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加盟特許合同三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加盟特許合同3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加盟特許合同 篇1
甲方(特許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特許加盟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總則
1、甲乙雙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本著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根據加盟章程經友好協商后,簽訂本協議,并由雙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將擁有“anyway”商標及所代理品牌系列商品、經營模式、經營理念等以特許專營的加盟形式授予乙方使用。
二、協議宗旨
1、只有在簽訂本協議書后,乙方才能獲得甲方授權許可,按協議規定的區域、期限使用“anyway”商標標識、文字、圖案等,按甲方經營模式,經營理念開展經營活動。
2、本協議規定,甲乙雙方存在受本協議書約束而形成的購銷關系,乙方享有本協議經營“anyway”商標及所代理品牌系列商品帶來的所有收益以及自行承擔所有風險。
3、本協議明確規定,乙方不得以“anyway”及其相關的代理人、合伙人或受雇人的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4、乙方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審查,對于不利于甲方形象的廣告宣傳,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并且追究其法律責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接受特許專營(加盟)需具備條件
1、乙方需在 市 縣(區)的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
2、乙方在 市 縣(區) 按甲方的要求對加盟店以統一形象標準進行布置裝修,共 平方米的經營場所,裝修費用由甲方負責。
3、乙方必須在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及地域銷售由甲方提供的系列商品,不得銷售任何非甲方系列產品,如發現一次,扣除保證金20%。
四、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在本協議生效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加盟店予以監督和指導,并對乙方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培訓費由乙方自理。
2、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甲方確認的“anyway”商標標識、文字、圖案,并允許用于本協議期限內,本區域加盟店的裝修布置及廣告宣傳。
3、乙方使用甲方商標名稱,需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 元,以上費用由乙方在簽約后7 日內一次性交付,保證金在本協議自然終止后一星期的工作日內,由甲方如數退還乙方。
4、甲方所擁有的“anyway”商標標識、文字、圖案均受法律保護,乙方不得在特許經營區域外使用與甲方名稱相似的店名、商標標識、文字、圖案,加盟店不得擅自轉讓,抵押或變更地址。
5、乙方開業所需商品,在付清貨款后,由甲方負責提供,配貨清單經甲乙雙方在交驗后簽字蓋章確認后生效。
6、乙方在實際經營過程中對所需商品,應提前 天向甲方提出訂貨計劃書(調入單),甲方在收到貨款后即按計劃供貨,訂貨金額¥: 以上當天配送。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貨后,應書面通知甲方,
如發現貨物與訂貨計劃書(調入單)不符或有質量問題,可在收到貨物后2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將視為乙方無條件接受該貨物。
7、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規定的市場零售價格,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漲價或降價,甲方提供的全部價格均當地配送價格且不含增值稅。
8、甲方每個季度都會按乙方的經營業績向乙方提供新系列產品讓乙方根據經營場所的空間選擇銷售,由乙方選擇的貨物原則上不予調換,乙方認為確須調換,應書面申請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調換。
9、乙方有協助甲方打擊假冒“anyway”商標及其代理品牌系列商品的義務。
10、合同簽訂后,乙方如逾期交納保證金,本協議順延生效。
五、協議期限、續簽、終止
1、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協議到期前30天內向任何一方提出延長協議的書面申請,經雙方同意可續簽協議。
3、本協議到期后,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同意續簽協議,本協議自然終止。
4、雙方協議未終止前,甲方如中斷供貨或停止乙方所持有“anyway”特許專營權,乙方有權經法律途徑追究甲方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5、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乙方違反本協議條款,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一切費用及保證金不予退還,并追究乙方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6、本協議自然終止或解除,乙方必須結清與甲方的財務往來,乙方不再擁有本協議授的任何權利,乙方必須無條件立即撤除并歸還甲方的“anyway”商標標識、圖案、授權資料等及其他用品,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7、本協議終止后,乙方原有的甲方“anyway”及代理品牌系列商品限三個月時間自行處理,三個月后乙方不得再銷售甲方商品。
六、其他
1、在乙方所在省、直轄市內,甲方有權按市場需求設立其他加盟商和總代理商(地區辦事處),委托總代理商(地區辦事處)的供貨、調貨、檢查及服務行為視同為甲方行為。
2、甲方加盟章程中所展示的各種市場預測資料不能作為本合同的依據及相關事項或補充條款,僅僅只是說明成功的可能性,并非對乙方經營事業的獲利承諾。
3、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代表: 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
加盟特許合同 篇2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編號no.
特 許 人:c連鎖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受 許 人: (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前言:
(1)乙方認可甲方是c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雙方均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或自然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3)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布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c的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4)本協議中使用的小標題,均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1.釋義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詞應有如下含義:
c產品 由甲方統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產品。
c知識產權 屬甲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授權范圍內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c商標、商號、專利、外觀設計、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
宣傳推廣用品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吊旗、吊畫、海報、特價牌、購物膠袋等。
2.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省市 區 街號開設c連鎖店,專門銷售甲方統一配送的c產品。
2.2 甲方將其所有的c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c的經營活動。
2.3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經營方式
3.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天內,即在 年 月日前以其名義在當地工商局、稅務局辦理相關的工商稅務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c連鎖店,并以此作為最終獲得c特許經營權的前提。
3.2 連鎖店內的`電腦硬件及軟件按甲方管理系統的需要由甲方代乙方購置,此項費用合計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
3.3 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自我投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連鎖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并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4 乙方在經營期間只能經營甲方提供并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不能經營其他任何產品。
3.5 乙方在連鎖經營時必須明碼實價,按甲方所制定的統一價格銷售。
4.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適當的調配;
4.1.2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1.3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甲方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處罰,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1.4乙方如根本違反本合同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不按期支付貨款月及給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造成企業形象重大破壞,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4.2 甲方義務:
4.2.1負責c的原材料采購、產品設計、開發和生產,并負責依約向乙方提供c產品;
4.2.2提供乙方成立c連鎖店時需由特許方即甲方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
4.2.3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向乙方提供c連鎖經營專業培訓(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陳列推廣、電腦操作等);
4.2.4負責乙方的鋪面設計,并在在乙方開店前指定當地的管理機構負責向乙方贈送一定數量的宣傳推廣用品(包括吊旗、吊畫、海報、特價牌及購物膠袋等),贈品的數量由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根據乙方鋪面的具體情況來定;
4.2.5負責制定和修改c連鎖店的經營手冊、經營守則;
4.2.6負責在一定的范圍內維護乙方的獨家經營權。
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權利:
5.1.1有權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并在合同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務,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5.1.2有權擁有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負責連鎖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
5.1.4有權對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員工不負責任造成乙方嚴重缺貨、影響乙方的銷售之行為進行投訴,并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復;
5.1.5有權到甲方c網站上了解、查詢產品信息及行業發展最新動態;
5.1.6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活動。
5.2乙方義務
5.2.1 及時向甲方給付貨款;
5.2.2 按c的統一形象要求,嚴格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或由甲方指定的裝修公司進行店鋪裝潢),并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制的貨架、標志、牌匾、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5.2.3確保連鎖店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以保證連鎖店經營業務的合法正常開展;
5.2.4在連鎖店內只能按甲方規定的統一價格經營銷售甲方許可的c產品,不得經營其他任何產品,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產品價格,需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書面申請,并得到甲方的批準后方可實施。
5.2.5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供的c產品經驗收后,乙方應妥善保管,并負責驗收后的產品質量及所銷售產品的售后服務;
5.2.6派專人管理貨物并應甲方及其指定管理機構的要求及時提供相關數據;
5.2.7對c網上商店有推廣宣傳的義務,對經營區域內的網上客戶提供服務的義務,并獲取協議利潤;
5.2.8積極參予甲方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5.2.8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對c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c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 特許加盟費用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以現金或匯票形式向甲方指定帳戶支付特許經營加盟費 元;合同保證金 元;合計元。
7. 貨物配送、調換及運輸
7.1 甲方以進貨價按每平方米 元至 元的金額向乙方連鎖店提供首次配貨量。
7.2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根據乙方的市場情況統一配貨,在開業x個月內某種銷量不超過該品種進貨總量的xx%,乙方可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確認申請調換的貨物保存完好,并由甲方審批后給予一定比例的調換。
7.3 開店之日,乙方應提前xx天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在收到款項后,組織發貨;開店之后,乙方要求甲方發貨前,將貨款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在確認收到乙方貨款后,安排發貨;乙方到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所屬倉庫提貨,每次配貨周期不少于x天。
8.承諾及保證
8.1甲方對x連鎖店的商標、商號、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無權作任何處置。
8.2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經驗等有形、無形的資產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并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9.違約責任
9.1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依約向甲方支付貨款。如乙方逾期向甲方及其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支付貨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應交而未交總額的千分之x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一個月仍未付清,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追回貨款;
9.2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后,應依約向乙方發放貨物。否則,按上述條款同等執行。
10.不可抗力
10.1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負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10.2遇有不可抗力,應在事件發生的x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發生的x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報告。
11.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1.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并按中國法律執行及解釋。
11.2若執行該意向書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 一般條款
12.1本合同的簽訂地為甲方所在地。
12.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后即時生效。
12.3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的有效期為年,從年月 日至年月 日。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
甲方(特許人):c連鎖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年月 日
乙方(受許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 年月日
加盟特許合同 篇3
1.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85號)、《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xx 年第4號)、《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xx 年第12號)以及《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制訂,供當事人簽約使用或參考。
2.本合同中的空白行,供雙方當事人填寫,以對本合同條款進行選擇和補充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后,被選擇的條款和補充約定的內容視為雙方同意的內容。
3.雙方關于快遞服務操作規程有具體約定的,作為本合同附件,附在合同正文之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
合同編號:
特許人(加盟授權方):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注冊號: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被特許人(加盟方):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注冊號: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特許人與被特許人本著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特許經營(加盟)合同:
1.特許人(加盟授權方)具備的條件
1.1 特許人系依法設立、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并有權在第3.1條規定的地域范圍內從事快遞業務的的企業法人。
1.2 特許人擁有 快遞特許經營權,包括注冊商標 (名稱及權屬證書號)、企業標志 (名稱、圖形)、專利(專利號)、專有技術 (名稱及權屬證書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
1.3 特許人在中國境內擁有至少2家從事快遞服務1年以上的直營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快遞服務直營店。
2.被特許人(加盟方)具備的條件
2.1 被特許人系依法設立、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法人。
2.2 被特許人具備從事快遞服務的經營場所,該經營場所的地址 ,建筑面積 平方米,營業面積平方米。被特許人應當及時向特許人提供經營場所的權屬證明。
2.3 被特許人至少擁有熟悉快遞服務業務的員工 名。
2.4 被特許人至少配備供快遞服務使用的電話部(號碼附后);手機 部(號碼附后);如遇號碼變更,被特許人應及時通知特許人。
2.5 被特許人擁有不低于人民幣 萬元的注冊資金。
2.6 被特許人擁有從事快遞服務的機動車部(車牌號附后)。
2.7 被特許人擁有與特許人快遞服務計算機信息系統網絡接入的設施設備。
3.特許經營權的授予
3.1在(區域或四至)地域范圍內,特許人將擁有的:
注冊商標權;
企業標記權;
專利權;
其他權利
在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人獨占性使用。被特許人可以在快件攬收與派送、員工制服、經營場所裝潢裝飾、廣告宣傳及推廣、等方面使用特許人已授予的特許經營權。
3.2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得改變特許人所授予的特許經營權的相關內容,不得擴大特許人授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范圍。
3.3 特許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有關特許經營權的權屬證明及其他資料交付被特許人。
4.合同期限
4.1 本特許經營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4.2 任何一方提出在合同期間解除合同的,應當至少提前 日用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終止。
5.特許經營費
被特許人應當自合同生效后 日內,按以下第 種方式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特許人一次性支付特許經營費人民幣元;
(2)被特許人按定期于每年 月分期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元。
(3)其他方式
6.履約保證金
雙方就履約保證金的約定,具體內容見附件1。
7.特許人的義務
7.1 特許人應當向被特許人提供以下 特許經營產品及服務,并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沒有品質或權利上的瑕疵:
(1)完整的企業識別及管理系統(硬件及軟件);
(2)統一的經營模式、快遞網絡使用指導及員工培訓;
(3)充足、連續、保證質量的物料供應;
(4)統一的店面裝潢、人員著裝及設備采購;
(5)統一的廣告宣傳及促銷支持;
(6)異地快件的運輸、中轉(含倉儲)及派送服務;
(7)其他
7.2 特許人應當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被特許人提供有關經營模式、管理制度、店面裝潢形式、人員著裝標準、網絡接入方式等有關特許經營體系的書面資料(經營手冊),該書面資料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為特許人承諾的一部分。
7.3 本合同有效期內,特許人應當對被特許人或其指定的人員提供不少于次或 次/年的統一培訓。
7.4 特許人在特許經營過程中,應當及時向被特許人披露有關特許經營權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可能對被特許人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7.5 特許人應當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15日內,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的規定,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8.被特許人的義務
8.1 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收費標準對外開展業務,不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
8.2 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費用結算標準,按(日/月/年)與特許人以及特許人的其他被特許人進行費用結算。
8.3 被特許人在快遞服務過程中應當使用由特許人或特許人指定的供應商供應的詳情單、封套等物料;未經特許人同意,不使用其他來源的物料。
8.4 被特許人遇股東、經營場所、注冊資本等發生變更,遭遇重大債權債務糾紛,或發生與快遞經營有關的其他事項的變更,應當及時告知特許人。
8.5 在合同期間以及合同終止后 (年/月)內,被特許人及其雇員應當保守其所掌握的'特許人的商業秘密;未經特許人同意,不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業秘密。
8.6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將特許人授予的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
8.7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使用自己的品牌從事快遞服務,也不同時代理其他快遞服務公司的快件派送業務,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8.8 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服務標準攬收和派送快件。被特許人應當接受特許人對其服務質量進行的檢查,對違反特許人服務標準的行為,應當予以改正。
8.9 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要求的時間、形式保存快遞詳情單等原始資料,并定期向特許人報送各種報表。
9.廣告宣傳
9.1 特許人對其品牌形象進行推廣和宣傳,可以向被特許人收取廣告費,雙方約定廣告費的收取標準、數額及交付方式如下:
9.2 被特許人可以發布與其快遞服務有關的宣傳廣告,可能涉及特許人的知識產權、經營理念、商業秘密等內容時,應當經過特許人審查同意后方可發布。
10.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0.1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0.2 被特許人可以在本合同訂立之日起日內向特許人提出無條件解除合同的請求。
10.3特許人未按照約定向被特許人交付特許經營的權屬證明、特許經營體系資料等相關資料,經被特許人書面催告后,特許人仍未交付或提供,導致被特許人無法從事快遞服務業務的,被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特許人解除合同。
10.4特許人的特許經營體系存在瑕疵,導致被特許人無法繼續從事快遞服務活動的,被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特許人解除合同。
10.5 被特許人無法達到特許人有關服務質量標準的要求,經督促后 日內仍無明顯改善,已經或可能影響特許人的整體運營形象的,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被特許人解除合同。
10.6 被特許人未按合同約定交付本合同項下的各種費用,經特許人書面催告后 日內仍未交付的,特許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1.違約責任
11.1 被特許人擅自超出合同約定的地域范圍攬收快件,對特許人及特許人的其他直營店、被特許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2 被特許人未經特許人同意,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對特許人及特許人的其他直營店、被特許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3 被特許人未經特許人同意,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特許人的商業秘密,給特許人造成重大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4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擅自將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應當向特許人支付違約金 元。
11.5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以自有品牌從事快遞服務,或者代理其他同類公司快遞業務的,應當向特許人支付違約金元。
11.6 特許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被特許人提供經營指導、業務培訓與協助的,應當向被特許人支付違約金元。
11.7 特許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被特許人提供特許經營體系的書面資料,經被特許人書面催告后在日內仍未履行的,應當向被特許人支付違約金元。
11.8 特許人提供的知識產權、物料及其他特許經營產品存在瑕疵,對被特許人的經營活動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9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對方進行信息披露,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對對方的損失予以賠償。
12.爭議解決方式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或行業協會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3.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持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許人: 被特許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附件1:
1.被特許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特許人繳納履約保證金元。
2.被特許人應當在銀行開設專門賬戶(賬戶號: )存放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只能用作以下用途:
3.履約保證金的使用方式(程序):
4.雙方對履約保證金的使用有爭議時:
5.保證金少于 時,被特許人應當在收到特許人書面通知后日內補足。
6.履約保證金的歸還方式:
7.履約保證金未能足額按時歸還的:
8.履約保證金未按約定的用途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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