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單位工作總結
“窗口服務單位,不僅是辦事的窗口、服務的窗口,更是文明的窗口。”自活動開展以來,要求下屬各單位要按照公開承諾、領導點評、群眾評議、評選表彰的推進方式,廣泛開展活動,促進了環保系統創先爭優活動的深入開展,提高了環保服務質量。我局行政大廳窗口一名職工獲得了每季度一評的優秀標兵稱號。
一、推動從“跑部門”到“部門跑”的轉變
1、立足環保工作實際,全力服務重大項目。加強與上級環保部門的溝通聯系,加大對項目的環保業務指導力度,積極協助乙二醇、中再生、隆華傳熱募投項目等重大項目通過環評審批。積極協助百誠內燃、榕拓焦化等項目通過 “三同時”驗收。幫助華陽電廠、鈺隆集團等項目及時獲準投入試生產。積極爭取上級向洛鋼集團鋼鐵有限公司、榕拓焦化、隆華傳熱等企業及時發放排污許可證,為企業融資和上市創造了先期條件。規范排污行為,加快企業科學發展,并協助隆華獲得“市級綠色企業”稱號;優先為重大項目配置環境容量,已對洛陽瑞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等14個項目開展總量初步核定,同時爭取使企業享受政策性資金優惠,在拜爾集團環境容量申請中共節約排污權交易費用40余萬元,現正在幫助乙二醇項目申請環境容量,預計可節約交易資金
2、派出環保服務官,開通環評審批“綠色通道”。 實行首席服務官制度,相繼向華陽產業集聚區、空港產業集聚區、縣城新區、乙二醇、銅一公司等項目派駐環保服務官,并進行全程、全方位業務指導;按照“新上必做、盡量補辦”的原則,改進建設項目管理方法,完善環評審批機制,對符合環保準入條件的項目開辟“綠色通道”。 2010年,共辦理環評項目116個,總投資13.25億元,較去年相比增加19.27%;驗收項目33個,較去年相比增加 13.6%,總投資
5.62億元,較去年相比增加 346.2% 。
二、服務企業,提出五項服務規范
(一)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驗收服務
1、實行環評辦理聯系卡制度
從項目環評咨詢始,向業主發放《環評辦理聯系卡》,
一次性告知業主環評辦理的所需資料、流程、注意事項,提供環評前置條件文件示范文本。同時指明一名工作人員為項目聯系人,全程指導項目環評辦理,聯系回訪。重大項目實行局長、副局長跟蹤服務。符合規定受理的提供“你喝水坐等、我協調相關(局內)”服務,對不能辦理或需要完善手續的,要耐心解釋、指導完善資料。
2、進一步縮短環評審理、審批時間。
①環評資料審查受理,由原來的1天審結,調整為資料
②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環境影響登記表等環評文件形成報批版后縣局審報由法定60日、30日、15日分別縮短為15日、7日、2日。
3、進一步簡化程序
①對于補辦環評,屬于縣級審批權限內的,對不涉及土建工程的,現場勘驗屬實的,不再審驗文物證明。
②縣級審批的環評項目不再需要進行試生產(試運行)申請,業主在正常生產3個月內可直接申請“三同時”驗收。“三同時”驗收時由法定30日完成縮短為15日內驗收完畢。市批項目“試生產”委托縣局核查的,由法定30日縮短為10日。
③對于向上爭取資金的項目直接出具路條、或者辦理權限內的環評。
④實施“路條”優先制度,新上項目已經具有審批權限的環保部門受理(路條)、且與環評科研機構已簽訂正式合同的,為業主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供電手續、供地手續提供環評證明服務。
(二)污染防治服務
1、轉變服務理念,改變單純以法律制裁為主要形式的
管理,轉換為履行法律責任和防治結合的環保新理念,以預防為主、治理為主,對企業非主觀故意環境違法行為、沒有對環境危害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構成損害的`行為,做好預警、防范和指導,及時送達溫馨提示函。
2、污染源限期治理項目驗收工作,驗收時間由接到驗收申請后的法定60日內縮短為20個工作日。
3、污染防治設施的拆除或停運:收到拆除或停運申請后,由法定10個工作日內縮短為2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決定。
(三)環境保護政策法規服務
1、為企業提供高效便捷的環保守法考評服務。單位或個人辦理環保守法證明的,屬于縣局審驗權限內的,法規股工作人員提供“你喝水坐等、我協調審驗”服務,符合有關規定的一次辦結;對不能辦理或需要完善手續的,要耐心解釋、指導完善資料、提供資料范本。
2、實行環境違法案件立案處罰前案情回訪制度,慎重核驗事實,對在法定期限內未進行陳述、申辯和提出聽證要求的,在做出處罰決定前到企業復核,幫助企業查找分析違法原因,探討整改糾正措施,落實整改。
3、堅持落實行為罰和經濟罰相結合、處罰和教育相結合的執法理念,轉變受罰人的環保意識,由被動守法轉變為主動守法。
(四)環境監測服務
1、優化監測方案,降低企業監測成本,堅持上門服務。
2、實行監測零干擾制度,除需要企業提供水電工具之外,其他生活工作交通條件一律自行解決。
3、監測前將監測項目、監測方案、監測程序、成本費用、國家收費依據、標準等情況告知企業,防止時間、工藝與企業生產發生沖突,影響生產。
4、實行企業需要就是工作時間制度,隨時隨地提供監測檢驗服務,內部調節作息時間,保證滿足企業需要。
(五)環境監察監管服務
1、定期開展環保專業知識的講座,提高環境監管人、企業負責人和環保崗位工的專業知識和環保法律意識,變末端治理為事前防范,變“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為“守法成本低、違法成本高”, 變你給我環保為大家都是環保工作者,構建和諧環保。
2在日常監管服務中,敏感細致地發現問題、幫助企業分析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建議,促進企業不斷提升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水平,指導企業建立長效機制,引導防范規避環境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