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施工員管理實務模擬練習題及答案
一、單項選擇題
1.建設法規是指國家立法機關或其授權的行政機關制定的旨在調整國家及其有關機構、企事業單位、()之間,在建設活動中或建設行政管理活動中發生的各種社會關系的法律、法規的統稱。
A.社區B.市民
C.社會團體、公民D.地方社團
【答案】C
2.建設法規體系是國家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并由()保證實施。
A.國家公安機關B.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C.國家最高法院D.國家強制力
【答案】D
3.以下關于建設法規體系的說法中錯誤的是()o
A.建設法規體系是國家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B.建設法規體系必須與國家整個法律體系相協調,但又具有相對獨立性
C.建設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不得與地方性法規、規章相抵觸
D.建設法規體系內部縱向不同層次的法規之間應當相互銜接,不能有抵觸
【答案】C
4.以下法規屬于建設行政法規的是()。
A.《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
B.《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C.《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D.《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
【答案】C
5.下列各選項中,不屬于《建筑法》規定約束的是()o
A.建筑工程發包與承包B.建筑工程涉及的土地征用
c.建筑安全生產管理D.建筑工程質量管理
【答案】B
【解析】《建筑法》共8章85條,分別從建筑許可、建筑工程發包與承包、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規定。
6.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是由()按資質條件把企業劃分成為不同等級。
A.國務院行政主管部門B.國務院資質管理部門
c.國務院工商注冊管理部門D.國務院
【答案】A
【解析】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是指國務院行政主管部門按資質條件把企業劃分成的不同等級。
7.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筑業企業資質分為()三個序列。
A.特級、一級、二級B.一級、二級、三級
C.甲級、乙級、丙級D.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和施工勞務
【答案】D
【解析】建筑業企業資質分為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和施工勞務三個序列。
8.按照《建筑法》規定,建筑業企業各資質等級標準和各類別等級資質企業承擔工程的具體范圍,由()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A.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
B.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C.該類企業工商注冊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D.省、自治區及直轄市建設主管部門
【答案】B
【解析】建筑業企業各資質等級標準和各類別等級資質企業承擔工程的具體范圍,由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9.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分為()o
A.特級、一級、二級B.一級、二級、三級
C.特級、一級、二級、三級D.甲級、乙級、丙級門
【答案】C
【解析】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10.以下各工程中,規定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企業可以承擔的是()o
A.高度120m及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B.單跨跨度36m及以下的建筑工程
C.建筑面積12萬前及以上的住宅小區或建筑群體
D.單項建安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3倍的高度130m及以下的構筑物
【答案】A
二、判斷題
1.由一個國家現行的各個部門法構成的有機聯系的統一整體通常稱為法律部門。
【答案】錯誤
【解析】法律法規體系,通常指由一個國家的全部現行法律規范分類組合成為不同的
法律部門而形成的有機聯系的'統一整體。
2.在我國的建設法規的五個層次中,法律效力的層級是上位法高于下位法,具體表
現為:建設法律一建設行政法規一建設部門規章一地方性建設法規一地方建設規章。
【答案】正確
【解析】在建設法規的五個層次中,其法律效力由高到低依次為建設法律、建設行政
法規、建設部門規章、地方性建設法規、地方建設規章。法律效力高的成為上位法,法律效力低的成為下位法,下位法不得與上位法相抵觸,否則其相應規定將被視為無效。
3.《建筑法》的立法目的在于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證
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
【答案】正確
【解析】《建筑法》的立法目的在于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
保證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
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企業可承攬單項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
總儲存容積500mm3及以下液化氣儲罐場(站)工程施工。
【答案】錯誤
5.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二級承包企業可承擔深度不超過24m的剛性樁復合地基處理
工程的施工。
【答案】正確
6.甲建筑施工企業的企業資質為二級,近期內將完成一級的資質評定工作,為了能
夠承攬正在進行招標的建筑面積20萬m2的住宅小區建設工程,甲向有合作關系的一級建
筑施工企業借用資質證書完成了該建設工程的投標,甲企業在工程中標后取得一級建筑施
工企業資質,則甲企業對該工程的中標是有效的。
【答案】錯誤
【解析】《建筑法》規定:禁止建筑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
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2005年1月1日開始實行的《最高人
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1條規定:建設工程
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根據合同法第52條第(5)項的規定,認定無效:1)
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2)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
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的;3)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進行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的。
此案例中,甲單位超越資質等級承攬工程,并借用乙單位的資質等級投標并中標,這一過
程是違反《建筑法》規定的。所以,該中標無效。
7.承包建筑工程的單位只要實際資質等級達到法律規定,即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
業務范圍內承攬工程。
【答案】錯誤
【解析】《連筑法》規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并在
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攬工程。
8.工程施工分包是指承包人將中標工程項目分解后分別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企業
完成。
【答案】錯誤
【解析】轉包系指承包單位承包建設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將其承
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給他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
其他單位承包的行為。題目中所指的行為屬于轉包。
9.《建筑法》第36條規定: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
方針。其中安全第一是安全生產方針的核心。
【答案】錯誤
【解析】《建筑法》第36條規定: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
主的方針。“安全第一”是安全生產方針的基礎;“預防為主”是安全生產方針的核心和
具體體現,是實現安全生產的根本途徑,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
10.群防群治制度是建筑生產中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規章制度的核
心,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的具體體現。
【答案】錯誤
【解析】安全生產責任是建筑生產中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規章制度的
核心,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的具體體現。
11.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后,在規定的保修期限內,因勘察、設計、施工、材料等原
因造成的質量缺陷,應當由責任單位負責維修、返工或更換。
【答案】錯誤
12.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應經國務院指定的
檢測、檢驗機構檢測、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答案】錯誤
13.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筑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繳費參加由有關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答案】錯誤
14.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生產經營單位組織的安全作業培訓,方可上崗作業。
【答案】錯誤
【解析】《安全生產法》第23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圳,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15.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答案】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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