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地質災害應急預案9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后果,通常需要預先編制一份完整的應急預案。你知道什么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篇1
為有效防治我村地質災害,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編制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南平市、武夷山市的部署,結合xx村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機構和職責
1、應急工作組:在鄉鎮政府防災搶險指揮部的領導下,村成立應急工作組,組長由村主任擔任,成員有村兩委、各村民小組組長和國土資源協管員。應急工作小組的`職責是:向村民宣傳地質災害防治的基本知識,公布本預案;基本落實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的各項措施;做好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和搶險救災工作。
職責分工:
(1)組長:負責組織、指揮、協調本村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和突發性地質災害各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地質災害災情報告,在強降雨期間執行“零報告制度”;負責向村民公布本預案。
(2)民兵營長:負責組織搶險小分隊及其人員分工;組織地質災害臨災搶險、排險。搶險小分隊由×××…組成。
(3)村國土資源協管員:負責發布本村地質災害氣象預警信息;監督監測點監測人和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人做好監測和巡查工作;負責地質災害點監測資料和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資料的整理、匯總和上報工作。
(4)村民小組組長:負責組織本村民小組范圍地質災害點監測和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負責臨災時組織受威脅群眾撤離;負責及時向應急工作組組長報告地質災害災情。
(5)應急工作組其他成員:負責物質保障、災民安置、救護和汛期值班等項工作各村根據實際進行分工。
2、村(組)兩級巡查小組:村兩委、村民小組長、基于民兵和受影響的村民分別組成村(組)級巡查小組。巡查范圍見村(組)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表。
二、防災搶險
1、汛期值班人員
略
注:值班采取一人一班制,具體以當時安排為準。
2、地質災害點監測、易發地段巡查防災避險[見附表一、二]。
3、預警及搶險救災措施
當本村遇大雨以上強降雨和接上級地質災害預警預報,立即加密地質災害點監測、加強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特別是要加強房前屋后高陡邊坡、房前屋后大于25°以上的土質斜坡、溝口及溝邊低洼地帶的巡查、排查。發現險情征兆,立即組織受影響群眾撤離,并及時上報。疏散安置地點必須在汛期前實際調查選點,確保安全。劃定臨時危險區,在危險區邊界設置境界,同時明確具體監測人。在強降雨過后,根據地質災害點具體情況,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溝、埋實裂縫等簡易治理措施。
4、監測、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監測、巡查一次。汛期4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量測、巡查一次,若發現監測地質災害點有異常變化和暴雨天氣前后,應加密觀測次數,每日觀測次數不少于3次;易發地質災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響村民加強觀察、巡查,發現險情立即報告。監測、巡查必須做好數據記錄、歸檔。
5、災后處理
災情發生后,村應急工作組將與上級部門一道做好災區群眾的思想工作,安定群眾情緒,并妥善安置受災群眾,及時組織災區群眾開展自救。
三、保障措施
1、組織到位。做到機構落實、組織落實、人員落實,不斷把村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規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軌道。應急工作組成員、搶險小分隊成員、村(組)兩級巡查小組成員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調查補充,修改本預案,并向村民公布。
2、宣傳到位。向村民宣傳地質災害防治的基本知識,公布本預案,充分認識防御地質災害工作的艱巨性、重要性,提高村民的自我防范意識。
3、措施到位。地質災害點“防災明白卡”、“避險明白卡”發放到位;地質災害點監測到位、易發地質災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組織對避險路線、臨時安置點進行勘查,并向村民公布。
4、物質到位。每個村民小組購鑼一面、鑼錘一把、雨衣一套、手電一把、應急燈一盞、鏟兩把(具體數量由村組具體實際確定)等必備物質設備,并由xxx(專人)保管。
社區在街道辦事處防災搶險指揮部的領導下,成立社區應急工作組,并按本提綱制定相應預案。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篇2
為了防治地質災害,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恨展,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二、職責分工
1、鎮國土所:負責對突發性地質災害的臨災監測、危險區劃定、預警信號和人員財產撤離、轉移路線的確定和公告、災情發布、災害應急調查、影響分析和災害報告;參與搶險工作。
2、財政所:負責對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經費的管理。
3、警務室和安辦:根據村級地質監測報告,對地質災害危險區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發布預警信號、災害應急調查、掌握災害點群眾基本情況,疏散、搶險、救災工作中的治安警戒工作,及時組織群眾立即轉移、疏散撤離到指定的臨時安置點,維持疏散過程中的秩序、撤離后的安全巡邏和撤離區的清場和搜救、清點人數、交通管制,維護社會穩定。
4、民政所:負責對突發性地質災害威脅或危害的人員及財產進行統計,對傷亡人員進行安撫,并將受威脅的人員和財產及安撫情況及時上報。
5、廣播站:負責突發性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進行宣傳報到并參與搶險工作。
6、醫院:負責組織醫務人員開展醫療救護工作,參與搶險工作。
7、村委會:負責對本轄區內的地質情況進行日常性的觀察、監測,對有安全隱患的地質災害上報鎮政府。
三、預警預防
1、建立鎮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與國土、氣象、水利、交通等部門地質災害監測網絡相結合的全鎮地質災害監測體系,在地質災害調查的`基礎上建立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落實重點地質災害隱患點、危險區域的群測群防工作。
2、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每年年初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明確全鎮主要地質災害隱患點、威脅對象和范圍,制定具體可行的地質災害監測和防治措施,落實監測、預防責任人。
3、加強地質災害險情巡查。加強地質災害隱患點定期、不定期的檢查、監測和防范,發現險情時,及時向市政府和市國土局報告,根據險情變化及時提出應急對策,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采取排險防治措施,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避讓。
4、發放“防災明白卡”。根據查出的地質災害危險點、隱患點及切坡建房戶,層層落實群測群防工作,將危險區范圍、監測方法、預警方式、撤離路線和防災任務、要求、責任制成“地質災害群防群測明白卡”發放到有關居民手中,把防治責任落實到鎮、村、組及具體責任人。
5、建立地質災害預報預警制度。當預測可能發生地質災害時,按照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群眾,按照“防災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災的各項準備工作,并在汛期實行24小時值班制。
四、應急處置
1、發布災害信息。地質災害隱患點出現緊急險情,應迅速將地質災害信息傳遞給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做好穩定工作,讓村民保持冷靜,聽從指揮。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疏散危險區內的群眾。
2、全力開展搶救。發生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和基層群測群防組織在及時上報災情信息的同時,要立即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全力搶救壓埋人員,監測災情、險情發展。鎮相關部門做好災害可能破壞電、水、交通、通信等生產生活設施的應變工作。
3、技術搶修。災情發生后,應急指揮部要立即啟動應急機制,迅速與供電、供水、交通、通信、衛生等部門取得聯系,盡快恢復受到破壞的生產生活設施,保障搶險救災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4、安全維護。維護災區社會治安,打擊各種趁災施亂行為。做好群眾穩定工作,維持秩序,疏散聚集人群,并防止引發其他災害。
5、疏導安置。做好避險和受災群眾的臨時安置工作,妥善安排避險和受災群眾的生活。協調開展醫療救治工作,做好災區的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工作,保證飲水和食品安全。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篇3
地質災害是由于自然因素或人為因素引發的,對人類社會造成巨大威脅的災害性事件。為了有效應對地質災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減少災害損失,特制定本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一、應急原則
1. 預防為主,防抗結合;
2.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3. 科學決策,快速響應;
4. 資源共享,協同應對。
二、應急組織體系
1. 成立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負責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的統一指揮和協調;
2. 設立地質災害應急辦公室,負責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協調;
3. 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地質災害應急工作。
三、預警與監測
1. 建立地質災害預警系統,實時監測地質災害隱患點,及時發現和預測地質災害;
2. 加強地質災害監測網絡建設,提高監測能力,確保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3. 定期發布地質災害預警信息,提醒公眾關注地質災害風險,做好防范工作。
四、應急處置
1. 一旦發生地質災害,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救援力量趕赴現場;
2. 救援力量包括消防、武警、醫療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開展救援工作;
3. 對受災群眾進行妥善安置,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
4. 對災區進行清理和恢復工作,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五、應急保障
1. 加強應急物資儲備,確保應急物資的充足和及時供應;
2. 建立應急通信保障機制,確保應急信息的暢通和及時傳遞;
3. 加強應急隊伍建設,提高應急隊伍的專業素質和應對能力;
4. 開展地質災害應急演練,提高應急響應能力和協同作戰能力。
六、附則
1. 本預案由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負責解釋;
2.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如需修改,須經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批準。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篇4
一、編制目的
為了進一步明確項目部各個機構及其人員的應對地質災害事件職責,保證聯系渠道暢通,做到地質事件發生后,在各種緊急情況下,都能有效地實施現場救援工作,避免施救過程中的盲目性,使應急救援工作有領導、有組織、有秩序的進行,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和救護過程中的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低事故救援成本和風險,特制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二、編制依據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意見的通知》等。
三、適用范圍
本應急救援預案適用于湟源縣大華水庫項目部承擔施工的建設工程項目地質災害事故的應急控制和救援。具體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企業和職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的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地質災害。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以人為本。建立健全群測群防機制,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把保障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做到信息暢通,反映迅速,指揮有效、措施得力、搶救及時。
2、統一指揮、分工負責,部門配合、快速高效。
3、任何單位、人員必須無條件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工作,為搶險提供一切便利條件。
4、救援工作由救援隊伍(人員)在自身防護完備的前提下組織實施。
五、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1、項目部應對地質災害成立指揮部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職能部門職責
⑴安全部門: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的報警、情況通報和處置工作(包括:繪制事故現場圖、收集與事故有關的各種事實材料和證人材料、調查事故經過、作好調查筆錄,分析事故原因等),為事故處理提供原始依據,為保險索賠提供相關憑證,按事故報告的有關規定,負責向有關部門和隸屬上級組織的快報工作。
⑵生產部門:負責事故處理時生產系統的總體調度工作;負責事故現場的聯絡通信和對外聯系,必要時代表指揮部對外發布有關事故和救援情況的信息;負責保護事故現場,及時組織搶險人員,調配搶險設備和物資,疏散引導人員,搶救受傷人員;負責落實應急救援指揮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⑶工程技術部門:負責應急救援技術措施、方案的歸口管理,及時擬定應急救援預案,包括(但不限于)基坑開挖塌方;承重平臺、腳手架塌垮;大型設備設施傾倒;洪水、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應急救援方案和防止事故擴大蔓延的預防技術措施。
⑷綜合辦公室: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的警戒保護、治安保衛、現場攝影攝像、醫療救治、傷亡人員善后處理工作;保證足夠的事故應急救援用車和傷亡人員的生活必需品;配合生產調度部門做好現場人員的疏導,協助安全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負責消防、交通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歸口管理工作。
⑸物資設備部門:負責大型機械、設備、工程車輛地質災害的應急預案歸口管理工作;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物資設備的供應;協助工程技術部門擬定應急救援方案和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負責事故損失估算。
⑹財務經營部門:負責提供事故應急處理急需資金;負責相關索賠資料的收集和匯總以及保險賠付交涉等。
⑺發生事故的單位:及時向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安全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無條件地服從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安排,提供救援所需的.人員、設備和物品,積極參加事故救援搶險,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的`組成和分工:
各職能部門、施工單位和全體員工都負有安全事故報告和應急救援的責任和義務,必須無條件服從應急救援指揮部的調度和安排,提供搶險所需的人員、設備和物資,積極參加事故搶險、搶救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是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主要任務是在發生重大地質災害事故時,按照分工協作的原則,迅速投入搶險救援。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的組成和分工如下:
⑴通訊聯絡組:擔負各部門、單位之間的聯絡和對外聯系任務。由單位、項目部職能部門和施工單位人員組成。單位安全部門負責其日常協調工作。
⑵治安聯防組:擔負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交通指揮、設立警戒、疏散群眾任務。由單位保安人員組成。綜合辦公室負責日常協調工作。
⑶搶險搶救隊:根據預先制定的技術方案,負責事故現場人員、設備的搶救、搶修工作,排除險情,遏止事故蔓延擴大,降低事故損失。由機械設備、機電單位等與搶險有關的施工單位人員組成。生產指揮部門負責日常協調工作。
⑷醫療救護組:負責事故受傷者的尋找、緊急救護、安全轉移以及聯系外援求助。由現場醫護人員和事故單位人員組成。綜合辦公室負責日常協調工作。
⑸物資供應組:承擔應急搶險救援物資供應任務。由物資部門人員組成并負責日常協調工作。
⑹運輸組:負責護送傷員及其生活必需品的運輸,承擔搶險物資的運輸任務。由綜合辦公室負責日常協調工作。
⑺事故調查組:負責調查事故經過,做好調查筆錄,繪制事故現場圖,拍攝事故現場照片或錄象,收集事故事實材料和證人材料,分析事故原因,為事故處理提供原始依據,為保險索賠、事故責任認定提供相關憑證。由安全、生產、技術、綜合辦公室、工會、事故單位等人員組成,安全部門負責日常協調工作。
⑻善后處理組:負責核實傷亡人員的姓名、身份等情況,負責傷亡人員親屬的安撫工作和其他善后事宜。由人事、安全、工會等部門人員組成。人事部門負責日常協調工作。
六、地質災害救援準備
1、加強對救援隊伍和全體職工的培訓,把應急預案分解到每一個崗位,使每個人都熟悉應急救援措施,掌握防護裝備和救援設備的正確使用方法,提高對付地質災害事件的應變能力。
2、定期進行地質災害預案演練,在演練或應急響應結束后,評審應急預案,必要時修訂預案,以提高應急能力。
3、在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場所配備必要的應急器材,做好標識,定期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確保完好狀態。
七、地質災害預案的啟動和響應
1、地質災害預案的起動前提
施工場區有可能發生或正在發生本預案適用范圍所述地質災害,或地質災害指揮部認為有必要啟動地質災害預案的其他緊急情況。
2、地質災害處理響應流程圖。
八、報警和通訊
1、發現或得知發生地質災害事故的人員,應當立刻向單位領導或安全管理、生產指揮部門報告。
2、安全管理、生產指揮部門接到報警后,立即通知單位主要領導,并通知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火速趕往事故現場。
3、地質災害指揮部迅速將事故情況報告施工局和工程局。工程局和施工局根據實際情況采取應對措施。
4、報警和通訊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發生事故的單位、工程項目、事故態勢;
地質災害處理響應流程圖
事故發生后立即趕赴現場,判斷應急救援技術措施的適宜性,跟蹤應急處理情況,對不切實際的預案根據現場實際及時做出調整。處理完畢后評審應急預案和響應程序,必要時修改文件。
在最短時間內到達現場,按預定方案實施救援,遏制事故發展。
(2)事故類型:
(3)人員傷亡情況;設備、設施的損壞情況;
(4)事故直接原因的初步判斷;
(5)聯系人姓名和電話等;
九、現場搶救
1、在地質災害救援專業隊伍未到之前,事故發現人、事故單位及臨近相關單位,根據事故類型,迅速采取適當有效的搶救措施,并保護好事故現場;
2、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到達事故現場后,根據各自的分工和職責,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各司其職,協調配合,采取有力措施,積極組織搶救,避免事態擴大;
3、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決定是否請求外援力量和相關方支援救助。
4、當事故得到控制后,事故調查組立即對事故展開調查,研究制定防范措施,施工單位研究制定搶修方案,盡快恢復生產。
十、應急預案終止
應急救援預案經過實施之后,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消除或有效控制,現場所有搶險工作已經完成,人員均得到清點,并確保未授權人員不會進入事故現場,不存在其它影響應急預案終止的因素,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的發展狀態認為必須終止的,由應急指揮部下達應急救援終止命令。
十一、其他
1、預案實施過程中應注意保護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物證。
2、事故善后處理工作執行施工局相關規定。
3、本預案由項目部工程部負責編寫和解釋。
4、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篇5
為最大限度地減輕或避免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高效有序地做好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本預案所稱突發性地質災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地質災害。
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遵循“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分級管理,屬地為主;未雨綢繆,有備無患”的原則。
本預案適用于xx縣境內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工作。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任務
(一)組織機構
成立xx縣地質災害防治應急領導小組(同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技術咨詢組、應急指揮部。
地質災害防治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國土資源局,具體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的聯絡員參加辦公室的工作。
技術咨詢組由國土資源局組織全縣地質災害防治應急工作專家組,專家組在領導小組辦公室管理下,具體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和應急工作的技術咨詢。
應急指揮部由縣領導小組副組長或組長任總指揮。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緊急搶險救災組,應急調查、監測和治理組,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組,治安、交通和通信組,基本生活保障組,信息報送和處理組,應急資金保障組。
(二)職責任務
領導小組職責任務是統一領導全縣地質災害應急工作;建立健全全縣地質災害應急工作制度和部門聯動機制;負責報告特大型和大型地質災害應急工作指導做好中型和小型地質災害應急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收集、分析災害信息,向領導小組報告;傳達領導小組工作指令;協調有關部門的應急工作對災害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制定地質災害應急對策和措施;負責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的信息發布。
技術咨詢組根據我縣地質條件和氣象預測資料,結合實際,進行年度地質災害趨勢預測;現場核查已出現地質災害的具體地點,確定危害程度;對出現地質災害提出具體防治建議;負責地質災害應急調查、應急評估、趨勢預測的技術咨詢工作。
應急指揮部執行上級領導小組下達的地質災害搶險救災任務;指揮、協調和組織地質災害的.應急工作。
三、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預防預警信息
建立以預防為主的監測預警體系。國土資源、水務和氣象部門協調聯動,及時傳送、發布地質災害險情災情、氣象和汛情信息。預報信息要立即通知有關鄉鎮和村莊,及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做好防災各項準備工作。
充分發揮群測群防和專業監測網絡的作用,及時劃定災害危險區,設置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依據險情變化及時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強制組織避災疏散。
(二)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出現特大型地質災害后6小時內,出現大型地質災害后12小時內,出現中型地質災害后24小時內,縣級領導小組辦公室速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越級速報省級和國家級領導小組辦公室;出現小型地質災害后,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向縣政府和市領導小組報告。
災情速報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出現的地點和時間、災害類型、規模、可能的引發因素和發展趨勢等。對于已發生的地質災害,速報報告內容應包括傷亡和失蹤人數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出現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后,縣立即啟動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成立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應急相應開始。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予以公告,在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警示標志,宣布進入地質災害應急期。
應急指揮部各小組分工如下:
1、辦公室
主要任務是根據總指揮的命令,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具體組織實施搶險工作;協調并督促、檢查、落實應急指揮部各工作組之間的各項應急工作;及時向總指揮匯報搶險工作進展情況;按照指揮部指令,協調各工作組依據應急預案的分工,有效開展各項應急工作。
2、緊急搶險救災組
由公安、建設、水務、電力、旅游等部門組成,必要時安排武警參加。由公安部門牽頭。
主要任務:險情出現時組織動員受災害威脅的群眾疏散,并轉移到安全地帶,可強制組織避災疏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發生的災害隱患,保護供水、供電等生命線工程免遭損毀;負責旅游資源的保護和排險。災情發生時組織搶險隊伍搶救壓埋人員;組織動員受災害威脅的居民疏散,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危急時可強制組織避災疏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發生的災害隱患,保護供水、供電等生命線工程免遭損壞;負責旅游資源的保護和排險。
3、應急調查、監測和治理組
由國土資源、水務、氣象部門組成。國土資源部門牽頭。
主要任務:組織應急調查和險情監測工作,并對險情和災情的發展趨勢進行預測,提出應急搶險救災措施建議;組織專業隊伍和施工隊伍,實施必要的應急搶險,減緩和排除險情災情進一步發展;負責提供地質災害預警預報所需的氣象資料信息,對氣象條件進行監測預報;負責水情和汛情監測。
4、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組
由衛生、藥監等部門組成。衛生部門牽頭。
主要任務:做好急救準備工作,包括所需藥品、醫療器械、衛生安全監測設備的準備等。
5、治安、交通和通訊組
由公安、交通、通訊部門組成。公安部門牽頭。
主要任務:維護社會治安,打擊蓄意擴大傳播險情的違法活動;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線及通信設施的安全,確保道路和通訊暢通。
6、基本生活保障組
由民政、財政、商務等部門及保險公司組成,民政部門牽頭。
主要任務:及時設置避險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點,做好避險救濟物資的`供應、調配和管理,妥善安排避險人員的生活;做好保險理賠準備工作。
7、信息報送和處理組
由國土資源局、民政局、建設局、水務局、交通局、氣象局、安監局組成。國土資源局牽頭。
主要任務:調查、核實險情災情發生的時間、位置、規模、潛在的威脅和影響范圍及誘發因素;組織險情監測;實行掌握險情動態,及時分析、預測險情災情發展趨勢,隨時根據險情災情變化提出應急防范的對策、措施并報告應急指揮部,及時指導險情災情應急工作進展。
8、應急資金保障組
由財政、發改、國土資源、民政、建設、交通、水務等部門組成,財政局牽頭。
主要任務:負責應急搶險資金的籌集和落實;做好應急搶險資金的分配及使用的監督、管理等工作。
經技術咨詢組鑒定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應急指揮部撤銷劃定的地質災害危險區,宣布險情或災情應急期結束,應急相應結束,并予以公告。
四、應急保障
加強通訊與信息傳遞機構、人員和裝備的`建設,確保信息暢通。
應急隊伍平時要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演練,確保應急處理及時到位。
各相關部門要儲備好必要的搶險救災專用物資,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到位。
因搶險救災需要,臨時調用單位和個人的物資、設施、設備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待災害應急期結束后要及時歸還;無法歸還或者造成損失的,要給予適當的補償。
加強公眾防災、減災知識的宣傳和培訓,增強公眾的防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其它事項
1、本預案將根據地質災害應急工作實際需要,由縣地質災害防治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適時進行修訂。
2、本預案經縣政府批準后實施。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篇6
我鎮地處姚南山區,山高坡陡,地表易受臺風暴雨的侵害,因而防御地質災害工作是事關我鎮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為進一步防治地質災害的發生,根據相關地質情況,結合我鎮實際,特制訂大嵐鎮防御地質災害預案。
一、防御地質災害工作的方針和原則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和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部署,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以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作為防御地質災害的首要任務,抗災保安全,防患于末然,充分發動群眾,從思想上、組織上、物資上、技術措施上做好防御地質災害準備工作,盡量減少人員傷亡,把災情損失減到最低限度。
防御地質災害工作實行分級負責,各村和企事業單位都要服從鎮黨委政府的統一指揮,統一調度,服從上級防御地質災害部門的指揮調度。
防御地質災害工作要講究團結協作,堅持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對在抗災搶險中做出突出貢獻的,要給予表彰獎勵。
二、全鎮防御地質災害形勢和準備工作
(一)防御地質災害形勢
由于是山區,山高坡陡,遇暴雨侵襲,地表水流向集中,主流短匯流快。個別山體地質較差,土壤揉和力較差,可能發生泥石流或山體滑坡等災害。
(二)防御地質災害準備工作
根據我鎮的實際,防御地質災害主要以防山體滑坡為主,按區域的不同,把全鎮分為3個組,14個小組,以聯村干部會同各村干部具體落實各村的防御地質災害工作,落實搶險和安全轉移等工作,接受鎮防御地質災害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指揮。鎮要求各村落實防御地質災害管理員,做到到崗到位,對有隱患的地質點,分別進行全面檢查,落實防御地質災害工作預案。
1、查明強臺風、暴雨襲擊下可能出現的危險地段。
2、查明各村村莊在臺風暴雨襲擊下可能倒塌的房子,預先落實好轉移到安全地點的計劃。
3、對老弱病殘的農戶,根據他們的居住狀況,預先作出安排。
4、對易出現滑坡的地段,預先安排人員轉移。
(三)防御地質災害重點
本鎮已發現重點地質災害點是新嵐村甘竹。
三、組織、領導、職責
1、鎮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
2、各村安全責任人及職責
(1)安全責任人:各村村主任為本村第一責任人。
(2)安全責任人職責:落實本村的防御地質災害專職管理人員,督促管理人員加強對危險地段的巡查,準確、及時掌握本村基本情況,及時上報本村的地質變動情況,做好本村防御地質災害物資的落實,人員的到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及時上報。并組織以民兵、黨團員為骨干的防御地質災害隊伍,出現險情及時組織搶險
(3)報警員職責:及時掌握地質災害點情況,準確、迅速匯報險情。
(4)應急隊伍指揮員職責:服從鎮防御地質災害指揮部的統一指令,及時組織應急隊伍到崗到位,準確及時組織隊伍搶險,協助各村組織群眾轉移。
(5)應急隊伍職責:根據指令,應急隊伍迅速趕到現場,在現場指揮長的指揮下,全力投入抗御地質災害搶險斗爭:
①盡快組織群眾轉移;
②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積極組織力量,搶險工程,盡可能避免災情擴大;
③隨時向鎮防御地質災害指揮部報告現場情況;
④協助處理善后工作。
四、鎮應急指揮系統
1、鎮防御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
鎮防御地質災害指揮部在上級防御地質災害指揮部的領導下,負責統一指揮鎮的防御地質災害工作,加強值班,及時了解掌握情況,督促各村、各部門做好抗御地質災害的各項工作,及時向上級防御地質災害指揮部匯報本鎮的情況。
2、鎮應急小分隊
五、報警聯絡方法
報警聯絡由各行政村及時向鎮防御地質指揮部匯報,做到即現即報,報警員由各村主任擔任,聯絡方法采用電話聯系。
六、質情
1、發布臺風、暴雨消息階段:市氣象臺發布臺風消息,在臺風到來之前,突出一個“防”字,積極防范,有備無患。
(1)加強值班,密切注視臺風動向,做好臺風信息的收聽、記錄工作。
(2)加強檢查,要求各村對轄區內的地質危險地段作全面巡查
(3)時刻與防御地質災害指揮部保持密切的聯系,掌握臺風的動向。
2、發布臺風警報階段,市氣象臺己發布臺風警報,臺風正向我市逼近。
鎮政府領導及各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立即到崗到位值班,根據實際,部署抗御地質危害的各項工作。同時,下村檢查各村的.防御地質災害的準備工作。
3、發布臺風緊急警報階段
市氣象臺己發布臺風緊急警報,在臺風到來時,突出一個“避”字,避其鋒芒,及時撤離人員轉移物資。
(1)郵電所、變電所落實搶險人員,一旦發生供應中斷,迅速組織搶修,保證供電和通訊暢通。
(2)當出現電力、電信、交通中斷嚴重狀態時,以村為單位,采取果斷措施,動員各村干部、黨員擔當本單位的防臺、防質工作,盡量減少事故發生,做好安全轉移等工作。
七、撤離路線、及責任人
由于是山區鄉鎮,多數村莊在山坡上,只有沿溪的幾個村莊遇大洪水時需撤離,一旦發生地質險情,立即組織人員往安全地帶撤離,由各村組織人員實施,負責人為村主任和村民小組長。
八、撤離順序
接到撤離的命令后,由村應急小分隊維護撤離秩序,先安排婦女、老人、幼兒先行,青壯年后撤,做到快而穩,年紀較大行動不便的,由青壯年協助往撤離。
九、撤離要求
若接到撤離命令,以避免人員傷亡為原則,按統一指揮,首先照顧老人、小孩先行,由應急小分隊和部分壯年村民共同維護撤離隊伍秩序,不得搶道。做到快速、安全、有序。
十、災后恢復工作
1、災害過后,由鎮政府組織人員,及時對受傷人員進行全力搶救,對遇難的人員妥善處理,迅速安置災民生活。
2、在上級幫助支持下,突擊搶修本鎮范圍內損壞的交通、電力、通信、供水等設施,為盡快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創造條件。同時,組織廣大群眾開展生產自救工作。
十一、工作要求
本方案制定后,進行廣泛的宣傳,做到家喻戶曉,特別是預案中的有關工作人員進行相應的培訓,告之他們的工作職責,認真做好鎮防御地質災害指揮部分派的各項工作。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篇7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提高我市應對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反應能力,規范應急救援行為,保障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少或避免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山東省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濟南市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濟南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規定,結合本市實際,編制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突發地質災害的災后搶險救災和臨災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分級管理、屬地為主;依法規范、高效有序的工作原則。
2、組織體系
發生地質災害災情險情后,市政府成立市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負責統一指揮和協調全市中型及以上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發生小型地質災害,由市指揮部辦公室指導協調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2.1市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指揮長:
副指揮長:
成員: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省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省指揮部)和市政府決策部署,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全市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部署有關部門和受災區縣開展地質災害緊急援救,指導區縣政府(含代管鎮、街道的功能區管理機構,下同)做好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2.2市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市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應急局,辦公室主任由市應急局局長擔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市應急局分管副局長、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分管副局長、市消防救援支隊副支隊長擔任。
主要職責:貫徹落實市指揮部的指示和工作部署,協調并督促落實受災區縣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指揮部、市指揮部成員單位之間的應急工作,匯集、上報突發地質災害險情災情、應急處置和救災進展情況,組織有關成員單位和專家分析地質災害險情災情發展趨勢并提出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方案,為市指揮部提供決策支撐,組織有關新聞發布、接待慰問、對外聯絡等工作,起草市指揮部文件,做好與省指揮部辦公室的協調匯報等工作,承擔市指揮部日常事務和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預防預警與信息報送
3.1預防預警
3.1.1健全完善群測群防、群專結合、上下信息互通的地質災害監測網絡。各責任單位按要求開展地質災害隱患點監測工作,做好群測群防工作。
3.1.2開展地質災害險情巡查,自然資源和規劃、交通運輸、住房城鄉建設、農業農村、教育、水務、鐵路等部門和單位密切配合,按職責做好巡查工作并及時處置。
3.1.3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氣象主管機構、應急管理部門聯合制作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信息。預警級別從高至低分為紅色、橙色、黃色、藍色四級。黃色及以上的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信息應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各級政府根據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信息,做好防災減災各項準備工作。市氣象局利用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及時發布氣象預警信息。
3.2災情險情報送
3.2.1報送內容
地質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地質災害類型、規模等;地質災害造成的傷亡和失蹤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受地質災害威脅的戶數、人數、財產數;地質災害引發原因及趨勢、已采取措施及意見建議。
3.2.2報送流程
發現地質險情或災情的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向當地政府或自然資源和規劃、應急管理部門報告;縣級自然資源和規劃、應急管理部門在獲知地質災害發生信息后,應立即向本級政府報告,并按相關規定報上級主管部門。
地質災害發生信息原則上應逐級上報,遇有大型以上或有人員傷亡的地質災害時,區縣政府可越級上報省政府,當地自然資源和規劃、應急管理部門可越級上報至省級主管部門,并完成逐級補報工作。
4、地質災害險情災情分級
根據地質災害危害程度和規模大小等因素,地質災害險情災情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級。
(1)特大型。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0人以上或潛在可能造成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
(2)大型。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大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大型地質災害災情。
(3)中型。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中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中型地質災害災情。
(4)小型。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小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小型地質災害災情。
5、先期處置
災害發生地的屬地政府及有關責任單位發現或接報突發地質災害后,應立即派人趕赴現場,采取設置轉移路線、設立警示標志、封鎖進出道路等必要的先期處置措施,組織疏散撤離受災害威脅區域人員,搜救被困或失聯人員,做好次生災害防范工作,并防止災情進一步擴大。
6、應急響應
6.1Ⅰ級響應
6.1.1啟動條件
發生大型及以上地質災害險情災情時,市政府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市指揮部在省指揮部領導下,配合做好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6.1.2啟動程序
接到災害險情災情信息后,市應急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迅速召集相關部門專家緊急會商、分析評估,向市政府提出啟動突發地質災害Ⅰ級應急響應建議,市政府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災情及其發展情況及時調整響應級別。
6.1.3響應措施
(1)市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各工作組按照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2)市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向相關成員單位及災區縣級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指揮部調度災害信息,及時向省指揮部報告災情險情。
(3)市指揮部貫徹落實省指揮部抗災救災工作部署,參加由省政府或省指揮部主持的會商。
(4)市指揮部派出副指揮長帶隊,有關部門參加的工作組和專家組趕赴災區,指導當地開展救災工作。
(5)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傷人員,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疏散撤離并妥善安置受災人員。
(6)加強監測,查明并及時組織力量消除次生災害、衍生災害。
(7)統籌組織全市應急救援力量、專家隊伍、解放軍、武警、民兵等支援災區實施搶險救援、緊急轉移安置、基礎設施搶修、災情監測、醫療救護、環境監測、衛生防疫、社會秩序維護和協助政府運送、接卸、發放救災物資等。
(8)撥付救災資金,指導監督基層的'救災應急措施落實和救災款物發放。
(9)加強值班值守,監測災害發展趨勢,與災區保持密切聯系,及時掌握災情和救援工作動態。
(10)有關部門切實做好災害監測、預警、預報和新聞宣傳工作。
(11)市指揮部成員單位每日向綜合協調組報送工作情況,重要情況及時上報;綜合協調組將有關情況及時上報省指揮部,并抄送市指揮部成員單位。
(12)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對災區抗災救災工作的支持。
(13)請求省指揮部支援應急處置工作。
6.2Ⅱ級響應
6.2.1啟動條件
發生中型地質災害險情災情時,市政府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市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6.2.2啟動程序
接到災害險情災情信息后,市應急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迅速召集相關部門專家緊急會商、分析評估,向市政府提出啟動突發地質災害Ⅱ級應急響應建議,市政府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災情及其發展情況及時調整響應級別。
6.2.3響應措施
(1)市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各工作組按照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2)市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向相關成員單位及災區縣級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指揮部調度災害信息,及時向省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災情險情。
(3)市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和相關專家召開會商會,分析研判災情險情,對災區抗災救災作出工作部署。
(4)市指揮部派出副指揮長帶隊,有關部門參加的工作組和專家組趕赴災區,指導當地開展救災工作。
(5)市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在市指揮部的指揮下,開展應急救援和現場處置,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傷人員等工作,并及時向市指揮部報告處置情況。
(6)根據搶險救災需要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
(7)統籌組織全市應急救援力量、專家隊伍、解放軍、武警、民兵等支援災區實施搶險救援、緊急轉移安置、基礎設施搶修、災情監測、醫療救護、環境監測、衛生防疫、社會秩序維護和協助政府運送、接卸、發放救災物資等。
(8)緊急調撥救援裝備、生活救助物資,協調公安、交通運輸部門做好運輸保障。
(9)加強值班值守,監測災害發展趨勢,與災區保持密切聯系,及時掌握災情和救援工作動態。
(10)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發布災情,及時發布災區需求。
(11)市指揮部成員單位每日向綜合協調組報送工作情況,重要情況及時上報;綜合協調組將有關情況及時上報省指揮部辦公室,并抄送市指揮部成員單位。
(12)協調上級部門落實對災區的支持,根據有關部門對災情的核定,向災區撥付生活補助資金,緊急調撥生活救助物資,指導監督基層的救災應急措施落實和救災款物發放。
(13)請求省指揮部支援應急處置工作。
6.3Ⅲ級響應
6.3.1啟動條件
發生小型地質災害險情災情時,市應急局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區縣政府根據本級預案啟動應急響應,區縣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本行政區域的應急處置工作。
6.3.2啟動程序
接到災害險情災情信息后,市應急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迅速召集相關部門專家緊急會商、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險情達到啟動標準后,市應急局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災情及其發展情況及時調整響應級別。
6.3.3響應措施
(1)市指揮部辦公室及時與有關部門單位溝通災害信息。
(2)市應急局視情組織有關部門召開會商會,分析研判災情險情。
(3)加強值班值守,監測災害發展趨勢,與災區保持密切聯系,及時掌握災情和救援工作動態。
(4)向省應急廳和省自然資源廳報告災情險情。
(5)視情向災區派出工作組。
(6)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對災區的支持。
(7)根據當地申請,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協調解放軍、武警、民兵協助當地開展救援工作。
(8)根據當地申請或有關部門對災情的核定,向災區撥付生活補助資金,緊急調撥生活救助物資,指導監督基層的救災應急措施落實和救災款物發放。
6.4預警期的應急響應
啟動條件:濟南市發布黃色及以上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
(1)市應急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視情組織地質專家,對全市地質災害應急準備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2)接到紅色避險預警信息后,區縣級應急管理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組織救援隊伍集結待命,做好搶險救災準備,隨時趕赴受災現場;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協助基層相關人員做好避險撤離工作,督促加強群測群防工作,組織開展應急調查,迅速查清災情險情。
(3)鎮(街道)接到紅色避險預警信息或災情險情報告后,應立即核實情況,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置醒目的危險區警示標志,按照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及時組織受威脅群眾緊急避災疏散,將災情險情及時報告區縣政府和區縣級自然資源和規劃、應急管理部門。
(4)群測群防員、村委會發現或接到災情險情報告后,應及時通知受威脅人員,危急時第一時間組織人員轉移至安全地帶。
6.5響應終止
參考下述指標,根據省應急廳、市政府或市應急局意見,啟動響應的部門宣布終止應急響應,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結束:
(1)地質災害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基本完成,地質災害發展形勢趨于穩定,地質災害災情險情基本得到控制,受災群眾基本得到安置,災區生活基本恢復正常;
(2)預警信息發布時段結束。
7、保障措施
7.1預案保障
各級政府應組織制修訂本行政區域的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并報上一級應急管理部門備案。市、區縣政府有關部門負責制修訂本部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并報同級應急管理部門備案。生命線設施、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管理單位和可能發生次生災害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并報所在地的應急管理部門備案。預案編制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定期結合預案開展應急演練。
7.2應急救援隊伍
加強各級各類地質災害救援隊、醫療救護隊、工程搶險搶修專業隊和志愿者隊伍等社會救援力量建設,建立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技術培訓和演練工作機制,提高專業水平及應急搶險實戰能力。
7.3指揮平臺
應急管理部門協同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建立健全應急指揮信息系統,形成上下貫通、反應靈敏、功能完善、統一高效的應急指揮平臺,做到災情險情快速響應、應急指揮科學決策、災害損失快速評估以及動態跟蹤、趨勢判斷的快速反饋,實現對應急救援工作的合理調度、科學決策和準確指揮。
7.4應急技術支撐
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應明確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支撐單位,指導區縣做好突發地質災害險情調查監測工作,為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撐。
7.5資金與物資裝備
市、區縣政府根據應急救援工作所需經費情況,將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災經費納入本級年度財政計劃和預算,確保應急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市指揮部成員單位應按照工作職責,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生產、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保障地質災害應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資及應急救援、監測預警、現場調查、人員防護、應急通信、通信指揮、后勤保障、工程搶險裝備、醫療器械、藥品等的生產供應。區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做好統籌規劃、日常儲備、監督管理和調撥分配等工作。
7.6應急避難場所
區縣政府應建立必要的應急避難場所,同時合理利用符合條件的廣場、綠地、公園、學校、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因地制宜設立地質災害應急避難場所,統籌安排所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電、排污、環保、物資儲備等設備設施。
7.7宣傳培訓與演練
市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應有組織、有計劃地向公眾廣泛開展突發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教育活動,通過新聞媒體普及應急救援和防災減災科普知識,提高全社會防災避險和自救互救能力。
區縣政府應建立健全地質災害應急管理培訓制度,結合本區縣實際,組織應急管理人員、救援人員、志愿者等進行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制定演練計劃,組織開展地質災害應急演練。
8、獎勵與責任
8.1獎勵
市政府和各區縣政府對在地質災害應急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表揚獎勵,對在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傷亡人員按規定給予撫恤。
8.2責任追究
對引發地質災害的單位和個人的責任追究,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相關規定處理;對在地質災害應急處置中失職、瀆職的有關人員,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9、附則
9.1名詞術語的定義與說明
地質災害危險區:指已經出現地質災害跡象,明顯可能發生地質災害且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區域或地段。
次生災害:指由地質災害造成的工程結構、設施和自然環境破壞而引發的災害,如水災、爆炸及劇毒和強腐蝕性物質泄露等。
生命線設施:指供水、供電、糧油、排水、燃料、熱力系統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設施。
直接經濟損失:指地質災害及次生災害造成的物質破壞,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結構、設施、設備、物品、財物等破壞而引起的經濟損失,以重新修復所需費用計算。不包括非實物財產,如貨幣、有價證券等損失。
9.2以上、以下的含義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9.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篇8
為切實加強全鄉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增強對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應急反應能力,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結合本鄉實際,特制訂20xx年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㈠成立鄉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鄉國土所,楊xx兼辦公室主任。
聯系電話:xxxxxxxxx。
㈡成立鄉地質災害應急分隊
隊長:
副隊長:
隊員:
二、工作責任
(一)鄉國土所負責災前預案編制和災后初步地質調查,確定有無后續災害,劃分危險區,指導進行避險,進行災情評估和提出災后重建方案以及防治措施。
(二)發生災害的村委會負責組織搶險隊伍進行搶險,配合政府及相關部門設立警戒區和疏散危險區群眾。
(三)派出所負責維護搶險秩序,協助政府組織人員轉移。
(四)衛生院負責傷員搶救及災后傳染病預防工作。
(五)財政所負責救災資金運作,保證搶救及善后工作順利進行。
(六)民政所負責設置避難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調配、發放救濟物品,妥善安排災民生活,配合政府共同做好災民的轉移和安置。
(七)交通、公路部門及時組織對因災中斷的道路進行搶險,恢復交通,保障交通暢通。
(八)供電所負責電力供應及災后供電設施維護。
(九)水利站負責對水庫、防汛設施的監測工作。
(十)電信所、廣播站負責保障通訊暢通。
三、組織及準備
各職能部門負責成立各自的搶險救援隊伍,做好救援裝備、資金、物資的準備。
四、地質災害分級及上報程序
地質災害按照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為四個等級。村委會負責提供災害的損失情況報告(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鄉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確定災害等級,并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及地質災害速報制度的.規定予以上報,同時做好災害初步評估分析。
五、地質災害調查及處理程序
(一)應急分隊負責調查地質災害情況,包括發生地點、時間、人員傷亡、經濟損失、類型、規模、原因、發展趨勢,對采取的防范對策和今后的防治工作提出建議。
(二)根據調查結果,由應急分隊將地質災害情況上報鄉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
六、預警信號及避讓搬遷
在突發性地質災害發生預兆后,各村應及時安排具體責任人搞好監測,發放避險明白卡,確定并公告預警信號,保障通訊暢通,以便村民在災害臨界點前能夠得到報警和及時避讓搬遷。
七、轉移路線及疾病控制
突發性地質災害發現預兆后,有關鄉直單位和相關村應做好人員財產撤離準備,按規定路線搞好轉移,衛生部門要做好醫療救治和疾病控制準備。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篇9
一、工作原則
(一)突發性地質災害是指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二)地質災害應急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工負責、協調一致的原則。各鄉、鎮和縣直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做好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災工作。
(三)發生地質災害或出現險情,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在縣、鄉(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統一指揮和組織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四)在地質災害防治和應急工作中,對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縣政府將給予表彰;對玩忽職守,導致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的,有關部門要給予行政處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地質災害等級和災情報告
(一)地質災害按照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大小分為四個等級:
特大型: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
大型: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
中型: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以上、500萬之以下的
小型: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值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
(二)發現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的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向縣、鄉(鎮)人民政府或國土資源局報告。其他部門或基層組織接到報告的,應當立即轉報縣、鄉(鎮)人民政府。
速報制度:發生特大、大型地質災害,所在鄉(鎮)應在接到報告10分鐘內以電話等方式速報縣政府和縣國土資源局,在1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上報縣政府和縣國土資源局,必要時可越級速報隴南市國土資源局,以后每4小時向國土資源局和有關部門報告一次工作進展情況,直到調查結束。
發生中型地質災害,所在鄉(鎮)應于2小時內速報縣政府,同時速報縣國土資源局。
發生小型地質災害,所在鄉(鎮)應在4小時內向縣國土資源局報告。
(三)發現地質災害或潛在地質災害隱患點,各鄉鎮或者村委會要在1日內將險情和采取的應急防治措施上報縣國土資源局和鄉鎮政府。國土資源局邀請專家進行鑒定。
三、應急機構和職責
(一)縣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平時為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總指揮,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縣武裝部部長、國土資源局、民政局主要負責人擔任副指揮,發改委、財政、交通、水利、氣象、衛生、食品藥品監督、建設、公安、武警縣中隊、縣消防大隊、農牧、廣電、電信、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力、教育、旅游、經貿、安監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縣國土資源局,具體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各項工作。
(二)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職責:
1、在縣人民政府領導下,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采取切實措施,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2、審定各有關部門制定的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和應急預案,督促落實并進行檢查;
3、配合省地質災害應急指揮機構工作;
4、發生地質災害時,組織各成員單位趕赴現場,指揮地質災害現場的搶險救災工作。
(三)災害發生地的鄉鎮政府應當成立相應的救災應急指揮機構。其職責是:
1、執行上級政府和縣救災應急指揮部有關救災應急工作的指令;
2、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轉移人口、行動路線、安置地點的具體規劃和實施;
3、責自然災害情況的收集、整理與上報工作;
4、負責自然災害的預防處理、調查核實與上報工作。
四、地質災害處置
(一)發生地質災害時,所在鄉(鎮)人民政府應及時組織搶險并作出應急處理,并速報縣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局。
(二)發生地質災害時,縣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即轉為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
(三)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和各工作組的職責:
1、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職責
①制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計劃、對策和措施;
②組織實施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指揮、協調、實施各項搶險救災工作;
③督促檢查各有關部門和地質災害發生地政府搶險救災工作落實情況;
④負責組織人員疏散避險、救助遇險人員、排除險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采取措施對水、電、路、通信實施有效管理,維護社會秩序穩定。
2、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①與省人民政府和各鄉(鎮)搶險救災指揮所保持緊密聯系,及時通報搶險救災信息;
②負責救災物資、資金的籌集、安排和調運;
③負責了解、收集和匯總災情,并向社會發布經審核批準的搶險救災簡報;
④組織、協調各專業組工作,保障信息暢通;
⑤負責處理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3、搶險避災和災民轉移安置組職責
搶險避災和災民轉移安置組由縣武裝部、民政、發改委、經貿、財政、教育、公安、武警縣中隊、武警縣消防大隊、農牧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是:
①負責人員疏散避險、救助遇險人員、排除險情;
②及時設置避難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點,調配發放救災物資;
③做好救災物資的組織、供應、調撥和管理工作;
④做好災民的安撫工作,處理死難者善后事宜。
4、地質災害應急調查組職責
地質災害應急調查組由縣國土資源、建設、水利、交通、旅游、氣象、環保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是:
①對已發生地質災害的規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統計,確定災害等級、成災范圍,盡快查明其形成條件及引發因素,對災情進行評估,提出應急處理措施,迅速有效地減緩或防止災情加劇;
②對可能出現險情的隱患點,分析發生前兆特征,判斷災害發生的.可能性、等級和影響范圍,采取切實有效應急措施,阻止或延緩災害的發生;
③為地質災害救助做好氣象預報服務;
④編寫地質災害速報報告和應急調查報告。
5、基礎設施搶險和應急恢復組職責
基礎設施搶險和應急恢復組由縣交通、公路管理段、電信、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力、水利、農業、建設、公安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是:
①盡快搶修恢復通信設備和線路,保障搶險救災通信暢通;
②盡快搶修恢復遭受損失的公路、橋梁、鐵路及有關設施,確保災區搶險救災、物資運輸以及災民疏散道路暢通;
③盡快搶修供電、供水等基礎設施,保障搶險救災和災民基本生活。
6、醫療衛生防疫組職責
醫療衛生防疫組由縣衛生、食品藥品監督、疾控中心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是:
①搶救、轉運和醫治受傷人員;
②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和食品安全;
③負責災區所需藥品和醫療設備組織調配。
7、治安保衛組職責
治安保衛組由縣公安部門和武警縣中隊組成,主要職責是:
①加強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
②維護災區社會治安秩序。
8、后勤保障組職責
后勤保障組由縣財政、民政、災區所在鄉(鎮)人民政府、災區村委會組成,主要職責是:
①負責安排、落實搶險救災人員的食宿和后勤服務等;
②24小時值班,保障搶險救災工作物資需要。
9、宣傳報道組職責
宣傳報道組由縣宣傳、廣電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是:
①負責搶險救災的宣傳報道,向社會發布災情和相關信息;
②負責災情、搶險救災錄像、攝影等工作;
③通過新聞媒體刊發救災報道,呼吁社會各界提供救災援助。
五、應急保障
(一)各鄉(鎮)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加強組織領導,緊密協調配合,確保防災救災工作順利開展,縣國土資源、建設、交通、氣象、民政、財政、公安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通力協作,把各項防治措施落到實處,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二)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編制本鄉(鎮)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并報縣人民政府和縣國土資源局備案。各村委會要成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方案、措施,落實到災害危險區,責任落實到人。對地質災害及其隱患點要先定人員和財產的避讓地點和疏散路線,并設立醒目的標志。災害前兆或緊急情況出現后,監測人員要及時報告,并發出預警信號,組織群眾按預定地點和路線撤離。
(三)縣國土資源局要認真履行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職責,全面、細致地做好地質災害的監測、預警、預報、預防工作。
(四)建設、交通、水利、旅游等部門對所管轄的建設項目、公路干線、旅游區(點)要加強監督管理,防止建設過程中引發地質災害,并對出現的險情及時采取措施治理。
(五)其它相關部門要做好災害應急、救助和資金、物資的準備工作。
六、宣傳報道
(一)地質災害的宣傳報道,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小型地質災害不作宣傳報道,中型地質災害做適當報道;大型地質災害宣傳報道執行《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規定。
(二)各新聞單位必須嚴格遵守新聞紀律,確保新聞報道的真實性、準確性。
七、災后恢復與重建
(一)地質災害發生后,搶險救災指揮部應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技術人員對災害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為災后恢復重建提供決策依據。
(二)各鄉(鎮)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分級負責、各盡其職的原則,領導和組織災區的恢復重建工作。
(三)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確需治理的,在縣人民政府領導下,由相關部門組織治理;治理難度大、經濟效益比較差、已無治理必要的,要統一規劃,實施異地搬遷重建。
(四)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由建設部門督促責任單位完成治理任務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八、救災紀律
(一)凡進入災區的救災人員、裝備、物資、車輛必須到搶險救災指揮部報到,服從指揮部的統一調動,未經同意,不得離開救災現場。
(二)災情、搶險救災工作情況由指揮部宣傳報道組發布,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對外發布。
(三)進入災區的各專業組、各單位,在救災工作結束時,應向指揮部辦公室提交報告或工作總結。
(四)因救災需要,臨時調用單位和個人的物資、設施、設備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應及時歸還;無法歸還或者造成損失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償。
(五)對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六)對不及時按本預案報告地質災害災情信息、不服從指揮調度、不認真負責造成嚴重后果和重大影響的,依法追究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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