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合同大全(15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委托代理合同 ,歡迎閱讀與收藏。
委托代理合同 1
甲方: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郵編:_______
經辦人:_______電話:_______傳真: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郵編:_______
經辦人:_______電話:_______傳真: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陸運等相關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為陸運時,甲方應及時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托運單據。托運單應明確標明船名、航次、提單號、場站、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最晚集港日期、貨物品名及特別要求。
3、甲方在其委托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應保證貨物出境前已按照商檢、海關規定辦理相應的的報檢、報關事宜。
4、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托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5、乙方收到甲方的托運單后,按照要求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均勻
6、乙方須每天早上將當天的運量、箱號、車號、司機聯系方式、到達乙方工廠的時間,書面提供給甲方,以便及早準備裝箱發貨。
7、因甲方運量是規律性的,乙方須早計劃、早部署,盡能白天安排運輸裝箱,避免晚間作業。
8、費用標準,汽運費:_______
9、費用結算:每月1日雙方認證上月所發生的費用,乙方向甲方開具正規稅票。甲方收到發票后,15天內付于乙方費用。
10、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日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在合同執行中如果產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提交仲裁部門。本合同一式兩份,蓋章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2
甲方:
身份證:聯系電話:(以下簡稱委托方)
乙方: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受委托方)
委托方因與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在本案中擔任甲方一審、二審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委托代理權限
具體代理權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為準,《授權委托書》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律師在本案中擔任甲方一、二審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并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范》,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個人穩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并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重大過錯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的本合同無需或不能繼續履行,均應視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約定全額支付代理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
1、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律師代理費:
(1)代理費為
(2)甲方首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費萬元;
(3)余下的代理費待案件審結后一次性收取
2、乙方銀行:中國銀行
開戶行:中國銀行支行
賬號:
名稱:律師事務所
聯系電話:
第六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貴陽市外的差旅費、食宿費;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師實報實銷方式報銷上述工作費用,報銷以有關部門的正式發票為依據,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本合同簽署后,如本案因增加訴訟/仲裁請求,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反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情況時,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代理費。新增部分的律師代理費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否則,乙方僅在原委托范圍內工作。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過錯導致甲方合法權益蒙受損失的;
3、乙方或乙方律師的行為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十個工作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
(二)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令甲方蒙受損失的,乙方應當在投保的執業保險范圍內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四)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予以訴訟。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后生效,至乙方律師完成委托事項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終止。
2、完成委托事項指乙方代理本案至本案本審終結止(包括判決、調解、裁定、裁決、和解和撤訴等)或本合同特別約定的代理事項完成終止。
第十一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應發往本合同簽署頁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變更地址,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到達對方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簽收之日視為送達。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 3
甲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號: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甲方因一案,于 年 月 日與乙方簽訂委托代理合同(盈長沙字第號),委托乙方為階段的代理人/辯護人,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現因,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雙方解除于 年 月 日簽訂的.編號為盈長沙字第號委托代理合同。
第二條律師費的約定
第三條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終止,甲乙雙方不存在任何未了結事項。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
第四條甲、乙雙方無其他任何爭議。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于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時間:
委托代理合同 4
甲方: 乙方:
1、根據《江蘇省人事代理暫行辦法》及國家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的原則,就委托人事代理訂立合同如下:
2、甲方所負責具體義務,以國家及我省人事代理的有關規定為依據;
3、甲方應努力做好人事代理的有關服務工作,并盡可能為乙方提供方便。
三、甲方不負責乙方除人事代理委托合同規定項目以外的其它管理責任。
四、乙方的責任如下:
1、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與委托代理內容相關的.有關材料;
2、根據委托代理內容,交付甲方相關管理費用,并在有關人事代理前付清;
3、如工作單位變動,應及時通知甲方,并提供有關變動材料。
五、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六、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修訂,簽訂補充條款,雙方履行簽約手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5
委托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受托人: 簽訂地點:
第一條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通過法律途徑處理: 一案。
第二條 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的權限與具體要求:以委托人向受托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代理權限為準。
第三條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一審訴訟終結止。
第四條 委托人(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 受托人有將委托事務處理情況向委托方報告的義務。
第六條 委托人支付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所付費用的時間、方式選擇: 。
A、一般代理及全權代理:一審訴訟階段由委托人向受托人現金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服務費用,自簽訂本合同時現金交付,(注:訴訟費不在上述服務費中)案件勝敗與否,本合同一經簽訂此費用不退。
B、風險代理:委托人自簽訂本合同之日向受托人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服務費用。案件勝訴,此服務費不退;案件敗訴受托人只收取交通費、勞務費等實際費用 元 ,剩余費用退還給委托人。
第七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委托人提出解除時,本合同第六條A方式服務費作為不可歸責于受托人的過錯而由委托人賠償的損失,該服務費不予退還,受托人提出解除時,除收取已支出的實際費用和勞務費外全部退還給委托人;本合同第六條B方式委托人解除時,服務費作為不可歸責于受托人的過錯而由委托人賠償的損失,該服務費不予退還,受托人提出解除時,除收取已支出的'實際費用和勞務費外全部退還給委托人。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規定,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一致,現就注冊海外公司法律事務達成以下條款: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注冊 香港 地區的海外公司。擬注冊公司的備選名稱為:
1、 中文:
2、 中文:
3、 中文:
該公司注冊資金為港幣 萬元;
股東為:
1、 身份證號碼: 擁有公司 % 的股份,聯系地址為:
2、 身份證號碼: 擁有公司 % 的股份,聯系地址為:
董事為:
1、 身份證號碼: ,
聯系地址為:
2、 身份證號碼: ,
聯系地址為: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免費為甲方提供注冊地公司名稱預查服務。自乙方收到甲方簽署的全部相關文件且收到相應費用(所有轉賬、匯款、支票均以到帳為準)起十五個 工作日之內完成香港公司的注冊服務。
三、注冊及代理費為港幣 元,實際開支費港幣元。上述費用包括注冊地政府實收費用、文書制作費用、原子印章及鋼印費、郵寄費用,以及注冊后第一年的注冊地址、注冊秘書費用及律師代理費用等,除因香港公司的`注冊資本金超過壹萬港元需要向香港政府繳納千分之一的厘印稅以外,乙方不再向甲方另行收取任何費用。
上述費用如用人民幣支付,則按照港幣:人民幣=1:1.08確定匯率,即甲方共需支付乙方人民幣 元。
四、乙方應按期為甲方辦完注冊公司業務,如非因甲方之原因而不能完成委托事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全部相應費用。
五、甲方委托乙方辦理注冊后不得無故變更或撤銷委托,如變更或撤銷,所收相關費用不予退還,未繳納的費用還需繳納。
六、本委托代理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
(簽字或蓋章)
乙方:
(蓋章)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 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合作開展人才服務,甲方作為乙方該項業務的代理商,代理乙方的人才服務、廣告招商等相關業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的基礎上,遵照以下條款:
1、甲方成為代理的基本條件
甲方須為合法存續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甲方須了解互聯網、人才相關服務,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人才服務內容、具體業務流程等相關信息。乙方對提出代理申請者就上述各項內容進行審核確認,決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資格。
2、甲方權利義務
2、1甲方應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證件,法人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個人提交身分證復印件,機構或團體提交相應有效證件。
2、2甲方向客戶推薦乙方提供的人才服務及廣告服務,自行負責開拓市場與發展客戶,在代理業務中保證向客戶提供良好的咨詢服務,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戶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聲譽。
2、3甲方保證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并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4甲方須詳細閱讀并確實理解乙方在其網站上發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內容,并嚴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業務時,完全按照乙方規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確完整的數據資料并按正確步驟進行。甲方有義務定期瀏覽乙方網站,以及時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變動。
2、5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者資料,否則愿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2、6甲方有權利選擇代理模式中的一種,并遵守乙方規定的統一資費及服務標準(資費及服務標準以乙方網站上公布的信息為準),不得擅自進行更動。
2、7甲方應邀參加乙方組織的代理商年會、產品發布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3、乙方權利義務
3、1乙方為甲方提供規范的服務體系,并直接為甲方的客戶提供技術支持和咨詢服務。
3、2乙方盡力向甲方提供業務范圍內的技術支持和咨詢服務,幫助甲方提高拓寬業務范圍的能力。
3、3乙方直接向甲方的客戶提供完整的人才售后服務。但對于由于甲方用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戶而導致乙方無法向甲方客戶服務,責任完全由甲方承擔,因此乙方有權利廢除甲方代理商資格。
3、4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產品服務體系、價格體系和代理制度,調整信息以網站公布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3、5乙方應對甲方的資料信息給予保密。
3、7對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乙方應向甲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為上限。
3、8如發現由于甲方欺騙客戶,造成乙方無法對客戶進行服務,后果由甲方完全承擔,并賠償乙方名譽損失。
3、9乙方定期或不定期邀請甲方參加各類代理商年會、產品發布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4、違約責任
4、1甲方如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乙方有權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5、免責條件
5、1因國家政策法規調整、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響乙方正常的服務和技術支持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5、2因電信部門檢修或乙方在進行虛擬主機維護時,有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虛擬主機訪問速度下降,甲方認同這是屬于正常情況,不屬于乙方違約。
6、付款/結算方式
6、1按照模式的不同,甲方的付款/結算方式按照乙方網站上相關條款執行。
6、2如果是預付款模式,乙方在扣除甲方預付款的兩個工作日內將發票寄出給甲方,并做相應的預付款確認以保證甲方正常的后續服務工作。該預付款供人才服務和廣告消費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還。
6、3乙方按要求為甲方開具發票(發票總金額不超過甲方所匯的實際金額)并以掛號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記的地址;如甲方在發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為客戶分別開票等),須以書面方式詳細說明。
7、合同終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7、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
7、4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或以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7、6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7、7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合同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采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本合同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雙方依據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應履行的義務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應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8、附則
8、1本協議同時得到甲乙雙方的完全理解和認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協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本合同放置在乙方網站供甲方下載或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在打印或填寫過程中,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8、2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系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聯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8、3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8、4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滿若雙方均無異議,則本合同繼續有效;若續約期內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條款,則雙方另簽新合同。上述情況下甲方的業務結算累計進行。
8、5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后生效,兩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單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單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簽名(個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個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 8
甲方:
乙方:
鑒于甲乙雙方于20xx年8月1日簽訂《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與青島食品有限公司追償權糾紛一案代理訴訟事宜,現因甲方未依約定支付代理費,甲乙雙方協商解除上述代理合同,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不得違反:
1、雙方一致同意解除20xx年8月1日簽訂《委托代理合同》。
2、本協議簽訂生效時,甲方委托的代理事務由甲方自行負責與乙方無關。
3、本協議生效時,乙方已將甲方蓋章的`授權委托書三份退還甲方。
4、雙方就委托事務再無爭議,互不追究對方法律責任,雙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負責,如有損失各自承擔,再無爭議。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主辦律師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代理合同 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商標注冊委托代理服務協議。
一、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代理服務甲方____________商標在第____________類的申請注冊,共____________個。該注冊商標詳細內容見本協議附件《商標注冊申請書》及《商標代理委托書》。
二、乙方接受委托后,負責完成商標注冊代理的全部工作,并須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護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
三、本次商標代理服務采取分類服務形式,具體項目為
1、商標設計費____________元。
2、商標查詢選擇如下方式:
商標按□中文□英文□中英文項目包干查詢,包干查詢費____________元。
商標查詢費按實際查詢次數計,每次中文____________元,英文或拼音____________元。
3、商標申請注冊費用___________元,加急注冊費___________元,包干注冊費___________元。以上項目共計費用_____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
簽訂協議后,乙方即時收取甲方商標代理服務費用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須保證提供之注冊申請材料證明的'合法性,如因甲方提供的材料失真,造成的一切損失及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甲方若有變故,如企業變更、企業重組、聯系人地址變更、電話變更等等,必須通知乙方,辦理相關變更手續。如因甲方沒有及時通知乙方,而造成的后果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七、如果乙方代理甲方申請的注冊商標被國家商標局駁回或需要刪改的,由甲方決定是否向國家工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駁回復審或刪改;如果甲方決定申請駁回復審或刪改,甲乙雙方可另行簽定委托協議。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項,協商后可做補充。
九、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合同 10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經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以下區域代 理銷售“奧東”牌pvc地板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產品:本協議所稱產品,由甲方生產的 “奧東”全自動。
2.商標:“奧東”
3.區域:
第二條 合作方式及條件
1. 經銷:乙方代理銷售甲方“奧東”pvc地板。
2. 乙方向甲方交納服務及銷售保證金省會城市五萬元、市級城市叁萬元、縣級城市貳萬元整。合同期 滿,無售后服務投訴,甲方一次退還此保證金。
3. 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費的售后服務人員技術培訓和培訓資料,乙方必須提供人員到甲方進行培訓,在甲方的食、宿費用由甲方提供。
4. 甲方須保證乙方零配件的供應。在保修期內的零配件是用以舊換新的方式提供。超過保修期的零配件甲方收取成本費用。
5. 甲方向乙方提供該區域獨家經銷保證,凡屬該區域的相關購買信息甲方須反饋到乙方。乙方不得擅自在非代理區域銷售甲方產品。
6. 乙方不得經營銷售其它品牌,并維護好“奧東”品牌的良好聲譽。
7. 乙方年銷售量不可低于 臺,首批進貨量不低于臺。
第三條 推廣、廣告、展覽
1. 甲方根據實際需要向乙方提供合理數量的價目表、廣告宣傳的圖片及有關產品經銷的輔助資料等,提供特許代理授權證書和銅牌。
2.甲乙雙方完成本合同簽定并首次進貨后,乙方當地所做甲方品牌專項廣告,經甲方核準同意后實施,費用首季度按3000。00元/月計算,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提供廣告發布小樣及廣告發票,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負擔。
3. 展覽:在 境內舉行的大型體育、休閑或相關的展覽會,經甲方同意后,由乙方租賃展位,組織產品出展,費用由雙方均擔。
第四條 價格
1. 價格調整,需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乙方。
2.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adma-33e價格為 元、adma-36e價格為 元、adma-38e價格為 元、adma-40e價格為元、adma-33eh價格為 元、adma-36eh價格為 元、adma-38eh價格為 元、adma-40eh價格為 元、四口機-33/38價格為元。
第五條 訂貨/發貨/驗貨
1. 每次訂貨,乙方傳真采購訂單給甲方,甲方確認后回傳乙方。甲方不得接受口頭或其他形式訂單。
2. 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地點、數量發貨。
3. 倘若甲方所發貨物與訂單內容有型號、尺寸、顏色、品質不符者,乙方于收貨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 ,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補正。
第六條 品質/保險/售后服務
1.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產品保證質量。
2. 甲方的產品,免費保修壹年。
3.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的全國統一售后服務標準進行售后服務,若有乙方客戶投訴到甲方,甲方將直接派出人員給予客戶解決,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將直接從乙方年終的維保費中扣出。
第七條 保密
1. 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提及雙方合作事宜。
2. 乙方不得將其所知有關甲方營業方法或其它甲方認為應保密之資訊泄露給第三人。
第八條 違約責任/終止條款
雙方在合作期限內如違反以上協議,則應由違約方負擔由此引起的一切違約責任,同時另一方有權終止此合同。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凡有關合約或執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由雙方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 月,自 至 止。
在合作期限內必須完成臺的基本銷售量。方可簽署正式合作代理銷售合同。
甲 方: 乙方:
法人代表: 董事長 法人代表:
簽 約 人: 簽 約 人:
日 期:日期:
委托代理合同 11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方因 事宜,委托乙方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托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為甲方與 一案的 審代理人。
第二條 代理權限
經雙方約定,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下列第 種:
1、一般授權(包括陳述事實、參與該案的庭前談判、調解,參與該案的庭審、辯論和調解)
2、特別授權(包括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上訴等)。
如上述約定與授權委托書不一致的,以授權委托書為準。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運用自己的法律知識、專業知識、社會經驗和技能,盡心盡職地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事務,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乙方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法告知甲方所委托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三)乙方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及時辦理受委托事務;
(四)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的情況,對甲方了解委托事務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五)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六)乙方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乙方辦理甲方事務應當建檔,將甲方的原始證據材料、法律文件和財物交還甲方,同時制作復件留存,并妥善保管,設立交接記錄。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務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文件及其它事實情節,并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證據材料、偽造證據材料和案件事實,因此出現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三)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務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甲方指定 為與乙方律師聯系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證據材料、案件事實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律師;
(五)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委托合同時,提供的郵寄地址,傳真,電話等聯系方式均真實,準確,乙方可以通過以上聯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聯系和傳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否則,因以上聯系方式的錯誤致使乙方律師無法送達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郵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乙方尊重甲方對委托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甲方非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為其提供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以及其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服務。
第五條 相關費用
(一)收費方式
雙方同意乙方采取第 種方式收取律師費:
1、計件收費;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
3、計時收費;
4、風險代理收費;
5、在上述4種收費方式的范圍內,經雙方協商,可以合并采取2種以上收費方式。
(二)收費依據
乙方收取律師費,已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5、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三)收費方式、計算標準及收費數額
1、計件收費方式,每件 元,共 件,律師費共計 元。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方式,按照《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的比例標準。
3、計時收費方式,每小時 元人民幣的標準進行收費,以6分鐘為一個最小計費單位,不足6分鐘的,按6分鐘計算。
4、雙方同意按照以下 方式收取風險代理費用。
a、甲方支付乙方前期律師代理費 元;
5、合并采取兩種以上收費方式的,應明確各個收費方式的收費標準及數額。
以上總計乙方應收取律師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
(四)收費時間
律師費的支付時間:
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大寫) 元(¥: 元)
(五)乙方代收費用
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生的訴訟費、仲裁費、鑒定費、檢驗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及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預先向甲方說明并憑有效票證與甲方結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六)差旅費收取方式
1、乙方先行向甲方預收 元的辦案差旅費。
2、乙方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后,應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多退少補。
(七)乙方處理委托事務時,因不可歸責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賠償損失。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務或增加訴訟當事人,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增加訴訟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變更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代理費;增加律師費協商未成的,乙方有權在原委托范圍內提供工作。
(三)甲方明確放棄委托事務的,可以要求變更合同;變更合同后的律師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超出本合同約定權限更換代理人的;
2、乙方律師工作延誤、重大失職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糾正:
1、甲方的委托事務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材料或者隱瞞重要事實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或者事務費用的。
乙方依本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律師費和已發生的'事務費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工作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結果不滿意或者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了準備,原告撤訴的;
4、乙方接受委托后,代理甲方與對方協商,爭議雙方之一作出不起訴、撤訴決定或者爭議雙方達成和解的;
5、乙方接受委托后,代理甲方到法院立案后,因甲方的自身原因撤訴的;
6、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不能完成委托事務,或者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時、足額支付律師費或者事務費用,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事務費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的委托事務(包括收到法院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或當事人和解書等法律文書)或解除本合同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經辦律師各執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電子郵箱、傳真送達。一方遷址或者變更郵箱、傳真電話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以當面交付文件方式送達的,交付之時視為送達;以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發出電子郵件時視為送達;以傳真方式送達的,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郵件交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 其他特別約定
1、乙方律師不對案件結果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定及標準。在本合同簽署之前甲乙雙方已就本合同涉及事項進行了詳細的研究,本合同系雙方友好協商,自愿一致達成。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委托代理合同 12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電話: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
負責人:(合伙所)/法定代表人:(國辦所、合作所)
電話: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托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托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1、委托代理內容:
2、委托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3、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后如發生委托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托事項和/或委托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_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 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㈠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并妥善處理,
㈢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
㈣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第四條 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㈠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并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應歸責于甲方。
㈡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復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 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
第七條 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鑒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㈡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 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范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第九條 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㈠本合同訂立后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沖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范。
㈡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㈢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㈣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㈠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 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㈠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后全部退還甲方。
㈡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㈣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㈤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并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履職監督
為便于乙方了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權委托書》、《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委托事項法律風險告知書》、《證據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并簽收;前兩項為待填文書,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委托代理合同 13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 糾紛一案,委托乙方的律師作為代理人,根據《律師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并同意乙方指派 律師為甲方與 糾紛案的第 審代理人,同意該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性工作。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者利用律師的`代理謀取非法利益時,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變更或協商解除本合同時,代理費按照代理律師已完成的律師工作量由雙方協商解決,但甲方無故終止此合同的,代理費不退還。
五、本協議簽訂后,本次業務以本條第二款所列任何一種方式結案,則視為代理律師完成代理義務,以此代理合同所收代理費用均不予退還,但乙方無故終止合同或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存在重大過錯的除外。本合同所稱結案方式為調解、和解、裁定、判決、撤訴或撤回案件、自動履行等。
六、根據案件需要,甲方授權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
A一般代理;B特別授權代理:
1、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
2、代為調解、參與和解;
3、代為提起反訴;
4、代為提起上訴;
5、申請執行;
6、收取或者轉收執行標的;
7、代收法律文書等。
七、經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 元。特殊事項或需要特別約定的另 行簽訂補充協議,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商丘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需要委托人另行支付或據實結算。法律援助案件不得收費。律師收費標準參照河南省發改委、河南省司法廳關于《河南省律師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的規定執行。代理費支付方式為: 。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第 審終結止。
九、本合同適用于訴訟案件和非訴訟案件。非訴訟案件辦理按本合同約定執行。
十、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在協商不成時提交商丘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仲裁。
十一、此協議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14
甲方(委托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受托方): 地址: 聯系電話:
甲方為促進商品房的銷售,委托乙方對甲方所開發的 項目進行獨家營銷策劃和銷售代理,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委托代理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委托代理項目的位置、面積
1、代理項目座落位置: ;
2、代理項目總面積約為 平方米(詳見甲方提供的測繪面積表,附件一)
第二條 銷售價格
1、銷售面積按建筑面積計算;
2、合同所約定的銷售房屋價格起價為 元/㎡;乙方應按照與甲方所商定并經甲方簽章認可的售樓價格(各房屋具體銷售底價表、付款方式、折扣及本合同其他約定條款等)進行銷售(詳見附件二)。
3、在實際銷售中,如屬溢價方式銷售,在溢價范圍內乙方有權折扣優惠,無需經甲方同意;如屬甲方定價銷售,乙方無權折扣優惠,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執行折扣優惠。
第三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和開發資質證書復印件。
2、提供該項目的土地使用權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證書或預售許可證的復印件及施工圖、分層平面圖、面積測繪報告、戶型圖以及施工進度計劃等資料。
3、保證工程質量、工程進度、綜合驗收時間及交房時間,項目在修建過程中,若發生設計變更,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4、按雙方協商確定的計劃,承擔銷售廣告宣傳費用以及相關資料制作費用。
5、派出專人配合銷售,負責審定售房合同、收款,辦理售房合同登記、銀行按揭與房屋產權、國土等手續,落實購房人的合理要求等工作。
6、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
7、對委托銷售面積內的房屋進行抵押、典當、按揭、抵債、拆遷還房、司法凍結、行政限制和自售的情況必須書面告知乙方;并保證提供的房源產權合法、有效。
8、提供裝修好的售房部、配備售樓電話、必要的辦公用品,承擔售房部房租、水、電、暖等費用。
9、可以定期檢查、督導乙方工作。并指派專人負責房屋買賣合同的簽章。
10、作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對銷售造成不利影響;
11、負責按時支付乙方傭金。
12、約定承擔的其它費用:
第四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本合同簽署后 天內在甲方基本具備銷售條件后,經甲方同意,在 天內展開銷售實際運作。
3、切實完成向甲方承諾的銷售計劃(詳見附件三),嚴格執行銷售價格及付款方式,特殊情況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4、不得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本合同約定之外的業務。
5、不得超出甲方認可的宣傳資料范圍進行宣傳和推廣。
6、根據銷售需要及市場需求,在雙方確定的銷售底價基礎上,溢價或漲價的幅度應及時書面告知甲方。
8、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本合同約定銷售范圍內的房屋,所有銷售均視為乙方完成。
9、乙方有權拒絕任何形式的虛假按揭融資。
10、乙方應當為甲方保守相關商業機密。
11、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當自覺維護和提升甲方企業形象。
12、約定承擔的其它費用。
第五條 代理銷售傭金按以下方式計算
1、傭金=底價傭金+溢價獎勵
其中:底價傭金=底價銷售合同總金額× 2%
溢價獎勵=(銷售價—底價)× 50%
第九條 代理銷售傭金結算方式
1、當甲方收到所簽售房合同首期房款時,視乙方代理成功,甲方應按售房合同成交總額,依照本合同第五條分別計算傭金。
2、當甲方收到首期房款后即應按時結算傭金給予乙方,結算日為每月20號,甲方在結算當日可用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乙方,乙方提交收款票據。
第六條 甲方違約責任
1、若購房人購買的該項目房產的實際情況與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產權不清,規劃設計變更或銷售面積變化,以及因工期、交房期、質量、銀行按揭、典當抵押等問題產生的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傭金,則每超過一天按應付傭金的1%向乙方支付滯納金;若傭金支付時間超過三個月,視甲方違約,違約金為十萬元。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完全承擔違約責任。
3、如甲方認可的銷售費用開支不能及時到位,由此造成銷售工作的停頓,后果由甲方承擔。
4、開盤時間定為20 年 月 日,若因甲方原因導致該項目不能按時開盤而引
第七條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銷售活動之外的任何商業活動,也不得以虛假夸大之詞欺騙購房人,只能在甲方編制的書面宣傳資料和允許的'范圍內對購房人進行宣傳,否則造成的社會不良影響及甲方、第三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不得私收房款,乙方有任何未經甲方同意私收房款、以及其它挪用行為,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乙方承銷權,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3、乙方如不能按雙方約定時間完成策劃工作進行銷售,視乙方違約,違約金為 萬元。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若無故終止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則乙方需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 萬元人民幣。
第八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在合同約定的代理銷售范圍內,甲方不得任意售房;如甲方有購房客戶,須交乙方進行辦理,售出房屋仍計入乙方銷售總額中,并按合同約定結算傭金給乙方,如甲方用委托乙方銷售的房屋進行抵債、抵償、抵押、置換等,則視同為乙方銷售,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傭金。
第九條 正式銷售時間為辦好預售許可證時雙方協商計算,三個月之內乙方銷售房屋面積少于計劃任務的[ ] %或銷售額少于[ ]萬元,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需結清乙方應得傭金;否則乙方有權銷售至合同期滿止,甲方不得停止乙方承銷權。
第十條 退房處理方式
1、甲方責任;乙方執行退房指令,所退之房屋乙方繼續銷售,乙方已收之傭金不再退還甲方,乙方再售該房屋,甲方仍需支付傭金;
2、乙方責任:由于乙方的責任造成的退房,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傭金,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若乙方無有效合法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以及超范圍的受托代理,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和不良影響,均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期未滿而中途終止時,在一年內甲方不得聘用未經乙方許可的任何原聘用人員。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必須賠償。
第十三條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隨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本合同期滿前60天,若甲方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60天。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選項打"√" ) :
1、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辦證機構登記備案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即刻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15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平等、互惠互利之原則,就甲方投資開發的項目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之事宜訂立如下約定,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托期限、委托標的物及委托銷售價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標的物:總計約 平方米,具體數據以實際可售面積為準。
委托銷售價:
二、甲方基本義務
1、負責提供本項目合法銷售的相關文件資料,即國家規定的.商品房合法銷售的“五證一照”,并向乙方出具項目銷售授權書;
2、全力支持乙方的銷售工作,根據銷售情況指定專人為購買人辦理好財務收款、合同簽章、銀行按揭貸款及產權等相關事宜;
3、委托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再委托其它機構或個人從事本合同所約定的各項工作;
4、負責承擔銷售推廣過程中所需的相關費用,如:宣傳品制作,媒體廣告、售樓處布置、展銷會、促銷禮品及活動等相關費用;
5、按照合同條款,根據銷售業績定期及時與乙方結算并發放銷售傭金與溢價部份分成;
6、為有利于本項目的順利銷售,積極有效的開展招商工作。
三、乙方基本義務
1、負責銷售團隊的組建、培訓與管理,確保項目銷售推廣正常高效地進行;
2、制訂本項目可行性銷售策劃方案,積極開展銷售推廣工作;
3、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甲方的名義與購買人簽定本項目的《訂購書》及《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協助甲方為購買人辦理銀行按揭貸款的相關手續;
4、乙方應嚴格甲方所確定的委托銷售價格(即基價),未經甲方準許,不得擅自給購買人低于委托銷售價格出售,特殊情況,乙方應經甲方同意后辦理;
5、承擔在本項目銷售人員的工資提成、水電、通訊等一切相關費用;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合同】相關文章:
委托代理的合同03-21
風險代理委托合同-代理合同12-30
商標委托代理合同-代理合同02-25
有關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代理合同的法律規定03-28
委托律師代理合同_委托律師代理合同范本02-16
委托代理訂立合同08-06
委托代理運輸合同09-14
委托代理注冊合同03-16
委托代理服務合同03-01
委托代理銷售合同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