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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球競賽規則
在網球比賽中設置臨場裁判或信任制都要執行規則。以下就是小編整理的網球競賽規則,一起來看看吧!
網球競賽規則 篇1
第一部分
1.場地
網球場地為長方形,長度為23.77米(78英尺),單打比賽的場地寬度為8.23(27英尺),雙打比賽的場地寬度為10.97米(36英尺)。
場地由一條球網從中間處分隔開,懸掛在網繩或金屬繩上,附著或繞在1.07米(3.5英尺)高的兩根網柱上。球網應充分伸展開,填滿兩個網柱之間的空間,網孔的大小應確保球不能從中間穿過。球網中心的高度應為0.914(3英尺),并用中心帶向下繃緊固定,網繩、金屬繩和球網的上端應當用一條網帶包裹住,中心帶和網帶均應完全為白色。
·網繩或金屬繩的最大直徑為0.8厘米(0.33英寸)。
·中心帶的最大寬度應為5厘米(2英寸)。
·球網兩側的網帶寬度應當在5厘米(2英寸)與6.35厘米(2.5英寸)之間。
雙打比賽中,每側網柱的中心應距雙打場地的外沿0.914米(3英尺)。
單打比賽中,如果使用單打球網,每側網柱的中心應距單打場地的外沿0.914米(3英尺)。如果使用雙打球網,那么球網要用兩根高1.07米(3.5英尺)的單打支柱支撐起,每側單打支柱的中心距單打場地的外沿0.914米(3英尺)。
·網柱的邊長/直徑不應超過15厘米(6英寸)。
·單打支柱的邊長/直徑不應超過7.5厘米(3英寸)。
·網柱和單打支柱不能高出網繩2.5厘米(1英寸)以上。
球場兩端的界限稱為底線,兩側的界限稱為邊線。
在兩條單打邊線之間畫兩條距球網6.40米(21英尺)與球網平行的線,這兩條線稱為發球線。球網每一邊的發球線和球網之間的區域,被一條發球中線分成相同的兩部分,稱為發球區。發球中線應當和單打邊線平行并且與兩條邊線的距離相等。
每一條底線都被一條長10厘米(4英寸)的中心標志分為相等的兩部分,中心標志要畫在場地內并且和單打邊線平行。
·發球中線和中心標志的寬度為5厘米(2英寸)。
·除底線的最大寬度可以為10厘米(4英寸)外,場上其他線的寬度均應介于2.5厘米(1英寸)和5厘米(2英寸)之間。
場地的所有測量都應以線的外沿為基準,場地上的所有線的顏色均必須相同,并且和場地的顏色有明顯的區別。
除附錄Ⅳ中另有規定的以外,在場地、球網、中心帶、網帶、網柱或單打支柱上均不允許放置廣告。
除上述場地外,附錄Ⅶ中的“紅色”和“橙色”場地可以用于10歲及以下組別的比賽。
注:底線和后擋板之間,以及邊線和側擋板之間的最短距離標準可參見附錄Ⅸ。
2.永久固定物
場地上的永久固定物,不僅包括后擋板、側擋板、觀眾、觀眾看臺和座位,場地周圍和上方的所有其他固定物,而且還包括處于各自規定位置的主裁判、司線員、司網裁判和球童。
在使用雙打球網和單打支柱的場地上進行單打比賽時,網柱、單打支柱外側的球網部分屬于永久固定物,而不能視其為網柱和球網的一部分。
3.球
網球規則中批準的比賽用球必須符合附錄Ⅰ的具體要求。
國際網聯負責裁決某種球或模型是否符合附錄Ⅰ的標準,以及是否可以批準用于比賽。國際網聯既可以主動作出此類裁決,也可以根據相關方的申請裁決,包括運動員、器材生產廠商、國家網球協會或其會員等。此類申請與裁決應當按照國際網聯相應的審查與聽證程序來進行(參見附錄Ⅺ)。
賽事組織方必須在賽前公布:
a.比賽中用球的數量(2個、3個、4個或6個);
b.換球的方案。
如果換球,可采用以下方式中的任何一種:
i.規定某單數局結束后換球。在這種情況下,由于熱身活動用球的原因,比賽中第一次換球必須比規定的局數提前兩局進行。平局決勝局在換球時算作一局,平局決勝局開始前不應換球。在這種情況下,換球應當推遲到下一盤第二局開始前;
ii.在每盤開始前換球
如果球在活球期破裂,這一分應當重賽。
判例1:如果在一分結束后發現球變軟,這一分是否應重賽?
答案:如果球只是變軟而沒有破裂,這一分不應重賽。
注:在按照網球規則進行的比賽中,任何用球都必須是由國際網聯發布的已被列入官方目錄的批準用球。
4.球拍
網球規則中批準的比賽用拍必須符合附錄Ⅱ的具體要求。
國際網聯負責裁決某種球拍或模型是否符合附錄Ⅱ的標準,以及是否可以批準用于比賽。國際網聯既可以主動作出此類裁決,也可以根據相關方的申請裁決,包括運動員、器材生產廠商、國家網球協會或其會員等。此類申請與裁決應當按照國際網聯相應的審查與聽證程序來進行(參見附錄Ⅺ)。
判例1:球拍擊球面是否允許有一套以上的拍弦?
答案:不允許,規則中提及只能有一組交叉弦(參見附錄Ⅱ)。
判例2:如果弦穿在了一個以上的平面上,是否可以認為拍弦是大體一致和平整的.?
答案:不可以。
判例3:減振器是否可以裝在拍弦上,如果可以,應當裝在什么位置?
答案:可以,但只能裝在交叉弦外側。
判例4:在一分未結束時,運動員的拍弦意外斷裂,他可以用這把球拍繼續比下一分嗎?
答案:可以,但賽事組織方特別禁止的除外。
判例5:在比賽中的任何時候,運動員可否使用一把以上的球拍?
答案:不可以。
判例6:可以在球拍內嵌入會影響擊球特性的電池嗎?
答案:不可以,比賽中禁止使用電池、太陽能電池或其他類似的產生能源的設備。
5.局分
a.常規局
在常規局的比賽中,應首先報發球運動員的得分,計分如下:
無得分——0
第一分——15
第二分——30
第三分——40
第四分——本局比賽結束
若兩名運動員/隊都得到三分,則比分為“平分”。“平分”后如果一名運動員/隊得分,則比分為“占先”,如果“占先”的這名運動員/隊又得分,他便贏得了這一局;如果“占先”后是另一名運動員/隊得分,則比分仍為“平分”。運動員/隊需要在“平分”后連續得到兩分,才能贏得這一局。
b.平局決勝局
在平局決勝局中,使用阿拉伯數字0、1、2、3等計分。首先贏得7分并凈勝對手兩分的運動員/隊贏得這一局及這一盤。決勝局有必要進行到一方運動員/隊凈勝對手兩分為止。
輪及發球的運動員在平局決勝局中首先發第一分球,隨后的兩分由他的對手發球(在雙打比賽中,對方隊中輪及發球的運動員進行發球)。此后,每一名運動員/隊輪流連續發兩分球,直到平局決勝局結束(在雙打比賽中,隊內發球順序應與該盤發球順序相同)。
在平局決勝局中首先發球的運動員/隊應當在下一盤的第一局首先接發球。
其他批準的備選計分方法可參見附錄Ⅴ。
6.盤分
盤分有不同的計分方法。主要的計分方法是“長盤制”和“平局決勝局制”兩種。比賽中可以使用其中任何一種計分方法,但必須在賽前宣布。如果使用的是“平局決勝局制”的計分方法,還必須宣布決勝盤采用“平局決勝局制”還是“長盤制”。
a.“長盤制”
先贏得6局并凈勝對手兩局的運動員/隊贏得一盤。一盤有必要進行到一方運動員/隊凈勝兩局為止。
b.“平局決勝制”
先贏得6局并凈勝對手兩局的運動員/隊贏得一盤。如果局數比分達到6:6時,則須進行“平局決勝局”。
其他批準的備選計分方法可參見附錄Ⅴ。
7.賽制
比賽可以采用三盤兩勝制,先贏得兩盤的運動員/隊贏得比賽;或采用五盤三勝制,先贏得三盤的運動員/隊贏得比賽。
其他批準的備選計分方法可參見附錄Ⅴ。
8.發球員和接發球員
運動員/隊應當分別站于球網兩側。發球員是指發出第一分球的運動員,接發球員是指準備回擊發球的運動員。
判例1:接發球員可以站在線外的場地上嗎?
答案:可以。接發球員可以站在同側的場地內或場地外的任何位置接球。
9.站位和發球的選擇
在準備活動開始前,通過拋硬幣的方式決定比賽的第一局站位和發球/接發球權。拋硬幣獲勝的運動員/隊可以選擇:
a.在比賽的第一局中選擇發球或接發球,在這種情況下,對手選擇站位;
b.選擇比賽的第一局站位,在這種情況下,對手選擇發球或接發球。
c.要求對手作出以上任意一種選擇。
判例1:如果準備活動被中斷,運動員離開了場地,雙方運動員/隊是否有重新選擇的權利?
答案:是的,原拋硬幣結果仍然有效,但是雙方運動員/隊都有權利重新選擇。
10.交換場地
運動員應在每一盤的第一局、第三局和隨后的每一個單數局結束后交換場地。運動員還應在每一盤結束后交換場地,但當一盤結束后雙方所得局數之和為偶數時,運動員須在下一盤第一局結束后交換場地。
在平局決勝局中,運動員應在每6分后交換場地。
其他批準的備選方案可參見附錄Ⅴ。
11.活球
除了發球失誤或呼報重賽之外,該球從被發球員擊出開始到該分結束為止為活球。
12.壓線球
如果球壓線,則這個球被認為是落在以該線作為界線的場地之內。
13.球觸及永久固定物
如果活球落在正確的場地內后觸到了永久固定物,則擊出該球的運動員贏得該分;如果活球在落地前觸到了永久固定物,則擊出該球的運動員失分。
14.發球次序
在常規局結束后,該局的接發球員在下一局中發球,該局的發球員在下一局中接發球。
雙打比賽中,在每一盤第一局開始前,由先發球的那隊決定哪一名運動員先在該局發球。同樣,在第二局開始前,他們的對手也應當決定由誰在該局先發球。第一局發球的運動員的搭檔在第三局發球,第二局發球的運動員的搭檔在第四局發球。這一次序一直延續到該盤結束。
網球競賽規則 篇2
一、發球
參賽選手站在球網兩邊,其中一名(或一組)選手為發球手,另一位(或一組)則是接球手。一局比賽結束之后交換發球權。
發球手必須站在發球線后面,以及中界點和邊線間的任意一點。
在一次正確的發球中,發出的球應該越過球網(但不觸及球網),并落在球網另一側斜對角發球區中的任意一點。如果球觸網但依然落在斜對角的發球區,則構成觸網,應該重新發球(但不記為發球失誤)。如果球落網、沒有過網前就落地、落地前觸碰到除球網外的任何物體或沒有落在斜對角發球區,就是一次發球失誤。第一次發球失誤后發球手可以再發一次,但如果依然失誤,則讓對手得一分。
二、回擊
發球成功之后,接球手回擊。球員應該在球回彈兩次之前用球拍擊球一次,使球穿越球網并落在對方球場內的任意一點,否則就失一分。
球手在球落地回彈之前就擊球,依然有效。但觸碰球網、在球穿越球網前擊球、用球拍之外的任何物體擊球、故意擊球兩次等其他行為都將導致失分。在雙打比賽中,在發球與首次回擊后,搭檔中的任何一位在任意回合中都可擊球,但不得同時擊球。
三、計分
一場網球比賽一般由一至五盤比賽構成,而每一盤一般又分數局。率先贏得規定局數的選手贏得一盤,而率先贏得規定盤數的選手則贏得比賽。
四、局
一局比賽只有一名選手發球,率先贏得至少4分并多出對手至少2分的選手贏得一局。一局比賽中,每一次發球必須在半場的兩個發球區輪流,每局第一次發球應先從右邊開始。
網球每局的記分方法:從0至3分分別為“零”(love)、“十五”(fifteen)、“三十”(thirty)和“四十”(forty)。記分時,發球手的得分在前。因此“30比0”的意思是,發球手贏得2分,而接球手還未得分。
當雙方選手都得到了3分時,一般叫“平局”(deuce)而非“40比40”。在出現平局后一名球手再得一分,被稱為“占先”(advantage),而不再記分。如果在占先的情況下失去一分,就再度回到平局;如占先后再得一分,就贏得一局。發球手占先,或在領先對手2分及以上的情況下,被稱作握有“局點”(gamepoint)[如果贏得這一局后又恰好可以贏得一盤,就可稱作“盤點”(setpoint),能贏得比賽就稱作“賽點”(matchpoint)]。如果是接球手處于類似情況時,被稱作握有“破發點”(breakpoint)。
五、盤
基本上,率先獲得6局比賽勝利并領先對手至少2局的'選手贏得該盤;當雙方在一盤中戰至6比6時,會舉行一局特殊的“決勝局”,又稱“搶七局”。贏得此決勝局的選手就以總局數7比6贏得該盤。在搶七中,率先獲得7分并領先對手至少2分的選手獲勝。
大多數比賽由多盤組成,而且總盤數一般為單數。大滿貫男子單打比賽有5盤,率先贏得3盤的選手獲勝;而其他比賽一般有3盤,率先贏得2盤的選手獲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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