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雇傭合同15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務雇傭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勞務雇傭合同1
【勞動合同】為確立雙方的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現行《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它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規定,勞動雙方需要簽訂的合同樣本。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選擇其中一項并填寫完整) :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工作為期限。
2、本合同包含 個月的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 路 號 。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 部門(或崗位)擔任 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并按調整后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 元;(若實行計件工資的按照以下標準計法工資: )。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
第六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九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務雇傭合同2
一、問題的提出
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法發〔20xx〕11號)的規定,勞務合同糾紛是放在"第四部分、債權糾紛"中之"合同糾紛"中之"勞務(雇傭)合同糾紛",而勞動糾紛時放在"第六部分、勞動爭議人事爭議"中之"勞動爭議",這就需要在司法實務中區分什么是勞務(雇傭)合同,什么是勞動合同。
二、雇傭、勞務與勞動合同的含義
(一)雇傭合同
雇傭,是指當事人約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期限內為他方服勞務,他方給付報酬的契約[1]。按照梁慧星教授主持的民法典專家建議稿中的定義,"雇傭合同是受雇人向雇傭人提供勞務,雇傭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我國"臺灣地區民法"第482條,《瑞士債務法》第319條第一項,《德國民法》第611條,《日本民法》第623條,都對雇傭合同作出了規定。
由于存在反剝削的思想等原因,我國民法沒有正式定義雇傭合同的概念。《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民事案件案由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涉及雇傭合同糾紛時的訴訟主體、民事案由及賠償原則進行了規定。
(二)勞務合同
勞務合同雖然在實務中經常提及,但在法律條文和司法解釋中沒有規定。一般認為勞務是指以活動形式提供給社會的服務,通常表現為一種活勞動形態勞務關系[2]。廣義的勞務合同包括合同法中以提供勞務為標的的有名合同、消費服務合同及雇傭合同等,比如王全興教授就認為"勞務合同是一種以勞務為標的合同類型,它包括承攬合同、基本建設承包合同、運輸合同、技術服務合同、委托合同、信托合同和居間合同等"。而狹義的勞務合同只包括雇傭合同。
(三)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xx]12號)從另外一方面提出了勞動關系成立的要件: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四)雇傭、勞務、勞動合同之間的關系
雇傭、勞務、勞動合同三者之間的關系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
(1)一種觀點認為,由于勞動合同是在17世紀資本主義商品經濟較為發達時從雇傭合同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廣義上的雇傭合同包括勞動合同。該觀點為包容說。
(2)一種觀點取廣義的勞務合同含義,勞務合同包括承攬合同、基本建設承包合同、運輸合同、技術服務合同、委托合同、信托合同、居間合同、消費服務合同以及雇傭合同等以提供勞務為標的的合同。但是由于勞動關系由《勞動法》規范,所以勞務合同不包括勞動合同。
(3)一種觀點取狹義的勞務合同含義,把雇傭合同等同于勞務合同,如《民事案件案由規定》把雇傭和勞務合同等同,歸為一類案由"勞務(雇傭)合同糾紛",把勞動合同和勞務(雇傭)合同并列。該觀點為并列說。
(五)總結
由于我國法律條文和司法解釋中沒有明確定義勞務合同(關系),且勞務合同(關系)的含義過于寬泛和模糊(按上述第二種觀點即一些學者的說法,提出勞務合同是為了與勞動合同區別,但是由于勞務合同包括的承攬合同、基本建設承包合同、運輸合同、技術服務合同、委托合同、居間合同為有名合同,可由《合同法》規范,信托合同可由《信托法》規范,而消費服務合同可由《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范,只有除這些以外的勞務提供才涉及雇傭合同,這樣看來只要明確雇傭合同和勞動合同的區別就足矣,沒有必要再提出勞務合同從而增加概念的混亂。),本文以下內容也不再單獨采用勞務合同(關系)概念,而是采用上述第三種觀點即將勞務合同等同于雇傭合同,將勞務(雇傭)合同與勞動合同看做是并列關系。
三、勞務(雇傭)合同和勞動合同辨析
(一)理論上的區別:
1、合同主體方面的不同
(1)用工主體的要求不同。
勞務(雇傭)合同中的用工主體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依照《勞動法》規定,勞動關系中的用工主體為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同時包括與勞動者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非法用工單位(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和勞動者發生的勞動關系也按照勞動關系處理。
由于勞動合同的用工主體不能為自然人,所以當用工主體為自然人的時候,用工主體和提供勞務者建立雇傭關系。當用工主體為單位時,就要通過其他方式進行分辨兩者之間是什么關系,區分方法后面詳述。
(2)主體地位不同。
勞務(雇傭)合同中雇傭方和受雇人兩者主體地位是平等的。它們之間是一種"勞務"與"報酬"之間的交換,受雇人可以不遵守雇傭方的內部規定,受雇人還可以同時選擇給兩家以上的雇傭方提供勞務。
勞動合同中主體雙方具有一定的隸屬、管理關系。勞動者是用人單位的內部成員,應當遵守其內部的規章制度,服從單位的領導與安排。在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只允許勞動者在其一家單位上班。
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獎勵懲罰措施可以約束其內部員工,但未經受雇人同意卻不得約束受雇人。受雇人只需要按照雇傭契約完成工作任務,無需接受雇傭人的其他無關指示。
2、合同的權利義務和國家干預程度不同
勞務(雇傭)合同是一種私法上的關系,強調當事人雙方的意思自治,只要當事人雙方的約定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國家就不予干預,其權利義務的調整主要參照《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民事法律規范。
勞動合同也有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的體現,但《勞動法》對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以及工作時間、最低工資、休息制度、工傷保險等均有明文規定,體現國家強制力對勞動關系的干預,一定程度約束了當事人之間的意思自治,其權利義務的調整主要參照《勞動法》。
3、爭議處理程序不同
勞務(雇傭)合同糾紛應當按照民事爭議處理,而勞動合同糾紛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處理。按照現行的勞動法律規范,發生勞動爭議必須先進行勞動仲裁,如果不服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訴。而雇傭關系中發生糾紛,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需要經過仲裁程序。
4、合同的形式
勞動合同的法定形式是書面的。勞務(雇傭)合同的法定形式除書面的以外,還可以口頭或其他形式加以規定。
(二)實務中的操作
在《工傷保險條例》頒布前,司法機關一般通過審查用人單位是否具有合法的主體資格來區分是勞動關系還是雇傭關系。如果用人單位具有營業執照或依法履行了登記、備案手續,則被認定為屬于勞動關系的范疇,反之被認定是雇傭關系。《工傷保險條例》實施以后,由于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和勞動者發生的勞動關系也按照勞動關系處理,不能再按照主體資格來區分勞動關系和雇傭關系。
目前實務中的操作不盡相同。有些勞動仲裁部門依然采用審查主體資格的辦法,遇到涉及未經工商部門登記的用人單位發生的勞動爭議向其申訴的案件即不予受理,于是有些法院對于不符合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爭議的案件直接以勞動爭議案件處理。一些法院受理案件以勞務(雇傭)合同糾紛為案由,在審理中卻援引《勞動法》。當事人在起訴時也有意識的選擇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方式,比如有些勞動者在非法用工單位發生工傷后,本應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和《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處理,但是實踐中有些當事人為了取得精神損害撫慰金,卻更愿意選擇按照人身損害賠償起訴。
(三)總結
1、勞務(雇傭)合同的形式
勞務(雇傭)合同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1)幫工形式。
①家庭幫工。如家務鐘點工、保姆、家庭教師、家庭護士等。
②農村幫工。如雇請他人代為耕作等。
③工作事務幫工。如單位請人臨時搬運貨物、看門、掃地、"棒棒軍"等。
(2)承包人雇工形式。主要是在建筑工程中,承包人(自然人)與總承包人、分包人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后,由該承包人招聘雇工從事該勞務作業,城市中建筑工地上的農民工就大多屬于這種情況。
(3)合作型雇工形式。雇主一方面雇傭人提供勞務,一方面自己也從事該工作,比如個體出租車老板雇傭另外一名司機和自己一起合作分時間段開出租車等。
(4)返聘形式。離退休人員退休后在受聘從事一些工作,比如為企業看門的老大爺,為單位掃地的老大媽等。
(5)勞務派遣形式。勞務派遣協議涉及到三方關系,即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派遣單位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即用工單位,以及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等三個關系,該形式后面詳細介紹。
2、在用工主體為單位的情形下區分勞務(雇傭)合同和勞動合同
由于勞動合同的用工主體不能為自然人,所以當用工主體為自然人的時候,用工主體和提供勞務者建立雇傭關系。當用工主體為單位時,就要通過其他方式進行分辨兩者之間是什么關系。本文認為在該情形下,辨析勞務(雇傭)合同和勞動合同的.關鍵點在于勞動合同中,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具有從屬性,此乃勞動合同的特色,也是與勞務(雇傭)合同的明顯區別之處。
(1)人格上從屬性
在勞動合同關系中,勞動者自行決定的自由權受到約束。勞動者必須遵守用人單位內部的規章制度,服從單位的指揮、領導與安排,勞動者對自己的作息時間不能自行支配,勞動崗位和內容由用工單位決定,接受用人單位獎勵懲罰措施,在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只允許勞動者在其一家單位上班。
勞務(雇傭)合同中,①受雇者的自由權相比受到的約束較少,作息制度能在一定程度上自由支配,在完成自己的工作的同時,可以從事其他的活動,比如不是公司職員的門衛在盡到保安職能的同時看書、保姆在照看小孩的時候可以看電視消遣等;②受雇者一般不用遵守用工單位的內部規章制度,而只是完成自己份內的工作就行,比如用人單位不會要求臨時雇傭的搬運工在搬運車上貨物時遵守其復雜的內部規章制度;③受雇者一般可以在一家以上單位上班,比如一些學校的教授在外兼職上課,雇他們兼職上課的單位和教授之間就是雇傭關系。
(2)經濟上從屬性
勞動者完全被納入單位的經濟組織與生產結構之內,勞動者并非為自己勞動,而系從屬于單位,為單位而勞動,勞動者的創造性受到限制,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工資、福利等待遇,其待遇不僅與其工作業績有關,而且一般與企業的效益掛鉤,勞動者在經濟上完全依附于用工單位,用工單位要解聘勞動者,需要提前通知。
勞務(雇傭)合同中,用人單位不必為受雇者提供有關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福利待遇,所給的報酬只是受雇者提供的勞務的對價,與企業的效益無關,只與受雇者提供的勞務的數量和質量有關。用人單位根據企業的情況和受雇者簽訂合同,如果要解聘受雇者,不需要提前通知,如果該勞務(雇傭)合同沒有到期,單位只需承擔違約責任。一些自由職業者如畫家、攝影愛好者、作家等,他們可同時為多家單位工作,但不享受該單位的福利待遇,他們所得的報酬只跟其提供的作品即勞務有關,在經濟上沒有從屬和依賴關系,他們和用工單位之間就是勞務(雇傭)關系。
(3)組織上從屬性
在現代企業組織型態之下,企業的經營、生產活動一般是靠將勞動者編入其生產組織內遵循一定生產秩序而完成,也就是說勞動者一般不能獨自完成企業的生產經營任務,企業要將勞動者依據企業組織編制,安排其職務讓其成為企業從業人員之一,同時與其它從業人員,共同成為有機的組織,勞動者為單位職工花名冊的一員。由于勞動者與用工單位組織結合緊密,勞動者提供的勞動為企業生產經營的重要的一部分,勞動者如果要離職,需要提前通知用工單位。
勞務(雇傭)合同中,受雇者不是企業組織中的一員,即受雇者非單位職工花名冊的一員。受雇者和單位的組織結合不緊密,其工作性質一般不重要,從事輔助性的工作,受雇者可以隨時離開用工單位。比如象單位雇的鐘點工、清潔人員等,他們在組織上不從屬于用工單位,不是該單位的職工,可以隨時離開。
(4)其他參考因素
是否具備從屬關系,還應從工作時間長短、工作場所是否有限制、支付報酬情況、用工單位對提供勞務者有無一般管理指揮監督權、勞務的提供有無代替性等因素,作綜合判斷。
一般來說,具備工作時間短且為臨時性工作、工作場所不固定、按工作次數即提供勞務次數支付報酬、用工單位對提供勞務者沒有一般的管理指揮監督權、所提供的勞務可替代性強等因素可以用來支持沒有從屬性,但是,不能反過來推斷,具備工作時間長期、工作場所固定、非按勞務次數支付報酬、用工單位對提供勞務者有一定程度的管理指揮監督權、所提供的勞務可替代性弱等因素就具有從屬性,因為衡量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是否具有從屬性,主要還是從人格上、經濟上和組織上這三個因素考慮,而以上所述的工作時間長短等只是參考因素。
比如一退休老人被一生產食品的單位雇為看門人,看門2年有余,報酬每月結清,雖然該看門工作時間長、工作場所固定、報酬支付不是按提供勞務次數結算,但是由于該退休老人在工作中受到的約束較少,不用遵守該單位內部的規章制度,只需要看好門等,在人格上與用工單位沒有從屬關系;另外,該退休老人看門工作不構成該生產食品單位的生產業務組成部分,老人不享有福利待遇,在經濟上與用工單位沒有從屬關系;最后,老人沒有被納入該單位為生產經營而建立的組織編制中,與該單位其他職工的工作沒有結合在一起從而成為有機的組織整體,不是該單位職工花名冊的一員,在組織上與用工單位沒有從屬關系,所以該退休老人與該用工單位只是勞務(雇傭)關系。
四、實務中的幾種關系
(一)勞務派遣協議
勞務派遣協議涉及到三方關系,即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派遣單位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即用工單位,以及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等三個關系。
通常認為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之間是民事關系,雙方訂立派遣協議確定雙方權利義務,派遣單位根據用工單位的標準派遣符合要求的勞動者,用工單位根據協議向派遣單位支付報酬或管理費。
派遣單位行使對勞動者的人事管理權,如處分、辭退權,以及承擔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社會福利等《勞動法》的義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之間具有人格、經濟和組織上的從屬性,存在勞動關系。
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之間構成的則是勞務關系,雖然用工單位負責在勞動過程中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指揮和管理,勞動者需要遵守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但是被派遣勞動者在人格上、經濟上和組織上是從屬于派遣單位的,由派遣單位發工資、辭退或處分,而用工單位只是行使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管理權。
(二)事實勞動關系和勞務(雇傭)關系
目前學界主流觀點認為事實勞動關系既包括未簽訂書面合同的事實上用工關系(包括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系時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期滿后未續訂書面勞動合同),也包括當事人履行無效合同而產生的事實上用工關系。[3]
事實勞動關系是勞動關系的一種,只是由于其不符合法律規定要件的要求比如沒有訂立書面合同、合同到期后繼續勞動、非法用工單位等情形,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利,法律規定在這種情形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成立事實上的勞動關系。事實勞動關系和勞務(雇傭)關系的區別也就是勞動關系和勞務(雇傭)關系的區別,勞務(雇傭)關系和事實勞動關系沒有重疊的地方,不能把長期從事雇傭活動的人認定為勞動者。
(三)用工單位和農民工的關系
農民工的戶籍仍在農村,主要從事非農產業,有的在農閑季節外出務工、亦工亦農,流動性強,有的長期在城市就業,已成為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
國務院20xx年3月發布的《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第八條規定指出:嚴格執行勞動合同制度。所有用人單位招用農民工都必須依法訂立并履行勞動合同,建立權責明確的勞動關系。該意見主要是為了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用工單位和農民工之間不全是勞動關系。依照該《意見》的規定,所有用人單位招用農民工都必須依法訂立并履行勞動合同,依"法"依照什么法,依照《合同法》,《民法通則》,還是《勞動法》?由于《合同法》和《民法通則》等不規范勞動合同的成立和履行,而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受《勞動法》規范,依法訂立合同就是依照《勞動法》的規定訂立合同,即《勞動法》規定在該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用人單位必須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即使名義上簽訂的是勞務(雇傭)合同,在司法中也應該被認定為勞動合同;在屬于勞務(雇傭)關系不屬于《勞動法》規范的情形,比如用工單位請農民工臨時搬運車上的貨物,就是勞務(雇傭)關系。
勞務雇傭合同3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業務發展的需要,雇傭乙方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勞務服務,經雙方協商訂立正式《勞務雇傭協議書》如下:
一、協議期限
第一條本協議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期限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如雙方需要,可在協議期滿前一個月協商續簽勞務雇傭協議。如協議期已滿,雙方不再續簽協議,但受雇方從事的有關工作和業務尚未結束,則協議應順延至有關工作業務結束。
二、甲、乙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該崗位職責的要求和甲方對該崗位之特別規定(詳見《崗位責任書》)的標準。
第四條乙方每周工作時間為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小時;乙方應按照工作職責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
第五條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績效考核。
第六條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承接與乙方職責相關的個人業務。
第七條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條件。
第八條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的各類社會勞動保險費用及乙方檔案,均由乙方原單位保管繳納。
第九條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的附加條款。
三、勞務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11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務報酬,標準為_______元/月或按董事會擬定的標準額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勞務報酬為轉正后的.80%-90%或雙方約定。
甲乙雙方對勞務報酬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勞務報酬:1.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2.乙方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四、協議的終止與解除
第十一條協議期滿如未續簽,則視為《勞務雇傭協議書》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解除。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定及按照本協議約定可以解除勞務協議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協議增加以下內容:
(一)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個人信息與相關證明,并如實填寫《勞務人員登記表》,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并且不給予經濟補償。
(二)甲方有權對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內容對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三)甲方可以在協議有效期內,根據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責和工作范圍,勞務報酬等事項也將做出相應調整。乙方愿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四)乙方在協議期內承擔的甲方工程項目中的工作及責任的,在該項目未結束前,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
(五)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績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協議。
(六)本協議到解除日期時,乙方應按照《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員工手冊》中的離職制度辦理離職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扣除或拒絕支付乙方勞務報酬。
第十五條本協議的附件如下:
附件一《保密協議》;
附件二《崗位職責書》;
附件三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及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勞務雇傭合同4
甲方(雇主):
乙方(雇員):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保姆服務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
1白天、全天24看護小孩;
2.幼兒早教輔導;
3.家務;打掃室內衛生、清洗衣物床單等日常家務;
4.包括一日三餐。
二、服務時間
1.住家里,24小時看護小孩。
2.乙方每月無休假,具體休息時間雙方臨時商定。
三、服務費用
1.服務費用為2800元/月,1—30日為1個月;甲方于每月日發工資給乙方。
2.表現良好合同到期一次性付給乙方年終獎金3000元合同不到期自動取消。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上述服務內容提供服務;
2.甲方發現乙方患有疾病等不適合繼續看護小孩的情形,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3.甲方有義務按時支付服務費用。
4.乙方要出示:1身份證;2健康證;3家政員資格證;4育嬰證;5戶口本。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按時支付服務費用;
2.每逢過年時,年前二十八至初五放雙倍工資;
3.乙方須自覺履行上述服務項目,細心照顧小孩做家務等;
4.乙方不得隨意將他人帶入甲方家中,不得隨意翻動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竊等違法行為,甲方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5.乙方如遇親友生病等急事,需臨時離開時,應征得甲方同意;
6.乙方工作期間,如因其過錯造成甲方及其家人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毀,應付賠償責任;
7.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則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不辭而別,否則,甲方將扣除半個月工資并追究其違約責任。
六、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雇傭合同5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鑒于甲方業務發展的需要,雇傭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務服務,經雙方協商訂立正式《勞務雇傭合同書》如下: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期限為受雇方從事的有關工作和業務全部結束。
二、工程項目和承包范圍:
1、工程名稱:xx混凝土澆筑工程。
2、工程地址:xx風景小區。
3、承包范圍:完成本工程結構圖紙及建設單位所有主體結構變更混凝土工程,包括后澆帶、施工縫的`打鑿和清理。
三、工程質量要求:
1、在澆筑混凝土時,乙方違規操作所產生的損失及人身傷害由乙方自行承擔。
2、對結構缺陷(如蜂窩、麻面、振搗不均勻等)修被應及時按要求進行修復。
3、作業區內做到工完場清(包括地泵周邊、結構地面上的落地灰)。
4、及時做好墻根部鑿毛及樓梯半梁并清理干凈。
5、應安排專職人員進行樓層養生工作,澆筑混凝土前及時做好模板下方堵石膏工作,拆模板后及時鏟除根部石膏。
6、喝酒、打架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人身安全由乙方自行承擔。
7、本工程的工程款按工作作業的混凝土的立數結算,每立混凝土為21元/立,工程款結算每月按所完成的工程的70%結算。全部工程完工半月內將結算全部工程款。
8、因人為或施工不當被建筑單位逐出工地,乙方所有的工程款將全部扣除。
9、甲方將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檢查,若不合格,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勞務雇傭合同6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規定,簽訂以下勞動合同,并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以鐘點工形式招用乙方, 乙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內容:自寫),招用時間自 20xx 年 月 日至 20xx年 月 日止。
二、乙方按甲方的工作要求,每工作1小時勞動報酬為人民幣______元。甲方按乙方實際工作___小時結算勞動報酬,于每月___號支付給乙方。
三、乙方在工作過程中須戴齊護具,因個人技術和不戴護具出現的.一切問題由乙方自己負責,與甲方無關。
四、乙方應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遵紀守法,做好本職工作。乙方有嚴重違紀、失職、營私舞弊或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提供勞動條件或以不正當手段強迫勞動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五、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給予賠償;任何一方無故解除勞動合同,應承擔合同違約金 元。
六、甲乙雙方需約定的其他特別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訂后各保留一份。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勞務雇傭合同7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性別:
年齡: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崗位
聘用日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_____個月,試用期未滿離職者第一個月工資按月工資的一半領取。
合同期滿若要續簽,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才能辦理續簽合同手續。
乙方工作崗位
二、工作時間和工資發放
鑒于洗浴工作的特殊性,本合同實行綜合計時制即雙方約定每日工作時間為________小時
乙方工資每月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工資按月發放。
甲方每月25日為發薪日,甲方須按月支付給乙方,不得拖欠。
乙方正確履行本合同并遵守了甲方規章制度,無違約行為的,工資依合同約定發放。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態度和效率的高低工作成績和工作表現的好壞,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資進行調整和升降的權力。
三、勞動紀律
乙方如有違反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的甲方有進行批評教育或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的權力。
乙方須愛護甲方的財產物品,不得私自損壞,帶離工作崗位,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在職期間不得同時與其他任何企業兼職。
四、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條件
1、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的內容可以變更。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合同,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連續曠工三日以上或一月計曠工三次者。
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單位部門工作無法正常進行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條件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了乙方身體健康的。
甲方不按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五、合同的實施和批準
本合同的解釋權歸屬洗浴廣場人力資源部。
洗浴規章制度均為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本合同一經簽定,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乙方不得單方面修改合同內容,如有未盡事宜,可以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本合同簽字蓋章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務雇傭合同8
甲 方:
甲方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為國有企業改**內退人員,不具備勞動法律關系的主體資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勞務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本合同書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
一、合 同 期 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___日止。
如雙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協商續簽勞務雇傭合同。如合同期已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但乙方從事的有關工作和業務尚未結束,則合同應順延至有關工作業務結束。
二、甲、乙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該崗位職責的要求和甲方對該崗位之特別規定(詳見《職位說明書》)的標準。
第四條 乙方應按照工作職責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
第五條 乙方應定期接受甲方的績效考核。
第六條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承接與乙方職責相關的個人業務。
第七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八條 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的各類社會勞動保險費用及乙方檔案,均由乙方原單位保管繳納。
第九條 乙方確保與原單位無勞資糾紛,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條款。
三、勞務報酬
第十一條 甲方每月按時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勞務報酬,報酬以雙方約定為準。
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勞務報酬:
1、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2、乙方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
3、雙方約定的其它情況。
四、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第十二條 合同期滿如未續簽,則視為《勞務雇傭合同書》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定及按照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務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雙方約定的其它內容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個人信息與相關證明,并如實填寫《勞務人員登記表》,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給予經濟補償。
二、甲方有權對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內容對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責和工作范圍,勞務報酬等事項也將做出相應調整。乙方愿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承擔的甲方工程項目中的工作及責任的,在該項目未結束前,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
五、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績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六、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時,乙方應按照美國東方生物技術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中的離職制度辦理離職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扣除或拒絕支付乙方勞務報酬。
第十六條 本合同的附件有甲方制定的《人力資源管理》及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雇傭合同9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廠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 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鑒于甲方業務發展的需要,雇傭乙方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勞務服務,經雙方協商訂立正式《勞務雇傭合同書》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合同有效期:自_____ 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如雙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協商續簽勞務雇傭合同。如合同期已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但受雇方從事的有關工作和業務尚未結束,則合同應順延至有關工作業務結束。
第二條 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第三條 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該崗位職責的要求和甲方對該崗位之特別規定(詳見《崗位責任書》)的標準。
第六條 乙方每周工作時間為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小時;乙方應按照工作職責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
第七條 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績效考核。
第八條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承接與乙方職責相關的個人業務。
第九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條件。
第十條 甲方需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的各類社會勞動保險費用。
第十一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條款。
三、勞務報酬
第十二條 甲方每月11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務報酬,標準為_______元/月+績效獎金(總營業額的1%/在職員工數量)。
第十三條 甲方需承擔社會勞動保險的80%,乙方需自行承擔20%。且試用期甲方不予以繳納。
第十四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勞務報酬為轉正后的50%或雙方協商約定。甲乙雙方對勞務報酬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 ____ _______。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勞務報酬:1、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2、乙方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3、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15天內包括15天甲方終止合同的勞務報酬為轉正后的20%,30天內包括30天甲方終止合同的勞務報酬為轉正后的35%);4、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四、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第十五條 合同期滿如未續簽,則視為《勞務雇傭合同書》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定及按照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務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第十九條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 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個人信息與相關證明,并如實填寫《勞務人員登記表》,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給予經濟補償。
(二) 甲方有權對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內容對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 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責和工作范圍,勞務報酬等事項也將做出相應調整。乙方愿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四) 乙方在合同期內承擔的甲方工程項目中的工作及責任的,在該項目未結束前,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
(五) 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績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六) 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時,乙方應按照《________________工廠店員工手冊》中的離職制度辦理離職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扣除或拒絕支付乙方勞務報酬。
(七) 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五、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一條 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給予乙方相當于半個月基本工資的經濟補償,未滿一年不予以補償。
第二十二條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當于半個月基本工資的經濟補償,未滿一年不予以補償。
第二十三條 乙方因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二十四條 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績效獎金作為違約金給甲方。
第二十五條 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合同生效期內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需承擔所有培訓產生的費用。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附件一 《保密協議》;
附件二 《崗位職責書》;
附件三 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及有關規定。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應先申請仲裁,如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勞務雇傭合同10
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聘方)與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雇員)就聘請雇員赴國(地區)_______公司工作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1。聘方聘請雇員赴______國(地區)_____________公司從事_____________。
2。工資及支付方式
(1)薪金:聘方支付給雇員的基本月薪為_______美元(大寫)雇員離開中國國境之日為起算日。離開_______國境(地區)之日為截止日,凡工作不滿一個月,按全月工資計算。
(2)加班工資:聘方因工作需要,要雇員加班工作時,加班工資由雙方面議。
3。聘用期限,工作時間和假期
(1)聘用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時間:按_______國(地區)勞工法規定,每周工作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小時。
(3)休假日:雇員享受所在國的法定假日。
(4)病假:雇員每年可享受帶薪病假15天。
(5)事假:雇員因家庭急事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回國時,聘方應予以方便,準其請假,并協助雇員辦理手續,事假期間,聘方視情況支付或停發工資,往返旅費由雇員自理。
4。住宿、膳食、醫療、保險和稅金
(1)住宿:聘方免費提供雇員有水、電、衛生設施的住所,或支付租房費。
(2)膳食:聘方提供雇員全月膳食,或支付膳食費,其標準相當于本單位同類人員的水平。
(3)醫療:聘方為雇員支付醫療費用,或向保險公司投保醫療保險。
(4)保險:聘方為雇員投保當地勞工法所規定的各種保險。
(5)稅收:聘方為雇員交納當地法定的一切稅金。
5。雇員出入中國和_________國國境的'手續和旅費
(1)聘方負責辦理雇員出入_________國國境(地區)的簽證、居住和工作許可證等手續并支付其費用。
(2)聘方負擔雇員從中國至工作點的往返旅費。
(3)雇員負擔出入中國國境的各種手續費。
6。一方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終止合同。由提出方支付給對方相當于雇員三個月工資的補償費,并負擔雇員返回中國的旅費。
7。雇員應遵守工作所在國的法律、法令,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遵守聘方的有關規定。
8。聘方應尊重雇員的生活和風俗習慣。
9。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由聘方、雇員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0。雇員受聘滿后,聘方如需要續聘,應提前三個月通知雇員并征得雇員同意,續聘手續另定。
11。本合同以中文(英文)書就,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12。本合同由聘方和雇員簽字后正式生效。
聘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雇員: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勞務雇傭合同11
甲方(雇主):
單位名稱:
注冊號: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雇員):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鑒于甲方工作需要,聘請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勞務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勞務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為______月。本協議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
第二條 勞務內容、要求
1、因工作需要,擔任司機工作。
2、負責開車、車輛保養、故障檢查維修、保證車輛機械狀況和安全狀況良好。
3、負責協助貨物上下。
第三條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負責乙方日常工作中的車輛行程、安全行車的管理。
2、甲方負責提供、車輛燃油費、保養費用以及車輛司乘險。
3、甲方負責乙方,合同期限內的人身意外險。
第四條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工作中不得擅自外出和離崗,確有急事需外出的,應先向甲方請假。
2、嚴格按規定定點停放車輛。
3、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發生交通事故,根據交通部門交通事故結論進行相應的處理:駕駛員無責任的,不處罰;駕駛員有責任的,全部由乙方負責負擔。
4、車輛必須由專人駕駛,不得擅自借與他人駕駛,如有發現,甲方立即解除合同;未經批準,擅自出車造成任何交通事故,應承擔全部責任。
5、乙方因酒后、嚴重違章駕駛車輛,或肇事逃逸,或不經領導同意私自將車交給他人駕駛,所造成的責任事故將承擔損失的全部費用。
6、乙方應愛護車輛設備,執行操作規范,節約油料器材,遵守交通法規和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對車輛三勤四檢,始終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做到禮貌待客,舉止文明。
7、乙方出了交通事故,沒有及時向甲方匯報、隱瞞事實,所造成的后果將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甲方支付乙方勞務費的標準、方式、時間
1、勞務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月。
2、勞務費用的支付方式:每月____號,甲方轉賬到乙方銀行賬號(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依法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甲方依法代為扣繳。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未經同意私自出車的。
(3)不服從管理或泄露甲方機密,造成不良影響的。
(4)礦工_____天以上的。
(5)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5、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務合同。
第七條 社會保險
因甲乙雙方之間建立的'關系是勞務關系而不是勞動(合同)關系,因此甲方不承擔任何社會保險、公積金繳納義務。乙方同意不享有甲方的各項保險及福利待遇。乙方因非甲方原因導致的患病或傷亡,甲方不承擔相關的醫療費用及法律規定的、因勞動關系所產生的待遇。乙方同意醫療費用自理,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且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都要承擔經濟責任。具體賠償金額由非違約方和企業工會,根據違約者的責任大小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情況確定。乙方違約,按甲方獎懲辦法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糾紛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附則
1、勞務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執_____份,乙方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務雇傭合同12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鑒于甲方業務發展的需要,雇傭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務服務,經雙方協商訂立正式《勞務雇傭合同書》如下: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期限為受雇方從事的有關工作和業務全部結束。
二、工程項目和承包范圍:
一、工程名稱:XX混凝土澆筑工程。
二、工程地址:XX風景小區。
三、承包范圍:完成本工程結構圖紙及建設單位所有主體結構變更混凝土工程,包括后澆帶、施工縫的打鑿和清理。
三、工程質量要求:
一、在澆筑混凝土時,乙方違規操作所產生的損失及人身傷害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對結構缺陷(如蜂窩、麻面、振搗不均勻等)修被應及時按要求進行修復。
三、作業區內做到工完場清(包括地泵周邊、結構地面上的落地灰)。
四、及時做好墻根部鑿毛及樓梯半梁并清理干凈。
五、應安排專職人員進行樓層養生工作,澆筑混凝土前及時做好模板下方堵石膏工作,拆模板后及時鏟除根部石膏。
六、喝酒、打架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人身安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本工程的工程款按工作作業的混凝土的立數結算,每立混凝土為21元/立,工程款結算每月按所完成的.工程的70%結算。全部工程完工半月內將結算全部工程款。
八、因人為或施工不當被建筑單位逐出工地,乙方所有的工程款將全部扣除。
九、甲方將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檢查,若不合格,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x月x日
勞務雇傭合同13
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員工)
名稱:
性別:
出生日期:年月日
身份證號碼:
或其他有效的證書名稱(編號:)
教育水平:
戶籍所在地:省(市)區街道辦事處(社區)
或省(市)、縣、鄉(鎮)村
家庭地址:
郵政編碼:
溝通方式:
鑒于:
1.乙方為退休人員,已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待遇。
2.甲方擬聘請乙方在甲方授權或指示的范圍內提供生產經營活動或其他勞務..
3.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聘用,在甲方授權或指示的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或其他勞動活動..
鑒于上述事實,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就本協議條款中提及的用工事宜達成一致,并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期限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勞動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一致同意,雙方可以繼續簽訂勞動合同。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安排乙方在工作。
第三條勞務報酬
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勞務費,支付標準為。
第四條勞動條件
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條件,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提供的勞動條件,完成甲方指定的勞動活動..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法定范圍內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提供勞動活動。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甲方規定的工作內容完成工作內容..
3.甲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4.甲方應根據國家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向甲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合理期限內盡快支付。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如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應承擔相應責任。
3.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工作要求,提供勞動活動,完成工作任務。
第七條社會保險
1.乙方已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待遇,甲方無需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和公積金..
2.鑒于乙方作為退休人員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甲方不支付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發生的醫療費用。
第八條保密和禁止競爭
1.乙方向甲方提供勞務時,不得違反仍有效的競業限制協議,如乙方退休前與原單位簽訂的保密協議。
2.勞動合同履行后,乙方未能與甲方續簽勞動合同的,應當對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人員信息及其他相關信息保密。上述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個人所得稅的.繳納
乙方依法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依法代扣代繳。
第十條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勞動合同履行期屆滿;
2.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完成本勞動合同約定的任務或繼續履行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3.雙方協商一致后;
4.其他合法終止情形。
第十一條合同的終止
1.任何一方要求解除本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
2.本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移交工作,并將與勞動活動有關的所有工作資料移交給甲方;并在工作交接完成前簽署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的確認。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及賠償
1.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約定,合同各方應積極履行相關義務。任何違反本合同規定的行為都構成違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方支付的違約金相當于守約方的損失。
2.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3.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的違約金的支付不影響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繼續履行本合同。
4.如因不可抗力導致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履行其義務,甲方無需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5.根據本合同第十條和第十一條的約定,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甲乙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
第十三條侵權責任
1.乙方在從事勞務合同期間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勞務活動,因故意、重大過失造成損害的,甲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甲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如果乙方在從事勞務合同期間造成任何損害,而該損害不是因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勞務活動造成的,乙方應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2.乙方在從事勞務合同期間,因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勞務活動而遭受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因第三人受到人身傷害的,可以先要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第三人拒絕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先承擔賠償責任,再向第三人追償。
第十四條爭端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郵寄地址
在本勞動合同中,乙方的家庭地址是甲方與乙方聯系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發生爭議,該地址為乙方指定的送達地址,甲方向乙方指定的地址發出的任何通知均為送達完畢。乙方上述地址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甲方;否則,視為甲方已履行服務義務,乙方應承擔未收到的一切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協議生效及其他
1.本勞動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簽署;未經其他方同意,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3.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身份證號:
日期:
勞務雇傭合同14
甲方:
乙方:
居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現居住詳址:
鑒于甲方業務發展需要,雇傭乙方提供勞務服務,經雙方協商依據《合同法》訂立此《臨時勞務雇傭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期限為 年,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至。如雙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續簽《勞務雇傭合同》。
二、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的需要,承擔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該崗位職責的要求和甲方對待該崗位之特別規定(詳見《崗位職責》的標準。
第四條 乙方應按照職責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
第五條 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績效考核。
第六條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承接與乙方職責相關的個人業務。
第七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中的必需的工作條件。
第八條 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的各類社會勞動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解決繳納,乙方自行承擔法律后果。
如甲方因此被有關機關行政處罰,有權就經濟損失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九條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附件規定和約定。
第十條甲方給乙方繳納意外傷害保險,如乙方不能執行本合同條款,費用由乙方自理。
三、勞務報酬
第十一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務報酬。
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的'勞務報酬;
1、因乙方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2、乙方違反公司管理規章制度;
3、雙方約定的其它情形;
四、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第十二條 合同期滿如未續簽,
則視為《勞務雇傭合同》自行解除。
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勞務合同。
1、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紀律。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勞教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1、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個人信息與相關證明。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給于經濟賠償。
2、甲方有權隨時對公司的規定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內容對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可以在合同期內,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責和工作范圍,勞務報酬等也做相應的調整。
第十六條 本合同附件如下;
1、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
2、甲方管理《規章制度》、《崗位職責》;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勞務雇傭合同1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性質: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單位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貫: xx市
縣(區)
鄉(鎮)
村(街)
現住址:
屬于:農業人口( )
非農業人口( )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準,同意招用乙方為臨時工,根據《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及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自愿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承擔 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 生產(工作)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
,并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 ,保健食品費:
第四條 勞動紀律
甲方應依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
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 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周 日工作制,每日 小時制,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時,應控制每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雙方商定。
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崗位和承擔的`任務定為每日 元。加班工資:法定節日為元,公休假和平日為 元:夜間工作的,每晚(班)發給乙方夜餐費 元;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乙方勞動貢獻定為每月
元至 元。如乙方從事的工作便于實行勞動定額考核經甲乙雙方商定,實行全額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結算,具體辦法雙方約定為:
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發給乙方 元,作為基本生活費用。
第六條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養老保險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每月甲方負擔元,乙方負擔 元。乙方繳納金額,由甲方按月在乙方當月工資中扣繳。乙方如符合招工條件,單位又有指標,可招為勞動合同制工人,所繳納的養老保險可隨同轉移,合并計算繳費年限。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由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應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滿,根據其傷殘程度,由甲方按照施?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確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不超過個月。醫療期內待遇應當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傷病假期間,由甲方酌情發給生活補助費。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醫療期滿尚未痊愈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企業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
元,乙方死亡的,甲方應發給喪葬補助費 元,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 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簽訂合同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探親,服務每滿一年假期為天;乙方如遇婚、喪、女工懷孕、分娩、哺乳,甲方應按規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為有薪假期,超出規定日期的,經批準按事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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