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政府公共危機的管理
通過近幾年的公共危機事件分析來看,我國地方政府在公共危機的預警機制建設上還存在著很多的漏洞,亟需進一步完善。小編下面為大家整理關于政府公共危機管理的文章,歡迎閱讀參考:
一、危機管理中所存在的問題及成因分析
2014年是我國全面深化改革元年,也是我國經濟結構調整、社會轉型和秩序重建的關鍵時期,我國的經濟結構、產業結構、收入結構等發生了前所未有的變化,社會的組織形式、經濟增長形式以及人們的生活方式等也日趨多樣化和復雜化。由此導致影響社會穩定的不和諧因素大量存在。尤其在我國西部邊疆地區,由于民族團結繁榮問題的復雜性和敏感性,再加上境外分裂勢力和國內不法分裂分子的勾結和蠱惑,給整個社會的安定、和諧帶了許多不穩定的因素,同樣也給我國政府的公共危機管理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挑戰。近幾年來,我國政府為了應對突發公共危機事,投入了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在預警、防控以及機制建設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從整體來看,我國地方政府在應對公共危機事件的工作中仍還存在著如下薄弱的環節:
1.預警機制不健全,各部門間應急協調性差
戴維斯楊曾說:“面對任何危機,你首要的目的是盡快結束危機。而比這更重要的是要做到防患于未然。”②顯然,做好公共危機管理的首要任務便是保障預警防范機制的健全。通過近幾年的公共危機事件分析來看,我國地方政府在公共危機的預警機制建設上還存在著很多的漏洞,亟需進一步完善。很多明顯的信息都沒有被應急管理部門捕捉到或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以至于危機不能及時有效的應對。同時,公共危機管理的.各應急部門各自為政,部門之間缺乏有效、及時、系統的溝通,這樣就使得預警信息因部門分割而不能準確檢測出其潛在的威脅和真正的意圖,因此政府就無法正確認知事件發生的性質和有效的提供預警,從而延誤采取應對措施的最佳時機。由此暴露出昆明市政府在公共危機的預警機制建設和部門間應急協調方面存在著很大的漏洞,亟需進一步完善。
2.應急隊伍建設不完善,防控力度不夠
應急隊伍的建設是公共危機管理的基礎,也是是保障社會穩定與和諧的關鍵所在。雖然我國政府為應急隊伍的建設投入了很多的精力,但仍舊還存在著很多不足之處。
首先,安保人員不足。安保人員是處置公共危機事件的最核心因素。從事發現場來看,現場安保人員嚴重不足。從歹徒持器械集結到開始打砸,現場幾乎看不到安保人員,更談不上及時有效的對其進行盤查和攔截,以至于后來歹徒可以輕易沖進人群,實施犯罪,造成大量無辜群眾的傷亡。
其次,警察配備不力,實戰素養不高。事件爆發時,現場的警察和第一時間趕來支援的警察基本上都沒有配備槍枝,當面對瘋狂的歹徒時,警察只能以棍棒等來與歹徒對抗,以至于不能及時有效的制服歹徒和控制住局面。另外,在警察人數占優的情況下也沒能在短時間內有效的控制住歹徒。其原因除了警察裝備不力的同時,也不能忽視警察的實戰素養不高。據事后提供的傷亡名單來看,每次事件都有大量的警察傷亡。
3.定位過高,工作被動
中央對應急管理機構的定位過高,忽略了賦予其相應的權利和職能,使得在處置公共危機事件時總是處于被動的局面。
首先,在行政級別上,應急管理機構不僅級別低而且權利小,其在牽頭和協調各部門參與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時,往往會力不從心,所制定的應急政策和應急預案也經常得不到各部門的充分重視,從而可能導致應急管理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不高和公共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延誤。
其次,政府對應急管理機構提出了更多的責任和義務,而忽略對其賦予相應的權利和職能,也沒有指定具體的措施在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給予輔助,這就造成應急管理機構在牽頭和協調各應急部門時不能實現協調聯動,總是處于被動的地位,最終影響公共危機突發事件處置的工作質量和效率。
最后,應急管理機構不是專門化的危機管理的常設機構,在實際的工作中,所發揮的職能有限。該機構中也缺乏專業化的危機管理人才,制定的《昆明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具有很大的籠統性。
二、應對公共危機管理的對策建議
改善危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強化地方政府在社會和公共管理方面的職能,是我國“和諧社會”建設和實現“中國夢”的重要過程。
1.健全預警防范機制,增強反危能力
建立健全預警防范機制是政府應對公共突發事件的首要任務,也是政府公共危機管理的關鍵工作。第一,加強信息技術的運用,建立和健全多層次、立體化、全方位的信息檢測網絡系統;第二,增強相關應急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危機辨別意識,經常對公共危機突發事件開展有針對性的演練和檢驗應急處置預案的可行性;第三,做好政府與社會公眾之間的良性互動,向公眾宣傳和普及安全防范知識,提高公眾的危機意識;第四,各應急部門要建立信息共享和及時反饋機制。
2.完備應急響應機制,加強隊伍建設
正是由于應急響應機制和防控機制的漏洞,才使得危機發生時,不能及時、有效的作出應對,以至于錯過了最佳的處置時機,造成悲劇的發生和危害性的擴大。首先,在進一步完善“天眼工程”的同時,加強警力對外圍環境的巡邏次數、巡查力度,以及安裝警情自動報警系統等,增強監控能力;其次,建立語音疏導系統和專門的疏導人員,提升公共場所服務人員的危機能力和素質;最后,還要加強應急隊伍的建設,提升安保人員的裝備和實戰素養。以此提升應急響應的能力和效率,從而最大限度的降低公共突發事件發生的可能性,保護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3.建立專業化的應急管理機構,制定有針對性的預案
建立專業化的管理機構,不僅可以總結和吸取過往的經驗和教訓,而且可以提高政府處置公共突發事件的效率。之所以說地方應急管理機構不具有專業化,不僅僅是指其職能的獨立性和職權的擴大化,還主要有專業人才的缺乏。應急管理機構不同于其他政府部門,其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只有吸納大量的這方面的專業性人才進入到應急管理隊伍,才可以真正的提高處置應急突發事件的效率以及制定出有針對性的預案,才可以真正的防患于未然,可以真正的從容不迫的應對公共危機突發事件。
4.重新定位應急管理機構,調動工作的主動性
公共危機事件的開展,離不開警察、消防、醫院、交通等各職能部門的配合,而應急管理機構在公共危機管理中主要起到編撰應急預案、牽頭以及統籌協調各部門等責任,簡單來說就是要管各部門的事。
首先,在行政級別上,要提高其級別,擴大其權利。因為應急管理機構在牽頭和協調各部門參與應急事件處置時,由于級別低和權利的`有限往往會力不從心,所制定的應急預案也經常得不到其他部門的充分重視,從而可能導致應急管理機構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不高和處置突發事件工作的延誤,因此要提高其行政級別和擴大其權利。
其次,在法律法規上,要給予一定的保障。應急管理機構承擔著預防和處置地方公共危機事件的重任,然而由于義務和權利的不對等,法律法規的不健全等,其在工作中總是處于被動的地位。只有健全法律法規的保障作用,才能在實際的工作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才能在處置和預防公共危機突發事件時處于主動的地位,最終提高其工作質量和效率。
【政府公共危機的管理】相關文章:
公共危機管理的意義11-08
什么是公共危機管理04-16
公共危機管理的原則09-27
高校公共安全教育與危機管理機制建設05-15
高校的危機管理06-06
公共危機管理學習心得范文(通用11篇)05-29
團隊中的危機管理11-10
企業危機管理技巧06-22
關于危機管理的知識06-19
企業危機的管理策略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