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論文
人類生存的空間及其中可以直接或間接影響人類生活和發展的各種自然因素稱為環境。當代,論文常用來指進行各個學術領域的研究和描述學術研究成果的文章,簡稱之為論文。它既是探討問題進行學術研究的一種手段,又是描述學術研究成果進行學術交流的一種工具。
環境論文1
一、引言
審計環境,是指與審計相關的所有內外部因素的綜合,它是審計得以產生、發展與演進的各種客觀因素的總和。國內外審計理論與審計實踐的發展演進歷程證明,審計環境的變化對審計理論與實踐產生了深刻的影響。不同的歷史階段呈現出不同的審計環境,由此催生出不同的審計理論與實踐;同時,審計環境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審計理論與實踐發展的反作用。不論是科學、完善、適用性強的審計理論,還是成熟、嚴謹、針對性強的審計實踐,均能夠促使審計環境得到大大改善。總體而言,可以以PESTLE模型來概括審計環境所涵蓋的內容,即:審計業務執行的外部政治環境(Political)、經濟環境(Economic)、社會環境(Social)、科技環境(Technological)、法律環境(Legal)以及企業的內部控制環境(Environmental)等。作為現代審計的一個重要分支,內部審計不論是其產生的背景還是導致其變化發展的因素,均與審計環境的變換密切相關,本文將以PESTLE模型為分析工具,來闡釋審計環境的變化為內部審計帶來了什么,并對內部審計如何在環境變化中實現融合發展的路徑進行探析。
二、內外部環境變化是影響內部審計產生、發展的重要因素
(一)政治環境——內部審計事業的發展與興衰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政治環境的制約
審計業務的政治環境可以理解為在一定歷史時期的社會政治制度下,審計這種獨立的經濟監督活動的法律地位受到國家權力機關的認可與保護。一個國家領導階層的意志、施政方針與措施等均可由政治環境體現出來。因此,政治環境不僅是內部審計工作得以執行的基礎,而且也對一個國家或地區內部審計事業的發展與興衰產生一定的制約作用。同時,內部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水平與思想政治修養的高低也會對內部審計事業發展的快慢產生影響。值得注意的是,即便當前我國的政府機關、事業單位、上市公司以及其他大型企業普遍設立了內部審計機構,也制訂了一套自身的內部審計制度體系,但其出發點或許僅僅是迫于行政命令、監管部門的強制性壓力,而并非是出于單位自發的需求,這就造成了我國許多單位在內部審計上的先天不足。其實,作為單位內部的一個職能部門,內部審計在執行任何一項工作時均必須將單位的整體目標放在首位,因此,內部審計部門產生的合理邏輯應該是單位自身為加強內部管理的現實需要,而不應是政治的強制性產物。近年來,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得到建立與健全,現代企業制度也日益完善,在這樣的制度背景下,作為市場經濟主要參與者的企業,應將其所擁有與經營的資產的保值增值作為主要目標,內部審計正是保證這一目標實現的推動力。
(二)經濟環境——現代市場經濟環境促使內部審計由“監督”轉向“服務”
當前,內部審計工作的一個顯著特征就是從“監督導向型”逐步轉變為“服務導向型”,發生這種變化的根本原因在于外部經濟環境的變化。審計經濟環境由執行審計工作的社會歷史時期特有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及社會經濟運行規律所共同決定。經濟環境是客觀存在的,它不僅決定著某一事物能否產生與發展,同時由于它為該事物提供著生存所依賴的物質條件,因此經濟環境還決定著該事物發展的方向與快慢。為適應市場經濟體制中激烈的競爭環境,我國一大批企業確立了現代企業制度,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內部審計以及內部控制制度逐步確立與完善。組織結構與經營環境的變化加快了我國內部審計由“監督導向型”轉向“服務導向型”的步伐,內部審計所涉及的領域實現了從單純的財務審計向經營管理審計的擴張,內部審計的職能也實現了由單純的監督職能轉向服務職能、評價職能與咨詢職能等共同發揮作用,為組織運作效率的提高與價值的增加發揮積極的作用。
(三)社會環境——人情等因素阻礙了內部審計的發展
內部審計的發展受到社會環境多方面的影響,如社會整體文化環境、國民平均受教育水平與道德水準等。雖然由于九年義務教育制度的確立與實施,我國基礎教育得到普及,國民平均受教育水平普遍提高,道德水準也不斷提升。但我們不得不承認,我國的社會環境在某種程度上依然阻礙了內部審計的發展。人情等因素使審計法律法規無法得到全面的貫徹,獨立性審計原則也未能得到內部審計人員嚴格的遵循。內部審計存在于單位內部,在內部審計人員的選派與任命上也由單位的主要領導決定,同時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也是受主要領導的領導并對其負責,這種工作模式致使內部審計人員的活動不可能超過單位主要領導的管轄范圍,其心理與行為勢必會受到制約,致使審計獨立性大打折扣。
(四)科技環境——現代科技的進步促使云審計得以產生
雖然科技環境是內部審計得以產生、發展、演進的先決條件之一,但在研究考察內部審計過程中卻很容易被忽視。何謂內部審計的科技環境?即在一定的歷史時期內,由科學技術發展水平所決定的技術手段對內部審計所產生的影響。作為內部審計對象的企業,其管理現代化的進程日益加快,面對這一變化,實務界對內部審計技術現代化的要求日益強烈。內部審計是一項專業性、技術性很強的工作,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技能能否發揮以及發揮的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科學技術環境的制約。第三次科技革命促使計算機信息技術迅速發展,在使電子計算機在社會生活各個領域中得到普及與發展的同時也為會計信息處理技術、方法與程序得到了根本性變革,內部審計證據的收集方法由此得到改變,審計范圍也大大擴張,審計技術處理手段與方法也出現了較大變化。
(五)法律環境——法律法規的健全為內部審計的發展提供了保障
內部審計的法律環境是指在一定的歷史時期內,一個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規章等對內部審計工作合法性的確認程度、對內部審計人員權益的保護程度以及對單個組織制定內部審計制度體系、內部審計人員執行內部審計工作的干預程度等。現代社會強調“法律至上”、“依法治國”,依法審計也是執行內部審計工作的一條基本原則,法律確認了內部審計存在的合法性,是內部審計工作得以展開的根據。在新的經濟形勢下,用法律規范內部審計,并以法律為依托發展內部審計,才是推動我國內部審計事業順利發展的長遠之策。
(六)內部控制環境——內部審計受到企業內部諸多因素的影響
作為確定企業氛圍、基調的企業內部控制環境能夠對企業內部每一個員工的個人情緒、工作熱情與自我控制意識產生影響,這種影響不是簡單直接的,而是潛移默化與深遠持久的。內部控制環境要素不僅是推動一個企業不斷向前發展的發動機,而且是企業其他一切要素的核心,這囊括了企業的人力資源政策、企業的權責分配方法,企業管理層的經營理念、管理經驗、經營風格以及對風險的態度,員工的專業素養、職業道德意識、對企業的歸屬感以及對誠信的關注。因此可以說,企業中一切人與人之間進行的活動是企業的核心,是構成企業內部控制環境的重要因素,同時,內部控制環境又能反作用于企業中人與人之間的活動,二者相互作用、相互影響。內部審計作為一項內部審計人員對企業其他職能部門及其人員的監督、交流、溝通與建議活動,勢必也受企業內部控制環境的深刻影響,同時又對外部環境產生反作用。
三、內部審計為保障生存與實現發展應不斷適應環境的變化
(一)內部審計適應政治環境,審計人員道德意識增強
職業道德水準的加強是內部審計人員不斷提升內部審計質量、完善內部審計工作的前提。在我國當前的政治環境下,內部審計人員應當樹立服務意識,應堅持國家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則,對國家頒布的與內部審計相關的法律法規、內部審計準則、指南等應嚴格遵循,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監督職能。目前,我國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的資金來源渠道均呈現出多樣化發展的趨勢,在這種背景下,內部審計人員所肩負的責任越來越重大,承擔的工作任務越來越繁重,需要處理的問題越來越復雜,工作花費的精力也越來越多。因此,內部審計人員應時刻注意增強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質,以更好地完成審計工作,維護本單位的合法利益,服務于本單位整體目標的實現。
(二)內部審計適應經濟環境,審計范圍與職能將擴大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使企業面臨著更加激烈的競爭環境,這勢必會增加我國企業對內部審計的主觀需求。內部審計為跟上時代發展的步伐與企業經營活動的現實需要,必須對內部審計的范圍進行擴張,由原先單一的財務審計擴張到對包括材料采購、產品生產、商品銷售等在內的各個生產流通環節以及包括生產決策、組織管理、人員聘任等在內的各個企業管理環節的全方位審計;同時,還應擴大內部審計服務的職能,實現由原先單一的監督職能擴展為監督職能、服務職能、評價職能、咨詢職能在內的綜合性服務職能。
(三)內部審計適應社會環境,正確處理與被審計部門的關系
作為組織內部的一個職能部門,內部審計部門通過對其他部門、管理人員以及普通員工的日常工作進行監督評價,審計的內容主要是圍繞“三性”展開,即合理性、合法性、有效性,并通過出具內部審計報告來推進企業管理水平的提升,堵塞企業生產經營、組織管理以及內部控制中存在的漏洞,最大限度地避免企業所面臨的風險并避免經濟損失、聲譽損失等損失的發生,最終實現提高組織經濟效益的目的。應當明確的是,即便內部審計部門與組織內部其他職能部門的工作內容、工作方法不一致,但工作的最終目標卻是相同的,即實現提升組織價值的共同目標。因此,內部審計人員在實際工作中應當講究工作方式與方法,厘清“查錯防弊”與“改進提高”二者之間的關系。“查錯防弊”固然是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要內容,但“查錯防弊”的目的卻是促進組織管理的“改進提高”,“查錯防弊”只是起點,“改進提高”才是終點。在內部審計人員查出錯誤與漏洞之后,還應該查出產生這種現象的原因,如果是在制度制定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內部審計人員應當向單位領導提出改進意見,如果是在實施過程中由于對制度的理解存在偏差而出現錯誤,內部審計人員應對該類錯誤表現出應有的理解,并提出切實可行的改正措施。內部審計人員在工作過程中,應對被審計部門與人員抱以真誠友好的態度,樹立服務意識,盡最大努力消除與被審計部門與人員的戒備心理和抵觸情緒,從而獲得單位內部各部門的支持。
(四)內部審計適應科技環境,審計信息化建設加快
現代信息技術的發展為我國內部審計工作帶來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內容涉及內部審計計劃的制定、內部審計的方法手段、內部審計人員的思維方式等。一個組織的內部審計部門為不落后于時代發展的潮流,就必須將內部審計信息化建設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通過現場審計實施系統、聯網審計實施系統以及計算機輔助審計技術來推進本單位的內部審計信息化建設。
(五)內部審計適應法律環境,相關法律法規得到完善
近年來,隨著我國內部審計理論與實務的發展,我國與內部審計相關的法律法規不論是在內容與數量上,還是在深度與層次上均得到不斷地完善、豐富、拓展與深化,內部審計準則也根據實踐的變化得到修訂和更新。但我們應當認識到,內部審計實踐是內部審計法律體系建立健全的根本動力,法律環境的優化是一個長期而復雜的過程,不是一朝一夕就可實現的。因此我們在肯定內部審計法律環境在近年來得到明顯改善的同時,還應意識到我國內部審計的法律環境還有許多地方有待改進和提高。
(六)改善企業的內部控制環境,努力營造和諧的內部審計氛圍
一個組織的管理人員應注重提升自身的管理方法與管理手段,努力形成一套獨特的管理風格、管理藝術與管理哲學;內部審計人員應加強對組織內部誠信和道德價值觀的關注,并注重在企業各成員間的溝通與落實,組織內部的每一個普通員工也應在積極參加單位組織培訓的同時,主動學習專業知識與專業技能,全方位提高自身的素質;此外,還應特別重視組織內部的職責劃分情況與組織結構,關鍵崗位與重要崗位人員的職業勝任能力與權責相稱程度、員工的招聘程序、培訓機制、業績考核、激勵機制與薪酬發放等。總之,內部審計人員、管理者與組織內部的每一個員工應共同努力,為組織營造一種誠實信用、團結協作、和諧向上的良好氛圍。
四、結語
綜合以上分析,內部審計受到組織內外部多種環境因素的影響,同時在各種環境下融合發展。提升內部審計質量之路任重而道遠,內部審計人員應努力適應組織內外部環境的變化,積極利用環境中的有利因素,最大限度地降低不利因素的影響。同時還需要組織管理者與每一個普通員工的共同參與、需要他們的支持與幫助。唯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開創內部審計工作的新局面。
環境論文2
【內容提要】立法法的有效實施卒賴人們的理解和接納。然而立法法出臺前后,人們對它的回應,褒貶迥異,駁雜紛紜。這里有人們觀察法律的視覺分別,也有立法法自身原因。而這兩者都同立法法賴以產生和存在的中國現時期社會歷史環境有直接且深刻的關聯。所有的制度建置,都應當是一定社會歷史環境的內在規定性的表述。認知和解讀立法法,應當將立法法與中國現時期的歷史環境銜接起來。中國立法法的制定,一方面應當適應歷史環境的需求,另一方面應當將歷史環境所可能給予的局限性減弱到最低限度。在前一方面,立法法成就顯著,它吻合了政府推進型法制建設道路,統一了中國立法的基本制度,總結和固化了二十年間所積聚的諸多成功立法經驗,適應了法治國家建設對立法的一些需求,也為消除二十年來所累積的種種立法弊病作出了努力。在后一方面,立法法卻多有瑕疵、缺憾甚至顯癥,它偏重于經驗而疏離了立法理論、忽視了立法創新、拒絕了立法借鑒,偏重于立法權限、程序、監督而忽略了立法者的制度規制,偏重于法律解釋而忽略了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其他法的淵源解釋,偏重于立法主體的權限規制而全然沒有設置立法不盡職守的法律責任,偏重于立法制度建置而嚴重忽略了立法技術事宜。這些問題的存在固然與立法法誕生的社會歷史環境的局限性有關,但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以減弱這種局限性更是主要原因。消除這些瑕疵、缺憾甚至顯癥,是完善中國立法法的必要任務。
【關 鍵 詞】立法法/歷史環境/歷史局限性/立法經驗/立法缺憾
【正 文】
國人矚目并寄予莫大期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已于20xx年3月15日由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并于20xx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施行。它的起草、制定過程歷時7年,是現階段中國法的淵源中一部特別重要的基本法律,也是現階段中國法的體系中一部十分重要的憲法性法律。這部法律的誕生和實施,標志著中國各種法律、法規、規章的制定,標志著中國憲政的、行政的、民商的、經濟的、社會的、程序的等各種部門法領域的立法調整,從此有了一個直接的法律根據;意味著中國立法的法治化以至整個國家的法治化,因之有了一個直接的法律準繩。但是,這部法律在實際生活中究竟會取得怎樣的成效,它在實現其價值的過程中能否使自身得以逐步完善,卻不是由其重要地位所決定的,而是取決于人們對它的理解和接納程度,取決于它同賴以存在的社會歷史環境的融合程度。為使這部憲法性法律富有成效地實施并逐步得以完善,很有必要解讀一下其與中國現時期歷史環境的銜接。
一、歷史地看待立法法
立法法是一部被廣為關注的法律。在其出臺之前,許多人期望它盡快地、盡可能好地產生;但也有不少人對它不予認同,主張不宜問世。然而在其出臺之后,不少當初抱有期望的人悵然若失,而不予認同者更是嗤之以鼻,有的甚至還橫加指斥。一部法律能夠引起眾人矚目,并且態度相左,這本來不算怪事,在法治環境之下的各國,這樣的情形隨處可見。但人們對同一部法律所懷有的期望和情緒,所抱有的態度,反差如此鮮明,甚至同一個人在它出臺前后對其態度迥然不同,這樣的情形則實屬少見。中國立法法就屬于這樣一種引起少見反差的法律。這種情形及其產生的原因,都是耐人尋味的。這是中國現時期社會歷史環境所刻下的特殊印痕。
人們對立法法懷有如此反差鮮明的情緒,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對立法法報有深切期望的人們,或是深知欲依法治國,必先依法治法的道理,立法法正是一部重要的治法之法;或是因為親身參與立法實際活動,密切關注立法實踐且確有真切的而不是錯覺的感受,注意到中國立法中亦有諸多寶貴經驗有待以法律形式予以總結、反映和固化;或是有感于中國立法和法律、法規、規章中存在種種弊病,例如存在越權、混亂、矛盾、含混、質量低劣以及其他影響法的實施的癥狀,希望能有統一的關于規制立法的法度,以矯正這些弊亂;或是因為他們注意立法法與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某種聯系,認為制定立法法,以其規范中國立法,便可吻合中國傳統立法文化的內在要求;或是基于上述多種原因甚至所有原因綜合所致。
對立法法懷有失望情緒的人們,則是因為正式出臺的立法法,未能如其所愿地對中國立法作出制度設計,甚或是與其所期望所憧憬的關于中國立法的制度設計差之甚遠。
對立法法懷有抵觸、反感以至反對情緒的人們,情況有點復雜,有的是原本對立法法抱有某種期望,但出臺的立法法使其大失所望,因之轉而反感以至反對立法法;有的是由于與立法或法律制度建設的實際生活頗有疏離,不了解也懶得了解立法對立法法的需求,認為制定立法法本來就是無足論道的平常事,而中國法制領域卻過于看重這件事;有的是對二十年來立法在中國法制建設中的地位一直居高不下,經常還占據主導地位而心存別態;更多的則是基于對立法在建設法治國家過程中所應的地位和作用持有疑義,甚至予以輕視。近些年來學術領域經常出現新景觀,色彩斑斕的觀點學說競相涌現,它們有的出自本土,更多的則是“移植”于美國這類西方大國。當然,在“移植”的過程中,不免有移植者的增刪損益、改造制作,抑或再創作。其中有的觀點學說偏重推崇判例法制度、習慣對制度的作用、制度與地方性知識的關聯,而如果這些觀點學說的持有者又未曾參與或不屑參與中國立法或法制實踐,便邏輯地對制定立法法抱有某種不合作的態度,或是對制定立法法懷有抵觸、反感情緒。
中國立法法引起人們褒貶迥異的回應,不完全是憾事。這一情形恰好可以說明立法法至少是引人注目的重要法律。如果這部法律并不重要或無關痛癢,恐怕不少人連對其嗤之以鼻的情緒都沒有。然而,一個重要的憲法性法律,一個法中之法,招致人們對其懷有反差如此鮮明的情緒,這種情形本身也的確值得我們深思。是立法法不該制定,還是所出臺的立法法難以稱為良法?是我們有些人關于立法法的觀點頗有問題,還是所有這些疑問都存在著?我們究竟應當怎樣看待立法法?
所有的制度建置,都是歷史的制度建置,都是一定國情之下歷史環境的內在規定性表述。馬克思曾明確指出,權利永遠不能超出社會的經濟結構以及由經濟結構所制約的社會的文化的發展(《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12頁);他還說,立法者應當像自然科學家那樣表述法律而不應當制造法律、發明法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183頁)。中國立法法是中國國情的產物,是國情之下的特定歷史環境的產物和表述,它不可避免地要刻下這一特定歷史環境所必然給予、所可能給予的歷史痕跡。一方面,中國現時期立法以至整個法制建設需要有立法法;另一方面,現時期的具體情況或條件,又決定著所產生的立法法可能具有某些局限性,可能不成熟。這種矛盾的狀況,是由轉型時期、向法治過渡或正在走向法治時期的歷史規定性所內在決定了的。在需要立法法和可能產生出不夠好的立法法兩個方面,前者是首要的、主要的,后者是第二位的。立法者尤其是立法決策者、決策部門,以及參與立法的骨干人員和骨干部門,應當認真研究這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方面可適應歷史環境的需求,將立法法制定出來;另一方面要采取必要的、應有的措施,將歷史環境可能帶來的局限性減弱到最低限度。而立法法的研究者和工作者,則需要從中國現時期的社會歷史環境出發,實事求是地、客觀地、科學地看待這部法律。首先需要認知立法法的制定是歷史環境的一種要求,然后需要明了我國歷史環境所能產生、所能接納的立法法可能會是什么樣子,從而對它抱有平常心態。這后一點,的確如同某廣告詞所說的
那樣:把特別的愛給特別的你。既肯定立法法,又注意隨著法治國家建設的發展而適時地完善它,這才是應有的態度。這種對立法法寄予過高的期望,或是對立法法不屑一顧的態度,不僅是非科學的,對中國法制建設無補,而且也是落后國情之下落后法觀念的一種表露。
二、立法法萌生于特定的歷史環境
一部重要法律的產生,總是由多種多樣的原因促成的。歷史環境的因素,重要人物的因素,偶發變故的因素,還有其他因素,都可能是促成一部重要法律問世的原因。查士丁尼對羅馬法的產生,拿破侖對法國民法典的問世,唐高宗對唐永徽律的修纂,所做的不朽貢獻,便足以說明歷史人物對立法、對人類制度文明所能發揮的巨大作用。但在所有這些因素中,歷史環境的因素是最根本的因素。
我們需要看到,中國立法法的出臺,是同許多人的努力,特別是同從中央到地方的廣大立法工作者尤其是一些關鍵人物的作用密不可分的。但是,當我們從根本上探尋中國立法法問世因緣的時候,不能不首先注意到:立法法的制定,是實際生活提出的課題,是歷史提出的課題,是現時期中國社會歷史環境所需求的。認識和解讀立法法,應當將立法法與它所賴以產生的中國現時期社會歷史環境銜接起來。
從立法法的產生向前回溯二十年,世界已在整體上跨入現代社會,而中國卻在許多方面還帶有前現代社會的歷史印記,較為落后,并且又蒙受了長達十年的歷史厄運而大病初愈。這樣的國家和國情,在當時世界上是僅有的。它亟需包括法制建設在內的進步或變化是不消論說的。并且,亟待改變落后面貌而臻于強境才不至于遠離世界文明進程軌道的壓力和動力,迅速進步的外部世界的壓力和動力,都不能允許中國在法制建設方面,選取憑借民間緩慢的制度積累的路徑而走向法制現代化。中國所選取的,只能是政府推進型的亦即主動進取型的法制建設道路(注:走政府推進型的法制建設道路是利弊兼具的。走這樣的道路,對盡快改變中國法律制度落后面貌而言,是可能見效很快的選擇。如果走民間演化型的法制建設道路,會耽誤時機而拉大中國法律制度文明與先進國家的差距。但這種政府推進型的法制建設,這種在不長的時間獲取很大進展的法制建設,是缺少長期的法制積累因而根基偏于薄弱的。走這條道路,需要注意消除與它的迅速進展相伴隨的種種不能盡如人意的現象所滋生的弊病,尤其是要注意解決法制建設的質量問題。同主張政府推進型模式相對應的是主張走民間演化型的法制建設道路。主張此論者,多為不諳中國實情,不曾參與、懶得參與或不屑于參與法制實際生活的人們。這種主張因為是主流之外的一種聲音而具有“不同凡響”、“引人注目”的功效,但實際上所表現的往往是無補于中國法制實際生活快速進步的書生意氣或別的什么意氣。)。而政府推進型的法制建設道路,又恰好同中國自古以來所形成的成文法傳統在形式上、路徑上不謀而合。于是,立法的責任或任務,立法的地位和作用,在這一時期就歷史地凸現出來。
在這樣的歷史動力的促動之下,70年代末期以來的二十年間,中國法制建設尤為彰顯的重大進展,便首先表現在立法方面。立法提上了國家生活的重要日程;立法體制朝著完善化的方向屢有邁進;一個囊括憲法、行政法、民商法、經濟法、刑法、社會法、程序法在內的頗具規模且頗具中國特色的法的體系逐步形成;立法理論亦逐步走向自覺。特別是1979年以來,差不多每年都有相當數量的法律、法規出臺;1982年后每年又有大量的行政規章產生。到1999年底,所制定、修改的法律和所通過的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371個,行政法規840個,地方性法規7000多個,行政規章則有30000多個。這些法律、法規、規章的調整范圍漸次廣泛,國家生活、社會生活和公民生活中過去長期所存在的無法可依的局面,已經得到徹底改變。在今天這個世界上,單就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數量而言,中國已經臻于大國行列。二十年來,中國立法一直是法制建設整體鏈條中發展又快又好的一個環節(注:關于這二十年中國立法所取得的成就,筆者在《中國立法五十年》一文中已有詳論,此不贅述。)[1]。
在以立法為先導的中國法律制度建設迅速而明顯取得重大進展的過程中,必然地或歷史地產生了催動立法法誕生的種種原因。首先,在這一發展過程中,逐漸積聚了種種需要以系統而較為健全的制度固定下來并藉此加以鞏固發揚的寶貴立法經驗,諸如中央與地方、權力機關與政府之間立法權限劃分體制方面的經驗,各有關立法程序方面的經驗,法律、法規、規章等法的淵源的體系構成和相互關系方面的經驗,憲法、行政法、民商法、經濟法、刑法等部門法的體系構成和相互關系方面的經驗,法的解釋方面的經驗,立法監督方面的經驗,立法原則方面的經驗,等等。總結、反映和固化這些經驗,比較好甚至最好的一種方式,便是制定一部關于立法本身的基本法律,亦即立法法。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法治環境下,制定立法法這樣一部憲法性法律,方能滿足總結、反映和固化立法中成功經驗的需要,方可系統、集中地總結、反映和固化立法中那些彌足珍貴的經驗,也才能尤具權威地、富有成效地總結、反映和固化這些立法經驗,并且通過這樣一部重要的憲法性法律,使這些經驗成為今后中國立法據以進一步發展的制度源泉。如果不是通過制定立法法,而是通過工作總結、報告、文件、講話以及其他諸如此類的形式,當然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總結、反映和固化人們辛苦積聚的立法經驗,但此類做法歸根結底還是人治的或行政的做法,而人治的和行政的做法的一個很大的特點,就是具有不確定性,由人治的或行政的做法來總結、反映和固化這些立法經驗,容易隨時因某種原因而被丟棄。故選擇法治的辦法亦即制定和實施立法法的辦法是一種歷史的選擇。
第二個促使立法法提上日程的原因,就是在立法迅速發展的同時,也顯露出種種不足或弊病。這些不足亟待彌補,弊病亟待消除,否則中國立法便難能進一步健康發展。問題主要在于:現行憲法、地方組織法和其他有關憲法性法律,涉及立法問題的規定是不具體的、零碎的、很不完整的。這就使得從中央到地方、從權力機關到行政機關的廣泛的立法活動,沒有一個具體、集中、系統、合理的法律依據。因此:其一,中央與地方之間、權力機關與政府機關之間,在立法權限范圍方面,在不少事項或問題的處理權限方面,由于沒有明晰的制度規定,經常產生立法上的侵權或不盡職守的情形。其二,立法過程的各種基本程序缺少健全、科學的制度規定,由此就經常產生立法上的超越程序、違背程序運作而失卻制度規制、失卻科學性的情形。其三,法律之間、法規之間、規章之間,法律、法規、規章與憲法之間,法律、法規、規章相互之間,普遍地、大量地存在著程度不同的相互矛盾或沖突的情形;同一位階的法相互之間的矛盾和沖突,不同位階尤其是下位階與上位階的法之間的矛盾和沖突,隨處可見。由此就使執法、司法和守法主體在法的實施方面經常無所適從,而這些相互矛盾和沖突的法也因之難以取得實效。其四,不少法律、法規、規章或它們中的許多規定,落后于實際生活的需要,不僅不能滿足現實生活對立法的要求,而且有礙于現實生活的發展步伐;或是脫離國情、地情和民情所能接受的狀況而不適當地超前,因而不僅于事無補,而且有損法的威信,從負面影響民眾法律意識的增強。其五,許多法律、法規、規章或它們中的許多規定,對公眾的要求多,而對國家機關要求少,不能以立法充分反映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往往使人產生立法主要是管理人民而不是主要用于保護人民的錯覺,使今日中國立法應有的本質
在這些法律、法規、規章或它們的規定中不能得以正確而有效的體現,立法的效果與立法的初衷相悖。其六,大量的法律、法規、規章,立法技術嚴重有失水準,科學性很成問題:許多規定政策性色彩過濃,難以有效實施;許多規定不明確、不具體,過于籠統、抽象、原則,或是模糊不清、彈性過大,難以準確把握和實施;許多規定缺少配套規定,或是不夠完整,只有行為模式沒有后果模式,無法有效實行;許多規定過簡或過繁,也難以實行。其七,法的清理未能走上正軌。其八,立法責任不清。無論立法主體或立法人員在立法方面如何不盡職守,應當立的法不能及時立,應當修改或應當廢止的法不能及時修改或廢止,都無人承擔責任,也無人追究責任。所有這些問題都顯露出中國立法亟待向法治化、民主化和科學化的方向大進一步。中國法制實踐中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問題,在很大程度上,是同中國立法的先天不足、所立之法的質量有明顯問題直接相聯的。而實現立法的法治化、民主化和科學化,提高立法質量,造就大批良法,需要有一個針對這些問題而設置的、可以有效解決這些問題的完好的立法制度。立法法就是這種制度的集中的載體。有理由認為,立法法的問世,將會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中國立法中的這些弊病,改變中國立法所存在的這種狀況。
立法法在中國現時期出臺,第三個歷史原因,是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終于歷史地開始進入中國的國家生活和社會生活之中。從70年代末期以來的法律制度建設所獲取的成就,是一個世紀以來中國法制進程中最為突出的。但法律制度建設與法治國家建設終究不是一回事。任何國家都有法律制度,但并非任何國家都有法治。法律制度主要屬于制度范疇,法治則主要屬于法的方略或路徑范疇。如果只有法律制度而不實行法治,這種法律制度的作用必然只能是主要用來約束民眾。法治與人治的根本區別,從來不在于要不要法、有沒有法,而在于用法干什么。不僅如此,法律制度建設并不必然要求這種制度建設一定要合法,它可以是人治的隨心所欲的器具;而法治國家建設則尤其注重作為它的前提和基礎的法律制度建設,應當合法或合乎法治原則,因而要求有專門規制法律制度建設本身的立法。應當明了,我們所要追求的法治生活,是一種制度生活。制度生活的邏輯不同于自然生活的邏輯:自然生活的邏輯有直接清晰的表現,但更多的是以長期的、緩慢的、深刻的形式表現出來;而制度生活的邏輯雖有長期、緩慢的表現,但更多的則是直接、清晰、當然往往也深刻地表現出來。法治生活這種制度生活的邏輯便是:(1)它需要一種直接、清晰、優良的制度秩序;(2)它本身應當是一種優良的、能夠得以有效運行的秩序;(3)它如要成為優良的秩序,便要合法化,符合法治原則的要求。盡管從70年代末80年代初開始,中國學界先行者便已明確提出中國應當實行法治,應當以法治國,但限于當時種種原因或條件,一段時期,實踐方面主要還是偏重于法律制度建設而未將法治國家建設正式列入日程,這就使法律制度建設與法治國家建設呈現疏離的狀態。在這種情況下,規制法律制度建設本身的立法法,便難以提上國家生活的重要日程。所幸的是,70年代末以來的中國法律制度建設是在當今世界上許多國家已經成為法治國家的情勢下運行的,這就使中國的法律制度建設不可避免地也受到某些法治風習的影響。到了90年代,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方略或目標模式,終以最高決策的形式確定下來,形成了中國在上個世紀最后若干年里最重大的進步之一。這個進步不能不對立法提出新的要求。實行法治,首先需要解決法治的前提和基礎問題即立法問題,不僅需要制定系統而優良的法律、法規、規章,而且這些法律、法規、規章本身要合法,本身要符合以法治原則為核心的制度要求。這就需要產生像立法法這樣的可以使整個中國立法有法可循的基本法律。從這個意義上說,立法法的制定,是實行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的一個前提性標志。
中國立法法的產生,還具有明顯的有助于法律文化方面的優良傳統與立法現代化相結合的價值。中國是具有長久的成文法傳統的國家,立法制度主要也是成文立法制度。這是中國立法以至整個中國法律文化尤其是立法文化的一個優點。中國立法實踐中雖然也有不成文立法制度發生作用,但這主要是因為中國法治落后和立法制度尚待改進。一方面,許多立法活動缺乏成文制度可以遵循,它們只能遵循慣例、領導者或其他有關方面的意愿以及政黨、政府、重要人物、重大事件、重要變故等隨機性因素;另一方面,既有的成文立法制度存在弊病、漏洞以及其他欠缺,使一些立法活動難以全然按照這些成文立法制度辦理。中國的不成文立法制度實際上多少年來總是對中國立法發生直接的重大的影響,在許多情況下,這種影響的作用事實上大于成文立法制度的作用。很顯然,中國存在不成文立法制度,不是一種理想選擇的結果,不是自覺地以其作為成文立法制度的一種補充從而使整個立法制度更為完善、更有生命力的結果,而主要是一種消極的落后的狀況。并且,在素來以成文法為傳統的國情之下,這種狀況,對中國立法的運作和完善更為不利(注:參見拙文《中國立法五十年》。筆者在文中闡述了這樣的觀點:正如法有成文法與不成文法的區分一樣,法律制度,包括立法制度,也有成文與否的不同。成文立法制度是以法的形式特別是憲法和憲法性法律的形式所確定的立法制度。不成文立法制度,則不僅是指對立法發生作用、立法活動需要遵循的習慣性規則;也指有關組織如執政黨,有關機構如介于社會組織和國家機關之間的社會共同體,對立法發生作用的規則——這些規則既有采取文字形式(如文件形式)的,也有采取慣例形式的。在成文與不成文兩種立法制度中,成文立法制度是更主要的一種,因為立法的特質原本就表明,它主要是創制成文的規范性法文件的行為。西方國家特別是英美法系國家,存在成文與不成文兩種立法制度是人所知曉的。而中國也是一個成文法與不成文法、成文立法制度與不成文立法制度并存的國家,這一點卻不為人注意。實際上,中國立法從創意到完成的整個過程中,立法者所要遵循的,不僅是法定的即成文的立法制度,也包括經常發生作用的其他規則或要求,在有的情況下,在有的環節上,甚至首先要遵循或更多地要遵循法定制度之外的其他規則或要求。這些其他規則或要求,就是中國的不成文立法制度。所不同的是,西方國家特別是法治比較發達的國家,不成文立法制度通常是成文立法制度的補充,有了這些不成文立法制度,整個立法制度才更為完善,才不至過于僵硬。在它們那里,關于立法制度的成文規定是較為系統、全面的,立法活動所遵循的不成文法,通常少于其他法律活動所遵循的不成文法。)[1](P39-41)。中國立法要走向現代化,要與國際立法制度的主流接軌,要與自身的成文法傳統相銜接,要避免立法中有過多的不確定因素、或然性因素、甚至“黑箱”因素發生不應有的作用,需要完善成文立法制度,制定和實施比較系統和集中地反映現代立法規律、適合現代立法需要的成文立法制度。立法法的出臺,正可以擔負完成這一任務的使命。
正是上述原因的存在和作用,制定立法法成為中國立法的一種歷史選擇。從這些原因中人們不難看出,制定立法法在20世紀最后的年代提上中國立法日程,有其直接而深刻的歷史環境方面的根據。這幾個方面的因素都是立法法產生的因素,它們是獨立的,但又合力促成了中國立法法的問世。在這些原因所合成的歷史條件面前,我們能夠說立法法的制定是不必要不應當的嗎?顯然不能。
當然,中國現時期社會歷史環境萌生了制定立法法的需求,這種需求的存在表明了立法法問題的無可回避。國家因此制定了立法法,表明了國家立法對這種需求的適應性。但是,需求是一回事,具體應當在什么時間適應這種需求、以什么方式適應這種需求,則是另一回事。如果方式不妥,也難以較好地適應這種需求。正因為考慮到這些情況,筆者一方面認為中國應當制定立法法,在1993年寫作并于1994年出版的《立法論》一書中,本人便明確提出了這一點[2];另一方面,筆者又對制定立法法中所存在的某些狀況特別是其方式方法表示擔憂,并因此在后來的《中國立法五十年》一文中明確提出了立法法可能提前提上了中國立法日程的判斷,藉此表達了這種擔憂[1](P41-42)。
三、立法法是如何適應歷史環境的
從以上論述中可知,中國現時期的歷史環境需要有立法法。但這只是事物的一個方面。現在人們的文章著述喜愛使用“雙刃劍”這類字眼,在此,筆者也附庸風雅地借用一回:歷史環境也是一柄雙刃劍。它一則給予你一種動力,促成你做一件事;再則又給予你一種可能有的歷史局限性,只要你不注意避免或減弱這種局限性,你所做的事就會讓你懷有無法忘卻的遺憾、尷尬抑或羞愧。中國立法法所遭際的社會歷史環境也是這樣的雙刃劍。它呼喚立法法出臺,這是它給予立法法的恩惠;它在現代法治面前又是那樣羸弱,使立法者弄得不好就搞出一個讓人抱憾、讓自己尷尬的結局,這是它對于立法法的先天的制約性。
這里的重要問題在于,立法者應當如何看待社會歷史環境對立法的影響?立法者面對社會歷史環境的限制應當如何立法?
立法者應當明了,社會歷史環境對于包括立法法在內的這些法律的限制或制約是不可避免的,它總是深刻地規定著產生于它的那些法律的根本面貌、精神品格和質量水準,使法律帶有它存在于其中的歷史環境的印痕。如果不是這樣,歷史就失去了規律,人類的制度環境就可以由人類隨心所欲地建設。但是,社會歷史環境內在規定性的存在,并不能說明立法法一定就是搞不好的。宿命論不應當成為降低對立法法的質量要求的根據。立法者不應當是宿命論者,不能認為歷史環境反正規定了立法法不可避免地會具有局限性或歷史缺憾,就不去克服這種局限性。立法者應當盡可能地滿足歷史環境提出的立法需求,也盡可能地減弱歷史環境所可能給予的局限性。立法者應當研究歷史環境可能會帶來哪些局限性,進而采取有效措施,在最大限度內減弱這種局限性。立法批評者也需要以歷史所能給出的立法法作為標準,據此評判已經出臺的立法法。
那么,中國立法法是如何適應中國現時期社會歷史環境的需求呢?它所呈現出來的面貌,所表現出來的精神品格、質量水準是怎樣的呢?立法者是否盡量在最大限度內減弱歷史環境所可能帶給立法法的局限性呢?
檢視中國立法法可以看到,立法法在適應中國現時期歷史環境的需求方面成績是明顯的。立法法的許多規定適應了總結、反映和固化立法經驗的需求,使這些經驗得以上升為國家意志因而能夠更好地貫徹實施。立法法統一了中國立法的基本制度和一些具體制度,使中國立法有了集中、系統的法律制度可以遵循,因而適應了建設法治國家對立法的合法化、法治化的需求,也有利于矯正立法實踐中大量存在的偏差,有利于消除危害日甚的混亂、沖突和其他弊病。立法法的制定還在一定程度上策應了中國法律文化傳統中優秀成分的要求。
從具體而實在的角度看,立法法的優點和成功之處也是多方面的,擇其要者諸如:其一,立法法確定了中國立法的政治原則、法治原則、民主原則、方法原則(或科學原則)。在立法實踐中,這些原則本來就是許多立法者所注意堅持的。但在立法法產生之前,人們可以堅持這些原則,也可以不顧這些原則。立法法確立這些原則之后,立法者在立法中就只能堅持這些原則而不能舍棄這些原則。這就從一個重要的方面,為中國立法指明了統一的方向。其二,立法法以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立法為重心,以法的淵源為線索,規定了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的有關立法制度,特別是著重規定了法律、行政法規尤其是法律的立法權限和立法程序,劃定了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法的淵源的調整范圍,這對于從中央到地方、從權力機關到政府的各方面的立法活動走上法治的正規之途,對于以統一的立法制度消除和杜絕立法中的種種弊病,有著非常現實而積極的意義。其三,立法法也專門規定了以適用和備案為主要內容的法與法之間的相互關系,不僅使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等法的淵源的效力等級有了系統、明確的制度可以遵循,更重要的是,這些法的淵源之間如若再發生矛盾、沖突,便有了消除這些矛盾、沖突和由于這些矛盾、沖突所帶來的種種混亂的直接的法律依據。這些優點和成功之處的獲取,其直接原因是決策者、立法者和所有不同程度上參與了立法法制定的人們長期努力的結果,其根本原因則得益于中國現時期社會歷史環境的內在規定性及人們對這種內在規定性的反映,沒有這種環境和反映,便不可能有這些優點和成功之處。
但是,立法法所呈現出來的面貌,所表現出來的精神品格、質量水準,同樣是多有瑕疵、缺憾甚至顯癥的。這些瑕疵、缺憾或顯癥,擇其大者,至少有如下幾個方面:
第一,立法法偏重于總結、反映和固化立法經驗,而疏離了立法理論、忽視了立法創新、拒絕了立法借鑒。
現時期中國立法的實際生活顯示出,立法經驗的確需要以立法法的形式予以總結、反映和固化,使這些經驗得以上升為國家意志以便更好地推行,而適應這種需求則是立法法的一個基本任務。但尊重立法經驗不能走到極致,不能使立法法成為僅僅重視經驗而忽視理論、忘卻創新和拒絕借鑒的一部經驗主義的作品。遺憾的是,立法法在總結、反映和固化立法經驗與反映立法理論、注重立法創新、借鑒國外立法制度文化之間,恰恰是僅僅選擇或僅僅注意了經驗問題。立法法以最主要的注意力和最大的篇幅總結、反映和固化了二十年間的立法經驗,它的六章94個條文,在整體上幾乎全部是二十年間中國立法經驗的寫照。它給人尤其深刻的印象,便在于它實際上所反映的就是二十年間中國立法和立法者所走過的道路,實際上就是將立法者在已然的立法實踐中的種種具體做法以立法法的形式肯定下來。
立法法的確未能充分體現科學的立法理論對它的指導作用,在這部法中很難發現有什么立法理論在起著支撐作用,一些公認的理論亦未能在立法法中得到哪怕是少許反映。而由于缺乏理論力度,立法法的精神品格顯然難以達到較高的境界。立法法再一次表明了理論與生活的疏離在中國是多么突出,在這個意義上,如果說中國是理論家談論理論而實務家注重經驗的國度,也不為過。
立法法的確未能充分注意制度創新,在立法的一些基本環節上,立法法呈現出創新方面的空白,它的規定絕大多數都是立法實踐中存在許久或已經存在的具體做法的法律重述,而制度建置一旦缺乏創新性,便難以煥發出生機與活力。
在借鑒國外經驗方面,立法法差不多也是一片空白,它甚至連立法聽證這類為當今絕大多數國家采行的重要制度也只是在規定法律的立法程序方面稍有涉及,至于法治國家規制立法活動時差不多都要規定的立法技術內容在中國立法法中則幾乎沒有涉獵。二十年間中國立法過程中很少有法律、法規不曾注意國外有關立法是如何作出相應的制度設置并注意借鑒移植的,立法法恰好就屬于這很少的法律中的一個。由于沒有注意借鑒國外可以為我所用的有益經驗,立法法便自然顯現出本土特色有
余,而與國際先進立法文明對話的資質嚴重不足的弱勢。
第二,立法法偏重于立法權限、立法程序、立法監督(注:這里所說的立法監督,指立法法第五章所說的法的適用與備案。立法法第五章在“適用與備案”的標題下,所規定的大多是立法監督方面的制度。這意味著立法法將立法監督的有關事宜置于法的適用和備案的范疇,這是有欠妥當的。法的適用和備案制度大多可以由立法監督制度所包容,反之則不然。)方面的制度規制,而忽略了對立法主體、立法者素質的制度規制;只對法律解釋作出制度規制,而忽略了對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的解釋的制度規制;只規定了立法主體的立法權限或立法職責,而全然沒有規定立法者不盡職守的法律責任。
克服二十年來立法活動中普遍存在的權限不清、程序紊亂、監督不力、解釋落后等弊病,的確需要立法法在這些方面予以重點規制。但是,注重這些方面的制度建置,不等于可以忽略其他方面例如立法主體、立法者素質的制度要求,不等于可以不顧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的解釋的制度建設,不等于立法主體在立法中無論成績如何、是否恪盡職守、是否有其過錯都可以一概不負責任。
中國雖然有悠久的立法文化傳統,但這種立法文化傳統中缺少有關立法主體、立法者素質方面的成分。在最近的二十年中,立法主體建設也一直未能有效地朝著現代化的方向發展,立法者和所有參與立法的人員中,很多人在參與立法之前未曾受過法律理論和知識方面的培訓,更多人未曾受過專門的立法理論、立法知識、立法技術的培訓。立法質量問題從根本上說是人的素質問題。中國立法法完全忽略對立法主體、立法者的素質要求作出制度規制,顯然使立法法的質量因為立法法本身在制度建置方面有失偏頗而大受影響。
法的解釋問題在中國現時期這種法治初建和缺乏現代執法、司法、守法文明的歷史環境下,也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中國應當有包括各種法的淵源在內的系統的法的解釋體制,立法法僅僅規定了法律解釋制度,沒有規定其他法的淵源解釋制度,其失當之處亦非常明顯。立法法關于中國法的解釋體制的規定,不僅使中國法的解釋體制成為一個跛足的體制,更主要的還是為今后法治實踐中繼續存在、發生法的解釋的混亂局面,留下了廣泛的空間。這的確是一件憾事。
還有,制度建設也是應當有責任問題的。立法法拒絕設置法律責任,使中國的立法工作成為隨便怎么做、做好做壞都無所謂的一項不存在責任、不需要負責的“最幸福”的工作。在中國法制建設經過二十年的努力、法治國家建設也提上日程的今天,為什么還作這樣的制度設計、制度設置?是不懂還是別的原因所致?面對這些問題,我們除卻深感苦澀之外,還能有什么感受?
第三,立法法偏重于設置立法原則和以立法權限、立法程序、立法監督為主要內容的立法制度,而嚴重忽略立法技術事宜。
立法法沒有就立法技術事宜作出哪怕稍微像樣一些的規定,更未就立法技術作出專章的、系統的規定。
立法法總則雖然規定了立法的政治原則、法治原則、民主原則、方法原則等基本原則,但其中關于法治原則、民主原則、方法原則的規定,內容均不完整。如民主原則中各要素的順序排列有邏輯問題;方法原則中各要素的含義無法平行并列。這些原則應當在其后各章予以展開和具體化,然而事實上其后各章極少將其具體化,使這些原則在立法法本身都未能得以有效貫徹實施。
法的解釋制度的規定很不完整,僅僅規定了法律解釋制度,沒有規定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以及其他法的淵源的解釋制度。
法的規范的邏輯結構嚴重片面化,絕大多數的行為模式沒有設置相應的后果模式,違背立法和法的邏輯結構的常識和基本規則。
尤其難以讓人接受的是,這樣一部重要的憲法性法律,單是立法語言文字方面的問題,就有幾十處,其中不乏非常明顯的常識性錯誤或失誤。這方面的問題可以詳見本人專論立法法的立法技術方面的文章。
筆者在《中國立法五十年》一文中論及立法法時指出,所有的立法問題,無非分屬立法理論、立法制度、立法技術三大范疇。沒有哪個國家不注重立法技術而能使立法質量獲得保障。然而在中國二十年立法實踐中,立法技術卻一直未受重視。這是中國立法在二十年間取得重大進展的同時,所留存的一個嚴重不足。文中慨嘆立法技術何時能夠映入立法者的眼簾[1](P44-45)。不想出臺的立法法作為專門規制立法的法律,還是沒有以自己的眼簾光顧立法技術。
立法法的這些瑕疵、缺憾或顯癥,對立法法的面貌、精神品格、質量水準及其所發揮的價值,都有明顯的負面影響。何以出現或存在這些問題呢?
立法法出現或存在這些瑕疵、缺憾或顯癥,既與中國現時期的歷史環境有直接的關系,也與人們未能盡量在最大限度內減弱歷史環境所可能帶來的局限性密切相聯。人們在以立法法滿足歷史環境需求的同時,未能盡可能地減弱這種環境的局限性,在有的方面甚至使這些局限性得以放大,從而使一部本來可以更好些的立法法,成為讓人抱憾的法律。
以經驗、理論、創新和借鑒的關系而論,立法法之所以在這個問題上偏重于總結、反映和固化立法經驗,而疏離了立法理論、忽視了立法創新、拒絕了立法借鑒,實同人們對歷史環境所可能帶來的局限性缺乏應有的研究和思考有關。立法者未能明慧地注意到,歷史環境需要以立法法總結、反映和固化成功的立法經驗,這種需求既是制定立法法的動力,又容易使立法法偏重于經驗而與理論、創新相疏離,容易偏重于本土資源而與各國立法所包含的具有普適性的原則原理相疏離。因而在充分注意滿足經驗需求的同時,也應充分注意以立法法的形式,選取經過實踐檢驗的先進的立法理論加以反映和固化,使立法法所建置的立法制度獲得高規格的精神品格和理論指導,使既有的經驗或實際做法得到升華;充分注意設置出一些富有創新性的能夠使中國立法再進一步好的制度;充分注意將國外具有普適性的且可以為我所用的一些立法原則和制度同中國的實際情況相結合,使其融合到我們的立法制度之中,使我們的立法制度既具有中國特色,又能反映國際立法的主潮。在立法法的起草和制定過程中,如果尊重立法理論、立法創新、立法借鑒,切實注重研究立法理論、立法創新、立法借鑒,并采取有效措施,例如聘請立法學者作為專門顧問并尊重他們的意見、發揮他們的優勢;在肯定既有經驗和做法的同時,根據中國國情與各國立法文明先進方向相結合的原則,設計某些既合乎實踐之用又富有創新性的立法制度;收集研究各國尤其是立法先進國家具有立法法性質的法律、法規,從立法理論特別是立法制度構架等方面著力采擷可資借鑒的資源并予以運用,中國現時期社會歷史環境所可能給予立法法的局限性,偏重于經驗而疏離理論、忽視創新、拒絕借鑒的遺憾,便可以減弱到最低限度。
立法法忽略對立法主體、立法者素質的制度規制,忽略對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的解釋的制度規制,忽略對立法者不盡職守的法律責任規制,嚴重忽略立法技術事宜,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實際上也在于未能清醒地看到現時期歷史環境的局限性并進而采取措施將這種局限性減弱到最低限度。在現時期的歷史環境下,由于法治落后,立法主體、立法者中有很大一批人,需要在立法理論和立法技術方面進行很好的培訓,從根本上轉變不大懂立法甚或完全不懂立法的狀況,方可勝任立法工作。由外行邊干邊學地立法,決不可能產生科學的、現代化的法律制度。這就需要立法法對立法主體、立法者提出必要的要求。在現時期的歷史環境下,法律在建設法治國家的過程中起重大作用,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則起更廣泛更具體的作用,而現時期由于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的質量問題比之法律更為突出,因而立法法需要在重視規制法律解釋制度的同時,也重視規制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的解釋制度。在現時期的歷史環境下,立法更多地被視為政府行為,國家主義的痕跡在建設法治的初始階段更為濃厚,立法不用擔負責任便是一個重要體現。而減弱立法中的國家主義痕跡是走向法治所必需的。這就要求立法法也將立法行為同其他法律行為一樣看待,也將立法行為置于權利義務相統一的法律關系中去,使立法主體、立法者既有立法權力,又要擔負立法責任。還有,在現時期的歷史環境下,由于法制和法治的實際狀況的緣故,立法者中很少有人懂得立法技術,更難以正確運用立法技術,整個立法主體、立法者的立法技術水準,整個國家的立法技術水準,都還相當落后,而立法技術水準不予提升,立法質量必然出現問題,立法中的殘次品必然很多,而以殘次品出現的法律、法規、規章是難以實施、難以適應建設現代法治國家的需要的。這就要求立法法高度重視立法技術事宜。中國現時期的歷史環境,就是這樣要求人們注意減弱它的局限性的。
倘若立法者明了以上道理,明了歷史環境與立法法的聯系是具有正面和負面兩重性的,并且在制定立法法的過程中作出努力以盡量減弱歷史環境的負面影響亦即它的局限性,立法法的面貌、精神品格、質量水準,完全可以是另一番情形。
【參考文獻】
[1]周旺生.立法研究(第1卷)[M].北京:法律出版社,20xx.19-45.
[2]周旺生.立法論[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4.126.
環境論文3
新媒體是隨著數字化技術的發展和互聯網的普及而產生的,以較強的開放性、傳播性和互動性為主要特點,通過各種便攜式互聯網終端,將海量的信息即時傳播給用戶的新型網絡媒介。新媒體的發展給高校帶來了全新的德育環境,新媒體作為新生事物,使大學生的學習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維模式正在發生深刻地改變,越來越多的大學生趨向于通過新媒體學習知識,獲取資訊,新媒體中豐富的信息使大學生的認知和觀念受到影響。
一、新媒體視閾下的高校德育環境
眾所周知,環境是一切事物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和條件。新媒體視閾下高校的德育環境是指,在新媒體技術的推動下,依托數字化技術和龐大的用戶群體而產生的,對大學生思想政治、道德、行為等方面產生影響,對高校德育工作的開展具有一定影響力的教育環境[1]。
新媒體的發展正在深刻地影響著高校的德育環境,高校要對新媒體環境進行深入的研究,把握機遇,同時要對新媒體環境下高校德育工作面臨的問題進行分析,積極主動應對新媒體為高校德育環境帶來的消極影響。
二、新媒體環境下高校德育環境的現狀
(一)新媒體對高校德育環境的積極影響
1、為高校的德育工作開辟了新的空間
一直以來,高校德育工作是通過課堂、校園活動等方面開展的,在開展德育工作的過程中,注重道德內涵等理論知識的宣傳[2]。新媒體環境下,大學生對新事物、新文化的興趣更加強烈,同時,受成長環境的影響,他們對新生事物的接受能力較強。新媒體整合了傳統的網絡媒介,為大學生提供了新的抒發自我的空間,也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開展,特別是德育工作的開展開辟了新的空間。通過新媒體,高校德育工作者可以將德育工作的內容拓展至課堂以外,變傳統的灌輸式為啟發式,鼓勵學生積極參與,拓寬了德育工作的空間。
2、高效的傳播增強了德育工作的影響力
與以往的道德教育相比,新媒體環境下的高校德育工作更加全面,更加立體。教育者可以通過實時上傳,即時分享等方式開展德育工作,突破了課堂教學的限制。另一方面,通過新媒體開展德育工作,在工作內容上,突破了傳統傳授內容來自書本,來自案例的界限,以圖像、音頻、視頻等豐富的媒體語言進行展開,全面開展德育工作,使德育工作在表現形式上更生動具體,增強了所宣傳內容的趣味性,學生易于接受。
由此可見,新媒體的開放性、傳播性和互動性等特點,使得高校德育工作的開展具有更廣泛的參與性,為高校的德育工作開辟了新的空間,拓寬了德育工作的維度,豐富了德育工作的內容,增強了德育工作的影響力。
(二)新媒體對高校德育環境的消極影響
1、豐富的媒體信息,沖擊了德育環境
眾所周知,高校的德育工作注重道德內涵的傳授,具有較強的理論性,注重提高學生的文化品味和道德意識2。而新媒體無門檻的特點,使得其使用者和所傳播的內容不需要經過篩選和過濾,信息資源來源廣泛,具有較強的開放性,新媒體中摻雜著大量暴力、色情、庸俗的信息,這些良莠混雜的信息內容,沖擊了德育工作的大環境,高校德育工作的難度進一步增大。因此,在新媒體的環境下,高校德育環境更加復雜。
2、價值觀多元,道德意識薄弱
與其他互聯網媒介相似,新媒體具有較強的虛擬性和開放性,這樣的特點導致了新媒體中信息的來源模糊以及媒體言論的開放性。在新媒體中,各種文化思潮相互激蕩,價值觀念也呈現出多元化的特點。新媒體中不乏鼓吹西方價值觀念的內容,除此之外,還有一些消極的、庸俗的言論,大肆宣揚個人主義、拜金主義、享樂主義等錯誤的價值觀念。大學生正處于價值觀念形成的重要時期,稍有偏差都會導致大學生認知的偏差,從而影響到大學生正確價值觀念的形成。因此,新媒體中多元的價值觀念和道德意識沖擊了高校當前的主流德育環境。
三、新媒體環境下優化高校德育環境的策略
(一)借助新媒體,營造健康的校園文化環境
立德樹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根本任務,要在新媒體環境下開展德育工作,進一步優化高校德育環境,就要適應網絡社會的發展,加強新媒體與傳統德育工作的融合,在開展德育工作,弘揚優秀民族文化的同時,借助新媒體的傳播優勢,實現德育工作的現代化,用大學生喜聞樂見的方式開展德育工作,在確保德育工作宣傳內容的科學性、嚴謹性的基礎上,增強所宣傳內容的趣味性。關注學生的成長成才的同時,注重學生的差異性和階段性,貼近學生學習、生活的實際,打造寬松、平等的教育環境,增進師生間的交流溝通,營造健康的校園文化環境,從而優化高校德育環境。
(二)提升教育者和大學生的媒介素養
要實現新媒體與高校德育工作的融合,優化高校的德育環境,最基礎的工作在于切實提高教育者和大學生的媒介素養。媒介素養是指媒介使用者對媒介的使用能力,對媒體語言的接收、加工、處理能力以及對這些媒介信息的甄別能力和思辨能力。教育者要努力提升自身的媒介素養,力爭能占據新媒體環境下德育平臺中的主動地位,有指向性地引導、影響大學生,對于新媒體中出現的緊急事件及其他狀況有較強的把控能力和處理能力。另外,要注重培養大學生的媒介素養,要重點提高大學生對新媒體中海量信息的甄別能力和思辨能力,幫助學生形成正確的媒介思維方式。只有實現師生媒介素養的提高,才能真正發揮新媒體的作用,使新媒體為高校德育工作所用,使新媒體環境下高校德育環境得以優化。
(三)提升大學生的網絡道德意識
新媒體中的信息涵蓋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任何用戶都可以實現實時上傳,其中信息真假難辨,其中不乏網絡謠言等虛假信息,對大學生的身心發展產生了不良影響。事實上,開放的新媒體并不代表著完全的自由,新媒體為大學生提供了自我抒發的平臺,大學生可以通過新媒體自由地展示自己,發表言論,更重要的是,要培育大學生的網絡道德意識和責任感,要使大學生認識到,網絡的自由并不是絕對的自由,是基于一定的道德和規范之上的,要構建良好的新媒體網絡秩序,需要參與者規范自身的行為。提升大學生的網絡道德意識,對進一步優化高校德育環境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預拌混凝土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建設論文
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預拌混凝土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建設論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環境保護目的與意義
控制重大環境污染因素及危險源,加強預拌混凝土行業的環境保護管控,提高環境保護意識,嚴格控制污染,促進文明綠色生產,還給人們藍天白云。
2、混凝土企業如何做好環境保護制度
霧霾的持續出現,對人們的健康及出行造成較大的影響。作為混凝土行業,要從自身來控制污染源頭,制定環境保護制度,為環保出份力。企業必須設立環境保護領導辦公室,負責組織、落實、監督環境保護工作,實時調取監控進行落實。在生產現場要有專人灑水降塵(做到早、中、晚各一次),防止揚塵,污染環境。廠內放置專用垃圾桶,垃圾清理前應進行灑水降塵,在生產區域要嚴格控制亂扔垃圾。水泥和其他易飛揚的粉狀材料,應安排在罐內存放,砂、石等骨料應存放于安裝全封閉大棚的料場內,運輸時要防止漏灑,裝卸時應采取有效措施,砂、石料場安裝自動噴淋設備,用于降塵,降低大氣污染指數。混凝土運輸車輛清洗廢水、地面沖洗水,經收集、砂石分離、沉淀處理后回收再利用。生產中產生的廢渣、不合格產品要有專用存放池存放(定期外運),粉料罐體要安裝自動除塵裝置用來收集排氣口排出的粉料,做到回收再利用,杜絕粉塵外溢,對環境造成污染。企業內部設立的環保辦公室要制定定期內部檢查制度,采取三定原則(定人、定時、定措施)予以整改,要責任到人。制定周期環境保護培訓計劃,采取多種形式進行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活動(設有環境保護宣傳專欄),用于提高個人的環境保護意識和法制觀念。
企業的應對市場營銷環境變化的策略論文(通用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寫過論文,肯定對各類論文都很熟悉吧,借助論文可以達到探討問題進行學術研究的目的。還是對論文一籌莫展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企業的應對市場營銷環境變化的策略論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企業的應對市場營銷環境變化的策略論文 篇1
摘要: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完善化發展,市場營銷已經步入一個發展的新階段。如今,市場營銷環境的改變以及新經濟時代下全球經濟一體化的發展,給企業的發展帶來了嚴峻的挑戰。為了應對市場營銷環境的變化,開展新的企業發展策略,將是推動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必然措施。文章結合市場營銷環境,提出企業的應對策略。
關鍵詞:市場營銷環境;企業發展;應對策略
市場營銷環境的變化預示著一個新經濟時代的到來,這給企業的發展帶來挑戰的同時,也給企業指明了一條新的發展道路。而今,企業之間的競爭日益加劇,要想在企業當中脫穎而出,除了完善企業內部的營銷結構之外,還需要改善企業的市場營銷策略。只有順勢而為,才能提升企業產品的營銷量,在市場競爭中取得優勢位置。
一、市場營銷環境的挑戰
(一)營銷環境背景下的挑戰
企業的營銷發展,既需要依靠企業的營銷策略的革新,還需要掌控外界營銷環境的變化,尤其是市場營銷環境變化。企業只有應對市場營銷環境變化,才能在市場的競爭中獲取一席之地①。企業必須在調整內部營銷結構之后,立足于企業發展現狀,開展多元化的營業營銷策略。因此,企業只有大力開展營銷創新,順著市場營銷環境變化而變化,并制定一系列新形勢的市場營銷策略,才能更好應對新常態的挑戰。
簡談環境工程的發展史論文(通用6篇)
在日常學習和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經常看到論文的身影吧,借助論文可以有效提高我們的寫作水平。你所見過的論文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簡談環境工程的發展史論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簡談環境工程的發展史論文 篇1
摘要:環境問題已經成為影響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全球性問題,國際社會對環境問題也給與了高度重視,各國都在積極探索環境保護與治理經驗。環境保護已經成為世界性的主題,是我國基本國策之一,環境監測是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基礎,是環境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環境保護工程是一項長期的發展工程,環境保護需要全社會普遍關注、共同努力才能夠收到成效。
關鍵詞:環境問題;環境保護;環境監測
現如今,環境問題已經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重視,隨著環境問題的引出,逐步發展起來一種專業環境工程管理。環境工程管理主要是研究保護和改善環境,解決現實中存在的一些環境問題。環境工程管理所涉及的范圍比較廣,大氣、水體、聲學、固體等知識都需要掌握和了解,環境工程管理還需要掌握較高的分析測量技術,能夠有效利用現代化測量手段進行檢測,并且能夠獨立判斷環境中出現的一些問題,做好環境的規劃、設計和管理。隨著技術的進步,國家對環境工程管理力度不斷加大,環境工程管理已經在我國工程管理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1、環境工程的目標和管理手段
1.1環境工程的目標
環境工程的目標主要是為了滿足目前的環境要求,同時,這種環境要求還不能違背環境管理系統中的其他要求,要和其他要求相兼容,在這個前提下進行的環境工程活動。環境工程管理就是為了從整體上將環境管理系統上升一個層次,使得環境管理達到一個最佳的狀態。環境工程活動不僅要注重目標的實現,同時也要注重實施環境工程所付出的成本。要保證用最少的投資獲得最佳的環境保護效果。例如:如果發現有一種產品受到環境各種因素影響,我們可以采用兩種方法解決,一種方法是購買更加耐受的產品或者質量更好的產品,或者花費更多的資金購買儀器設備制造更好的產品,另一種方法是將生產的產品改善環境,使得產品在較好的條件下工作。如果我們采用環境工程管理方式,我們就會將以上問題納入環境工程管理的整個系統。所以,通過環境工程管理目標以及環境管理系統認真分析,我們就會得出要使用成本最低的方法,使得環境管理達到一個最佳的狀態。另外,產品的環境要求一定不能違背環境管理系統中的其他要求,要和其他要求相兼容,生產的產品不能夠和系統相矛盾,也不能夠和系統不協調,盡管從許多方面來說系統中的矛盾比較多,但是,有效的解決這些矛盾可以逐步提升系統的效能。
創設良好心育環境促進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論文(精選8篇)
在影響學生心理健康的諸種因素中,除青少年的生理特點、家庭因素和社會因素外,學校因素的影響也非常重要。因為學校是學生學習和生活的主要場所,學生每天的大部分時間是在學校度過的。所以學校的教育指導思想、教師素質、學校人際關系和學校環境等均直接影響著學生心理健康狀況。本文試對“學校環境”這一影響因素進行一點粗淺的探討。
創設良好心育環境促進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論文 篇1
一、學校環境對學生心理健康的作用既然學生每天的大部時間是在學校中度過,那么學校的環境氣氛就潛移默化地塑造著學生的心理素質,亦即,學校自身的環境是影響學生心理發展的根源。因此,要創設一個有利于學生心理健康發展的校園環境,為其心理的發展提供良好的基礎和條件。
學校環境可以分為物質的靜態環境和心理環境兩大類,這兩種環境對學生的心理形成與發展都起著暗示薰陶的作用。物質環境主要指校容校貌,如校園內蔥郁的花草樹木,潔凈的教學設施,每一個角落都可給人以美的感受,都可使學生從中得到教育和心靈的凈化。而心理環境則包括良好的校風、班風、和諧的人際關系及動態的校園文化等,廣義的校園文化應包括校風班風。良好的風氣催人積極向上、團結協作、人際關系融洽,這樣的環境能使學生具有安全感,并獲得愉快的情緒體驗,減少各種心理行為問題的發生,使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得到改善和提高,對學生心理健康產生深刻的影響。而消極的風氣則使人情緒低落,感到壓抑、紀律松懈、師生關系緊張,教師的教育態度和水平也必然降低。這對學生的心理健康會造成極壞的影響。可見心理環境比之物質環境具有更為重要的作用。
淺談幼兒環境保護教育論文
在日復一日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會接觸過論文吧,論文是一種綜合性的文體,通過論文可直接看出一個人的綜合能力和專業基礎。你寫論文時總是無從下筆?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淺談幼兒環境保護教育論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淺談幼兒環境保護教育論文1
人類與環境密切相關。由于污染的擴散和生態平衡的破壞,地球這個人類共同的家園已經顯示出一張黃牌。為了人類的生存和未來,必須重視環境保護和生態環境的改善。幼兒是人類的未來,也是明天地球的主人。我們的教育工作者有責任首先讓幼兒了解環境與人類的關系,幫助幼兒培養環境保護意識,并成為環境保護的小衛士。因為許多習慣是在幼兒時期形成的,所以幼兒園的兒童教育應該更多地應用于實踐。我認為環境保護是一個大課題,需要我們大家努力。但是如何從小培養孩子的環保意識呢?
首先,教師的言行對孩子的影響是潛移默化的。
幼兒社會學習具有模仿性強、容易被暗示的特點。教師的言行直接影響他們。因此,要培養孩子對自然環境的興趣,教師本身必須對他們充滿感情,這對孩子來說非常重要。
在引導孩子進行各種認知活動時,我們盡力理解和滿足他們的好奇心,陪他們玩耍,讓他們提問,有時問他們問題,從而激發他們一起討論和思考。例如,有一次,我看見玲玲在樓梯上把餐巾扔在地上。她以為我沒看見,沒有一個孩子主動撿起來。所以我拿起餐巾,故意對著孩子喊道,“哦,天哪!誰扔的?它弄臟了我們所有美麗的幼兒園!”只見玲玲紅著臉低下了頭,什么也沒說。借此機會,我會告訴孩子們,將來我們應該主動撿起地上的垃圾,這樣我們的幼兒園才會永遠美麗。從那以后,孩子們一看到外面的垃圾就會主動撿起來,亂扔垃圾的習慣也大大減少了。
淺談網絡環境下的德育教育論文(精選11篇)
一、網絡對學生的危害
(一)網絡容易上癮,荒廢學業
經過調查,大多數學生上網都不是為了學習,而是為了聊天和玩游戲,真正在網上查找資料、瀏覽有價值信息的學生很少。由于上網時間長,擠占了學生的睡眠時間,休息少,上課時無精打采,常打瞌睡,精神萎靡,長此以往就會造成學習效率低下,無法按時完成各項學習任務。也有的學生為了上網甚至遲到、早退、曠課、夜不歸宿……既浪費了寶貴的學習時間,也荒廢了學業。
(二)容易影響身體健康
長期沉迷于網絡之中,使人精力高度集中,血液流動加快,導致心跳加速,長久下去,使眼睛長期處于疲勞狀態,危害視力,嚴重時會使脊椎變形,進而影響身體健康,也會使學生減少與他人交流的愿望,甚至會患上電腦自閉癥,使身體長期處于亞健康狀態,或直接導致心理障礙,不利于身心的健康發展。
(三)容易引發青少年犯罪
互聯網上存在著一些色情與暴力的內容,學校、家長最擔心的就是孩子容易受到它們的影響。由于小學生心智不成熟,這些思想可能會影響到他們的一生,造成不可估量的惡果。據不完全統計,未成年人犯罪20%與網吧有關,另外色情內容和暴力游戲容易讓學生走入歧途。
二、如何進行網絡環境下的德育教育
為了引導學生養成良好的網絡道德,我校充分利用網絡的優勢,因勢利導,有效地開辟網絡新陣地。下面就網絡環境下的德育教育談幾點自己的見解:
(一)加強校園綠色網絡文化建設
網絡德育作為學校德育教育工作的延伸,更應該積極發揮學校的育人功能,引導學生把時間和精力用到學習和創造當中去。加強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愛國主義和集體主義思想教育,使網絡成為宣傳思想政治的重要陣地;同時綜合運用互聯網、校外報刊,以生動活潑的形式進行思想道德教育。同時,學校也可以為學生提供平臺,讓孩子們有展示自己的機會,將有創意的作品展示出來并參加一年一度的電腦制作大賽;讓孩子在學習和活動的過程中迸發出智慧的火花,充分展現自己的創造能力,既加強了思想道德教育,也突出了對學生的引導塑造功能。
礦山環境治理中3S技術的應用實踐分析論文(精選9篇)
在社會的各個領域,大家總少不了接觸論文吧,論文寫作的過程是人們獲得直接經驗的過程。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寫一篇優秀的論文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礦山環境治理中3S技術的應用實踐分析論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礦山環境治理中3S技術的應用實踐分析論文 篇1
摘要:礦產資源是我國經濟發展的主要物質資源。但長期以來,國家在礦產資源的開發和利用方面卻疏忽了對于環境的治理和生態的保護,破壞了礦區的生態平衡,造成了極大的生產建設負面影響。但隨著現代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3S技術已經成為礦山環境治理的主要手段,本文將首先概述3S技術的主要內容,再通過實際事例簡要分析3S技術的具體應用。
關鍵詞:礦區環境治理 生態環境 地質災害
對礦產資源的過度采集導致了礦山的生態環境惡劣,它主要包括了生態破壞、地質災害和環境污染,所以礦山環境問題已經成為世界各國都重點關注的對象。
1、3S技術
3S技術所指的是RS遙感技術,GIS地理信息系統以及GPS全球定位系統。這三項技術各有所長,是空間通信技術、傳感器計算機技術與衛星定位導航技術的結合體。
1.1遙感技術
遙感(Remote Sensing,RS)是一種具有對地觀測性能的綜合性技術。它的應用主體就是遙感探測儀。遙感探測儀能夠做到不接觸探測目標就能遠程將目標的電磁波特性完全記錄下來,數據被記錄之后對其進行綜合性解析,最終獲得需要的結果。
新媒體環境下電視新聞發展策略論文(精選15篇)
在社會的各個領域,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論文了吧,論文是對某些學術問題進行研究的手段。那么,怎么去寫論文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新媒體環境下電視新聞發展策略論文(精選1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新媒體環境下電視新聞發展策略論文 篇1
一、提高電視新聞內容的時效性、吸引力
(一)提高新聞內容的時效性。互聯網新聞具有及時性和海量性,這是傳統電視新聞比不了的。因為其具有寬廣的網絡平臺,而傳統電視新聞信息的獲得是靠記者采訪、實地搜集等方式匯集而成,這種獲取方式雖然保證了新聞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但浪費了大量的時間,導致電視新聞內容過時了。要想提高電視新聞內容的時效性,就需要與新興網絡媒體進行合作,以寬廣的網絡平臺作為信息提供平臺,對需要的社會熱點和新聞線索進行篩選,然后針對性的進行實地確認,這樣就跳過了尋找社會熱點和新聞線索的環節,這樣不止保證了新聞內容的時效性,同時也確保了新聞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二)提高電視新聞內容的吸引力。目前許多電視新聞的內容,不是某領導視察,就是國家新政策的公布,或是某某會議召開,以這樣的形式來體現新聞節目的高端性和權威性。但電視新聞的受眾是廣大的人民群眾,他們關心的是和他們利益息息相關的新聞,只有貼合他們生活的新聞才能吸引他們注意。2011年中央電視臺推出的“走基層”系列電視新聞報道引起了全社會的強烈反響。這檔電視新聞的成功在于它將視角放到了普通老百姓的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事項上,真實的反映了基層人民的生活狀況,同時也傳遞出了中央“親民”“愛民”的民生取向。我國的電視新聞依靠其強大的背景和資源,在主流化內容的生產和傳播中占據著壟斷的地位。但主流化內容并不能吸引受眾的喜愛,特別是年輕人,而且內容的形式主要以主持人或播音主持的口述為主,難以生動的傳播出新聞信息。新媒體的自由度和個人化色彩更重,更符合年輕人的“口味”,這也是網絡新聞受年輕人喜歡的原因之一。要想提高電視新聞內容的吸引力,就應該大膽利用網絡多媒體的新聞信息傳播方式,如視頻、圖片、語音等。內容上也應在把握住政治方向和思想先進的前提下,增加內容的趣味性和新穎程度。
云計算環境下的大規模圖數據處理技術思考論文(精選7篇)
在現實的學習、工作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會接觸到論文吧,論文是指進行各個學術領域的研究和描述學術研究成果的文章。你知道論文怎樣才能寫的好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云計算環境下的大規模圖數據處理技術思考論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云計算環境下的大規模圖數據處理技術思考論文 篇1
摘要:云計算作為一種新型互聯網相互的應用模式,云計算的應用革新了IT產業,為推動IT產業良好奠定基礎。而近些年迅速崛起的生物信息網絡、Web分析網絡等新型網絡的推出,對大規模圖數據處理功能提出更高的要求。此種情況下,需要在云計算環境下,優化運用大規模圖數據處理技術,提高大規模圖數據處理功能。基于此點,筆者將從概述云計算展開,就云計算環境下大規模圖數據處理技術應用優勢進行分析,從而探究云計算大環境下大規模圖數據處理技術的有效應用。
關鍵詞:云計算環境;大規模圖數據;處理技術;應用優勢
圖是計算機科學中最常用的一類抽象數據結構,在結構和語義方面比線性表更加復雜,更具有一般性表述能力。因此,當前所推出的新型網絡社交網絡分析、語義Web分析、生物信息網絡分析等,對大規模圖數據處理提出更高的要求。要想使新型網絡可以高效、靈活的運用,需要優化運用大規模圖數據處理技術,使其可以對大規模圖進行高效的處理。所以,在云計算環境下,優化運用大規模圖數據處理技術是非常有意義的。
1、云計算概述
1.1云計算
云計算是于2007年美國IBM公司在互聯網技術高速發展背景下提出的,將其定義為:可以同時描述一個系統平臺或是一種類型的應用程序,核心為互聯網。由此總結的云計算的技術特點為:
環境保護與可持續發展論文(通用11篇)
在社會的各個領域,大家都經常看到論文的身影吧,論文是描述學術研究成果進行學術交流的一種工具。還是對論文一籌莫展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環境保護與可持續發展論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環境保護與可持續發展論文 篇1
摘要:在水利水電工程中,施工技術是確保工程質量的重要保障。但是在注重施工技術質量的同時,還需要切實注重環境保護工作的開展,才能更好地適應未來發展的需要。因而文章正是基于這一視角,對目前在水利水電施工中的技術問題進行了探討,提出了幾點促進技術問題優化和完善的對策,并提出加強環境保護的幾點措施。希望通過文章的論述,更好地促進水利水電事業與環保事業的可持續發展,并為此而不懈的努力。
關鍵詞: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技術問題;環境保護
在水利水電工程中,存在的施工技術問題較多。這些技術問題如果得不到及時高效的處理,將極大的影響工程質量,還會對周邊生態環境的保護帶來影響。所以我們必須對這些技術問題進行總結,才能更好地提高環境保護的成效。并采取相應的環境保護措施,最終實現雙贏。以下筆者就此展開幾點探究性的分析。
1技術問題分析
在水利水電施工中,存在的技術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在施工技術圖紙方面存在諸多亟待完善的地方。這主要是有時為了趕工期而發生圖紙不完善的地方,導致施工進度和質量受到影響。加上在施工之前對施工技術圖紙的驗收不完善,也可能因此引發技術質量問題。二是在施工技術人員方面,有的施工技術人員自身的專業技術水平有限,導致施工中存在的一些技術質量問題沒有得到及時的處理而引發質量安全隱患,加上施工中忽視對技術人員的監督,使得質量問題頻現。三是在施工管理方面,由于在施工現場的管理不當,導致施工中存在的質量隱患沒有得到及時的發現和處理,在施工中存在偷工減料和不按規范施工的情況,最終導致其技術質量問題突出。有時甚至對于出現的質量問題也沒能引起重視,導致發生更大的質量安全事故,所以必須引起我們的重視。四是在施工質量檢驗措施和設備方面,由于這些措施和設備較為落后,且設備的更新力度不足,導致工程質量的實際效果沒有檢驗出來,最終影響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的提升和完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