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的求職信
求職信的概念,就跟推銷一樣,目的都是要引起顧客(雇主)興趣,達到成功推銷自己的效果。很多求職者沒有寫Cover Letter(求職信)的習慣或根本不知道Cover letter的重要性。求職信就是用文字語言在推銷自己,是簡歷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1、長句:沒有人愿意看太冗長的句子,而且切記(You’re scanned, mot read.)原則,雇主只是在掃描您的簡歷。
2、縮句:因為外行人往往很難看懂。不要想當然地認為這是人所皆知的事情。
3、“I”我:因為正規簡歷多用點句,以動詞開頭,是沒有“我”的。當然若在公司簡介中一定要用到一兩次,也不是完全不可以。
4、不利因素:我們講過簡歷原則是不要撒謊,但不寫不等于騙人。大家可能還記得前面提到過的“簡歷中的任何字句都可能成為面試中的話題。”揚長避短的道理,我想大家都是知道的。
5、”Reference available upon request.”這上短短的意思是如需證明,可提供見證人。這在許多英式、港式簡歷港文中經常出現,但是美式的簡歷則不要這樣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