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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為保護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制定本章程,以此為本企業的經營準則。下面是yjbys小編為您收集整理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章程內容,想了解更多內容請查看yjbys網。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 公司名稱:
第二條 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經營范圍
第三條 公司經營范圍:
第三章 公司注冊資本
第四條 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 萬元。
第四章 股東的姓名(名稱)
第五條 股東的姓名(名稱)
第五章 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出資時間
第六條 股東姓名(名稱) 出資方式 出資額 出資時間
第六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七條 公司不設股東會,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由執行董事、監事、經理組成。公司股東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任命執行董事、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聘任或解聘公司經理。
第八條 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執行董事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對公司負責。執行董事任期 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九條 執行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二)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三)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四)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五)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七)提名公司經理人選,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條 公司設監事人,由公司股東任命產生。監事對公司股東負責,監事任期每屆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的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公司設經理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第十二條 公司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公司監事。
第七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三條 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執行董事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對公司股東負責,由股東任命產生。執行董事任期 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為 。
第八章 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十五條 公司的營業期限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十六條 公司章程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 本章程一式份,股東留存份,公司留存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股東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桂林 公司
關于對 等同志的任職決定
一、任命 同志為“ ”為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
二、任命 同志為“ ”為監事。
三、任命同志為“”為經理。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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