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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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項目名稱、內容、規模與范圍詳見委托勘察設計項目表(見附件)。
第二條乙方根據委托的勘察設計項目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按初步設計(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分階段進行。在具備各個階段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協議書,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設計文件資料的名稱和日期,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甲方責任
1.按照各設計階段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并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可靠性負責。
1.1委托勘察測繪工作的,在勘測工作開展前,應提出勘察測繪技術要求及標有擬建工程準確位置的地形圖,圈定測量范圍的平面圖,土地使用證的復制件,并安排好現場工作條件。
1.2委托初步設計應提出以下資料:①經過批準的設計任務書;②選址報告;③規劃要求;④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⑤經批準的工藝設計資料,民用項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測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人防、消防、勞動保護、工業衛生、環境保護預測資料等。
1.3委托施工圖設計時,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后,應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審查意見用書面轉送給乙方。組織施工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商定有關技術條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通知乙方參加試車考核及竣工驗收。
3.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4.委托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單位參加。
5.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對轉讓后重復使用的項目,乙方不負任何技術責任。
6.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時付給勘察、設計費。
第四條乙方責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編制設計文件,根據各階段協議書的規定,按期交付各階段的設計文件(初步設計6份,施工圖設計8份),并保證質量。需增加設計文件的份數時另行收費。需復制供應標準圖時另行收費。
2.乙方要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出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需重作設計時,須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4.乙方對所承擔設計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開工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的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于大中型工業項目和復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并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5.對于復雜項目,需要乙方協助收集設計基礎資料時,應按技術服務的有關規定辦理。
6.勘察單位應按照現行標準、規范、規程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條勘察設計費用
1.乙方根據國家批準的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及辦法計收勘察設計費。
2.設計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30%;乙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時,甲方再付給乙方設計費;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設計費。
3.小型設計項目及復用設計項目分兩次撥付設計費。即簽定設計合同時選撥付20%作為定金,完成施工圖時付清全部設計費。
4.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給乙方勘察費的30%,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時,甲方負責結算全部勘察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乙方設計進度或造成設計修改,乙方除可推遲交付設計文件日期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_________元計算,增補設計費。
3.甲方因故要求變更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議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設計費。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設計,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償還,定金不足設計進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設計實際進度補交費用。
5.甲方報請初步設計文件審批時間超過半年時,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設計費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時,乙方除負責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外,要免收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并應付給甲方與直接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7.勘察設計文件(圖紙)交付時間按協議規定時間拖后時,由甲乙雙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1%,提前時,甲方付給乙方該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__%(經批準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設計費時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天數累計計算,每天償付勘察設計費1%的違約金,但每天償付最高額不得超過_________元。
9.乙方不及時到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不及時按審批機關意見修改設計時,每影響一天應減付設計費1%。
第七條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按_________項解決。
1.申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也同樣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第九條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設計項目表以及勘察設計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正本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甲、乙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門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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