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論文
論文提綱是作者構思謀篇的具體體現。便于作者有條理地安排材料、展開論證。有了一個好的提綱,就能綱舉目張,提綱挈領,掌握全篇論文的基本骨架,使論文的結構完整統一;就能分清層次,明確重點,周密地謀篇布局,使總論點和分論點有機地統一起來;也就能夠按照各部分的要求安排、組織、利用資料,決定取舍,最大限度地發揮資料的作用。
刑法論文1
目前,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存在著三個問題備受爭議,第一,這種罪入刑的原因,第二司法實務當中面臨著較多認定地難點。第三,這種罪和相關罪名怎樣界分還有怎樣弄清楚犯罪的形態。面對以上三點問題,筆者將會在原有刑法典上司法解釋框架中基于主動學理探究以及實踐反饋。進而希望能夠給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刑法研究方面提供一定的幫助。
一、入刑的重要意義
妨害信用卡這種行為對于社會造成十分嚴重的危害與影響。信用卡主要是使用延期付款這種形式給持卡者以及消費者提供信用。進而將信用行為從生產到消費這一領域上延伸。對于社會再次生產以及發展發揮著促進以及推動的作用。但是,一旦發生了信用卡犯罪這種行為,將會使金融管理秩序遭到破壞,同時還會對社會公眾的經濟利益造成嚴重的損害。將會造成直接實際的危害。針對其所造成的危害情況,必須要把這類違法行為納入到刑法規范當中。
二、認定其犯罪行為的方式
(一)第一種認定方式
雖然學術界方面對于持有這一詞的理解方面存在著一定的不同,但是其主流上的觀點均覺得應該對偽造信用卡以及偽造空白行用卡實施嚴格的控制。簡單的說,就是實際的一種占有與支配。通常在司法實踐當中對持有進行判斷,不需要對其行為持續以及時間維度進行考察,同時也需要對行為人以及對象二者空間維度進行考察。只需要擁有實際上地占有與支配即可。持有也許是靜態,例如固定存放,或許是動態,例如轉移存放。目前,實施法律支配說屬于通說主張。主要的觀點就是行為人其法律或者是實際上的一種控制以及支配物的狀態。信用卡不僅有偽造的情況,同時還有變造的情況。而變造指的就是本來信用卡是金融機構發售的真信用卡,但是行為人利用改變卡號以及使用期限還有改變個人信息這些方法所形成的一種信用卡。主要是通過過期卡以及作廢卡還有丟失卡,對其進行變造。或許是因為考慮此種行為在實際生活中比較罕見,所以立法者并沒有將這種行為納入到我國刑法規制當中。
(二)第二種行為
以刑法理論的角度去看,騙領信用卡,指的是行為人去金融機構申請行用卡辦理的過程中,提交的個人信息與資料不真實。進而獲得發卡機構發放的信用卡這一行為。這里認為虛假的材料主要包含,提供虛假的職業和收入以及財產證明,還有信用證明等。這里對于虛假身份重點強調。身份證明值得就是申請信用卡的人在辦理信用卡業務中,必須要給發卡機關提供一個可以證明自身身份地材料。證明虛假身份的意義:當前學界上持有兩種觀點,第一個是需要界定一個嚴格的范圍,規范身份證明。所謂的限定主要包含,居民身份證和戶口本以及現役軍官還有境外居民的合法護照。等等。第二個就是廣義的去理解身份證明,也就是經需要具備證明效力,可以使外界對其身份材料和新建以及證件這些身份的證明。筆者覺得,認證身份證明應該針對實際情形去頂。現在并沒有統一的規定每個銀行申領過程中身份證明的材料與證件。所以說應該理解為身份證明就是申領人出示的虛假刑資信證明或者是擔保材料對于申請信用卡業務當中,辦卡銀行要求出示的身份證明的材料與證件。
三、界定本罪和相關犯罪
(一)第一種行為
針對只存在非法持有別人信用卡的這種行為,但是之后并沒有非他使用他人的信用卡這種情形,應該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處理比較為合適,現實中就算存在著盜竊和搶劫以及侵占等這些非法持有信用卡的行為。或者是購買別人盜取信用卡的這一情形,都應該以該罪論處。
(二)第二種行為
例如,存在行為人對于買受人或者是接收人即將使用其出售或者是提供偽造信用卡,以及虛假身份證明所騙領的信用卡,進而進行詐騙這一事實行為屬于直銷的,也就是刑法意義上地明知,仍然和詐騙達成協議,給收買人出售或者是給接收人提供偽造信用或者是虛假身份證明所騙領到的信用卡,應該以信用卡詐騙罪共犯進行論處。如果屬于行為人夠買加的信用卡或者是通過假的身份信息騙領或者信用的目的,是想要使用其進行詐騙,那么則為信用卡詐騙罪或者是本罪的連犯,選擇一個重罪對其進行處罰。如果行為人自己利用假的身份信息所騙領到的信用卡將其賣出,或者給其他人提供所騙信用卡,那么應該按照信用卡管理罪將其定罪,同時還要遵循從重原則對其進行處罰。如果雙方,這里指的是行為人和偽造信用卡的人,兩個人合作,并且幫助其銷售或者購買假的信用卡這一行為,應該予以偽造金融整票罪對其共犯進行處罰。
(三)第三種行為
如果存在,假借他人身份信息騙領信用卡的這種行為,并且在騙領后又將信用卡供給他人使用。這同時符合《刑法》中第177條之一第1款第3項規定和第177條之一第1款第4項規定,這種情況應該定位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對其進行處理,同時還應該遵循從重處理的原則。如果行為人使用假的身份信息這一方式來騙領信用卡之后,利用所騙領的信用卡去進行詐騙等行為,這樣構成本罪以及信用卡詐騙罪牽連犯罪,這里覺得應該定為信用卡詐騙罪對其進行處罰。
四、本罪的既、未遂界定
(一)將這種罪定為是行為犯,在學術界方面不存在爭議。但是這里所指的僅僅需要行為人著手,將其定位是犯罪既遂。這里覺得認定犯罪既遂,包括行為實施的是不是足夠充分這一問題。必須將這4種行為其中的一種實施完畢之后才可以將其認定為既遂。針對上訴詳細表現的方式特點去看,應該將既遂與未遂這兩種罪選擇不同的對待方式去對待。
(二)騙領型,和之前所講的兩種情形做比較,對騙取型既遂及未遂進行認定比較容易。僅行為人利用虛假的身份信息向銀行或者是別的金融機構騙領信用卡這一行為入手,同時所實施的騙取行為被沒有被銀行或者是相應的機構發現,騙領信用卡成功,便可以將其認定是既遂,若行為人在進行騙領的過程當中,因為一些客觀的因素,例如被銀行或者是相應的機構發現其身份信息是虛假的,那么這里認為構成了未遂。
(三)持有型,所謂的持有型主要包含三種,第一種是明明知道所持有的信用卡是偽造的,第二種是明明知道持有的信用卡是為趙的空白卡。第三種為非法手段持有他人的信用卡。前文已經對持有的概念進行了分析,這里對既遂與未遂進行認定時必須要充分的考慮持有這一行為對于事物控制現狀的一個把握,若行為已經實施了,那么就將其定位既遂。
(四)運輸型,運輸型和上面你第三點持有型作比較,發現運輸型比較特別。主要原因就是偽造出來的信用卡或者是偽造出來的空白信用卡若進行起運,就相當于對于金融秩序造成了實際上的侵犯。因此,不管運輸行為人其目的有沒有實現,并不會對構成既遂或者是未遂起到決定性的作用。若偽造出來的信用卡或者是偽造出來的空白行用卡只是通過別人進行運輸,但是并沒有起運就被發現的,這里覺得已經將這一行為認定是犯罪未遂比較適合。如果是在進行郵寄的過程當中被發現的,也應該將其認定是犯罪未遂。
五、結語
通過本文對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刑法研究,使我們了解到,隨著信用卡被人們廣泛的使用,發現了信用卡相關的很多問題,其中亟待解決的問題就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其刑法研究,本文提出了其入刑的重要意義,提出了認定犯罪行為的一些方式,并且闡述了如何界定本罪以及相關犯罪的行為。希望能夠給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刑法研究提供一定的參考。
刑法論文2
摘 要:我國罪刑法定的理論基礎來源,所謂罪刑法定原則,是指"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我國刑法第三條將其概括為:"法律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罰;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
新中國成立后,我們受無產階級理論的影響,把刑法視為無產階級專政的工具,刑法理論中把危害性作為犯罪的本質特征,懲罰犯罪的價值取向極為鮮明。因此,我國1979年刑法沒有明確規定罪刑法定原則,相反卻在其第79條規定了有罪類推制度:"本法分則沒有明文規定的犯罪,可以比照本法分則最相類似的條文定罪判刑,但是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這就無異于法外用刑。其結果就是為達到目的可以不擇手段,故在司法實踐中超越法規的解釋、類推適用在所難免。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民主政治的實行和依法治國理念的形成,個人權益受到更多的重視,一種寬容的社會環境逐步形成,刑法觀念隨之更新,類推制度越來越難為人們的接受。1997年刑法明文規定了罪刑法定原則,并廢止了類推。1997年刑法第3條規定:"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這一原則的內涵和內在要求,在刑法的總則與分則中得到了充分的體現。
關鍵詞:刑法論文
經過十幾年的法制建設與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制體系的理論指導下,中國法律制度漸漸得以健全與完善。我國刑法的罪刑法定也已初步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特點。其理論基礎本人認為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一.馬克思刑法觀的基本原則。
馬克思主義刑法理論精髓部分在于其刑法觀。所謂刑法觀,總的來說,就是關于刑法的根本看法和態度。具體地說,就是關于刑法的本質和作用以及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刑法功能、價值取向等一系列問題的根本看法和態度的總稱。是馬克思主義法學的重要組成部分。馬克思、恩格斯的刑法思想,散見于一切論戰性著作和其他著作之中,主要包括3個方面的內容:(一)關于刑法基本原則的思想;(二)關于犯罪問題的思想;(三)關于刑罰問題的思想。馬克思、恩格斯認為,刑法是統治階級的工具,具有明顯的階級性。他們主張罪行法定,反對罪行擅斷;主張罪刑相應,反對罰不當罪。
罪行法定思想是由資產階級先提出的,但馬克思、恩格斯從維護無產階級利益出發,對資產階級的罪刑法定主義加以改造,為我所用,批判地借鑒,形成了馬克思、恩格斯自己的刑法觀。其中馬克思又對孟德斯鳩的《論法的精神》與貝塔利亞的《論犯罪與刑罰》做出了科學的總結,并對罪刑法定的原則做出了深刻的論述。根據馬克思主義刑法理論,刑法作為上層建筑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既由經濟基礎決定,又對經濟基礎具有巨大反作用又往往是通過一定的中介來實現的,并且馬克思主義還十分強調刑法作為法律規范的特有的性質,即對于一定社會關系的特殊調整作用。馬克思曾經指出:"法律是肯定是、明確的、普遍的規范,這些規范中自由的存在具有普遍的理性的,不取決于別人的任性的性質。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經。"總之,我國刑法規定罪行法定原則,不僅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政治、經濟、文化發展的需要,也是馬克思刑法理論的題中之義。因此,馬克思刑法觀是我國罪刑法定原則最主要的理論基礎。
二.保障人權理論要求。
罪刑法定原則以限制刑罰權,防止司法擅斷和枉法裁判,保障公民的個人自由為其價值取向充分體現了主權在民和刑法的人權保障機能。什么是自由呢?自由就是做法律所允許的一切事情的權利。故此按照罪刑法定原則的要求,公民只要不施行刑法明文規定的犯罪行為,國家就無權用刑罰懲罰他,從而避免了刑法的意外打擊,這樣公民的權利就可得到可靠的保障,自由才可達到最大化。但自由本身即意味著限制,沒有限制就沒有自由。所以法定應當在事先為公民提供一個明確的行為標準,在國家的刑罰權與公民個人自由與權利之間劃出一條明確的界限,只有當公民行為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情況下,才應受到刑罰。
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人權應當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在刑法中明文規定罪刑法定原則,實際上也是運用法律來限制國家刑罰權,杜絕法官的恣意、專橫和擅斷,防止了濫定罪、亂施刑,有利于切實保障公民的人權。所以罪刑法定原則在刑法典中的確立為人民群眾提供了一個行為準則,并保障了刑法的權威性,保障了公民的個人自由不受司法侵害,對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而言,它實現了法治,保障了人權。
三.依法治國,是建設社會主義治國家的治國方略,是罪刑法定原則在我國確立的理論基礎和政治保證。
依法治國的基本精神是國家各項工作都必須依法進行,權力受法律制約,反對人治,不允許個人專斷、出言即法,要依法定罪處刑,反對罪刑擅斷。刑法作為國家的基本法律之一,在保護人民、打擊敵人、懲罰犯罪、保障民主、促進改革、服務四化上擔負著繁重的任務。罪刑法定原則對于防止司法擅斷,保障人權等具有重要意義,是實行法制的必然要求。
刑法論文3
1 校園霸凌的含義及其危害
校園霸凌是一種存在于學校的、學生之間的欺負和排擠,并且是不公平的,肢體和語言上的沖撞都屬于校園霸凌,比如嘲笑他人、群毆等行為,當前,隨著網絡越來越發達和普遍,在網絡上的言語攻擊也屬于霸凌行為,這樣的行為會對他人的身體和心靈上帶來極大的傷害。而且霸凌行為并不是偶爾發生,是一種長期性的行為。校園霸凌行為對霸凌者和被霸凌者都會造成極大的傷害,首先,霸凌行為是對學校權威和規定的挑戰,會影響學校的秩序和風氣,學校是教育人的地方。而霸凌行為會使被霸凌者產生恐懼、焦慮等情緒,久而久之,還會形成自卑、孤僻、抑郁等性格特點,甚至患上心理疾病,嚴重者可能會有自殺傾向,對學生的身心健康成長都造成了嚴重的負面影響,根據日本的一項調查,在日本自殺的中學生中,有百分之十一點一都是因為被霸凌。除此之外,校園霸凌行為也會對學生長大進入社會之后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對于霸凌者來說,他們更容易暴躁、易怒,而且會有暴力傾向,其犯罪的可能性將大大提高;而對于被霸凌者來說,他們會帶著不健康的心理進入社會,在為人處世上很可能會比較偏激,產生反社會的行為,擾亂社會的穩定秩序。
2 校園霸凌產生的原因及其現狀
2.1 校園霸凌產生的原因
產生校園霸凌這一現象,學生的家長、學校和自身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不是某一方面的原因,同時還會受到社會環境的影響。首先,每個人都生活在社會上,都會不可避免的受到社會環境的影響;其次是學生的家庭,父母是孩子第一個老師,也是最重要的老師,家庭氛圍對一個人的性格特點有著非常大的、不可替代的影響,如果家長對孩子的教育不負責或者時常帶著消極的情緒來教訓孩子,那么孩子的心理會受到極大的傷害,形成扭曲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再次,學校的教育也對學生的性格和行為產生著一定的影響,因為學校的教學理念、教師的教學方法和態度會直接影響學生,尤其是當前很多家長工作比較忙,孩子很小的時候就被送到了學校,可以說,學生與教師相處的時間并不比與家長相處的時間短,甚至隨著年齡的增大,學生與教師相處的時間會更長一些,因此,如果學校和教師能夠給予學生更多的關心和監督,將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減少校園霸凌現象的發生。
2.2 當前校園霸凌的現狀
根據我國相關的調查報告,校園霸凌事件存在時間比較長,并且涉及的方面多而廣,由此可見,我國的校園霸凌比較復雜,而且受到我國傳統文化的影響,絕大多數校園霸凌事件都沒有走法律程序,另外,當前我國還沒有制定出完善的關于校園霸凌事件的法律法規,而當前又是法治社會,任何事件都是建立在合法的基礎之上,因此,校園霸凌事件才會存在較長時間,難以得到有效的解決。
3 如何從刑法學的角度來解決校園霸凌
3.1 出臺完善的針對于校園霸凌事件的法律法規
當前,我國還沒有完善的、針對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規,一直以來,都是以保護未成年人為主,比如《未成年人保護法》,未成年人的責任都有其監護人來承擔,而不由他們自己來承擔,又不能夠讓他們深刻的認識到事件的極大危害,因此,國家應該出臺一項關于未成年人暴力行為的針對性的法律或者相關文件,比如《關于校園霸凌的法律規定》,為校園霸凌事件提供一個合理的懲罰手段和依據。
3.2 向家長宣傳刑法,讓家長能夠充分認識到校園霸凌的危害和刑法的殘酷
對于未成年人的犯罪行為,我國一直都是以教育為主,盡可能避免采取懲罰措施,因此,首先要抓緊家長對孩子的教育,所以,教育局及其學校及其相關部門可以安排講座向家長宣傳刑法相關知識,也可以輔以一些真實的案例來充分展示出校園霸凌對孩子的未來產生的重大危害,讓家長意識到即使他們的孩子可以因為未成年而逃過法律的懲罰,如果不加以嚴格的管教,長大之后,他們將付出更為沉重的代價。
3.3 從學校方面入手來解決校園霸凌問題
當前,隨著新課改的實施,加強對學生的心理教育和素質教育成為了教育的方向,因而,學校要加大對學生的心理健康的教育,比如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程,也可以做一些測試來加強學生承重能力和處理自己的情緒的能力;第二,加強對學生的道德教育,道德是一個人行為的根本,采取多種多樣的形式來對學生進行道德教育,并且教會他們守住自己的道德底線,比如學校可以模擬校園霸凌,讓學生感受和體會校園霸凌的危害,從而降低校園霸凌發生的可能性。
4 結束語
綜上所述,就是筆者通過分析校園霸凌危害、產生原因以及當前我國校園霸凌的現狀,從刑法學的角度提出了幾點關于降低校園霸凌發生的可能性的建議,以期能夠引起學校、家長尤其是青少年的注意,讓他們充分認識到校園霸凌所帶來的危害,從根源上遏制校園霸凌行為,為我國的青少年的教育略盡綿薄之力。總而言之,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而要解決校園霸凌問題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這離不開學校、家長和社會的共同努力,需要采取正確的教育方法,充分認識到校園霸凌的危害,特別是學校,可以建立專門的防止校園霸凌的體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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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我國知識產權刑法保護制度論文
在學習和工作中,說到論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論文是進行各個學術領域研究和描述學術研究成果的一種說理文章。如何寫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論文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淺談我國知識產權刑法保護制度論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淺談我國知識產權刑法保護制度論文 篇1
一、我國知識產權刑法保護的現狀
1.實體法領域
我國在《刑法》中制定了關于知識產權犯罪行為的專門條款,如《刑法》中對商標權的保護專門規定了假冒商標罪,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等罪名,對專利權的保護專門規定了假冒專利罪等罪名。除此之外,還在專門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中規定了關于知識產權犯罪行為的條款,如在《著作權法》中規定著作權受到侵犯性質嚴重并且已經構成犯罪的行為,應當進行刑事制裁;在《商標法》中規定了侵犯商標權應承擔的刑事責任;在《專利法》中規定了侵犯他人專利權應當承擔的刑事責任等。
2.程序法領域
在《關于刑事訴訟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的規定》中,將侵犯知識產權的案件歸為“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這類案件屬于自訴案件,受到侵犯的知識產權人可以不經過檢察機關而自行向法院提起訴訟,從而將刑事訴訟的程序啟動,來達到維護自己合法利益的目的。法院對于知識產權人依法進行的起訴應當受理,并通過相關的刑事訴訟程序來對侵犯知識產權的犯罪行為依法進行刑事制裁。如果知識產權人的合法權利受到嚴重侵害或者已經嚴重的將社會的經濟秩序擾亂,這類案件就應該歸屬于刑事訴訟程序中的公訴案件,應當由公安機關來進行立案和偵查活動,從而維護知識產權人的合法利益。
刑法論文提綱格式范例
所謂論文提綱,是指論文作者動筆行文前的必要準備,是論文構思謀篇的具體體現。構思謀篇是指組織設計畢業論文的篇章結構,以便論文作者可以根據論文提綱安排材料素材、對課題論文展開論證。下面是應屆畢業生網小編整理的刑法論文提綱格式范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論文題目:刑法謙抑性的內容、價值及實現途徑
一、 刑法謙抑性的內容、價值及基本要求
(一) 內涵、產生根據
(二) 價值
(三) 基本要求****
二、 我國刑法對謙抑性的.貫徹與背離
(一) 貫徹 通過對我國刑法的立法與司法進行分析,找出我國刑法如何貫徹這一原則的。
1. 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提出
2. 修8對死刑的削減。對特殊群體的寬宥
3. 修6對非法鑒別胎兒性別罪提議的否定
(二) 背離
1.刑法介入社會生活的觸角過深、過廣。比如聚眾罪的設立不當,騙取金融機構信用罪的設立不當。危險駕駛罪設立不當
2.罪狀不明確,導致處罰范圍不明。比如非法經營,玩忽職守
3.刑罰整體偏重
4.司法機關重刑思想嚴重,導致判決凝重勿輕
三、刑法謙抑性在我國實現的途徑
研究生刑法論文標準格式
論文應符合專業培養目標和教學要求,以學生所學專業課的內容為主,不應脫離專業范圍,要有一定的綜合性。
1. 設置標題1樣式
點擊格式樣式,在圖1的樣式對話框中選定標題1,點擊更改。
(1) 設置字體:在圖2的更改樣式對話框中,點擊格式按鈕,在彈出的'菜單中點擊字體。
在圖3的字體對話框中,將中文字體設為黑體,西文字體設為Arial,字形設為常規,字號設為三號,點擊確定按鈕。
(2) 設置段落格式:在圖2的更改樣式對話框中,點擊格式按鈕,在彈出菜單中點擊段落。在圖4的段落對話框中,將縮進設為0,特殊格式設為無,行距設為單倍行距,間距段前和段后都為0.5行,大綱級別設為1級,對齊方式設為居中,然后點擊確定按鈕。
(3) 確認設置結果:
以上設置完成后,回到更改樣式對話框(圖5),選定自動更新和添至模板,然后點擊確定按鈕,回到圖1,點擊應用按鈕。
2. 設置標題2樣式
重復1中的步驟,其不同處在于:在圖1中選標題2。
(1) 設置字體:在圖3中將字體改為四號,其余完全一樣。
(2) 設置段落格式:在圖4的段落對話框中,將大綱級別設為2級,對齊方式設為兩端,其余完全一樣。
(3) 確認設置結果:與1中完全相同。
3. 設置標題3樣式
重復1中的步驟,其不同處在于:圖1中選標題3。
(1) 設置字體:在圖3中將字體改為五號,其余完全一樣。
(2) 設置段落格式:在圖4的段落對話框中,將特殊格式設為首行縮進,度量值設為2字符,大綱級別設為3級,對齊方式設為兩端,其余完全一樣。
網絡著作權的刑法保護論文
網絡作品傳播面臨易受侵害的風險:新型侵權行為方式不斷出現,網絡服務提供者的幫助加劇了侵權行為的危害后果,非營利型侵權案件頻頻發生,網絡傳播侵權后果的認定更加復雜、困難。刑法介入網絡著作權保護的正當性在于網絡侵權盜版行為的多發性及其社會危害的嚴重性。我國刑事立法應當綜合考量各方面因素,在犯罪行為中新增信息網絡傳播行為,將危害嚴重的幫助行為單獨論罪;應當考慮網絡著作權犯罪司法認定的特殊性,在保留“以營利為目的”的構成要件的同時,以“侵權作品的數量”輔以“權利人的經濟損失”作為該罪的定罪標準。
網絡的便捷與高效在加速知識傳播與交流的同時,也為網絡侵權盜版行為提供了滋生的溫床。近年來,在多部門聯合開展打擊網絡侵權盜版的“劍網行動”中,所查處的刑事案件無論是絕對數量還是相對比例都呈上升趨勢。網絡著作權的刑法保護問題已經成為迫切需要解決的社會問題。
一、侵權盜版行為的網絡變異:網絡著作權
刑法保護的內在動因復制權是著作權人的核心權利。在傳統媒體環境下,復制需將作品固定于有體物上進行物質性再現。“權利人可以通過控制有形的復制行為而控制后續的傳播路徑,并且在控制復制行為中收回成本實現利益”①,這決定了其作品傳播成本高昂、傳輸速度緩慢和傳遞范圍有限。但是,借助于數字化技術,幾乎所有的傳統作品都可以以一種虛擬化的數字符號形式存在于網絡空間中,由此催生出許多網絡作品類型如數據庫、多媒體網頁等。網絡使作品擺脫了物質載體,實現了作品傳播成本的低廉、傳輸速度的飛躍和傳遞范圍的拓展。與此同時,“網絡還能夠實現作品的‘按需’傳播”②。人們可以根據自身需求,在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取作品。但是,正由于網絡傳播的超越地域性、實時交互性等特征,網絡侵權盜版行為的表現更為復雜、影響更為廣泛,極大地挑戰著傳統著作權刑法保護體系。
我國刑法教學改革探析論文
摘要:在上個世紀末,我國新的刑法開始頒布,其中很多內容都發生了變化,所以對于我國刑法教學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須對其中的教學內容和存在的問題進行進一步解決。本文通過簡要介紹目前新形勢下我國刑法教學存在的問題,以及對刑法教學改革的必要性,進而提出了促進我國刑法教學改革的相關措施。
關鍵詞:新形勢;刑法教學;教學改革
一、新形勢下我國刑法教學存在的問題
(一)刑法教學方式傳統單一。我國的刑法內容非常的豐富,因此應該采取合理的教學方式,才能更好地提高我國刑法教學的教學效果。然而,傳統的刑法教學方式還存在一定的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第一,很多教師在上課的過程中,依然采用傳統的填鴨式的教學模式,這種教學模式無法很好地提高學生對課程內容的學習興趣,無法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因此不利于課堂教學效果的提高;第二,教師在課程中比較專注于自身的講解,而忽視了學生的反映,同時在課堂上教師與學生的交流也不多,無法了解學生對課程內容的掌握情況,從而無法更好地開展刑法教學。
(二)教師教學理念陳舊。隨著我國刑法的不斷完善,與其他法律的結合更加緊密,然而很多刑法的教師教學理念存在一定的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很多刑法教師為了更好地教授刑法的內容,對于其他法律的內容不進行講解,讓學生只學習刑法的相關內容;在這一理念的支持下,很多學生雖然對于刑法的內容掌握的比較好,但是卻割斷了刑法與其他法律的聯系,從而不利于學生系統地掌握我國的法律體系;第二,教師不僅僅需要教授學生刑法的相關知識,而且應該注重培養學生的基本素質,教師肩負著為社會培養刑法人才的重任,刑法人才在以后的執法過程中,需要做到依法、公平、公正,所以學生的基本素質非常重要,然而現階段很多教師卻忽視了對學生基本素質的培養。
刑法論文答辯
畢業論文答辯是畢業論文教學活動的最后一個環節,也基本是畢業前的最后一件事了。
刑法論文答辯篇一:
首先作一下自我引見:我叫崔征,是xx級法學1612071班的。我的畢業論文標題是《論行政執法任務的化》。本論文是在張超教師的悉心指點下完成的。在這里我向張教師表示由衷的感激,可以說沒有他的協助我很難順利完成這兩年的學業。同時我也想借此時機向這兩年來教授給我知識的其他各位教師表示深深的敬意!
上面我就對我的畢業論文的根本內容做一個扼要的陳說:
我想從以下四個方面對這篇論文的寫作停止引見:首先是選題的進程;其次是選題的目的;再次是論文的根本構造和次要內容;最初談談本論文的缺乏之處。 首先,選題的進程
去年10月份的時分張教師給我們布置了寫畢業論文的義務,經過張教師贊同我決議寫行政法這方面。但詳細的標題還一時沒想好。在考慮標題與查找相關材料時我看到了,現今討論最搶手的是行政機關執法的成績。行政執法活動觸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行政部門互相牽制互相聯絡。在平常的任務和生活中有的執法人員不是把本人看成人民的公仆,而是做官的老爺對人民群眾冷、硬、橫,甚至依仗權利蹂躪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循私作弊、糜爛、欺壓百姓,嚴重損害人民的利益。例如某次在電視上看到關于稅收執法不合理的案例,在目前的執法情況里由于遭到許多客觀與客觀方面的影響,多少存在著一些該處分的不處分,隨意處分或許執法態度惡劣等不合理的景象。看到這些,我覺得到如今執法情況的改善火燒眉毛,當代中國正處于社會轉型時期,這是一個從傳統人治社會轉向古代法治社會的時期,這是一個自然經濟社會轉向市場經濟社會的時期,這是一個從權利主宰一切的社會轉向權益主導一切的社會的時期。在這樣的時期,新的思想、新的制度、新的舉動不時涌現。在這些重生事物中,化執法成爲人們關注的一個焦點。化作爲一個新的執法理念正投合了現今建立調和社會的要求,于是我決議以行政執法的化爲題設計我的論文。
毆打特殊體質致死案件的刑法學解讀論文
刑事司法實踐中,經常發生由于非致命的毆打行為卻致被害人(具有特殊體質)死亡的案件,被害人的死亡的結果與加害人的毆打行為之間存在客觀的因果聯系不存在爭議,但是被害人的死亡結果可否歸責于加害人且加害人要對這一結果承擔加重的刑事責任則存在較大的爭議。對這類案件如何準確定罪量刑,是我們值得研究的問題。
一、問題的提出
特殊體質是指其體質與正常健康人存在較大差異的人,比如因患有某些比較嚴重的疾病(如心臟病)或者由于某些其他原因而使其具有異于常人的身體素質(如神經衰弱)在受到外界因素(如挑逗、恐嚇、毆打等)的作用下容易引起其自身潛在疾病的發作并且很有可能導致比較所料想不到的嚴重后果甚至引起死亡。這些特殊體質者在受到他人輕微的毆打或恐嚇的情況下卻發生了死亡的結果,而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都是特殊體質者自身疾病的發作。但是若沒有前述行為,被害人可能不會誘發疾病而死亡。因而,由于加害人的輕微傷害行為卻造成被害人死亡則可能涉及到現行刑法中的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死亡罪以及意外事件的認定,但是由于法律規定的不完善,個案的形式也不盡相同,這就給司法實踐的認定帶來一定困難,如何準確的定罪及量刑就值得我們進行深入的研究。先看兩個案例:案例一:閆某與陳某發生口角,閆某朝陳某臉上打了一巴掌,陳某突然倒地不省人事,送醫后死亡。法院審理認為,閆某動手打人使陳某重癥冠心病急性發作致心臟病猝死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其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案例二:張某與80 歲的王長俊發生口角,并對其進行踢踹,導致王長俊心臟病發作死亡。由于張賀系累犯,法院以故意傷害罪被判處張某有期徒刑八年,
小議法學專業刑法學試題庫建設的論文
一、刑法學試題庫建設的作用和意義
(一)增強學生學習的主動性,鞏固人才培養定位
傳統的教考合一的情況下,學生在考前要求任課教師劃范圍降低難度,考后成績不理想還要求助于老師,嚴重破壞了學校學風、考風的建設。而試題庫的建設,會使學生認識到成績的好壞取決于平時的努力程度以及對所學課程掌握與理解水平的高低,從而促使其樹立端正的學習態度,認真學習并掌握刑法學課程的基本內容重點。因此,試題庫的建設,不僅有助于形成重教重學的良好氛圍,也有利于客觀公正地評價人才培養質量,更能鞏固高校的人才培養方式。
(二)促進法學專業學生適應標準化考核制度及就業
法學專業學生在大學本科期間除必須完成培養方案規定的教學任務外,還可以通過社會考試獲得各種從業資格證書,試題庫的建設則能端正學生的心態,學生將擺脫“投機”“押寶”等心態,學生在課堂上熟悉標準化考試環境,在多次標準化考試中培養自身應考能力,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從業資格證書的通過率,促進了法學專業學生就業。
二、高質量刑法學試題庫建設的需求規范
(一)刑法學試題庫建設的基本原則
刑法學試題庫不是刑法學試題的簡單拼湊與羅列,試題庫建設應根據教學大綱和考試大綱的`要求進行組織與實施。教學大綱是教學內容的總體綱要,基本內容包括內容簡介、教學目的與要求、講授重點與難點章節要點及授課學時數等;考試大綱則規定了考試目的、考試性質、考試內容和考試要求等。
(二)刑法學試題庫中的試題應具有一定規模
淺論刑法學的被害人問題論文
犯罪和刑罰作為刑法學的主要研究內容,本身與被害人都有著較為緊密的關系,從這個角度來看,被害人問題研究對刑法學來說至關重要。近年來,隨著犯罪學的發展,被害人問題也逐漸演變為犯罪學中的重要內容,但是息息相關的刑法學中卻相對缺少了該板塊的研究,進而制約了刑法學中定罪量刑的發展。
1基本概念
“被害人”概念如果放置在刑法學中進行理解,將有著非常廣闊的外延,這也導致長時間研究這個概念的學者始終不能在相關的研究方面達成共識。從犯罪學來看,被害人包括廣義刑事被害人和狹義刑事被害人,前者主要是指個體、團體以及社會等等被害人,后者主要是指個體被害人。與廣義刑事被害人相比,狹義刑事被害人不包括團體被害人和社會被害人。但是,也有一部分學者對這種劃分表示了質疑,他們認為只要被害人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傷害,都應該被劃分為被害人。從上述的劃分來看,犯罪學中關于被害人的劃分有著較廣的外延,不僅涵蓋了犯罪案件中的直接受害人,還包括了相關的間接受害人。與犯罪學相比,刑法學相對較為嚴謹,因此,被害人的概念方面的界定也相對較為嚴格,范圍也縮小了很多。與犯罪學相比,刑法學關注的問題側重不一樣,面對犯罪問題采取的應對措施也不一樣。刑法學以人的行為為主要研究對象,更加關注人的犯罪行為。同時,刑法學對被害人問題的研究更加深入,涵蓋的內容更加廣泛,因此,在刑法學角度中針對被害人展開的概念界定較為明確,主要包括刑事案件中直接和間接受到損害和影響的人。具體的概念界定過程中,擴大了“被害人”的界定范圍,在實際的操作中,為了提高刑法學角度中展開研究的可行性,更加有利于對被告人進行刑事責任的判定,保護被害人的切身利益,對“被害人”概念的界定應該明確一定的界定范圍,主要將“被害人”定義為因為犯罪行為而直接受到精神、物質傷害的群體,這個群體也主要是指單位或者個人,不包括社會。
關于以學生為中心和以法律職業為導向視閾下刑法學教學設計的論文
摘要:以學生為中心、以法律職業為導向和以事實為進路,應該成為刑法學教學設計的基本理念。以學生為中心和法律職業為導向的教學理念要求在刑法學教學設計的基本依據中分析學生情況、教材特點和教師自身情況。以學生為中心和法律職業為導向的教學理念還要求在刑法學教學設計的基本內容中予以貫徹,即在刑法學課程的教學目標、教學方法和教學環節中予以貫徹。
關鍵詞:以學生為中心;刑法學;教學設計
一、刑法學教學設計的基本理念
(一)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理念
人在社會中的學習方式多種多樣,但不管在哪一種學習方式中,學習的主體都是學生,教師只是學生學習的幫助者。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理念首先要求在教學設計的基本理念方面突出來。在考慮刑法學教學設計的基本理念時要毫不猶疑地將以學生為中心作為一種重要的教學理念,并將其貫徹到刑法學教學設計的各個環節。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理念在刑法學教學設計的基本依據的分析中也應該體現出來。應該在這一教學理念下分析授課學生的情況、分析所使用的教材的特點及分析教師自身的情況。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理念在刑法學教學設計的基本內容的分析中也應該體現出來。應該在這一教學理念下分析刑法學課程的基本教學目標、分析刑法學課程的教學方法及分析刑法學課程的教學環節。
(二)以法律職業為導向的教學理念
所謂以法律職業為導向就是在刑法學的教學中按照法律職業的特點來設計教學,讓學生以虛擬的職業身份掌握將來從事法律職業應該掌握的刑法學知識。有必要指出的是,對于法律職業者,有廣義論者、中義論者和狹義論者之分。本論文中的法律職業指最狹義的法律職業,即僅僅指律師、法官和檢察官。刑法學學科的實踐性本身決定了以法律職業為導向的教學理念的合理陛。在刑法學的知識形態中,無論是法條也好,理論也罷,最終都要指向刑事法治實踐。而在刑事法治實踐中運用法條與理論的主體就是律師、法官和檢察官。故,刑法學課程的設計與教學必須貫徹以法律職業為導向的教學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