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借款合同(集錦15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關于借款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關于借款合同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定金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依據主合同,甲、乙雙方應履行如下義務: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除非使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四條 甲方履行主合同義務后,乙方應返還定金或以該定金沖抵甲方應付乙方款項。
第五條 甲方不履行主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罰則的執行,不影響任何一方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關于借款合同2
債權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
債務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
經過友好協商,雙方就有關事項協議如下:
第一條還款內容
1、還款金額:_________人民幣。
2、還款期限:自簽訂此協議之日起債務人至年月日前還清。
3、利率:按照________________的利率執行,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擔保
債務人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還款的抵押。抵押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債務人還清債權人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款項及利率為止。
第三條雙方義務
(一)債權人的義務:
1、對債權人交來抵押物的單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債權人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后,將抵押物的.單證完整交給債權人。
(二)債務人的義務:
1、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債權人的欠款及利率。
2、債務人在簽訂協議之日起交付抵押物的所有權證書。
第四條違約責任
債務人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給債權人欠款及利息的,債務人應負責違約責任。
第五條本合同經見證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見證單位留存二份。
債權人:(簽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債務人:(簽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見證單位:(簽章):
關于借款合同3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為承包_________國(地區)_________工程項目所需人民幣周轉資金,經乙方審查,同意在建設銀行總行_________號文件核定的貸款指標范圍對內發放貸款。雙方除遵守《中國人民建設銀行關于中央級對外承包工程公司貸款辦法》(以下簡稱《貸款辦法》)的規定外,協商同意下列各項內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根據批準的貸款申請書,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二、乙方憑甲方提送的詳細用款計劃和具體用途清單,作為付款時審核依據,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提供的貸款,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甲方保證從簽訂合同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還清全部本息。并附分次還款具體計劃做為本合同的附件(略)。
四、貸款利息在合同規定還款期內,按年息百分之_________計算。超過還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貸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百分之五十利息。貸款利息每季計收一次。
五、乙方提供貸款的項目,如果甲方中止對外施工合同,應即通知乙方并還清貸款本息。
六、甲方應按期歸還貸款。到期不能如數歸還時,應由甲方的擔保單位負責從_________(單位)_________資金中清償。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和甲方擔保單位三方簽章后生效,至全部貸款本息還清后失效。合同一式三份,上述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關于借款合同4
借款單位: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貸款銀行: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立合同單位:借款單位(簡稱甲方)貸款銀行(簡稱乙方)甲方為適應生產發展需要,依據____,特向乙方申請貸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萬元,規定用于
2.借款期限約定為________年___個月,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保證按計劃和下達的貸款指標額度供應資金,甲方保證按規定的用途用款。預計分次用款計劃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萬元。
3.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支用額按月息___計算,按季(或月)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挪用部門罰收利息___%;超儲、積壓設備、材料占用的貸款,加收利息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后的貸款利率計(結)算貸款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4.甲方保證按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還款計劃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萬元。甲方保證按下述方式按時付息:甲方不能按時付息的,乙方有權從甲方帳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單位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后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甲方(或擔保方)的各項投資和存款戶中扣收,或變賣甲方抵押的財產歸還其借款。
6.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了解甲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甲方保證按季提供有關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和資料。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兼并等而變更經營方式的,必須通知乙方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并合同(協議)的研究、簽訂的全過程,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債務、債權關系。
8.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應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9.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請書,并對償還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并簽訂抵押、擔保協議書。甲方填送的申請書和各方簽訂的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0.(甲方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1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后失效。1
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__份,送乙方財會部門和有關部門。借款單位:(公章)法定代表:(簽字)______或負責人:(簽字)____貸款銀行:(公章)法定代表:(簽字)____擔保單位:(公章)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
關于借款合同5
“打架”的最高法公報案例——以買賣合同
擔保借貸合同的效力分析
20xx年第12期的《最高人民法院公報》登載了“朱俊芳與山西嘉和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有分析認為,該案通過“以房抵債”協議的特殊約定,規避物權法對“流押”的禁止,得到了最高法的認可。但是,針對幾乎完全相同的案情和法律關系,最高法機關刊《人民司法》20xx年第16期引用的“廣西嘉美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與楊偉鵬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卻做出了截然相反的結論。
一、案情簡介與裁判摘要
1、有效:最高法公報(20xx)民提字第344號判決(以下稱“判決一”)
20xx年1月25日,朱俊芳與嘉和泰公司簽訂14份《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朱俊芳向嘉和泰公司購買14套目標商鋪,并于同日辦理了銷售備案登記手續,嘉和泰公司出具了相應銷售不動產發 票。
20xx年1月26日,雙方簽訂《借款協議》,約定嘉和泰公司向朱俊芳借款1100萬元。嘉和泰公司自愿將其開發的目標商鋪抵押給朱俊芳,抵押的方式為“和朱俊芳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辦理備案手續,開具發 票”,“如到期償還借款,則將抵押手
續(合同、發 票、收據)退回,到期不能償還,將以該抵押物抵頂借款,雙方互不支付對方任何款項。”
該借款到期后未能償還,朱俊芳訴至法院,請求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有效,判令嘉和泰公司履行該《商品房買賣合同》。一二審法院均認為“借款協議”約定將到期不還的借款作為給付的房款,實際上是為已簽訂并正在履行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附加了解除條件,該合同意思表示真實,應受保護,支持原告的訴請。抗訴機關與原再審法院認為,雙方形成的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商品房買賣合同是借款合同的抵押擔保內容,合同中“到期不能還款用抵押物抵頂借款,雙方之間互不再支付對方任何款項”的約定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應屬無效。
最高法認為:當事人實際上是先后設立商品房買賣和民間借貸兩個法律關系,兩份協議屬并立又有聯系,即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方式為之后的.借款協議所借款項提供擔保,同時,借款協議為商品房買賣合同履行附設了解除條件,即借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償還借款的,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但是,兩份協議沒有約定,借款到期不能償還,朱俊芳直接通過前述的約定取得“抵押物”所有權,而必須通過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實現;而通過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方式提供擔保并為商品房買賣合同設定解除條件,并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故兩份合同均應有效。
2、無效:(20xx)民提字第135號判決(以下稱判決二)
20xx年6月27日,楊偉鵬與嘉美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涉及53間商品房,并約定了過戶、違約責任等問題。次日,雙方于房屋登記部門對合同辦理了備案登記。楊偉鵬向嘉美公司支付340萬元并收取61萬利息。后楊偉鵬訴請確認該合同有效,判令被告交付房屋,被告嘉美公司答辯稱雙方當事人之間不存在商品房買賣合同關系,而是民間借貸關系,商品房買賣合同只是民間借貸中的擔保環節。一二審法院均支持了原告訴請。
最高法再審認為:結合雙方簽訂該合同的具體情況、楊偉鵬未能提供銷售不動產**原件、不能說明支付款項性質等事實,應認定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是借款法律關系。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辦理備案登記的行為為非典型擔保方式。既然屬于擔保,就應適用物權法有關禁止流押的原則,也就是說在債權人實現擔保債權時,對設定的擔保財產,應當以拍賣或者變賣的方式受償。最終最高法駁回了楊偉鵬要求交付的訴訟請求。
二、爭議的實質與搖擺的司法觀點
首先,兩份結論相反的判決的爭議實質在于:《物權法》第186條:“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不得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即所謂的“禁止流押(質)”和生活經驗里的“作死”。實踐中,一般處于優勢地位的抵(質)押權人,為了避免物權法對流押的禁止性規定,會采取某些變通的做法。兩份判決里通過另一份買賣合同擔保借款合同,其與標準意義的“流押(質)”的區別在于:債權人并非約定
債務到期不能償還時直接發生物權變動行為(取得所有權),而是約定債務不能償還時發生其他的原因行為(如本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其他的原因行為不是取得物權的直接原因。用通俗的話解釋,錢如果還不上,不是直接拿走你的房子,而是要履行一份新合同,雖然這份新合同可以讓我拿走你的房子。
其次,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以擔保借款合同的方式在房地產開發融資中并不少見,學者如楊立新教授稱之為“后讓與擔保”。判決一關注債務未能履行時,債權人并不能直接獲得物的所有權,只是依據合同取得債權,物權效力的發生與否依賴于合同履行情況,故不屬于流押(質)條款,并獨辟蹊徑地從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角度予以解釋;判決二強調“禁止流押(質)”是物權法的原則性規定,對非典型擔保亦應適用,該做法變相實現了流押,自應認定為無效。
作為統一裁判尺度標桿的最高法,“神仙”打架,自然令司法實務工作者“小鬼遭殃”。雖然判決一為最高法公報案例,但判決二亦為《人民司法》、《民事審判與指導》等權威刊物刊載,且做出時間晚于判決一(20xx年做出),合議庭成員包括最高法民一庭庭長張勇健法官與民一庭審判長韓玫法官,亦具有相當權威性。兩份具參考價值的判決相互矛盾,應如何把握其中的裁判規則?
三、以房屋買賣合同擔保借貸合同應無效
1、非典型擔保的擔保物。
兩份判決的交易模式在實踐中沒有統一的稱呼,但兩份判決都承認商品房買賣合同實際上是借款協議的擔保(“雙方當事人實際是用之前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為之后簽訂的《借款協議》提供擔保”,見判決一)。
首先,以另一份合同為債權提供擔保,無疑不屬于“成文法有明確規定、法律適用清晰、擔保效力易于確定、擔保權利義務穩定”的典型擔保方式。厘清這種非典型擔保的擔保物和擔保作用如何實現,是必須的。
其次,回顧最高法判決一,其之所以認定商品房買賣合同不是“流押(質)協議”,潛藏的法理實際上是將擔保的標的物視為合同債權——因為擔保物是債權,債務到期并不直接變動物權,而是獲得對債務人的合同債權,這種非典型擔保并非以物權為擔保物的“物保”,自然不需考慮流押禁止。
然而,從實質上看,對借貸合同發生擔保作用的是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而不是該合同的債權。楊立新教授將這種所謂的“后讓與擔保”發生擔保作用的鏈條概括為“行使買賣合同債權——交付買賣標的物即房屋——房屋價值抵償債務——消滅借貸債務”(判決一中“將以該抵押物抵頂借款,雙方互不支付對方任何款項”反映了這一點),可見實質上商品房買賣合同發生擔保作用的不是債權,而是債權即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房屋。
關于借款合同6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上述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借款一事,為明確各方的責任,信守合同,經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借款金額、用途:甲方自愿將屬其本人所有的人民幣(大寫)___萬元整,小寫___元,借給乙方用于資金周轉,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借款并遵守相關約定。
二、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同意乙方提前還款。
三、利率:如借款人未按約定時間,足額償還對出借人的借款,從本借款合同屆滿日算起,借款人按月利率1%支付于出借人。
四、借款交付時間和借款還本方式:
甲方應自借款相關的各類手續辦理完畢后當日內將該借款交付乙方使用。出借人以形式借于借款人,金額大寫___萬元整,小寫___元。
五、違約及違約責任:
<一>發生下列一項或多項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1、借款人未完全適當的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義務或責任的。
2、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4、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投訴、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5、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告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二>發生上述情形的,出借人有權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償全部借款,直至解除合同。
<三>借款人違約,出借人有權采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六、乙方若不能按時還款,甲方有權采取法律途徑維護甲方權利,由此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等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保證方式:
本合同項下借款由丙方提供保證擔保,為保證甲方資金安全丙方自愿向出借人擔保借款人所有應付費用,借款到期若借款人不能按期足額還款,丙方承諾,愿從我賬戶存款、處理所有財產等償還借款人的借款本金及其他應付費用,同時愿承擔一切連帶責任,直至借款人本金和利息全部還清為止,在到期之日起經出借人親自確認并完善相關手續后當日內代為償還。
擔保范圍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及因訴諸法律途徑所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等相關費用。擔保期限為本合同項下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出借人依據合同約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限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兩年。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三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均認可。
備注:附借據、借款人承諾書,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出借人):
乙方:
(借款人):
丙方:
(保證人):
合同簽署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關于借款合同7
借款合同印花稅的問題
按照規定,借款合同應當繳納印花稅。有網友咨詢了以下幾個問題:
1、銀行給予企業以信用額度的合同,是否應繳納印花稅?如何繳納?
2、銀行與企業之間簽訂的商業貼現協議是否應繳納印花稅?如何繳納?
3、企業與企業之間簽署的商業匯票背書轉讓協議是否應繳納印花稅?如何繳納?
4、銀行與企業之間簽署的銀行匯票承兌協議是否應繳納印花稅?如何繳納?
5、信貸額度協議展期,及借款展期,是否應繳納印花稅?如何繳納?
答:
(1)根據《關于對借款合同貼花問題的具體規定》(國稅地[1988]30號)的規定,“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簽訂,規定最高限額,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額內隨借隨還。為此,在簽訂流動資金周轉借款合同時,應按合同規定的最高借款限額計稅貼花。以后,只要在限額內隨借隨還,不再簽訂新合同的,就不另貼印花。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征稅。”銀行與企業之間簽訂的商業匯票貼現協議、商業匯票背書轉讓協議、銀行承兌匯票承兌協議不屬于印花稅征稅范圍,不必繳納印花稅。
(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的規定,“對辦理借款展期業務使用的借款展期合同或其它憑證,按信貸制度規定,僅載明延期還款事項的,可暫不貼。
借款合同印花稅常用知識
問:公司給公司借款,借款印花稅怎么算,是根據借款合同還是根據具體的發生額,借款合同是一年期的,但發生的時候可能借了還,還了又借,每次發生的金額也不一定相同,這樣一年根據發生額累加的金額就超出借款合同上的金額,請問一下公司應怎么算印花稅?
答:關鍵是合同怎么簽訂的,如果是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一般是企業與銀行,企業與企業之間較少),國家稅務局《關于對借款合同貼花問題的具體規定》(國稅地[1988]30號)的規定,借款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簽訂,規定最高限額,借款人在規定期限和最高限額內隨借隨還。為此,在簽訂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時,應按合同規定的最高借款限額計稅貼花。以后,只要在限額內隨借隨還,不再簽訂新合同的,就不另貼花。
如果不是周轉性合同,那么按合同上面記載的借款金額貼花。
印花稅同其他稅種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⑴征收面廣,稅源廣泛。隨著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人們之間的經濟交往頻繁,書立、領受和使用憑證的現象越來越普遍,因而對書立、領受的憑證征稅,其稅源廣泛。
⑵征收簡便,費用低廉。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自行計稅、自行納花、貼花、銷花的辦法,稅務機關只負責檢查等工作。因此,征收比較簡便而且征收費用少。
⑶不退稅、不抵用。對企業溢貼或多繳的稅款,不予退稅,而且也不許抵用。
⑷輕稅重罰。印花稅稅負輕,最高稅率為1‰,最低稅率為0.5‰,但對于未貼、少貼或揭下重用印花稅票者,可處以重罰。
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根據不同納稅對象,分別稱為立合同人,立帳簿人,立據人,領受人。
(一)各類合同的`納稅義務人是立合同人。
立合同人是指合同的當事人。所謂當事人是指對憑證有直接權利義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不包括保人、證人、鑒定人。當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納稅義務。如果一份合同由兩方或兩方以上當事人共同簽訂的,簽訂的合同的各方都是納稅義務人。
(二)營業帳簿的納稅義務人是立帳簿人。立帳簿人是指開立并使用營業帳簿的單位和個人。
(三)產權轉移書據的納稅義務人是立據人。所謂立據人,是指書立產權轉移書據的單位和個人。如果該項憑證是由兩方或 兩方以上單位或個人共同書立的,各方都是納稅義務人。
(四)權利許可證照的納稅義務人是領受人。領受人是指領取并持有該項憑證的單位和個人。
關于借款合同8
借款人:________有限公司(注冊號:________)(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
二、借款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為________年。
三、借款利率及本息收付方法:
1、借款利息為年息,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借款利息為________
2、本合同項下貸款確定的利率(但不得違反中國人民銀行對委托貸款利率的規定)計算利息。如果甲方依法要求調整利率且雙方達成協議的.,應提前5個對公營業日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可進行調整。
四、甲方權利及責任:
1、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產經營項目,必須專款專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2、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3、甲方如發生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構成重大威脅的事件,應在該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4、甲方保證如變更住所、名稱、法定代表人應于變更后____日內通知乙方。
5、甲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合法、有效
6、甲方應在乙方開立賬戶,用于辦理提款、還款、付息等手續
7、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利息并償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
五、乙方的權利及責任:
1、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此筆貸款有關的財務和生產經營方面的情況及資料;
3、乙方有權檢查甲方使用貸款的具體情況,對此甲方應給予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
4、當甲方發生合并、分立、重整、和解、解散等事項時,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質)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或者發生其他危及貸款安全的事件,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6、乙方保證如變更住所應及時發布公告或通知甲方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虧損,或者抵(質)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等原因,不能保證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及利息,或者有其他危及貸款安全的事件發生時,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4、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不超過60%罰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費用。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三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的簽訂地為____區,發生爭議由____區人民法院管轄。
借款人(甲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簽約日期:
貸款人(乙方):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關于借款合同9
借款人:(下簡稱甲方)法人代表:貸款人:(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甲方因擴大生產經營活動,向乙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元(大寫:人民幣佰拾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為____月。借款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可順延,順延期限另行約定。
三、借款利息為零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流動資金借款,用于公司經營活動,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1、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貨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借款合同10
借款合同仲裁書
申請人:張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湖南省xx市xx號,身份證號碼:43052XXXX78020xx,借款合同仲裁。
代理人:姚xx 北京中銀(長沙)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長沙xx機械有限公司,住所地: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xx號,電話:0731-8408xxxx
聯系人:劉xx 聯系電話:1370731xxxx
法定代表人:羅xx 職務:總經理
申請事項:
一、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因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30234元(自XX年9月至XX年3月止)。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3200 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共計9826元。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自XX年9月至XX年3月的社會保險,合同范本《借款合同仲裁》。
事實與理由:
XX年9月,申請人應聘進入被申請人質檢部擔任質檢員一職,雙方約定基本工資為1600元。進入公司后,申請人即要求與公司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被申請人的'負責人讓申請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時間再簽為由推脫,之后申請人多次要求與被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請人工作期間,被申請人不僅安排申請人從事本職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時間嚴重超過法定標準,法定節假日加班也未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至今未給申請人辦理任何社會保險,XX年2月,申請人因其親屬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后事,便向被申請人請假一個月,但假期結束,申請人回去繼續上班時,卻被告知工作崗位已滿,并拒絕為申請人安排其他崗位,此后,被申請人始終未給予正面答復,被申請人的行為已構成變相辭退申請人。
綜上,被申請人已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之規定,特依法提起勞動仲裁,請予支持!
此致
長沙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張xx
二0xx年三月十九日
關于借款合同11
一、借、貸雙方的履行地
借款合同是雙務合同,自然存在兩個履行地。首先,按照履行的先后順序,先由貸方履行支付借款的義務。在雙方未明確約定履行地的情況下,根據《合同法》第六十二條第(三)項的規定,合同履行地應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即借方所在地。其次,是借款方履行還本付息義務。按照前面的規定,履行地應該在接受款項的一方所在地——即貸款方所在地。
二、應以貸款方履約地作為合同履行地
所有雙務合同都存在一個“以哪一方履行地作為合同履行地”的問題。按照《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有關合同案件管轄的規定,一般應以“非金錢給付義務一方履行地”作為合同履行地,如買賣合同以交貨地、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地。之所以這樣理解,因為很多合同里面都有“支付價款”的義務,“支付價款”不是不同合同之間的區別點;而“非金錢給付義務”往往能反映不同合同之區別。
就借款合同而言,表面上看借貸雙方都在履行給付貨幣義務,其實,能反映合同本質特征的是貸款方的放款行為,而不是借款方的還本付息行為。因為借款方的還本行為類似于租賃合同中返還租賃物的行為,而付息行為是借款方使用資金的.價款,這兩項都不能反映借款合同的本質;而貸款方的放款行為才是借款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的標志。
綜上,在當事人雙方約定不明的情況下,應當以貸方履約地——借款人所在地確定借款合同的履行地。
關于借款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經_______介紹,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借款合同,嚴格履行。
一、借款金額
_______萬元人民幣。
二、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時間及本息結算還款辦法
借款時間:_______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月息_______分。每季度末結算一次。乙方若有資金和還款能力提前還款,甲方同意乙方提前一個月聲明并按實際使用時間提前歸還本息。
四、質押物品及化解風險的措施
乙方用______________作抵押。乙方不能按時歸還本息,甲方有權將質押房屋變賣收回本息或按每月所借款額的_______%加收滯納金。
五、上述合同一式_______份,自簽字到款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及見證人各存一份。若有爭議,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留印: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介紹及見證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關于借款合同13
借款的數額和利息是借款合同需要規定的主要內容,當事人在訂立借款合同時一般要對借款數額和利息的多少及支付期限做出明確的約定。一般來說,借款利息是在借款期限屆滿時或者合同履行期間按照約定分批償付給貸款人。但是,現實中有的貸款人為了確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時就將利息從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實質上為扣除利息后的數額。比如,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200萬元,到期應當向貸款人支付的利息為5萬元,貸款人在提供借款時就直接將利息扣除,僅向借款人支付195萬元借款,但實際上還是將200萬元視為本金,并按200萬元收取利息。這種做法一方面使貸款人的利息提前收回,減少了借款的風險,但另一方面卻損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實際上得到的借款少于合同約定的借款數額,影響其資金的正常使用,加重了借款人的負擔,也容易引起借款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糾紛。為了解決借款實踐中經常出現的問題,體現合同公平的原則,防止貸款人利用優勢地位確定不平等的合同內容,本條明確規定,貸款人在提供借款時不得預先將利息從本金中扣除。如果貸款人違反法律規定,仍在提供借款時將利息從本金中扣除的,那么,借款人只需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比如,上面例子中的借款人實際只得到了195萬元的借款,那么,其借款數額即為195萬元,借款人只需在借款期限屆滿時,向貸款人返還本金195萬元并支付按照195萬元本金計算的利息。
出借人(以下稱甲方)[出借人姓名]
用戶名
身份證號
開戶名
銀行賬號
開戶行
借款人(以下稱乙方)
用戶名: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開戶名:
銀行賬號:
開戶行:
見證人:
地址:
電話:
鑒于:
1、乙方因生產經營所需,有借款需求;
2、甲方有出借資金的投資需求;
3、甲方同意將資金借給乙方;
4、見證人同意為甲、乙雙方的上述借款提供見證及居間服務。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出借資金一事簽署本合同,以便依照本合同中約定之條款與條件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在見證人的見證下,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章 借款金額、期限、利率及還款方式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阿拉伯數字]元
第二條 雙方約定的借款期限為[借款月數]個月,從[起始日期]起至[結束日期]止。
第三條 鑒于甲、乙方雙方就借款事宜未面洽,系經見證人撮合達成借貸交易,為保證資金安全,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經由見證人賬戶支付借款并償還借款本息。
第四條 為完成甲方出借款項及乙方償還本息的劃轉,見證人在其賬戶下分別為甲方和乙方開立虛擬帳戶。甲方應在申請投資前將擬出借款項匯入見證人為其開立的`虛擬賬戶,由見證人支付給乙方;乙方應將向甲方償還的借款本息按照本合同附件約定的時間和金額匯入乙方在見證人處的虛擬賬戶,由見證人支付給甲方。
第五條 本合同簽署前,甲方已將上述借款匯入見證人為其開立的虛擬賬戶,見證人承諾在合同簽訂日后的三個工作日內將款項匯入乙方銀行賬戶。
第六條 借款利率為年利率[阿拉伯數字]% ,以見證人將借款匯入乙方賬戶之日作為利息起算日期,不足一月的按天計息。
第七條 乙方的還款方式為:[A.B.C三者之一].
A:一次性還本付息;
B:每月付息到期一次性還本;
C:等額本息還款。
還款金額及時間參看本合同附件《還款計劃表》
第八條 乙方應按《還款計劃表》約定的時間及金額將應還本息匯入見證人為乙方開立的虛擬賬戶(還款日期以見證人收到款項的日期為準),見證人應在收到乙方所支付款項后次日內將款項匯入甲方虛擬賬戶。
第九條 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息不得在本金中預先扣除。
第十條 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的借款不得提前結清。
第二章 甲、乙雙方的保證與承諾
第十一條 甲方的保證與承諾
(一)甲方保證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有權簽訂本合同,并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二)甲方自愿向乙方提供借款,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實的。
第十二條 乙方的保證與承諾
(一)乙方保證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有權簽訂本合同,并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二)乙方自愿向甲方申請借款,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實的
關于借款合同14
編號:
立合同人:
(以下簡稱貸款方)
(以下簡稱借款方)
(以下簡稱擔保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三方達成協議,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貸款方同意借款方申請和擔保方的擔保提供 貸款。
第二條 借款期限:此項借款使用期為 年 個月,自 起至 止。
第三條 借款用途:為 。
第四條 借款利息:月息 ‰,年息 %;或比照中國銀行總行規定的浮動利率按 月浮動。
貸款方按半年(季)結息一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付息,則轉入貸款本金計收復息。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成變更計息辦法,按調整后的利率和計算辦法計算,并通知借款方。
第五條 借款方辦理借款時,必須填寫借款申請書、貸款借據,提出用款和還款計。
第六條 借款償還:借款方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和金額內按還款計劃以為資金來源償還本合同借款之全部本息。
第七條 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擔保方,應按貸款方的要求向借款方出具擔保書,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按額償還貸款本息,由擔保方承擔連帶還款付息責任。無論借款經過延期或已經逾期,或借款方出現任何情況,在貸款本息未還清前,擔保方仍然負有擔保責任,直至全部貸款本息還清止。
第八條 借、貸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貸款方保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支付借款方2‰的違約金。借款方不按用款計劃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須向貸款方支付2‰的承擔費。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如發生擠占挪用貸款,其擠占挪用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
3.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從借款方或擔保方在銀行開立的賬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20%的罰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向貸款方提出延期還款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后辦理延期手續。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貸款,按逾期貸款辦理。
第九條 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時,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借款方向貸款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借款方與第三方發生訴訟,經法院判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貸款方償付貸款本息。
(3)借款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借款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擔保書中規定的條件。
2.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借款方應向貸款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借款方或貸款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文本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借款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借據憑證、使用留成外匯申請書、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 份,經借、貸方和擔保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簽字人共同蓋章后生效。
貸款方:(公章) 借款方:(公章) 擔保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關于借款合同15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債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真實、自愿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以證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的借款期限為12個月。自20____年11月____日起至20____年12月____日。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款借據或銀行轉賬記錄為準,借款借據與銀行轉賬記錄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項目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叁萬圓整,(小寫)30000.00圓整。大小寫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三、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根據國家有關利率規定,確定為月利率‰,利息從借款發放之日起計算,利率高于國家規定的,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效力。
四、借款人授權債權人在本合同生效后,將借款以下列第種方式交付給借款人:
(1)現金交付。現金交付的,借款人應在收款后出具借款借據。
(2)直接劃入借款人下列指定帳戶,以銀行轉賬方式交付借款的,甲方認可銀行轉賬記錄為甲方收到借款的憑據: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
五、借款人自愿按照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方式歸還借款本息,即在20____年11月日前一次性歸還借款本息。
六、借款人應按期償還本息,如未按照約定時間歸還,借款人應對逾期借款向債權人每日加付萬分之二點一的違約金。
七、借款人承諾:保證不因任何第三方糾紛為理由拒絕履行還款義務;保證承擔因本合同發生爭議引起的訴訟費、律師費、鑒定費、公證費等費用;借款人同意接受電話、快遞方式進行的提醒和催收,對所預留的電話號碼和聯系地址的真實性負責。
八、本合同在借款人和債權人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空格處手寫部分雙方均認可具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一致約定由債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本合同項下所有附件以及與履行合同有關協議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請附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借款人(甲方):債權人(乙方):
電話:電話:
住址:住址:
日期:日期:
【借款合同】相關文章:
借款合同簽署借款合同01-04
借款合同個人借款合同10-10
個人借款合同借款合同 個人10-17
工程的借款合同借用合同和借款合同11-05
擔保借款合同范本_借款合同03-02
借款的合同12-11
借款合同02-06
還借款合同12-01
借款合同10-25
借款的合同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