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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2017年資產評估師考試報名通知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修訂印發和的通知》(人社部規〔2017〕7號)及《中國資產評估協會關于發布〈2017年資產評估師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報名簡章〉的公告》(中評協公告[2017]2號),現將2017年資產評估師資格全國統一考試(以下簡稱考試)江蘇考區報考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可以報名參加資產評估師資格考試: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高等院校專科以上(含專科)學歷。
(二)符合上述報名條件,暫未取得學歷(學位)的大學生可報名參加考試。
(三)以前年度考試中因違規違紀而受到禁考處理期限未滿者,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二、報名時間
2017年6月15日9:00至7月15日24:00。報名人員應于截止時間前完成報名程序。
2017年9月1日9:00至9月10日24:00為補報名時間。
三、報名程序
(一)報名人員登錄中國資產評估協會(以下簡稱中評協)網站(www.cas.org.cn)“資產評估師資格全國統一考試服務平臺”(以下簡稱考試平臺),或直接登錄http://182.92.48.58/f_link.html。
(二)填報報名信息
1.首次報名人員,登錄考試平臺先完成實名注冊,然后按照報名指引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按要求上傳本人近期小2寸藍底免冠證件照和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證書電子圖片。暫未取得學歷(學位)的在校大學生須上傳學生證電子圖片。持國外學歷證書的報名人員,還須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書電子圖片。
2.非首次報名人員,直接登錄考試平臺選擇報考科目。如相關信息發生變動,應做相應修改。
(三)繳費
1.考試費為每科次人民幣95元,通過考試平臺支付。繳費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15日24:00。
2.繳費完成后,報名人員可在考試平臺查詢個人報名狀態。除手機號碼、電子郵箱外,其他信息不能更改;錯報、誤報責任自負,考試費不予退還。考生可于2017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登錄考試平臺自行下載打印電子發票。
3.未繳費的報名人員,不能打印準考證和參加考試。
(四)補報名期間,未報名或未完成報名流程人員可補報及繳費,繳費時間為2017年9月1日8:00至9月10日24:00。已完成報名的考生,可以變更考試城市,不能變更考試科目。
四、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
(一)考試科目
自2017年起, 考試科目由原《資產評估》《經濟法》《財務會計》《機電設備評估》《建筑工程評估》5科調整為《資產評估基礎》《資產評估相關知識》《資產評估實務(一)》《資產評估實務(二)》4科。為保證考試科目調整平穩過渡,原5個科目考試形式繼續保留1年。
1.首次報名人員及未取得任意一個考試科目合格成績的非首次報名人員,參加新科目考試。
2.2012年至2016年取得部分考試科目合格成績的,可按照以下兩種情況選擇其一進行報考:
(1)按照原來5個考試科目要求,參加剩余科目的考試。若考試結束后仍未全科通過,則有效成績對應轉換至新科目。(轉換方法詳見下表)
原考試科目 |
現考試科目 |
《資產評估》 |
《資產評估基礎》 《資產評估實務(二)》 |
《資產評估》 《機電設備評估》 《建筑工程評估》 |
《資產評估基礎》 《資產評估實務(一)》 《資產評估實務(二)》 |
《財務會計》 《經濟法》 |
《資產評估相關知識》 |
(2)參加新科目考試。有效成績按上述對應關系轉換至新科目。
自2018年起,資產評估師資格考試均按《資產評估基礎》《資產評估相關知識》《資產評估實務(一)》《資產評估實務(二)》4科進行。
(二)考試大綱
《2017年資產評估師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大綱》經財政部資產評估師考試工作委員會審定,由中評協發布。報名人員可登陸中評協網站下載。
五、考試方式
考試采用閉卷計算機化考試方式,即在計算機終端獲取試題、作答并提交答題結果。
考試系統支持8種輸入法:微軟、全拼、智能ABC、谷歌、搜狗、王碼、極品、萬能五筆輸入法。
六、考試時間和考試地點
(一)考試時間
1.新考試科目:
2017年11月4日 09:00-12:00 資產評估基礎
14:00-17:00 資產評估相關知識
2017年11月5日 09:00-12:00 資產評估實務(一)
14:00-17:00 資產評估實務(二)
2.原考試科目:
2017年11月4日 09:00-11:30 經濟法
13:00-15:30 財務會計
17:00-19:30 機電設備評估
2017年11月5日 09:00-11:30 建筑工程評估
14:00-17:00 資產評估
(二)考試地點
原則上考試安排在江蘇省南京市。
七、考試輔導教材
中評協根據《2017年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大綱》編寫了4個新科目和5個原科目考試輔導教材,由中國財經出版傳媒集團出版發行。
八、準考證打印
繳費成功的報名人員可登錄考試平臺下載打印準考證。具體日期以中評協通知為準。
九、成績認定和證書領取
(一)成績認定
1.除《資產評估相關知識》試卷卷面分滿分為150分外,其他科目試卷卷面分滿分均為100分。答卷由中評協組織評閱。
2.考試成績合格標準經中評協資產評估師資格考試專家委員會認定后,由中評協發布。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系統查看、打印成績單。
3.考試成績實行4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4年內,參加全部(4個)科目的考試并合格,可取得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證書;免試人員參加3個科目考試,其合格成績以3年為一個滾動管理周期,在連續3年內取得應試科目的合格成績,可取得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證書。
原科目有效成績調整為新科目后,有效成績從2017年起算。
(二)證書領取
全科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根據中評協通知領取資格證書。
領取證書時,考生應持報名時上傳的材料原件至所在各設區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受省評協委托)進行現場審核。材料原件包括學歷證書原件、身份證原件、申請免試材料原件,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原件。各設區市注冊會計師協會現場審核地址及聯系電話:
1.南京:南京市北京西路2-2號406室(南京教會4樓),南京市注冊會計師協會;電話:025-83300391、83312996。
2.無錫:無錫市蠡湖大道309號,無錫市注冊會計師協會(無錫建發公司大院3號樓,蠡湖大道和隱秀路轉角處);咨詢電話:0510-82733696。
3.徐州:徐州市新城區行政中心西A區609室,徐州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咨詢電話:0516-83702451;83757876。
4.常州:常州市新北區龍錦路1259-2號(奧體明都國際飯店東側)六樓,常州市注冊會計師協會,電話0519-86600330,86623905。
5.蘇州:蘇州市人民路905號4樓,蘇州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咨詢電話:0512-65231908、65243075。
6.南通:南通市青年西路192號,南通市財會信息教育中心4樓;咨詢電話:0513-83534666、83534661 。
7.連云港:連云港市海連中路99號市財政局307-308室,連云港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咨詢電話:0518-85507560、85507570。
8.淮安:淮安市健康東路65號市財政局409室,淮安市注冊會計師管理中心;咨詢電話:0517-83168382、83168208。
9.鹽城:鹽城市世紀大道19號行政中心B座1346室,鹽城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咨詢電話:0515-80501346。
10.揚州:揚州市揚子江北路471號財會服務中心117室,揚州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咨詢電話:0514-80597120。
11. 鎮江:鎮江市潤州區南山路66號市財政局609室;鎮江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咨詢電話:0511-84439027、84439117。
12. 泰州:泰州市海陵南路302號泰州市財政局4011室;泰州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咨詢電話:0523-86888060。
13.宿遷:宿遷市人民大道1號財政大廈507室,宿遷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咨詢電話:0527-84363071。
江蘇省資產評估協會咨詢電話:025-83305967。
審核通過的考生可取得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監制,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證書》。
十、免試申請與審核
(一)符合報名條件報考新科目的考生,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1個相應科目: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高級會計師、高級審計師、高級經濟師職稱,或者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可免試《資產評估相關知識》科目。
2.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為資產評估專業副教授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可免試《資產評估基礎》科目。
(二)符合報名條件報考原科目的考生,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1個相應科目: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經濟師(或本專業副教授、副研究員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可免試《經濟法》科目。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工程師(或本專業副教授、副研究員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可免試《建筑工程評估》科目或者《機電設備評估》科目。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會計師、高級審計師(或本專業副教授、副研究員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可免試《財務會計》科目。
(三)免試申請程序
申請免試的考生,應當于2017年6月15日至7月15日登錄考試平臺,下載并填寫免試申請表。持免試申請表和免試申請材料原件到江蘇省資產評估協會進行免試資格審核。
考生可于2017年8月15日至8月30日登陸考試平臺查詢審核結果。
十一、其他注意事項
(一)報名人員在報名時應當認真閱讀《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協議》和《考試誠信承諾書》。
(二)考生在考試前應當認真閱讀《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考生應試守則》《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違規行為處理工作規程》和有關考試信息,并按要求和準考證載明的考試時間參加考試。
(三)中評協將于2017年9月30日至11月3日開通資產評估師考試機考練習。考生可登陸考試平臺提前熟悉機考環境和電子化試題形式。
(四)考生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在成績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通過考試平臺提出成績復核申請,中評協統一組織成績復核。
(五)中評協將通過網站http://www.cas.org.cn和微信公眾號“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發布考試相關消息,請報名人員隨時關注。
(六)報名人員咨詢與考試政策相關的問題,可撥打010-88339662 、025-83305967(工作日9:00—17:00),或將問題發送至中評協設立的考試報名專用郵箱:ksbm@cas.org.cn;咨詢與考試平臺相關的技術問題,可撥打電話0531-66680723,66680726,66680738 (工作日8:30—18:00)。
(七)中評協不舉辦考前培訓,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及個人舉辦相關考前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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