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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洛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政策解讀
洛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政策公布,其中最大變化為:對城市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實施分類分批招生,嚴格控制跨學區學生招生,非本學區學生比例要嚴格控制在5%以內。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洛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政策解讀,歡迎閱讀。
洛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政策
5月27日召開的全市中招工作會議,確定今年我市城市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時間。其中,小學招生時間為8月8日至8月9日,由各小學審驗相關證件,發放入學通知書,安排入學相關事宜。初中招生時間為:7月10日至7月11日,進行初中招生跨區驗證;8月11日,小學畢業生到畢業小學領取初中入學通知書;8月15日至8月16日,小學畢業生到分配學校報到。
各學校將設招生服務窗口并由專人負責,學生報名時,要攜帶監護人戶口簿(戶口遷入轄區時間以當年3月31日前為準)、住房證明等。
變化一:細化新生身份認定,實施分類分批招生
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科長劉紅衛介紹,我市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全面實行劃片招生。2016年,我市就對全市義務教育招生嘗試進行了分類入學,但批次設計不夠細致。今年,當學區內符合條件的學生超過學校招生規模時,各學校要按照“房、戶一致”優先原則排列順序分類、分批招生。
具體批次設計為:第一批,房戶一致;第二批,三代同住,且父母無房產;第三批,有戶無房;第四批,有房無戶的同一行政區學生。當同一順序的學生超過核定的該校招生計劃時,由教育行政部門依據公平、公正原則制定排序規則和方法錄取。
各學校將嚴格審驗新生入學所需材料,認真做好學生身份認定工作,把好學區內學生入學關,在確保學區內及其他符合入學政策的適齡少年兒童入學的情況下,招生學校確有空余學位,擬接收的學生須經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后分類上報,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方可接收。任何義務教育學校均不采取考試方式選拔學生,不以各種競賽獲獎、等級考證等證書作為入學依據,不借用任何校外培訓機構代學校進行招生考試。城市區民辦學校招生時間原則上安排在6月20日以后。
變化二:進城務工隨遷子女入學須“四證”齊全
對進城務工人員和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居住的子女,按照應入盡入原則,依法辦理入學手續,確保每一個適齡孩子都有學上。報名時,須“四證”齊全:監護人本人的身份證明、父母至少一方在居住地所在區的就業證明(或勞動合同或營業執照)、居住證或暫住證、房產證或房屋租賃證明。所在區行政教育部門按照相對就近入學原則,劃定服務學區,以公辦學校為主,統籌安排就讀。
劉紅衛說,今年我市鼓勵有條件的城市區嘗試“量化積分”入學辦法,解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問題。“量化積分”應以住房情況(購買房產并實際入住為依據)、居住時限(按照公安機關辦理的居住證或暫住證為依據)、就業情況(人社部門備案或認可的勞動合同、或工商部門辦理的營業執照及稅務機關出具的繳稅證明為依據)、社保證明(社保部門提供的參保繳費信息)等為要素進行積分,緩解“擇校熱”。
變化三:嚴控跨學區招生比例
劉紅衛介紹,往年,我市嚴格控制跨學區學生招生,但對跨學區學生沒有嚴格比例限制。今年,根據相關規定,我市將嚴格控制接收非本學區學生比例,徹底杜絕起始年級大班額,禁止招生跨行政區學生,非本學區學生比例要嚴格控制在5%以內。各初中學校招生的政策外非本學區學生,要與學校簽訂跨學區承諾書,承諾在初中畢業參加普通高中招生時,不享受分配生資格,非本學區學生名單要以適當方式進行公示。
變化四:推出系列陽光招生舉措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市直各學校要堅持公開、透明原則,及時向社會公布招生的相關信息,加強教育部門、學校和家庭、社會的相互溝通與理解,推進陽光招生。一是招生政策公開,各區教育局、各學校在招生前要將招生政策、辦法以網絡、社區公告等多種形式向社會公告,內容包括各學校招生計劃、招生范圍(學區劃分)、報名時間及地點、需要攜帶材料、招生錄取辦法等。二是錄取結果公開。三是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應向社會公布投訴電話和信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變化五:首次將義務教育招生納入年度考核
今年,我市首次把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生情況納入市教育局對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市直學校的年度考核指標,與年度評優評先掛鉤,同時繼續考核優秀生在洛就讀率,并把各初中學校進入我市高中階段學校學習的學生比納入年度考核,對違規招生致使學生無法注冊學籍的、招生出現大班額或其他違規招生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要實行一票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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