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房地產委托合同范文八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房地產委托合同8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房地產委托合同 篇1
委托估價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估價方: 北京建正合生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委托房地產價格評估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因為 ,特委托乙方對 進行評估。
二、甲方應于 年 月 日以前將委托評估房地產所必需的產權證明、證件及其它有關資料交給乙方。甲方應向乙方提交的資料如下:
1、 上述住宅樓房的確權證明材料復印件;
2、其他有關資料。
三、乙方應根據甲方委托評估的目的, 對委估房地產的價格予以客觀、公正的評估, 并向甲方出具房地產價格評估報告書。普通房地產價格評估,一般應在甲方提供資料后兩周內完成。
四、甲、乙雙方對委估房地產價格評估報告的內容應盡保密之責,除向政府主管部門申報外,未經對方同意, 不得對外公開或泄露給他人。
五、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按北京市物價局及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關于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京價(房)字(1997)第398號)文件規定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收費標準(見下表)所計算的評估標準收費,向乙方支付評估費。
本協議簽字之日,甲方向乙方預付評估費人民幣 萬元, 乙方將評估報告交付甲方時, 甲方將剩余的評估費一次付給乙方。
六、甲方如中途中斷委托評估, 乙方不退還甲方預付的評估費。
七、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正式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進行修改。如有未盡事宜, 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于XX年 月 日正式簽定。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 乙方:
(蓋章)(蓋章)
負責人簽名: 負責人簽名:
房地產委托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委 托 人: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護照號」「營業執照注冊號」「 」 住 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受托人: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注冊號: 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號: 住 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及其他法律法規,委托人和受托人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托權限 甲方選擇以下第種委托權限。
1。甲方全權委托乙方代為辦理本合同第二條委托事項,代為行使甲方的權利、義務,在委托權限、期限內乙方以代理人的身份直接與第三人洽談委托事項,開展相關工作,并簽定交易合同,直接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委托事項,其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一般委托乙方代為辦理本合同第二條委托事項,乙方為甲方提供咨詢、勞務方面的服務,協助甲方達成交易并簽定合同,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條 委托事項:
1。交易意向: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項代理服務。
(1)出售
(2)出租
(3)置換
(4)求購
(5)求租
第三條 限制交易的情況:
如該房地產有以下限制交易的情況,甲方不得委托乙方為其代理交易,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賠償責任概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委托的下列服務或在履行中發現下列情況后隨時終止合同。
1、被司法機關查封、罰沒、財產保全等; 2、屬公告拆遷范圍,即將實施拆遷;
3、已作為抵押擔保物,未經抵押權同意或告知受讓人的; 4、共有人或同住家庭成員沒有達成一致意見的; 5、其他法律、法規限制交易的情況。
第四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在委托乙方代理上述房地產交易事項后,不得再委托他人重復代理,若發生多頭委托的情況,視為違約處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
2、凡是乙方提供的房源或客戶,甲方應充分尊重乙方的代理權及勞動成果,恪守本合同約定,不得擅自將乙方提供的房源推薦給第三人,或未經乙方許可,私自與乙方提供的客戶聯系,并進行交易,若發生此種情況,視為違約處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3、經過乙方代理成功的交易,甲方應將簽定交易合同的準確時間及地點告知乙方,由乙方協助甲方辦理。
4、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交易的房地產權證應真實、合法、無糾紛、并且房地產交易手續完備。
5、及時向乙方支付傭金。
第五條 乙方的責任:
1、將甲方的委托信息進行廣泛傳播,并運用其客戶網絡為甲方尋找房源或促銷。 2、及時向甲方通報其委托事項的真實進展情況及市場供求情況。
3、陪同甲方及客戶看房,如實介紹房地產基本情況,協助甲方洽談并簽定交易合同,在成交價格、付款方式、房屋交割、交易登記及產權過戶等方面為甲方提供咨詢服務。
4、不得向客戶或第三人作虛假承諾或廣告宣傳,因此而給甲方造成損害的,視為違約處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
5、為甲方保守商業機密和個人隱私。
6、根據市場及客戶要求需變更委托事項或轉移委托的,乙方應征得甲方得同意,并另行簽定書面補充協議。乙方不得超越委托權限或范圍開展工作。超越授權或擅自變更委托的視為違約處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
7、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傭金以外的任何費用。
8、乙方同時接受交易雙方委托的,應向雙方當事人如實說明情況,在雙方同時允許的情況下,方可辦理委托事項。
第六條 委托期限:
此委托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委托期到,若甲方未提出終止合同的書面請求,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續約期為 個月。
第七條 傭金:
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事項,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傭金,其金額為成交額的 %,或按月租金額
第八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方按下列第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付款方式:
第九條 甲方所付傭金以乙方加蓋印章的財務專用章為收款憑據(稅收發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若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金給受約方,違約金按交易合同金額的 %計算。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選擇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種方式按期付款。 %支付。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即刻生效。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代理人: 電 話:
注冊房地產經紀人: 注冊號碼:
電 話:
協理: 注冊號碼:
電話: 簽約地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產委托合同 篇3
編號: 字第 號
委托人(簡稱甲方):
受托人(中介人,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實現委托中介服務事項,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信、有償的原則,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訂立如下協議:
1.委托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中介服務權限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酬金的數額和支付時間:甲方全部完成乙方的委托事項,可得酬金_____________元。
4.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未全面履行本合同,都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酬金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由違約方賠償。
5.合同的有效期限: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全部事項清結時終止。
6.糾紛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如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通過_____________(仲裁、訴訟)途徑解決。
7.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
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
甲方 乙方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房地產委托合同 篇4
委托人: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處理______________事務。
第二條 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的權限與具體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委托人(是/否)允許受托人把委托處理的事務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 受托人有將委托事務處理情況向委托方報告的義務。
第六條 受托人將處理委托事務所取得的財產轉交給委托人的時間、地點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委托人支付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所付費用的時間、方式: _________
第八條 報酬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委托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話: 開戶銀行: 郵政編碼: 監制部門:
受托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話: 開戶銀行: 郵政編碼: 印制單位:
1.本合同文本為簽約使用文件。簽約之前,當事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咨詢。
2.本合同所稱商品房是指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并出售的房屋。
3.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先。
4.本合同文本[ ]中選擇內容,由委托人、受托人雙方協商確定后在空格部位填寫。
5.本合同相關條款后的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不作約定的,應在空白行劃斜線,以示刪除,未刪除的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6.在合同簽訂前,委托人應當向受托人出示所售房屋的有關證書、證明文件(原件)等資料。
房地產委托合同 篇5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 項目的房地產估價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 估價內容、估價目的、估價時點
1、估價內容:
2、估價目的:甲方因的需要,委托乙方對上述房地產的價值進行評估。
3、估價時點
二、雙方責任和協作事項:
1、甲方應將委估房地產的權屬證書等有關資料提供給乙方,并對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甲方應配合乙方實地勘察委估房是產的狀況。
3、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應妥善保管,并盡保密之責,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開或泄露給他人。
4、乙方力求估價結果客觀、公正、合理,自資料齊全、實地勘察后,在個工作日內每宗房地產向甲方出具一式份房地產估價報告書,并對出具的房地產估價報告書負責。
三、估價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每宗房地產估價按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支付評估費用,具體協商確定按( )方式收費。收費方式分別如下:
(1)按累進費率計:
(2)、按物價部門規定,經協商確定:本項業務按
2、支付方式:
(1)合同簽訂時,甲方先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乙方交付房地產估價報告書時,甲方支付全額評估費(已支付定金予以抵沖)
四、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完成委估房地產估價報告書前,甲方提出中斷估價請求的,乙方有權不退還已支付的定金;乙方提出中斷估價請求的,甲方有權要求雙倍返還已支付的定金。
2、在乙方完成委估房地產估價報告書后,無論甲方是否提出中斷估價請求,乙方均不退還已去付的定金,并有權向甲方提出收取全額評估費。
五、爭議解決方式
1、甲方接到乙方出具的估價報告書之日起5日內,如對估價結果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可向乙方提出書面復核申請,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復核申請之日起5日內向甲方出具復核意見書。甲方如對乙方出具的復核意見書仍有異議的,可以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向法院起訴。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當乙方完成委估房地產估價報告書10日后,甲方仍未支付評估費用的,乙方可以按以上第( )種方式處理。
3、在履行本公司過程中發生爭議的,可按以上第( )種方式處理。
六、其它約定事項 。
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隨意變更。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代表人:
代表人:
聯系人:
聯系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房地產委托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房地產開發公司
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開發建設 商貿城,并運作經營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項目概況(以下簡稱本項目或項目)
1、項目名稱:商貿城(具體以項目報建名稱為準)
2、項目位置及四至:
3、項目用地:規劃總用地公頃(具體面積和容積率以批準的用地規劃為準。)
4、建設規模:總建筑面積約確認并經規劃許可的設計、施工圖紙為準。)
第二條 項目委托
鑒于乙方具有房地產開發及項目管理的豐富經驗,具有相應的房地產開發資質和管理能力,甲方經多方考察,甲方全面委托乙方代為開發本項目。乙方同意接受委托,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完成本項目。
第三條 項目委托的內容和取費方式
1、 本項目除土地取得(所有政府批準文件及征地手續,包括土地補償、拆遷、安置等工作)外,其它全部委托給乙方負責開發。
2、 甲方為乙方提供辦公場地,含辦公用的一切家具和設備。提供車輛4輛(1輛商務車,3輛小車),費用由甲方承擔。
3、 開發期間,乙方所有參與項目管理人員的工資和福利待遇全部由甲方負責,并另加4個月的工資作為年終獎金。其各崗位人員工資標準按照上海市行業的平均工資的1.2倍計算。乙方不另外收取管理費。
4、 本項目采用成本加酬金的結算方式。前期工程費按照乙方提供
正規發票按實計算,建筑安裝工程費和配套費按照審計結算為準。甲方按照建筑安裝工程費和配套費的總額的22%作為酬金支付給乙方。
第四條 項目核算
1、本項目從取得土地開始的各項成本、稅費及投入由乙方獨立核算,乙方獨立建賬。因本項目所產生的各項稅費(包括但不限于契稅、土地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等)由乙方承擔。
2、項目總投資最后由甲乙雙方約定的工程造價決算機構審定。
第五條 項目資金的管理
1、項目所需資金由乙方從信用社貸款,甲方協通過村民聯保、村委會擔保的方式予以協助。
2、乙方為開發本項目應設立項目專戶,專門用于本項目資金往來收付。
3、項目開始后,由項目專戶直接向土地部門、施工單位、供貨單位、規費收取單位等相關機構支付,項目資金專款專用,對項目資金實行封閉式管理,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4、甲方對乙方項目專戶資金的使用情況享有監督權,可以隨時審查項目專戶資金流向,如發現有項目資金挪用情況的,有權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第六條 項目開發管理
1、乙方成立項目領導組,并確定具體項目聯絡人員;
2、乙方需就本項目建立專門項目管理隊伍。由具有相應管理能力的專業人員負責,并配備技術負責人,土建、給排水、暖道、電器、造價等專業人員,人員數應滿足本項目開發管理需要。
3、乙方應制定本項目開發方案,推進項目進程。待本項目詳細規劃批準及戶型方案確定后,制定開發項目實施方案,包括:工程進度計劃、開發各工作節點計劃控制、開發成本測算及控制、工程質量控制、配套工程實施計劃等方案。
4、甲乙雙方確立例會制度,研究解決項目開發過程中遇到的各項問題,并做好工作安排。
第七條 項目權屬
1、本項目的所有住宅樓歸甲方所有,由甲方自行支配,安置村民,乙方無權銷售本項目住宅樓。
2、乙方應當與相關銀行簽訂按揭貸款合作和擔保協議,配合甲方符合銀行住房按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的購房人辦理按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手續。
3、本項目規劃建設的一層商鋪歸乙方所有,由乙方自主經營商貿城項目。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所有政府批準文件及征地手續,包括土地補償、拆遷、安置等工作,由甲方進行辦理,乙方協助。
2、以擔保方式協助乙方全部項目開發資金的籌集和投入,并根據工程進度及時支付各項工程費用和稅金。
2、參加本項目項下工程設計、施工單位的招標工作,設定招標條件。監理單位由甲方負責選聘。
3、審定設計單位編制的設計方案、施工圖,及工程施工預算與決算及費用支出。
4、負責項目建設主供應材料(如門窗、電梯等)的選定和交房標準的制定。
5、有權查驗工程進度計劃實施情況,檢查施工質量,發現質量問題和其他問題及時反饋給乙方。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組織本項目用地范圍的'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的拆遷、拆除及地上種植物等砍伐、移位等;
3、協助甲方辦理本項目的用地、立項、報建、規劃、施工許可等工程施工必備的手續。
4、負責組織施工圖設計,報送施工圖審查、消防審查,辦理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備材料采購的公開招標。
5、組織工程竣工決算,處理工程索賠,組織竣工驗收。
6、負責按照約定的工程進度計劃組織施工,保證所建工程質量符合國家關于建設工程質量要求的有關規定。
7、負責在本項目項下工程竣工驗收時,同期完成各項公共建筑、市政設施配套(具體包括供電、煤氣或天然氣、供暖、供水、排水、消防、庭院硬化、綠化、道路照明、有線、通訊、寬帶等配套),具備使用條件。
8、負責乙方現場人員工資福利和日常辦公費用。
9、乙方對本項目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安全施工、責任事故和侵權責任承擔法律責任。
10、協助甲方協調政府部門及周邊四鄰關系。
第十條 建設開發進度工期
本項目開發進度為 年,從取得土地使用權證之日開始計算。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2、甲方違約逾期支付項目工程款等,致使項目開發延期的,由甲方自行承擔逾期交房違約責任。
3、乙方逾期交房的,每逾期一日按購房款總額的日千分之一承擔違約責任。
4、由于乙方原因導致工程累計停工三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乙方擅自挪用項目專戶資金的,除及時補回被挪用資金外,還應按挪用金額的20%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7、如遇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將本項目過戶至甲方指定的其他開發商,接手的開發商無需向乙方支付項目及土地轉讓費,但甲方應按乙方完成的工程進度支付相應委托管理費。
8、房屋交付后,出現的工程質量和水電暖供應等質量問題,由乙方按與村委會的約定承擔修理、更換等違約責任。
9、雙方解除合同的,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承擔。
第十二條 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如因政策因素,導致該項目停建,互不追究違約責任。如遇地震以及大規模疫情等不可抗力導致一方違約時,另一方不予追究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協議及補充協議中未約定的事項,遵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議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本協議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 或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產委托合同 篇7
1、本合同所稱房地產委托,是指房地產經紀機構及目前單獨從業的經紀人接受房地產當事人委托,代為辦理房地產各類交易手續的業務活動。
2、本合同所列條款未盡事宜,當事人需要另作約定的,雙方當事人可協商增加補充條款,經簽字生效附在合同后。
3、本合同正文前的“合同編號”由所在的市中心市場或區市場編號、經紀機構或經紀人資格證書號碼、合同流水號等3部分號碼構成,填寫時不能缺項。
4、本合同要用藍黑或碳素墨水筆填寫。
5、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出示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的相關證件。
6、本合同條款由沈陽市房產管理局和沈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房 地 產 委 托 合 同
(合同編號:)
委托人(甲方)
名稱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電話:
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
受委托人(乙方)
名稱或姓名:資格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電話:
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為其代理 事項。
第二條 甲方應就授權委托的事項,提供相關合法、有效的證件。
第三條 乙方在代理該委托事項時,應認真審查委托事項的真實性,相關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對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證件的,乙方有權拒絕代為辦理。
第四條 雙方商定委托事項在 天內完成。超過本約定時限的,甲方有權另行委托他人或自行辦理,由此造成損失的可同時按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向乙方索賠(但因登記管理部門或甲方的原因造成超時的除外)。
第五條 甲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后同時支付委托代理費(大寫) 元人民幣。
第六條 甲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時預付:
(1)代交應納稅、費(大寫) 元人民幣;
(2) 元人民幣。
本條約定費用在委托代理事項完成時結清,多退少補。
第七條 由于甲方原因使委托代理事項終止履行的,預交的委托代理費不予返還;因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或隱瞞與訂立、履行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如:房地產權屬有爭議或已被查封、抵押、有法律法規規定禁止交易的情況),造成乙方名譽及經濟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 元人民幣,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八條 由于乙方代理當中的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 元人民幣,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提交有關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向沈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有規定處理。
第十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
(2)
(3)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份,效力等同,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受委托人:
(簽字或蓋章)(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房地產委托合同 篇8
甲方(委托方): 房地產開發公司
乙方(受托方):
鑒于:
1、 甲方 房地產開發公司,系由 公司與乙方合作投資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甲方已獲得了 房地產項目的開發權。
2、 項目概況: 房地產項目規劃占地面積約 畝,建設用地面積約 畝,代征地面積約 畝,容積率約 。
3、 根據乙方與 公司于 年 月 日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中地約定:乙方應協助甲方盡量以協議出讓的方式取得 房地產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和開發權。如該地塊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招投標(掛牌),乙方承諾以等同于協議出讓的價格條件協助甲方獲得 房地產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和開發權。
4、 甲方經公司董事會決定,將開發 房地產項目的所有政府批準文件及征地手續,包括土地補償、拆遷、安置等工作,委托乙方進行辦理。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1條 委托事項
1.1 授權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取得開發 房地產項目的所有政
府文件的批復及項目征地、農民的安置補償、拆遷等事宜。
第2條 委托費用
2.1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乙方完成第1條1.1款委托事項的委托費用適用包干原則,多不退少不補。
2.2 第1條1.1款委托事項,即 房地產項目的委托費用按照建設規劃用地每畝 萬元人民幣、規劃代征用地每畝 萬元人民幣的標準計算,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委托費用共計 萬元人民幣。
2.3 甲方支付的 房地產項目的委托費用,包含征地補償費、拆遷費、青苗補償費,該費用應計入甲方的成本。
2.4 除上述所列費用之外產生的其他開發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金及相關稅費、建安成本、管理費用等,由甲方 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股東按照股權比例分別承擔。
第3條 委托時間
3.1 開始時間:甲方原股東 向 轉讓股權完成的時間為準,即以甲方辦理完畢工商變更登記,取得新的營業執照為委托事項開始之日。
3.2 完成時間: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本合同第1.1款約定的委托事項。
第4條 付款時間
4.1 房地產項目的委托費用,由甲方按照實際征地交款(不包括土地出讓金)的時間和金額予以按期足額支付。用款時乙方需提前申請用款,并將用款時間、用途填寫清楚,甲方應按照急款急用、不影響項目開發進度的原則及時審核、及時支付。
第5條 委托溢價
5.1 經甲方財務核算,若 房地產項目的利潤已經超過 萬元(不含 萬元)時,甲方應在財務報告出具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支付利潤的 %。
5.2 經甲方財務核算,若 房地產項目的利潤在 萬元(含 萬元)以下時,甲方應按向乙方支付實際利潤的 %。
第6條 違約責任
6.1 本協議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協議,應按委托費用總額的5%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6.2 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委托包干費用的,應每日按當期應付費用的萬分之三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天,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萬元人民幣,乙方有權不退還已為該項目支付的全部款項。若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賠償款。
6.3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第3條的約定完成委托事項,甲方除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按委托費用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是因為甲方逾期支付委托費用導致乙方未能按期完成委托事項的,應相應的免除乙方的違約責任。
6.4 若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而不能完成委托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同意由甲方按投資股權比例所分配的利潤中予以直接扣除。
6.5 由于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關部門
認定為無效時,由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均有過錯的,則由雙方按責任大小承擔各自相應的責任。
第7條 爭議的解決
7.1 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釋發生任何爭議的,應首先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應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仲裁裁決書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8條 其他
8.1 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2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蓋章后,自乙方與 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生效之日起生效。
甲方: 房地產開發公司 乙方:
二零零五年 月 日 二零零五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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