。
跨省市探親假的往返路費報銷,國家已有規定的按規定辦理;未作規定的,企業根據情況,酌情報銷____%路費。
第四十四條 病假
職工患病出外就診的,須在當日出示醫院開的病假條。
職工患病休假的,應于當日通知企業,并告知企業病假時間,上班后向企業出具病歷、醫囑和醫院開的病假條。
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長期停止工作治療或休養的.,職工應提前_____日向企業提出申請,并提交醫生證明,企業根據職工的病情和參加工作的年限,及時辦理享受醫療期手續,準予病休。
第四十五條 婚假
職工本人結婚,可休____天婚假。男女雙方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7—14天的獎勵婚假。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休假時間不含路程時間。
第四十六條 喪假
職工和配偶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孫子女、監護人死亡時,企業應根據具體情況,給予職工____天的喪假。如需赴外地料理喪事的,喪假時間不含路程時間。
第四十七條 產假
女職工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時間。女職工產后身體尚未康復,不能按時返回崗位,女職工應向企業提交醫生證明,經核實,產假可酌情延長____天。
女職工放環后懷孕流產的假期按產假待遇處理。
第四十八條 計劃生育假
女職工享受計劃生育假。產假期間放置宮內節育器者,增加產假____天。
第四十九條 育嬰假
子女剛出生,男職工可連續休____天的育嬰假,如新生嬰兒患有身體疾病,男職工可提前____天向企業提供醫生證明,經審核批準,育嬰假可延長____天。女職工晚育的獎勵假可由男方享受。
第五十條 探親假
職工參加工作滿一年,與配偶、父母兩地分居(不在同一省市),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父母的探親假。
職工探望配偶,每年給予探親假一次,假期為____天,不含路程。
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原則上每年一次,假期____天,不含路程;如因工作需要,企業當年不能安排假期,或職工自愿2年探親一次,可以2年安排一次,假期____天,不含路程。
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一次,假期____天,不含路程。
出境、出國探親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十一條 事假
職工因私事需要辦理的,在不影響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可請事假。職工應提前____天向所在單位領導口頭或書面申請,全年事假累計不超過_____天。突發臨時性情況,應及時電話告知企業。
職工參加學生家長會、房管部門維修、房屋拆遷、因私社會考試等,可請假____天。
職工的配偶、直系親屬和配偶的父母患重病住院需陪同照顧的,職工應向企業提交休事假的書面申請,經審核批準,職工可以休____天事假。
因故不能按時返回企業,職工應提前____天向所在部門領導申請延長事假,如延長超過____天,應向企業提交書面說明,經批準,可繼續休事假。
第五十二條 工傷假
職工在工作時間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需要接受工傷醫療的,可申請工傷假,經醫務部門鑒定,負輕傷的,工傷假不超過6個月;負重傷的,工傷假不超過12個月;如傷情嚴重或情況特殊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適當延長假期,但最多不得延長12個月,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如果延長12個月后仍因病情未徹底好轉需要繼續治療或休養的,職工可考慮病休。
第五十三條 帶薪年休假
企業制定帶薪年休假制度,職工在本企業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年休假假期不跨年度使用。(具體標準見附表)
第五十四條 年假安排
(一)企業于每年1月份,向全體職工公布本年度帶薪年休假選擇時間段、職工本人的年假天數、提交申請的截止日期等,由職工本人自主選擇休假時間,并向企業或工會提交休假的書面申請。
(二)企業和工會根據實際情況,共同做出本年度的職工休假計劃,并貼出布告,公布每名職工本年度的休假安排。
(三)由于特殊情況,職工不能按原計劃休假,或由于特殊情況臨時需要調整計劃,職工應提前_____日向企業和工會提出申請,由企業和工會共同協商,并于_____日內做出答復。
(四)所有事先公布的休假安排必須嚴格履行。
第五十五條 假期加班
企業需要職工在婚假、探親假、育嬰假期間工作的,企業應按照職工日(小時)工資的200%-300%支付加班工資。
企業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一)企業應至少提前_____天告知工會相關情況,與工會共同制定加班計劃。
(二)企業編制假期加班安排,職工根據自愿的原則填寫申請表,企業與工會一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加班;如果申請加班人數不夠,經企業與工會及職工協商后,方可安排沒有申請的職工加班。
(三)假期加班應保證至少4小時的工作時間和相應的加班工資。
第五十六條 其它規定
(一)職工在年休假期間生病,可向企業提交醫生證明,經核實,年假生病期間可以算作病假的情況,年假順延。
(二)職工在年休假期間結婚,應向企業提交書面證明,經核實,年假期間可以休婚假,年假順延。
(三)除享受探親假、婚喪假、產假、法定節假日可與年休假合并使用外,每兩個帶薪假期不能連續休,中間應間隔至少_____天。
(四)年度內沒有休滿婚假或探親假的,可以積攢假期剩余天數,與年假一起合并計算,休滿剩余天數。
(五)工會每年分期、分批組織各級勞動模范、先進人物及標兵進行不少于____天的療、休養。
(六)職工因私脫產學習進修可與企業協商解決。
第六章 勞動安全與衛生
第五十七條 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按照《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工會法》對安全生產的規定要求,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
企業年初應確定安全生產目標,如:死亡事故為0;重傷事故為0;火災事故為0,職業中毒事故為0。建立勞動安全衛生責任制;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實施辦法。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培訓制度;安全管理技術措施及要求;安全生產檢查辦法;傷亡事故報告制度等制度。
企業應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制訂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內容詳實、目標明確、措施得力。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定期召開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工作,研究防范事故措施。
企業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責任制度,執行法律法規及政府有關勞動保護的規定,并根據生產的特點,建立健全勞動安全、防火、環保、治安、保衛、衛生的管理制度和組織體系,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
企業必須提供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要求的生產經營場所、設備、設施。
企業設立專項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經費,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按規定比例提取安全環保費用,用于改善勞動條件和增強職工安全意識,防止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五十八條 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并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問題;
(五)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六)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五十九條 企業每年提出年度安全技術措施項目,落實資金,落實責任人員,明確完成時間,組織實施。
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和技術改造工程時,對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實行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產(即“三同時”審查驗收)。在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時,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衛生措施,并通知工會組織派員參加。
工會有權對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提出意見。
第六十條 企業應加強和改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勞動防護以及特殊工種和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對________崗位的特殊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做到持證上崗。
工會發現企業領導違章指揮、強令職工冒險作業,或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職業危害和危及職工生命安全時,有權提出解決建議;有權向企業建議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企業必須及時做出處理決定。
第六十一條 企業應根據季節變化,采取具體措施做好防暑降溫、防寒保暖工作,按時發放保健用品。夏季高溫時期和其他特殊情況下,工會建議減少職工工作時間時,企業應予以考慮。
第六十二條 企業應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有毒有害作業崗位的職工發放保健津貼和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按照不同的作業場所和作業崗位的保健津貼標準,每月按時發放。針對不同作業工種和作業環境設立必要的勞動作業休息場所;按時發放符合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六十三條 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職工,企業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職工。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企業承擔。
企業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職工每年一次進行專項健康體檢。
第六十四條 工會支持企業勞動保護管理,配合檢查、監督勞動保護情況。
企業和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各項生產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教育和組織職工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工會應支持企業對危及企業和職工安全的行為進行懲處。
工會積極配合企業監督勞動保護和安全衛生等方面的制度、規定或規程的執行情況。
第六十五條 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企業負責人。
企業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如實報告當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企業發生事故后應及時通知工會,工會有權依法參加事故調查,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并要求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六十六條 企業應加強對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培訓。企業有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的義務,職工享有接受安全教育的權力。對新入廠的職工進行廠、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對從事特種作業(以國家規定工種范圍為準)的人員必須進行崗前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工會積極配合企業對職工進行各項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職工的技術素質和安全意識,建立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組織開展好“安康杯”競賽活動和“安全生產月”活動,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第六十七條 企業應建立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生產班組中設立工會小組勞動保護檢查員。工會應建立完善監督檢查、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建檔跟蹤、群眾舉報等制度;建立勞動保護工作責任制;依法參加職工因工傷亡事故和其他嚴重危害職工健康問題的調查處理;協助與督促企業落實法律賦予工會與職工安全生產方面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緊急避險權。
第六十八條 企業應建立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監督安全生產工作制度,企業法定代表人每年至少一次向職代會專題報告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包括:企業安全生產狀況、安全生產目標及完成情況、企業領導成員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事故隱患和隱患整改情況、事故預防措施和傷亡事故處理情況、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職工培訓情況、安全技術措施經費計劃及實施情況等。
第七章 保險福利
第六十九條 社會保險
企業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為職工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各項社會保險費,繳費率達到100%,并將職工和企業繳納保險費情況每年向職工公布一次。具體標準如下:
(一)養老保險
企業按上一年全部應繳納保險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的20%繳納。
職工個人按上一年本人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照8%的比例繳納。繳費工資基數低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過渡期間按本市規定執行)。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高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作為繳費基數。
(二)醫療保險
企業按上一年全部應繳納保險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的9%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1%繳納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
職工個人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的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每月3元的標準繳納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職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低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工資基數。職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高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作為繳費基數。
(三)失業保險
企業按上一年全部應繳納保險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的1.5%繳納。
職工個人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的0.5%繳納。職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高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作為繳費基數。農民合同制職工本人不繳納。
(四)工傷保險
企業按全部應繳納保險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乘以繳費費率之積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
(五)生育保險
企業按上一年全部應繳納保險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的0.8%繳納,繳費基數低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職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高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不繳納。
職工個人應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由企業從職工工資中代為扣繳。
企業新招收的職工以到企業工作的第一個月工資作為當年的繳費基數;從第二年起,繳費基數按本人上一年實際月平均工資確定。
第七十條 住房公積金
企業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建立住房公積金。企業每月按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的8-12%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
職工個人每月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的8-12%繳納住房公積金,由企業從其本人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七十一條 企業年金
企業根據國家和本市相關規定,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職工代表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建立企業年金制度。《企業年金方案》對相關內容進行約定,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形成正式方案。
(一)費用來源和繳費標準
企業年金采取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費的方式。企業每年按不高于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1/12提取企業年金;職工個人每年按不高于本人上年度工資總額的1/12繳納企業年金。
(二)管理方式和記賬方法
企業年金實行完全積累制,采用個人賬戶方式進行管理。個人繳費全部記入個人賬戶;企業繳費根據職工崗位、工齡等條件的不同,按照企業年金方案規定比例計算的數額記入職工企業年金個人賬戶(具體辦法由企業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并執行)。
(三)待遇給付
職工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可從本人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中一次性或按月領取企業年金。未到達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不得提前提取企業年金。出境定居人員的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第七十二條 補充醫療保險
企業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補充醫療保險費在企業職工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列入成本。
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具體管理辦法以及年度預算方案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股份制企業還須經股東大會和董事會審議。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執行情況接受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查,并向全體職工公布。
(一)費用標準和來源
企業每年按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____提取補充醫療保險費。
(二)管理方式和記賬方法
企業每年提取的補充醫療保險費納入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基金,實行專戶管理。
(三)待遇給付
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四)其他約定
企業每年可以為職工投保商業醫療保險,減輕職工的醫療負擔。
第七十三條 職工互助補充保障
企業依據職工自愿、企業資助支持、工會組織發動的原則,組織職工參加全國總工會興辦的職工互助保障,由職工個人繳費,工會統一上交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北京辦事處。保險內容包括:
(一)在職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計劃
保險費為每人每年50元,只能投保1份,保險期限為1年。
(二)在職職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計劃
保險費為每份每期90元,保險期限為3年,每期最高投保2份,每份保險金額為5000-10000元。
(三)在職職工意外傷害互助保障計劃
保險費率根據職工從事的行業、工種分別確定,詳見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制定的費率表。保險期限為1年。
(四)女職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計劃
凡本市已參加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的在職女職工,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年齡在16-60周歲的女職工,均可由所在單位工會統一組織,集體投保。保險費為每份36元,可投保1-2份。保險期限為2年。每份保險金額為10000元。
(四)在職職工子女意外傷害互助保障計劃
保險費為每人每年50元,最多投保4份,保險期限為1年。
第七十四條 職工福利費的提取和使用
企業按規定支出的職工福利費用,專門用于改善和提高職工的各項福利待遇。《企業職工福利費使用方案》應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第七十五條 職工福利
(一)住房提租補貼
企業按照北京市相關政策要求,對職工實施住房提租補貼。
(二)伙食補貼
企業按_____元/月人的標準向職工發放伙食補貼。
(三)交通補貼
企業按職工家庭住址遠近向職工發放交通補貼:
(四)通訊補貼
企業按照工作性質的需要向職工發放通訊補貼。
(五)職工健康體檢:企業每年組織全體職工參加一次一般健康體檢。
(六)職工文體娛樂活動:企業每半年為職工組織一次郊游或球類比賽、趣味運動會、卡拉OK等文體娛樂活動,使職工調整身心,并促進職工之間的交流、溝通。
第七十六條 送溫暖工程基金
企業建立“送溫暖工程基金”,企業出資_____萬元、工會籌集______萬元共同組成。
企業與工會共同制定《送溫暖工程基金管理使用辦法》,規定詳細的幫扶救助辦法、標準,并報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決定。基金實行專門管理,專款專用,用于解決職工日常生活中的突發性、臨時性的重大困難,幫扶職工擺脫困境、渡過難關。
第八章 女職工與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七十七條 企業依據《婦女權益保障法》和政府關于女職工勞動保護的相關政策法規,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嚴格執行勞動部頒發的《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規定》,把女職工勞動安全與健康保護納入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同步實施。
第七十八條 企業在職工培訓、晉級、晉升、評定專業技術職務、享受福利待遇、執行國家退休制度等方面,堅持男女職工機會平等。
第七十九條 女職工經期保護
(一)對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作業的女職工,在月經期間,企業應暫時減少工作量或調整崗位。
(二)患有痛經的女職工,經醫療或婦幼保健機構確診,在月經期間,可以休息1天,算作勞動時間。
第八十條 女職工孕期保護
(一)對懷孕的女職工,企業不得以懷孕為由降低職務和工資。
(二)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以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三)懷孕女職工在工作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計算在工作時間內,有定額的扣減相應的工作量。
(四)女職工懷孕后保胎假期按病假處理。
第八十一條 女職工產期保護
(一)女職工懷孕7個月以上早產或者超期分娩的,按正常分娩對待。
(二)產假期滿,企業應恢復女職工原崗位工作,并給予_____天的時間逐步恢復原定額的工作量。如職工本人不適應可調換崗位,但須征求職工本人同意。
(三)女職工產后假滿仍需治療的,經醫療機構證明,按國家規定的疾病醫療待遇辦理。
(四)女職工實施計劃生育的費用按規定報銷,并根據醫生建議給予休息,休息時間視為勞動時間。
(五)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不享受生育期間的經濟待遇。
第八十二條 女職工哺乳期保護
(一)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女職工產假期滿后,經批準,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需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二)經市或區、縣級醫療單位確診為體弱兒的,應適當延長哺乳時間,但最多不超過6個月。
(三)對哺乳不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因特殊原因確實不能保證其每天哺乳時間的,在自愿的前提下,可以集中使用哺乳時間,并算作勞動時間。
(四)特殊情況下,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休產假延長假,延長假最多不能超過哺乳期,延長假期間,工資待遇不得低于企業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十三條 女職工更年期保護
經區、縣(含區、縣)以上綜合醫療機構或婦幼保健機構診斷為更年期綜合癥,經治療效果仍不明顯,且不適應原工作的女職工,企業適當減輕其工作量或者暫時安排其他適合的工作。
第八十四條 企業執行《北京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
女職工由于計劃生育手術、生育或流產,經本人申請并提供相關的醫療證明后,企業按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生育津貼以及報銷產前檢查、計劃生育手術門診醫療費用。
生育津貼按照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算。生育津貼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
企業在收到撥付的生育津貼及相關保險費用后,及時按規定發給職工。(對超出生育保險撥付的費用,企業根據有關規定制定統一的報銷辦法。)
第八十五條 對不屬于參保《北京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范圍的女職工,其生育期間費用由企業負擔。
(一)退休人員、非本市戶口職工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醫療費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沒有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由企業支付。
(二)不屬于參保范圍的女職工懷孕,在企業的醫療機構或者指定醫療機構檢查和分娩時,其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企業負擔。
第八十六條 企業按照《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發放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每月為10元。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職工子女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藥費,參加市統一醫療保險后自付部分企業報銷____%。
第八十七條 企業每年出資組織安排女職工進行一次婦科體檢,并確定專人負責建立女職工健康檢查檔案。
第八十八條 其他特殊保護
(一)三八婦女節期間,企業安排女職工上班的,應給予女職工不低于4小時的加班工資。
(二)企業為女職工提供與人數相當的更衣室、浴室和蹲位衛生間,并確保環境干凈衛生。
(三)企業按月向女職工發放婦女衛生用品,每月標準為____元。
(四)已婚放環女職工每一年透環檢查一次,費用由企業負擔。
(五)企業支持女職工投保女性安康保險。
(六)企業應采取有效措施預防、調查和制止性 騷擾。
第八十九條 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一)對年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企業執行國家在工種、勞動時間、勞動強度和保護措施等方面的規定,不安排其從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勞動或者危險作業。
(二)企業定期對未成年工進行健康檢查,時間為:安排工作崗位之前;工作滿一年;年滿18周歲,距前一次的體檢時間已超過半年。
(三)企業根據未成年工的健康檢查結果安排其從事適合的勞動;對不能勝任原勞動崗位的,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減輕勞動量或安排其他勞動。
第九十條 女職工保護與工會女職工組織
(一)企業制定和修改涉及女職工權益的規章制度時要聽取工會女職工委員會意見。
(二)企業支持工會女職工組織結合女職工需求開展素質教育流動課堂活動。
(三)企業支持工會女職工組織參與民主管理,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會員代表大會中女職工代表應占適當比例。
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工會勞動保護監督委員會、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檢查委員會中應有女職工代表。
(四)企業與工會就女職工特殊保護進行協商,可以簽訂專項協議或專項集體合同。
第九章 職業技能培訓
第九十一條 職業培訓制度
企業根據工作崗位特點、條件和要求,建立職業培訓制度,對職工進行有計劃的培訓,造就一支基礎知識扎實、業務精通的職工隊伍,不斷增強企業的生產活力。
第九十二條 教育培訓經費的提取和使用
企業按職工工資總額的1.5%-2.5%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列入成本開支,用于安排職工參加各種職業技能培訓,其中用于管理人員的培訓經費不得高于總額的30%,用于一線職工的培訓經費不得低于總額的60%。企業每年教育培訓經費的使用方案以及培訓計劃應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討論通過。
第九十三條 培訓時間
(一)中高層管理人員每年累計學習培訓時間不得少于____天;
(二)中、高級技術崗位工作人員每年累計學習培訓時間不得少于____天;
(三)一般崗位和一線職工每年累計學習培訓時間不得少于____天。
第九十四條 職業技能培訓種類和相關規定
(一)企業鼓勵職工個人積極參加社會上舉辦的各種學歷、技能培訓。職工所學專業與其從事崗位密切相關、對提高其工作能力有直接幫助的,經企業批準,可憑最終的畢業(結業、等級、資格等)證書及學費發票,報銷費用不低于____%。
(二)對于參加了相關培訓并且能力得到切實提高、達到相應技術水平、被聘用的職工,企業將在崗位安排、職務晉升、工資待遇方面給予適當鼓勵,以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發揮職工個人潛能,促進企業整體勞動效率的提高。
第九十五條 技術改造
企業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新條件改變工作環境,包括產生新的工作崗位,應將因此造成的勞動定額、工作時間、勞動條件、職工數量以及工資收入方面的變化在實施前書面告知工會。當發生重大的新技術改造或引進新設備時,應提前告知上級工會。
第九十六條 新崗位培訓
企業由于技術改造和設備引進產生新崗位或原崗位有所變化,應首先面向在崗職工,并提供____天的在職培訓;專業性較強的技術崗位可安排不少于____天的脫產培訓。企業對于暫時停工、待崗職工應加強職業培訓工作,保證職工就業。
第九十七條 崗位競聘
(一)企業在競聘開始前一周內,告知工會競聘計劃,并將崗位競聘內容向全體職工公示,使職工了解競聘信息,確保機會均等,競聘的資格主要是工作能力、工作特長和經歷、具備知識以及身體條件等。
(二)同等條件下,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企業應優先聘用:
市、區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連續三年評為先進、業績突出者;工齡長、資歷老的職工。
第九十八條 任務調整和崗位變化
企業對職工的工作任務進行調整和重新分配,應在發生變化的___天前,告知工會相關情況,與工會共同討論任務分配計劃,并與職工協商一致。職工被分配到其他部門或新崗位,至少提前____天獲得通知,并給予____天的適應時間,已逐步接近崗位勞動定額標準和工作要求。
第十章 規章制度與獎懲
第九十九條 企業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第一百條 企業依法建立的規章制度必須采取適當形式向職工告知,并及時依據客觀情況的變化進行修改、補充。
第一百零一條 企業對職工采取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原則,為社會和企業做出突出貢獻的職工,給予物質獎勵和精神鼓勵。具體實施辦法由企業與工會協商確定。
第一百零二條 職工應遵守企業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學習和掌握工作需要的文化、技術、業務知識和技能,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努力做好本職工作,積極參加企業的生產競賽和各項經濟技術創新活動,促進企業的技術進步和經濟發展。
第一百零三條 工會組織職工開展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技術攻關、技術協作、發明創造、崗位練兵、技術比賽等群眾性經濟技術創新活動。
第一百零四條 企業應成立勞動競賽委員會,對勞動競賽活動進行統一領導。其主要職責是:審批競賽方案、制定有關政策、協調和管理競賽經費、審核評比表彰獎勵和聽取競賽情況匯報等。
第一百零五條 企業應支持工會開展的群眾性經濟技術創新活動,為開展活動創造條件。企業應當設立勞動競賽獎勵基金,經與工會協商按不低于職工工資總額的_____%提取勞動競賽獎勵經費,列入工資總額并嚴格管理和使用。
第一百零六條 勞動競賽獎金的發放對象是本年度評選的先進集體和先進職工。發放范圍是以提高經濟效益(或服務質量)為中心的各種形式的經濟技術創新活動。
第一百零七條 勞動競賽的檢查、考核、評比等工作應當做到公開、公正、公平,以數據為標準,凡能計算出經濟價值的競賽成果,均應準確計算,并經企業認可。
第一百零八條 勞動競賽的評比表彰,應注重創新性、先進性、實效性和示范性,并嚴格控制比例。勞動競賽的評比表彰獎勵一般每年進行一次。授予勞動競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榮譽稱號應統一規范。
第一百零九條 勞動競賽的獎勵標準,根據所創價值和有關政策規定結合企業實際確定。對成績突出者應給予重獎。
第一百一十條 企業對違紀職工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促其改正錯誤。對違反勞動紀律、工藝紀律或其他規章制度;工作有較大失誤、失職;以及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職工,應依照規定給予相應處理。
第一百一十一條 處理程序
(一)對違紀職工進行處理(包括經濟處罰),由職工所在單位或者相關部門負責,在查明事實,取得證據的基礎上,根據錯誤性質和程度,結合其平時表現及對錯誤的認識,依照本規定提出處理建議,并將處理建議、員工所犯錯誤的綜合材料、一貫表現及本人對錯誤的檢查認識等書面材料交企業考核部門。
(二)企業考核部門經全面調查核實后,提出處理意見,報企業研究決定,并以書面形式告知工會,工會認為處理不妥的,有權提出不同意見,企業對工會的意見應該給予書面答復。
(三)對職工給予通報批評、行政處分的應書面通知本人;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第一百一十二條 對職工的一般性錯誤,可提出批評,并視情況依照規章制度給予經濟處罰。
第一百一十三條 受到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的職工,對處理有異議的,可向企業提出;對企業處分不服的,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屬于開除或解除勞動合同的,可在公布處理決定之日起的_____天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在上述部門未做出改變原處理決定之前,仍按原處理決定執行。
第十一章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一百一十四條 職工與企業發生勞動爭議后,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協商解決。一方提出協商解決的,另一方應在____日內予以答復。
第一百一十五條 雙方同意協商解決的,由職工與_____(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的人)進行協商,可以請工會指定專人參與協商。職工與企業經協商達成書面協議,工會應當督促雙方自覺履行。
第一百一十六條 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依法申請調解或仲裁。
第一百一十七條 企業設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___人、企業代表___人、工會代表___人組成。職工代表由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推舉產生;企業代表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指定;工會代表由工會委員會指定。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工會代表擔任,辦事機構設在工會。
第一百一十八條 調解委員會接到調解申請后,應征詢對方當事人的意見,對方當事人不愿調解的,應作好記錄,在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調解委員會應在4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申請的決定,對不受理的,應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第一百一十九條 調解不成的,當事人一方可以申請仲裁。當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第一百二十條 當事人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人代理參加仲裁活動。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職工或者死亡職工,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代為參加仲裁活動。
第一百二十一條 當事人應當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仲裁調解書和仲裁裁決書。
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企業工商注冊地所屬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章 變更、解除、終止、續訂集體合同
第一百二十二條 經雙方協商代表協商一致,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可以變更或解除集體合同。
第一百二十三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集體合同終止:
(一)企業依法破產、解散、被兼并;
(二)集體合同期滿后,一方不同意續訂原集體合同;
第一百二十四條 企業續訂集體合同程序:
(一)集體合同期滿前三個月,雙方提出繼續履行集體合同的意向;
(二)雙方協商代表對原集體合同內容進行協商,進行相應的修改和補充,形成新的集體合同草案。
(三)按照簽訂集體合同程序,履行續訂集體合同手續。
第十三章 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的處理
第一百二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著平等協商、合作的原則解決。一方首席代表提議協商處理時,雙方應在____日內召開會議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簽訂書面協議。
第一百二十六條 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職工一方可自集體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企業工商注冊地所屬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一百二十七條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一方,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企業工商注冊地所屬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仲裁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第一百二十八條 企業違反集體合同,侵犯職工勞動權益的,工會可以依法要求企業承擔責任;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解決不成的,工會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十四章 集體合同的監督和檢查
第一百二十九條 為了保證全面履行本合同,企業和工會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聯合成立集體合同監督檢查小組,其成員由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_組成,組長由工會主席擔任。
第一百三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企業、工會雙方協商代表或者職工若發現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時,可以向雙方首席代表提出。雙方協商后,應在____日內將處理結果及時進行反饋。
第一百三十一條 監督檢查小組應對本合同履行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協商解決。雙方首席代表應每半年互相通報一次集體合同履行情況。
第一百三十二條 監督檢查小組應定期(根據召開職工代表大會的時間和次數)將集體合同執行情況、檢查結果、整改措施以書面形式向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報告。
第十五章 集體合同期限
第一百三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為___年,集體合同期滿,即行終止。
第一百三十四條 企業遇到緊急特殊情況,無法按時續訂集體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集體合同期限延長六個月。
第十六章 附則
第一百三十五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本合同內容提出異議的,企業和工會應繼續協商,予以修改,并履行集體合同簽訂程序。
第一百三十六條 企業依據本合同簽訂的《工資集體協商專項協議》、《女職工特殊保護專項協議》、《勞動安全與衛生專項協議》等具有同等效力。
第一百三十七條 本合同條款在執行過程中,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相抵觸,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一百三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勞動行政部門備案一份,報上級工會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范本 篇14
甲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郵編:________乙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郵編: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向甲方派遣船員服務于甲方“ ”輪事宜,經友好協商,一致確認按下列條款履行本合同。
一、船員配備
(一)乙方派遣的船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按交通運輸部JT20xx-93《海船船員體檢要求》的標準體檢合格;
2.符合STCW78/95公約中關于船員有效證書和安全值班的要求;
3.持有主管當局規定的適合從事遠洋運輸業務相應的各種有效證件;
4.所有船員均須具備甲方認可的海上任職資歷,并能勝任甲方船舶的工作要求;
5.接船船長、輪機長、大副、電機員必須具有新造散貨船接船經驗,其他重要職務船員(水手長、機匠長以上)原則上應具有同樣經驗;必須保證至少兩名駕駛員持有效GMDSS操作員證書;機匠或水手中至少保證有一名持有效焊工證且能熟練操作的兼職銅匠。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保證所有與派遣船員任職有關的證書有效、齊全、真實、合法。
(三)甲方將實施相對固定的船員板塊管理。甲、乙雙方共同研究確定板塊內船員,已確定人員原則上只在板塊內進行調換。
(四)甲方應與船員及時簽署雇傭協議,乙方派遣船員的派遣期限具體根據甲方與船員之間的雇傭協議確定。
二、船舶管理
(一)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船舶主要技術資料》,并確保該船已經有權檢驗機構及相關主管機構認定處于正常適航狀態,懸掛國國旗。
(二)甲方要對船員進行SMS培訓。乙方須按甲方要求的時間計劃,分期分批派員到船,盡快熟悉本船的技術特點,按照計劃完成接船任務。
(三)乙方派到甲方船上任職的船長或大副須有經過ISPS規則培訓的.證書和相關記錄。且在甲方船上任職期間,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安全管理體系文件、船舶保安計劃等相關規定管理船舶、人員及貨物等。
(四)乙方所派船員應按甲方規定對設備進行操作和維護,發現不符合規定的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委托公司報告并報送甲方。甲方應為乙方所派船員在船開展維修保養提供必要的條件。
三、船員調配管理
(一)乙方應按雙方商定的現有在船和后備船員作為甲方接受乙方派遣船員的基礎。在船船員職務提升,需憑船舶推薦信,經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同意后可接任高一級職務。上述船員需調整時,經雙方協商,由甲方在乙方船員中挑選合適船員作替補;若乙方因特殊情況需適當調整板塊骨干船員,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二)船員調配程序采取填表預配和審核的辦法。乙方至少提前10個工作日將預派的和預公休的船員名單報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審核,若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提出調整意見,乙方應根據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的建議及時調整配員,并經甲方同意。
(三)船員應按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要求的時間和指定的地點在國內港口(不含港、澳、臺地區)上船交接班,避免發生因調配疏忽造成船員未能按時到達指定地點接班。若因船期發生變化或改靠它港,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根據實際情況指示船員返家或留駐某地待命或趕赴它港上船,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標準按甲方規定執行。
(四)船舶增減人員或定編發生變化需經甲方同意。若船員漏船,乙方應盡快補員,以確保正常營運。
(五)船員在船服務期內,因病、傷、殘、亡等原因需要更換時,須經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同意并改派與合同簽定時雙方確認的同等素質船員,所發生更換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四、船員管理和教育
(一)船員派出前的管理教育工作由乙方負責,乙方應加強對船員派出前的教育及派出后的跟蹤管理。對抵國內港口的甲方船舶,乙方應適當派員上船了解情況,及時處理船員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并做好船員的思想工作。
(二)乙方船員在船服務期內應被視為甲方雇員,在船應服從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管理,嚴格執行甲方建立的安全檢查管理體系的相關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消極怠工或拒絕工作,影響正常營運。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有權派員上船檢查船員在安全生產、維修保養及遵紀守法等各方面的工作;有權按其體系文件規定對船員的職責履行情況、業務技術能力等進行檢查、考核和跟蹤指導。
(三)乙方船員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船員如有違紀違規者,甲方或船長應提出事實根據,形成書面調查報告后通知乙方,甲乙雙方及時磋商尋求一致的調整解決辦法。
(四)乙方船員因倒賣、吸毒、販毒、賭博等及其他違反港口法規而被罰款,責任和費用均由船員本人負責。
(五)甲乙雙方賦予船舶領導充分的船員管理權限,支持其工作。船舶領導應以身作則、認真負責、大膽管理、監督落實船員的崗位職責,不得放棄管理責任。
(六)甲乙雙方應加強聯系,交換意見,及時通報船舶動態和船員管理情況,全面了解船員思想情況,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船員管理工作。
五、船員的各種保險和勞動保護
(一)乙方船員在船服務期內的勞動保護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棉衣、雨衣、雨鞋、工作手套等均由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負責發放。勞保用品的使用管理應遵守其有關規定。
(二)乙方船員在船服務期內,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應負責為乙方船員向保險機構投保。
(三)乙方船員在船工作期間,發生傷、病、殘、亡,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負責向保險機構索賠。從保險機構得到的傷、亡賠償金(包括事故處理費及相關善后處理費用),需扣除甲方代墊的相關費用。如乙方船員所得理賠額高于現行有效的中國及事故發生地國家相關法規及司法解釋規定的理賠標準,則甲方或甲
方委托公司不再承擔經濟及社會責任。
六、船舶航行區域
如船舶即將進入或已經進入保險人規定的戰爭或戰爭危險區域、高危傳染病疫區時,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應為船員投保特別險并應盡快通知乙方和船員,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教育和說服船員服從調度。
七、合同的終止和仲裁及修改或補充
(一)若因不可抗力而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有責任協助乙方將船員安全遣返。
(二)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前解約的,應提前2個月書面告知另一方。
(三)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雙方發生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無法通過協商解決的應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修改或補充的條款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即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八、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年。期滿前3個月雙方均未提出終止本合同的,合同期再自動順延年,以此類推。派遣費用由甲、乙雙方根據具體配員情況另行商定并自首批船員登船之日起計算。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華洋海事中心代表:________代表:________
(簽章)(簽章)
日期: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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