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建筑設計的崗位說明書
篇一
1、根據產品功能定位和城市規劃要求,編制設計任務書或設計委托書,組織設計方案招標工作,對方案設計優化提供意見,建筑設計的崗位說明書。
2、參與設計委托合同條款(專業部分)的擬定;根據需要參與設計委托合同的談判。
3、參與設計過程中對項目目標成本、設計質量、設計進度的控制;并負責監督設計單位對合同、協議的執行情況,及時上報部門經理(番禺經理)。
4、跟蹤市場對房地產產品要求,關注本專業的最新實用技術,對項目采用建筑新技術向公司提出建議。
5、組織監督地質勘察和控制測量工作,主辦設計合同與勘察合同的簽訂。
6、組織技術方案評審,包括設計規范標準采用、樁基礎與基坑支護、結構選型等重大技術問題,突發情況向番禺項目經理匯報。
7、跟進設計工作,針對設計中不合理的情形提出專業審查意見,并督促跟蹤設計修改,編寫設計質量問題月報。
8、組織施工圖會審。對設計圖深度,建筑的安全性、經濟性、合理性審查,范文《建筑設計的崗位說明書》。
9、設計變更管理。
篇二
⑴負責設計部所管建筑工程的設計、施工技術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勘察設計規范及施工技術標準》,對主管工程的質量負全面技術責任。
⑵按照國家有關消防建筑工程設計法律法規、設計規范標準、招標(議標)文件內容及現場實地勘察結果,組織進行建筑設計投標(議標)方案設計及施工圖深化設計。
⑶開展建筑設計方案過程中與公司相關部門緊密結合,方案設計在考慮設計效果的同時,要對甲方要求、工程進度、投資情況進行通盤考慮,確保方案設計優化務實。
⑷負責主管建筑設計文件、設計圖紙的'審核工作,根據參加工程的調查及施工勘察工作,篩先作出工程圖設計敲定,并負責向項目負責、工程隊作施工技術交底。
⑸負責依據施工設計文件、圖紙、現場調查資料,審核確定項目工程量及所有耗材量清單,編制工程物質、器材、材料、設備的申請計劃。
⑹參加主管建筑設計的施工質量檢查和質量事故調查分析,檢查執行情況,提出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糾正和制定工程不同階段的保護預防措施。
⑺深入施工現場檢查、修正施工圖紙中存在的設計問題及工程施工中出現的有關設計問題,組織處理施工中有關設計方面的問題,組織辦理相關的設計變更洽商手續。
⑻負責建筑設計中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標準、新規范的實施,當情況變化時,隨時進行調整,參加主管工程的調試、驗收、交付工作。
⑼負責主管建筑質量記錄、技術資料、竣工資料的簽審,做好建筑工程總結和專題技術總結,做好人才的培養,完成領導分配的臨時階段性性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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