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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翻譯資格考試介紹
全國翻譯專業資格考試是受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委托,由中國外文出版發行事業局負責實施與管理的一項國家級職業資格考試,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全國翻譯資格考試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翻譯資格考試介紹
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是由國家人事部和中國外文局聯合舉辦的國家級職業資格考試。于8月份開始報名,10月份開考。此項考試是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更好地為我國對外和國際交流與合作服務設立的,意在建設高素質的外語翻譯專業人員隊伍,培養高水平的翻譯專業人才,也是翻譯標準社會化的集中體現。
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是在翻譯專業實行的面向社會的、國內最具權威的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認證。考試合格,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納入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統一規劃。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將取代傳統的翻譯專業技術職務評審。
翻譯考試內容
考試分筆譯和口譯兩種,與國際慣例接軌。目前先進行三級和二級的考試,因為這一水平的人才社會需求量大,人員也最多。考試的第一部分是基礎知識,包括基本詞匯量、語法、兩種語言轉換的知識;第二部分考翻譯能力,筆譯和口譯各有側重。
各級別口譯考試均設《口譯綜合能力》和《口譯實務》2個科目,其中二級口譯考試《口譯實務》科目分設"交替傳譯"和"同聲傳譯"2個專業類別。報名參加二級口譯考試的人員,可根據本人情況,選擇《口譯實務》科目相應類別的考試。各級別筆譯考試均設《筆譯綜合能力》和《筆譯實務》2個科目。各級別《口譯綜合能力》科目考試采用聽譯筆答方式進行;二級《口譯實務》科目"交替傳譯"和"同聲傳譯"以及三級《口譯實務》科目的考試均采用現場錄音方式進行。
各級別《筆譯綜合能力》和《筆譯實務》科目考試均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各級別口譯、筆譯考試均分2個半天進行。各級別《口譯綜合能力》科目、二級《口譯實務》科目"交替傳譯"和"同聲傳譯"考試時間均為60分鐘。三級《口譯實務》科目考試時間為30分鐘。各級別《筆譯綜合能力》科目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筆譯實務》科目考試時間均為180分鐘。
全國翻譯專業資格考試的負責組織
根據國家人事部《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人發[2003]21號的精神,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在國家人事部指導下,由中國外文出版發行事業局(以下簡稱“中國外文局”)組織實施與管理。中國外文局組織成立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專家委員會。
中國外文局翻譯專業資格考評中心負責翻譯考試的日常管理工作,考試命題、考試閱卷、考試評分標準制定工作,并承擔全國資深翻譯(正高職)和一級翻譯(副高職)考核、考試和評審工作。
全國翻譯專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分別由國家人事部考試中心和國家外國專家局具體承擔。即:國家人事部考試中心負責翻譯筆譯考試考務工作,國家外國專家局負責翻譯口譯考試考務工作。
全國日語翻譯資格考試的實現目標
首先,通過目前國內統一的、最具權威的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可以對社會上從事翻譯工作的人員的翻譯能力和水平作出比較科學、客觀、公正的評價。
其次,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是在充分考慮到與翻譯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相銜接基礎上,對全國翻譯系列職稱評審進行的一項積極的、富有改革意義的重大舉措。考試在全國范圍實行后,不再進行相應翻譯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工作,各地區、各部門為評定相應翻譯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而進行的考試也一律停止。通過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取得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需要,按照《翻譯專業職務試行條例》任職條件要求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此外,通過考試,可以達到規范和促進國內翻譯市場發展的作用。
此外,通過對翻譯專業人員水平和能力的評價,可以為不斷規范化的翻譯市場提供高質量的服務;可以更好地維護客戶和翻譯人員雙方的利益。
全國日語翻譯資格考試的相關事宜
1、考試收費怎樣?
三級筆譯 550元
三級口譯 670元
二級筆譯 650元
二級口譯 770元
2、證書由誰頒發?其有效范圍如何?
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合格證書,由國家人事部統一印制,國家人事部、中國外文局共同用印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有效,它表明證書持有者具有相應的翻譯專業資格(水平)和業務能力,是聘任翻譯專業技術職務的必備條件之一。根據國家人事部有關規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已經正式列入國家職業證書考試系列,該考試在全國推開后,各地翻譯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停止進行。
考試目的
設立這一考試的目的是為適應中國經濟發展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需要,加強中國外語翻譯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科學、客觀、公正地評價翻譯專業人才水平和能力,同時進一步規范翻譯市場,加強對翻譯行業的管理,使之更好地與國際接軌,更好地為中國對外開放和國際交流與合作服務,從而為中國的對外開放服務。
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是中國翻譯系列職稱評審制度的重大改革。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與原有翻譯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制度相比,更體現了科學、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報名參加考試人員不受學歷、資歷和所從事專業的限制。取得各級別證書并符合翻譯專業職務任職條件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需要聘任相應職務。在資格考試體系尚未完全建立之前,新舊體系會有一個并存期。翻譯專業資格考試將分語種、分級別地逐步推開,隨著考試逐步推向全國,舊有的翻譯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制度將逐漸退出歷史舞臺。
發展沿革
2003年人事部制定下發了《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和《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實施辦法》,2003年7月成立了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英語專家委員會,并于2003年12月6日至7日,全國首次二級、三級英語口譯、筆譯試點考試在北京、上海、廣州三個城市舉行。經過多方協商、共同協作和精心組織,圓滿完成了本次試點考試任務。
試點考試的參考率高、考生范圍廣,從各方面反映看,試點工作得到了人事部、外文局領導、各位專家及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翻譯資格(水平)考試報名條件放開,面向社會,得到廣大考生的歡迎和社會的認可,符合人才評價的發展方向。
據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專家委員會主任黃友義預計2005年就將在全國范圍內鋪開,語種也將逐步擴大為俄、德、西班牙、阿拉伯等多個語種,英語還將開設同聲傳譯。一旦某語種相應級別的考試在全國統一進行,將不再實行該語種相應的職稱評審工作。
考試語種
考試分8個語種,分別是英語、日語、法語、俄語、德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朝鮮語/韓國語;四個等級,即:資深翻譯;一級口譯、筆譯翻譯;二級口譯、筆譯翻譯;三級口譯、筆譯翻譯;兩大類別,即:筆譯、口譯,口譯又分交替傳譯和同聲傳譯兩個專業類別。
考試科目
二、三級筆譯考試均設《筆譯綜合能力》和《筆譯實務》2個科目;口譯考試均設《口譯綜合能力》和《口譯實務》2個科目,其中二級口譯考試《口譯實務》科目分設“交替傳譯”和“同聲傳譯”2個專業類別。報名參加二級口譯考試的人員,可根據本人情況,選擇口譯交替傳譯和同聲傳譯兩個專業類別的考試。報考二級口譯交替傳譯的人員,參加《口譯綜合能力》和《口譯實務(交替傳譯類)》2個科目的考試;報考二級口譯同聲傳譯的人員,參加《口譯綜合能力》和《口譯實務(同聲傳譯類)》2個科目的考試;已通過了二級口譯交替傳譯考試并取得證書的人員,可免試《口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譯實務(同聲傳譯類)》科目的考試。
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前未獲得二級或二級以上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的,在校學習期間必須參加二級口譯或筆譯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并可免試《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譯實務》或《筆譯實務》科目考試。
免試條件
在校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報考二級翻譯考試時,可憑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免試《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筆譯實務》或《口譯實務》科目考試。
對取得二級英語口譯(交替傳譯)合格證書的,在報考二級英語口譯(同聲傳譯)考試時,可憑二級英語口譯(交替傳譯)合格證書,免試《口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譯實務(同聲傳譯)》科目考試。
考試方式
二、三級《口譯綜合能力》科目考試采用聽譯筆答方式進行;二級《口譯實務》科目“交替傳譯”和“同聲傳譯”以及三級《口譯實務》科目的考試均采用現場錄音方式進行。
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和《筆譯實務》科目考試均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
考試時間
每年上半年舉行英、日、法、阿拉伯語的一、二、三級口筆譯考試,下半年舉行英語二、三級口筆譯、同聲傳譯及俄、德、西班牙、朝鮮語/韓國語的一、二、三級口筆譯考試。
1. 上半年翻譯專業資格考試(一、二、三級)考試時間為6月18日、19日,預計報名時間4月份。
2. 下半年翻譯專業資格考試(一、二、三級)考試時間為11月5日、6日,預計報名時間9月份。
考試費用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發出《關于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1494號)。《通知》要求自2013年10月1日起,降低包括翻譯資格考試在內的14個部門20個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收費標準。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中要求:中國外文局翻譯專業資格考評中心向省級考試機構收取的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費標準降低為:
三級筆譯翻譯(含2科)由每人300元降為每人每科75元,三級口譯翻譯(含2科)由每人360元降為每人每科90元;
二級筆譯翻譯(含2科)由每人360元降為每人每科90元,二級口譯翻譯、交替傳譯(含2科)由每人430元降為每人每科100元;
一級筆譯翻譯(含2科)由每人1000元降為每人每科200元,一級口譯翻譯、交替傳譯(含2科)由每人1300元降為每人每科300元;同聲傳譯(含2科)由每人1940元降為每人每科400元。
考試證書
根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有關要求,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實行定期登記制度,每3年登記一次。有效期滿前,持證者應按規定到指定的機構辦理再次登記手續。再次登記,還需要提供接受繼續教育或業務培訓的證明。
中國翻譯協會受中國外文局委托負責證書登記與繼續教育工作的具體實施。中國翻譯協會擬定了《關于組織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持有者繼續教育(或業務培訓)的通知》和《關于組織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證書登記工作的通知》。作為對翻譯專業人員實行規范的行業管理的一部分,這標志著我國翻譯行業規范管理邁出新的步伐,此項工作已于2006年1月正式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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