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寫會議紀要注意事項
會議紀要如實地反映會議內容,它不能離開會議實際搞再創作,否則,就會失去其內容的客觀真實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編寫會議紀要注意事項,歡迎參考~
編寫會議紀要注意事項
會議紀要具體有兩大特點:一是紀實性,二是提要性。為使這兩大特點得到充分體現,撰寫會議紀要,必須依循以下要求:
1、會議紀要格式。會議紀要通常由標題、正文、主送、抄送單位構成。
2、會議紀要正文一般由兩部分組成。
①會議紀要概況。主要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名稱、主持人、與會人員,基本議程。
②會議精神和議定事項。一般包括會議內容、議定事項,有的還可概述議定事項的意義。工作會議、專題會議和座談會的紀要,往往還要寫出經驗、做法,今后工作的意見、措施和要求。
3、要做好會議記錄。會議紀要是實錄性公文,紀實性是會議紀要的生命,會議紀要必須真實、全面地反映會議情況,而不能憑空杜撰或隨意取舍材料。作好會議記錄是寫好會議紀要的基礎,是使會議紀要真正具有紀實性的保證。此外,還應當認真閱讀會議材料及收集其他有關信息,以便全面掌握會議情況。
4、要突出會議要點。顧名思義,“紀要”也就是記錄要點,提要性是會議紀要的一個重要特征。寫會議紀要不能有言必錄,面面俱到,而要在正確領會會議精神,全面掌握會議情況的前提下,抓住要點,有所側重地把會議的主要精神、重要問題反映出來。有言必錄,面面俱到,會淹沒主題,使人不得要領。失去其內容的客觀真實性,違反紀實的要求。
5、會議紀要與會議記錄的差異。會議紀要有別于會議記錄。二者的主要區別是:第一,性質不同:會議記錄是討論發言的實錄,屬事務文書。會議紀要只記要點,是法定行政公文。第二,功能不同:會議記錄一般不公開,無須傳達或傳閱,只作資料存檔;會議紀要通常要在一定范圍內傳達或傳閱,要求貫徹執行。
6、要善于整理會議意見。有時,在一次會議上,人們的意見相同或相近,也有時與會人員的意見不盡一致,甚至完全相反。因此,對會議所產生的各種意見,要認真分析,一般應按會議確定的宗旨和領導的意見加以歸檔整理。分歧太大的意見,除純粹報道性會議紀要外,一般不要寫入。寫會議紀要,要應圍繞會主旨及主要成果來整理、提煉和概括。特別是指示性會議紀要,必須注重其內容的條理性和指導性,切忌記流水帳,這也是會議紀要同會議記錄的一個重要區別。由于會議紀要反映的是與會人員的集體意志和意向,常以“會議”作為表述主體,“會議認為”、“會議指出”、“會議決定”、“會議要求”、“會議號召”等就是稱謂特別性表現。
【拓展】
會議紀要要點一:格式形式
會議紀要的標題有兩種格式:一是,會議名稱加紀要,也就是在“紀要”兩個字前寫上會議名稱。如,全國財貿工會工作會議紀要;又如,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長會議紀要。會議名稱可以寫簡稱,也可以用開會地點做為會議名稱。如,京、津、滬、穗、漢五大城市治安座談會紀要,又如,鄭州會議紀要。二是,把會議的主要內容在標題里揭示出來,類似文件標題式的。如,關于加強紀檢工作座談會紀要;又如,關于落實省委領導同志批示保護省級文物七級浮屠塔問題的會議紀要。
開頭部分簡要介紹會議概況,其中包括:
(1)會議召開的形勢和背景;
(2)會議的指導思想和目的要求;
(3)會議的名稱、時間、地點、與會人員、主持者;
(4)會議的主要議題或解決什么問題;
(5)對會議的評價。
文號寫在標題的正下方,由年份、序號組成,用阿拉伯數字全稱標出,并用“〔〕”括入,如:〔20xx〕67號。辦公會議紀要對文號一般不做必須的要求,但是在辦公例會中一般要有文號,如“第XX期”、“第XX次”,寫在標題的正下方。
會議紀要的時間可以寫在標題的下方,也可以寫在正文的右下方、主辦單位的下面,要用漢字寫明年、月、日,如“二〇〇二年八月十六日”。
正文部分它是紀要的主體部分,是對會議的主要內容、主要精神、主要原則以及基本結論和今后任務等進行具體的綜合和闡述。怎樣才能寫好正文部分?也就是說,要掌握點什么要領與方法,是否可以這樣:
(1)要從會議的客觀實際出發,從會議的具體內容出發,抓中心,抓要點。抓中心就是抓住會議中心思想、中心問題、中心工作;所謂要點,就是會議主要內容。要對此進行條理化的紀要。
(2)會議紀要是以整個會議的名義表述的,因此,必須概括會議的共同決定,反映會議的全貌。凡沒有形成一致意見的問題,則需要分別論述并寫明分歧之所在。
(3)要掌握并運用馬列主義的基本理論與黨的方針、政策對會議進行概括與總結。它是貫穿在紀要始終的一條紅線。
(4)為了敘述方便,眉目清楚,常用“會議認為”、“會議指出”、“會議強調”、“與會人員一致表示”等詞語,做為段落的開頭語。也有用在段中的,仍起強調的作用。
(5)屬于介紹性文字,筆者可以靈活自由敘述,但屬于引用性文字,必須忠實于發言原意,不能篡改,也不可強加于人。
(6)小型會議,側重于綜合會議發言和討論情況,并要列出決議的事項。大型會議內容較多,正文可以分幾部分來寫。常見的有三種:一是概括敘述式;二是分列標題式;三是發言記錄式。
結尾部分一般寫法是提出號召和希望。但要根據會議的內容和紀要的要求,有的是以會議名義向本地區或本系統發出號召,要求廣大干部認真貫徹執行會議精神,奪取新的勝利;有的是突出強調貫徹落實會議精神的關鍵問題,指出核心問題;有的是對會議做出簡要評價,結合提出希望要求。
格式內容
1、標題。由“會議名稱+會議紀要”構成。
2、導言。介紹會議召開的'基本情況,如時間、地點,參加人,討論的問題。
3、會議的成果及議定的事項。應逐項列出。
4、希望。
會議紀要要點二:基本寫法
根據會議性質、規模、議題等不同,大致可以有以下幾種寫法:
1、集中概述法。
這種寫法是把會議的基本情況,討論研究的主要問題,與會人員的認識、議定的有關事項(包括解決問題的措施、辦法和要求等),用概括敘述的方法,進行整體的闡述和說明。這種寫法多用于召開小型會議,而且討論的問題比較集中單一,意見比較統一,容易貫徹操作,寫的篇幅相對短小。如果會議的議題較多,可分條列述。
2、分項敘述法。
召開大中型會議或議題較多的會議,一般要采取分項敘述的辦法,即把會議的主要內容分成幾個大的問題,然后另上標號或小標題,分項來寫。這種寫法側重于橫向分析闡述,內容相對全面,問題也說得比較細,常常包括對目的、意義、現狀的分析,以及目標、任務、政策措施等的闡述。這種紀要一般用于需要基層全面領會、深入貫徹的會議。
3、發言提要法。
這種寫法是把會上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發言加以整理,提煉出內容要點和精神實質,然后按照發言順序或不同內容,分別加以闡述說明。這種寫法能比較如實地反映與會人員的意見。某些根據上級機關布置,需要了解與會人員不同意見的會議紀要,可采用這種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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