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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及流程
為貫徹執行財務會計制度,遵守國家財經紀律,保障我縣水利(水務)事業健康發展。結合單位局實際,制定相關財務管理制度,下面是yjbys小編為您收集整理的機關單位財務管理制度,想了解的可以看看哦!
一、 資金管理職責劃分
局財務室統一管理局機關、局屬未獨立核算事業單位各項經費收支,及時反映資金使用情況,負責財務登記入賬;參與擬定本單位年度收支計劃、基建計劃、投資決策;參與簽訂重要經濟合同(協議),檢查分析預算、財務計劃執行情況;管理監督省市直撥各項事業費、工程費等;對局系統內其他單位財會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二、 財務預算管理
根據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要求,局財務室要認真做好部門預算的編制工作,各業務科室要積極予以配合。部門預算一經確定,即嚴格遵照執行,要樹立“先計劃、后支出”的預算概念,確保全年預算順利執行。對超預算的開支,財務室有權拒付。
三、 有關收入規定
局機關科室在開展業務活動和完成工作任務的同時,在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范圍內,應積極主動地組織收入,以彌補單位公務經費缺口、改善工作條件,提高事業單位職工生活水平和福利待遇。
(一)已列入水利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的收費項目(水資源費、河道采砂管理費、河道工程修建維護費、水土保持補償費、水利工程質量監督費),由局財務室依據政策規定的收費標準和工作量或部門年初下達的指標,交有關科室、單位執收,款項繳入財政部門。財務室根據業務需要按月向財政上報用款計劃,申撥上述資金。
(二)固定資產變價收入、有償服務收入及其它收入,由財務室開具收據,所收款項繳入財政,作為單位的其他收入。
(三)水行政執法的罰沒收入,局財務室依據水政科作出罰款決定的處罰決定書由水政科應督促當事人到指定的代理銀行繳款。按有關規定實行當場收繳罰款的,執法人員應將當場處罰罰款在三日內繳付指定代理銀行,同時到財務室科核銷當場處罰專用收據。
上述各項收入,由局財務室統一管理,結合預算內財政撥款,統籌安排使用,報局長審批。
四、 有關費用報銷規定
(一)辦公費用
辦公費用主要包括:辦公用品費用、文印費、報刊雜志訂閱費、圖書資料購置費、辦公設備維護費、物業管理維修費等支出。
1、辦公用品費用。因工作需要購置辦公物品或成批辦公用品及耗材,由辦公室統一辦理,擬定采購計劃報局長批準后方可采購。
報銷費用時由經辦人、驗收(證明)人簽字,辦公室和分管領導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
2、文印費。機關工作中的文印業務應由承辦科室自行處理或交局文印室處理,不得到外面打印(復印)文字材料。特殊情況需要到外面打印(復印)文字材料的,須報經局領導同意。費用報銷由承辦科室辦理,辦公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
3、報刊雜志訂閱費用。局辦公室負責擬定局機關報刊雜志訂閱年度計劃,報局長同意后方可按計劃辦理訂閱事宜。費用報銷由辦公室統一辦理,財務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
4、圖書資料購置費用。購置政治理論、宣傳教育、行政管理、黨務工作、年鑒志書、文學作品等圖書資料,由局辦公室報局領導同意后統一購置,專業書籍由相關科室根據工作需要,報局領導同意后購置。費用報銷由承辦科室辦理,辦公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
5、辦公設備維護費報銷。辦公設備的日常維護與修理,由辦公室統一辦理。費用報銷由辦公室辦理并應附相關清單或合同 (協議),財務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
6、物業管理維修費報銷。物業管理中的日常零星維護和修繕由局辦公室視情安排。費用報銷由辦公室辦理并應注明維修內容(附清單或合同),財務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
(二)會務費及招待費報銷
1、會務費。召開會議由局黨委、局長辦公會議或局長確定,會
議費用由辦公室編制預算,財務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承辦科室應于會后7日內會同財務室辦理結算。報賬時,必須附會議通知、參會人員報到冊及住宿、就餐清單,費用報銷由承辦科室辦理,財務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
2、招待費。局機關對外接待用餐由辦公室統一安排。上級機關領導,兄弟省、市水利系統負責人和有關部門負責人來我局檢查指導工作或辦理公務,需要用餐的,原則上由局領導陪同,局辦公室具體承辦;本市水務系統和有關部門負責人需要用餐的,原則上由局領導出面接待,局辦公室具體承辦;縣區一般工作人員來我局辦理公務,需要用餐的,由各業務科室或事業單位負責人具體承辦;因工作需要在外地出差用餐,須從嚴控制,確需用餐的,經局領導同意后方可安排用餐。費用報銷由經濟科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審批。
(三)差旅費報銷
1、因公出差發生的差旅費僅限于住宿費、車船費、飛機票、訂票費、出差補助費、停車費、路橋費、燃油費等,其它費用不在此列。差旅費報銷須經局分管領導同意,財務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
2、差旅費報銷實行 “一事一報”和 “月結月清”制度。差旅費報銷按次填報。兩人或兩人以上同批出差的,均須在差旅費報銷單據上簽字。
3、在本市城區范圍內因公外出,特殊情況需乘車的,由辦公室
派車(或乘出租車)。乘出租車報銷時須注明乘車事由,財務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在本市城區范圍以外出差,特殊情況需用車,經局領導批準,由辦公室派車或租車,租車報銷時由辦公室統一結算,乘車人簽名,并注明乘車事由及時間,附經局領導批準的用車申請單,財務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
4、局機關工作人員在本城區范圍內因公外出視同出勤,不享受出差補貼。超出本城區范圍的出差,按市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享受出差補貼。出差無單據報銷,其出差補貼可于當月一次性填單報銷,報銷時須注明出差時間、事由,財務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
(四) 汽車費用報銷
1、汽車維修費用報銷。單次維修費1000元以內,由局辦公室安排,單次維修費超過1000元的須報局領導同意后方可安排。依據規定汽車維修一律實行定點維修,由局辦公室與確定的維修廠家簽訂維修合同。定點維修車輛的維修費用,未超出經費指標的,據實核報;超出經費指標的維修項目,報局領導同意后,由局辦公室 、本車駕駛員共同與修理廠洽談維修價格。費用報銷時附維修清單,本車駕駛員 、辦公室主任簽字,財務室審核,報局長批準報銷。
2、車輛保險費報銷。車輛保險,按財政局有關規定執行,財務室審核,報局長批準報銷。
(五)固定資產費用報銷
1、固定資產包括一般設備單價在 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 800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物質形態的資產。捐贈或調撥的財產,符合上述所列的,都必須計價列入固定資產。
2、局辦公室負責組織和監督固定資產的購置計劃、訂貨、采購、驗收和登記以及日常使用的監督與管理;局財務室負責固定資產的報銷 、入帳,協助辦公室定期進行帳、物的清查核對工作。
3、固定資產購置須報局領導批準,固定資產購置后,實行實物驗收和專人保管使用制度。局辦公室應安排人員對所驗固定資產的數量、型號、質量、附件等進行檢查驗收,完善登記備案手續。經辦人、驗收人簽字后,財務室審核,報局長批準報銷。
(六)其它。
1、考勤獎。事業單位職工考勤獎按出勤天數發放,每天10元。考勤獎由辦公室提供出勤單,下月初公布上月出勤匯總單,由財務室統一制表、審核后,報局長批準發放。
2、通訊費。事業單位由承辦科室辦理,財務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
3、福利費。事業單位職工按有關規定和在崗時間發放。退休人員與在職人員同等享受。福利費由財務室統一制表、審核后,報局長批準發放。
4、其它費用。按照局制定的有關制度或經局黨委會議研究確定,由相關科室或與財務室共同辦理,經辦人員完善報銷手續,財務
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
五、有關報銷手續的規定
(一)局機關所有支出的申報一律由經辦人員按支出內容分類填報報銷單,并由證明人(驗證人或分管領導)在匯總報銷單上的相應位置簽名; 多張小額同類原始發票可匯總填入。
報銷單中“核定”及“人民幣(大寫)”金額由經辦人員填寫或負責辦理;“單據張數”按實有原始發票張數填寫,原始發票上反映其附件單據數;“金額”應與原始發票匯總金額相一致,不一致時應注明。
報銷單的原始發票及其附件,經辦人均應簽名;百元以上原始發票局領導審批時應簽名。
(二)財務審核。按照有關報銷規定,對所申報的原始發票及報銷單的內容進行審核,最終確定其報銷金額。審核由財務室負責人(或指定的審核人員)提出支出意見后,報局長(或其授權人)在己審核的報銷單(或原始發票)上進行審批。
(三)屬核算中心集中支付的報銷單,在完成審批程序后,職工報銷由報賬員通過公務卡支付,經核算中心審核通過后,最后辦理統一結算;外單位(或個人)報銷由報帳員辦理支付手續,經核算中心審核通過后,由核算中心辦理結算;
不屬核算中心集中支付的報銷單,在完成審批程序后,由有關財務人員制作記帳憑證并經出納審核無誤后,辦理報銷手續。 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制度及局有關規定辦理。
六、有關借款事宜的相關規定
(一)嚴格控制借款。職工借款僅限于因公長途出差、采購、維修等公務事項。
(二)職工因公借款應堅持“一事一借”、“前清后借”原則 ,并辦理借款手續。由借款人填寫“借款申請單”,注明借款日期、借款人、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其中1000元以上的借款,報局長批準后方可辦理借款。
(三)因公發生的預付款項,必須根據合同或協議辦理付款申請單,財務室并報局長審批后辦理付款;付款手續不齊備的,財務室不得付款。
(四)職工因公借款的借據,財務室必須及時進行賬務處理。預付性匯款,由經辦人填制付款申請單(附匯款回單),作為原始憑證。
(五)因公借款應按照“一事一結”原則 ,在規定的期限內歸還所借款額或按規定的審批程序到財務室辦理還款手續;還款時限為當年內。
(六)財務室要加強對備用金和預付款項的管理和監督,每年年底進行一次清理,對超過規定期限未能報銷而又未歸還的借款,財務室應及時督促辦結,并嚴格堅持“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則 。
七、財務檔案的管理
1、財務檔案是本局經濟活動的記錄,各種報表、憑證、賬簿、
有關資料,年度內由財務室負責整理、裝訂,隔年度移交局檔案室統一保管,按財政部規定的保管期限做好檔案的整編、歸檔和銷毀工作。
2、檔案保存必須年度、月份連續,不能短缺。財務檔案非經辦人員不得擅自查閱和復印等。
八、會計人員的管理及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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