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產品購銷合同錦集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產品購銷合同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產品購銷合同 篇1
甲方:廣西明皇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乙方:黃岡市鑫星鋅品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在互相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購銷合同條款,共同遵守。
一、購銷產品:氧化鋅
二、產品規格:一級品(含量99.7%以上標準)
三、銷售價格:每噸暫定價18000元(武漢陽邏外貿港口上船價)
四、總量5400噸(三年)每年1800噸,月均150噸
五、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雙方同意以4000萬元國債憑證委托乙方指定的公司(武漢慧澤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向銀行貸款3600萬,其中的'1200萬元以及4000萬元的17%(680萬元)直接轉入甲方指定的賬戶,余款留給乙方作為甲方預付三年貨款,以后按月實收產品150噸現金支付結付一次。
六、雙方義務:甲方:確保國債如期交給貸款公司(50萬元費用同臺交割由乙方出資);保證每月收到產品后五天內結付貸款完畢;乙方:保證按甲方供貨要求按時按量把產品送到指定碼頭(船);提供給甲方出口手續合法合格;保證甲方銷售利潤不少于500-1000元;如果出口有退稅,雙方
各享用50%。
七、銷售價格按市場變化隨行下浮上漲,以客戶接受為準。
八、供貨時間:從20xx年7月6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
九、違約責任:1、任何一方不守約,都要給守約方實際產生的損失賠償;2、追索可通過協商或司法程序進行。
十、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協商解決,有補充的可以書面雙方簽字認可,與本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果。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法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20xx年4月10日
產品購銷合同 篇2
為確保供需雙方的利益,特制定如下銷售政策:
一、瓶裝啤酒的產品名稱、規格、價格、數量:
1、產品名稱:
2、產品規格:瓶裝啤酒有精裝塑包(1*9)和彩箱包裝(1*12)
3、產品價格:普通型暫定8度塑包型小環標9.90元/包;塑包大環標10.60元/包,精制大環標12.80元/包,普通彩箱16.00元/箱,高檔彩箱18.00元/箱。根據原材料及饈物的市場價格浮動,由供方給需方價格,如有價格變動,供方需要3日內通知需方。
4、銷售數量:需方全年銷售普通型啤酒30萬/瓶一組,按月計劃銷售供貨,三個月完不成計劃,供方有權解除合同。
單位:萬瓶
5、12月底完成任務將保證金退還給需方,如完不成任務供不付保證金,超額完成達到100萬瓶送長安之星面包車一輛,完成200萬瓶送桑塔納一輛。
二、產品選題:
系列啤酒產品質量符合國標,保持期內符合產品運輸,避光常溫0-25度以下儲存及正常銷售條件下,如出現質量問題,由供方負責,但需方發現批量產品存有質量問題,必須在貨到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供方,否則,需方即確認本產品合格,出現任何問題概不負責。
三、交(提)貨方式:
供方指定倉庫,當場提貨,當場驗收。因商標造成本合同條款不能履行(包裝外觀、文字的修改)時,乙方同意給予諒解和支持。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
供方代辦運輸,所有產生費用由需方承擔,或需方自提均可,汽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直接向承運方索賠,鐵路運輸失盜或造成損失向保險保價部門索賠。
五、銷售范圍:
系列啤酒指定 (市、區)一家總代理,未經供方許可,需方不得自行轉讓買賣合同,否則則視合同無效。需方在合同約定的`縣、市、地區內銷售,不得沖擊其它縣、市市場。在所銷售區域內銷售價格必須統一,不得降價銷售,否則供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或采取懲罰措施,扣留全年返利和保證金。
六、返利結算:
銷售供方啤酒按銷量不定期執行返利政策、不重復返利辦法;需方銷售20萬瓶,每瓶返利2分;銷售40萬瓶,每瓶返利5分;銷售60萬瓶,每瓶返利8分;返利金額只能按現行價格提灑,可頂下年銷售任務額。
七、空瓶加收及驗收標準:
供方回收本標的空瓶,普瓶0.45元/個,600異型瓶0.45元/個計算,只頂酒款,不付現金。
八、結算方式:
現金(匯票)結算,款到發貨。
九、違約責任:
雙方按照經濟合同法承擔責任,需方違約不退保證金,供方違約雙倍退還保證金。
十、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雙方如有糾紛,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受理。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需方向供方交合同保證金全任元后方可生效。
本合同最終解釋權歸本系列產品公司所有。
合同編號:簽定地點: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產品購銷合同 篇3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三、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四、交(提)貨方式
五、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的'費用負擔
六、合理損耗計算方法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八、驗收方式及提出異議期限
九、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十、結算方式及期限
十一、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四、其它約定事項
供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需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郵政編碼鑒(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鑒(公)證機關(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產品購銷合同 篇4
收購方:(以下簡稱甲方)生產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上就農產品產銷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1、種子供應:所收購的農產品種子由甲方免費提供;
2、收購價格:在保證最低收購價的基礎上隨行就市,即當市場價格高于最低收購價時按市場價格收購,當市場價格低于最低收購價時按最低價收購;
3、收購數量:合同計劃內的.產品100%收購。
一、乙方責任
嚴格按甲方所指定的品種生產,所生產的產品必須保證農藥殘留不超標。
二、保障機制
1、為防止市場價格低于最低收購價時甲方違約,保障乙方權益,甲方應預為乙方先墊付一部分資金用于生產,具體標準為1500元/畝,墊付資金直接支付給乙方;
2、為防止市場價格高于最低收購價時乙方違約,保障甲方權益,乙方必須交付一定的保證金,具體標準為500元/畝,保證金交由第三方保管;
3、價格雙向調整:當市場價高于最低收購價30%以上時,超過30%部分的價格乙方為甲方減免50%;高于最低收購價30%以內按市場價。當市場價低于最低收購價30%時,超過30%部分的價格乙方為甲方減免20%;低于最低收購價30%以內按最低收購價。
三、交貨方式:
乙方負責采收后并包裝,所需包裝材料由甲方免費提供!。
四、運輸費用:
甲方負責運輸車及運輸費用,乙方負責把產品裝上車。
五、結算方式:
銀行匯兌或轉賬或現金,每一次收貨后48小時內付清,所墊付的資金或保證金均不得當做貨款。保證金或墊付金在本合同終止時一并結清。
六、合同有效期:
自簽訂之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七、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每天按0.5%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事項:
非人為因素造成的特殊情況,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時可向辰溪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甲方:乙方:負責負責
第三方:
合同簽訂時間:
產品購銷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甲方(需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住址: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購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貨品詳情
1、采購貨品種類、價格等詳情見附表:
2、市場行情發生變化,乙方調整供貨價格的,應提前調價日期。雙方無法就調價達成一致的,甲方有權不再采購乙方的貨品,乙方亦有權不再繼續供貨。
二、貨品質量
1、貨品質量需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符合相關國家標準。
2、乙方隨貨附有屠宰分拆散件的相關證明。
3、乙方不得提供假冒偽劣產品,貨品不得以次充好或注水,否則甲方有權要求退、換貨。
三、訂貨和交貨
1、訂貨方式,按以下第種方式執行:
(1)甲方每日通過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下達訂單,訂購次日所需貨品(訂單需列明所需產品部位及數量)。
(2)甲方每周 一 通過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下達訂單,訂購下周所需貨品(訂單需列明下周內每日所需產品部位及數量)。若該周內某日的訂購量有變化,變化量在50市斤以內的,甲方應在前一日下午 18:00 前通知乙方;變化量在 50 市斤以上的,甲方應在前一日下午16:00 前通知乙方。
2、交貨方式:當日訂購量在至訂購貨品送貨到甲方指定地點:。雙方在交貨時共同確認貨品質量和貨品數量,乙方應在送貨單或提貨單上簽字確認。
3、以重量計價的貨品,允許送貨量有的誤差,甲方不得以重量不符為由拒收。甲方的實際采購量以雙方在交貨時共同確認的交貨數量為準。
四、貨款結算
1、每日貨款=當日產品單價×當日實際采購量。
2、貨款結算周期:天結算一次。結算周期內的貨款金額為該周期內各日貨款的總和。
3、甲方應在每個結算周期屆滿后
4、甲方以銀行轉賬方式付款的,乙方指定收款賬戶如下:
開戶名:
開戶行:
賬 號:
5、甲方以現金或支票方式付款的,乙方將派專人持蓋有乙方公章的收款委托書上門收款,甲方將
現金或支票交予收款委托書指定的收款人。如收款委托書未加蓋乙方公章,或收款委托書已過期,或實際收款人與收款委托書指定的收款人不符,甲方有權拒絕付款,并可向乙方財務部舉報(舉報電話:;聯系人: )。如甲方以支票方式付款,支票抬頭應為“ ”。
五、履約保證金
1、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當日向乙方繳納履約保證金元整。合計共 元整。合同期內,甲方采購數量增加的,乙方有權提高保證金和預付款的'數額,甲方應及時補足差額,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供貨。
2、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約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時,甲方結清貨款及沒有違約行為,乙方在10日內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
3、乙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甲方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貨款、違約金及賠償金等)。甲方應在發生扣除情形后的次日內補足扣除部分的金額。
4、甲方違約解除合同或甲方違約導致乙方解除合同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逾期付款金額的5%支付違約金,乙方并有權拒絕供貨。
2、甲方在收貨時發現貨品存在質量問題,乙方應予退、換貨。
3、因貨品質量問題導致發生食品安全事故,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損失(因甲方責任導致貨品出現質量問題的除外,如甲方存儲不當等)。
4、甲方不得以其他產品冒充土豬畜產品向客戶銷售,如有違反該約定的行為,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0萬 元,。
5、任一方違約導致守約方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或任一方違約且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改正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
6、任何一方違約,應立即改正違約行為并賠償守約方因此所受損失。
七、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可終止本合同。
八、爭議解決
關于或因本合同引起之爭議,雙方協商解決。無法解決的,任一方應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附則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其他約定
1、2、3、(以下無正文)
各方簽署:
甲 方: 乙 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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