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年薪發放的稅收籌劃
所謂納稅籌劃(Tax Planning),是指通過對涉稅業務進行策劃,制作一整套完整的納稅操作方案,從而達到節稅的目的。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員工年薪發放的稅收籌劃的知識,歡迎閱讀。
員工年薪發放的稅收籌劃
單位若在工資發放方面存在問題——比如用小金庫發錢,或通過報銷發票方式、冒名方式領取工資,不僅稅務會盯著你,社保也會盯著你;涉及國資的,審計也會盯著你。隨著各部門監管體系的完善,這里邊的風險是越來越大,違法亂紀的成本也會越來越高。
逃稅的動機導致了目前工資發放的亂象,我們稱之為“蠻干”。其實在我國現行的政策環境下,對員工的報酬是有最省稅的發放方法的,我們提出的“分開發和平均發”就是一套切實可行的薪酬發放方法。
分開發就是將員工的年薪分為工資和年終獎兩部分,分別發放,這樣年終獎就可以利用國稅發[2005]9號文的優惠政策,除12個月再確定稅率,依法大幅度減少納稅額;平均發就是讓每個月的工資盡量一致,不要忽高忽低,以便避開高稅率,適用低稅率,同樣也可以減少納稅額。
單位要制定最省稅的薪酬制度,就必須考慮薪酬發放中的臨界點問題,特別是年終獎的臨界點,多發1元,至少要多納稅1155元,最多會多納稅88000元,這可不是小數。為解決超過臨界點(比如多發1元)的零頭問題,我們參考上市公司的薪酬體系,將員工的年薪分為三個部分:工資、獎金和風險保證金。工資按月發放,獎金年終發放,風險保證金每年扣下(主要扣除零頭部分),三年一發。
對于工資和獎金的具體發放數額,我們是這樣推算的:從稅率出發,分工資和獎金給定同檔稅率的數額,超過稅率臨界點的零頭部分,作為風險保證金予以扣除,三年一發。比如要把某位員工的薪酬稅率控制在3%,每月給他發放的工資最多是5000元(不考慮社保),減掉免征額3500元為1500元,適用稅率是3%,全年發放工資60000元;每年給他發放的年終獎最高是18000元,除12個月為1500元,適用稅率3%;假如扣他2000元保證金,這位員工的年收入應是80000元。倒過來說:若員工的年薪在80000元左右,就能把他的個稅控制在3%這檔稅率上,但他的年薪必須這樣發放:每月工資5000元(全年60000元),年終獎18000元,零頭2000元扣下,攢在一起發放——因為不扣下,每年會增加一檔稅率;攢下發放,只在發放年度增加一檔稅率。
以此類推:要把員工的薪酬稅率控制在10%,每月給他發放的.工資最多是8000元(不考慮社保),減掉免征額3500元為4500元,適用稅率是10%,全年發放工資96000元;每年給他發放的年終獎最高是54000元,除12個月為4500元,適用10%的稅率;假如扣他10000元保證金,這位員工的年收入應是160000元。倒過來說:若員工的年薪在160000元左右,就能把他的個稅控制在10%這檔稅率上,但他的年薪必須這樣發:每月工資8000元(全年96000元),年終獎54000元,零頭10000元扣下,攢在一起以后發放。
要把員工的薪酬稅率控制在20%,每月給他發放的工資最多是12500元(不考慮社保),減掉免征額3500元為9000元,適用稅率是20%,全年發放工資150000元;每年給他發放的年終獎最高是108000元,除12個月為9000元,適用20%的稅率;假如扣他12000元保證金,這位員工的年收入應是270000元。倒過來說:若員工的年薪在270000元左右,就能把他的個稅控制在20%這檔稅率上,但他的年薪必須這樣發:每月工資12500元(全年150000元),年終獎108000元,零頭12000元扣下,攢在一起以后發放。
要把員工的薪酬稅率控制在25%,每月給他發放的工資最多是38500元(不考慮社保),減掉免征額3500元為35000元,適用稅率是25%,全年發放工資462000元;每年給他發放的年終獎最高是420000元,除12個月為35000元,適用25%的稅率;假如扣他18000元保證金,這位員工的年收入應是900000元。倒過來說:若員工的年薪在900000元左右,就能把他的個稅控制在25%這檔稅率上,但他的年薪必須這樣發:每月工資38500元(全年462000元),年終獎420000元,零頭18000元扣下,攢在一起以后發放。
25%的稅率對一般單位的員工來說已經夠用了。再往上就是30%、35%和45%的稅率了,不適用大多數人。但如果單位存在這樣的高稅率,財務人員可以按照我們的思路自己算算。愛心提示:在計算時一定要考慮當地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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