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訂立勞動合同的原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訂立勞動合同的原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訂立勞動合同的原則1
訂立勞動合同的原則,是指在勞動合同訂立過程中雙方當事人應當遵循的法律準則,《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1、合法的原則,是指訂立勞動合同的行為不得與法律、法規抵觸。包括:訂立勞動合同的主體必須合法、目的合法、內容合法、程序合同。
2、公平的原則,是要求在勞動合同訂立過程及勞動合同內容的確定上應當體現公平。
3、平等自愿的原則,是指訂立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要在訂立勞動合同時,必須出自雙方當事人自己的真實意愿。協商一致,是指當事人雙方依法就勞動合同訂立的有關事項應采用協商的'辦法達成一致協議。
4、誠實信用的原則,是合同訂立和履行過程中都應遵循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訂立勞動合同的原則2
訂立勞動合同的原則,是指在勞動合同訂立過程中雙方當事人應當遵循的法律準則。《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定了訂立勞動合同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相比《勞動法》增加了“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1、 合法的原則
合法原則,是指訂立勞動合同的行為不得與法律、法規相抵觸。合法是勞動合同有效并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前提條件,它的基本內涵應當包括以下方面:
(1) 訂立勞動合同的主體必須合法。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主體合法,即當事人必須具備訂立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用人單位的主體資格是指必須具備法人資格或經國家有關機關批準依法成立,必須有被批準的經營范圍和履行勞動關系權利義務的能力,以及承擔經濟責任的能力;個體工商戶必須具備民事主體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勞動者的主體資格,是指必須達到法定的最低就業年齡,具備勞動能力。任何一方如果不具備訂立勞動合同合同的主體資格,所訂立的勞動合同違法。
(2) 訂立勞動合同的目的必須合法。目的合法,是指當事人雙方訂立勞動合同的宗旨和實現法律后果的意圖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目的是為了實現就業,獲得勞動報酬;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目的是為了使用勞動力來組織社會生產勞動,發展經濟,創造效益。
(3) 訂立勞動合同的內容必須合法。內容合法,是指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中確定的具體的權利與義務的條款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工作內容、工資分配、社會保險、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以及勞動安全衛生等多方面的內容,勞動合同在約定這些內容時,不能違背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
(4) 訂立勞動合同的程序與形式合法。程序合法,是指勞動合同的訂立,必須按照法律、行政法規所規定的步驟和方式進行,一般要經過要約和承諾兩個步驟,具體方式是先起草勞動合同書草案,然后由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協商一致后簽約。形式合法,是指勞動合同必須以法律、法規規定的形式簽訂。《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明確了訂立勞動合同的形式,并對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行為追究責任,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還要承擔賠償責任。
2、 公平的原則
《勞動合同法》增加“公平”為訂立勞動合同的原則,是要求在勞動合同訂立過程及勞動合同內容的確定上應體現公平。公平原則強調了勞動合同當事人在訂立勞動合同時,對勞動合同內容的約定,雙方承擔的權利義務中不能要求一方承擔不公平的義務。如果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內容顯失公平,那么該勞動合同中顯失公平的條款無效。如因重大誤解導致的權利義務不對等,對同崗位的職工提出不一樣的工作要求,對勞動者的一些個人行為作出限制性規定等,對于勞動者,顯失公平的合同違背了勞動者的真實意愿。因此,《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勞動合同無效。
3、 平等自愿的原則
(1) 平等,是指訂立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在訂立勞動合同時,雙方當事人是以勞動關系平等主體資格出現的,有著平等的要求利益的權利,不存在命令與服從的關系,任何以強迫、脅迫、欺騙等非法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均屬無效。這一原則賦予了雙方當事人公平地表達各自意愿的機會,有利于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2) 自愿,是指訂立勞動合同必須出自雙方當事人自己的真實意愿,是在充分表達各自意見的基礎上,經過平等協商而達成的協議。這一原則保證了勞動合同是當事人根據自己的意愿獨立作出決定的;勞動合同內容的確定,必須完全與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相符合。采取暴力、強迫、威脅、欺詐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
4、 協商一致的原則
協商一致,是指當事人雙方依法就勞動合同訂立的有關事項,應當采用協商的辦法達成一致協議。這一原則是維護勞動關系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基礎。這條原則重點在“一致”,只有通過協商達到統一,才能真正體現平等自愿的原則。如果在訂立勞動合同時,雙方當事人不能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勞動合同就不能成立。
5、 誠實信用的原則
誠實信用,是合同訂立和履行過程中都應遵循的原則。《勞動合同法》增加“誠實信用”為訂立勞動合同的原則,表明當事人訂立勞動合同的行為必須誠實,雙方為訂立勞動合同提供的信息必須真實。雙方當事人在訂立與履行勞動合同時,必須以自己的實際行動體現誠實信用,互相如實陳述有關情況,并忠實履行簽訂的協議。當事人一方不得強制或者欺騙對方,也不能采取其他誘導方式使對方違背自己的真實意思而接受對方的條件。有欺詐行為簽訂的勞動合同,受損害的一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在國外,雇員隱瞞重要事實,即使雙方已經簽訂勞動合同,雇主也可以直接解除勞動合同。我國《勞動法》沒有相應的規定,《勞動合同法》在明確了以欺詐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同時,對當事人存在這種情形的,允許另一方當事人解除勞動合同。
訂立勞動合同的原則3
(1)合法原則
合法原則,亦稱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原則,它是勞動合同有效的前提條件。這一原則的具體要求是:
第一,勞動合同的當事人必須具備法定資格。
第二,勞動合同的內容必須合法。
第三,勞動合同的形式要合法,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勞動合同需要以書面形式訂立。(4分)
(2)公平原則
公平原則是指勞動合同的.內容應當公平、合理。將公平原則作為勞動合同訂立的原則,可以防止勞動合同當事人尤其是用人單位濫用優勢地位,損害勞動者的權利,有利于保護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和平衡當事人之間的利益。(3分)
(3)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原則
所謂平等,是指雙方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所謂自愿,是指勞動合同的訂立,完全出于合同當事人的意愿,任何一方不得強制對方接受某種條件,第三人也不得干涉勞動合同的訂立。協商一致,是指在訂立勞動合同的過程中,勞動合同訂立與否、勞動合同內容如何,應當在雙方當事人以協商的方式達成一致意見的基礎上確定。(4分)
(4)誠實信用原則
誠實信用原則要求當事人在訂立、履行合同,以及勞動合同終止后的全過程中,都要誠實、講信用,相互協作。將誠實信用原則作為指導勞動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履行合同的行為準則,有利于保護勞動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更好地履行合同義務。如果勞動合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而法律又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誠實信用原則進行解釋。(4分)
訂立勞動合同的原則4
訂立勞動合同的原則及程序
一、訂立勞動合同的原則
1、平等原則
平等原則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法律上處于平等的地位,平等地決定是否締約,平等地決定合同的內容。任何一方可拒絕與對方簽訂合同,同時任何一方都不得強迫對方與自己簽訂合同。
2、自愿原則
自愿原則是從平等原則引申出來的。當事人地位的平等性要求雙方對于勞動合同的訂立不得享有任何特權。當事人訂立合同只能出于其內心意愿。用人單位不得強迫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其他任何機關 、團體和個人都無權強迫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3、協商一致原則
協商一致原則要求當事人雙方就勞動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后,勞動合同才成立。可能雙方當事人都有與對方訂立勞動合同的意向,但在具體條款上,如工作期限、勞動報酬等問題上往往意見不一,這時合同就不能成立。
4、合法原則
合法原則是指勞動合同的訂立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這里所說的法律、法規,根據勞動部1994年9月5日發布的'《關于〈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的解釋,既包括現行的法律、行政法規,也包括以后頒布實行的法律、行政法規,既包括勞動法律、法規,也包括民事、經濟方面的法律、法規。
二、訂立勞動合同的程序:
1、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一方是勞動者,一方是用人單位。
2、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3、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3、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4、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5、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訂立勞動合同的原則5
1)合法原則:合法原則要求勞動合同的形式合法和內容合法。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除非全日制用工外,都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內容必須具備必備條款,且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規定。
2)公平原則:公平原則要求勞動合同內容公平合理,用人單位不得以強勢地位壓制勞動者而制定顯失公平的合同條款。
3)平等自愿原則: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訂立勞動合同時法律地位平等,訂立勞動合同完全是出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真實意思的表示,出于自愿而簽訂。
4)協商一致原則:協商一致原則是指合同條款是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不得強迫訂立勞動合同。
5)誠實信用原則:誠實信用原則是一項社會基本道德原則,為人處世均應當遵循該原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同時要誠實,講信用,不得欺詐對方。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訂立勞動合同的原則6
勞動合同訂立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經過相互選擇和平等協商,就勞動合同條款達成協議,從而確立勞動關系和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法律行為。那么勞動合同的訂立原則有哪些呢?有哪些注意事項呢?請閱讀下面的文章進行詳細的了解。
訂立原則
一、合法原則。
勞動合同必須依法以書面形式訂立。做到主體合法、內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勞動合同才能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勞動合同,都是無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認和保護。
二、協商一致原則。
在合法的前提下,勞動合同的訂立必須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是雙方“合意”的表現不能是單方意思表示的結果。
三、合同主體地位平等原則。
在勞動合同的訂立過程中,當事人雙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不因為各自性質的不同而處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對他方進行脅迫或強制命令,嚴禁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橫加限制或強迫命令的情況。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公正性。
四、等價有償原則。
勞動合同明確雙方在勞動關系中的地位作用,勞動合同是一種雙務有償合同,勞動者承擔和完成用人單位分配的勞動任務,用人單位付給勞動者一定的報酬,并負責勞動者的保險金額。
注意事項
普通員工簽訂注意事項
一、勞動合同簽訂的時間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即可。否則用人單位須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雙方已經形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的期限
勞動合同的期限有三種: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所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根據雙方的需求來協商確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同時,如果有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是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若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該情形不得約定試用期。
三、對非全日制用工要特別注意
1、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
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約定試用期。
3、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4、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15日。
5、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否則發生工傷事故則要承擔相關責任。
訂立勞動合同的原則7
一、合法原則勞動合同內容應該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不能違反法律規定制定一些內容(如:禁止任職期間談戀愛、禁止結婚、禁止結婚、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等剝奪勞動者權利的規定),即使合同中有約定,也會被認定為無效。
二、公平原則
1、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等應當公平、合情合理。
2、用人單位不能利用本身強勢地位,約定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的權利。
3、用人單位不能單方面制定一些霸王條款或格式合同強加于勞動者,約定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不能顯失公平。
三、平等自愿原則
勞動合同當事人雙方在簽訂合同時,雙方法律主體是平等的,也就是人格是平等的。
用人單位不能利用強勢主導地位強迫或威脅利誘勞動者違反本人意愿的情況下簽字。
四、協商一致原則
1、合同是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體現當事人的合意。
2、用人單位不能趁機利用勞動者的弱勢地位或急于找到工作的迫切需要心理,強迫或利誘勞動者簽字同意。
3、用人單位一方提供的格式合同或協議,在其單方格式合同或協議中不能約定免除或者減輕用人單位法定責任,排除或限制勞動者相關合法權利,如果違背了協商一致原則,仲裁委員會和(或)法院在審理時會不給予支持,應當認定為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五、誠實信用原則
勞動合同內容應當遵循道德標準、講究信用、恪守諾言、誠實不欺,在不損害他人利益和社會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當今國家正推行“依法治國”理念,國家法律體系也會越來越完善。同時勞動者的法律意識也越來越強, 所以最后奉勸一些別有用心的用人單位不能再像以前一樣隨意地違反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應該遵守國家法律,以人為本,善待員工、尊重人才,將員工當做公司的`寶貴財富,鞏固穩定勞動關系,勞資雙方最終達到雙贏局面。另外,如果說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經勞動者屢次提出仍拒不糾正的,可以及時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或工會進行舉報投訴,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訂立勞動合同的原則8
在當今社會中,勞動合同在雇傭關系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它不僅規定了雇主和雇員的權利和義務,還為雙方提供了一種法律保護機制。因此,了解訂立勞動合同的原則對于確保合同的有效性和雙方權益的保障至關重要。以下將詳細介紹這些原則。
一、平等自愿原則
平等自愿原則是訂立勞動合同的基礎。這意味著在合同簽署過程中,雙方應該以平等的地位自愿參與,不應該存在任何形式的強制或威脅。平等原則要求雇主和雇員在合同談判中享有同等的權利和地位,并且雙方應該以友好和尊重的方式進行協商。
二、協商一致原則
協商一致原則是訂立勞動合同的核心。在合同條款的制定過程中,雙方應該進行充分的溝通和協商,以確保所有問題都得到了妥善的解決。雙方應該在平等的基礎上達成一致意見,并且任何一方都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三、合法合規原則
合法合規原則是訂立勞動合同的前提。這意味著合同的內容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反任何道德和倫理標準。在制定合同條款時,雙方應該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確保合同內容不違反任何法律規定,也不得包含任何形式的欺詐行為。
四、公平合理原則
公平合理原則是訂立勞動合同的關鍵。在合同條款的制定過程中,雙方應該以公平和合理為基礎,確保合同的內容既能夠保障雙方的權益,又能夠促進雙方的合作。雙方應該根據市場行情和實際情況,合理地確定工資、工作時間、工作地點、保險福利等相關事項,以確保合同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五、誠實守信原則
誠實守信原則是訂立勞動合同的基本原則。這意味著雙方應該誠實守信,遵守自己的承諾和義務。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應該以誠實和信任為基礎,積極履行自己的承諾和義務,不得存在任何欺騙或違約行為。如果一方存在違約行為,另一方有權依法采取相應的措施。
六、具體條款原則
具體條款原則是訂立勞動合同的.重要原則。勞動合同應該明確具體,不得存在任何模糊和不確定的條款。雙方應該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工資、工作時間、工作地點、保險福利、解除合同等關鍵事項,并盡可能使用法律認可的格式條款,以確保合同的具體性和有效性。
綜上所述,訂立勞動合同的原則包括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法合規、公平合理、誠實守信、具體條款等六項。這些原則為合同的訂立提供了基礎和保障,確保了合同的有效性和雙方權益的保障。在實踐過程中,雙方應該遵循這些原則,加強溝通和協商,確保合同條款的合理性和公平性,為雙方的合作奠定堅實的基礎。
【訂立勞動合同的原則】相關文章:
勞動合同訂立的原則及基本程序06-08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的原則01-15
關于勞動合同訂立的原則性規定01-14
就業協議訂立的原則07-18
勞動合同訂立的基本原則和程序04-05
勞動合同法:合同訂立的原則和效力03-11
訂立合同應遵守的原則11-11
合同訂立有哪些原則06-24
合同的訂立需要遵循哪些原則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