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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人必備的內賬和外賬全攻略
你知道應該如何做好內賬和外賬嗎?你知道內賬和外賬的工作技巧嗎?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會計人必備的內賬和外賬全攻略,歡迎閱讀。
一、內賬和外賬都需要附帶原始憑證嗎?
1、企業涉及的所有經濟業務都要在內賬中反映。
2、無法在外賬處理的賬務,其原始票據粘連在內賬憑證后;在外賬中反映的賬務,其原始票據無法附在內賬中,可在內賬分錄中注明“見外賬×月×號憑證”以方便查閱或以復印件代替,但應考慮復印多少及成本問題。
二、什么票據可以做外賬?
只要是正式的發票、或是財政部門監制的行政事業單位收據,都可以用來記賬,但選用做外賬的單據還需要考慮企業的實際情況,不要見票就做,還要把握投入產出平衡。
三、內賬和外賬的現金日記賬的數額(就是庫存現金)相差很大怎么辦?
1、內賬就是公司內部真實賬目,一般的公司存現金的比例不會很大。
2、外賬是對外的套賬,存在一定的虛假成份。按庫存現金管理規定,只要三至五天的零用現金,因此也不可能很大。但由于相當部門現金實際已經支付了,但無法在外賬中反映,從而造成外賬的現金偏大。目前比較簡單的方法是把這部分現金以往來款形式轉出去。
四、做外賬跟做內賬最大的區別是什么?
內賬要記錄少申報的收入以及對應成本、費用等,還有外賬不允許列支的部分費用,比如白條,或者送禮的灰色支出什么的。內賬應該是外賬的一個補充,在外賬不存在虛開虛列的情況下,結合在一起應該是企業真實經營狀況。
五、內賬好做還是外賬好做?
當然是內賬好做。內賬就是內部使用的賬,也是最真實的賬,按照會計準則按部就班就可以了,外賬的話,很多單位都摻假,為了粉飾效益或者逃稅等目的,所以要想盡各種辦法把賬做得漂亮,還要擔心風險。
有時也未必,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內賬做準難,做到利于管控更難,外賬做規范難,做到以假亂真更難。
六、外賬和內賬應該如何分開做?
1、因為內賬是內部管理的,所以所有真實業務發生的單據都要做。
2、外賬是應付稅務局等部門的,賬是“做”出來的,采用的是選擇性單據。很多做兩套賬的企業,做內賬顧不了外賬,做了外賬又顧不了內賬。
3、在實際操作中,有一個很簡單實現內賬外賬的方法:先做外賬,外賬憑證打印兩份,其中一份做內賬附件,這樣查內賬就很簡單容易找到原始憑證了。
七、內賬和外賬在會計科目設置上有什么區別?
區別不大,對于會計科目,外賬是嚴格遵用 ,而內賬則是靈活采用或變通。
八、做外賬的步驟及注意事項
(一)外賬步驟
1、首先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各種賬簿要設置齊全,如:總賬、明細賬、日記賬等。
2、根據轉過來的各種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編制記賬憑證。
3、根據記賬憑證登記賬簿。
4、月末作計提、攤銷、結轉記賬憑證,對所有記賬憑證進行匯總,編制記賬憑證匯總表,根據記賬憑證匯總表登記總賬。
5、結賬、對賬。做到賬證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6、編制會計報表,做到數字準確、內容完整,并進行分析說明。
7、將記賬憑證裝訂成冊,妥善保管。
(二)注意事項
1、按照單位所屬行業正確使用會計科目。
2、采用正確的方法進行成本費用核算,掌握成本費用列支范圍、扣除標準。
3、熟悉稅收政策、各種稅費的稅率、計提依據等。
九、如何查企業外賬?
賬外賬目前已成為企業逃避繳納稅款的一種主要方法,它是納稅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購入材料不需或不能取得合法憑證,而銷售產品又不需開具發票的情形下,在正常設置的賬簿以外設立的一種賬。由于具有較大的隱蔽性,在一些中小企業中較為流行。同時,賬外賬由于納稅人以不需供貨方發票為由,壓低購貨成本,可能導致供貨方不繳或少繳稅款;而納稅人自身又由于銷售的貨物不開具發票,直接導致了國家稅款的流失,因此危害很大。
(一)在檢查前要對企業基本情況有個大致了解。
即對檢查對象有個基本判別,該企業是否存在賬外賬?具體可以從企業生產規模、納稅申報情況、同類企業比較、主要銷售渠道、主要原材料及進貨渠道、用電量等幾個方面綜合加以分析。
(二)突擊檢查。
對企業的賬外經營一般比較難以查證,因此,必須充分利用《稅收征管法》賦予的權力,盡可能多地發現賬外賬的第一手資料。
1、應該對存放財務及經營資料的地方如企業財務科、銷售科等部門進行檢查,責成納稅人提供與稅收有關的賬冊、憑證,如合同、收據、現金日記賬、收料及發貨記錄單等;
2、對納稅人的貨物存放地進行檢查,責成納稅人提供與購進及銷售貨物有關的資料如驗收入庫單、領料單、發貨單等;
3、對納稅人的電腦記錄加以檢查,往往有些企業對生產進度、員工考核、業務費支出、應收應付賬款等資料都錄入了電腦,對這部分資料進行檢查同樣很有必要;
4、對企業生產車間進行檢查,查看企業固定資產是否全部入賬,原材料入賬、使用、報廢情況,車間生產產品情況等;
5、要了解企業在銀行開立的所有賬戶情況,包括企業負責人、銷售主管、財務主管是否有長期信用卡或私卡,目前大部分賬外經營的貨款往來都在企業或財務負責人的信用卡或私卡里交易。
(三)賬證檢查。
如不能直接發現證據,在只能就賬查賬的基礎上,要盡可能對記賬憑證中所有資料進行詳細檢查,如業務費結算、是否有按工時結算的工資記錄、郵寄費、車旅費憑證、運輸發票憑證等,從中發現線索;同時,要了解企業產品情況,如一定數量或金額產品的耗電量、耗時量、投料比例等。
十、如何查企業有沒有賬外經營?
1、賬戶核對法。
一是到企業的開戶銀行調查其開戶情況,掌握其全部銀行賬戶,然后同其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對比,如果所掌握的賬號比提供的多,就有賬外經營的情形存在。
二是將企業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進行逐筆核對,對銀行對賬單上有業務記錄而單位銀行存款日記賬無記錄的經濟業務事項應作重點調查。
三是將銷售收入明細賬與庫存商品明細賬中有關記錄進行核對,如果存在庫存商品明細賬有減少記錄,而銷售明細賬無記錄的現象,應進一步調查庫存商品的去向,檢查是否有隱匿收入的行為。
四是將生產車間的生產記錄與庫存商品入庫單核對,檢查有無將庫存商品少入庫或不入庫而進行賬外經營的現象。
2、投入產出核對分析法。
即在掌握企業生產能力的基礎上,根據生產部門的消耗與產出配比,計算出產品的產量,再按企業產銷比率計算出企業應實現的收入,然后與企業實際銷售收入進行對比,若相差較大,就有可能存在隱匿收入不入賬的問題;還可以將企業生產部門的生產統計日報、月報和年報中反映的產品產量與會計賬表所核算的產品入庫產量進行核對,若不相符就有可能存在產品不入賬、賬外銷售的問題。
3、核對營銷業務記錄法。
企業銷售業務一般在營銷部門都有所記錄,可以通過核對營銷部門的業務記錄,并與貨運文件、相關銷售發票、會計記錄相比較,如果營銷部門的業務記錄與貨運文件、相關銷售發票、會計記錄不相符,就有可能存在現貨交易或銷售收入不入賬、賬外設賬、偷逃稅款等問題。
4、突擊盤點法。
即對庫存資金及存貨進行突擊檢查,從中查找漏洞。
一是對庫存現金的盤點采取臨時檢查的方法,檢查其賬實是否相符。如果盤點的實際數大于賬面數,且無正當理由的,就很有可能存在賬外經營,需進一步進行核查。
二是對存貨實施突擊盤點,如果實際數量、品種要比賬面多,說明有庫存商品少入賬或不入賬的現象,應進一步檢查其是否存在賬外賬的情形。
5.票據、存根核對法。
企業的票據、存根是業務發生的原始記錄,核對票據存根和會計記錄可從中發現賬外收入。將單位對外開具的發票、收據存根聯與記賬聯逐一進行核對,檢查記賬聯是否有缺號的現象,是否與存根聯相符;同時將發票、收據存根與銷售合同核對,檢查企業有無隱匿收入、設置賬外賬的行為。
十一、稅務稽查如何發現企業賬外賬?
首先,了解什么是“賬外賬”?“賬外賬”就是部分納稅人為偷逃國家稅款,私自設立兩套賬簿,對內賬簿真實核算生產經營情況;對外賬簿記載虛假的經營收入和利潤情況,以虛假的生產經營情況應對各方檢查并以此作為納稅申報的依據,通過做假賬的手段達到偷逃稅款的目的。
(一)“賬外賬”的特點:
1、隱蔽性強,稅務等監督管理機關不易查證。
采取“賬外賬”逃避繳納稅款的納稅人都有一個共同點,應付稅務機關檢查和日常納稅申報的“賬”,即對外核算賬放在明處,隨時都可以拿出來對付,對內核算“賬”卻存放隱蔽,有的放在單位領導人或者財務人員的家中,有的放在財務室的不同資料柜中,使得稅務等監督管理機關不易查證。
2、知情范圍小。
采用“賬外賬”逃避繳納稅款的納稅人,為了縮小知情范圍達到逃避繳納稅款的目的,一般只有單位主要領導及領導親信的主管財務人員知曉內幕,縮小了“泄密”的口子。
3、采用“賬外賬”的代價與“收益”對等。
采取“賬外賬”逃避繳納稅款的納稅人,對主管財務人員的選擇上要求較高,一是要有強有力的制假能力,二是要有“保密”觀念,嘴要嚴,因而他們大都使用自己親信的親朋好友來勝任,支付的報酬較為可觀。只有花高代價用人,才能使“假品”不易暴露,取得最佳造假效果。
4、“人機”通用。
“賬外賬”逃避繳納稅款不僅僅存在于手工做賬中,而且以跨越到了使用高科技手段做“賬外賬”逃避繳納稅款,比如利用計算機逃避繳納稅款等。
(二)采用“賬外賬”進行逃避繳納稅款主要的幾種手段:
1、“一真一假法”。
企業采用“一真一假兩套賬”逃避繳納稅款,在實施逃避繳納稅款行為時,對內核算賬是按企業整個真實經營情況進行核算,對外核算采取虛假的經營收支進行核算,從表面上看,假賬真算,天衣無縫,但其原始憑證往往只有被稅務機關監控的正規發票和企業自制的虛假內容的費用報銷單,內外兩套賬需共同依附的發票等原始憑證,對內采取復印或者經領導簽字的說明件。
2、“半真半假法”。
企業采用“半真半假兩套賬”逃避繳納稅款,其方法是,兩套賬都核算企業的經營情況,但都是企業真實經營情況的一部分,對企業有利的,在對內核算賬中反映,具體手段主要是采取抽單做賬或者部分現金收入分離。
3、“人機分算法”。
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計算機在企業的生產經營過程中得到了廣泛應用,企業采取“人機分算法”逃避繳納稅款,其手段是,除建立一套計算機賬外,另建一套人工操作賬,兩套賬在不同的企業中因管理方法的不同而有所區別,有的企業的計算機賬屬真實經營情況,有的企業的人工賬屬真實賬,其核算形式不外乎以上兩種形式,即“一真一假”或“半真半假”。
4、“機內分流法”。
有的企業完全取消了手工做賬,全面推行計算機核算,為了達到逃避繳納稅款目的,企業往往在機內設立兩套應用程序,將收入部分,特別是大量現金交易而不易被稅務機關監管的收入,直接從機內分流,以達到逃避繳納稅款目的。
(三)發現“賬外賬”的幾種途徑:
眾所周知,賬外資金的來源主要有兩種途徑:一種是收入不入賬,另一種是虛增成本費用套取資金。正如所有資金都具有來源和去向兩個方面一樣,賬外資金也有其來源和去向。也就是說“賬外賬”的私設手段不論多么隱蔽,必然是“來有蹤去有影”,賬外資金的支出、不外乎用途主要有三種:一是為了逃避監督,把一些不正當的、不予稅前列支的費用、支出在“小金庫”報銷;二是超范圍、超標準列支各種有限額的費用、支出;三是用來搞賬外經營、體外循環。
(四)如何查處“賬外賬”、“兩套賬”?
在稅務稽查的眼里,納稅人設“賬外賬”的目的主要是逃避納稅義務、達到逃避繳納稅款的目的。
1、稽查人員要熟悉被查單位的基本情況和其他相關信息。
A、業務性質、經營規模和組織結構;
B、經營情況和經營風險;
C、以前年度被查情況;
D、生產工藝流程;
E、財會核算程序、財務核算的各種資料以及財務情況;
F、有關部門的設置和人員的具體分工等內部控制制度情況;
G、同行業或類似行業的相關情況。
2、對內部控制進行測試,看“賬外賬”存在的可能性。
內部控制是指被查單位為了保證業務活動的有效運行,保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防止、發現、糾正錯誤與舞弊,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實施的政策與程序。內部控制由控制環境、會計系統和控制程序三要素組成。
A、在控制環境中,管理當局經營管理的觀念、方式和風格、是否存在內部審計、外部影響等,都對是否設“賬外賬”、或者設“賬外賬”的比率、大小有重大影響。
B、會計系統應為每筆交易提供一個完整的“交易軌跡”。所謂“交易軌跡”是通過編碼、交易索引和聯結賬戶余額與原始交易數據的書面資料所提供的一連串的跡象。其中對發運單、銷貨發票是否均預先編號并登記入賬的測試以及銷售截止測試,也是我們經常要運用的方法。
C、了解控制程序中的職責劃分、憑證與記錄控制、獨立稽核等對查出“賬外賬”大有幫助。
所以,如果被查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很完善、并且得到了有效的執行,那“賬外賬”存在的可能性就相對小一些;如果被查單位內部控制制度不嚴密、甚至紊亂、或者內部控制制度良好但沒有得到了有效的執行,那“賬外賬”存在的可能性就相對比較高。
3、進行分析性復核,對被查“賬外賬”存在的可能性進行進一步判斷。
關注并利用分析性復核的結果,可以幫助找準突破口,使得在進行實質性測試(實施檢查)時,有的放矢、提高工作效率。
A、將本期與上期的主營業務收入進行比較,分析產品銷售的結構和價格的變動是否正常,并分析異常變動的原因。某些單位歷年有些相對穩定的收入,突然在財務賬上消失了;還有的單位某些收入年年有增加,而驟然減少了,如果將這些問題查個水落石出,這些收入則往往進入了“賬外賬”。因此,在檢查“賬外賬”時,首先要搞清楚該單位的業務收入情況,包括正常業務收入和非正常業務收入;再看該單位財務賬上是否有這些收入,賬上收入是否與實際收入相符。
B、比較本期各月各種主營業務收入的波動情況,分析其趨勢是否正常,是否符合被查單位季節性、周期性的經營規律,并查明異常現象和重大波動的原因。
C、計算本期重要產品的毛利率以及重要客戶的銷售額及其產品毛利率,分析比較本期與上期同類產品毛利率變化情況,注意收入與成本是否配比,并查清重大波動和異常情況的原因。
D、分析不合理支出。在查賬工作中,若發現來歷不明的支出時,要追根求源,如賬面上記載供銷人員多次到某地出差,但沒有與該地發生業務往來,我們稽查人員就要考慮是否存在“賬外賬”了。
E、根據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分析成本費用中運費、勞務費的含量是否正常,如偏高則應進一步核實。因為,納稅人會考慮用最小的支出使其非法或者超限額支出合法化,如:非法取得地稅開具的運費發票、勞務發票虛列成本套取資金、減少應納稅所得額。
F、比較前后各期及本年度內各個月份生產成本總額及其單位成本、制造費用總額及其構成,進行投入產出分析、產供銷(或:進銷存)分析。
特別是:
a、根據產品的配方(產品配料單)所列生產某種產品耗用各種材料的比例,用企業一種(或幾種)材料的實際耗用量計算出應生產的產量;
b、根據單位產品包裝物的耗用量,用實際包裝物的耗用量計算出應生產的產量;
c、根據單位產品燃料或動力的耗用量,用燃料或動力的實際耗用量計算出實際生產量;
d、根據產品的出品率計算出產品的生產量用計算出的產量與賬載產量相比較;
e、對特殊行業根據投料的標準,通過生產產品的圖紙計算出邊角余料的體積,然后根據所用材料的比重即可計算出邊角余料的重量,與賬面記載邊角余料的重量相比較;
f、對一些特殊產品生產企業,可從考核成品率或合格率著手,查詢副品、殘次品、下腳料的數量,然后與入賬的數量相比。如:在查一個印刷器材企業時,該企業的原材料主要是鋁,產成品為PS版——彩印企業需要的感光版。對于該企業,我們就根據以上思路找出以下兩個關鍵計算式: 產成品(面積)數量=原材料鋁的投入量÷鋁的比重÷產成品的厚度×(1-損耗率) 邊角余料的重量=原材料鋁的投入量×損耗率
G、比較前后各期及本年度內各個月份工資費用的發生額。
特別是:
a、對計件工資環節的分析,根據單位產品工資的耗用量,用實際發放的工資量計算出生產量;
b、對銷售大包干方案中規定的銷售量和工資的比例,用實際發放的工資量計算出產品銷售量;
c、管理人員的月工資數額、年度工資總額、年終分紅、股利分配等進行分析,有的企業為了少繳個人所得稅,賬面上記載的管理人員工資、獎金、股利分紅很少,但其個人消費支出與其賬載收入明顯不符,是否有“賬外賬”就不言自明了。
H、比較前后各期及本年度各個月份內的營業費用的發生額,特別是企業產品銷售費用中的"運雜費",因其與銷售收入之間有著密切聯系,成正比關系。假如運雜費發生額大量發生,而銷售收入卻變化不大,也應該考慮問題的嚴重性。如果對上述項目進行分析性復核后,發現異常情況,且管理當局不能合理解釋,則說明“賬外賬”存在的可能性較高,可采取突擊檢查的辦法查出“賬外賬”。
4、進行實質性測試,及時獲取固定證據(其獲取證據的具體方法有:詢問、檢查、監盤、觀察、函證、重新計算)。
A、走群眾路線尋找突破口。
即按群眾反映的線索,詢問有關人員后進行追查的方法。因為“賬外賬”被少數人所支配,分配不公、使用不當,群眾看在眼里,很有意見。因此,查“賬外賬”要重視群眾檢舉揭發工作,一是要對群眾反映私設小金庫問題進行認真的查處。二是檢查某些單位私設“賬外賬”問題時,要廣泛發動群眾,找知情人個別了解情況,讓群眾提供線索和情況,尋找突破口。
B、實施稅務檢查。
重點檢查該單位供應、生產、銷售及財務部門有關人員的保險柜、文件柜及辦公桌,檢查是否有“賬外賬”及相應的存款單、存款存折及現金,充分地取得有關供應、生產、銷售及財務和統計資料,如:有關材料、產成品,入庫、出庫的單據,生產報表、銷售報表、財務報表,材料保管賬、產成品保管賬,材料賬、產成品賬、供銷合同,產品的配方(配料單),出門證、微機中的有關資料等等。查閱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或者相類似的會議)記錄,公司的經營形勢、經營狀況、重大決策以及利潤分配等都與其記錄有關,將其與賬載記錄核對、檢查化驗、檢驗部門的化驗單、檢驗單記錄,如在檢查水泥生產行業時,就發現其化驗單與實際銷售數量相差較大,從而查出“賬外賬”。其實,不單是水泥生產行業,其他很多生產行業,都設置了化驗、檢驗部門,而且其數據較為全面、準確。
C、對存貨的監盤。
特別是進行分析性復核后,對原材料、半成品、產成品中數量、金額有疑問的品種進行核實數量。將倉庫產品的實際數量與“產成品”明細賬結存數量相核對,審查是否有銷售產品不入“產品銷售收入” 賬以及用白條抵庫存等問題。
D、觀察,即實地察看被查單位的經營場所、實物資產和有關業務活動及其內部控制的執行情況。
a、在對存貨的監盤時,檢查人員可到企業的生產車間觀察、了解(詢問)其生產過程、材料使用、產品的生產情況,以及生產過程中是否產生邊角余料、副產品、廢品等,是如何核算處理的,有無銷售邊角余料、副產品、廢品不作銷售處理,而將其收入留作“小金庫”另作他用;
b、觀察、了解(詢問)其機器機械等固定資產的實際情況。因為固定資產原值反映生產和加工能力,有的企業為了達到逃避繳納稅款的目的,真是處心積慮,從固定資產、原材料的購進到銷售收款均不入賬,整個大循環都游離于賬外,那就需要我們稽查人員實地觀察;
c、生產人員的數量及組成情況;
d、經營場所的大小;等等。
E、盤點貨幣資金。
a、如果盤點結果是庫存現金比現金賬戶余額多,由此便可查出“賬外賬”;
b、到人民銀行或各專業銀行取得企業設立銀行賬戶的證據,然后與企業的銀行存款日記賬核對。對未入賬的銀行賬戶,到銀行調閱銀行存款對賬單,并逐筆查閱銀行傳票,落實款項的收取和支付情況,找出款項的往來對象進行統計,為下一步的調查取證作好準備。對企業入賬核算的銀行賬戶,也應調閱銀行存款對賬單與企業的銀行存款日記賬逐筆核對,查閱企業的所有業務是否全部入賬,未入賬的業務應到銀行查閱相關的銀行傳票,并仔細核對資金去向;
c、對于以現金形式進行款項收取和支付的,可以通過對被查對象在銀行設立的個人儲蓄存款賬戶的檢查,了解其資金流向,從而將案件查清。
F、盤查票證(特別是應該連續編號的票據、憑證),通過檢查收支憑證是否齊全,所填寫的收入是否足額入賬的方法。
在檢查時,對該單位所有外購的、自制的或領用的發票、收款收據進行清點,并與已使用的發票、收據(包括作廢收據)和結存未用的發票、收據核對、檢查其號碼能否銜接、檢查票證是否齊全、填寫收據的收入是否全部進行會計核算。如發現票據不全或有收入不入賬,要進行追查,這樣也可以查出“賬外賬”。
例如:
a、到產成品倉庫檢查出庫單、提貨單等出庫票據與“產成品”賬戶貸方核對,看是否有將產成品發出而未作銷售處理隱瞞收入的情況;
b、“產成品”明細賬與倉庫產品保管明細賬戶相核對,看是否有由倉庫直接銷售產品,隱瞞產品銷售收入的問題。
G、外調或發出協查函,調查進、銷情況。
有的企業確實有“賬外賬”,但隱匿得很好,甚至在很短的期間內就予以銷毀,我們稽查人員“明知有逃避繳納稅款,就是無把柄”,那就需要我們采取迂回的戰略戰術。
a、檢查某一單位收入或支出時,與相關的付款或收款單位進行核對。如檢查人員可到進貨或銷售的對方核實了解有關購銷過程中的回扣、獎勵、返利情況,檢查是否有不入賬情況;
b、到供貨方及有關部門核實或認定是否有用假票或虛開代開的發票套取現金問題;
c、檢查委托加工、修理修配等應稅勞務合同及生產記錄,查看委托加工合同是否已執行完畢,應收加工費是否進收入,如未進收入,可到委托方了解是否已付款,如已付款,通過追查加工費的去向即可查出。如:某商貿企業稅負較低,通過以上分析性復核,發現其原因為主要專營產品毛利率低、增值小,并且其“應付賬款”明細賬中上述專營產品供貨單位的應付賬款余額基本上是有增無減。我們外調供貨單位的“應收賬款”明細賬時,“應收賬款”余額與我們的被查單位“應付賬款”余額不相符,將兩者比對后,發現返利的事實。
5、現場檢查時應注重幾個意識:
當采取突擊方式進入納稅人的經營場所和財務部門后,要求每一位調查人員具有注重細節的意識、運用謀略的意識、講究技巧的意識、注重證據的意識。
A、注重細節的意識。
在查辦案件時要善于捕捉利用現場上細微的現象,運用日常生活、社會活動中的知識分析這些現象,發現納稅人的行為上違反日常規律和邏輯的地方,當場指出納稅人錯誤,給納稅人的心理造成壓力,為案件突破打好基礎。如:在辦理的一起逃避繳納稅款案,起初調查人員在納稅人的經營場所和財務部門沒有發現納稅人逃避繳納稅款的證據,但是納稅人的財務人員的一些行為,引起了調查人員的注意,調查人員注意到納稅人的財務主管幾次出入房間的時間較長,回到調查人員面前時,呼吸急促,調查人員想納稅人的辦公地點在寫字樓的15層,上下樓坐電梯,不可能出現呼吸急促的特征。調查人員斷定財務主管在搬運隱匿某些資料,根據這一線索,調查人員在寫字樓的14層樓梯間尋找到了被財務主管搬運至此的逃避繳納稅款的證據。
B、運用謀略的意識。
在稽查過程中,難免會遇到在現場檢查時,企業會以種種脫辭拒絕提供真實、準確的納稅資料的情形。如:以出納、庫管等重要人員出去辦事,不能打開資料柜、文件柜,讓調查人員改天來取等理由,隱藏其逃避繳納稅款的證據。此時就需要調查人員首先調整自己的工作情緒,善于把握現場主動,及時宣傳稅收法律、法規,并運用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調查人員的應變能力控制主動權,掌握納稅人的心理,迫使當事人提供納稅資料。也可采用一些社會活動中合理的辦法,取得證據資料。
C、講究技巧的意識。
在辦理案件時,要注意工作技巧,每個案件的具體事實不一樣,工作技巧也不相同,只有在日常工作多積累、多體會,才能在辦理案件時運用自如。如:在遇到不配合工作的當事人時,調查人員應注意理清思路,將辦案的過程仔細回顧一下,對每個細節進行回顧,找出漏洞。回過頭來可能就看見出路了。
D、注重證據的意識。
證據是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具有合法性、客觀性和關聯性。人們常說“打官司就是打證據”,查辦案件必須尊重客觀事實,依據法律事實,如何將客觀事實轉變為法律事實是查辦案件的關鍵,也是對取證提出的要求。因此,在查辦案件中,應樹立較強的證據意識、法律意識,合法取證。所取得的證據應能充分證明調查的有關問題,相互印證,相互銜接。時刻想著自己查辦的案件是否經得起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是否依據準確、證據充分。針對不同的案件,如何取證肯定不同,每案的具體情況不同,應開闊辦案視野和思路,在如何取證方面下功夫,并根據自己查辦案件的具體變化,不斷轉換思路,準確抓住時機,取得有利證據。同時在查辦案件時既要重視對客觀證據得收集,也要重視對主觀證據的收集。另應在詢問技巧方面多下工夫,對當事人相關人員的詢問是很重要的,通過詢問能獲得線索,進行進一步的深入調查,核實有關問題,并與獲得的直接證據相互映證固定證據。調查人員在詢問前一定要明確自己詢問需要達到的目的和要求。根據案情的發展確定被詢問人的范圍,在做正式詢問之前可以通過同被詢問人閑聊的方式,了解被詢問人的心理狀態,尋找被詢問人生活中的閃光點,建立與被詢問人的溝通橋梁,以達到調查人員的詢問目的。在詢問中針對被詢問人的說謊應耐心地聽,反復地問,往往可以通過被詢問人前后矛盾的回答來發現問題,尋找線索,使案情取得突破。在案件檢查中,每位調查人員應高度負責,善于在每一環節抓住戰機,做到迅速及時,以快制勝。不給其隱匿、銷毀、轉移證據的機會,獲取第一手證據資料。
(五)“慎”是把查處“賬外賬”辦成鐵案的基礎。
辦鐵案,必須慎之又慎,查處賬外經營,特別是查處大案要案,更要突出一個“慎”字。在查處賬外經營的案件時,必須錘打稽查“精品”,讓每一件案件都經得起法律的檢驗。具體要把握三個環節的“慎”。 1、執法程序環節“慎”。
在認真分析查處賬外經營的執法難點基礎上,按照資料的齊全性、內容的完整性、邏輯的一致性、工作的及時性、文書的合法性、證據的充分性等環節,進行了嚴格的操作程序規定。
2、采集證據環節“慎”。
對案件取證環節,要層層把關,確保每個環節相銜接,環環相扣,相互印證。目前,稅務稽查取證尚無一套完整的規定和辦法,對此,在查處賬外經營中,特別注重直接證據材料的收集。如:將收據、出庫和發貨憑證、企業負責人或財務人員記的流水賬第一手資料列為取證的第一目標,有時甚至是一張便箋,稽查人員都視如珍寶。對每一個違法事實,必須對兩個以上的當事人做(詢問筆錄)。要求稽查人員根據稽查工作進展工作的難易程度,對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和資料,盡可能采取錄音、錄像、照相和復制等現代技術手段采集證據。并盡一切可能進行內查外調,特別對那些拒不配合稽查的企業,內查外調顯得尤為重要。
3、組織實施環節“慎”。
在組織方面,必須堅持“四個到位”。即:大要案局長到位,調賬科長到位,案件匯報制度到位,查處結果執行到位。
每當發現大要案線索時,根據涉稅案件的案情大小和查處的難易程度,統一調整稽查力量,確保案件查處力量;在大要案的查處過程中,必要時提請市局有關職能處室提前介入,對執法程序、取證要求進行指導和把關。在案件分配環節,實施了案件回避制度和調案制度。規定稽查人員在發現被查企業的領導或財務人雖是自己的親朋好友時,應及時向領導匯報,申請回避。同時,制定對案件的事前、事中、事后分析制度和案件點評制度,對案件查處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并引入查案競爭機制,對稽查時間較長、疑點較多、查而末決的“拖案”,則及時進行調案,指定新的稽查專案組接管,原稽查小組向接管稽查小組移交出所有涉案資料,從而推動案件的查處。
(六)幾點思考與建議:
1、當前值得關注的四種體外循環新動向:
A、改制及個私經濟企業是體外循環頑癥的“重癥群”。
相對來說,這部分企業稅收與自身直接經濟利益的關系更加緊密,財務管理制度的規范性較為薄弱,受利益的驅動,從主觀上逃避繳納稅款的欲望更加強烈,做假賬、賬外經營、隱瞞經營收入、虛假申報等體外循環逃避繳納稅款的手法更具有多樣性、狡猾性和隱蔽性。更值得重視的是,一部分企業向家族化方向發展,經濟利益與個人和家族的利益更加緊密,在對其進行賬外經營涉稅違法問題查處時,往往形成攻守同盟抗拒檢查的局面,使案件查處的難度加大。
B、部分被查企業具有難以“治愈”的頑劣性。
大部分被查納稅人能夠引以為戒,自查自糾,及時整改。但也有部分納稅人則“吃一塹,長一智”,繼續以更加隱蔽的手段,甚至變本加厲地進行逃避繳納稅款。目前已經發現部分存在賬外經營行為的企業,將原始資料按周或按月進行轉移,甚至進行銷毀的個案。
C、現金交易成為賬外經營的最大“黑洞”。
大部分體外循環企業。其表面都具有“健全”的財務制度、“規范”的會計核算的掩入耳目的外衣;而在其迷人的外衣下,卻都普遍在采用現金交易、多頭銀行開戶等體外循環的手法,而現金交易則是最大的“黑洞”,也是導致稅務稽查人員難以取得充分證據和認定不足的難處所在。查處中發現,有的企業將自制憑證不編號,或設定各種特殊記號和代號,隱藏賬外賬事實,特別是一些企業利用信用卡結算或現金交易,致使稽查人員往往無法進行資金跟蹤,大量賬外經營無法取證,這已經成為新形勢下偷逃稅的又一個“黑洞”。
D、部分企業表現了較強的反查抗查性。
查賬外賬較之日常稅務檢查難度大,困難之一,在于部分企業往往以賬簿意外損毀、丟失不全,或會計流動變換頻繁,以前資料保管交接不善,致使賬冊資料殘缺等為借口,藏匿有關證據資料。而稅務機關只能依據《征管法》第六十條第二款規定,對“末按照規定設置、保管賬簿或者保管記賬憑證和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賬外經營企業利用目前稅法對此輕罰的“空子”,以反查和抗查賬外賬證據的收集。
2、對治理賬外經營頑癥的五點建議
有的企業備有幾本賬,自己掌握的是不公示于人的真賬,給上級和稅務部門看的,往往是精加工的一本“應付賬”。
A、治理賬外經營頑癥要下綜合整治的重藥。
建議在全省或全國范圍內,集中組織開展對賬外經營這一較為普遍的涉稅違法活動的稅收專項檢查,進行集中性的專項整治,制定出臺嚴格的懲處規定與辦法,加大對賬外經營行為的打擊力度,造成“做假賬”人人喊打的聲勢,形成對賬外經營的強大的稅務稽查威懾力,讓賬外經營者無處躲藏。
B、盡快制定有關現金管理法規,加強金融監管力度。
目前,金融監管制度滯后,現金交易失控,個人銀行信用卡在企業經營中使用的管理辦法缺失,是造成賬外經營的直接原因之一,需要相關部門加以認真的研究。建議加快銀稅共享的資金信息平臺建設,使企業資金的進出流向,有嚴格的監控機制和辦法。
C、必須規范行業主管部門及記賬公司的管理和中介職能。
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行業管理的作用有逐步縮小的趨向,對下管企業的管理弱化,是造成部分企業敢于不遵守企業財務核算和管理制度,利用體外循環手法進行逃避繳納稅款的一個外因。建議,行業主管部門應建立健全對下屬企業經營和財務監管的職能性制度.規定對被查處有下屬企業以賬外經營故意逃避繳納稅款行為的,或不能配合稅務部門進行案件查處的行業主管部門,應負一定的連帶責任。有條件的行業主管部門,應對下屬企業的財務人員制定相關的約束制度和規定。同時,應進一步規范各種財務公司、代理記賬公司、事務所的中介行為。從稅務稽查實踐看,上述代理機構有相當一部分沒有起到應有的財務監督管理作用,有的甚至參與納稅人的涉稅違法行為,幫助涉案企業隱瞞逃避繳納稅款。對此類中介公司,必須同樣制定相應的法規和約束辦法,進行規范性整治。
D、應研究和賦予稅務稽查部門以更多的法律手段和依據查處賬外經營。
目前,在查處賬外經營過程中,對企業“軟磨”、“硬抗”拒不配合時,往往缺少諸如搜查、留置等剛性的手段,有時,只能眼睜睜看著上鎖的櫥柜無法取證;對企業拒不提供完整賬冊資料的,無操作性強的具體核定依據和辦法,致使對該類企業無法進行直接有力的查處和嚴懲。建議相關部門應研究和明確有關法規和實施細則,賦予稅務機關必要的搜查等采集證據的手段,及統一的、具有操作性的核定賬外賬的依據和辦法。
E、是應建立和實行規范性和定期性的行業分析制度,并重視分析結果的應用。
建議稅務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對各行業生產經營特點,及行業的平均稅負率等動態性要素,進行專門的定期研究、分析和測算,及時將有關信息提供給納稅評估、選案和檢查部門作為參考,同時,為稽查部門對賬外經營的查補核定提供依據;也可由稅務機關采取公示方式,適時將行業平均稅負率向納稅人和媒體進行必要的公示,形成一個外部監督和納稅人自查自糾的制約機制。
總之,由于“賬外賬”是多種多樣的,要查出企業的賬外賬是十分困難的,檢查人員必須作好充分的思想準備。要查好賬外賬,關鍵是要具備扎實的業務功底,善于從各個方面研究、剖析企業的逃避繳納稅款手法,對“賬外賬”進行檢查也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對不同的對象采取不同的檢查方法。并且,要先了解、分析企業的具體情況、可能出現的問題等后,才具體實施檢查,同時又要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吃苦耐勞的精神,在面對納稅人的不合作甚至阻撓、刁難、說情等等時要學會正確處理、以達到解決問題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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