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房地產委托合同匯總9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房地產委托合同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房地產委托合同 篇1
編號:字第號
委托人(簡稱甲方):
受托人(中介人,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實現委托中介服務事項,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信、有償的原則,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訂立如下協議:
1.委托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中介服務權限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酬金的數額和支付時間:甲方全部完成乙方的委托事項,可得酬金_____________元。
4.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未全面履行本合同,都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酬金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由違約方賠償。
5.合同的有效期限: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全部事項清結時終止。
6.糾紛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如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通過_____________(仲裁、訴訟)途徑解決。
7.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
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
甲方 乙方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房地產委托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項目的房地產估價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 估價內容、估價目的、估價時點
1、估價內容:*********
2、估價目的:甲方因*******的需要,委托乙方對上述房地產的價值進行評估。
3、估價時點****年**月**日。
二、雙方責任和協作事項:
1、甲方應將委估房地產的權屬證書等有關資料提供給乙方,并對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甲方應配合乙方實地勘察委估房是產的狀況。
3、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應妥善保管,并盡保密之責,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開或泄露給他人。
4、乙方力求估價結果客觀、公正、合理,自資料齊全、實地勘察后,在***個工作日內每宗房地產向甲方出具一式***份房地產估價報告書,并對出具的房地產估價報告書負責。
三、估價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每宗房地產估價按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支付評估費用,具體協商確定按(***)方式收費。收費方式分別如下:
(1)按累進費率計:
評估值(萬元)規定收費累進費率(‰)協商確定累進費率(‰)
1、100(萬元)以下(含100):規定收費累進費率(‰)****;協商確定累進費率(‰)****。
2、100-500(含500):規定收費累進費率(‰)****;協商確定累進費率(‰)****。
3、500-xx(含xx):規定收費累進費率(‰)****;協商確定累進費率(‰)****。
4、xx-5000(含5000):規定收費累進費率(‰)****;協商確定累進費率(‰)****。
5、5000以上:規定收費累進費率(‰)****;協商確定累進費率(‰)****。
(2)按物價部門規定,經協商確定:本項業務按****元收取。
2、支付方式:
(1)合同簽訂時,甲方先支付定金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萬****仟***佰***拾***元整)。
(2)乙方交付房地產估價報告書時,甲方支付全額評估費(已支付定金予以抵沖)
四、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完成委估房地產估價報告書前,甲方提出中斷估價請求的,乙方有權不退還已支付的定金;乙方提出中斷估價請求的,甲方有權要求雙倍返還已支付的定金。
2、在乙方完成委估房地產估價報告書后,無論甲方是否提出中斷估價請求,乙方均不退還已去付的定金,并有權向甲方提出收取全額評估費。
五、爭議解決方式
1、甲方接到乙方出具的估價報告書之日起5日內,如對估價結果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可向乙方提出書面復核申請,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復核申請之日起5日內向甲方出具復核意見書。甲方如對乙方出具的復核意見書仍有異議的,可以按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向**法院起訴。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當乙方完成委估房地產估價報告書10日后,甲方仍未支付評估費用的,乙方可以按以上第(***)種方式處理。
3、在履行本公司過程中發生爭議的,可按以上第(***)種方式處理。
六、其它約定事項
*******
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隨意變更。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系人:** 聯系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月**日
房地產委托合同 篇3
委托人(甲方)
名稱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電話: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受委托人(乙方)
名稱或姓名: 資格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電話: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為其代理 事項。
第二條 甲方應就授權委托的事項,提供相關合法、有效的證件。
第三條 乙方在代理該委托事項時,應認真審查委托事項的真實性,相關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對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證件的,乙方有權拒絕代為辦理。
第四條 雙方商定委托事項在 天內完成。超過本約定時限的,甲方有權另行委托他人或自行辦理,由此造成損失的可同時按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向乙方索賠(但因登記管理部門或甲方的原因造成超時的除外)。
第五條 甲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后同時支付委托代理費(大寫) 元人民幣。
第六條 甲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時預付:
(1)代交應納稅、費(大寫) 元人民幣;
(2) 元人民幣。
本條約定費用在委托代理事項完成時結清,多退少補。
第七條 由于甲方原因使委托代理事項終止履行的,預交的委托代理費不予返還;因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或隱瞞與訂立、履行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如:房地產權屬有爭議或已被查封、抵押、有法律法規規定禁止交易的情況),造成乙方名譽及經濟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 元人民幣,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八條 由于乙方代理當中的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 元人民幣,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提交有關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1)向沈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有規定處理。
第十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項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份,效力等同,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 受委托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日起生效。
委托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產委托合同 篇4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清心園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一、物業基本情況
建筑面積:約3萬平方米(含住宅和非住宅)。
二、委托管理事項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養護和管理,包括:樓道、屋頂、外墻、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廓通道、門廳。
2、共用設施設備的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煙道、共用照明、樓內處消防設施設備。
3、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停車場院。
4、公用綠地、花木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養護和管理。
6、公用環境衛生、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份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等。
7、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8、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9、協助社區開展社會文化活動。
10、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費。
三、委托管理期限及物管收費標準
1、委托管理期限為叁年。自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
2、物業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0.25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根據建筑面積大小按5至50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四、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代表和維護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有關物管法規,及業主確認的業主公約和管理辦法。
(3)審定乙方擬訂的物業管理制度和費用收支情況。
(4)檢查、都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了解業主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管理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6)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壹萬陸仟元,作為開辦費。付款方式:20xx年9月1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捌仟元;如果小區業主大會正式選聘乙方進行管理,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捌仟元。
(7)甲方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和門衛室各一間(產權歸屬甲方),由乙方無償使用。
(8)甲方向乙方提供停車場地,出租費用由乙方收取。
(9)非住宅在末銷售之前每月向乙方繳納200元管理服務費,銷售后,由業主向乙方繳納正常的物管費(甲方繳納該項費用最長不超過五個月)。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制度,履行委托接收管理項目內容。
(2)負責向業主或物業全用人告知并都督其對物業的使用規定,對違反法規和業主公約等行為進行規勸、批評、警告、制止或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3)負責編制房屋及配套設施、設備維修養護和大、中型維修計劃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4)每半年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報告管理服務費收支帳目。
(5)對所受托管理的物業及共用設施、設備不得擅自占用、處理、抵押和改變用途。
五、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行目標管理:
1、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維護人員晝夜值班,保證正常、有效使用。出現故障及時處理。
2、公共環境:做到樓道及場地、通道每日清掃保潔,生活垃圾每日清運。
3、綠化:定期防治病蟲害,施肥、除草、修剪、澆水。
4、保安:24小時值班守衛。
5、保證所托管理區域內的秩序穩定,不準機動車或非機動車亂停放。
6、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80%。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管理目標,造成乙方經濟虧損的,甲方或當事人應當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達到管理標準不能正常使用物業的,甲方業主有權提出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有權拒繳管理服務費或要求雙方解除合同,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
3、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拒繳物管服務費的,乙方或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4、甲乙雙方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本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賠償對方。
七、其他約定
1、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遇糾紛、問題,甲乙雙方應依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自貢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2、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由甲乙雙方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委托合同 篇5
委托人(甲方)
名稱或姓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
名稱或姓名:_________ 資格證書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為其代理_________事項。
第二條 甲方應就授權委托的事項,提供相關合法、有效的證件。
第三條 乙方在代理該委托事項時,應認真審查委托事項的真實性,相關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對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證件的,乙方有權拒絕代為辦理。
第四條 雙方商定委托事項在_________天內完成。超過本約定時限的,甲方有權另行委托他人或自行辦理,由此造成損失的可同時按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向乙方索賠(但因登記管理部門或甲方的原因造成超時的除外)。
第五條 甲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后同時支付委托代理費(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六條 甲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時預付:
(1)代交應納稅、費(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
(2)_________元人民幣。
本條約定費用在委托代理事項完成時結清,多退少補。
第七條 由于甲方原因使委托代理事項終止履行的,預交的委托代理費不予返還;因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或隱瞞與訂立、履行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如:房地產權屬有爭議或已被查封、抵押、有法律法規規定禁止交易的情況),造成乙方名譽及經濟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八條 由于乙方代理當中的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提交有關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方式解決。
(1)向沈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有規定處理。
第十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效力等同,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簽章):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1、本合同所稱房地產委托,是指房地產經紀機構及目前單獨從業的經紀人接受房地產當事人委托,代為辦理房地產各類交易手續的業務活動。
2、本合同所列條款未盡事宜,當事人需要另作約定的,雙方當事人可協商增加補充條款,經簽字生效附在合同后。
3、本合同正文前的“合同編號”由所在的市中心市場或區市場編號、經紀機構或經紀人資格證書號碼、合同流水號等3部分號碼構成,填寫時不能缺項。
4、本合同要用藍黑或碳素墨水筆填寫。
5、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出示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的相關證件。
6、本合同條款由沈陽市房產管理局和沈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房地產委托合同 篇6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合同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開發建設 事宜達成如下事項:
第一條 項目概況(以下簡稱本項目或項目)
1.1 項目名稱: ;
1.2 項目位置: ;
1.3 項目用地:規劃總占地 畝;
1.4 建設規模:總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
第二條 委托的內容和方式
2.1 本項目所有政府批準文件及征地手續均由甲方授權乙方以甲方的名義辦理取得,甲方配合乙方提供所需資料及相關文件;
2.2 甲方全面委托乙方代為開發本項目,乙方同意接受委托,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完成本項目(包括土地變性、拆遷、勘探、設計、規劃、報建、招投標、工程建設管理、銷售手續辦理、售房合同簽訂、產權證辦理等)的全過程管理;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所有政府批準文件及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協助;
3.2 甲乙雙方共同成立項目領導組,并確定具體項目聯絡人員;
3.3審定設計單位編制的設計方案、施工圖,及工程施工預算與決算及費用支出;
3.4 參加本項目工程的規劃、設計,在本項目建設過程中,需明確建設工程的使用功能及其他要求;
3.5 有權查驗工程的進度、檢查施工質量、發現質量問題和其他問題及時反饋給乙方。
3.6 審批已完工程量,根據事實情況支付相應的委托費用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負責辦理本項目用地、立項、報建、規劃、施工許可等手續;
4.2 負責組織施工圖設計,報審及招投標;
4.3 乙方需就本項目建立專門項目管理隊伍,并配備技術負責人,人員數應滿足本項目開發管理需要;
4.4 負責按照約定的工程進度計劃組織施工,保證所建工程質量符合國家關于建設工程質量要求的有關規定;
4.5 負責在本項目工程竣工驗收時,同期完成各項公共建筑、市政設施配套;
4.6 組織工程竣工決算,處理工程索賠,組織竣工驗收;
4.7 按照約定的工程進度組織施工,保證新建工程質量符合國家質量規定;
4.8 對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安全施工、責任事故和侵權責任承擔法律責任。
第五條 建設開發進度工期
5.1 本項目開發進度為 年,開工日期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為 年 月 日。(建議以某項工作完成雙方確認后為開始時間,完成時間根據正常施工慣例雙方商討決定)。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6.1.1 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6.1.2 擅自解除合同的;
6.1.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6.1.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6.2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傭金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 不可抗力
7.1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7.2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工程受損或者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不可抗力結束_14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費用損失明細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解決或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八條 通知
8.1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8.2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8.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72__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9.1 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釋發生任何爭議的,應首先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依法向當地人面法院起訴。
第十條 補充與附件
10.1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敘述主要以技術部分為主,商務部分以補充協議為主
第十一條 合同效力
11.1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乙方:日期:
房地產委托合同 篇7
1.甲方---------房地產開發公司,系由-------公司與乙方合作投資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甲方已獲得了-------房地產項目的開發權。
2.項目概況:-------房地產項目規劃占地面積約-------畝,建設用地面積約-------畝,代征地面積約-------畝,容積率約 .
3.根據乙方與-------公司于-------年-------月-------日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中約定:乙方應協助甲方盡量以協議出讓的方式取得-------房地產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和開發權。如該地塊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招投標(掛牌),乙方承諾以等同于協議出讓的價格條件協助甲方獲得-------房地產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和開發權。
4.甲方經公司董事會決定,將開發-------房地產項目的所有政府批準文件及征地手續,包括土地補償、拆遷、安置等工作,委托乙方進行辦理。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1條委托事項
1.1 授權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取得開發-------房地產項目的所有政府文件的批復及項目征地、農民的安置補償、拆遷等事宜。
第2條委托費用
2.1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乙方完成第1條1.1款委托事項的委托費用適用包干原則,多不退少不補。
2.2 第1條1.1款委托事項,即-------房地產項目的委托費用按照建設規劃用地每畝-------萬元人民幣、規劃代征用地每畝-------萬元人民幣的標準計算,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委托費用共計-------萬元人民幣。
2.3 甲方支付的-------房地產項目的委托費用,包含征地補償費、拆遷費、青苗補償費,該費用應計入甲方的成本。
2.4 除上述所列費用之外產生的其他開發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金及相關稅費、建設成本、管理費用等,由甲方---------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股東按照股權比例分別承擔。
第3條委托時間
3.1 開始時間:甲方原股東-------向-------轉讓股權完成的時間為準,即以甲方辦理完畢工商變更登記,取得新的營業執照為委托事項開始之日。
3.2 完成時間:在-------年-------月-------日之前完成本合同第1.1款約定的委托事項。
第4條付款時間
4.1 -------房地產項目的委托費用,由甲方按照實際征地交款(不包括土地出讓金)的時間和金額予以按期足額支付。用款時乙方需提前申請用款,并將用款時間、用途填寫清楚,甲方應按照急款急用、不影響項目開發進度的原則及時審核、及時支付。
第5條委托溢價
5.1 經甲方財務核算,若-------房地產項目的利潤已經超過-------萬元(不含-------萬元)時,甲方應在財務報告出具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支付利潤的-------%.
5.2 經甲方財務核算,若-------房地產項目的利潤在-------萬元(含-------萬元)以下時,甲方應按向乙方支付實際利潤的-------%.
第6條違約責任
6.1 本協議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協議,應按委托費用總額的1%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6.2 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委托包干費用的,應每日按當期應付費用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天,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萬元人民幣,乙方有權不退還已為該項目支付的全部款項。若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賠償款。
6.3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第3條的約定完成委托事項,甲方除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按委托費用總額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是因為甲方逾期支付委托費用導致乙方未能按期完成委托事項的,應相應的免除乙方的違約責任。
6.4 若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而不能完成委托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同意在甲方按投資股權比例所分配的利潤中予以直接扣除。
6.5 由于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為無效時,由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均有過錯的,則由雙方按責任大小承擔各自相應的責任。
第7條爭議的解決
7.1 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釋發生任何爭議的,應首先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應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仲裁裁決書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8條其他
8.1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2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蓋章后,自乙方與-------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生效之日起生效。
甲方:-------房地產開發公司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地產委托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房地產開發公司
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開發建設 商貿城,并運作經營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項目概況(以下簡稱本項目或項目)
1、項目名稱:商貿城(具體以項目報建名稱為準)
2、項目位置及四至:
3、項目用地:規劃總用地公頃(具體面積和容積率以批準的用地規劃為準。)
4、建設規模:總建筑面積約確認并經規劃許可的設計、施工圖紙為準。)
第二條 項目委托
鑒于乙方具有房地產開發及項目管理的豐富經驗,具有相應的房地產開發資質和管理能力,甲方經多方考察,甲方全面委托乙方代為開發本項目。乙方同意接受委托,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完成本項目。
第三條 項目委托的內容和取費方式
1、 本項目除土地取得(所有政府批準文件及征地手續,包括土地補償、拆遷、安置等工作)外,其它全部委托給乙方負責開發。
2、 甲方為乙方提供辦公場地,含辦公用的一切家具和設備。提供車輛4輛(1輛商務車,3輛小車),費用由甲方承擔。
3、 開發期間,乙方所有參與項目管理人員的工資和福利待遇全部由甲方負責,并另加4個月的工資作為年終獎金。其各崗位人員工資標準按照上海市行業的平均工資的1.2倍計算。乙方不另外收取管理費。
4、 本項目采用成本加酬金的結算方式。前期工程費按照乙方提供
正規發票按實計算,建筑安裝工程費和配套費按照審計結算為準。甲方按照建筑安裝工程費和配套費的總額的22%作為酬金支付給乙方。
第四條 項目核算
1、本項目從取得土地開始的各項成本、稅費及投入由乙方獨立核算,乙方獨立建賬。因本項目所產生的各項稅費(包括但不限于契稅、土地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等)由乙方承擔。
2、項目總投資最后由甲乙雙方約定的工程造價決算機構審定。
第五條 項目資金的管理
1、項目所需資金由乙方從信用社貸款,甲方協通過村民聯保、村委會擔保的方式予以協助。
2、乙方為開發本項目應設立項目專戶,專門用于本項目資金往來收付。
3、項目開始后,由項目專戶直接向土地部門、施工單位、供貨單位、規費收取單位等相關機構支付,項目資金專款專用,對項目資金實行封閉式管理,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4、甲方對乙方項目專戶資金的使用情況享有監督權,可以隨時審查項目專戶資金流向,如發現有項目資金挪用情況的,有權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第六條 項目開發管理
1、乙方成立項目領導組,并確定具體項目聯絡人員;
2、乙方需就本項目建立專門項目管理隊伍。由具有相應管理能力的專業人員負責,并配備技術負責人,土建、給排水、暖道、電器、造價等專業人員,人員數應滿足本項目開發管理需要。
3、乙方應制定本項目開發方案,推進項目進程。待本項目詳細規劃批準及戶型方案確定后,制定開發項目實施方案,包括:工程進度計劃、開發各工作節點計劃控制、開發成本測算及控制、工程質量控制、配套工程實施計劃等方案。
4、甲乙雙方確立例會制度,研究解決項目開發過程中遇到的各項問題,并做好工作安排。
第七條 項目權屬
1、本項目的所有住宅樓歸甲方所有,由甲方自行支配,安置村民,乙方無權銷售本項目住宅樓。
2、乙方應當與相關銀行簽訂按揭貸款合作和擔保協議,配合甲方符合銀行住房按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的購房人辦理按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手續。
3、本項目規劃建設的一層商鋪歸乙方所有,由乙方自主經營商貿城項目。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所有政府批準文件及征地手續,包括土地補償、拆遷、安置等工作,由甲方進行辦理,乙方協助。
2、以擔保方式協助乙方全部項目開發資金的.籌集和投入,并根據工程進度及時支付各項工程費用和稅金。
2、參加本項目項下工程設計、施工單位的招標工作,設定招標條件。監理單位由甲方負責選聘。
3、審定設計單位編制的設計方案、施工圖,及工程施工預算與決算及費用支出。
4、負責項目建設主供應材料(如門窗、電梯等)的選定和交房標準的制定。
5、有權查驗工程進度計劃實施情況,檢查施工質量,發現質量問題和其他問題及時反饋給乙方。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組織本項目用地范圍的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的拆遷、拆除及地上種植物等砍伐、移位等;
3、協助甲方辦理本項目的用地、立項、報建、規劃、施工許可等工程施工必備的手續。
4、負責組織施工圖設計,報送施工圖審查、消防審查,辦理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備材料采購的公開招標。
5、組織工程竣工決算,處理工程索賠,組織竣工驗收。
6、負責按照約定的工程進度計劃組織施工,保證所建工程質量符合國家關于建設工程質量要求的有關規定。
7、負責在本項目項下工程竣工驗收時,同期完成各項公共建筑、市政設施配套(具體包括供電、煤氣或天然氣、供暖、供水、排水、消防、庭院硬化、綠化、道路照明、有線、通訊、寬帶等配套),具備使用條件。
8、負責乙方現場人員工資福利和日常辦公費用。
9、乙方對本項目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安全施工、責任事故和侵權責任承擔法律責任。
10、協助甲方協調政府部門及周邊四鄰關系。
第十條 建設開發進度工期
本項目開發進度為 年,從取得土地使用權證之日開始計算。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2、甲方違約逾期支付項目工程款等,致使項目開發延期的,由甲方自行承擔逾期交房違約責任。
3、乙方逾期交房的,每逾期一日按購房款總額的日千分之一承擔違約責任。
4、由于乙方原因導致工程累計停工三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乙方擅自挪用項目專戶資金的,除及時補回被挪用資金外,還應按挪用金額的20%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7、如遇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將本項目過戶至甲方指定的其他開發商,接手的開發商無需向乙方支付項目及土地轉讓費,但甲方應按乙方完成的工程進度支付相應委托管理費。
8、房屋交付后,出現的工程質量和水電暖供應等質量問題,由乙方按與村委會的約定承擔修理、更換等違約責任。
9、雙方解除合同的,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承擔。
第十二條 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如因政策因素,導致該項目停建,互不追究違約責任。如遇地震以及大規模疫情等不可抗力導致一方違約時,另一方不予追究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協議及補充協議中未約定的事項,遵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議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本協議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 或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產委托合同 篇9
甲方(委托方): 房地產開發公司
乙方(受托方):
鑒于:
1、 甲方 房地產開發公司,系由 公司與乙方合作投資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甲方已獲得了 房地產項目的開發權。
2、 項目概況: 房地產項目規劃占地面積約 畝,建設用地面積約 畝,代征地面積約 畝,容積率約 。
3、 根據乙方與 公司于 年 月 日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中地約定:乙方應協助甲方盡量以協議出讓的方式取得 房地產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和開發權。如該地塊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招投標(掛牌),乙方承諾以等同于協議出讓的價格條件協助甲方獲得 房地產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和開發權。
4、 甲方經公司董事會決定,將開發 房地產項目的所有政府批準文件及征地手續,包括土地補償、拆遷、安置等工作,委托乙方進行辦理。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1條 委托事項
1.1 授權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取得開發 房地產項目的所有政
府文件的批復及項目征地、農民的安置補償、拆遷等事宜。
第2條 委托費用
2.1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乙方完成第1條1.1款委托事項的委托費用適用包干原則,多不退少不補。
2.2 第1條1.1款委托事項,即 房地產項目的委托費用按照建設規劃用地每畝 萬元人民幣、規劃代征用地每畝 萬元人民幣的標準計算,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委托費用共計 萬元人民幣。
2.3 甲方支付的 房地產項目的委托費用,包含征地補償費、拆遷費、青苗補償費,該費用應計入甲方的成本。
2.4 除上述所列費用之外產生的其他開發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金及相關稅費、建安成本、管理費用等,由甲方 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股東按照股權比例分別承擔。
第3條 委托時間
3.1 開始時間:甲方原股東 向 轉讓股權完成的時間為準,即以甲方辦理完畢工商變更登記,取得新的營業執照為委托事項開始之日。
3.2 完成時間: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本合同第1.1款約定的委托事項。
第4條 付款時間
4.1 房地產項目的委托費用,由甲方按照實際征地交款(不包括土地出讓金)的時間和金額予以按期足額支付。用款時乙方需提前申請用款,并將用款時間、用途填寫清楚,甲方應按照急款急用、不影響項目開發進度的原則及時審核、及時支付。
第5條 委托溢價
5.1 經甲方財務核算,若 房地產項目的利潤已經超過 萬元(不含 萬元)時,甲方應在財務報告出具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支付利潤的 %。
5.2 經甲方財務核算,若 房地產項目的利潤在 萬元(含 萬元)以下時,甲方應按向乙方支付實際利潤的 %。
第6條 違約責任
6.1 本協議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協議,應按委托費用總額的5%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6.2 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委托包干費用的,應每日按當期應付費用的萬分之三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天,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萬元人民幣,乙方有權不退還已為該項目支付的全部款項。若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賠償款。
6.3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第3條的約定完成委托事項,甲方除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按委托費用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是因為甲方逾期支付委托費用導致乙方未能按期完成委托事項的,應相應的免除乙方的違約責任。
6.4 若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而不能完成委托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同意由甲方按投資股權比例所分配的利潤中予以直接扣除。
6.5 由于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關部門
認定為無效時,由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均有過錯的,則由雙方按責任大小承擔各自相應的責任。
第7條 爭議的解決
7.1 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釋發生任何爭議的,應首先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應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仲裁裁決書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8條 其他
8.1 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2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蓋章后,自乙方與 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生效之日起生效。
甲方: 房地產開發公司 乙方:
二零零五年 月 日 二零零五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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