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銷合同8篇【優秀】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購銷合同8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購銷合同 篇1
購銷合同的格式條款的好處是,簡捷、省時、方便、降低交易成本。但是其弊端在于,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一方往往利用優勢地位,制定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對方的條款。因此,合同法從維護公平競爭、保護弱者利益出發,對格式條款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了規范。
(1)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在擬定合同條款及在訂立合同時,應當遵循公平的原則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能利用自己的優勢地位制定不公平的條款欺負對方當事人。同時,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當事人應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責任的條款,并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類條款予以說明。
(2)在合同中規定,免除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當事人主要義務,排除對方當事人主要權利的條款無效;具有合同法第52、53條規定的情形的,該條款無效。
(3)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如果有兩種以上解釋的,從保護弱者出發應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與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非格式條款一般是在格式條款外另行商定的條款,或對原來的格式條款重新協商修改的條款,是當事人的特別約定,如果與格式條款不一致,當然采用非格式條款。
合同范本
甲方(供方):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相關規定,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并共同信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的標的
1、產品的名稱、規格、價格、數量及金額:
本合同所確定的產品為甲方自產的 系列產品,具體的.名稱、規格、價格、數量及金額以甲方的價格表(附件1)或甲方發貨清單為準。
2、產品的技術標準和質量,符合甲方產品質量的企業標準或國家標準。
3、產品的包裝均以甲方出廠標準,包裝物甲方不予以回收,不另計價。
4、本合同確定的計量單位為件,規格見包裝上的提示或報價表標注。
第二條 交貨、驗收方式
1、甲方實行含稅出廠價。
2、乙方收到產品后應及時驗收,若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在三天內向甲方提出,并提交貨運原件,以便協助解決。否則甲方視為乙方以按要求收貨。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向乙方提供質量合格產品的義務。
2、甲方有及時、準確的向乙方提供產品相關資料和證件的義務。
3、乙方在保質期內如發現產品質量問題,甲方經查證后,屬甲方責任的,甲方有無償調換、退貨的義務(乙方造成的除外)。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2、乙方年銷售任務為________萬元,每月最低________萬元。乙方在銷售期間應按月、季度的銷售計劃進貨。如連續三個月未完成銷售任務的80%或全年未完成銷售任務的80%,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經銷權。無論是乙方放棄還是甲方取締其經銷權,乙方應無條件保證甲方產品的可持續穩定發展以及配合甲方做好渠道、市場的交接工作。
3、乙方承諾在甲方產品到達乙方倉庫1月內在 建立完善的甲方產品銷售體系。
4、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促銷商品等支持的權利。
5、甲方提供不超過生產日期60天的產品給乙方,否則乙方有權拒收。
6、乙方有責任配合甲方業務代表不定期到乙方查詢經營及庫存情況。
7、乙方的銷售價格不得低于甲方提供的價格銷售和跨區銷售、否則取消所有返利,并取消銷售甲方產品的資格。
第五條 銷售要求及銷售政策
1、為保證甲、乙雙方經營利益和有效銷售甲方的產品,甲方提供 元人民幣作為誠信鋪底金,合同到期或終止時乙方必須將誠信鋪底金全額支付給甲方。
2、乙方應在合同有效期內銷售系列產品________萬元。
4、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內完成銷售任務________萬元,甲方按銷售額的 返利給乙方。
5、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內完成銷售任務________萬元以上,甲方按銷售額的________返利給乙方。
6、合同有效期內銷售額在________萬元以下則無返利。
7、所有返利都必須是在合同期滿且貨款結清后的次月甲方以產品兌現給乙方。
第六條 價格與結算
1、甲方產品的價格以甲方蓋公章的附件1為準,甲方視成本及市場原材料變化有權更改供應價格,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新價格調整前已付款則無論甲方價格做任何調整本批貨以原供價為準。
2、結算方式:先款后貨,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5日內按乙方指定地點將貨物發出。
3、付款方式:由乙方將貨款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乙方不得將現金交與甲方業務人員,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爭議解決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無法解決之爭議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解決合同爭議。
第八條 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任何條款的變更,雙方必須書面為之;
3、甲方業務代表未經甲方書面傳真確認,不得向乙方借取貨物或現金,不得行使超出合同范圍之外的權力,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甲方不予承擔。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共 頁,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5、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6、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處理;
7、補充條款;
第九條 雙方簽章:
甲 方 (供 方)乙 方 (需 方)公司全稱:公司全稱:注冊地址: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經辦人:經辦人:電 話:電 話:傳 真:傳 真:開戶銀行:開戶銀行:帳 號:帳 號:稅 號:稅 號:
購銷合同 篇2
甲方(需貨方):
乙方(供貨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承建的“”工程供貨事宜達成一致,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供貨產品的名稱、品牌、規格及數量供貨產品(聯塑)牌PVC—U排水管、PPR給水管、電線管等。
二、供貨產品價格以雙方確認的供貨產品價目表(單價附合同表)為依據,此價格為含稅價,運費由乙方負責。
三、交貨時間、地點及供貨方式
甲方應提前向乙方提交(傳真或親自送達)書面訂單。訂單應寫明需要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等內容,并且由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乙方在收到訂單并確認后應積極備貨(常規產品),在5天內運送到甲方指定的倉庫(工地),并承擔運輸費用和風險。若因不常用規格或乙方存貨不足在上述期限內交貨確有困難的,應提前通知甲方,交貨時間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四、產品質量、驗收標準及方法
1、乙方所供產品應符合國家質量標準。
2、乙方送貨到指定交貨地點后,甲方應即指派專人驗收,驗收合格后在乙方送貨單上簽字生效,甲方若有異議的,在收貨后三十天內提出。
五、結算方式及期限
根據乙方每月供貨數量金額,雙方應在每月25日進行對賬認可,并于當月付清貨款的80%,余下15%的貨款在竣工后2月內付清,質保金為總貨款的5%,如在保修期內未出現質量問題,則將質保金返還乙方。貨款可以支票、電匯或雙方同意的其他方式結算,貨款支付到乙方(或帳戶)方為有效支付。
六、附隨義務
1、乙方應提供有關供貨產品的產品檢驗報告、技術手冊、產品出廠檢驗合格證等證件。
2、甲方應按照乙方提供的技術手冊規范安裝管道。
3、乙方根據甲方實際需要,甲方可向乙方借安裝所需的焊接專用設備工具,并收取焊接專用設備工具的維護費及押金,免費進行技術培訓和現場安裝指導。甲方退還焊接專用設備工具時,乙方應退還甲方的押金,如有損壞或丟失,甲方應照價賠償乙方的損失。
4、雙方應對本合同所涉及內容予以保密,不得私自泄露給他人,否則,應賠償守約方損失。
七、違約責任
1、乙方供貨產品質量不合格的,經乙方確認后予以退換,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保修期一年,質保金為總貨款的5%,如因產品質量導致的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并保留追究連帶責任的`權利。但因甲方保管、設計、安裝使用不當等自身原因造成供貨產品質量問題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2、甲方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權追究甲方責任,且乙方有權暫停供貨。
3、一方違約,情況嚴重,導致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對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八、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委托訂貨人及指定收貨人的書面委托書。指定的訂貨人或收貨人變更的,應即向乙方出具新的授權書,否則,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2、工程完工后,如甲方所訂產品因計劃誤差需要退貨的,應保證所退產品外觀無明顯污跡、斑點和劃痕。壹萬元以內按原價退回計算,壹萬元以上按原價80%退回計算。
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糾紛,應積極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需要訴訟的,由簽訂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本合同自雙方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 篇3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為了搞活流通,促進柑桔生產的發展,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品名、數量、交貨時間、地點:
品名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交貨時間交貨地點備注
合計
第二條品質規格:按CH014--83質量規格標準收購。乙方不得交次留好,丙級果不超過交售總量的10%,不合格果不收。
第三條價格:按交貨之日雙方議購價結算。
第四條交貨辦法:在合同規定日期內,柑桔成熟后具體商定交貨日期和日交量。
第五條驗收辦法:按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散果或成件果驗收辦法。在收購點過秤前抽樣驗收。
第六條價款結付:需方按實收數量、等級在____日內(除扣回訂金、扶持資金外)全部付清。延期按銀行付息。
第七條費用負擔:交貨前由供方自理。如收貨地點的距離超過合同規定交貨地點,其超里程運費,由需方負擔。
第八條其他約定:
第九條雙方的責任:供方應努力提高產量、質量,按采收計劃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合同任務后,才能自行處理多余產品。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影響合同的執行時,應在____月____日前提出協商修改合同。需方應負責找好銷路,不得少收或不收,做好生產采收技術指導,按政策規定做好生產資料供應和預購訂金的發放等工作。
第十條違約處理: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按合同總值____%償付另一方違約金,如發生爭議,任何一方都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 篇4
甲方(供貨方):
乙方(購貨方):
一、定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太陽能電池板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二、產品的結算方式
1、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總金額 %,計人民幣 萬元(大寫: 萬元)整。余款:經驗收合格后日內付給乙方。
2、付款方式:銀行轉賬
三、產品的運輸及驗收
1、運輸方式:送貨上門
2、送貨地點和接收單位(或接收人):
3、甲方所在地到乙方所在地(運貨地點)運費由甲方承擔;貨到后由乙方進行驗收,如發現產品規格、質量不合規定,由甲方負責免費調換。驗收合格后乙方簽收,簽收后的產品損毀由乙方負責。如果乙方拒不簽收,造成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產品的安裝
1、產品的安裝由乙方自行負責,為確保產品的安裝質量,乙方必須使用甲方的'原裝標準化配件,如果乙方自行購買配件,不在甲方的服務范圍之內,如需要維修按照實際發生額結算。如因乙方配件造成產品損壞及其他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售后服務
1、甲方提供的產品,保修期 年。保修期內,凡屬產品質量問題,甲方負責免費維修或調換產品。
2、保修期內,非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維修及保修期外故障的維修,甲方及時上門服務,維修所發生的材料費及服務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1、根據甲乙雙方協商的結算方式,乙方逾期付款,每遲延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為合同總金額的%,同時甲方供貨期限順延。甲方逾期交貨,每遲延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為合同總金額的 %。
2、乙方無正當理由退貨(備注:除了嚴重的質量問題外),應事先與甲方協商,甲方同意退貨的,應由乙方償付甲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 %的違約金。甲方不同意退貨的,乙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七、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1、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雙方一致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八、合同終止、合同變更與修改
1、當合同履行結束且合同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合同自動終止。
2、若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合同可以在任何條件下終止。這種情況下,雙方均無例外地免去對方按照合同約定尚未履行部分的責任和義務。
3、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應以書面通知對方。收到通知的一方必須在收到通知后7日內回復,否則視作合同終止且對雙方有效。
4、如合同終止是由于乙方違約引起,甲方有權獲得合同終止日期前的所有實際發生的費用及合同損失造成的直接損失。如果合同終止因甲方違約引起,乙方有權索賠由于其違約造成的所有直接損失。
5、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根據雙方協商達成的協議,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與合同本身同樣的效力。
九、不可抗力
1、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另一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
十、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書,該補充協議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主要負責人:主要負責人:
(簽章)(簽章)
年月日年 月 日
購銷合同 篇5
天然氣購銷合同(標準文本)
天然氣購銷合同(標準文本)
賣方:
買方:
年 月 日
本天然氣購銷合同(“本合同”)由下列雙方于 年 月 日于中國 簽署:
(1) ,其注冊地址為 ,營業執照注冊號為 (“賣方”);
(2) ,其注冊地址為 ,營業執照注冊號為 (“買方”)。
賣方和買方以下合稱“雙方”,單獨一方則稱“一方”。
鑒于:
(1)賣方已擁有一處或多處供應源,或已從一處或多處供應源獲得天然氣(含液化天然氣)的長期供應;
(注:如涉及新項目審批要求,可在此對氣源來源情況進行具體描述。)
(2)買方希望購買天然氣用于 (“買方用途”);
(3) 買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約定的條款和條件購買和接收天然氣,同時賣方愿意按該等條款和條件向買方銷售和交付天然氣。
為此,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有關天然氣購銷事宜達成本合同如下條款:
第1條 定義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體規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詞語含義如下:
1.1 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規定確定的日期。
1.2 合同年
就第一個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開始至起始日所在當年的12月31日結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當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連續的十二(12)個月;假如合同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終止,則最后一個合同年為自該終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屆滿的一段時間。
1.3 供氣日
指北京時間當日的 至下一日的 。
1.4 標準立方米
指在壓力為101.325kPa,溫度為20℃的狀態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間的氣量。
1.5 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當時的情況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為,但不包括采取將會或可能會使該方遭受重大損失的行動。
1.6 合理審慎作業者
指能誠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約義務的自然人及組織,該自然人及組織在力求履約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諾過程中,其表現出的技巧、勤勉、審慎和預見水平達到了人們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個成熟及富有經驗的同類業務作業者,在同樣或相似的情況和條件下并按照所有適用的法律、國際標準和慣例,履行承諾所達到的水平。
第2條 批準及許可
雙方應各自負責并且應盡合理努力獲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準(批準)及許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3條 交付
3.1 交付點、風險和所有權
賣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買方銷售天然氣,買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賣方購買天然氣,交付點為 ,交付壓力為 。交付天然氣的所有權和風險自天然氣越過交付點時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3.2 賣方交付設施
賣方應將天然氣輸送至交付點。賣方應負責安排交付點之前的所有天然氣交付設施(包括交付點上游的賣方天然氣檢驗和計量設備)。
3.3 買方接收設施
買方應在交付點接收天然氣。買方應負責安排交付點之后的所有天然氣接收設施。
第4條 起始日和交付期
4.1 起始日
(適用于已建成項目):
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供氣起始日為 。
(適用于新項目):
雙方應不定期就雙方項目建設的進度進行溝通,并就起始日的確定進行協商。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起始日應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期間內(“第一窗口期”)發生,并應根據以下程序確定:
4.1.1 雙方應至少在 年 月 日前確定一個九十(90)天的期間,該期間應在第一窗口期內且起始日應在該期間發生(該九十(90)天以下簡稱“第二窗口期”),或如果雙方沒有按照本款的規定確定窗口,則第二窗口期將被視為是第一窗口期的最后的九十(90)天;
4.1.2 雙方應至少在第二窗口期開始前三十(30)天確定起始日的時間,該起始日的時間應在第二窗口期內,或如果雙方沒有按照本款上述規定確定起始日,則起始日將被視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4.2 交付期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本合同項下天然氣交付期為起始日至 年
月 日。
第5條年合同量(視情況而定,可將“年合同量”調整為“合同量”)
5.1 年合同量(適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 標準立方米的天然氣氣量。
(注:雙方可對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別進行約定。)
5.2 氣源
上述年合同量所對應的天然氣供應來源來自 ,未來也包括從其他資源國或資源商處獲得的其他氣源。
5.3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小時提取速率
雙方約定,就任一供氣日而言,允許買方提取的天然氣數量的值為 標準立方米每供氣日(“日合同量”),最小值為 標準立方米每供氣日(“最小日合同量”)。雙方進一步約定,除非賣方導致或賣方事先書面同意,對于交付期內任一供氣日買方提取的超出上述日合同量部分的天然氣為超提氣。
雙方約定,就任一供氣日內,允許買方提取天然氣速率的值為 標準立方米/每小時(“小時提取速率”)。
5.4 增量氣
若買方在交付期內的任何時間向賣方提出購買超過年合同量的增量氣,則:
5.4.1 買方至少應提前 日通知賣方增量氣的數量以及交付時間;
5.4.2 賣方可在其收到買方按本合同第5.4.1款的規定發出的通知起 日內向買方發出接受或拒絕該等要求的通知,且該合同年的年合同量應按雙方約定的增量氣的數量進行相應調整。
5.5 優先供氣順序
雙方約定,在交付期內任何時間發生天然氣氣量不足以滿足賣方所有下游用戶的有效指定量的情況,無論是否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賣方將按照附件一約定的順序向各下游用戶供應天然氣。
第6條合同價格和氣款結算
6.1 合同價格(以下模版供選擇,并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細化。)
模版一:按本合同在交付點交付的天然氣的合同價格為 元/標準立方米(含稅)。本合同使用的貨幣為人民幣,單位為“元”。
模版二: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每一標準立方米(或吉焦)天然氣的合同價格(以元/標準立方米或吉焦為單位表示)由天然氣基礎價格(Pi)和綜合服務費用單價兩部分組成。其中,
雙方應按照如下公式計算天然氣基礎價格:
Pi= ;
綜合服務費用單價為 元/標準立方米或吉焦。
6.2 氣款結算
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天然氣氣款每 結算一次。買方應根據附件二(結算條款)的規定,支付本合同項下其購買的所有天然氣的款項和其它按照本合同應支付的款項。
第7條照付不議(適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交付期內的任一合同年而言,賣方應在交付點銷售并交付且買方應提取該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并為提取的和未提取的天然氣付款。雙方進一步約定,對于上述買方已付款但未提取的天然氣,買方有權按附件三的約定進行補提。
第8條 質量和計量
天然氣的質量和計量結果以賣方在交付點上游的分析和計量為準。天然氣質量規格見附件四。
雙方應依據國家頒布的適用于天然氣計量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程和本條規定的原則進行天然氣的檢驗與計量,檢驗計量規程見附件五。
第9條調試和維修
9.1調試(適用于新項目)
9.1.1 調試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期間。
9.1.2 在調試期內,雙方應互相合作,賣方應盡合理努力交付、買方應盡合理努力接收盡可能多的天然氣,其數量應達到雙方共同認可的對各自設施正常生產的要求。為避免歧義,在調試期內, (如:“本合同第7條”)將不適用。
9.2 維修
雙方同意,任何一方每一合同年可對其設施安排累計連續不超過十五(15)日的額定維修,除此之外,作為合理審慎作業者,任何一方可根據各自設施實際情況,另行安排額外維修和臨時維修。
第10條保險(本條為選擇性條款)
在合同期內,每一方應自費向具有良好財務狀況的承保人投保并保持標準的和符合慣例的保險。
第11條計劃與指定
本合同項下天然氣的計劃與指定機制在附件六中予以規定。
第12條 買方限制
在合同期內,除非經過賣方書面同意,賣方根據本合同銷售給買方的所有天然氣只能用于買方用途,不得轉作其它用途。
第13條保密
本合同的內容、編制本合同期間披露的一切信息以及往來的函件也包括任何一方的商業信息、客戶資料等信息(以下統稱為“保密信息”)均應保密。未經一方書面許可,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允許雙方各自的雇員、管理人員、代表人、代理人或關聯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14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據此進行解釋,排除任何會將本合同事項指向其它管轄地法律的法律選擇規則。
第15條爭議解決
如果雙方對本合同產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該爭議在任何一方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爭議的存在起的四十五(45)天內仍然未能得到解決,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條處理:
(1)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對方發出通知,將該爭議提交仲裁進行最終裁決。爭議應依據 仲裁委員會在提起仲裁時有效的仲裁規則(“規則”),由按照規則指定的'三位仲裁員在 進行仲裁以得最終解決,除非本合同另作明確變更。 仲裁委員會為指定的仲裁機構。仲裁(包括所有聯系溝通、證據提交、通知、裁決以及相關文件制作)所使用的語言應為中文。上述仲裁委員會做出的裁決為終局裁決,對買賣雙方均有約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請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第16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應是指任何其發生超出應按并且已按合理審慎的作業者的方式行事的受影響方(或賣方或買方設備的其他所有者和/或經營者)的合理控制范圍,且采用可合理期待其已采取的防護措施亦不能避免,進而導致受影響方無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一項或多項義務、約定或承諾的任何事件或情形。雙方進一步同意,天然氣市場或利用本合同所交付的天然氣制成的產品市場的市場變化不應在本合同中視作不可抗力。
如一方受不可抗力影響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合同義務,該方應堅持執行合理審慎的作業者標準努力克服和消除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的影響,在此期間該方在本合同項下因受不可抗力的影響而不能履行義務的責任應予以免除,但是本合同的規定支付應付款項的義務不能予以免除。
第17條 生效和終止
17.1 生效(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決定,以下兩個模版供選擇:)
模版一: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且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并持續有效直至交付期結束時終止或按本合同第17.2款規定的情形發生時終止(簡稱“合同期”)。
模版二:雙方同意,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除了于本合同簽署之后即行生效的本合同第2條、第10、12、13、14、15、16條、第17.1款以及第 18、19條項下的義務)應以滿足以下生效條件為前提: 。所有生效條件均被滿足或放棄之日即為生效日。
17.2 終止
如發生下述情形,本合同終止,以發生在先者為準:
17.2.1 交付期結束時合同終止;
17.2.2 如果一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義務,經守約方通知后 日內,違約方未糾正其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7.2.3 如任何一方資不抵債、進入破產、清算程序或嚴重喪失商業信譽,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7.2.4 如一方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一方不能完整履行合同義務:(a)在連續 年的期間累計超過 年,或 (b) 連續 日,經提前 日書面通知,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18條 承諾與保證
賣方向買方陳述并保證,并且買方向賣方陳述并保證:
18.1該方擁有訂立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必要能力、資質和授權。
18.2 該方未涉及任何訴訟或其他可能影響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或將會對該方的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的法律程序。
18.3 擁有或將會擁有或者享有或將會享有與為履行本合同而所需的資產相關的適當權利。
第19條 責任與賠償
19.1雙方同意,對于本合同項下可能出現的買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提取天然氣,或賣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交付天然氣等情形的責任與補救機制在附件三中予以規定。
19.2受本合同中明確規定的限制條款約束,一方應賠償因違反本合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但是,違約方的賠償責任以守約方的直接損失為限,不包括營業的損失、生產中斷的損失、停工的損失、對第三方的賠償責任、利潤的損失等間接損失。
第20條 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將進行友好協商,并以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的形式予以明確。該合同相關附件內容由供用氣雙方協商確定。
第21條 簽署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 份。
本合同由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于文首所載日期簽署,以資證明。
賣 方:
簽字人:
姓 名:
職 務:
買 方:
簽字人:
姓 名:
職 務:
附件一 供氣優先順序
附件二 結算條款
附件三 責任與補救
附件四 質量規格
附件五 檢驗計量規程
附件六 計劃與指定機制
購銷合同 篇6
立合同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茲因乙方發展農作物種植,特向甲方訂購以下肥料,經雙方議妥, 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二、交貨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交貨地點:。
四、貨款交付方式:簽訂合同之日先預/到付現金(大寫):;(小寫):¥
五、貨物上下車費用負擔,上車費用由甲方承擔,下車費用及方式由乙方自行解決。
六、運輸方法及費用負擔:
七、其它費用負擔:
八、本合同簽訂后,所欠貨款需有乙方經辦人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欠款證明。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同意簽訂,即日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有一方不執行合同,而給對方造成損失時,要負相應經濟上的補償責任,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應。
甲方:乙方: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電話:地址:
電話:
訂立時間:
購銷合同 篇7
甲方(供貨方): 住所地:
乙方(購買方): 住所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水果購銷事宜達成以下條款,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
以上共計:4,232,000元,大寫(人民幣): 肆佰貳拾叁萬貳仟 元整。
第二條 規格質量
1、果品質量按照國家規定的規格標準執行,所有水果有碰傷的不得超過2%,有蟲的不得超過1%。
2、各種水果除香蕉外均要達到8成熟后采摘(香蕉須達到7成熟但不得超過8成熟)。
3、所有水果的規格必須是精品,若乙方在收貨過程中發現規格、質量不符
合標準,應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損失。
第三條 包裝要求和費用負擔
1.包裝材料及規格:柚子、香蕉、鴨梨用網狀袋子包裝,青棗用泡沫箱包裝,香蕉、冰糖橙用紙箱包裝。上述包裝材料由甲方提供。
2.包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交貨時間、地點
甲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向乙方交付上述果品。
第五條 運輸方式、費用
1、上述果品用汽車運送(可分批次送達),運費由甲方承擔。 2、運輸過程中的`貨運險由甲方負責,意外損毀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接收與檢驗
1、水果的接收工作由乙方負責,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自收到甲方所交付之貨物之日起2日內對貨物進行驗收,若有異議,乙方應于上述期限內提出,2日內未提出異議,視為甲方所交付的貨物數量及質量合格。
第七條 結算方式、期限
乙方自收到貨物之日起3日內以轉賬支付的方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上述款項。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貨款,逾期支付貨款,應按照未支付額度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不超過該批次貨物總金額的10%。
2.甲方提供的貨品不符合合同及國家關于果品規格的有關規定,甲方按照該批次果品總金額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甲方將果品運抵約定地點后,乙方須安排專人接收果品,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拒不接收果品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款的10%作為違約金,并賠償甲方的損失。
4.非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合同,否則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的10%作為違約金。
5.甲方提供的果品總重量可以有5%的誤差。甲方提供的果品總重量若大于合同約定的(包括5%的誤差),雙方可另行約定多于部分的單價;甲方提供的果品重量若少于合同的約定,則按合同約定的單價相應減少合同價款,但必須保證每項果品的重量不得低于合同約定的90%,否則須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的10%作為違約金。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合同能夠繼續履行的,雙方應當積極履行。
第八條 爭議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一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的后續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部分,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購銷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縣 村委會
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現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斯格父母代種豬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憑縣扶貧部門開據的提豬證明信(標明種豬品種、數量、體重、金額等)到甲方提豬,甲方負責免費送豬到村,并提供所有種豬耳號和系譜檔案。乙方負責分豬到戶。
二、產品品種及數量
產品名稱
性 別
公斤/頭
數 量
單 價
金 額
提貨時間
備 注
合計
三、種豬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的種豬優質純正,符合國家的種豬銷售標準,并經過了科學免疫程序免疫和嚴格檢疫。
四、XX年扶貧項目斯格種豬價格為:父母代65公斤以上種母豬每頭1100元,種公豬110公斤以上達到能夠取精配種或直配要求的`每頭6000元。
五、服務承諾:
1、由于運輸等原因,從供豬到戶七日內死亡或有傷殘的包換,病死豬由縣扶貧辦商京安公司處理。
2、對不孕母豬,經過技術人員人工配種兩次以上,仍不受孕的,按每公斤7.2元由京安分公司回收。繼續養豬的,農戶按當時商品豬市場價交款,購回一頭60公斤同品種母豬;不愿繼續養豬的,周轉到期時每頭償還300元。對不能配種的公豬,在供豬到戶半月內,經技術人員簽定,由于種公豬本身原因的,由京安分公司調換一頭110公斤以上的合格的種公豬。
3、負責為養殖戶提供不同品種、不同階段的飼料配方。對飼養戶使用本公司4%預混料的按對本公司內部價供應。
4、負責組織有實踐經驗的技術人員,建立技術服務巡回小分隊。按300頭種母豬配備一名包村技術人員,服務期限一年。對包村技術人員、村技術人員和養殖示范戶進行系統培訓。
5、搞好統一防疫和配種服務。種母豬從供豬到戶開始到第二窩產仔,種公豬從公豬到戶一年內,第一窩仔豬從出生到育肥出欄實行免費供應疫苗,統一防疫。對養殖戶種母豬第一次受孕采取免費配種,以后配種實行市場運作、費用自負。
六、爭議處理: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由扶貧部門協調解決。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與扶貧部門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參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縣扶貧辦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 傳真: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 傳真: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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