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房地產委托合同集合六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地產委托合同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房地產委托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xxxxxxxxx
受托方:(乙方)xxxxxxxxxx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xxxxxxxxx項目的房地產估價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 估價內容、估價目的、估價時點
1、估價內容:xxxxxxxxx
2、估價目的:甲方因xxxxxxx的需要,委托乙方對上述房地產的價值進行評估。
3、估價時點xxxx年xx月xx日。
二、雙方責任和協作事項:
1、甲方應將委估房地產的權屬證書等有關資料提供給乙方,并對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甲方應配合乙方實地勘察委估房是產的狀況。
3、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應妥善保管,并盡保密之責,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開或泄露給他人。
4、乙方力求估價結果客觀、公正、合理,自資料齊全、實地勘察后,在xxx個工作日內每宗房地產向甲方出具一式xxx份房地產估價報告書,并對出具的房地產估價報告書負責。
三、估價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每宗房地產估價按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支付評估費用,具體協商確定按(xxx)方式收費。收費方式分別如下:
(1)按累進費率計:
評估值(萬元)規定收費累進費率(‰)協商確定累進費率(‰)
1、100(萬元)以下(含100):規定收費累進費率(‰)xxxx;協商確定累進費率(‰)xxxx。
2、100-500(含500):規定收費累進費率(‰)xxxx;協商確定累進費率(‰)xxxx。
3、500-xx(含xx):規定收費累進費率(‰)xxxx;協商確定累進費率(‰)xxxx。
4、xx-5000(含5000):規定收費累進費率(‰)xxxx;協商確定累進費率(‰)xxxx。
5、5000以上:規定收費累進費率(‰)xxxx;協商確定累進費率(‰)xxxx。
(2)按物價部門規定,經協商確定:本項業務按xxxx元收取。
2、支付方式:
(1)合同簽訂時,甲方先支付定金人民幣xxxx元(大寫人民幣xxx萬xxxx仟xxx佰xxx拾xxx元整)。
(2)乙方交付房地產估價報告書時,甲方支付全額評估費(已支付定金予以抵沖)
四、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完成委估房地產估價報告書前,甲方提出中斷估價請求的,乙方有權不退還已支付的定金;乙方提出中斷估價請求的,甲方有權要求雙倍返還已支付的定金。
2、在乙方完成委估房地產估價報告書后,無論甲方是否提出中斷估價請求,乙方均不退還已去付的定金,并有權向甲方提出收取全額評估費。
五、爭議解決方式
1、甲方接到乙方出具的估價報告書之日起5日內,如對估價結果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可向乙方提出書面復核申請,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復核申請之日起5日內向甲方出具復核意見書。甲方如對乙方出具的復核意見書仍有異議的,可以按以下第(xxx)種方式處理:
(1)向xx法院起訴。
(2)向xx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當乙方完成委估房地產估價報告書10日后,甲方仍未支付評估費用的,乙方可以按以上第(xxx)種方式處理。
3、在履行本公司過程中發生爭議的,可按以上第(xxx)種方式處理。
六、其它約定事項
xxxxxxx
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隨意變更。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xxx乙方:xxx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
代表人:xxx代表人:
聯系人:xxx聯系人:
簽訂地點:xxxxxx
簽訂時間:xxxx年xx月xx日
進行房地產估價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則,包括:合法原則、最高最佳使用原則、替代原則、估價時點原則、公平原則、謹慎原則。各原則的要求如下:
1、合法原則:遵循合法原則,應以估價對象的合法使用、合法處分為前提估價。
2、最高最佳使用原則:遵循最高最佳使用原則,應以估價對象的最高最佳使用為前提估價。
當估價對象已做了某種使用,估價時應根據最高最佳使用原則對估價前提作出下列之一的判斷和選擇,并應在估價報告中予以說明:
保持現狀前提:認為保持現狀繼續使用最為有利時,應以保持現狀繼續使用為前提估價;
轉換用途前提:認為轉換用途再予以使用最為有利時,應以轉換用途后再予以使用為前提估價;
裝修改造前提:認為裝修改造但不轉換用途再予以使用最為有利時,應以裝修改造但不轉換用途再予以使用為前提估價;
重新利用前提:認為拆除現有建筑物再予以利用最為有利時,應以拆除建筑物后再予以利用為前提估價;
3、替代原則:遵循替代原則,要求估價結果不得明顯偏離類似房地產在同等條件下的正常價格。
4、估價時點原則:遵循估價時點原則,要求估價結果應是估價對象在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
5、公平原則。
6、謹慎原則(抵押貸款項目)。
房地產委托合同 篇2
委托人(甲方)
名稱或姓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
名稱或姓名:_________ 資格證書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為其代理_________事項。
第二條 甲方應就授權委托的事項,提供相關合法、有效的證件。
第三條 乙方在代理該委托事項時,應認真審查委托事項的真實性,相關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對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證件的,乙方有權拒絕代為辦理。
第四條 雙方商定委托事項在_________天內完成。超過本約定時限的,甲方有權另行委托他人或自行辦理,由此造成損失的可同時按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向乙方索賠(但因登記管理部門或甲方的原因造成超時的除外)。
第五條 甲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后同時支付委托代理費(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六條 甲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時預付:
(1)代交應納稅、費(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
(2)_________元人民幣。
本條約定費用在委托代理事項完成時結清,多退少補。
第七條 由于甲方原因使委托代理事項終止履行的,預交的委托代理費不予返還;因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或隱瞞與訂立、履行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如:房地產權屬有爭議或已被查封、抵押、有法律法規規定禁止交易的情況),造成乙方名譽及經濟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八條 由于乙方代理當中的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提交有關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方式解決。
(1)向沈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有規定處理。
第十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效力等同,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簽章):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1、本合同所稱房地產委托,是指房地產經紀機構及目前單獨從業的經紀人接受房地產當事人委托,代為辦理房地產各類交易手續的業務活動。
2、本合同所列條款未盡事宜,當事人需要另作約定的,雙方當事人可協商增加補充條款,經簽字生效附在合同后。
3、本合同正文前的“合同編號”由所在的市中心市場或區市場編號、經紀機構或經紀人資格證書號碼、合同流水號等3部分號碼構成,填寫時不能缺項。
4、本合同要用藍黑或碳素墨水筆填寫。
5、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出示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的相關證件。
6、本合同條款由沈陽市房產管理局和沈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房地產委托合同 篇3
編號:字第號
委托人(簡稱甲方):
受托人(中介人,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實現委托中介服務事項,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信、有償的原則,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訂立如下協議:
1.委托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中介服務權限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酬金的數額和支付時間:甲方全部完成乙方的委托事項,可得酬金_____________元。
4.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未全面履行本合同,都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酬金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由違約方賠償。
5.合同的有效期限: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全部事項清結時終止。
6.糾紛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如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通過_____________(仲裁、訴訟)途徑解決。
7.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
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
甲方 乙方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房地產委托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開發建設 小區,并運作經營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項目概況(以下簡稱“本項目”或“項目”)
1地塊(號宗地)系年日國土資源局公開掛牌競拍地塊,該地總積 ㎡,中標地價萬元整,
2、項目位置及四至: 四至為:北至,南至,東至 ,西至。
3、現己經由甲方出資受讓了上述土地,并與國土資源局于日簽訂了
《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書》(編號: ),并支付了土地出讓款人民幣萬元,
3、項目用地:規劃總用地 平方,規劃凈用地約 平方(具體面積和容積率以批準的用地規劃為準。)
4、建設規模:總建筑面積約平方米(以上具體以雙方確認并經規劃許可的設計、施工圖紙為準。)
第二條 項目委托
鑒于乙方具有房地產開發及項目管理的豐富經驗,具有相應的房地產開發資質和管理能力,甲方經多方考察,甲方全面委托乙方代為開發本項目。乙方同意接受委托,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完成本項目。
第三條 委托的內容和方式
1、本項目的全部投資由甲方向銀行申請貸款。
2、本項目所有政府批準文件及征地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協助。
3、取得土地使用權后,甲方委托乙方負責本項目建設開發(包括勘探、規劃、報建、招投標、工程建設管理、銷售手續辦理、售房合同簽訂、產權證辦理以及后期配套等)的全過程管理。
4、甲方負責對本項目設計、施工方案的審定。對施工、監理工作、工程進度及工程質量實施監督、協調,參加項目工程例會。
5、在本項目建設過程中,雙方應加強溝通,甲方有權參加乙方和施工單位組織的工程例會,原則上每月應召開一次以上工程例會,通報工程進度、及時協商、解決本項目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
6、本項目類型屬于商住兩用,第一層為商鋪,用于經營商鋪;第一層以上樓層為住宅樓, 用于銷售商品樓。
7、項目符合商品房預售條件后,二層(含二層)以上住宅樓由甲方銷售商品房,一層所有商鋪由乙方規劃經營商鋪項目。
第四條 項目核算及資金管理
1、本項目從取得土地開始的各項成本、稅費及投入由乙方獨立核算,乙方獨立建帳。因本
項目所產生的各項稅費(包括但不限于契稅、土地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等)由乙方承擔。
2、項目總投資最后由甲乙雙方約定的工程造價決算機構審定。
3、項目所需資金由甲方以土地抵押給銀行貸款。
4、乙方為開發本項目應設立項目專戶,專門用于本項目資金往來收付。
5、項目開始后,由項目專戶直接向土地部門、施工單位、供貨單位、規費收取單位等相關機構支付,項目資金專款專用,對項目資金實行封閉管理,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6、甲方對乙方項目專戶資金的使用情況享有監督權,可以隨時審查項目專戶資金流向,如發現有項目資金挪用情況的,有權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第五條 項目開發管理
1、甲方成立項目領導組,并確定具體項目聯絡人員;
2、乙方需就本項目建立專門項目管理隊伍。由具有相應管理能力的專業人員負責,并配備技術負責人,土建、給排水、暖道、電器、造價等專業人員,人員數應滿足本項目開發管理需要。
3、乙方應制定本項目開發方案,推進項目進程一。待本項目詳細規劃批準及戶型方案確定后,制定開發項目實施方案,包括:工程進度計劃、開發各工作節點計劃控制、開發成本測算及控制、工程質量控制、配套工程實施計劃等方案。
4、甲乙雙方確定例會制度,研究解決項目開發過程中遇到的各項問題,并做好工作安排。
第六條 項目權屬
1、本項目的所有住宅樓歸甲方所有,由甲方自行支配,乙方無權銷售本項目住宅樓。
2、乙方應當與相關銀行簽訂按揭貸款合作和擔保協議,配合甲方符合銀行住房按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的購房人辦理按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手續。
3、本項目規劃建設的一層商鋪歸乙方所有,由乙方自主經營商鋪項目。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所有政府批準文件及手續,包括土地補償、折遷、安置等工作,由甲方進行辦理、乙方協助。
2、以擔保方式協助乙方全部項目開發資金的籌集和投入,并根據工程進度及時支付各項工程費用和稅金。
3、參加本項目項下工程設計、施工單位的招標工作,設定招標條件。監理單位由甲方負責選聘。
4、審查設計單位編制的設計方案、施工圖,及工程施工預算與決算及費用支出。
5、負責項目建設主供應材料(如門窗、電梯等)的選定和交房標準的制定。
6、有權查驗工程的進度計劃實施情況、檢查施工質量、發現質量問題和其他問題及時反饋給乙方。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組織本項目用地范圍的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的拆遷、拆除及地上種植物等砍伐、移位等。
2、協助甲方辦理本項目用地、立項、報建、規劃、施工許可等工程施工必備的手續。
3、負責組織施工圖設計,報送施工圖審查、消防審查,辦理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備材料采購的公開招標。
4、組織工程竣工決算、處理工程索賠,組織竣工驗收。
5、負責按照約定的工程進度組織施工,保證所建工程質量符合國家關于建設工程質量要求的有關規定。
6、負責對本項目項下工程竣工驗收時,同期完成各項公共建筑、市政設施配套(具體包括供電、煤氣或天燃氣、供暖、供水、排水、消防、庭院硬化、綠化、道路照明、有線、通訊、寬帶等配套),具備使用條件。
7、負責乙方現場人員工資福利和日常辦以費用。
8、乙方對本項目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安全施工、責任事故和侵權承擔法律責任。
9、協助甲方協調政府部門及周邊四鄰關系。
第九條 建設開發進度工期
本項目開發進度為 年,從取得土地使用證之日開始計算。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后,甲、乙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協議,應按委托費用總額的5%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若甲方違約逾期支付項目工程款等,致使項目開發延期的,由甲方自行承擔逾期交房違約責任。
3、若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而不能完成委托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每逾期一日按購房款總額的日千分之一承擔違約責任。
4、由于乙方原因導致工程累計停工三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若乙方擅自挪用項目專戶資金的,除及時補回被挪用資金外,還應按挪用金額的20%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6、如遇雙方解除合同的,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將本項目過戶至甲方指定的其他開發商,接手的開發商無需向乙方支付項目及土地轉讓費,但甲方應按乙方完成的工程進度支付相應委托管理費。
7、由于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為無效時,由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均有過錯的,則由雙方按責任大小承擔各自相應的責任。雙方解除合同的,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承擔。
8、房屋交付使用后,出現的工程質量和水電暖供應等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修理、更換等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1、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釋發生任何爭議的,應首先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應向寶安區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仲裁裁決書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 其他事項
1、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如因政策因素導致該項目停建,互不追究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等致一方違約的,另一方不予追究違約責任。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及補充協議中未約定的事項,遵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執行。
4、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 或授權代表:
年月
年月 日 日
房地產委托合同 篇5
委托估價方(甲方):
受理估價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茲就房地產估價事宜訂立本合同,內容如下: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對 產權名下的坐落于 的房地產于估價時點的價值進行評估。
二、估價目的:
三、估價時點: 年 月 日
四、估價報告交付日期 年 月 日 (甲乙雙方如有約定,從其約定)。
五、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委估房地產估價所必要的資料提交乙方,甲方提交的資料如下:
1、房屋所有權證 ( ) 5、房地產權證 ( )
2、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 ) 6、身份證 ( )
3、集體土地使用權證 ( ) 7、其它資料 ( )
4、營業執照 ( )
六、乙方在估價期間需要到現場勘察,甲方必須陪同并提供方便。
七、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料應妥善保管,并盡保密之責。
八、甲方應在乙方交付報告之日按國家有關收費標準,一次性交清評估費。
九、乙方如無特殊原因和正常理由,不得遲于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報告。
十、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估價所需的有關資料,乙方可按耽誤時間順延估價報告的交付日期。
十一、乙方在交付估價報告收取評估費甲方未應用該估價報告,乙方概不退還評估費。 十二、其它: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正式簽訂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對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改,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商解決。
十四、本合同簽訂于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委托合同 篇6
委托人:______________(甲方)
名稱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乙方)____________
名稱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資格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為其代理事項。
第二條 甲方應就授權委托的事項,提供相關合法、有效的證件。
第三條 乙方在代理該委托事項時,應認真審查委托事項的真實性,相關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對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證件的,乙方有權拒絕代為辦理。
第四條 雙方商定委托事項在天內完成。超過本約定時限的,甲方有權另行委托他人或自行辦理,由此造成損失的可同時按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向乙方索賠(但因登記管理部門或甲方的原因造成超時的除外)。
第五條 甲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后同時支付委托代理費(大寫)元人民幣。
第六條 甲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時預付:
(1)代交應納稅、費(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幣;
(2)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本條約定費用在委托代理事項完成時結清,多退少補。
第七條 由于甲方原因使委托代理事項終止履行的,預交的委托代理費不予返還;因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或隱瞞與訂立、履行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如:房地產權屬有爭議或已被查封、抵押、有法律法規規定禁止交易的情況),造成乙方名譽及經濟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八條 由于乙方代理當中的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提交有關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項方式解決。
(1)向沈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有規定處理。
第十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效力等同,雙方各執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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