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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環評辦理常見問題解答
環境影響評價簡稱環評,英文縮寫EIA,是指對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后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進行跟蹤監測的方法與制度。通俗說就是分析項目建成投產后可能對環境產生的影響,并提出污染防治對策和措施。
為什么要辦理環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重新修訂。 第三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內建設對環境有影響的項目,應當依照本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不辦理環評手續的后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規定, 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重新報批或者報請重新審核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擅自開工建設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根據違法情節和危害后果,處建設項目總投資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恢復原狀;對建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我該做什么樣的環評
國家根據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對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實行分類管理。建設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組織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以下統稱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一)可能造成重大環境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全面評價; (二)可能造成輕度環境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對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或者專項評價; (三)對環境影響很小、不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應當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
我的罰款額怎么來的?
《 環評法》 第三十一條 ,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重新報批或者報請重新審核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擅自開工建設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根據違法情節和危害后果,處建設項目總投資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恢復原狀。
為什么我不能獲得環評審批
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應進入園區的項目未進入園區
衛生防護距離不符合要求
治理設施不完善
不能穩定達標排放。
我什么時候申請驗收
取得環評批復3個月內,超過三個月停止生產。
超期未驗收,應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進行處罰。
日常生產中環保管理要求
1、了解自己生產過程中存在的污染點
2、設置建設合理的環保設施
3、做好三廢治理及產生的副產物、廢物的收集處置
4、確保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
5、加強環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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