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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監理工程師《案例分析》精選試題練習
一、
某實行監理的工程,建設單位通過招標選定了甲施工單位,施工合同中約定:施工現場的建筑垃圾由甲施工單位負責清除,其費用包干并在清除后一次性支付;甲施工單位將混凝土鉆孔灌注樁施工分包給乙施工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甲施工單位共同考察確定商品混凝土供應商后,甲施工單位與商品混凝土供應商簽訂了混凝土供應合同。施工過程中發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甲施工單位委托乙施工單位清除建筑垃圾,并通知項目監理機構對清除的建筑垃圾進行計量。因清除建筑垃圾的費用未包含在甲、乙施工單位簽訂的分包合同中,乙施工單位在清除完建筑垃圾后向甲施工單位提出費用補償要求。隨后,甲施工單位向項目監理機構提出付款申請,要求建設單位一次性支付建筑垃圾清除費用。
事件2:在混凝土鉆孔灌注樁施工過程中,遇到地下障礙物,使樁不能按設計的軸線施工。乙施工單位向項目監理機構提交了工程變更申請,要求繞開地下障礙物進行鉆孔灌注樁施工。
事件3:項目監理機構在鉆孔灌注樁驗收時發現,部分鉆孔灌注樁的混凝土強度未達到設計要求,經查驗是商品混凝土質量存在問題。項目監理機構要求乙施工單位進行處理,乙施工單位處理后,向甲施工單位提出費用補償的要求。甲施工單位以混凝土供應商是建設單位參與考察確定的為由,要求建設單位承擔相應的處理費用。
【問題】
1.事件1中,項目監理機構是否應對建筑垃圾清除進行計量?是否應對建筑垃圾清除費簽署支付憑證?說明理由。
2.事件2中,乙施工單位向項目監理機構提交工程變更申請是否正確?說明理由。寫出項目監理機構處理該工程變更的程序。
3.事件3中,項目監理機構對乙施工單位提出要求是否妥當?說明理由。寫出項目監理機構對鉆孔灌注樁混凝土強度未達到設計要求問題的處理程序。
4.事件3中,乙施工單位向甲施工單位提出費用補償的要求是否妥當?說明理由。甲施工單位要求建設單位承擔相應的處理費用是否妥當?說明理由。
參考解析:
1.該混凝土工程的綜合單價為:520×(1+10%)×(1+8%)×(1+3.41%)=638.83(元/米3)。(2分)
該混凝土工程的估算合同總價為:638.83×(800+1300+1500+1400)=3194150(元)。(2分)
2.針對事件1,乙方提出的延長工期的要求可以獲得批準,補償費用的要求不可以獲得批準。(2分)
理由:該地震屬于不可抗力事件。因此,承包商有權得到工期的延長,但無權從業主處得到費用的補償。(2分)
3.針對事件2,乙方提出的要求不能獲得批準。(1分)
理由:施工質量不合格屬于施工單位應承擔的責任。(1分)
4.乙方3月應獲得的工程款為:638.83×700×(1-5%)=424821.95(元)。(1分)
3月監理工程師不予簽發付款憑證。(0.5分)
乙方4月應獲得的工程款為:638.83×2000×(1-5%)=1213777.00(元)。(1分)
4月監理工程師簽發付款憑證的金額為:424821.95+1213777.00=1638598.95(元)。(0.5分)
乙方5月應獲得的工程款為:638.83×2000×(1-5%)=1213777.00(元)。(1分)
5月監理工程師簽發付款憑證的金額為1213777.00元。(0.5分)
第6月累計完成工程量為6200m3,比估計工程量超出1200m3,由于(1200/5000)×100%=24%>15%,所以應調整單價。(1.5分)
不調價工程量:5000×(1+15%)=5750(m3)。(1分)
調價工程量:6200-5750=450(m3)。(0.5分)
乙方6月應獲得的工程款為:[638.83×(1500-450)+638.83×450×0.95]×(1-5%)=896677.76(元)。(2分)
6月監理工程師簽發付款憑證的金額為896677.76元。(0.5分)
二、
某工程,建設單位與甲施工單位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簽訂了施工合同。經建設單位同意,甲施工單位選擇了乙施工單位作為分包單位。在合同履行中,發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在合同約定的工程開工日前,建設單位收到甲施工單位報送的工程開工報審表后即予處理。建設單位考慮到施工許可證已獲政府主管部門批準且甲施工單位的施工機具和施工人員已經進場,便審核簽認了工程開工報審表并通知了項目監理機構。
事件2:在施工過程中,甲施工單位的資金出現困難,無法按分包合同約定支付乙施工單位工程款。乙施工單位向項目監理機構提出了支付申請。項目監理機構受理并征得建設單位同意后,即向乙施工單位簽發了付款憑證。
事件3;專業監理工程師在巡視中發現,乙施工單位施工的某部位存在質量隱患,專業監理工程師隨即向甲施工單位簽發了整改通知。甲施工單位回函稱,建設單位已直接向乙施工單位付款,因而本單位對乙施工單位施工的工程質量不承擔責任。
事件4:甲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后,建設單位于2012年9月20日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進行竣工驗收,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各單位分別簽署了質量合格文件。建設單位于2012年3月辦理了工程竣工備案。因使用需要,建設單位于2012年10月初要求乙施工單位按其示意圖在已驗收合格的承重墻上開車庫門洞,并于2012年10月底正式將該工程投入使用。2014年2月該工程給水排水管道大量漏水,經監理單位組織檢查,確認是因開車庫門洞施工時破壞了承重結構所致。建設單位認為工程還在保修期,要求甲施工單位無償修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責任單位進行了處罰。
【問題】
1.指出事件1中建設單位做法的不妥之處,說明理由。
2.指出事件2中項目監理機構做法的不妥之處,說明理由。
3.在事件3中甲施工單位的說法是否正確?為什么?
4.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指出事件4中建設單位做法的不妥之處,說明理由。
5.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事件4中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否應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甲施工單位、乙施工單位進行處罰?說明理由。
參考解析:
1.事件1中,總承包單位必須單獨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的工程:塔式起重機的安裝、拆卸;采用塔式起重機進行安裝的工程;自制卸料平臺工程;懸挑腳手架工程;物料提升機的安裝、拆卸;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4分)
2.事件2中的錯誤之處及正確做法如下。
(1)錯誤之處:物料提升機安裝總高度26 m,采用一組纜風繩錨固。(1分)
正確做法:物料提升機采用不少于2組纜風繩錨固。(1分)
(2)錯誤之處:僅在通道兩側設置了臨時安全防護設施。(1分)
正確做法:在卸料通道兩側應按臨邊防護規定設置防護欄桿及擋腳板;各層通道口處都應設置常閉型的防護門。(1分)
(3)錯誤之處:地面進料口處僅設置安全防護門。(1分)
正確做法:地面進料口處設置常閉型安全防護門,搭設雙層防護棚,防護棚的尺寸應視架體的寬度和高度而定,防護棚兩側應封掛安全立網。(1分)
3.事件3中的錯誤之處及正確做法如下。
(1)錯誤之處:總承包單位未參加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的電梯安裝工程驗收。(1分)
正確做法:電梯安裝工程屬于分部工程,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包括總承包和電梯安裝分包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1分)
(2)錯誤之處:電梯安裝單位將電梯工程有關資料移交給建設單位。(1分)
正確做法:電梯安裝單位應將電梯工程有關資料移交給施工總承包單位,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統一匯總后移交給建設單位,再由建設單位上交到城建檔案館。(1分)
(3)錯誤之處;由建設單位組織,監理、設計、總承包單位參與進行了單位工程質量驗收。(1分)
正確做法: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含電梯安裝分包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等項目負責人進行驗收。(1分)
4.事件4中總承包單位的做法不合理。(1分)
理由:合同約定保溫工程保修期10年,總承包單位在工程質量保修書中承諾保修期5年短于合同約定。(1分)
事件4中建設單位的做法合理。(1分)
理由:工程質量保修期限需要同時不得低于法規規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和合同約定的期限。工程質量保修書中承諾保修期5年短于合同約定,所以拒收是合理的。(1分)
三、
某學校為解決單身教師的住房問題,擬建設一棟宿舍樓,地上20 層地下2 層,鋼筋混凝土剪力墻結構。業主與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分別簽訂了施工合同、監理合同。施工單位(總承包單位)將土方開挖、外墻涂料與防水工程分別分包給專業性公司,并簽訂了分包合同。施工合同中說明:建筑面積22000m2,建設工期為400天,1996年3月4日開工,1997年4月14日竣工,工程造價為3400 萬元。合同中定的結算方法:合同價款調整范圍為業主認定的工程量增減,設計變更和洽商;外墻涂料、防水工程的材料費。調整依據為本地區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文件。
[問]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下述幾種情況,請按要求回答問題。
1.總包單位于2月25日進場,進行開工前的準備工作。原訂于3月4日開工,因業主辦理伐樹手續而延誤至28日才開工,總包單位要求工期順延3日。問此項要求是否成立?為什么?
2.在基礎開挖過程中,土方公司遇到地下文物,因而采取了必要的保護措施。因此,總包單位請他們向業主要求索賠。請問此項要求是否成立?根據是什么?
3.總包單位在基礎回填過程中,已按規定取土樣,試驗合格。監理工程師對填土質量表示異議,責成總包單位再次取樣復驗,結果合格。總包單位要求監理單位支付試驗費。試問此項要求是否成立?為什么?
4.總包單位對混凝土攪拌設備的加水計量器進行改進研究,在本公司試驗室內進行實驗,改進成功用于本工程,總包單位要求此項試驗費由業主支付。監理工程師是否批準?為什么?
5.在結構施工過程中,總包單位經總監理工程師同意更換了原項目經理,組織管理一度失調,導致封頂時間延誤5 天。總包單位以總監理工程師同意為由,要求給予適當工期補償。總監理工程師是否批準?為什么?
6.監理工程師檢查廁浴間防水工程,發現有漏水房間,逐一記錄并要求防水公司整改。防水公司整改后向監理工程師進行了口頭匯報,監理工程師即簽證認可。事后發現仍有部分房間漏水,需進行返工。試問返修的經濟損失由誰承擔?監理工程師有什么錯誤?
【參考答案】:
1.成立,因為屬于業主未及時提供施工場地。
2.不對,因為土方公司為分包,與業主無合同關系。
3.不對,因為按規定,此項費用應該由業主來支付。
4.不批準,因為此項費用應由總包單位承擔。
5.不批準,雖然總監理工程師同意更換,但不等于免除總包單位應負的相關責任。
6.經濟損失由防水公司承擔。
監理工程師的錯誤:(1)不能憑口頭匯報即簽證認可,應到現場復驗;
(2)不能直接要求防水公司整改,應該要求總包單位整改;
(3)不能根據分包單位的要求進行簽證,應根據總包單位的申請進行復驗、簽證。
四、
某工程,建設單位通過公開招標與甲施工單位簽訂了施工總承包合同,依據合同,甲施工單位通過招標將鋼結構工程分包給乙施工單位。施工過程中發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 甲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安排技術員兼施工現場安全員,并安排其負責編制深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專項施工方案,項目經理對該施工方案進行安全驗算后,即組織現場施工,并將施工方案及驗算結果報送項目監理機構。
事件2 乙施工單位采購的特殊規格鋼板,因供應商未能提供出廠合格證明,乙施工單位按規定要求進行了檢驗,檢驗合格后向項目監理機構報驗。為不影響工程進度,總監理工程師要求甲施工單位在監理人員的見證下取樣復檢,復驗結果合格后,同意該批鋼板進場使用。
事件3 為滿足鋼結構吊裝施工的需要,甲施工單位向設備租賃公司租用了一臺大型起重塔吊,委托一家有相應資質的安裝單位進行塔吊安裝。安裝完成后,由甲、乙施工單位對該塔吊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并到有關部門辦理了登記。
事件4 鋼結構工程施工中,專業監理工程師在現場發現乙施工單位使用的高強螺栓未經報驗,存在嚴重的質量隱患,即向乙施工單位簽發了《工程暫停令》,并報告了總監理工程師。甲施工單位得知后也要求乙施工單位立刻停工整改。乙施工單位為趕工期,邊施工邊報驗,項目監理機構及時報告了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發出的當天,發生了因高強螺栓不符合質量標準導致的鋼梁高空墜落事故,造成一人重傷,直接經濟損失達4.6萬元。
【問題】
1、指出事件1中甲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做法的不妥之處,并寫出正確做法。
2、事件2中,總監理工程師的處理是否妥當?請說明理由。
3、指出事件3中塔吊驗收中的不妥之處。
4、指出事件4中專業監理工程師做法的不妥之處,并說明理由。
5、事件4中的質量事故,甲施工單位和乙施工單位各承擔什么責任?請說明理由。監理單位是否有責任?請說明理由。該事故屬于哪一類工程質量事故?處理此類事故的依據是什么?
【參考答案】
1、(1)安排技術員兼施工現場安全員不妥,因施工單位應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2)對該施工方案進行安全驗算后即組織現場施工不妥。該施工方案安全驗算合格后應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并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報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才能安排現場施工。
2、事件2中總監理工程師的處理不妥,因沒有出廠合格證明的原材料不得進場使用。
3、只有甲、乙施工單位對該塔吊共同進行驗收,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未參加不妥。
4、向乙施工單位簽發《工程暫停令》不妥,因《工程暫停令》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向甲施工單位簽發。
5、(1)甲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因甲施工單位是總承包單位。
乙施工單位承擔主要責任,因質量事故是由于乙施工單位自身原因造成的(是由于乙施工單位不服從總包單位管理造成的)。
(2)監理單位沒有責任,因項目監理機構已履行了監理職責(已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3)事故屬于嚴重質量事故。
處理依據:質量事故的實況資料;有關合同文件;有關的技術文件和檔案;相關的建設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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