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租賃合同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車輛租賃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車輛租賃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租用甲方車輛一事,簽訂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租用甲方____車型座客車輛,車牌號_________并且配司機電話__________,甲方負責帶給乙方全部行程用車。甲方須確保甲方所租車輛正規合法,車況良好,并且甲方需對乙方所乘工作人員的.乘車安全負全部職責。
二、行程安排:乙方的具體用車時間或用車行程由乙方主管與甲方指定負責人聯系,甲方不得以種種理由推托耽誤乙方正常項目工作安排。
三、用車日期:乙方用車時間暫定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期間,
初暫定9次。甲方工作時間早上7:30點到下午13:30點。租車費用按350元/次計算。如有其他開支費用由乙方負責,若乙方工作人員需在項目所在地就餐,乙方需為甲方司機帶給免費就餐,如果項目所在地不帶給就餐,則由甲方自行安排。
四、簽訂合同時乙方預付甲方訂金______元,租車費行程結束后,甲方開具正規稅務發票給乙方,乙方須在甲方開出發票2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租車費用轉入甲方指定賬號。
五、限300km/次,超出按元/公里計算提車時公里數_____公里,還車時公里數_____。
六、乙方用車期間,車輛與乘客安全及交通違章由甲方負責。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車輛租賃合同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省交通廳、省計經委、省物價局聯合頒發的《省汽車租賃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汽車租賃有關事項,經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期、租金、押金、保養、維修等約定條款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租賃________________型號車輛________輛,顏色為________色,車輛廠牌號為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
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時至______年___月__日___時。租車地點為甲方公司經營場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行駛范圍________________。還車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
2、根據物價部門對汽車租賃收費標準的規定,就租賃車輛收費、超時、超里程加價及款方式約定如下:
日租金________元,月租金________元,日行駛里程為________公里,超里程按每公里________元計算。租賃時間以連續租用________小時為一天,在________小時內按半天租金算,超過________小時按一天租金算。
3、乙方需向甲方交納租用車輛的押金為________萬元/輛,在租車時一次性以現金方式繳付給甲方,還車時,在車輛完整無損的情況下,憑押金收據與甲方結算,結算時間為銀行營業時間內。
4、續租方式:在租賃期內,乙方需要續租,一般情況下可用電話等口頭方式簽訂續租合同,但應當加付押金,當押金不足支付租金時,應主動向甲方加付相應押金后才能續租,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5、交通稅費等費用繳納約定如下:
差路費、車船稅、保險費、年檢費由甲方負責,其他行駛費用由乙方給付。
6、租賃車輛保養、維護責任如下:
乙方租用甲方代租的車輛后,須對所租用的車輛進行日常保養(其保養項目為:出車前的檢查,途中檢查、回場后的保養)。定程保養及大修:由乙方根據里程和車輛的性能狀況及時反饋給甲方,甲方確定有必要定程保養或大修時,乙方應將車輛交給甲方,由甲方負責保養及大修。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出租給乙方車況良好、設備齊全(見租賃車輛交接單)、車輛行駛證、車輛購置附加費證、養路費等規費交訖證、保險證等牌證齊全有效的車輛,并承擔相應責任。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車輛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發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證件應真實有效,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2、認真的檢查并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隨車配置的附件,驗收簽字后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的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租用甲方代租的車輛,未經批準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客貨運輸,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并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負責,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租賃期間,乙方所租車輛的保養維護和發生各類機械故、事故后的修理,須按雙方約定條款辦理。
6、租賃期內,發生保險責任事故,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發生保險責任事故后,乙方應當立即告知甲方及有關部門,并應在規定期限內向甲方提供出險原因報告及有關材料,會同甲方及時向保險公司辦理索賠事宜。乙方全部承擔經濟損失賠償后,向保險公司索賠所得的款額歸乙方所有。由于乙方逾期不能提供有關資料而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的,該事故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7、乙方對甲方保留在車上的特殊標志,不得私自摘除、涂改,否則應負賠償責任。
8、乙方必須按約定的時間、地點歸還車輛,還車時必須保持車輛性能良好、車輛整潔、設備齊全,并無任何刮碰現象。
9、乙方不得私配甲方出租車輛的鑰匙。若造成鑰匙滅失、損壞等情況亦必須立即通知甲方,并負責賠償修配所租車輛門鎖和點火開頭的費用。
10、乙方承租車輛的燃油費、過路、過橋、停電費等費用自理。還車時,若存油低于出場時存油,乙方應向甲方交付已使用的燃料費;高于出場時存油的,甲方應退帶多出的燃料費。
11、租賃期內,因乙方不慎遺失牌照和各類證件涉及到因違章(包括電子警察)未及時處理,致使甲方造成驗審、過戶、扣分的所有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并向甲方賠償因車輛無牌照和各類證件而停駛的.實際損失。
12、乙方承擔賠償保險責任事故或租賃期間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的車輛修理費和車輛損失費,及由此造成的車輛停駛經濟損失,金額為停車天數的總租金。同時還應賠償車輛加速折舊費,折舊金額按修車實際發生額的______%計算。
13、乙方所租車輛若發生破壞鉛封,私調里程表的,按總租金的______%加付違約金、并賠償損失。
14、乙方在合同期內要求提前終止合同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并支付剩余合同期內總租金______%的違約金。
四、乙方對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車輛損失及第三者造成的損失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承租車輛過輪渡時,乙方駕駛人員未隨車照看造成的損失。
2、承租車輛輪胎爆裂的損失。
3、由于乙方人工直接供油、明火烘烤造成的損失。
4、造成承租車輛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后,乙方未作必要的修理,繼續使用造成擴大的損失。
5、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車輛扣押、罰沒、抵押、出賣、贈與、投資等的損失,包括造成甲方停駛擱車的損失(擱車停駛經濟損失,按停車天數的總租金)。
6、由于乙方擅自修理造成的損失。
7、由于乙方駕駛員飲酒、吸毒、藥物麻醉、無有效駕駛證以及調換約定駕駛員造成的損失。
8、由于乙方利用承租車輛參加競賽、測試造成的損失。
9、由于乙方用承租車輛帶其它車輛或其它車輛或其它車輛拖帶承租車輛造成的損失。
10、由于乙方或其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為造成的損失。
11、乙方因偽造證件、隱瞞事實、制造假案等違法行為造成的損失。
12、因乙方違約,引起的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五、其它
1、乙方如需續租該車輛,必須在合同到期會同擔保人與甲方重新簽訂續租合同,否則甲方有權以超時做出處理。
2、車輛租金超過押金滿三天內,乙方不向甲方加付押金又不辦理退租或續租手續,甲方有權沒收車輛租賃押金,并依法向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或費用由乙方負擔。
3、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重大經濟政策變化,或雙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觀情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對合同條款作適當調整。
4.如遇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解決,或依據《省汽車租賃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試行)》中有關條款執行。
5、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7、如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道路運政管理機構仲裁或人民法院求得解決。
8、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有效):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車輛租賃合同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車輛出租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車輛基本情況
甲方為乙方提供設備齊全、車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本情況下:
車輛類型:▁▁▁▁▁▁▁▁▁▁車架號:▁▁▁▁▁▁▁▁▁▁▁
品牌型號:▁▁▁▁▁▁▁▁▁▁車牌號:▁▁▁▁▁▁▁▁▁▁▁
登記日期:▁▁▁▁▁▁▁▁▁▁發動機號:▁▁▁▁▁▁▁▁▁▁
其他條件:▁▁▁▁▁▁▁▁▁▁該車輛(□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租賃期限
(一)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租賃期自車輛進入乙方指定的接收地點,經驗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之日起開始計算。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車輛。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雙方重新簽訂車輛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車輛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三條驗收地點及方法
(一)交車時間:▁▁▁年▁▁▁月▁▁▁日
(二)交車地點:▁▁▁▁▁▁▁▁▁▁▁▁
(三)驗收方法:有關部門檢查相關手續(行車證、車輛購置附加費、車輛保險、車輛年審驗證及隨車工具等)以及車輛的實際狀況,出租方必須保證所出租的車輛手續齊全、狀況良好。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標準:▁▁▁元/(□月/□季/□半年/□年),總計:▁▁▁▁元(大寫:▁▁▁▁▁▁元)
(二)租金支付時間及方式:▁▁▁▁▁▁▁▁▁▁▁▁
(三)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交強險等各種行車手續。
(二)承擔出租車輛的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稅費。
(三)甲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四)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聲明本合同,本合同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五)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乙方在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二)租賃期間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向保險公司報案,如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部分,如確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擔;處理中如需甲方出具相關手續,甲方予以協助。
(三)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租賃期間,車輛在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由乙方負責修理。
(四)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合同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保證車輛符合使用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五)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的交車時間向乙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乙方賠償租金總額的▁▁%做為違約賠償金。
(二)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計收。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車輛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余額退還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五)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租賃車輛在使用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向乙方賠償損失。
(六)甲方提供的車輛如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總數額▁▁%的違約金。
(七)其他:▁▁▁▁▁▁▁▁▁▁▁▁▁▁▁▁▁
第八條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合同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車輛達▁▁▁▁日的。
2、租賃車輛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辦理約定的稅費等行車手續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的。
4、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車輛: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日的。
2、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3、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4、從事其他有損甲方合法權益的活動。
5、其他:▁▁▁▁▁▁▁▁▁▁▁▁▁▁▁▁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條生效及其他約定:
(一)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三)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約時間:___年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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