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司法考試真題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前身是國家司法考試。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和《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2018)的有關規定設立的法律類職業證書考試。
2010司法考試真題1
試卷四
提示:本試卷為分析、論述題。請將各題答案書寫在答題紙的對應位置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本題16分)
案情:王某與甲公司于20xx年2月簽訂合同,約定王某以40萬元向甲公司購買1輛客車,合同簽訂之日起1個月內支付30萬元,余款在20xx年2月底前付清,并約定在王某付清全款之前該車所有權仍屬甲公司。王某未經其妻同意,以自家住房(婚后購買,房產證登記所有人為王某)向乙銀行抵押借款30萬元,并辦理了抵押登記。王某將30萬元借款支付給甲公司后購回客車。王某請張某負責跟車經營,并商定張某按年終純收入的5%提成,經營中發生的一切風險責任由王某承擔。
20xx年6月,該車營運途中和一貨車相撞,車內乘客李某受重傷,經救治無效死亡。客車因嚴重受損被送往丁廠修理,需付費3萬元。經有關部門認定,貨車駕駛員唐某違章駕駛,應對該交通事故負全責。后王某以事故責任在貨車方為由拒付修理費,丁廠則拒絕交車。20xx年12月,因王某借款到期未還,乙銀行申請法院對該客車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并請求對王某住房行使抵押權。
問題:
1.王某和張某之間是否成立合伙關系?為什么?
2.乙銀行能否對王某住房行使抵押權?為什么?
3.丁廠拒絕交車是否合法?為什么?
4.王某應否對李某的繼承人承擔支付賠償金的責任?為什么?
5.法院對客車采取財產保全措施是否合法?為什么?
6.唐某應否承擔刑事責任? 為什么?
二、(本題20分)
案情:甲公司簽發金額為1000萬元、到期日為20xx年5月30日、付款人為大滿公司的匯票一張,向乙公司購買A樓房。甲乙雙方同時約定:匯票承兌前,A樓房不過戶。
其后,甲公司以A樓房作價1000萬元、丙公司以現金1000萬元出資共同設立丁有限公司。某會計師事務所將未過戶的A樓房作為甲公司對丁公司的出資予以驗資。丁公司成立后占有使用A樓房。
20xx年9月,丙公司欲退出丁公司。經甲公司、丙公司協商達成協議:丙公司從丁公司取得退款1000萬元后退出丁公司;但顧及公司的穩定性,丙公司仍為丁公司名義上的股東,其原持有丁公司50%的股份,名義上仍由丙公司持有40%,其余10%由丁公司總經理賈某持有,賈某暫付200萬元給丙公司以獲得上述10%的股權。丙公司依此協議獲款后退出,據此,丁公司變更登記為:甲公司、丙公司、賈某分別持有50%、40%和10%的股權;注冊資本仍為20xx萬元。
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要求丁公司為其貸款提供擔保,在丙公司代表未到會、賈某反對的情況下,丁公司股東會通過了該擔保議案。丁公司遂為甲公司從B銀行借款500萬元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同時,乙公司亦將其持有的上述1000萬元匯票背書轉讓給陳某。陳某要求丁公司提供擔保,丁公司在匯票上簽注:"同意擔保,但A樓房應過戶到本公司。"陳某向大滿公司提示承兌該匯票時,大滿公司在匯票上批注:"承兌,到期丁公司不垮則付款。"
20xx年6月5日,丁公司向法院申請破產獲受理并被宣告破產。債權申報期間,陳某以匯票未獲兌付為由、賈某以替丁公司代墊了200萬元退股款為由向清算組申報債權,B銀行也以丁公司應負擔保責任為由申報債權并要求對A樓房行使優先受償權。同時乙公司就A樓房向清算組申請行使取回權。
問題:
1.丁公司的設立是否有效?為什么?
2.丙退出丁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為什么?
3.丁公司股東會關于為甲公司提供擔保的決議是否有效?為什么?
4.陳某和賈某所申報的債權是否構成破產債權?為什么?
5.B銀行和乙公司的請求是否應當支持?為什么?
6.各債權人若在破產程序中得不到完全清償,還可以向誰追索?他們各自應承擔什么責任?
三、(本題18分)
案情:老方創作的紀實小說《村支書的苦與樂》,以某縣吳村村支部書記吳某為原型進行創作,其中描述了他與村霸林申(以林甲為原型)之間斗智斗勇的沖突場面。小說在《山南海北》雜志發表后,林甲認為小說將村支書作為正義的化身進行描述,將自己作為"村霸"進行刻畫,侵犯其名譽權。林甲起訴老方,請求賠償經濟損失2萬元并賠禮道歉。
法院受理本案后,追加雜志社為共同被告。由于林甲死亡,法院變更其子林乙為原告,其后又準許林乙將請求賠償經濟損失的數額變更為3萬元。一審過程中,被告提出了當地鎮黨委處理林甲相關問題的決定(檔案材料)作為證據,證明小說的描述有事實根據。一審判決認為,鎮黨委辦公室雖然給老方提供了處理決定(檔案材料),但并未明確同意可據此創作小說,故該材料不能作為證據;同時認為,雜志社編輯與作家老方和林甲雖不認識,難以核實有關事實,但也不能免除侵權責任,故認定老方和雜志社構成侵權,判決賠償經濟損失3萬元,并在《山南海北》上刊登小說情節失實的聲明以消除影響。判決未涉及賠禮道歉的問題。
林乙、老方和雜志社均提出了上訴,二審法院經過書面審查,未接觸當事人,直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一審法院經過重審,判決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雙方當事人均未再提出上訴。老方和雜志社在判決確定的期限內履行了賠償義務,但拒絕賠禮道歉。
問題:
1.林甲起訴后能否申請法院責令雜志社停止本期的發行?依據何在?
2.林乙在訴訟結束后能否另案起訴,請求老方賠償精神損害?為什么?
3.如何評價法院在一審程序中的做法?
4.如何評價法院一審判決?為什么?
5.本案二審當事人的訴訟地位應當如何確定?如何評價二審法院裁定發回重審的程序?
6.若林乙對賠禮道歉的判決內容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對本案義務人可采取哪些措施?
四、(本題26分)
案情:甲在20xx年10月15日見路邊一輛面包車沒有上鎖,即將車開走,前往A市。行駛途中,行人乙攔車要求搭乘,甲同意。甲見乙提包內有巨額現金,遂起意圖財。行駛到某偏僻處時,甲謊稱發生故障,請乙下車幫助推車。乙將手提包放在面包車座位上,然后下車。甲乘機發動面包車欲逃。乙察覺出甲的意圖后,緊抓住車門不放,被面包車拖行10余米。甲見乙仍不松手并跟著車跑,便加速疾駛,使乙摔倒在地,造成重傷。乙報警后,公安機關根據汽車號牌將甲查獲。
訊問過程中,雖有乙的指認并查獲贓物,但甲拒不交待。偵查人員丙、丁對此十分氣憤,對甲進行毆打,造成甲輕傷。在這種情況下,甲供述了以上犯罪事實,同時還交待了其在B市所犯的以下罪行:20xx年6月的一天,甲于某小學放學之際,在校門前攔截了一名一年級男生,將其騙走,隨即帶該男生到某個體商店,向商店老板購買價值5000余元的高檔煙酒。在交款時,甲聲稱未帶夠錢,將男生留在商店,回去拿錢交款后再將男生帶走。商店老板以為男生是甲的兒子便同意了。甲攜帶煙酒逃之夭夭。公安機關查明,甲身邊確有若干與甲騙來的煙酒名稱相同的煙酒,但未能查找到商店老板和男生。
本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后,甲稱其認罪口供均系偵查人員丙、丁對他刑訊逼供所致,推翻了以前所有的有罪供述。經檢察人員調查核實,確認了偵查人員丙、丁對甲刑訊逼供的事實。
問題:
請根據我國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對上述案例中甲、丙、丁的各種行為及相關事實分別進行分析,并提出處理意見。
五、(本題35分)
20xx年7月,某港資企業投資2.7億元人民幣與內地某市自來水公司簽訂合作合同,經營該市污水處理。享有規章制定權的該市政府為此還專門制定了《污水處理專營管理辦法》,對港方作出一系列承諾,并規定政府承擔污水處理費優先支付和差額補足的義務,該辦法至合作期結束時廢止。
20xx年2月市政府以合作項目系國家明令禁止的變相對外融資舉債的"固定回報"項目,違反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妥善處理現有保證外方投資固定回報項目有關問題的通知》的精神,屬于應清理、廢止、撤銷的范圍為由,作出"關于廢止《污水處理專營管理辦法》的決定",但并未將該決定告知合作公司和港方。港方認為市政府的做法不當,理由是:其一,國務院文件明確要求,各級政府對涉及固定回報的外商投資項目應"充分協商"、"妥善處理",市政府事前不做充分論證,事后也不通知對方,違反了文件精神;其二,1998年9月國務院通知中已明令禁止審批新的"固定回報"項目,而污水處理合作項目是20xx年經過市政府同意、省外經貿廳審批、原國家外經貿部備案后成立的手續齊全、程序合法的項目。
請:
1.運用行政法原理對某市政府的上述做法進行評論;
2.結合上述事件論述依法治國和公平正義的法治理念。
答題要求:
1.觀點明確,論證充分,邏輯嚴謹,文字通順;
2.不少于600字。
六、(本題35分)
某民法典第一條規定:"民事活動,法律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依照習慣;沒有習慣的,依照法理。"
請:
1.比較該條規定與刑法中"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原則的區別及理論基礎;
2.從法的淵源的角度分析該條規定的涵義及效力根據;
3.從法律解釋與法律推理的角度分析該條規定在法律適用上的價值與條件。
答題要求:
1.在上述3個問題中任選其一作答,或者自行選擇其他角度作答;
2.在分析、比較、評價的基礎上,提出觀點并運用法學知識闡述理由;
3.觀點明確,論證充分,邏輯嚴謹,文字通順;
4.不少于600字。
2010司法考試真題2
【提要】司法考試真題信息 : 歷年司法考試真題及答案解析:環境保護法
76。某節目演出組到某山區演出,該地屬自然保護區范圍。演出組在某一天然景點搭設了一座棧橋,為運送演出設備在區內修建了一條簡易公路。區內環境和植被因此遭受一定程度的毀壞。演出計劃得到了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批準,演出組并已付錢請當地人承擔恢復原貌工作。關于該事件的下列哪些意見是錯誤的?
A。演出組在該自然保護區內景點修建的是臨時建筑物,其影響環境的行為不受我國環境保護法的約束
B。演出組為了演出需要而搭設棧橋,不屬于工業性項目,也沒有排放污染,環境保護管理部門無需過問
C。演出組的行為即使對當地環境有影響,也不構成跨區環境問題,不屬于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管范圍
D。對于該演出組的上述行為,我國法律目前沒有可適用的處罰規定
答案:ABCD
解析:《環境保護法》第6條規定:“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并有權對污染和破壞環境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檢舉和控告。”該演出組的行為雖然是臨時的,也沒有排放污染,但構成了對環境的破壞,故A、B錯誤;《環境保護法》第7條第l款規定:“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的監督管理。”第18條規定:“在國務院、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的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和其他需要特別保護的區域內,不得建設污染環境的工業生產設施;建設其他設施,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過規定的排放標準。已經建成的設施,其污染物排放超過規定的排放標準的,限期治理。”該演出組的行為雖不構成跨區環境問題,但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仍有權監管,故C錯誤;《民法通則》第124條規定:“違反國家保護環境防止污染的規定,污染環境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環境保護法》第38條規定:“對違反本法規定,造成環境污染事故的企業事業單位,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規定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根據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處以罰款;情節較重的,對有關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政府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可見,我國法律對此類環境破壞行為明確規定了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故D錯誤;由此可知,本題答案為ABCD。
2010司法考試真題3
一、(不定項選擇題)
甲國公民庫克被甲國刑事追訴,現在中國居留,甲國向中國請求引渡庫克,中國和甲國間無引渡條約。關于引渡事項,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甲國引渡請求所指的行為依照中國法律和甲國法律均構成犯罪,是中國準予引渡的條件之一
B.由于庫克健康原因,根據人道主義原則不宜引渡,中國可以拒絕引渡
C.根據中國法律,引渡請求所指的犯罪純屬軍事犯罪的,中國應當拒絕引渡
D.根據甲國法律,引渡請求所指的犯罪純屬軍事犯罪的,中國應當拒絕引渡
【本題來源】20xx年司法考試《卷一》真題第92題
【正確答案】 ABCD
【解析】
《引渡法》第7條規定,外國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提出的引渡請求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才能準予引渡:
(一)引渡請求所指的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請求國法律均構成犯罪;
(二)為了提起刑事訴訟而請求引渡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請求國法律,對于引渡請求所指的犯罪均可判處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其他更重的刑罰;為了執行刑罰而請求引渡的,在提出引渡請求時,被請求引渡人尚未服完的刑期至少為六個月。對于引渡請求中符合前款第一項規定的多種犯罪,只要其中有一種犯罪符合前款第二項的規定,就可以對上述各種犯罪準予引渡。所以,A選項正確。
第8條規定,外國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提出的引渡請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拒絕引渡: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被請求引渡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
(二)在收到引渡請求時,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司法機關對于引渡請求所指的犯罪已經作出生效判決,或者巳經終止刑事訴訟程序的;
(三)因政治犯罪而請求引渡的,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給予被請求引渡人受庇護權利的;
(四)被請求引渡人可能因其種族、宗教、國籍、性別、政治見解或者身份等方面的原因而被提起刑事訴訟或者執行刑罰,或者被請求引渡人在司法程序中可能由于上述原因受到不公正待遇的;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者請求國法律,引渡請求所指的犯罪純屬軍事犯罪的;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者請求國法律,在收到引渡請求時,由于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或者被請求引渡人巳被赦免等原因,不應當追究被請求引渡人的刑事責任的;
(七)被請求引渡人在請求國曾經遭受或者可能遭受酷刑或者其他殘忍、不人道或者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者處罰的;
(八)請求國根據缺席判決提出引渡請求的。但請求國承諾在引渡后對被請求引渡人給予在其出庭的情況下進行重新審判機會的除外。C選項正確,D選項正確。
第9條規定,外國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提出的引渡請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拒絕引渡: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對于引渡請求所指的犯罪具有刑事管轄權,并且對被請求引渡人正在進行刑事訴訟或者準備提起刑事訴訟的;
(二)由于被請求引渡人的年齡、健康等原因,根據人道主義原則不宜引渡的。B選項正確。
二、(不定項選擇題)
迅輝制藥股份公司主要生產健骨消痛丸,公司法定代表人陸某指令保管員韓某采用不登記入庫、銷售人員打白條領取產品的方法銷售,逃避繳稅65萬元。迅輝公司及陸某以逃稅罪被起訴到法院。
可以作為迅輝公司單位犯罪的訴訟代表人的是:
A.公司法定代表人陸某
B.被單位委托的職工王某
C.保管員韓某
D.公司副經理李某
【本題來源】20xx年司法考試《卷二》真題第92題
【正確答案】B
【解析】
根據《刑事訴訟法解釋》第279條的規定,本題中,公司法定代表人陸某屬于被指控單位犯罪的*接責任人員,無法作為訴訟代表人,選項A錯誤。被告單位委托的職エ王某可以作為訴訟代表人,選項B正確。保管員韓某作為案件知情人,負有作證的義務,無法作為訴訟代表人,選項C錯誤。公司副經理李某并不是被告単位委托的其他負責人,不能作為訴訟代表人,選項D錯誤。綜上,本題選B。
三、(不定項選擇題)
高崎、田一、丁福三人共同出資200萬元,于20xx年4月設立“高田丁科技投資中心(普通合伙)”,從事軟件科技的開發與投資。其中高崎出資160萬元,田、丁分別出資20萬元,由高崎擔任合伙事務執行人。
20xx年6月,丁福為向鐘冉借錢,作為擔保方式,而將自己的合伙財產份額出質給鐘冉。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就該出質行為,高、田二人均享有一票否決權
B.就該出質行為,高、田二人均享有一票否決權
C.在丁福偽稱已獲高、田二人同意,而鐘冉又是善意時,鐘冉善意取得該質權
D.在丁福未履行還款義務,如鐘冉享有質權并主張以拍賣方式實現時,高、田二人享有優先購買權
【本題來源】20xx年司法考試《卷三》真題第92題
【正確答案】AD
【解析】
由于合伙人丁福的出質行為實際上未取得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因此其行為無效,因此即使鐘冉是善意的,也不能取得質權,只能獲得
賠償。因此,A正確,C錯誤。
權利出質僅滿足合伙人一致同意即生效,所以B也錯誤。
依《合伙企業法》第23條規定,D正確。
2016國家司法考試一卷多選題真題
國家司法考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及《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設立的職業證書考試。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6國家司法考試一卷多選題真題,歡迎大家閱讀。
51.我國于2015年公布了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隨即作出修改。對此,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A.在我國,政策與法律具有共同的指導思想和社會目標
B.立法在實踐中總是滯后的,只能“亡羊補牢”而無法適度超越和引領社會發展
C.越強調法治,越要提高立法質量,通過立法解決改革發展中的問題
D.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有助于緩解人口老齡化對我國社會發展的壓力
52.法治政府建設要求行政部門不得任意擴權、與民爭利,避免造成“有利爭著管、無利都不管”的現象。下列哪些做法有助于避免此現象的發生?
A.某省政府統籌全省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職能,破除地方保護主義
B.某市要求行政審批部門與中介服務機構脫鉤,放寬中介服務機構準入條件
C.某區依法糾正行政不作為、亂作為,堅決懲處失職、瀆職人員
D.某縣注重提高行政效能,縮短行政審批流程,減少行政審批環節
53.全面依法治國要求加強人權的司法保障,下列哪些做法體現了這一要求?
A.最高法院、公安部規定在押刑事被告人、上訴人應穿著正裝或便裝出庭受審
2017司法考試卷三模擬真題及答案
一.單項選擇題(每題所給的選項中只有一個正確答案。每題1分,共50分。)
1.王某邀請張某到家里吃飯,張某打車準時到王某家門口時,王某打電話給張某說,自己要加班,不能請張某吃飯了,張某只好又打車回家,以下說法正確的是:
A.王某和張某之間存在合同關系,王某不按照約定請張某吃飯,王某應承擔違約責任
B.王某應向張某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賠償張某打車的費用
C.王某和張某之間形成無因管理關系,王某應賠償張某打車的費用
D.王某沒有義務請張某吃飯,也不應賠償張某打車的費用
2.在下列情形中,當事人乙所行使的權利屬于行使抗辯權的是:
A.甲向乙請求返還200元錢,乙以從未欠甲錢為由予以拒絕,經查,乙所言屬實
B.甲向乙請求返還200元錢,乙以甲之債權已過訴訟時效為由予以拒絕
C.甲欺詐乙而訂立買賣合同,甲請求乙履行交付標的物的義務,乙則主張撤銷合同
D.甲因貨物買賣享有對乙的金錢債權200元,乙因勞務而對甲享有200元的報酬請求權,雙方債務均已屆清償期,甲向乙主張給付,乙則稱雙方債務抵銷
3.王某現年17歲,高二學生,平時創新能力極強,其研究創造的一個小發明獲得專利,并且經濟價值較高。專利權的申請.使用和由此所獲取的收入的處理一概由王某的父親予以安排,王某的父親從事的下列各種行為中,違背了民法通則規定的監護責任的是哪一項:
A.將王某對該發明創造的專利權轉讓給某公司,但轉讓價格比市場價格略低
2017國家司法考試《卷二》模擬真題及答案
一、單項選擇題:
1、中國某公司以CIF價向芬蘭某公司出口一批農副產品,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了一切險,并規定以信用證方式支付。中國公司在裝船并取得提單后,辦理了議付。第二天,中國公司接到芬蘭公司來電,稱裝貨的海輪在海上失火,該批農副產品全部燒毀,要求中國公司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否則要求中國公司退還全部貨款。下列選項哪項是正確的?
A.中國公司應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
B.芬蘭公司應向中國公司提出索賠
C.芬蘭公司應向承運人提出索賠
D.芬蘭公司應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
正確答案:D
2、我某進出口公司于1999年1月15日用電報向外國一公司發盤,要求在20日復到我公司有效。1月18日上午9:00,我公司同時收到外國公司表示接受和撤回接受的電傳。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公約》的規定,此接受()。
A.可以撤回
B.不可以撤回,必須與我公司簽訂合同
C.經我公司同意方可撤回
D.視為撤銷
正確答案:A
3、我國某進出口公司A收到新加坡某公司B如下來電:“確認售予你方大米1000噸。每噸CIF天津300美元,1999年10月交貨……”。A公司復電如下:“確認你才來電和我方購買你方大米1000噸,條件按你方電報規定,請提供適合海運的包裝……”后來該商品國際市場價格上漲,B公司拒絕向A公司交貨,而將貨物另行出售,雙方遂發生爭議。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卷一》模擬真題及答案
一、單項選擇題:
1、根據我國目前的規定,在對外反補貼調查中,利害關系人對商務部作出的仲裁決定不服的,可以采取的救濟措施是?( )
A只能依法提起行政復議
B只能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C先提起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D既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正確答案:D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規定,下列有關補貼認定的說法中,何者為正確?
A.補貼不必具有專向性
B.補貼必須由政府直接提供
C.接受者必須獲得利益
D.必須采取支付貨幣的形式
正確答案:C
3、根據我國保障措施制度,下列選項中何種損害是保障措施意義上的嚴重損害?
A.對銷售同類產品的經銷商的損害
B.對銷售同類產品或直接競爭產品的經銷商的損害
C.對生產同類產品或直接競爭產品的生產商的損害
D.對生產同類產品或直接競爭產品的工人的損害
正確答案:C
4、一國政府在一定時期內對某些進出口商品的進出口數量或金額規定一個最高限額的制度是什么?
A.進出口配額制
B.進出口許可證制
C.進出口押金制
D.進出口最低押金制
正確答案:A
5、下列哪一行為當對我國已建立的相關產業造成實質損害或產生實質損害威脅的時候,我國可以進行反傾銷( )
A.低于正常價值的方式進口
2017年司法考試《卷一》模擬真題及答案
一、單項選擇題,每題所給的選項中只有一個正確答案。本部分1-50題,每題1分,共50分。
1.下列關于法的本質的表述中,哪項是法的本質的最終體現?
A.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正式行為規范
B.法的內容受一定社會因素制約,由一定社會物質生活條件決定
C.法體現的國家意志是統治階級的意志
D.法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實施
2.關于法的淵源,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在普通法系國家,判例是正式的法律淵源;而在民法法系國家,判例是非正式的法律淵源
B.在當代中國,所有的習慣都是可以作為補充制定法的淵源的
C.非正式法律淵源與刑法的基本原則并不矛盾,同樣可以適用在刑事法律的領域
D.《民法通則》第6條明確規定:“民事活動必須遵守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應當遵守國家政策。”由此可見,政策是我國的正式的法律淵源之一
3.在很多車站碼頭都有“禁止隨地吐痰”的規定,從法學的角度看,此規定可以解釋為:在公共場所,不準在沒有專門設施的地方吐痰。這一解釋屬于下列哪一項?
A.目的解釋
B.系統解釋
C.文理解釋
D.限制解釋
4.北京某大學兩本科生田某和趙某因考試試卷雷同被判卷老師發現并上報到學校,學校作出了退學的處理決定,但當時并未執行。后在臨近畢業時,學校以兩人違紀已被退學為由,不發給其畢業證、學位證及派遣證。田某和趙某不服,訴之法院,請求法院判令學校履行發放畢業證、學位證以及派遣證的法定職責。關于本案所涉及的法律關系,敘述不正確的是:
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卷一真題及答案
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已經在上個周末結束了,很多考生在詢問考試真題和答案,為了方便考生查找,yjbys小編帶來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卷一的真題及答案,歡迎大家閱讀,需要更多內容請關注應屆畢業生網!
1.根據馬克思主義法學的基本觀點,下列表述哪一項是正確的?
A.法在本質上是社會成員公共意志的體現
B.法既執行政治職能,也執行社會公共職能
C.法最終決定于歷史傳統、風俗習慣、國家結構、國際環境等條件
D.法不受客觀規律的影響
2.下列關于法與道德的表述哪一項是正確的?
A.自然法學派認為,實在法不是法律
B.分析實證主義法學派認為,法與道德在本質上沒有必然的聯系
C.中國古代的儒家認為,治理國家只能靠道德,不能用法律
D.近現代的法學家大多傾向于否定"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的說法
3.對法律匯編與法典編纂之間區別的理解,可以有多種角度。下列哪一表述準確地揭示了二者之間的區別?
A.法律匯編既可以由個人進行,也可以由社會團體乃至國家機關進行;法典編纂只能由國家立法、執法和司法機關進行
B.法律匯編是為了形成新的統一的規范性法律文件;法典編纂是將不同時代的法典匯編成冊
C.法律匯編可以按年代、發布機關及涉及社會關系內容的不同,適當地對匯編的法律進行改變;法典編纂不能改變原來法律規范的內容
D.法律匯編不屬于國家機關的立法活動;法典編纂是一種在清理已有立法文件基礎上的立法活動
2016國家司法考試三卷真題(單項選擇題)
2016國家司法考試已經在昨天落下帷幕,yjbys小編為正在尋找真題的你們帶來了2016國家司法考試三卷單項選擇題的真題,歡迎閱讀。
單項選擇題。每題所設選項中只有一個正確答案,多選、錯選或不選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題,每題1分,共50分。
1.根據法律規定,下列哪一種社會關系應由民法調整?
A.甲請求稅務機關退還其多繳的個人所得稅
B.乙手機丟失后發布尋物啟事稱:“拾得者送還手機,本人當面酬謝”
C.丙對女友書面承諾:“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則陪你去歐洲旅游”
D.丁作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幫工
2.甲企業是由自然人安琚與乙企業(個人獨資)各出資50%設立的普通合伙企業,欠丙企業貨款50萬元,由于經營不善,甲企業全部資產僅剩20萬元。現所欠貨款到期,相關各方因貨款清償發生糾紛。對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
A.丙企業只能要求安琚與乙企業各自承擔15萬元的清償責任
B.丙企業只能要求甲企業承擔清償責任
C.欠款應先以甲企業的財產償還,不足部分由安琚與乙企業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D.就乙企業對丙企業的應償債務,乙企業投資人不承擔責任
3.潘某去某地旅游,當地玉石資源豐富,且盛行“賭石”活動,買者購買原石后自行剖切,損益自負。潘某花5000元向某商家買了兩塊原石,切開后發現其中一塊為極品玉石,市場估價上百萬元。商家深覺不公,要求潘某退還該玉石或補交價款。對此,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行政法》真題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的備考工作已經開始,為了幫助大家更好地進行復習,小編帶來一套《行政法》的真題,歡迎大家閱讀。
單項選擇題
1.對具有職位特殊性的公務員需要單獨管理的,可以增設《公務員法》明確規定的職位之外的職位類別。下列哪一機關享有此增設權?( )
A.全國人大常委會
B.國務院
C.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
D.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
【答案】B
【解析】《公務員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公務員職位類別按照公務員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國務院根據本法,對于具有職位特殊性,需要單獨管理的,可以增設其他職位類別。各職位類別的適用范圍由國家另行規定。
2.國家禁毒委員會為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關于該機構,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
A.撤銷由國務院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決定
B.可以規定行政措施
C.議定事項經國務院同意,由有關的行政機構按各自的職責負責辦理
D.可以設立司、處兩級內設機構
【答案】C
【解析】選項A錯誤。《國務院行政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的設立、撤銷或者合并,由國務院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提出方案,報國務院決定。
選項B錯誤,選項C正確。《國務院行政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第六條第七款規定,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承擔跨國務院行政機構的重要業務工作的組織協調任務。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議定的事項,經國務院同意,由有關的行政機構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辦理。在特殊或者緊急的情況下,經國務院同意,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可以規定臨時性的行政管理措施。
2016年司法考試《刑法》真題
各位正在準備司考的考生們,下面小編帶來一套《刑法》部分的真題,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1[單選題]甲某見自己的弟弟遭一個流氓毒打,前去制止,而反遭流氓進攻,被迫自衛還擊。正在這時,便衣民警乙某趕到,未及表明自己的身份即迅速抓住甲某以制止毆打。甲某以為乙某是流氓的同伙,隨即撿起一塊磚頭將乙某砸成重傷。甲某的行為在性質上屬于下列哪種情況?
A.正當防衛
B.過失傷害
C.意外事件
D.故意傷害
【正確答案】C
2[單選題]某甲騎摩托車違章撞傷某乙,造成某乙腿部表皮破裂。某甲送乙到醫院治療,護士未作皮試,即給乙注射破傷風針,乙因藥物過敏而死,甲的行為對乙的死亡而言屬于
A.意外事件
B.交通肇事罪
C.過失的重傷罪
D.過失殺人罪
【正確答案】A
3[單選題]王某是李某的領導,又是李某的鄰居,因李某不務正業,經常不上班,王某將李某開除,致李某懷恨在心。某日,李某故意打傷王某的妻子,王某找李某理論繼而發生廝打。此時,李某掏出事先準備好的匕首,將王某刺死,則李某的行為應如何認定?
A.屬于正當防衛
B.屬于防衛過當
C.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D.構成故意殺人罪
【正確答案】D
4[單選題]某甲是精神病患者,一日突然手持匕首追殺某乙,甲將乙逼到一房屋的角落里,乙在無處可逃的情況下,順手將桌上的花瓶拾起扔向甲,致使甲右眼失明,乙的行為是
A.正當防衛
B.緊急避險
2017年司法考試二卷真題
各位正在準備司考的考生們,小編帶來一套二卷的真題,文末有答案,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1.下列哪種情形屬于自首:( )
A.甲某犯罪后自動投案,被取保候審期間逃跑。在被公安機關通緝期間,甲某又自動投案,并如實交代自己的罪行。
B.甲某伙同他人盜掘古墓葬被抓獲歸案。在羈押審查期間,甲某主動交代司法機關未掌握的單獨一次盜掘古墓葬的犯罪事實。
C.甲某犯罪后自動投案,被取保候審期間逃跑。后來被公安機關機關抓獲,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
D.甲某因犯盜竊罪被逮捕審查,期間,甲某還交待了和自己一同盜竊的共犯乙某,并帶領公安人員到乙某家中,將乙某抓獲。
2.下列行為中,應以共同犯罪論處的是:( )
A.在甲某組織的賣淫活動中,乙某被其聘請為保安,以協助其組織賣淫活動。
B.乙某組織了一恐怖活動組織,準備實施恐怖活動,某老鄉甲某為其提供了住房和交通工具。
C.某市鴻運建筑公司和法達建材公司合謀,相互串通,并利用虛假合同,資格信證明等方式,騙取某市中學的信任,在簽定和履行學校教學樓工程的合同過程中,共騙取該校近百萬元的物資。
D.王某明知張某等人組織了旨在推翻國家政權的“天龍會集團”,而為其提供了大量物質幫助的行為。
3.甲公司與乙公司協商共同出資設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雙方約定該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金為2000萬元,甲公司出資1200萬元,乙公司出資800萬元。但乙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的出資證明是一張虛假的匯票,而甲公司則實際出資12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以后,因乙公司的行為給甲公司帶來了較大的經濟損失,甲公司發現實際情況后向公安機關報案。乙公司的行為構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